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石楠 (作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石楠(1938年10月),女,汉族,安徽太湖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家。

生平

[编辑]

1958年毕业于太湖中学,1963年至1966年在安徽师范大学(原合肥师范学院)函授中文专业学习。历任安庆市图书馆古籍管理员,安庆市文化局戏剧创作研究室专业作家。1988年当选为安徽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安徽省政协常委。是中国作协第五、六届全委会委员,第七、八、九届名誉委员。作品获安徽文学奖、《清明》文学奖、红烛奖等。1988年获安徽省劳动模范称号,2005年被评选为当代优秀传记文学作家。[1][2]:297

2023年3月,捐赠一百万元在安庆师范大学设“石楠文学奖”。[3]

作品

[编辑]
  • 长篇小说:《真相》、《生为女人》。
  • 中篇小说集:《弃妇》、《晚晴》、《石楠女性传记小说选》,散文集《爱之歌》、《寻芳集》。
  • 长篇传记小说:《画魂——潘玉良传》、《美神——刘苇传》、《寒柳——柳如是传》、《一代明星舒绣文》、《从尼姑庵走上红地毯》、《刘海粟传》、《回望人生路——亚明的艺术之旅》、《陈圆圆——红颜恨》、《不想说的故事》、《张恨水传》、《海魄——杨光素传》、《另类才女苏雪林》。
  • 学术专集:《百年风流——艺术大师刘海粟的友情和爱情》。

参考资料

[编辑]
  1. ^ 会员辞典 石楠. 中国作家网. [2023-06-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28). 
  2. ^ 安徽师大英才录编委会. 安徽师大英才录. 香港: 香港新世纪国际出版公司. 1995年7月. ISBN 962-547-003-4. 
  3. ^ 徽著名女作家捐款百万. 合肥晚报 (光明网). 2023-03-29 [2023-06-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