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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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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炘
Tân Him
出生1893年12月7日
 大清台湾省台湾府苗栗县苗栗三堡社尾庄(今台中市大甲区
逝世1947年3月11日(1947岁—03—11)(53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古亭区马场町
国籍 大清(1893年-1895年)
 大日本帝国(1895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1947年)
职业经济学家、银行家
配偶谢绮兰
学历
陈炘(右起第四)与杜聪明(右起第三)等人之合照。

xīn(1893年12月7日—1947年3月11日),号若泉,台湾金融界先驱、二二八事件受难者,出生于台中市大甲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博士,台湾日治时期第一家台湾人经营的金融机构“大东信托”与台湾战后时期“大公企业公司”创办人,致力于本土金融事业的拓展,对台湾­金融体系奠基贡献良多。二二八事件时遭以“阴谋叛乱首要”及“接收台湾信托公司”两项罪名遭特务处决。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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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陈凤是台湾民主国义军重要将领,于1895年时曾率之台湾义民仁营(即台防仁字3营),英勇抗击日军

陈炘出生于1893年,1913年国语学校毕业,1913年-1914年任教于台中厅大甲公学校。后辞去教职,赴往日本留学,并于1922年自庆应义塾大学理财科毕业;回台后,与谢绮兰结婚,次年又赴美国爱荷华格林内尔学院一学期;之后转学至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被同学形容为“东京来的绅士”[1]。1925年于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研究所取得博士学位。

返国后,负责筹组一个“纠集台湾人的资金,供台湾人利用”的金融机构,便于1926年创立大东信托株式会社并出任专务取缔役(今总经理职)(董事长为林献堂),资本额两百五十万圆,是当时唯一的本土资本信托机关;以对抗日本人对台湾人施加的金融经济压力。此举无疑是对日治政府独占经济的挑战。但当时尚未有信托业法;在日治政府的刻意阻挠下,营运上有诸多限制。大东信托也透过刊登广告来支持《台湾新民报》、《台湾文艺》与《台湾文学》等刊物,以及提供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资金等来支持社会运动[2]

1937年大东信托获利甚佳,每股配利6分,林献堂给陈炘加薪至年薪五千圆,以谷价兑算,虽只相当于现今的新台币一百万元,但已等同当时基督教小学教师的20倍薪资。[3]

1930-1936 担任台中州州协议会员,1942-1944 担任临时台湾经济审议会委员,1943 担任法令取调委员会临时委员。

1944年8月,日治政府在台湾实施信托法及信托业法之际,以当时台湾最有力的大东信托为中心,合并大东,屏东及台湾兴业三家,设立台湾信托株式会社,由台湾银行华南银行等银行共同出资。陈炘虽仍任总经理,但多数股份则已被日治政府直辖的台湾银行所掌控。[4]

陈炘也是《台湾青年》的编集者之一,也曾经参与过台湾留学生组织的新民会以及台湾文化协会

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后,因陈炘留美背景,与美国情报员关系较佳。[来源请求]1946年3月被以“汉奸”罪名逮捕入狱,经过1个多月的侦讯,陈炘终告无罪获释,有古典诗〈被拘〉:“平生暗泪故山河,光复如今感慨多;一吁三台齐奋起,欢呼声里入新牢。”反映此情景。

1946年2月5日,代表台湾本土资本的大公企业成立,目的是接收日人留下的企业,作为政府的外围组织。各地领导阶层普遍参与募资,总资本额五千万圆。但传言陈炘此举的目是为了抵抗江浙财团垄断台湾经济,本人虽然公开否认,却已引起行政长官公署注意。[5]

另一方面,台湾信托在战后由行政长官公署接管,但实际运作仍由陈炘主导。1946年12月1日,陈炘担任“台湾信托公司筹备处”主任委员,并声明此公司并非日资,而是被日治政府打压的台资。1947年3月1日,台湾信托公司正式成立,陈炘任董事长。 1947年二二八事件发生时,陈炘虽无实质参与,因其名望被推为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民众代表。陈炘以代表身份和陈仪会面,希望他“开诚布公,勿被少数特殊份子包围”。[6]

遇害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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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炘长子陈盘谷在一篇追念父亲文章中,回忆当年情景:

当二月底事件发生时,父亲正罹患恶性疟疾躺卧在床。有一天,陈仪派部下前来传唤父亲。母亲以病情恶化为由,极力反对。但是父亲却说:“国家有事,我怎么可以因私事而把公事置于脑后呢?”于是不顾母亲的反对毅然答应前去和陈仪见面。

……大约过了三十分钟后,父亲满脸笑容地走了出来。

……到了三月十一日上午六点,门外突然出现一阵骚动。我立刻下床奔到客厅一看,已有四、五名警官站在那儿。其中之一为台北市警察局刑警队长林致用。我正打算上前打招呼时,父亲已在母亲的陪伴下走进客厅。父亲轻轻地拍拍我的肩膀,说道:“要听妈妈的话。”然后就坐上吉普车走了。我作梦也没有想到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父亲,而且是永远的诀别。

林献堂于《灌园先生日记》中的1931年6月13日、15日二则,曾描述:[7]

陈炘主持公司一视同仁,坚持掌管金融的人,不能卖情抵赈,一旦徇私就成不了金融机构。他不接受文化协会盟友张深切的关切,要求暂时延缓抗日同志的借款偿还,甚至当公司同仁,时任调查课长的陈逢源诈取杨子培的帝糖股票,以及挪用亏空公司资金作为操作股票,陈炘坚持不接受蔡培火杨肇嘉的调解,要逢源治罪受罚。

1947年4月1日,台湾信托筹备处主任委员由陈逢源接任;5月3日,被合并于规模比台湾信托小的华南银行之内[8],成为该行的信托部,距陈炘被捕仅53天。

时任行政长官公署秘书的郑士镕回忆,民政处长周一鹗曾经向其透露:陈仪对于陈炘等人遭特务杀害一事非常悲痛;特务杀完人后来要求自己“补办手续”追认,直斥特务无法无天。[9]

陈炘之女高陈双适于其口述历史中引述历史学家戴国煇的研究:[8][10]

吴浊流认为“背叛了本省人”的“半山”们,虽有种种派别,不过在打倒本省知识阶级,以求自己的飞黄腾达,却是一致的。二二八事件中,最为接近陈仪的,据说是军统的刘启光。刘氏本名侯朝宗,日据时代参与文化协会与农民组合的运动,属左翼运动阵营。二二八事件中,“他和军统的特工林顶立勾结在一起,此外又与陈逢源搞在一起,在银行设信托部,大肆囤积物资,利用通货膨胀大捞一票。”吴浊流此处所指的是华南银行,其前身即陈炘所创设的大东信托。多年来台籍前辈中,一直有相关的流言,陈炘之死系被“借刀杀人”。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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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友洪炎秋在其告别式的追思挽联:“老兄您死得真正莫名其妙,小弟我活着也是不知所以”点出陈炘白白牺牲生命。[11]
  • 文学家巫永福在访问时曾提到战后蔡培火重庆蒋介石时,“蒋介石曾问他‘最能当台湾领导者是谁?’,蔡培火说‘老一辈的是林献堂,但真正的人才是陈炘,这个人有头脑、有组织力,又有国际观。’这件事是蔡培火亲口告诉我的。我想陈炘被杀与此多少有些关联。”[12]
  • 作家张深切在著作《里程碑》中也写道:“陈炘仿佛是一位儒雅的书生,但他绝不文弱,而是一位伟大的领袖,深谋远虑,有统驭群众的才能,可谓台湾不世出之一伟人也。” [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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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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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筱峰,《二二八消失的台湾菁英》(台北:自立晚报社,1990),页80。
  2. ^ 李筱峰,《林茂生.陈炘和他们的时代》,页57。
  3. ^ 王振勋,〈林献堂的领导艺术与管理思想之研究〉,页23。
  4. ^ 李筱峰,《二二八消失的台湾菁英》,页 89、90。
  5. ^ 叶荣钟提到陈炘在一次聚会的席上无意间提到江浙财团的横暴及种种可怕的作风。
  6. ^ 李筱峰,《林茂生.陈炘和他们的时代》,页273。
  7. ^ 王振勋. 林獻堂的社會思想與社會活動新論. 台北市: 稻田出版. 2009-06-30. ISBN 978-986-674-940-7 (中文(繁体)). 
  8. ^ 8.0 8.1 高陈双适 口述、许月梅 撰文. 靜待黎明. 台北市: 玉山社. 2015-02: 页 87. ISBN 978-986-294-102-7 (中文(繁体)). 
  9. ^ 郑士镕. 細說我所認識的陳儀. 传记文学. Vol. 88 no. 3: 22. 民政处长周一鹗曾向我透露,长官对于特务机构瞒着他滥捕滥杀,事后还要求补办手续,像林茂生、宋斐如、陈炘等案,都非常悲痛,直斥特务人员,无法无天。 
  10. ^ 李筱峰,《林茂生.陈炘和他们的时代》,页300。
  11. ^ 國家文化資料庫. [2020-0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3). 
  12. ^ 〈巫永福先生访问〉,许雪姬编,《台中县口述历史 第五辑》,页136。台中:台中县立文化中心,1998年。
  13. ^ 《里程碑》,张深切,《张深切全集》,陈芳明主编,卷1,台北市:文经社,1998年。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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