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興王
外觀
法興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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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代新羅國王 | |
在位期間:514年—540年 | |
前任:智證王 | |
繼任:真興王 | |
姓名 | 金原宗 |
出生 | 487年 |
逝世 | 514年 |
父親 | 智證王 |
母親 | 延帝夫人 |
王后 | 保道夫人 |
妃 | 碧花夫人 吾道宮主 玉珍宮主 沙龍宮主 普賢公主 寶果公主 |
庶子 | 比臺公 毛郎公 |
嫡女 | 只召太后 |
庶女 | 三葉公主 南毛公主 沙道美公主 梭失公主 |
法興王 | |
諺文 | 법흥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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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 | 法興王 |
文觀部式 | Beopheung wang |
馬-賴式 | Pŏphŭng wang |
法興王(?—540年),姓金,名原宗,是新羅第23代君主。
生平
[編輯]法興王姓金名原宗,是新羅第23代君主,智證王與延帝夫人的長子,妃保道夫人乃炤知麻立干與善兮夫人之女。梁天監十三年即位。《梁書》記載,王姓名募秦。法興王四年(517年)四月開始置兵部。十五年近臣異次頓從高句麗引進佛教,法興王欲建興輪寺,引起朝臣反對,異次頓殉教,死時現異跡,頸中出白血,天地晦暗,眾臣驚詫,於是允許佛教行於國內。此後,新羅人民團結,國力增長。十九年,降服了金官國主金仇亥(金官國即駕洛國,又稱伽倻,後改稱金官;金仇亥即金仇衡),二十三年(536年)始稱年號建元元年。二十七年七月,王薨[1]。真興王嗣位,時年七歲,由太后攝政。
註釋
[編輯]- ^ 《朝鮮史略》:有僧阿道者,與其徒亦來毛禮家,徃徃有信奉者,至是王欲興佛教,羣臣皆曰:僧徒議論詭異,若從之,恐有後悔。近臣異次頓獨曰:佛法淵奧,不可不信。王以為異言,下吏異次頓曰:佛若有神,吾死必有異。及斬,血從㫁處湧,色白如乳,衆怪之,不復毀佛。新羅以哲夫為上大等,總知國事,百濟移都泗泚,即今扶餘縣,國號南扶餘,駕洛國王金仇衡降於新羅,駕洛亡,自始祖至亡凡十王,總五百二十年。新羅法興王薨,在位二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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