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君主列表
這裏列出包括低地聯省共和國的執政——歷任荷蘭諸省的管理者(不享有荷蘭共和國的主權)。
名稱 | 肖像 | 生卒 | 註釋 | 統治始於 | 統治終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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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一世(沉默者) | 1533年4月24日–1584年7月10日 (51歲) | 多數省的荷蘭省督[1] | 1581年7月26日 | 1584年7月10日 | |
毛里茨 | 1567年11月14日–1625年4月23日 (57歲) | 多數省的荷蘭省督,[2]威廉一世之子 | 1585年11月1日 | 1625年4月23日 | |
費德歷·亨德里克 | 1584年1月29日–1647年3月14日 (63歲) | 多數省的荷蘭省督,[1]威廉一世之子 | 1625年4月23日 | 1647年3月14日 | |
威廉二世 | 1626年5月27日–1650年11月6日 (24歲) | 多數省的荷蘭省督,[3]費德歷·亨德里克之子 | 1647年3月14日 | 1650年11月6日 | |
威廉三世 | 1650年11月4日–1702年3月8日 (51歲) | 多數省的荷蘭省督,[4]威廉二世之子,也是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國王 | 1650年11月6日 | 1702年3月8日 | |
威廉四世 | 1711年9月1日–1751年10月22日 (40歲) | 首任尼德蘭聯省世襲執政,[5]約翰·威廉·弗里索之子 | 1747年5月4日 | 1751年10月22日 | |
威廉五世 | 1748年3月8日–1806年4月9日 (58歲) | 尼德蘭聯省世襲執政,威廉四世之子,在巴達維亞革命中被廢黜 | 1751年10月22日 | 1795年1月19日 |
1702年英王兼奧蘭治親王的威廉三世無嗣過世後,奧蘭治親王之位依照其遺囑,傳給他十五歲的族姪「教子」——蘭秀的約翰·威廉·弗里索(其父與威廉有共同的高祖父——沉默者威廉之父);但是荷蘭的慣例是由最近的母系男親,繼承無子女者的遺產與頭銜。所以威廉的表弟——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一世(其父「「大選侯」腓特烈·威廉」曾是威廉幼時的監護人之一),就主張威廉三世的遺囑無效,自己才是威廉的合法繼承人。於是他在1702年宣佈繼承表哥威廉三世,在部分奧蘭治派貴族的支持下,自稱「奧蘭治親王」並佔領奧蘭治親王的封建領地。
結果荷蘭六個省的議會派,利用奧蘭治派貴族分裂的機會發動政變,取消聯省執政,國家領袖由大議長安東尼·海因斯接替,荷蘭自此進入「第二次無執政時期」(1702--1747年)。
因為威廉三世生前一直是法王路易十四的死敵,路易十四為了向荷蘭的奧蘭治派報復,就在1713年向普王腓特烈一世提議把奧蘭治領地和法國的部分領土作交換。腓特烈一世爽快答應,獲得路易十四對他「奧蘭治親王」的承認。他並分割自己其他領地,作為新「奧蘭治親王」的封地,這使得荷蘭拿索的奧蘭治派,喪失其應有的封建領地,成為「無地親王」。
奧蘭治名號的分裂爭議,一直到1732年才由威廉·弗里索之子奧蘭治親王威廉四世(時任菲士蘭蘭省執政)與腓特烈一世之子腓特烈一世·威廉一世達成協議,兩人共享「奧蘭治親王」的頭銜,而威廉四世放棄索賠奧蘭治封邑的損失,協議由簽約保障(Treaty of Partition)。從此普魯士國王一直享有「新教領袖」奧蘭治親王的英雄頭銜。
奧蘭治親王威廉四世則在協議後獲得全體奧蘭治派貴族的支持,等待時機取得大統領與聯省執政之位,終於在1747年的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中得償所願;其孫更在1815年的維也納會議中,成為荷蘭王國的威廉一世國王,是現今荷蘭王室的祖先。
拿索-迪倫堡家族
[編輯]名稱 | 肖像 | 生卒 | 註釋 | 統治始於 | 統治終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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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六世(長者) | 1536年11月22日–1606年10月8日 (69歲) | 少數省的荷蘭省督,[6]威廉一世之弟 | 1578年 | 1581年 | |
威廉·洛德韋克(人民之父) | 1560年3月13日–1620年5月31日 (60歲) | 少數省的荷蘭省督,[7]約翰六世之子 | 1584年 | 1620年 |
拿索-迪茨家族
[編輯]名稱 | 肖像 | 生卒 | 註釋 | 統治始於 | 統治終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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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斯特·卡西米爾一世 | 1573年12月22日–1632年6月2日 (58歲) | 少數省的荷蘭省督,[8]約翰六世之子 | 1620年 | 1632年 | |
亨德里克·卡西米爾一世 | 1612年1月21日–1640年7月13日 (28歲) | 少數省的荷蘭省督,[9]恩斯特·卡西米爾一世之子 | 1632年 | 1640年 | |
威廉·費德歷 | 1613年8月7日–1664年10月31日 (51歲) | 少數省的荷蘭省督,[10]恩斯特·卡西米爾一世之子 | 1640年 | 1664年 | |
亨德里克·卡西米爾二世 | 1657年1月18日–1696年3月25日 (39歲) | 菲士蘭蘭省的世襲執政,[11]威廉·費德歷之子 | 1664年1月18日 | 1696年3月25日 | |
約翰·威廉·弗里索(奧蘭治親王) | 1687年8月4日–1711年7月14日 (23歲) | 菲士蘭蘭省的世襲執政,1702年成為「奧蘭治親王」,是唯一沒擔任過荷蘭省等執政的奧蘭治親王。[12]亨德里克·卡西米爾二世之子,威廉四世之父 | 1696年3月25日 | 1711年7月14日 |
荷蘭君主 | 畫像 | 徽章 | 出生 | 婚姻 | 就職 | 逝世 | 荷蘭王位繼承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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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拿巴王朝 | ||||||||
路德維克一世 路易·拿破崙 1806年6月5日 – 1810年7月1日 |
1778年9月2日 科西嘉 卡洛·波拿巴 與瑪麗亞·萊蒂西亞·拉莫利諾之子 |
奧坦絲·德·博阿爾內 1802年1月4日 巴黎 3名子女 |
不適用 | 1846年7月25日 里窩那 67歲 |
拿破崙一世之弟 (受封) | |||
路德維克二世 拿破崙·路易 1810年7月1日 – 1810年7月9日 |
1804年10月11日 巴黎 路德維克一世 與奧坦絲·德·博阿爾內之子 |
夏洛特·波拿巴 1826年7月23日 費城 沒有子女 |
不適用 | 1831年3月17日 弗利 26歲 |
路德維克一世之子 (長子繼承權) |
荷蘭君主 | 畫像 | 徽章 | 出生 | 婚姻 | 就職 | 逝世 | 荷蘭王位繼承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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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倫治-拿索王朝 | |||||||
威廉六世 威廉·費德歷 1813年12月6日 – 1815年3月16日 |
1772年8月24日 豪斯登堡宮 威廉五世 與普魯士的威廉明妮之子 |
普魯士的威廉明妮 1791年10月1日 柏林 4名子女 |
1815年 3月30日 |
1843年12月12日 柏林 71歲 |
威廉五世之子 (長子繼承權) |
荷蘭君主 | 畫像 | 徽章 | 出生 | 婚姻 | 就職 | 逝世 | 荷蘭王位繼承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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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倫治-拿索王朝 | ||||||||
威廉一世 威廉·費德歷 1815年3月16日 – 1839年4月19日 |
1772年8月24日 豪斯登堡宮 威廉五世 與普魯士的威廉明妮之子 |
普魯士的威廉明妮 1791年10月1日 柏林 4名子女 |
1815年 3月30日 |
1843年12月12日 柏林 71歲 |
威廉五世之子 (開國) |
荷蘭君主 | 畫像 | 徽章 | 出生 | 婚姻 | 就職 | 逝世 | 荷蘭王位繼承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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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倫治-拿索王朝 | ||||||||
威廉一世 威廉·費德歷 1839年4月19日 – 1840年10月7日 |
1772年8月24日 豪斯登堡宮 威廉五世 與普魯士的威廉明妮之子 |
普魯士的威廉明妮 1791年10月1日 柏林 4名子女 |
1815年 3月30日 |
1843年12月12日 柏林 71歲 |
威廉五世之子 (開國) | |||
威廉二世 威廉·費德歷·喬治·路德維克 1840年10月7日 – 1849年3月17日 |
1792年12月6日 諾代恩德宮 威廉一世 與普魯士的威廉明妮之子 |
俄羅斯的安娜·巴甫洛夫娜 1816年2月21日 冬宮 5名子女 |
1840年 10月7日 |
1849年3月17日 蒂爾堡 56歲 |
威廉一世之子 (長子繼承權) | |||
威廉三世 威廉·亞歷山大·保羅·弗雷德雷克·路德維克 1849年3月17日 – 1890年11月23日 |
1817年2月17日 布魯塞爾 威廉二世 與俄羅斯的安娜·巴甫洛夫娜之子 |
(1) 符騰堡的索菲 1839年6月18日 史特加 3名子女 (2) 瓦爾德克-皮爾蒙特的愛瑪 1879年1月17日 巴特阿羅爾森 1女 |
1849年 3月17日 |
1890年11月23日 羅宮 73歲 |
威廉二世之子 (長子繼承權) | |||
威廉明娜 威廉明娜·海倫娜·保林·瑪麗 1890年11月23日 – 1948年9月4日 |
1880年8月31日 諾代恩德宮 威廉三世 與瓦爾德克-皮爾蒙特的愛瑪之女 |
梅克倫堡的亨德里克 1901年2月7日 海牙 1女 |
1898年 9月6日 |
1962年11月28日 羅宮 82歲 |
威廉三世之女 (長嗣繼承權) | |||
奧倫治-拿索王朝梅克倫堡支系 | ||||||||
朱麗安娜 朱麗安娜·路易絲·愛瑪·瑪麗·威廉明娜 1948年9月4日 – 1980年4月30日 |
1909年4月30日 諾代恩德宮 亨德里克親王 與威廉明娜之女 |
利珀-比斯特費爾德的伯恩哈德 1937年1月7日 海牙 4女 |
1948年 9月4日 |
2004年3月20日 蘇斯特代克宮 94歲 |
威廉明娜之女 (長嗣繼承權) | |||
奧倫治-拿索王朝利珀支系 | ||||||||
貝婭特麗克絲 貝婭特麗克絲·威廉明娜·阿姆加德 1980年4月30日 – 2013年4月30日 |
1938年1月31日 蘇斯特代克宮 伯恩哈德親王 與朱麗安娜之女 |
克勞斯·馮·阿姆斯貝格 1966年3月10日 海牙 3子 |
1980年 4月30日 |
在世 | 朱麗安娜之女 (長嗣繼承權) | |||
奧倫治-拿索王朝阿姆斯貝格支系 | ||||||||
威廉-亞歷山大 威廉-亞歷山大·克勞斯·喬治·費迪南德 2013年4月30日 – 至今 |
1967年4月27日 烏德勒支大學醫院 克勞斯親王 與貝婭特麗克絲之子 |
馬克西瑪·索雷吉耶塔 2002年2月2日 阿姆斯特丹 3女 |
2013年 4月30日 |
在世 | 貝婭特麗克絲之子 (長子繼承權) |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Stadtholder of Holland, Zeeland and Utrecht (1559–1584),Stadtholder of Friesland and Overijssel (1580–1584)
- ^ Stadtholder of Holland and Zeeland (1585–1625), Utrecht, Guelders and Overijssel (1590–1625), Groningen (1620–1625)
- ^ Stadtholder of Holland, Zeeland, Utrecht, Guelders, Groningen, Drenthe and Overijssel
- ^ Stadtholder of Holland, Zeeland, Utrecht and Overijssel (1672–1702), Guelders (1675–1702), Drenthe (1696–1702)
- ^ Hereditary Stadtholder of Friesland (1711–1747), Holland, Zeeland, Utrecht and Overijssel (April/May 1747 – November 1747), Stadtholder of Groningen (1718–1747), Guelders and Drenthe (1722–1747), was formally voted the first Hereditary Stadtholder of the United Provinces (1747–1751)
- ^ Stadtholder of Guelders (under Philip II), architect of the Union of Utrecht
- ^ Stadtholder of Friesland (1584–1620), Groningen (1863–1620) and Drenthe (1596–1620)
- ^ Stadtholder of Friesland (1620–1632), Groningen and Drenthe (1625–1632)
- ^ Stadtholder of Friesland (1632–1640), Groningen and Drenthe (1632–1640)
- ^ Stadtholder of Friesland (1640–1664), Groningen and Drenthe (1650–1664)
- ^ In 1675 the State of Friesland voted to make the Stadtholdership hereditary in the house of Nassau-Dietz
- ^ Hereditary Stadtholder of Friesland (1707–1711) and Groningen (1708–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