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集傳
內容
[編輯]《詩集傳》是朱熹根據《詩集解》刪改三次而成的,約完成於淳熙十三年(1186年)[1]。《詩集傳》的特點是棄〈詩序〉不用,開創訓詁學新局面,例如《陳風·月出》:「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詩集傳》解釋為:「皎,月光也。佼人,美人也。僚,好貌。」。又如:《魯頌·泮水》:「薄采其茆」,《詩集傳》解釋為:「茆,鳧葵也,葉大如手,赤圓而滑,江南人謂之蓴菜者也。」。
朱熹還解釋了賦、比、興的用法,「賦者,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詩集傳》中每章下都會標明「賦也」、「比也」、「興也」、「賦而比也」、「比而興也」、「賦而興又比」,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再用末注加以申述,如《周南》末段申述:「按此篇首五詩,皆言后妃之德。……今言詩者,或乃專美后妃,而不本於文王,其亦誤矣。」。書中朱熹對於不知道的一些詞語,都注「未詳」二字。但《詩集傳》沿用《詩序》之處仍不少,又常以理學家的「存天理,滅人慾」之說解釋〈詩〉,不免扭曲[2]。《詩經》有大量作品被朱熹斥為「淫詩」,如:《桑中》,「此詩乃淫奔者所自作」;《采葛》,「此淫奔之詩」;《丘中有麻》,「此亦淫奔者之詞」。[3]
《詩集傳》在蘇轍《詩集傳》和范處義《詩補傳》基礎上,還吸收王肅、歐陽修、張載等人成果[4],繼承鄭樵的《詩傳辨說》「疑序」的精神,有所發展並加以完善,「代表了集傳體《詩經》研究的最高水平」[5],打破漢宋界限,變革創新[6],又兼各家之說[7],最初成書刊刻時為二十卷,末附《詩序辨說》,但後來《詩序辨說》失佚。明朝永樂中,《詩集傳》成爲朝廷取士的標準[8]。王應麟《詩考序》云:「朱文公《集傳》閎意眇指,卓然千載之上。」
清朝力主復古,恢復毛、鄭之學,閻若璩作《毛朱詩說》,毛奇齡作《白鷺洲主客說詩》,陳啓源作《毛詩稽古編》,用意在否定朱熹之《詩集傳》。
束景南認為朱熹先有《詩集解》再有《詩集傳》,這期間經歷了長達四十餘年,有三次重大修改[9],淳熙五年廢《詩序》,博採眾家之說,不再專以毛鄭之說為主,而作《詩集傳》,並辨《鄭風》、《衛風》為淫詩;《詩集解》今已失傳,束景南又據呂祖謙的《呂氏家塾讀詩記》輯出了朱熹《詩集解》佚文[10]。
註釋
[編輯]- ^ 束景南:《朱熹年譜長編》
- ^ 尤侗《艮齋雜說》卷一「子日鄭聲淫,未嘗日鄭詩淫也,朱子止因誤認此語。夫《詩》三百以思無邪蔽之,安有盡收淫詞之理?」
- ^ 《詩序辨說》
- ^ 朱熹:《〈呂氏家塾讀詩記〉後序》:「《詩》自齊、魯、韓氏之說不傳,而天下之學者盡宗毛氏。毛氏之學傳者亦眾,而王述之類,今皆不存。則推衍毛說者,又獨鄭氏之箋而已。唐初諸儒為作疏義,因訛踵陋,百千萬言,而不能有以出乎二氏之區域。至於本朝劉侍讀、歐陽公、王丞相、蘇黃門、河南程氏、橫渠張氏始出己意,有所發明。雖其淺深得失有不能同,然自是之後,三百五篇之微詞奧義乃可得而尋繹,蓋不待講於齊、魯、韓氏之傳,而學者已知《詩》之不專見於毛、鄭矣。」
- ^ 郝桂敏:《宋代《詩經》文獻研究》
- ^ 李建國的《漢語訓詁學史》說:「學有專門,貴在創新,寓創造於註疏之中,是朱熹訓詁學的又一特色。」
- ^ 祝敏徹、尚春生,〈論毛鄭傳箋的異同〉:「朱熹《詩集傳》從毛傳的七十六處,從鄭箋的八十六處,兼采毛傳鄭箋的十六處。」
-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十六,《欽定詩經傳說彙纂》條:「元延祐中行科舉法,始定《詩》義用朱子,猶參用古註疏也。明永樂中修《詩經大全》,以劉瑾《詩集傳通釋》為藍本,始獨以《集傳》試士。」
- ^ 洪漢鼎《詮釋學——它的歷史和當代發展》
- ^ 束景南:《朱熹佚文輯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