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謀·昂汪洛桑丹增嘉措
松謀·昂汪洛桑丹增嘉措(藏語:ངག་དབང་བལོ་བཟང་བསྟན་འཛིན་རྒྱ་མཚོ,威利轉寫:ngag dbang blo bzang bstan 'dzin rgya mtsho;1899年—1967年6月)藏族,雲南省中甸縣大中甸鄉諾西村夏那作卡家人。第十七世(計追認)松謀活佛。[1]
生平
[編輯]1899年,出生於雲南省中甸縣大中甸鄉諾西村夏那作卡家。後來,被松贊林朵克康村認定為第十七世松謀活佛。幼年,他在松贊林受沙彌戒,並師從納西族格西魯茸尼瑪學習藏文及佛學。 1912年赴西藏學經,入拉薩哲蚌寺崩拉康村,受比丘戒,繼續學習佛學,並受色康巴布欽經師的深入影響。同時,潛心學習藏醫藏藥,獲灌頂傳承,因「經典精湛,修持嚴謹」而獲雲南、四川、西藏邊區僧俗的信仰。後來,由於其管家做生意虧本,無力布施僧眾,故未能參加在寺高僧所主持的拉讓巴格西合格儀式。[1]
1921年,回到松贊林後,幫助掌教以戒律教育沙彌、比丘、居士等,講解經行道路次第以及佛經,整頓寺院清規,主持新建了松贊林主寺並增建寺院外的城牆。1936年,中國工農紅軍紅二、六軍團長征經過中甸,他派出夏那古瓦等人為代表,進入中甸城赴紅軍司令部慰問,並請賀龍等紅軍領導人到松贊林參觀。他還開倉為紅軍籌得糧食3萬多千克,並且致信東竹林寺水邊活佛,勸其勿與紅軍為敵。[1]
1949年12月,汪學鼎準備進攻麗江、維西、蘭坪、通甸解放區,命令松贊林出兵。松謀活佛勸阻汪學鼎,但未被汪學鼎採納。松謀活佛遂因氣憤而離開松贊林,第二次到吉仁靜室。在吉仁靜修期間,他向拖頂藏醫洛單學藏醫臨床治療經驗,藏醫技術提高很大。[1]
1950年10月,他當選為麗江專區聯合政府副主席。1952年2月,任麗江專區副專員。其間,他在松贊林成立了該寺最高管理機構「拉西會議」 ,並制定了戒律30條。1954年,當選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同年12月,任迪慶藏族自治州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在籌建過程中,他為自治州取名為「迪慶」,即「香格里拉」的意思。他在籌備會議開幕式上發表講話稱,「各民族緊密團結,才是國家最大的利益;舍此就談不上建設和發展;實行區域自治,一定少不了漢族的幫助。」「阻礙民族團結和發展有兩個壞東西,一是大民族主義,外來幹部應予清除;一是地方民族主義,民族幹部、本地幹部應提高覺悟,努力消除。」[1]
1957年3月,松贊林在少數民族宗教頭人的領導下發動武裝「叛亂」。後來他們同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談判時,松謀活佛率中甸縣副縣長汪學鼎、八大老僧充當調解人,實際上以「叛亂」武力作為其後盾,曾經威脅人民政府及解放軍讓步,試圖拖延乃至放棄民主改革。此後,經過各級黨政領導人以及解放軍將領的勸說,松謀活佛最終下決心跟中國共產黨走。同年3月底,松謀活佛率中甸縣副縣長汪學鼎、中甸縣公安局局長趙寶鶴赴紅坡吾日同「叛亂分子」談判,爭取這些「叛亂分子」下山投降,為平息此次「叛亂」作出了貢獻。[1]
1957年9月,迪慶藏族自治州成立,松謀活佛當選為迪慶藏族自治州州長。1958年,松謀活佛赴昆明參加上層整風學習活動,出任雲南省人民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委員。該時期,他為了解決改革之後的僧眾口糧問題,發動僧眾自己開荒種地、興辦牛場,使僧眾自食其力,為開創「以寺養寺」模式作出了努力。1963年,中甸縣興建了該縣歷史上第一座水電站思偉電站,松謀活佛把近2萬元人民幣捐給了該電站的修建工程。[1]
1967年初,松謀被造反派從昆明揪回迪慶批鬥,財產也遭到沒收。同年6月,松謀·昂汪洛桑丹增嘉措圓寂。[1]
1986年5月,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為松謀活佛平反,並在松贊林舉行了松謀活佛的靈塔安放儀式。[1]
參考文獻
[編輯]佛教頭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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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松謀·公處居曼洛桑嘉措 |
松謀活佛 (認定年份不詳)-1967年 |
繼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