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2年9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两个条目被多次不合格提删后,这两天又被人逐句清空至空白。请关注User:WacherfaceUser:Upperkay之贡献--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4日 (二) 07:22 (UTC)

COSTAR翻译

目前Corrective Optics Space Telescope Axial Replacement对应的条目是太空望远镜光轴补偿校正光学,其他可以找到的译名有:

周家祥的矫正透镜组太空望远镜轴心替代系统(Google搜索"矯正透鏡組太空望遠鏡軸心替代系統”有5个结果)
北航图书馆的校正光学太空望远镜的轴向替换件 [失效链接] (Google搜索"校正光学太空望远镜的轴向替换件"有2个结果)

虽然该条目现有标题语序与原文完全不符,按照Wikipedia:命名常规,太空望远镜光轴补偿校正光学是最常用的(Google搜索“太空望远镜光轴补偿校正光学” -wikipedia有3830个结果),因而不需要移动。

因此我提请社区定夺如何在这种情况下(最常用标题有语序错误)如何决定条目的命名。--Mys 721tx(留言) 2012年9月9日 (日) 06:10 (UTC)

再论英国贵族条目命名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9月11日 (二)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该译成哪个中文标题?

如果要把Underdog条目译成中文,该用哪个中文标题,才有够高的使用率和关注度?--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7:09 (UTC)

有些字词是中文没有的,有一些是英文没有的,不必强行翻译。如nigger这一字,侮辱程度比中文"黑鬼"强很的--Dragoon16c留言2012年9月10日 (一) 07:40 (UTC)
不是翻译成败犬吗?(笑~)
如同上面所言,有些外文辞汇很难以一对一的方式简单翻译成一个中文辞汇,如果硬要说的话,中文里的“落水狗”似乎与Underdog有点异曲同工的意味,但用途又不完全相同,还是不适合直接当作中译。--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10日 (一) 07:56 (UTC)
败犬另有条目,和来自日本的新定义了。其实我觉得日本人这点有霸占了人家的词的感觉,不过先不管这个了 ^^"
nigger这一字侮辱程度比中文"黑鬼"强很多,那么黑鬼里的en:nigger的wiki link是不是应该删除?
还有,按大家的说法,Underdog条目岂不是无法合乎维基的规定来译成中文条目而被保存了?大家身边的华语环境,体育新闻和竞赛评述会如何表述这概念?--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8:01 (UTC)
如果是台湾这头的话,就是简单的使用“弱队”甚至“鸟队”来形容之,没有啥特别的譬喻或术语。--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10日 (一) 08:13 (UTC)
谢谢提供资料。这说法是平日日常生活聊天时用?还是体育新闻或者转播赛事时的评述都可以用?--116.92.11.144 2012年9月10日 (一) 10:28 (UTC)
在政治竞选时,胜算较低者会被说成underdog,难道叫他们做鱼腩部队?XX党/候选人是鱼腩部队?鱼腩部队的意思不同underdog,前者不但是胜算低,且会大败--Dragoon16c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06:49 (UTC)
“在政治竞选时,胜算较低者会被说成underdog,难道叫他们做鱼腩部队?XX党/候选人是鱼腩部队?”←其实是可以的(“另一名单策略是‘买鱼腩搭鱼嘴’,即以知名度不高的候选人排名单第一位,政治明星排第二位。选民若要政治明星获得议席,便须大量投票给名单,先让名单第一位的候选人获得议席,且有足够剩余选票让名单排第二位的政治明星亦获得议席。若选民认为政治明星的议席必不可少,便大有可能全家动员、呼朋唤友,为他的名单拉票,不理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是好是丑,为了排第二的候选人当选,‘鱼腩’和‘鱼嘴’统统买下”),不过请注意,现在想谈的不是鱼腩部队条目,想讨论的是“如果要把Underdog条目译成中文,应该如何处理以使之合乎标准”。欢迎继续就此议题发表意见,提供参考资料。比如说,你觉得Underdog条目译成中文,该用哪个中文标题,才有够高的使用率和关注度?--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0:44 (UTC)
有些字词是中文没有的,有一些是英文没有的,不必强行翻译。--Dragoon16c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11:25 (UTC)
你的意思是,如果要把en:Underdog (competition)译成中文版,标题可以直接使用“Underdog”也无妨是吗?--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1:36 (UTC)
中文本来无此字,这里又不是字典,为什么老要把英文版的东西译成中文?--Dragoon16c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11:41 (UTC)
你的意思是,没有对应中文词汇的英文条目,都就不应该译成中文?不是吧?^^"
前面大象也枚举了一些该观念的中文用语喔 ^^"--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2:33 (UTC)

又,大家认为en:Underdog (competition)#Sports这部分如果译成中文放在中文维基,会不会流于个人观感、或者会不会有原创研究之嫌?--116.92.11.144 2012年9月10日 (一) 10:28 (UTC)

这个条目应该放在维基词典吧?就是一个词语解释加上一些列表,觉得没什么价值。—Snorri留言2012年9月10日 (一) 10:36 (UTC)
注意,现在谈的不是鱼腩部队条目,是问如果要把Underdog条目译成中文,应该如何处理以使之合乎标准。欢迎继续就此议题发表意见,提供参考资料。比如说,你觉得如果把en:Underdog (competition)#Sports这部分译成中文放在中文维基,会不会流于个人观感、或者会不会有原创研究之嫌?--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0:44 (UTC)
除非有来源指某传媒于X月X日指某队为鱼腩部队(或Underdog),否则都是个人观感原创研究。正如你可以说某报曾于于X月X日指李柱铭汉奸,但不能在汉奸条目中加入李柱铭作例子。这种带贬义的用词条目,须小心处理--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2:34 (UTC)
诚如前述,本议题是在谈en:Underdog (competition)#Sports这部分译成时的处理方法,en:Underdog (competition)#Sports里面可压根儿没提到鱼腩柱铭或汉奸,请不要对号入座,再次跑题如何?^^"
要不然,想谈鱼腩就到这里来谈吧--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2:37 (UTC)
没有跑题,处理方法便是有来源便是事实, 没有来源的便是个人观感原创研究。自行把Underdog鱼腩部队的形容词套在某些队伍上, 那是原创总结--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2:45 (UTC)
你继续自言鱼腩吧,本题只谈Underdog--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2:55 (UTC)
Underdog中的例子如本身没有来源,不应翻译作中文维基,无论你如何命名那条目--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2:58 (UTC)
仔细看英文版的Underdog条目就会发现,那只是个集原创研究于大成、将一些没啥明确定义、看似弱方反击强方成功的案例汇集在一页的垃圾条目,老实说这种条目没有中文维基的对应版本,一点都不构成问题。基本上这概念不太有写成百科条目的价值,正如同上面有朋友提到,顶多在辞典中收录就够了。
如果以百科全书概念来分析,Underdog不值得写成一个条目,但却值得在狗#关于狗的文化这章节中辟一个单元提及,当作条目的下属内容。该单元可以收录一些牵涉到‘狗’的成语、俚语或譬喻之类的例子,并且将Underdog与它大致的解释一同列入。--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11日 (二) 18:28 (UTC)
这个理由,倒是比没有对应中文词汇的英文条目,就不应该译成中文充分和合理得多,就不要译吧 :D--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9:27 (UTC)

粤语词语

中文维基百科、粤语维基百科是两个平行的项目,在中文维基百科是不是应该都使用现代标准汉语?

例子:香港胶灾的“执胶”(已经更正为普通话的胶囊清理),余绮华中的“拍台”(意为拍桌子)。我以为这些粤语词语,非粤语区的人只能根据上下文来猜,不知道方针里有没有关于使用规范现代汉语的内容?--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13:32 (UTC)

“执胶”其实只是个临时的短语而不算是,在事件里其实指检拾胶粒。不过“胶”字跟某些粤语“潮语”谐音,“执胶”念起来带来的趣味,让粤语使用者爱不择手 :D
“拍台”其实本来是“拍檯”或“拍枱”,不过臺灣Big-5码的字库打不出“枱”字,而简体版也会自动换成“台”字。我觉得“拍檯”也是短语而不算是,不过“拍案”、“拍案怒骂”、“拍案叫绝”等词条,却有被《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收录(“【拍案而起】:一拍桌子猛然站起,形容愤慨之极”),三言二拍中的《拍案惊奇》也是家传户晓的了。如果不嫌文言了一点的话,书面可以写“拍案”吧?
其实,余绮华(香港的恩不里居)那次对黄之锋的举动,用“拍案怒骂”形容实在再贴切不过了 :D
我是粤语人,不过我同意中文维基百科应该使用书面语--123.202.69.27 2012年9月12日 (三) 07:47 (UTC)

这个条目怀疑是公司宣传

http://zh.wikipedia.org/wiki/益阳橡机 各位管理员是不是要删除这个条目?毕竟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公司的地方。--钟宝丁留言2012年9月12日 (三) 08:33 (UTC)

上帝、神、神祇

现在各条目的情况是:

  • 上帝主要写的是中华文化中万物的主宰者,或者说是”天“(在此命名为概念1)。相对于的英文是Shangdi,日文是天帝。
  • 写的是宗教中的最高者,诸如耶和华、安拉等(在此命名为概念2)。相对应的英文是God,日文是神。
  • 神祇写的是那些具有超自然能力的形象,诸如中国的神仙,希腊的众神等(在此命名为概念3)。相对应的英文是Deity,日文是神性。

但从现实使用来看,上帝多指的概念2(尤其基督教与天主教等中),而神这个词用法非常广,最广的用法应该是概念3,不过也用于概念2。而无论如何,我觉得概念1直接用上帝的名称我觉得是有问题的。希望探讨下几个条目如何修改。--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8月25日 (六) 13:01 (UTC)

是的,现在普遍说“上帝”,大家都会联想到基督教的神,而极少数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那个“上帝”。——Shakiestone留言2012年8月26日 (日) 05:01 (UTC)
商代甲骨文里,有极大量向上帝问卜的卜辞
香港古迹“上帝古庙”,指的则是道教的玉皇大帝
至于“神祇”一词,其实这词的指涉可能最广,因为所有灵物崇拜行为中的崇拜对象,都可以算是神祇,不过使用率则最低,因为这词太中性了,对信仰者来说,不用敬称而用中性的词来称呼自己所信仰的对象,已经是大不敬了 ^^"
“神”一词,广义上我的理解是“神祇”的褒义版本(你上面采用的定义,只适用于一神教的“神”,不大适用于多神教泛灵论者的“神”)
谨供参考,对条目的编辑则暂无意见--123.202.69.27 2012年9月12日 (三) 08:18 (UTC)
对,抗罗宗使用的和合本,其实有称上帝版和称神版两个版本的。也就是说,约翰福音三章16节,写成“神爱世人”或“上帝爱世人”的都有--123.202.69.27 2012年9月12日 (三) 08:18 (UTC)
耶和华、安拉等,其实只是人家民族中“神”这个观念的古代语言的音译而已,并不是神另外起了个名字。不过自己民族、自己语言中的“神”,当然地就成为了自己宗教中的专用语了,比如说,中国人没道理用希伯来语来尊称自己心目中的神,反之亦然--123.202.69.27 2012年9月12日 (三) 09:15 (UTC)

中华共和国特色条目重审时间都结束两天了,重审结果还不出来?

如题--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4:44 (UTC)

请问有自动确认用户屡屡在条目加入爱好者(fansite)向的内容该如何处理?

我最近在F(x) (组合)条目清掉一堆爱好者(fansite)向的内容,把类似百度百科的个人列表写作方式整个去除,条目介绍也作分类,把赘余介绍并入大事纪折叠目录中,让条目的呈现方式以年表方式表示整个精简顺眼,我花了很多功夫跟时间对此条目作清理,但这位自动确认用户User:Choara却一直把条目重新回退到我所编辑前的版本,请问遇到这种情形该如何处理?不会闹到最后又是被管理员认定为编辑战吧,还请各位先进指导,谢谢。--Znppo留言2012年9月12日 (三) 14:51 (UTC)

求翻译

求维友把 meta:Wikimedia Incubator 译成中文(提示:这个就是介绍“维基孵育场”的页面)。-- ──★──  2012年9月11日 (二) 09:39 (UTC)


“아햏햏”(我在这里发现的)译成“亚行杏”是不是太牵强了,有没有人注意这个?-- ──★──  2012年9月13日 (四) 13:20 (UTC)

鱼腩

为了满足上面一些非常想谈鱼腩的朋友,所以在此另开新话题,以免楼上再跑题。

国足仍是鱼腩,根廷与赢了阿尔巴尼亚的友谊赛,传媒形容为阿根廷大胜擒鱼腩,连阿尔巴尼亚国家足球队条目也有“阿尔巴尼亚长期以来都是欧洲鱼腩部队之一”的字眼,韩国队以10-0狂胜菲律宾,传媒形容为韩国10球大胜鱼腩,还有“鱼腩部队卢森堡”,还有中华台北因朝鲜放弃参赛,以外围赛次名身份获得替补资格,但一如外界所料是“鱼腩部队”。首战便大败给韩国○比四、还有欧洲足坛"鱼腩悲剧" 圣马力诺10场净丢53球俄罗斯稳食鱼腩安道尔瑞典U21将主场迎战鱼腩部队马耳他小国足闷和鱼腩东帝汶关岛、萨摩亚、菲律宾……,不胜枚举。--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8:13 (UTC)
    • 对,因此每一个例子必须附有来源;另一方面,也只能说“某队被某报形容为鱼腩”,不能直接说“某队是鱼腩”,因为有太多主观因素(WP:ASF:“当我们讨论观点时,我们应当把观点归属于某个人或某类人,并讨论他或他们持有这一观点的事实。例如,不要断言“披头士乐队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乐队”,而是找到发表这一观点的来源,如《滚石》杂志:“《滚石》杂志认为,披头士乐队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乐队”,并将参考文献以适当的方式在陈述当中注明。同样的,如果有特定的民意调查,在该参考文献的支持下便可以声称“利物浦的大部分居民都认为披头士乐队是最伟大的乐队”;声称“披头士乐队的许多音乐都登上了英国单曲排行榜”也可以,因为作为一项事实这可以被加以查证。本段的第一个例子是在断言个人的观点;而第二个则是在断言一项事实,这项事实说明一种观点的确存在,并将它归属于可靠的来源上。”)--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03:27 (UTC)
  • 这种带贬义的用词条目,须小心处理
“在标题中,Anita再次使用了underdog一词,看来这个词并无贬意,大概是“弱旅”或“鱼腩部队”之意”〈看新闻学英语:中国女足艰难挺进八强〉--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8:45 (UTC)

朝鲜王朝追尊人物

现时下列条目被提请移动(朝鲜元宗朝鲜德宗朝鲜文祖朝鲜真宗朝鲜庄祖),可参考各自讨论页,大家请在此发表意见。--Gakmo留言2012年9月4日 (二) 10:07 (UTC)

旧金山湾区城市列表

请大家看一下我正在扩充的旧金山湾区城市列表,该条目在英文对应的是特色列表(参见此处List_of_cities_and_towns_in_the_San_Francisco_Bay_Area),请大家发表下意见,本列表到底是采用英文那种较为简洁(表格只列出基本信息)的方式呢,还是采用我之前用过的每个城市都要配图片的方式?第二个方式显然会增大工作量,内容会可能丰富一些,但也有过于啰嗦的可能性。-- 2012年9月15日 (六) 04:32 (UTC)

个人以为简洁方式比较好,简单的一张图片并不能显示出该城市的魅力。——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5日 (六) 04:55 (UTC)
我喜欢现今中文的列表,比如“位置”和“备注”就很不错,(相反的,如果直接将英文的翻译过来,我觉得只是提供了一些干巴巴的数字,观感不佳,比如白俄罗斯城市列表不受青睐)。不过城市的图片,我看有些是名不副实,而且也难以展现全貌,去掉也无妨。--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08:09 (UTC)

这个条目如何处理?

http://zh.wikipedia.org/wiki/郭起荣
请问这个条目是删除掉比较好(因为他所介绍的人也不出名),还是留给他人改版?不过这个条目十分的凌乱,不好改啊 请求大家的帮助--钟宝丁联系我 2012年9月15日 (六) 08:18 (UTC)

那好吧,目前来说只能这样了。--钟宝丁联系我 2012年9月15日 (六) 08:33 (UTC)

special:最新页面的一大堆马鞍山公交

那个IP用户生成了很多,而且十分“精炼”,内容不多,值得保留吗?如果需要保留的话,帮手巡查掉,我不好落手,咨询下其他维基人们的意见 --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9月13日 (四) 03:55 (UTC)

建议并入一个马鞍山公交线路列表之类的条目。--Kuailong 2012年9月13日 (四) 04:19 (UTC)
已经有了,马鞍山公交线路表--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9月13日 (四) 04:35 (UTC)
  • 我觉得此事涉及到wikipedia:关注度,换句话说,那些非宣传性的、非原创研究性的、客观存在的、在一定地区或一部分人士中(哪怕是极小一部分)知名或较知名的组织、人物、自然事物等,是不是均可以存在于中文维基百科?如以现在的那些香港小学的相关条目论,关注度似乎不太合乎标准,如果硬要说其有关注度,也只是香港地区的部分人士中有知名度,但在其他地区知名度较小,再如维基百科中的那些历届科举榜上的人,有专人用机器人建立相关条目,但其关注度现在看来却比现在以关注度为由提名删除的条目关注度要小得多。——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04:21 (UTC)
公交车线路自然都是应该提删的,至于学校的问题我还没想好。--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9月13日 (四) 05:48 (UTC)
台湾貌似已经有很多公交条目了。而且这些是与人们息息相关的,应该扩充才对。-- 2012年9月13日 (四) 06:17 (UTC)
我之前用AWB帮他扩充了一点点,也解决了分类问题。虽说扩充只有一句话......-- 2012年9月13日 (四) 06:22 (UTC)
如何使用、维修电脑也与现代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嘛,维基百科是以传承知识为主的,而不是以传承使用说明书为主。——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07:03 (UTC)
(!)意见,不过话说回来,这些条目所提供的信息和马鞍山公交线路表提供的信息几乎相等,那么这种条目真的很有意义么?换句话说,若打算新建公交线路条目,那么创建者有义务在创建时就加入其他信息(历史、对城市的影响、公交线路重大事件),而非先新建小条目再等待其他编者扩充?--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13日 (四) 11:53 (UTC)
(!)意见:独立的公交条目还是应该存在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13日 (四) 13:29 (UTC)
(!)意见:同意你的观点……特别是像武汉公交1路这样的条目,还是很有内容的……关键是要有足够的内容,否则应该提删。--水树美月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12:07 (UTC)
  • (!)意见:要先思考一下一个百科全书条目中该包含什么基本内容:1.至少要简单介绍主题事物、满足基本的几个“W”(where/在哪里?when/何时?who/谁?what/是什么?how/如何发生?why/为何发生?),让读者(由其是那些原本不知此事物为何的读者)一看就能具有相当程度的了解;2.要有来龙去脉(例如发展历史之类的);3.要能写出为什么此主题具有值得收录的基本重要性;4.最好要有后续扩充资讯的空间。如果能具备上述重点,就算是一条公车路线也可以一提,但如果缺乏上述的要素,纵使是重要如国家等级的条目,也仍不具有收录价值。依照这样的角度,上面那些马鞍山公交条目内容有足够的说明性吗?我看过以后认为没有,根本看不出重点在哪儿。最鸟的是虽然列了一堆路线名称与起迄点站名之类的枝微末节资讯,但基本事项如这些路线的操作业者马鞍山中北巴士公司条目却付之阙如,这根本是本末倒置了!--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14日 (五) 03:52 (UTC)
  • (:)回应:小作品的说明页面中有如下这段,“3.给您的题目一个清晰、准确的定义或描述。避免定义错误,如果题目是传记或者是非概念性的(如国家和城市),下定义是不可能的,所以请以一个清晰、有用和有资料性的描述来开始。指出人的闻名之处,地点在哪儿和哪儿著名,事件的基本细节和什么时间发生的等等。”这段话不就是跟我上面列出的概念类似吗?我们对小作品的要求并不高,其实只要方向准确,简单几句也可以把事情说清楚。那些公交条目最大的问题在于小枝节写得很详尽,但基本的说明却付之阙如,让看到的人不知所云,彻底本末倒置了!--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14日 (五) 08:32 (UTC)

发现一个有意思的条目

我从英文维基翻出来个名叫 en:Ultralight trike 的条目,想求大神翻译一下。-- ──★──  2012年9月15日 (六) 12:35 (UTC)

超轻型飞机,我手上工作太多,请排期--Dragoon16c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14:31 (UTC)
任何大神都可翻译。-- ──★──  2012年9月16日 (日) 04:35 (UTC)
如果Ultralight trike译“超轻型飞机”,那么ultralight aircraft呢?--123.202.69.27 2012年9月15日 (六) 17:08 (UTC)
这行的中文名称我不熟,我只知英文,不要跟我谈这些中文名称是否正确--Dragoon16c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18:41 (UTC)

untralight trike应该是“三角翼超轻型飞机”,ultralight aircraft 是“超轻型飞机”或“超轻型飞行器”。—Snorri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18:54 (UTC)

在台湾,ultralight aircraft 这类一般称为轻航机,ultralight trike 可称三角翼轻航机但也有其他称呼,您可以google左列黑字名词看一下说明或图片。—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Tonyse对话贡献)加入。
不过也有比ultralight trike更轻盈的三角翼动力飞行工具Powered hang glider。如果ultralight trike称“三角翼轻航机”,那么Powered hang glider又该译做什么?--123.202.69.27 2012年9月16日 (日) 08:07 (UTC)
这看来应该是动力三角翼,请参考。Tonyse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13:59 (UTC)
不过用“动力三角翼”搜图,找到的外型还是像ultralight trike多于像Powered hang glider--123.202.69.27 2012年9月16日 (日) 17:25 (UTC)

我觉得对于中文名称问题,原文中有一句话值得参考:

An ultralight trike, also known as a flex-wing trike, weight-shift control aircraft, microlight trike, deltatrike or motorized deltaplane

-- ──★──  2012年9月16日 (日) 04:42 (UTC)

金庸人物infobox

金庸武侠小说人物

有必要要做到这么花俏嘛,根本不堪入目。希望寻找意见后有人协助修改。某生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14:32 (UTC)

这比较适用于金庸群侠传 :D --123.202.69.27 2012年9月16日 (日) 18:03 (UTC)
--CHEM.is.TRY 2012年9月17日 (一) 04:09 (UTC)

hiddenstructure --达师218372 2012年9月17日 (一) 05:12 (UTC)

(✓)已修复 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09:20 (UTC)

重定向钓鱼岛页面

建议删除钓鱼岛页面,并重定向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两个页面内容重复。--wang_ht留言2012年9月17日 (一) 09:25 (UTC)

阁下所言并不可行。两者意义不同,钓鱼台列屿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指的是群岛,钓鱼台钓鱼岛)指的是群岛中的主岛;况且内容称不上重复。--Young0715留言2012年9月17日 (一) 14:03 (UTC)

今周刊的ISBN如何查询

我近期翻阅今周刊813期,找到有关罗杰·费德勒的专文介绍,把里面的内容做为条目的注脚,只是有一个问题,杂志封面只有标示ISSN(10276114),输入没有结果,可是我一直找不到ISBN,希望大家能解决这个问题。--Rivalry留言2012年9月18日 (二) 02:10 (UTC)

期刊没有ISBN号吧。注脚不写编号只写名字和期数,或者用Template:Cite_journal_zhTemplate:ISSN。--YFdyh000 2012年9月18日 (二) 02:38 (UTC)

对 {{Cquote}} 的意见

按照大陆和台湾的标准,破折号都应做——,而 {{Cquote}} 的破折号却是—,是不是应该更正一下?-- ──★──  2012年9月18日 (二) 08:37 (UTC)

(+)支持--YFdyh000 2012年9月18日 (二) 08:44 (UTC)

图片合理使用?

大熊猫中使用世界自然基金会的标志和1990年亚运会标志似乎不满足合理使用要求?--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4:25 (UTC)

重视隐私,照片中路人的脸与车牌请勿显示

比方说这张台7线起点与这张台10线终点的车牌就拍得很清楚而没有雾化、马赛克、喷枪或遮条等等的加工,这不对吧!?忘记哪一条维基指南或方针有提到使用照片中不能清楚显示无关路人的脸孔与车牌,以保障个人隐私。我不知道如何修改他人的图片,请先进帮忙改一下。然后以后,上传之前,该遮的要遮吧!克劳棣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01:48 (UTC)

(!)意见,反对将不经意拍到的照片中的人脸孔跟车牌马赛克,照片的主旨是拍路线跟路标,不是拍人,非刻意以及偶然之间拍到的人跟车牌不须特别作处理,那些人跟车不是照片拍摄的重点,鲜少人会去注意他们。--Znppo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03:58 (UTC)
(!)意见相中人会注意(如他们有机会见到的话)--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05:15 (UTC)
(!)意见Google Map/Earth都会这样做,相中人/车虽然不是焦点,但他们不一定愿意出镜--Dragoon16c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11:01 (UTC)
(!)意见虽然是不经意,虽然不是焦点,可是你就是拍到了啊!如果你是拍摄者,你会"不小心"把在现场的自己的车与亲友拍进去吗?不会,因为你根本就是会"刻意"避开吧!可是就算清楚入镜了又如何呢?也没人知道那是拍摄者的车与亲友啊!可是你就是觉得长久把它放在人人可见的网络上很不自在吧!将心比心,既然把人家的车拍进去,当然是要遮啊!克劳棣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14:29 (UTC)
既然法律没有这样的限制,照片上的人也就没有依据提出异议。所以遮挡的行为仅限于您自己的爱好,无法要求其他人。乌拉跨氪 2012年9月15日 (六) 17:04 (UTC)
对隐私权、肖像权法律上还是有要求的吧。这需要翻一翻法律条文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7日 (一) 01:36 (UTC)
  • (!)意见:突然发现自己躺着也中枪,这是怎么一回事?观察过各语版,发现对于这种在照片中无意被透露的资讯,各语版的严格度都有不同,其中以日文版最严格,甚至连一同出现在照片中的商店招牌都得雾化处理,这可能也跟日本的相关法规在这方面很严格有关。但其实有个问题让我蛮好奇的事,因为我们大部分的GFDL照片都是储存在WikiCommons上面,那里的资源是全语版共用的,所以到底要遵守哪边的共识呢?感觉有点模拟两可。记忆中中文维基的确没有针对这问题有过讨论与共识,但并不表示这议题不能拿出来讨论,我个人的作法是反正调整与裁切照片大小时得打开影像处理软件,所以就顺便喷修一下了。GFDL的照片与条目文章一样都是开放给所有用户有权修改的,所以如果行有余力的用户也可以帮忙下载处理后再上传,虽然目前没有规定要求每个人都要先把照片处理后才能上传,但是我认为KOKUYO兄那句“先说好我通常是以原始照片为优先。”好像有点稍微意气用事的味道:基本上只要喷修时的处理技巧别太糟而破坏到照片,经过处理、较新的照片版本还是应该要当作优先使用的选择才对。--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17日 (一) 02:19 (UTC)
(:)回应:如果是让照片变得更好的版本当然是优先使用,但咱认为喷修处理只是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争议、而不是为了提高照片品质(如加强对比、强化锐利度等等)所存在的;所以有两个版本的话我会选择照片质量有所提升的版本,但是并不会选择上传后因他人想法另外喷雾的版本。而基本上共享那边对于车牌乃至于路人是否要喷雾并没有定谳,不过绝大多数与法律相关的部分“至少”必须遵行服务器所在地美国的规范,对此美国先前的判例中是认定出现车牌是没有隐私问题的。至于各个维基百科的使用版本则是如同合理使用般,由该地社群进行讨论并实施,但咱左翻又翻就是没找到楼主所提到的内容。附注一提,如果是车牌 叙述中明确提到地点 负面话语的话,共享资源那边是会选择删除的。--KOKUYO留言2012年9月17日 (一) 04:03 (UTC)

但别忘了很多图片都是从共享资源里过来的,如果各语言版本的标准都不一样或者存在冲突,那该怎么雾化图片呢?而且就中文维基百科而言,陆港台新马的法律都不一样,而维基的服务器在美国,那么以谁的为准呢?--Jack No1留言 *欢迎为我的管理员申请投票,谢谢!*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9月17日 (一) 05:50 (UTC)

(!)意见法律没有规定要做,但却有益于他人的事情就不能自发性偶一为之吗?为什么要坚持不做呢?建议却被当成要求、强求,好像妨碍到个人权利一样,这样我很委屈呢!没有规定就没有规定,有必要以“坚决捍卫自己权利”的态度来回应吗?
我只知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呢!设想下列的情况:
有一天你在风景区请亲友帮你拍照,结果一个陌生人跑过来站在你旁边,
你问他:“请问你要做什么?”
他回答:“我主旨是拍我自己以及后面的铜像,并不是要拍你,只是你刚好站在这里而已。”
“可是你还是拍到我啦!”
“没关系的!我并不介意我的照片中有你。咦!你不是也要拍照吗?快点拍啊!”
“呃!可是我先来的,你能不能等我拍完离开再拍?”
“法律没有规定后来的人要等先来的人拍完才能拍,也没规定不能站在陌生人旁边,而且我说了我不介意跟你合照。”
请问你该怎么办呢?克劳棣留言2012年9月17日 (一) 13:10 (UTC)
(:)回应:道德规范跟维基百科又没有什么重要关联……维基百科需要的只有最好的图片美感与最好的图片内容。--KOKUYO留言2012年9月17日 (一) 17:17 (UTC)
(:)回应道德规范跟维基百科没有什么重要关联……吗??先说您后面这句话好了:
台7线起点台10线终点您以为这两张照片没有把车牌遮起来就很有美感了吗?您不觉得这些车子依然太碍眼了,应该消失才对?还有许多车站前停得歪七扭八的机车以及在路边抽烟的旅客也十分地焚琴煮鹤?当一个人有了很好的摄影设备以及摄影技术(很遗憾这两者我都没有),为了提供维基百科最好的图片,是不是应该叫这些不堪入目的东西全部滚开,让他拍照呢?他们若不听话又该如何?克劳棣留言2012年9月17日 (一) 18:27 (UTC)
遮起来就比较有美感吗?我讲的是要要求也只有图片质量能越高越好,要求别人喷雾的做法根本就是多此一举的。同上既然不是增加图片品质,喷雾过的图片又有比较好吗?--KOKUYO留言2012年9月18日 (二) 00:00 (UTC)

克劳兄,你这议题早已经是老生常谈了,我都见不下几百次,常有人图片都不处理就直接上传,其中也不少人都是“常客”(难听话叫累犯),维基百科系统没有约束力,也没明定此类的删除方针,只要传上去,除非图中人有提出法律告诉,否则都只能靠人工审阅,动手将图片中车牌人像给处理掉。讲到公路,在台湾有几位公路迷都是“常客”,虽然讲过就会马上修改,但下次传上新图片,就会又犯相同毛病,相信这些人是不熟摄影技巧或影像处理方面,所以大多数人不会犯此类毛病。36.232.222.7留言2012年9月18日 (二) 15:42 (UTC)

除了涉及画面中有人可能进行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情况外,我好像没有见过香港的报章、电视台拍到路人、观众、车辆时会遮去或模糊他们的样貌、车牌。--Mewaqua 2012年9月18日 (二) 16:31 (UTC)
这是正常现象,因地制宜,不同国情与民族,所生长环境与重视隐私程度是大不同,仍然多数人会将图片保持原貌地上传,当然无论在个人意念或整个国情教育,若重视隐私就会处理掉,反之就会无所谓地保持原貌,并没有一定非得因为隐私或其它理由而刻意处理图片,在现在维基百科而言,这方面仍是自由行为,是否处理车牌人像,见人见智。话说那么多,我总觉得这议题讨论起来没什么意思,只是在兜圈子,前人发起相似的讨论都不知几次了,这正是所谓“老生常谈”-36.232.222.7留言2012年9月18日 (二) 17:19 (UTC)
因为我个人是顾及他人观感,避免因为隐私引发争议,所以多数时候都是呼吁要将车牌人像处理,但如今看来是我做法太过自我了,所以已将先前留言删除。当然还是尊重上传者的自由,是否刻意处理,在维基百科立场而言,此方面仍属自由,旁人只能建议罢了,顶多拿出“避免不必要麻烦”此类理由向上传者劝几句。-36.232.222.7留言2012年9月18日 (二) 17:27 (UTC)

拜占庭还是东罗马?

这个条目虽然条目名是拜占庭帝国,里头却放了转换模板把拜占庭转为东罗马帝国,于是显示出来的全是东罗马帝国,但内文有些没转换到的词汇仍然会跑出拜占庭。这种欲盖弥彰的方式我觉得很神奇,不知道是谁想出的点子?有经过讨论吗?

虽然拜占庭帝国是西方人自己发明的称呼,不是东罗马帝国自己的正式国名,可能有观点不中立的问题。但东罗马帝国灭亡快六百年,拜占庭帝国这个称呼也成为广为接受的普遍用法,所以目前刻意遮掩拜占庭似乎是一种中文维基的新发明。无论对该帝国要叫拜占庭帝国或东罗马帝国我都支持,但条目内的词汇应该统一,这样以后书写相关条目(比如拜占庭(东罗马)军事拜占庭(东罗马)文化)才有可根据的标准。--阿儒 | 这里泡茶 2012年9月19日 (三) 05:14 (UTC)

成语卡片那些条目好像一年多了也没解决吧?

如题--Stdp093留言2012年9月17日 (一) 10:02 (UTC)

不知道现在转移的事情怎么样了?到学院beta上搜索没结果--Stdp093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07:29 (UTC)

非盾徽式之徽章不应以“盾徽”描述之

常见非盾徽形式之国徽条目中,侧栏以“盾徽”甚至“护盾兽”描述之(举例:苏联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朝鲜国徽韩国国徽蒙古国国徽中华民国国徽)。个人(-)反对这种表示法。因为“盾徽”或者说“纹章”是欧洲的概念,这种称呼不宜套用到所有徽章上面。在此提出此问题,以期达成共识。--Young0715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09:37 (UTC)

的确不是全都呈盾形,有少部分呈圆盾形--123.202.69.27 2012年9月16日 (日) 10:32 (UTC)
阁下举例与问题无关。我指的是很多国徽根本跟西方的“盾徽”扯不上关系,却以盾徽术语描述。不知如何修改呢?--Young0715留言2012年9月17日 (一) 13:55 (UTC)

为了保持各国国徽条目格式一致,我认为此模板照用可也,但应该加入一个叫“中央元素”或“主要元素”的参数,用以描述非纹章格式的徽号(如苏联国徽中的地球和镰刀锤子);又或者干脆把“盾徽”改成“中央元素”或“主要元素”。而其他物体(如苏联国徽中的麦穗)则应归入“其他元素”。-Hinto留言2012年9月18日 (二) 14:00 (UTC)

小弟才浅,还待熟稔维基语法之高人修改呀!--Young0715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11:48 (UTC)

单一事件关注度

最近Special:用户贡献/Sgsg创立了数十条保钓人物的条目,参见殷敏弘条目中,一次保钓活动,人人有条目(当然有些确实已有关注度比如立法会议员等),又比如方晓松这样只是靠一次活动出名的,不知大家怎么看。--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5:26 (UTC)

就算只是靠一次活动出名,媒体报道照样能挖出各种延伸的不痛不痒的信息。--Stdp093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07:23 (UTC)
  • (!)意见:个人觉得这种收录方式不恰当。基本上这种状况应该以事件作为主要的收录题目,而不是人物。因为如果不是发生那件事,这些人根本与日常的贩夫走卒没啥不同。讲得极端点,说不定此间还有不少维基人的重要性与知名度,还比这些张三李四高哩!--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19日 (三) 07:28 (UTC)
现在只要是个人,报道的时候基本都会说哪儿的某某人,已经屡见不鲜了。--Stdp093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07:31 (UTC)

被加入大量宣传文字,请注意--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4:50 (UTC)

轴丘条目问题

  1. en:Axon hillock(中文可能为轴丘)未翻译。
  2. 突触的图为上面的英文“轴丘”使用的图,且表述有误。

求专家修正。--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6:38 (UTC)

再次建议将王立军事件并入海伍德死亡案

目前,随着各个案件参与者的审理结束,王立军事件的真实情况也已经逐渐由中国政府公开,并在大部分细节上与外媒的报道吻合。王立军事件作为海伍德死亡案的一部分,大量的内容和参考资料相同。我建议将王立军事件并入海伍德死亡案条目。--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11:43 (UTC)

没有人有意见我就合并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0日 (四) 03:44 (UTC)
我觉得是不是王立军事件改名为王立军案更合适一些?合并到海伍德死亡案不太确定是否合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0日 (四) 05:06 (UTC)
现在好像比较广泛的名字是叫事件。--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0日 (四) 05:48 (UTC)
还有薄熙来事件,全是同一事件的不同角度--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05:10 (UTC)
喵的,原来还有一个啊......--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0日 (四) 05:46 (UTC)

下面我说明一下我的构思:

  1. 海伍德死亡案保留
  2. 王立军事件大部分内容合并至海伍德死亡案,原条目做成重定向。
  3. 海伍德死亡案大部分内容合并至海伍德死亡案,原条目做成重定向。

请各位尽快提出意见建议。--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0日 (四) 05:48 (UTC)

(+)支持。--小烈 (找我?) 2012年9月20日 (四) 06:08 (UTC)
(+)支持并入。--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20日 (四) 06:12 (UTC)
(!)意见,怎么变投票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0日 (四) 06:22 (UTC)
相关的审判无意合并。--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4:37 (UTC)

此条目链接24 已失效

本人暂停对该条目的进一步改进,希望各位维基人以以上共识继续合作编辑。--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0日 (四) 13:38 (UTC)

已有用户完成大部分工作,因无法清空后重定向,提删薄熙来事件。或请其他管理员协助清空后重定向。--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3:48 (UTC)
似乎mifi兔对此有异议,再讨论。--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6:52 (UTC)

译名统一

我发现亚兰阿拉米人亚拉姆语都是指同一个族和他们住的地方以及使用的语言。因为这个古老的民族在圣经中有出现,而且到现在仍然存在,在西方语系中没有混淆的问题,但在中文中他们的译名却乱的让人难以适从,有些相关条目如阿爸 (阿兰语)则又使用不同的译名,这让我不知道要怎么翻才好。是否有人可以给个建议,讨论怎么整理这些译名。--阿儒 | 这里泡茶 2012年9月15日 (六) 08:26 (UTC)

透过重定向页解决如何?
不过我更担心的是目前在维基有179个条目提到“阿爸”,但当中只有马可福音和子说里提到的“阿爸”,才是阿爸 (阿兰语)所采用的意思。既然如此,以阿爸作为阿爸 (阿兰语)的重定向页,置其他177个条目提到的“阿爸”(比如说大爱电视剧羌族里提到的“阿爸”)于何地?--123.202.69.27 2012年9月15日 (六) 10:05 (UTC)
是否需要一个公定的翻译,依地区来转换(比如在中国大陆似乎常用阿拉米人,但在台湾或香港受圣经影响,用亚兰或阿兰居多),其他在重定向?至于阿爸(abba刚好也是某瑞典著名乐团的名称),目前似乎没有其他的阿爸条目,所以要做分歧页也比较麻烦。--阿儒 | 这里泡茶 2012年9月15日 (六) 11:04 (UTC)
依地区来转换

这个我不反对。不过哪个地区用哪个称呼比较多?有没有确切的数据?--123.202.69.27 2012年9月15日 (六) 12:30 (UTC)

至于阿爸(abba刚好也是某瑞典著名乐团的名称),目前似乎没有其他的阿爸条目,所以要做分歧页也比较麻烦

阿爸是不多,不过“阿爸”消歧义页只照顾使用率较低的阿爸 (阿兰语),而置“阿爸”更普遍更简单的本义(父亲)于不顾,这实在有点问题--123.202.69.27 2012年9月15日 (六) 12:30 (UTC)

与其一直空谈不如动手做了。我花了十来分钟顺手将阿爸改写成一个小消歧义页,自认为读者看到后应该稍稍能认识“阿爸”这词汇被使用的一些情况。但比较详细实际使用例子,就得由大家帮忙补充了--123.202.69.27 2012年9月21日 (五) 07:45 (UTC)

主义与运动

事由:反图像争辩被建议毁坏圣像运动合并。

合并与否?或哪个跟哪个合并?

关于条目的分工、界说和合并问题,大家有何建议?

毁坏圣像运动条目说该运动

是指726年至843年期间,东罗马帝国中数位皇帝所推行的政策,从726年皇帝利奥三世颁布禁止崇拜偶像法令为开端,至公元843年幼帝米海尔三世统治时期,摄政皇后提奥多拉颁布反对破坏圣像的尼西亚法规为止,持续了117年

破坏偶像主义条目则说iconoclasm是

指一种对宗教偶像或其它象征或纪念物的刻意摧毁的行为……该术语也包括更为具体的行为:统治者死后或被推翻后,对其形象的摧毁,如古埃及国王阿蒙霍特普四世死后接连发生的活动

窃以为毁坏圣像运动可以移动到毁坏偶像运动,专指中世纪毁坏偶像运动(Medieval Iconoclastic Controversy);而破坏偶像主义可继续保持对应iconoclasm。

反图像争辩圣像破坏之争一词本来要指称的,是哪个观念?前者按字面意思,好像是iconoclasm(“争辩”,好像只关乎观念、思潮和主张),后者则好像是Iconoclastic Controversy(“圣像破坏之争”,好像已涉及具体行动),不知对否?--123.202.69.27 2012年9月14日 (五) 07:12 (UTC)

  • 我个人以为:运动是以事实性陈述为主,主义以支持方观点性陈述为主,争辩以支持方和反对方观点性陈述为主,因此现分工并无不十分不妥之处,如果说唯一欠妥的,就是可以将反图像争辩合并至毁坏圣像运动。另外,反对将毁坏圣像运动移动至毁坏偶像运动,在现中文语境中,在很多时候偶像并不专指宗教内容,而圣像则专指宗教内容,从目前毁坏圣像运动条目内容来看,此运动的目标是专指宗教类的,因此将其易名至毁坏偶像运动极为不妥。——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4日 (五) 08:42 (UTC)
如果说唯一欠妥的,就是可以将反图像争辩合并至毁坏圣像运动
台端的意思是“将反图像争辩合并至毁坏圣像运动欠妥”?还是“可以将反图像争辩合并至毁坏圣像运动”?
如果是前者,那么台端主张维持反图像争辩独立?还是主张将之跟破坏偶像主义合并?--123.202.69.27 2012年9月14日 (五) 08:56 (UTC)
我之前未注意前因后果,造成所述有歧义,错在我。我的意思是,我倾向于将两者合并,但现状也可以理解。——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4日 (五) 11:58 (UTC)

哪个重定向到哪个好?

网上可找到的其他译名:

大家以为又应该如何划分?--123.202.69.27 2012年9月14日 (五) 07:12 (UTC)


  • 额~~当初那个模版是我加的。没想到有人这么认真地探讨Cccmm002留言)一开始只是简单地觉得内容有重复,也跟英语的跨语言连接有冲突,所以就顺手加了这个模版。我觉得,既然条目长度这么短,这样的分类毫无必要。个人观点,仅供参考。--Cccmm002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06:46 (UTC)
其实你的合并建议是好的,有其道理。不过当其他维基人想落实执行合并前,就得先考虑合并后,是反图像争辩重定向到毁坏圣像运动,还是相反等很多具体问题。为免到时才发生编辑争议,所以先征询一下公众的意见啰
不过通常这种咨询是问不到太多意见的,到真正进行合并时,却有时会涌来一大票维基的守护者来一味回退 :P--123.202.69.27 2012年9月16日 (日) 09:56 (UTC)
我读到的欧洲历史翻译书也有用反圣像主义反圣像运动。说到iconoclasm,照字面的确是破坏没错,这种运动经常伴随文革式的破坏行为,不过目的不是要毁坏圣像,而是不在宗教场合使用任何有圣像装饰,以避免膜拜偶像的行为,因此翻成反圣像似乎也没错。至于icono应是专指圣像(基督教圣人的画像),跟偶像(单纯弄个拟人化的像给人拜)无关。--阿儒 | 这里泡茶 2012年9月19日 (三) 12:08 (UTC)
Thx!暂且合并了,相信必有未尽善之处,有劳大家看看哪里有问题再修正吧,辛苦了。
毕竟,修正一条条目,总比修正一对双胞胎好 :P--123.202.69.27 2012年9月21日 (五) 12:30 (UTC)

韩国音乐团体条目之编辑战问题

例如在4minuteMiss AWonder GirlsAfter School2NE1BIGBANGSistarKaraSecret (组合)Rainbow少女时代少女时代-太蒂徐……等等诸多韩团条目。
上述条目每天都有IP用户跟维基用户User:OnlyqueenUser:Keung6717彼此在条目里互改成员资料里面的队中职务,你今日改完我明日登入维基百科后再改回来,如此日夜往覆永无终日,其中你可以细看维基用户Onlyqueen的编辑历史(请点此进入),这用户几乎登入维基百科就是忙着把各条目之成员资料改成他想要的,仿佛就是专门来固守各条目成员资料之队中职务而存在似的,除了改这些东西之外他好像无事可作,不知对于这种韩国音乐团体条目之编辑战问题,管理员是否都是清一色的以全保护当作处理手段?
我之前看到的情形为,管理员对于这类型条目的编辑战采取不告不理的对应手段,因为日前曾有维基用户User:Fanglongzong在客栈提出讨论,少女时代少女时代-太蒂徐两条目才获得管理员关注,被施以全保护一个月处理,我不想看到条目老是因为有人在客栈抗议编辑战才被全保护一个月处理,这种处理方法貌似治标不治本,等到全保护一个月到期后,又会冒出一堆用户继续改,好像条目之前被全保护没有发生过似的,这些用户完全不会因条目被全保护而因此检讨自己的编辑行为,不知道能不能有不影响条目正常编辑又可以杜绝这些用户爱改队中职务的方法?
我想到一种解决办法,但是这个办法沦于我个人的乾纲独断,必须在此处跟各位讨论看能否得到社群共识,我的解决办法为在这些韩团条目之成员资料里,队中职务都不要加,只要有用户列出队中职务就移除,这些用户因为没得改自然也不会每天在那边方兴未艾的掀起编辑战,这是在我脑中的一个想法,想跟各位先进讨论看看。当然如果各位先进对于这类编辑战有其他更好的解决办法也欢迎提出来讨论跟指导。--Znppo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9:39 (UTC)

除非找得到明确的官方资料或可靠来源证实真的有这种队中职务,否则当然是砍了先。(原创研究不可取)--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21日 (五) 13:47 (UTC)
还有电视剧改演员顺序的。现在多改几次机器人就去报告了。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14:08 (UTC)
A PinkChakra (组合)SPICA (组合)东方神起A-JAX (组合)BEASTSS501Super Junior。--Fanglongzong(╯3╰) 2012年9月22日 (六) 12:53 (UTC)
完成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4:23 (UTC)
忙内的搜寻结果--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2年9月22日 (六) 20:32 (UTC)
这边还有一些条目请多加关注:Super Junior-MMBLAQF(x) (组合)Brown Eyed Girls
还希望各位先进多多关照这些条目,以免这些爱好者原创内容又被加回去,不然这些用户一天到晚在条目里边掀起编辑战,老是在改条目的队中职务,没完没了。--Znppo留言2012年9月22日 (六) 23:16 (UTC)

申请将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易名至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将第十四世达赖喇嘛易名至达赖喇嘛·丹增嘉措

按名从主人原则,第十世班禅和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方文件中,分别被命名为“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和“达赖喇嘛·丹增嘉措”,故申请将两人的条目易名移至这两个称呼中,具体文件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历任政协全国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名单 --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8日 (二) 08:02 (UTC)

  • 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是当时名单的称呼。十世班禅已经作古多年,而且后继有人,按照世代排为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倒也无妨。--Inhorw留言2012年9月18日 (二) 08:31 (UTC)
    • 另外阐明一点,前几天在英国贵族称号讨论中举出的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这样的称呼是极不规范的。官府对西藏活佛的称呼,一般只呼其封号,如“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某某呼图克图”等,不加世代。如需指明其世代,则用“十三辈达赖喇嘛”字样,前面并不加“第”字。不论如何,正式文书中绝对不会出现“第几世达赖喇嘛·某某嘉措”不伦不类的字样,这种称呼似乎是中文维基人创造的。--Inhorw留言2012年9月18日 (二) 08:48 (UTC)
    • 名从主人不是低于最常见名优先么?有任何人查贝利的文章的时候会去搜索埃德逊·阿兰德斯·多·纳西门托这个名字吗?—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Skyfiler对话贡献)于2012年9月22日 (六) 07:11加入。
      • 但是这两个名称在中国大陆地区,也算是经常用的,所以按照“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只在某一个或多个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区并不常用时,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确立的名称,而不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这一规则,应该易名。——Langer Lee 2012年9月23日 (日) 05:10 (UTC)

“市”和“城市”的区别

又是一个钻牛角尖的问题。但是我不知道北京历史是要写“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历史”还是写“北京城市发展史”。估计重庆这方面的问题更大一些。以上。--达师218372 2012年9月23日 (日) 05:30 (UTC)


个人以为,如果只是单纯的描写其管辖范围的变迁,那么就用第一个,如果内容还可能包括城市建设等其他方面,则用第二个。——Langer Lee 2012年9月23日 (日) 05:32 (UTC)

  • 个人觉得,这是city proper与metropolitan area的差别了,通常metropolitan area的面积、人口会比city proper更大、更多,却有可能互不包含;东京都会圈尽管比东京都更大,然而横滨市不属于东京都,却属于东京都会圈,小笠原群岛不属于东京都会圈,却属于东京都。那么所谓“东京历史”包不包括横滨市呢?包不包括小笠原群岛呢?但是中国似乎没有这个问题,因为它的行政区划很特别,city proper比metropolitan area更大,很多一点都不都市的郊区地带也被划入某个市的范围内("市辖市"也就算了,居然还有"市辖县"、"市辖自治州",这我很难接受),根本整个省全部都是由“市”所组成的。中国东半部没有人不是某某“市民”---只是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区别罢了。
所以敝人的建议是,你应该写北京的city proper,而不是metropolitan area,如此“很"北京"的北京”、“不太"北京"的北京”、“很不"北京"的北京”全都顾及到了。克劳棣留言2012年9月23日 (日) 06:45 (UTC)

这么样讨论,似乎也有种混淆,单字一个“市”就有很多解释,相对城市就没有这么模糊了,可以广泛运用在人口密集地带发展出的都会圈,闹区、市街、大楼群、广场、住宅商业区……等等,这些都存在于城市,若是单纯只提单字一个“市”,运用在某城市当中,有人会误为是某市的行政体制,比如北京市、重庆市这些之类的。-36.232.211.240留言2012年9月23日 (日) 12:13 (UTC)

虽然不是小小作品[7],但内容有点离题。如何处理?--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2:29 (UTC)

仍然太短了,既然没人愿意改的话,按章程删掉算了——Sakamotosan 2012年9月21日 (五) 04:59 (UTC)
不会呀,仔细看就会发现50个字里面有两句是重复的。把重复的部分去掉之后就不满50个字,可以删除了!--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21日 (五) 07:50 (UTC)
在那之前已经不超过50字了,因为有两句文不对题的被处理掉了 ^_^--123.202.69.27 2012年9月21日 (五) 12:21 (UTC)
有英文版对照,为啥要删啊--Scoooooorpio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00:42 (UTC)
没人愿意译,挂了也没用………………现在的人,其他大语言区多着可以翻译,却没人愿意,有用吗?——Sakamotosan 2012年9月23日 (日) 04:02 (UTC)
对,所以篆刻条目别说日语版的规模比中文版大,就连英语版的规模都比中文版大。
现在的人都是在找好玩的人或条目来开涮,一味抓虫子回退提删,十几个外语版本的条目都说是“疑似”原创研究,没查证就说没有来源(举证责任应该在指控者,不应没证据先指控,然后让无罪的人证明自己无罪);条目讨论页已有共识要做的动作都说成是破坏并加以回退;对不了解的事物,就凭猜测和个人感觉去下判断,进行缺乏逻辑、理据和论证的炮咀舌战(充斥着“你无法证明神不存在,所以神存在”这种形式的推论),正正经经关于条目改善的讨论就搁下几年都没有人理会,这就叫贡献,这就叫维基守护者。肯花时间详细研读条目并找资料的人,比起以前,是减少了,惶论错了肯认错的--123.202.69.27 2012年9月23日 (日) 04:34 (UTC)
一个值得收录的条目应该至少要能写出条目主题为何重要到值得百科全书收录,如果条目内容并不足以做到这点,这种如鸡肋般的资料说真的砍掉也好,好歹变成红色空条目之后还比较引人注目、更有机会被有心贡献的人捡去从头写好。以本条目来说,我甚至不太确定有其他语版的连结就能证明此内容的真实性,因为看过英文版的内容后完全无法确定条目名‘客观规律’真的就是指英文中的‘Objectivity’,如果属实,那只能说中文条目中的那短短一句话写得实在太烂了,看了之后还是不知所云,完全不具有百科全书内容该有的水准。百科全书的内容就是要让不懂的人看了之后可以了解事物大致的意义,而不是写句玄学般的莫名叙述让大家去猜到底有没有足够重要性,其收录价值简直是趋近于零。--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23日 (日) 16:26 (UTC)
有关来源,举证责任必在加入内容者,不论是关注度或其他问题,在维基上加入的内容都应该是有来源的。同时,要提出一个条目是原创研究或没有关注度,除了“找不到有来源之外”,还可以有什么证明?当然提案者有义务小心,但也不可能要求提案者博览天下所有资料才有资格提删。讨论便是让所有编辑参与,互补及取得共识的制度--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24日 (一) 05:43 (UTC)

关于警告模板的样式

近期我修改了部分警告模板的样式,比如说模板:Uw-vandalism2,在此之前它是这样的[8],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使警告的目的更加突出同时显得更加美观一些,不知道各位的意见是什么?如果将其他的警告模板都改成这样是否能够接受?--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9月22日 (六) 18:35 (UTC)

个人认为维持修改之前的原状就行,不用变更格式。--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23日 (日) 11:42 (UTC)
同楼上,之前的版本比较好,语句跟叙述比较官式官腔,放置警告模板讲求语气铺陈庄重不戏谑,改成现在这样子,被放置模版的讨论页主人看到后,鲜能产生告知效果,他一看到还以为你跟他开玩笑或是邀请他去你的讨论页一游。--Znppo留言2012年9月23日 (日) 11:48 (UTC)
同意维持修改之前原状。弄个框很难看,不过语句倒是可以修改,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懂文言文。--CHEM.is.TRY 2012年9月23日 (日) 13:34 (UTC)

如果都不同意就该回去吧,我没什么意见,但是我没有加文言文进去啊???--Jack No1 2012年9月23日 (日) 20:24 (UTC)

don't panic,化学君说的是"之前原版"的措辞.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24日 (一) 00:00 (UTC)
话说怎么又开了一个一样的主题....-- 2012年9月24日 (一) 06:04 (UTC)
文言文不用看历史就知道是谁家的…… 囧rz...--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24日 (一) 08:56 (UTC)

三个不知名人士组成的消歧义?--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11:30 (UTC)

难得三人都名不经传,出现了连消歧义都可以挂关注度模板的罕见情况 :D--123.202.69.27 2012年9月25日 (二) 11:42 (UTC)
我认为没有作这种消歧义的必要,可以提删。--Znppo留言2012年9月25日 (二) 14:52 (UTC)

关于超重元素的原子量以及一系列没有来源的内容的问题

记得以前第8周期以后的条目都做重定向了,现在不知为何又出现。在询问处问了也没有答复。是挂上{{fact}}一段时间还是直接WP:BOLD就行了?

另外,建议把Elements.predicted.rare模板修改一下,只包含infobox即可,不然修改不方便。--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9月26日 (三) 03:18 (UTC)

总结“最早的XXX……”算不算是原创研究或者原创总结?

之前在万户条目添加了一句“和万户相关的最早描述出现于1909年10月2日《科学美国人》的243页……”不过好像没有什么学术来源说1909年这个就是最早。看到前面有曹冲的讨论,这个也问一下。--124.172.170.233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2:23 (UTC)

没来源且有争议的内容其实直接干掉都行……--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23日 (日) 11:43 (UTC)
怎么样确认是没来源且有争议?如果没来源且不知是否有争议呢?--124.172.170.233留言2012年9月24日 (一) 07:16 (UTC)
比较简单的方法是挂{{Fact}},然后看其他人的意见。--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24日 (一) 07:49 (UTC)
我就去掉“最早“直接改成简单并列了。是不是真的最早就让读者思考吧。--124.172.170.233留言2012年9月26日 (三) 07:04 (UTC)

很多美国女歌手的条目都有乱加上去的教育程度

随便举两个例子吧[9][10],经查是一位IP段为218.172.x.x的用户于2012年5月11日加入的(如:[11][12])。目前还有很多条目都没删,请各位注意。--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26日 (三) 09:37 (UTC)

刚才查了下WP:LTA,原来是虚假学历破坏。还有很多破坏没被回退。--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26日 (三) 09:44 (UTC)

虽已不是小小作品,但内容有改善的必要……--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02:19 (UTC)

读起来仍然觉得跟小小作品差不多.....而且没太读得懂。-- 2012年9月27日 (四) 06:05 (UTC)
主要是条目连定义都没有……--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06:09 (UTC)

发现问题条目

儒字条目有翻译粗劣的文字,请查验。-- ──★──  2012年9月27日 (四) 10:03 (UTC)

虽已不是小小作品,但内容有改善的必要……--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02:19 (UTC)

读起来仍然觉得跟小小作品差不多.....而且没太读得懂。-- 2012年9月27日 (四) 06:05 (UTC)
主要是条目连定义都没有……--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06:09 (UTC)

发现问题条目

儒字条目有翻译粗劣的文字,请查验。-- ──★──  2012年9月27日 (四) 10:03 (UTC)

薄瓜瓜有中华民国大陆沦陷区的国籍?

薄瓜瓜的国籍到底是哪里,中立的百科怎么知道的,事实根据?Wuchigf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0:27 (UTC)

实在不行就挨个地找中、美等各国的有关部门问一下不就一劳永逸了吗?到时候还请尽情质疑这些资料的中立性。--124.172.170.233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2:29 (UTC)
又来闹了?不是的话,参见上面那位。——Sakamotosan 2012年9月21日 (五) 04:24 (UTC)
管理员封人。--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4:32 (UTC)

薄瓜瓜在英国,美国居住的时间超过他在中华民国大陆沦陷区居住的时间。你们这个自称中立的百科根据什么可以确定,他没有外国护照?电影演员巩俐她也和薄瓜瓜一样,大陆沦陷区出生,长大。她却不是大陆沦陷区的公民了。同理,请你们提供证据,否则你们的百科不就成为一个没有事实根据胡说八道的百科了吗?--Dadaogf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1:06 (UTC)

进士的关注度

发现某一两个老是喜欢乱给进士条目挂关注度和提删,无语。有相关的方针吗?另外将余兮说的某句话送给某人:“也许您脑子里面少得可怜的那点知识都能用谷歌搜到,但这不代表您可以据此指手画脚。”--CHEM.is.TRY 2012年9月20日 (四) 18:14 (UTC)

是应该澄清和量化必要的标准,比如说什么是“有效介绍”,如何判定关注度可能会增长。不然总是喷着也不是办法。--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9月26日 (三) 03:04 (UTC)
  • 你觉得关注度够的话就去找来源,而不是在这指手画脚呀,下面的人都说了举证责任在作者。再说进士的关注度比跑龙套的还要低,合并为一个列表尚有阅读价值,每个都收录不是百科全书的任务。Foodprice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10:44 (UTC)
参与过数次未发现元素存废讨论,和其相关讨论,甚至为了这个再回到维基的笑了。--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9月28日 (五) 01:55 (UTC)

我们反共救国人士强烈抗议亲共小人为杀人犯的儿子欲盖弥彰,掩盖事实!

薄瓜瓜文章中有关他学费来源的内容,发表很久,但是最近被亲共小人恶意删除,他们是不是五毛党,不清楚。但是他们将事实真相全部删除,完全违反了你们这个百科的规定。为什么你们的管理员看见他们搞破坏,还不马上纠正?

另外,你们这个百科而且对于大纪元的内容为什么有偏见?为什么中共人民日报,新华社胡说八道,你可以全盘接受。而大纪元的内容却要删除?什么道理?现在找到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内容,你们管理员就没有理由反对再次将如下的正确内容加入了!

美国媒体追逐太子党后人在美行踪

学费来源

民国101年4月,他在哈佛大学校报上声称他的学费和生活来源来自他的奖学金和他母亲的当律师和作家的收入。[about gua 1]而其父薄熙来对中国大陆新闻媒体却说:“我儿子都是全额奖学金”,“我的夫人开来...20年前就是个很成功的律师了,但她担心有人造谣生事,早早就关掉了正办得红红火火的律师事务所。这么多年来,就是看看书,搞些艺术,做做家务,默默地陪伴着我。”[about gua 2]二人的说法完全不同。

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 薄熙来倒台前,年薪只有2万美元。薄瓜瓜在伦敦哈罗公学,每年学费约1.6万美元。牛津大学海外学生的学费每年至少是2.5万美元。美国哈佛大学的肯尼迪学院,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约需7万美元。哈佛的学费和生活费,四年下来要数十万美元。[about gua 3] [about gua 4]

而据BBC报道,薄瓜瓜英国留学之学费为大连商人徐明所支付[about gua 5]。--Dadaogf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1:08 (UTC)

专用的参考表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并不是大纪元或人民日报一类都会全盘否定或接受,只是如果内容过于偏激或激进会有损中立性的,可能不予收录,我的理解大概这样,其他继续补充——Sakamotosan 2012年9月28日 (五) 04:01 (UTC)

请加入薄瓜瓜“英国十大华人杰出青年”造假的新闻报导事实真相!

薄瓜瓜获奖造假 ,[13]

如果你们支持中共的人认为大纪元的内容不可以相信,那么下面公布对新闻报导中每一句话的证据。如果连事实你们百科都不加入那么我们这些反共爱国人士只能认为你们维基百科已经被中共牢牢控制,你们的百科已经成为中共的宣传机器了。另外,请亲共的管理员不要说这篇内容是“搞破坏”,也不要将这个内容给和谐了。事实真相,不容否定!

题外话,中共的洗脑宣传机器中央电视台居然也报导了这个骗子奖的颁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rD8Za_5FuY&feature=related


原来不反共,不支持轮子一类的就是共匪,就是五毛,好极端的理论啊,长姿势了 囧rz...--Sakamotosan 2012年9月28日 (五) 04:33 (UTC)
跟他认真就输了。—Ai6z83xl3g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4:53 (UTC)
不明轮子为何会对一个纨裤子弟如此有兴趣。--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28日 (五) 05:03 (UTC)
他想把人搞得和他一样,然后再用经验取胜。--2001:DA8:4001:9020:95D7:255E:FB05:7D90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5:57 (UTC)
越是这样写就越让人反感。薄氏家族的收入来源不明谁都清楚,好像就你轮子一人知道似的。但是至于是不是徐明出钱,请你拿出足够证据证实。首先,徐明没承认,其次,薄瓜瓜没承认。那谁知道是谁出的钱,说不定是薄熙永出呢。如果有中共媒体证实是徐明自己承认出的钱,或者BBC和徐明访谈他亲自承认,那就没有问题。--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6:17 (UTC)
至于那个什么奖是真是假,现在的版本不是已经说明了?贴那么多证据干嘛?--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6:26 (UTC)
关于封禁问题,我觉得先让他说个够,一味地封(如果没做太多太出格的行为),只会加深偏见 。facebook的内容略看过,虽然可笑但也很可怜——Sakamotosan 2012年9月28日 (五) 10:10 (UTC)
反对绥靖政策。光使用傀儡绕过封禁这一点就应该封了。--CHEM.is.TRY 2012年9月28日 (五) 10:17 (UTC)
问题是,条目已经基本上按他意愿改了,他还在唠叨什么?徐明那个问题我觉得坚决不能改,甚至我怀疑薄熙永给他交学费,那我这个怎么解释?还有就是,经过对护士长事件的资料查证后,我觉得外间媒体很多的报导是有问题的,包括CNN和BBC。虽然据说他们跟某些高层人士有联系,但是直接采用他们的报导并不完全可靠。--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10:27 (UTC)

三种鱼四个条目五个名

目前有三种鱼,在金鱼鲫鱼黑鲫四个页面里,经年地资料互混。

鱼是下面这三种(学名):

A. Carassius carassius,食用鱼
B. Carassius auratus,似乎是观赏鱼
B1. 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观赏鱼


其中,B1是B的亚种。

“鲫”页面

页面一开始就是谈B鱼,也有旁及牠的亚种B1鱼。

“鲫鱼”页面

鲫鱼页面由2006年创始之初,一直是在谈A,条目中的图里面的鱼也是A鱼,直至这个版本后,才被改成B1。之后就继续有人在这条目加添B1的资料

期间也曾有人察觉问题,删除了错误的wiki link,不过至今目前条目仍有些述句在谈A鱼,有些述句在谈B1,比较混乱。

“金鱼”页面

金鱼页面创始之初也是用Carassius auratus这个学名(B鱼),直到这个版本才被改成B1。

“黑鲫”页面

至于黑鲫页面,则由创建至今,都一直在谈A没变过。

如何整理

如果要重新整理几个页面,
“黑鲫”这名称应继续对应A鱼 (Carassius carassius)不变。
不过其他应该如何处理?

  1. “鲫”和“鲫鱼”这名称,除了可以指称鲫属下个别的鱼种名,其实应该也可以指称整个鲫属。上面提到的混乱情况,应该就是因此而来的。继续用“鲫”或“鲫鱼”来专指金鱼,会不会延续上面的混乱?
  2. “金鱼”这名称应该可以应对应B或B1(也许两者都可以),不过中文名称上,如何显示B和B1的分别?--123.202.69.27 2012年9月25日 (二) 11:31 (UTC)
先把这四种中文名称的鱼所对应的拉丁学名是什么搞清楚,就好办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6日 (三) 01:27 (UTC)
现在的问题正是无法对应清楚,因为有些资料显示,普通食用的野生鲫鱼,和观赏用的金鱼(goldfish),的确都是在用着同一个学名Carassius auratus的 @_@ --123.202.69.27 2012年9月26日 (三) 10:04 (UTC)
  • 查了下英文wiki相关的项和相关条目的一些引用的参考资料,B(Carassius auratus)是一个物种,下面包括了好几个亚种。而相关品种和亚种也有些争论。
  1. [14][15]和英文wikien:Carassiusen:Goldfish的部分文字表示B1(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是B的指名亚种,是各亚种在中国国内最常见的亚种:B1的野生型就是中国国内作食用鱼的鲫鱼。B1经人工驯养得到作观赏鱼的金鱼,但金鱼没有被认为是一个新的亚种,学名依然是(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
  2. 然而英文wiki条目en:Prussian_carpen:Goldfish部分文字却认为金鱼(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是由(Carassius gibelio)(原名Carassius auratus gibelio)驯化而来。
  3. 关于修改的个人意见:“鲫”“鲫鱼”条目应该合并,内容描述B(Carassius auratus),B1(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新建条目“鲫指名亚种”(或者两者更合适的中文学名);“鲫属”(Carassius)应该新建条目;金鱼条目个人觉得应该保留,在内容里指出两者皆是学名为(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的物种,但区分为野生型的“鲫鱼”和人工驯养后的“金鱼”。 --Agomd留言2012年9月26日 (三) 09:03 (UTC)
似乎英语维基那边的情况都有点混乱 ^^"
那么,原金鱼页面应该对应en:Goldfish还是普通金鱼en:Common goldfish?--123.202.69.27 2012年9月26日 (三) 10:13 (UTC)
看了下,en:Common goldfish的原文是描述体型没有变异只有颜色变为金黄色的金鱼,按我理解,应该是金鱼下面的“草种”。--Agomd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14:16 (UTC)
金鱼条目个人觉得应该保留,在内容里指出两者皆是学名为(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的物种,但区分为野生型的“鲫鱼”和人工驯养后的“金鱼”
很同意。
“鲫”“鲫鱼”条目应该合并
前面我都漏了说,刚刚才发现,鲫鱼在2006年创建之初,原来是谈Crucian Carp的,Crucian Carp是黑鲫(Carassius carassius)的俗名,也可指称整个鲫属(Carassius),也就是说,六年来,这条目曾经被加添过野生食用鲫鱼、黑鲫鲫属的资料,现时条目里的图也是黑鲫,至于内文哪句是指哪种,还真是难分难解 @_@ --123.202.69.27 2012年9月26日 (三) 12:59 (UTC)
目前页面里关于野生食用鲫鱼的资料,是应该搬回鲫鱼页面,不过我想把标题单字“”的页面改为鲫属的重定向页。盖鲫属下的所有鱼鱼都可以称为“鲫”,大家意下如何?--123.202.69.27 2012年9月26日 (三) 13:04 (UTC)
应该没问题。或者把鲫鱼改为消歧义页?不过生物类的wiki页面好像不常使用消歧义页?--Agomd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14:16 (UTC)
暂时鲫属会重定向到鲤科#鲫属(Carassius),其实已经有某程度上的消歧义作用。而现时页面枚举了Carassius auratus其下的亚种,其实也有消歧义的作用。
此外,我已在金鱼鲫鱼条目资料解释观赏性的金鱼和食用的野生鲫鱼学名同为Carassius auratus,也在黑鲫条目里解释了Crucian carp这词既可指称黑鲫(Carassius carassius),也可指称整个鲫属(Carassius),希望这些澄清能有助减少将来条目被加上错误资料的机会吧。大家也过过目,看看还有什么要改善、润饰或补充的吧。
本来也应该在鲫鱼条目加上这句,以及把现时页面的内容加进鲫鱼,不过鲫鱼有前面提过的种种问题,颇混乱,所以暂时不敢再加东西进去,怕乱上加乱。我想可能要等哪天比较空闲和精神比较好时,从头到尾读一遍鲫鱼的编辑历史,并查资料,去分办哪句述句是描述哪种鱼的(一天可能不够 :P),待理顺了脉络后,才再加添新资料。
有没有哪位够耐性和够细心的朋友,想一起参与这项工作? ^_^--123.202.69.27 2012年9月27日 (四) 18:55 (UTC)

我拿不定主意,左思右想,暂时还是这样处理吧:

  • 已合并并重定向到鲫鱼
  • 鲫鱼条目主要谈食用鱼,也涉及Carassius auratus的亚种
  • 金鱼条目只谈观赏鱼,不谈食用鱼(其实很多外语版本都把Carassius auratus、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Goldfish都放在同一个条目)
  • 鲫属暂时仍为鲤科#鲫属(Carassius)的重定向页
  • 已把部分本来放在鲫鱼页面,但是是谈黑鲫的内容,搬了些到黑鲫,不过可能不够,因为上面几个条目,有些资料我无法确定是否正确(比如说鲫鱼和黑鲫都超过半米长?)

如果将来几个页面的分工不再被搞混,即使现时条目内容不周全或不准确,希望也能在未来慢慢完善吧--123.202.69.27 2012年9月28日 (五) 10:29 (UTC)

五羟甲基胞嘧啶未有翻译

五羟甲基胞嘧啶求翻译。--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6:39 (UTC)

这个我接手了,其他人不要和我抢……--CHEM.is.TRY 2012年9月21日 (五) 08:41 (UTC)
Wiki精神不是越多人一起搞越好吗?--Reke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8:49 (UTC)
开玩笑而已:D--CHEM.is.TRY 2012年9月21日 (五) 09:02 (UTC)
大哥,是5-羟甲基胞嘧啶好不好……--CHEM.is.TRY 2012年9月28日 (五) 12:05 (UTC)

这算不算原创研究或原创总结?

三国志条目中的

“不过这一质疑主要依据是清代、近代较片面的自然地理、生物学常识,就直接质疑成书与事件相距仅几十年的《三国志》正文的记载。现代历史地理学、生物学研究并不支持陈寅恪等人的这一理论。现代自然科学研究说明亚洲象在公元前200年至公元580年的活动北界在秦岭淮河一带,公元580年至1050年间的北界仍在杭州湾、钱塘江,即使晚到1450年其活动北界仍可以包括福建省内的武夷山。孙权接掌江东时就被朝廷封为会稽太守,东汉会稽郡辖境南括今天福建省三明市、漳州市、龙岩市、南平市等地区,发现大象是完全正常的。”

,同样的内容也出现在曹冲条目中,我认为这属于对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当中的“已发表材料的总结并提出立场”,不知对否?这是第二次发讨论了,希望有编辑者参与讨论,否则会陷入编辑战。——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13:15 (UTC)

  • 我认为现有表述方式确实属于原创研究。尤其是开头的几句完全是在陈述自己的观点,而不是在表达一个事实。基于中立性,可以引用进行反驳的证据,但并非以这种方式。”发现大象是完全正常的“,这完全是作者自己的观点。--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13:45 (UTC)
    • “不过这一质疑主要依据是清代、近代较片面的自然地理、生物学常识,就直接质疑成书与事件相距仅几十年的《三国志》正文的记载”、“发现大象是完全正常的”这些都是自己的观点,注释中任何一个学者都没这样说,何业恒和文榕生的观点确实提到了古代亚洲象的活动范围,但是没有第三方用这个材料去质疑陈寅恪和季羡林的观点,这分明就是编辑者原创总结,我要移除这段话,该用户却一套一套的空话。——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03:00 (UTC)

3国才够原创呢 :D--123.202.69.27 2012年9月22日 (六) 14:19 (UTC)

条目"王晨(亚洲小姐)"

本人是本条目的作者,但是现在已经被管理员贴上了"不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的模版。本人也已经搜寻过资料,并澄清资料正确无误,并已经加上了参考资料。这个人物既是亚洲小姐,也是体育记者。Oapbtommy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06:28 (UTC)

请写清楚,不要误导大家:她是“参选”亚洲小姐,在总决赛中最后以前十二名不幸落选。--Kolyma留言
哪我应该怎样修改呢?--Oapbtommy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10:31 (UTC)
已改写。--Kolyma留言2012年9月29日 (六) 03:54 (UTC)
谢谢。--Oapbtommy留言2012年9月29日 (六) 10:02 (UTC)

待撰页面禁止更新?

待撰页面 当前禁止对此页面进行更新。此处的数据将不能被立即刷新。Asiaworldcity 2012年9月29日 (六) 00:04 (UTC)

就是所有红链的列表吧,有用么?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4:42 (UTC)
反对更新,浪费数据库资源。--CHEM.is.TRY 2012年9月29日 (六) 13:53 (UTC)

南京的维基人请进

最近看到路牌模板{{Infobox China Road}}里新增了不少城市的路牌样式,但是并没有南京的路牌样式,不知道有没有南京的维基人愿意做一个?(我目前不在南京,路牌的样式有些忘记了)--Jack No1 2012年9月25日 (二) 14:46 (UTC)

好像是蓝底白字或者绿底白字吧,似乎不统一。--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9月26日 (三) 03:11 (UTC)
北京东西和南北还不一样呢。--达师218372 2012年9月26日 (三) 11:05 (UTC)

还是用蓝底白字的比较好,因为南京的路牌大多数都是这种样式,诸如 龙蟠中路 之类的绿底白字的路牌毕竟还是少数。--Jack No1 2012年9月26日 (三) 15:15 (UTC)

很多城市都是蓝绿混用的.....很难统一安排。-- 2012年9月27日 (四) 06:06 (UTC)
南京的路牌底色分蓝绿二色,凡南北走向为绿底白字,凡东西走向为蓝底白字。我倒觉得别着急做路牌,先考虑考虑南京的路牌式样是准备沿袭现实中的东西南北颜色不同,还是只选其中一色。--SyaNHs 2012年9月27日 (四) 10:07 (UTC)
看到“青岛路牌模板”就是用双色显示的,看来这方面倒是没什么问题了。--SyaNHs 2012年9月27日 (四) 10:12 (UTC)
我看还是按现实中的的来做,反正技术上应该不存在问题。不过我还真没注意到南京的路牌颜色是按道路走向区分的,现在去验证也不可能了。--Jack No1 2012年9月29日 (六) 22:25 (UTC)

请问这张图上面写的汉字是“珠玄”还是“朱玄”?

此讨论结束后请直接存档,不须要转存到相关页面。

只是纯粹好奇而发此问,无其他意思,我曾看过一张韩国艺人在节目中公布自己身份证的萤幕截图,在这网页(请点此进入),的这张照片(请点此进入),虽然韩国人已经舍弃汉字好几十年了,但他们身份证上面还是会保留自己姓名的汉字,我遇到的问题是在这张图片上面的中文姓名太过模糊,我的眼睛只能辨识中文名字的第三个字为玄,第二个字是“珠”还是“朱”实在很难辨别出来。有人说把图片复制到桌面上逆时针翻转成90度,也就是摆横著看,即能清楚看到笔划的分布,不知道各位先进看到这张图片的第二个字是“珠”还是“朱”?我想借此调查一下各位先进用眼睛解读这张图片上汉字的程度,由于这张图片的本人在维基百科里面也有相关条目存在,所以我才在互助客栈之条目探讨里询问,请勿把此讨论转至互助客栈之求助或询问处。--Znppo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12:01 (UTC)

最近某个开分身的编辑者又开始活动,把一些被删去的条目内容放到讨论页。这里头有些侵犯个人隐私(比如把别人祖宗十八代贴出来),又有些无关但有针对特定人作文章的内容(比如萧师言的文章评论),这些东西是不是该删除呢?该账号也该查下ID,如果与之前的分身账号皆为同一人,请封禁吧--阿儒 | 这里泡茶 2012年9月30日 (日) 12:25 (UTC)

萧师言经多次讨论仍有异议. 这情况应该交存废复核还是再在存废讨论商议? -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30日 (日) 12:22 (UTC)

  • 我建议直接(±)合并。萧师言除了他儿子的事件外,有何重要性?这点条目从没写明过,而且之前提保留的人没做出任何解释,只说他还要讨论。但现在新闻报导根本没了,其唯一存在的基础也消失了,除非十年后有人在部落格讲到他的名字也要算进讨论。--阿儒 | 这里泡茶 2012年9月30日 (日) 12:3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