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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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條目被多次不合格提刪後,這兩天又被人逐句清空至空白。請關注User:Wacherface及User:Upperkay之貢獻--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4日 (二) 07:22 (UTC)
- (!)意見,這兩個看起來像廣告--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14:37 (UTC)
COSTAR翻譯
目前Corrective Optics Space Telescope Axial Replacement對應的條目是太空望遠鏡光軸補償校正光學,其他可以找到的譯名有:
- 周家祥的矯正透鏡組太空望遠鏡軸心替代系統(Google搜索"矯正透鏡組太空望遠鏡軸心替代系統”有5個結果)
- 北航圖書館的校正光學太空望遠鏡的軸向替換件 [失效連結] (Google搜索"校正光学太空望远镜的轴向替换件"有2個結果)
雖然該條目現有標題語序與原文完全不符,按照Wikipedia:命名常規,太空望遠鏡光軸補償校正光學是最常用的(Google搜索“太空望远镜光轴补偿校正光学” -wikipedia有3830個結果),因而不需要移動。
因此我提請社區定奪如何在這種情況下(最常用標題有語序錯誤)如何決定條目的命名。--Mys 721tx(留言) 2012年9月9日 (日) 06:10 (UTC)
再論英國貴族條目命名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2年9月11日 (二)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該譯成哪個中文標題?
如果要把Underdog條目譯成中文,該用哪個中文標題,才有夠高的使用率和關注度?--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7:09 (UTC)
- 有些字詞是中文沒有的,有一些是英文沒有的,不必強行翻譯。如nigger這一字,侮辱程度比中文"黑鬼"強很的--Dragoon16c(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07:40 (UTC)
- 不是翻譯成敗犬嗎?(笑~)
- 如同上面所言,有些外文辭彙很難以一對一的方式簡單翻譯成一個中文辭彙,如果硬要說的話,中文裡的「落水狗」似乎與Underdog有點異曲同工的意味,但用途又不完全相同,還是不適合直接當作中譯。--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0日 (一) 07:56 (UTC)
- 敗犬另有條目,和來自日本的新定義了。其實我覺得日本人這點有霸佔了人家的詞的感覺,不過先不管這個了 ^^"
- nigger這一字侮辱程度比中文"黑鬼"強很多,那麼黑鬼裡的en:nigger的wiki link是不是應該刪除?
- 還有,按大家的說法,Underdog條目豈不是無法合乎維基的規定來譯成中文條目而被保存了?大家身邊的華語環境,體育新聞和競賽評述會如何表述這概念?--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8:01 (UTC)
- 如果是台灣這頭的話,就是簡單的使用「弱隊」甚至「鳥隊」來形容之,沒有啥特別的譬喻或術語。--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0日 (一) 08:13 (UTC)
- 謝謝提供資料。這說法是平日日常生活聊天時用?還是體育新聞或者轉播賽事時的評述都可以用?--116.92.11.144 2012年9月10日 (一) 10:28 (UTC)
- 在政治競選時,勝算較低者會被說成underdog,難道叫他們做魚腩部隊?XX黨/候選人是魚腩部隊?魚腩部隊的意思不同underdog,前者不但是勝算低,且會大敗--Dragoon16c(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06:49 (UTC)
- 「在政治競選時,勝算較低者會被說成underdog,難道叫他們做魚腩部隊?XX黨/候選人是魚腩部隊?」←其實是可以的(「另一名單策略是『買魚腩搭魚嘴』,即以知名度不高的候選人排名單第一位,政治明星排第二位。選民若要政治明星獲得議席,便須大量投票給名單,先讓名單第一位的候選人獲得議席,且有足夠剩餘選票讓名單排第二位的政治明星亦獲得議席。若選民認為政治明星的議席必不可少,便大有可能全家動員、呼朋喚友,為他的名單拉票,不理排名第一的候選人是好是醜,為了排第二的候選人當選,『魚腩』和『魚嘴』統統買下」),不過請注意,現在想談的不是魚腩部隊條目,想討論的是「如果要把Underdog條目譯成中文,應該如何處理以使之合乎標準」。歡迎繼續就此議題發表意見,提供參考資料。比如說,你覺得Underdog條目譯成中文,該用哪個中文標題,才有夠高的使用率和關注度?--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0:44 (UTC)
- 有些字詞是中文沒有的,有一些是英文沒有的,不必強行翻譯。--Dragoon16c(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1:25 (UTC)
- 你的意思是,如果要把en:Underdog (competition)譯成中文版,標題可以直接使用「Underdog」也無妨是嗎?--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1:36 (UTC)
- 中文本來無此字,這裡又不是字典,為甚麼老要把英文版的東西譯成中文?--Dragoon16c(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1:41 (UTC)
- 你的意思是,沒有對應中文詞彙的英文條目,都就不應該譯成中文?不是吧?^^"
- 前面大象也枚舉了一些該觀念的中文用語喔 ^^"--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2:33 (UTC)
- 中文本來無此字,這裡又不是字典,為甚麼老要把英文版的東西譯成中文?--Dragoon16c(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1:41 (UTC)
- 你的意思是,如果要把en:Underdog (competition)譯成中文版,標題可以直接使用「Underdog」也無妨是嗎?--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1:36 (UTC)
- 有些字詞是中文沒有的,有一些是英文沒有的,不必強行翻譯。--Dragoon16c(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1:25 (UTC)
- 「在政治競選時,勝算較低者會被說成underdog,難道叫他們做魚腩部隊?XX黨/候選人是魚腩部隊?」←其實是可以的(「另一名單策略是『買魚腩搭魚嘴』,即以知名度不高的候選人排名單第一位,政治明星排第二位。選民若要政治明星獲得議席,便須大量投票給名單,先讓名單第一位的候選人獲得議席,且有足夠剩餘選票讓名單排第二位的政治明星亦獲得議席。若選民認為政治明星的議席必不可少,便大有可能全家動員、呼朋喚友,為他的名單拉票,不理排名第一的候選人是好是醜,為了排第二的候選人當選,『魚腩』和『魚嘴』統統買下」),不過請注意,現在想談的不是魚腩部隊條目,想討論的是「如果要把Underdog條目譯成中文,應該如何處理以使之合乎標準」。歡迎繼續就此議題發表意見,提供參考資料。比如說,你覺得Underdog條目譯成中文,該用哪個中文標題,才有夠高的使用率和關注度?--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0:44 (UTC)
- 在政治競選時,勝算較低者會被說成underdog,難道叫他們做魚腩部隊?XX黨/候選人是魚腩部隊?魚腩部隊的意思不同underdog,前者不但是勝算低,且會大敗--Dragoon16c(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06:49 (UTC)
- 謝謝提供資料。這說法是平日日常生活聊天時用?還是體育新聞或者轉播賽事時的評述都可以用?--116.92.11.144 2012年9月10日 (一) 10:28 (UTC)
- 如果是台灣這頭的話,就是簡單的使用「弱隊」甚至「鳥隊」來形容之,沒有啥特別的譬喻或術語。--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0日 (一) 08:13 (UTC)
又,大家認為en:Underdog (competition)#Sports這部分如果譯成中文放在中文維基,會不會流於個人觀感、或者會不會有原創研究之嫌?--116.92.11.144 2012年9月10日 (一) 10:28 (UTC)
- 這個條目應該放在維基詞典吧?就是一個詞語解釋加上一些列表,覺得沒什麼價值。—Snorri(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10:36 (UTC)
- 注意,現在談的不是魚腩部隊條目,是問如果要把Underdog條目譯成中文,應該如何處理以使之合乎標準。歡迎繼續就此議題發表意見,提供參考資料。比如說,你覺得如果把en:Underdog (competition)#Sports這部分譯成中文放在中文維基,會不會流於個人觀感、或者會不會有原創研究之嫌?--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0:44 (UTC)
- 除非有來源指某傳媒於X月X日指某隊為魚腩部隊(或Underdog),否則都是個人觀感原創研究。正如你可以說某報曾於於X月X日指李柱銘為漢奸,但不能在漢奸條目中加入李柱銘作例子。這種帶貶義的用詞條目,須小心處理--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2:34 (UTC)
- 誠如前述,本議題是在談en:Underdog (competition)#Sports這部分譯成時的處理方法,en:Underdog (competition)#Sports裡面可壓根兒沒提到魚腩柱銘或漢奸,請不要對號入座,再次跑題如何?^^"
- 要不然,想談魚腩就到這裡來談吧--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2:37 (UTC)
- 沒有跑題,處理方法便是有來源便是事實, 沒有來源的便是個人觀感原創研究。自行把Underdog或魚腩部隊的形容詞套在某些隊伍上, 那是原創總結--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2:45 (UTC)
- 你繼續自言魚腩吧,本題只談Underdog--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2:55 (UTC)
- Underdog中的例子如本身沒有來源,不應翻譯作中文維基,無論你如何命名那條目--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2:58 (UTC)
- 仔細看英文版的Underdog條目就會發現,那只是個集原創研究於大成、將一些沒啥明確定義、看似弱方反擊強方成功的案例匯集在一頁的垃圾條目,老實說這種條目沒有中文維基的對應版本,一點都不構成問題。基本上這概念不太有寫成百科條目的價值,正如同上面有朋友提到,頂多在辭典中收錄就夠了。
- 如果以百科全書概念來分析,Underdog不值得寫成一個條目,但卻值得在狗#關於狗的文化這章節中闢一個單元提及,當作條目的下屬內容。該單元可以收錄一些牽涉到『狗』的成語、俚語或譬喻之類的例子,並且將Underdog與它大致的解釋一同列入。--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1日 (二) 18:28 (UTC)
- 這個理由,倒是比沒有對應中文詞彙的英文條目,就不應該譯成中文充分和合理得多,就不要譯吧 :D--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9:27 (UTC)
- Underdog中的例子如本身沒有來源,不應翻譯作中文維基,無論你如何命名那條目--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2:58 (UTC)
- 你繼續自言魚腩吧,本題只談Underdog--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2:55 (UTC)
- 沒有跑題,處理方法便是有來源便是事實, 沒有來源的便是個人觀感原創研究。自行把Underdog或魚腩部隊的形容詞套在某些隊伍上, 那是原創總結--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2:45 (UTC)
- 除非有來源指某傳媒於X月X日指某隊為魚腩部隊(或Underdog),否則都是個人觀感原創研究。正如你可以說某報曾於於X月X日指李柱銘為漢奸,但不能在漢奸條目中加入李柱銘作例子。這種帶貶義的用詞條目,須小心處理--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2:34 (UTC)
- 注意,現在談的不是魚腩部隊條目,是問如果要把Underdog條目譯成中文,應該如何處理以使之合乎標準。歡迎繼續就此議題發表意見,提供參考資料。比如說,你覺得如果把en:Underdog (competition)#Sports這部分譯成中文放在中文維基,會不會流於個人觀感、或者會不會有原創研究之嫌?--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0:44 (UTC)
粵語詞語
中文維基百科、粵語維基百科是兩個平行的項目,在中文維基百科是不是應該都使用現代標準漢語?
例子:香港膠災的「執膠」(已經更正為普通話的膠囊清理),余綺華中的「拍台」(意為拍桌子)。我以為這些粵語詞語,非粵語區的人只能根據上下文來猜,不知道方針里有沒有關於使用規範現代漢語的內容?--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13:32 (UTC)
- 「執膠」其實只是個臨時的短語而不算是詞,在事件裡其實指檢拾膠粒。不過「膠」字跟某些粵語「潮語」諧音,「執膠」唸起來帶來的趣味,讓粵語使用者愛不擇手 :D
- 「拍台」其實本來是“拍檯”或“拍枱”,不過臺灣Big-5碼的字庫打不出「枱」字,而簡體版也會自動換成“台”字。我覺得「拍檯」也是短語而不算是詞,不過「拍案」、「拍案怒罵」、「拍案叫絕」等詞條,卻有被《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收錄(「【拍案而起】:一拍桌子猛然站起,形容憤慨之極」),三言二拍中的《拍案驚奇》也是家傳戶曉的了。如果不嫌文言了一點的話,書面可以寫「拍案」吧?
- 其實,余綺華(香港的恩不里居)那次對黃之鋒的舉動,用「拍案怒罵」形容實在再貼切不過了 :D
- 我是粵語人,不過我同意中文維基百科應該使用書面語--123.202.69.27 2012年9月12日 (三) 07:47 (UTC)
這個條目懷疑是公司宣傳
http://zh.wikipedia.org/wiki/益阳橡机 各位管理員是不是要刪除這個條目?畢竟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公司的地方。--鍾寶丁(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08:33 (UTC)
- (!)意見:從內文中看不出這家公司有啥值得一提的重要性,來提列刪除好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2日 (三) 08:37 (UTC)
上帝、神、神祇
現在各條目的情況是:
- 上帝主要寫的是中華文化中萬物的主宰者,或者說是」天「(在此命名為概念1)。相對於的英文是Shangdi,日文是天帝。
- 神寫的是宗教中的最高者,諸如耶和華、安拉等(在此命名為概念2)。相對應的英文是God,日文是神。
- 神祇寫的是那些具有超自然能力的形象,諸如中國的神仙,希臘的眾神等(在此命名為概念3)。相對應的英文是Deity,日文是神性。
但從現實使用來看,上帝多指的概念2(尤其基督教與天主教等中),而神這個詞用法非常廣,最廣的用法應該是概念3,不過也用於概念2。而無論如何,我覺得概念1直接用上帝的名稱我覺得是有問題的。希望探討下幾個條目如何修改。--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8月25日 (六) 13:01 (UTC)
- 是的,現在普遍說「上帝」,大家都會聯想到基督教的神,而極少數指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那個「上帝」。——Shakiestone(留言) 2012年8月26日 (日) 05:01 (UTC)
- 從詞源來看,上帝確實是中國文化中原本就存在的概念,後來被歐洲傳教士借用了去;而《聖經》中確實用「神」來稱呼概念2中的天主。如果將上帝名稱下的內容改為基督教中的天主,那麼原來的內容放在哪裡?--Inhorw(留言) 2012年9月3日 (一) 09:49 (UTC)
- 然而神這個詞,不也是(和上帝一樣)被傳教士借用的嗎?《聖經》裡既有神的稱呼,也有上帝的稱呼,為不同版本,討論參見[1] [2]--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3日 (一) 14:56 (UTC)
中華共和國特色條目重審時間都結束兩天了,重審結果還不出來?
如題--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2日 (三) 14:44 (UTC)
請問有自動確認用戶屢屢在條目加入愛好者(fansite)向的內容該如何處理?
我最近在F(x) (組合)條目清掉一堆愛好者(fansite)向的內容,把類似百度百科的個人列表寫作方式整個去除,條目介紹也作分類,把贅餘介紹併入大事紀摺疊目錄中,讓條目的呈現方式以年表方式表示整個精簡順眼,我花了很多功夫跟時間對此條目作清理,但這位自動確認用戶User:Choara卻一直把條目重新回退到我所編輯前的版本,請問遇到這種情形該如何處理?不會鬧到最後又是被管理員認定為編輯戰吧,還請各位先進指導,謝謝。--Znppo(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4:51 (UTC)
求翻譯
求維友把 meta:Wikimedia Incubator 譯成中文(提示:這個就是介紹「維基孵育場」的頁面)。-- ──★── 2012年9月11日 (二) 09:39 (UTC)
- 多謝大俠相助。-- ──★── 2012年9月13日 (四) 13:20 (UTC)
「아햏햏」(我在這裡發現的)譯成「亞行杏」是不是太牽強了,有沒有人注意這個?-- ──★── 2012年9月13日 (四) 13:20 (UTC)
魚腩
為了滿足上面一些非常想談魚腩的朋友,所以在此另開新話題,以免樓上再跑題。
- 國足仍是魚腩,根廷與贏了阿爾巴尼亞的友誼賽,傳媒形容為阿根廷大勝擒魚腩,連阿爾巴尼亞國家足球隊條目也有「阿爾巴尼亞長期以來都是歐洲魚腩部隊之一」的字眼,韓國隊以10-0狂勝菲律賓,傳媒形容為韓國10球大勝魚腩,還有「魚腩部隊盧森堡」,還有中華台北因北韓放棄參賽,以外圍賽次名身分獲得替補資格,但一如外界所料是「魚腩部隊」。首戰便大敗給南韓○比四、還有歐洲足壇"魚腩悲劇" 聖馬利諾10場凈丟53球、俄羅斯穩食魚腩安道爾、瑞典U21將主場迎戰魚腩部隊馬爾他、小國足悶和魚腩東帝汶、關島、薩摩亞、菲律賓……,不勝枚舉。--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8:13 (UTC)
- 對,因此每一個例子必須附有來源;另一方面,也只能說「某隊被某報形容為魚腩」,不能直接說「某隊是魚腩」,因為有太多主觀因素(WP:ASF:「當我們討論觀點時,我們應當把觀點歸屬於某個人或某類人,並討論他或他們持有這一觀點的事實。例如,不要斷言「披頭士樂隊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樂隊」,而是找到發表這一觀點的來源,如《滾石》雜誌:「《滾石》雜誌認為,披頭士樂隊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樂隊」,並將參考文獻以適當的方式在陳述當中註明。同樣的,如果有特定的民意調查,在該參考文獻的支持下便可以聲稱「利物浦的大部分居民都認為披頭士樂隊是最偉大的樂隊」;聲稱「披頭士樂隊的許多音樂都登上了英國單曲排行榜」也可以,因為作為一項事實這可以被加以查證。本段的第一個例子是在斷言個人的觀點;而第二個則是在斷言一項事實,這項事實說明一種觀點的確存在,並將它歸屬於可靠的來源上。」)--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03:27 (UTC)
- 「這種帶貶義的用詞條目,須小心處理」
- 「在標題中,Anita再次使用了underdog一詞,看來這個詞並無貶意,大概是「弱旅」或「魚腩部隊」之意」〈看新聞學英語:中國女足艱難挺進八強〉--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8:45 (UTC)
- 同上,這個篇文章,說的是「這位作者認為underdog一詞看來並無貶意」;而不是「underdog不是貶義詞」--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03:34 (UTC)
朝鮮王朝追尊人物
現時下列條目被提請移動(朝鮮元宗、朝鮮德宗、朝鮮文祖、朝鮮真宗、朝鮮莊祖),可參考各自討論頁,大家請在此發表意見。--Gakmo(留言) 2012年9月4日 (二) 10:07 (UTC)
- (+)同意:移動吧。--Cccmm002(留言) 2012年9月4日 (二) 11:52 (UTC)
- (+)同意--簡單的複雜(留言) 2012年9月8日 (六) 15:17 (UTC)
- (+)支持--Zhxy 519(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06:07 (UTC)
舊金山灣區城市列表
請大家看一下我正在擴充的舊金山灣區城市列表,該條目在英文對應的是特色列表(參見此處List_of_cities_and_towns_in_the_San_Francisco_Bay_Area),請大家發表下意見,本列表到底是採用英文那種較為簡潔(表格只列出基本信息)的方式呢,還是採用我之前用過的每個城市都要配圖片的方式?第二個方式顯然會增大工作量,內容會可能豐富一些,但也有過於囉嗦的可能性。--耶葉爺 2012年9月15日 (六) 04:32 (UTC)
- 個人以為簡潔方式比較好,簡單的一張圖片並不能顯示出該城市的魅力。——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5日 (六) 04:55 (UTC)
- 我喜歡現今中文的列表,比如「位置」和「備註」就很不錯,(相反的,如果直接將英文的翻譯過來,我覺得只是提供了一些乾巴巴的數字,觀感不佳,比如白俄羅斯城市列表不受青睞)。不過城市的圖片,我看有些是名不副實,而且也難以展現全貌,去掉也無妨。--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08:09 (UTC)
這個條目如何處理?
http://zh.wikipedia.org/wiki/郭起荣
請問這個條目是刪除掉比較好(因為他所介紹的人也不出名),還是留給他人改版?不過這個條目十分的凌亂,不好改啊
請求大家的幫助--鍾寶丁※聯繫我 2012年9月15日 (六) 08:18 (UTC)
- 關注度模板,然後等一個月刪嘛(之前有掛過模板,不過理由卻是「原創研究」?後因為確認不是原創研究而保留?)--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08:27 (UTC)
- 那好吧,目前來說只能這樣了。--鍾寶丁※聯繫我 2012年9月15日 (六) 08:33 (UTC)
special:最新頁面的一大堆馬鞍山公交
那個IP用戶生成了很多,而且十分「精煉」,內容不多,值得保留嗎?如果需要保留的話,幫手巡查掉,我不好落手,諮詢下其他維基人們的意見 --路過圍觀人士 2012年9月13日 (四) 03:55 (UTC)
- 建議併入一個馬鞍山公交線路列表之類的條目。--Kuailong™ 2012年9月13日 (四) 04:19 (UTC)
- 我覺得此事涉及到wikipedia:關注度,換句話說,那些非宣傳性的、非原創研究性的、客觀存在的、在一定地區或一部分人士中(哪怕是極小一部分)知名或較知名的組織、人物、自然事物等,是不是均可以存在於中文維基百科?如以現在的那些香港小學的相關條目論,關注度似乎不太合乎標準,如果硬要說其有關注度,也只是香港地區的部分人士中有知名度,但在其他地區知名度較小,再如維基百科中的那些歷屆科舉榜上的人,有專人用機器人建立相關條目,但其關注度現在看來卻比現在以關注度為由提名刪除的條目關注度要小得多。——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3日 (四) 04:21 (UTC)
- 公交車線路自然都是應該提刪的,至於學校的問題我還沒想好。--Jack No1(留言) 什麼樣的節奏是最呀最搖擺?什麼樣的歌聲才是最開懷? 2012年9月13日 (四) 05:48 (UTC)
- 台灣貌似已經有很多公交條目了。而且這些是與人們息息相關的,應該擴充才對。--耶葉爺 2012年9月13日 (四) 06:17 (UTC)
- 我之前用AWB幫他擴充了一點點,也解決了分類問題。雖說擴充只有一句話......--耶葉爺 2012年9月13日 (四) 06:22 (UTC)
- 如何使用、維修電腦也與現代人類生活息息相關的嘛,維基百科是以傳承知識為主的,而不是以傳承使用說明書為主。——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3日 (四) 07:03 (UTC)
- (!)意見,不過話說回來,這些條目所提供的信息和馬鞍山公交線路表提供的信息幾乎相等,那麼這種條目真的很有意義麼?換句話說,若打算新建公交線路條目,那麼創建者有義務在創建時就加入其他信息(歷史、對城市的影響、公交線路重大事件),而非先新建小條目再等待其他編者擴充?--鐵鐵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1:53 (UTC)
- (!)意見:獨立的公交條目還是應該存在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3:29 (UTC)
- (!)意見:同意你的觀點……特別是像武漢公交1路這樣的條目,還是很有內容的……關鍵是要有足夠的內容,否則應該提刪。--水樹美月(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12:07 (UTC)
- 巧,我剛要來這裡問呢,我要說的問題是馬鞍山大潤發免費班車時刻表,這種超市的免費班車,也不用一個路線一個條目吧,有廣告宣傳傾向,充其量保留一個主條目。--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5:15 (UTC)
- (!)意見:要先思考一下一個百科全書條目中該包含甚麼基本內容:1.至少要簡單介紹主題事物、滿足基本的幾個「W」(where/在哪裡?when/何時?who/誰?what/是什麼?how/如何發生?why/為何發生?),讓讀者(由其是那些原本不知此事物為何的讀者)一看就能具有相當程度的了解;2.要有來龍去脈(例如發展歷史之類的);3.要能寫出為什麼此主題具有值得收錄的基本重要性;4.最好要有後續擴充資訊的空間。如果能具備上述重點,就算是一條公車路線也可以一提,但如果缺乏上述的要素,縱使是重要如國家等級的條目,也仍不具有收錄價值。依照這樣的角度,上面那些馬鞍山公交條目內容有足夠的說明性嗎?我看過以後認為沒有,根本看不出重點在哪兒。最鳥的是雖然列了一堆路線名稱與起迄點站名之類的枝微末節資訊,但基本事項如這些路線的操作業者馬鞍山中北巴士公司條目卻付之闕如,這根本是本末倒置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4日 (五) 03:52 (UTC)
- (※)注意,在Wikipedia:小作品中不是對這類質量的條目很包容嗎?不是說得溫馨又動人嗎?怎麼這裡又有了更高的要求?--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06:22 (UTC)
- (:)回應:小作品的說明頁面中有如下這段,「3.給您的題目一個清晰、準確的定義或描述。避免定義錯誤,如果題目是傳記或者是非概念性的(如國家和城市),下定義是不可能的,所以請以一個清晰、有用和有資料性的描述來開始。指出人的聞名之處,地點在哪兒和哪兒著名,事件的基本細節和什麼時間發生的等等。」這段話不就是跟我上面列出的概念類似嗎?我們對小作品的要求並不高,其實只要方向準確,簡單幾句也可以把事情說清楚。那些公交條目最大的問題在於小枝節寫得很詳盡,但基本的說明卻付之闕如,讓看到的人不知所云,徹底本末倒置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4日 (五) 08:32 (UTC)
發現一個有意思的條目
我從英文維基翻出來個名叫 en:Ultralight trike 的條目,想求大神翻譯一下。-- ──★── 2012年9月15日 (六) 12:35 (UTC)
- 超輕型飛機,我手上工作太多,請排期--Dragoon16c(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14:31 (UTC)
- 任何大神都可翻譯。-- ──★── 2012年9月16日 (日) 04:35 (UTC)
- 如果Ultralight trike譯「超輕型飛機」,那麼ultralight aircraft呢?--123.202.69.27 2012年9月15日 (六) 17:08 (UTC)
- 這行的中文名稱我不熟,我只知英文,不要跟我談這些中文名稱是否正確--Dragoon16c(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18:41 (UTC)
untralight trike應該是「三角翼超輕型飛機」,ultralight aircraft 是「超輕型飛機」或「超輕型飛行器」。—Snorri(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18:54 (UTC)
- 在台灣,ultralight aircraft 這類一般稱為輕航機,ultralight trike 可稱三角翼輕航機但也有其他稱呼,您可以google左列黑字名詞看一下說明或圖片。—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onyse(對話|貢獻)加入。
- 不過也有比ultralight trike更輕盈的三角翼動力飛行工具Powered hang glider。如果ultralight trike稱「三角翼輕航機」,那麼Powered hang glider又該譯做甚麼?--123.202.69.27 2012年9月16日 (日) 08:07 (UTC)
- 這看來應該是動力三角翼,請參考。Tonyse(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13:59 (UTC)
- 不過用「動力三角翼」搜圖,找到的外型還是像ultralight trike多於像Powered hang glider--123.202.69.27 2012年9月16日 (日) 17:25 (UTC)
我覺得對於中文名稱問題,原文中有一句話值得參考:
An ultralight trike, also known as a flex-wing trike, weight-shift control aircraft, microlight trike, deltatrike or motorized deltaplane
-- ──★── 2012年9月16日 (日) 04:42 (UTC)
金庸人物infobox
金庸武俠小說人物 |
---|
有必要要做到這麼花俏嘛,根本不堪入目。希望尋找意見後有人協助修改。某生(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14:32 (UTC)
- 這比較適用於金庸群俠傳 :D --123.202.69.27 2012年9月16日 (日) 18:03 (UTC)
hiddenstructure --達師 - 218 - 372 2012年9月17日 (一) 05:12 (UTC)
- (✓)已修復 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09:20 (UTC)
重定向釣魚島頁面
建議刪除釣魚島頁面,並重定向至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兩個頁面內容重複。--wang_ht(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09:25 (UTC)
- 閣下所言並不可行。兩者意義不同,釣魚臺列嶼(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指的是群島,釣魚臺(釣魚島)指的是群島中的主島;況且內容稱不上重複。--Young0715(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4:03 (UTC)
今周刊的ISBN如何查詢
我近期翻閱今周刊813期,找到有關羅傑·費德勒的專文介紹,把裡面的內容做為條目的註腳,只是有一個問題,雜誌封面只有標示ISSN(10276114),輸入沒有結果,可是我一直找不到ISBN,希望大家能解決這個問題。--Rivalry(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02:10 (UTC)
- 期刊沒有ISBN號吧。註腳不寫編號只寫名字和期數,或者用Template:Cite_journal_zh,Template:ISSN。--YFdyh000 2012年9月18日 (二) 02:38 (UTC)
對 {{Cquote}} 的意見
按照大陸和台灣的標準,破折號都應做——,而 {{Cquote}} 的破折號卻是—,是不是應該更正一下?-- ──★── 2012年9月18日 (二) 08:37 (UTC)
圖片合理使用?
在大熊貓中使用世界自然基金會的標誌和1990年亞運會標誌似乎不滿足合理使用要求?--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4:25 (UTC)
重視隱私,照片中路人的臉與車牌請勿顯示
比方說這張台7線起點與這張台10線終點的車牌就拍得很清楚而沒有霧化、馬賽克、噴槍或遮條等等的加工,這不對吧!?忘記哪一條維基指南或方針有提到使用照片中不能清楚顯示無關路人的臉孔與車牌,以保障個人隱私。我不知道如何修改他人的圖片,請先進幫忙改一下。然後以後,上傳之前,該遮的要遮吧!克勞棣(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01:48 (UTC)
- (!)意見,反對將不經意拍到的照片中的人臉孔跟車牌馬賽克,照片的主旨是拍路線跟路標,不是拍人,非刻意以及偶然之間拍到的人跟車牌不須特別作處理,那些人跟車不是照片拍攝的重點,鮮少人會去注意他們。--Znppo(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03:58 (UTC)
- (!)意見相中人會注意(如他們有機會見到的話)--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05:15 (UTC)
- (!)意見Google Map/Earth都會這樣做,相中人/車雖然不是焦點,但他們不一定願意出鏡--Dragoon16c(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11:01 (UTC)
- (!)意見相中人會注意(如他們有機會見到的話)--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05:15 (UTC)
- (!)意見雖然是不經意,雖然不是焦點,可是你就是拍到了啊!如果你是拍攝者,你會"不小心"把在現場的自己的車與親友拍進去嗎?不會,因為你根本就是會"刻意"避開吧!可是就算清楚入鏡了又如何呢?也沒人知道那是拍攝者的車與親友啊!可是你就是覺得長久把它放在人人可見的網路上很不自在吧!將心比心,既然把人家的車拍進去,當然是要遮啊!克勞棣(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14:29 (UTC)
- (-)反對:左翻又翻我都沒在維基百科看見這項規則,而且法規好像也沒限制一定要這樣做吧……--KOKUYO(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15:18 (UTC)
- (-)反對:根本吃飽撐著……Ai6z83xl3g(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15:30 (UTC)
- (!)意見沒有這項規則,法律亦無限制,就不能自發性、自願去作嗎?法律只是最低標準的道德吧!至於吃飽撐著.....他[3][4][5][6]也吃飽撐著嗎?克勞棣(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16:29 (UTC)
- (:)回應:你想做自己另外上傳去做,維基百科上任何人沒有義務陪你做,但先說好我通常是以原始照片為優先。--KOKUYO(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16:51 (UTC)
- (:)回應:什麼時候個人的所作所為必須成為所有人的榜樣了?象兄處理自己拍的照片我管不著,你則要求(講好聽點「請求」,講難聽點「強求」)維基人陪你搞這套標準,不必,大可不必。—Ai6z83xl3g(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17:07 (UTC)
- 既然法律沒有這樣的限制,照片上的人也就沒有依據提出異議。所以遮擋的行為僅限於您自己的愛好,無法要求其他人。烏拉跨氪 2012年9月15日 (六) 17:04 (UTC)
- 對隱私權、肖像權法律上還是有要求的吧。這需要翻一翻法律條文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7日 (一) 01:36 (UTC)
- (!)意見:突然發現自己躺著也中槍,這是怎麼一回事?觀察過各語版,發現對於這種在照片中無意被透露的資訊,各語版的嚴格度都有不同,其中以日文版最嚴格,甚至連一同出現在照片中的商店招牌都得霧化處理,這可能也跟日本的相關法規在這方面很嚴格有關。但其實有個問題讓我蠻好奇的事,因為我們大部分的GFDL照片都是儲存在WikiCommons上面,那裡的資源是全語版共用的,所以到底要遵守哪邊的共識呢?感覺有點模擬兩可。記憶中中文維基的確沒有針對這問題有過討論與共識,但並不表示這議題不能拿出來討論,我個人的作法是反正調整與裁切照片大小時得打開影像處理軟體,所以就順便噴修一下了。GFDL的照片與條目文章一樣都是開放給所有用戶有權修改的,所以如果行有餘力的用戶也可以幫忙下載處理後再上傳,雖然目前沒有規定要求每個人都要先把照片處理後才能上傳,但是我認為KOKUYO兄那句「先說好我通常是以原始照片為優先。」好像有點稍微意氣用事的味道:基本上只要噴修時的處理技巧別太糟而破壞到照片,經過處理、較新的照片版本還是應該要當作優先使用的選擇才對。--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7日 (一) 02:19 (UTC)
- (:)回應:如果是讓照片變得更好的版本當然是優先使用,但咱認為噴修處理只是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爭議、而不是為了提高照片品質(如加強對比、強化銳利度等等)所存在的;所以有兩個版本的話我會選擇照片質量有所提升的版本,但是並不會選擇上傳後因他人想法另外噴霧的版本。而基本上共享那邊對於車牌乃至於路人是否要噴霧並沒有定讞,不過絕大多數與法律相關的部分「至少」必須遵行伺服器所在地美國的規範,對此美國先前的判例中是認定出現車牌是沒有隱私問題的。至於各個維基百科的使用版本則是如同合理使用般,由該地社群進行討論並實施,但咱左翻又翻就是沒找到樓主所提到的內容。附註一提,如果是車牌 敘述中明確提到地點 負面話語的話,共享資源那邊是會選擇刪除的。--KOKUYO(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04:03 (UTC)
但別忘了很多圖片都是從共享資源里過來的,如果各語言版本的標準都不一樣或者存在衝突,那該怎麼霧化圖片呢?而且就中文維基百科而言,陸港台新馬的法律都不一樣,而維基的服務器在美國,那麼以誰的為準呢?--Jack No1(留言) *歡迎為我的管理員申請投票,謝謝!* 什麼樣的節奏是最呀最搖擺?什麼樣的歌聲才是最開懷? 2012年9月17日 (一) 05:50 (UTC)
- (!)意見法律沒有規定要做,但卻有益於他人的事情就不能自發性偶一為之嗎?為什麼要堅持不做呢?建議卻被當成要求、強求,好像妨礙到個人權利一樣,這樣我很委屈呢!沒有規定就沒有規定,有必要以「堅決捍衛自己權利」的態度來回應嗎?
- 我只知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呢!設想下列的情況:
- 有一天你在風景區請親友幫你拍照,結果一個陌生人跑過來站在你旁邊,
- 你問他:「請問你要做什麼?」
- 他回答:「我主旨是拍我自己以及後面的銅像,並不是要拍你,只是你剛好站在這裡而已。」
- 「可是你還是拍到我啦!」
- 「沒關係的!我並不介意我的照片中有你。咦!你不是也要拍照嗎?快點拍啊!」
- 「呃!可是我先來的,你能不能等我拍完離開再拍?」
- 「法律沒有規定後來的人要等先來的人拍完才能拍,也沒規定不能站在陌生人旁邊,而且我說了我不介意跟你合照。」
- 請問你該怎麼辦呢?克勞棣(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3:10 (UTC)
- (:)回應:道德規範跟維基百科又沒有甚麼重要關聯……維基百科需要的只有最好的圖片美感與最好的圖片內容。--KOKUYO(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7:17 (UTC)
- (:)回應道德規範跟維基百科沒有甚麼重要關聯……嗎??先說您後面這句話好了:
- 台7線起點台10線終點您以為這兩張照片沒有把車牌遮起來就很有美感了嗎?您不覺得這些車子依然太礙眼了,應該消失才對?還有許多車站前停得歪七扭八的機車以及在路邊抽菸的旅客也十分地焚琴煮鶴?當一個人有了很好的攝影設備以及攝影技術(很遺憾這兩者我都沒有),為了提供維基百科最好的圖片,是不是應該叫這些不堪入目的東西全部滾開,讓他拍照呢?他們若不聽話又該如何?克勞棣(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8:27 (UTC)
- 遮起來就比較有美感嗎?我講的是要要求也只有圖片質量能越高越好,要求別人噴霧的做法根本就是多此一舉的。同上既然不是增加圖片品質,噴霧過的圖片又有比較好嗎?--KOKUYO(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00:00 (UTC)
- (:)回應道德規範跟維基百科沒有甚麼重要關聯……嗎??先說您後面這句話好了:
- (:)回應:道德規範跟維基百科又沒有甚麼重要關聯……維基百科需要的只有最好的圖片美感與最好的圖片內容。--KOKUYO(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7:17 (UTC)
克勞兄,你這議題早已經是老生常談了,我都見不下幾百次,常有人圖片都不處理就直接上傳,其中也不少人都是「常客」(難聽話叫累犯),維基百科系統沒有約束力,也沒明定此類的刪除方針,只要傳上去,除非圖中人有提出法律告訴,否則都只能靠人工審閱,動手將圖片中車牌人像給處理掉。講到公路,在台灣有幾位公路迷都是「常客」,雖然講過就會馬上修改,但下次傳上新圖片,就會又犯相同毛病,相信這些人是不熟攝影技巧或影像處理方面,所以大多數人不會犯此類毛病。-36.232.222.7(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5:42 (UTC)
- 除了涉及畫面中有人可能進行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情況外,我好像沒有見過香港的報章、電視台拍到路人、觀眾、車輛時會遮去或模糊他們的樣貌、車牌。--Mewaqua 2012年9月18日 (二) 16:31 (UTC)
- 這是正常現象,因地制宜,不同國情與民族,所生長環境與重視隱私程度是大不同,仍然多數人會將圖片保持原貌地上傳,當然無論在個人意念或整個國情教育,若重視隱私就會處理掉,反之就會無所謂地保持原貌,並沒有一定非得因為隱私或其它理由而刻意處理圖片,在現在維基百科而言,這方面仍是自由行為,是否處理車牌人像,見人見智。話說那麼多,我總覺得這議題討論起來沒什麼意思,只是在兜圈子,前人發起相似的討論都不知幾次了,這正是所謂「老生常談」-36.232.222.7(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7:19 (UTC)
- 因為我個人是顧及他人觀感,避免因為隱私引發爭議,所以多數時候都是呼籲要將車牌人像處理,但如今看來是我做法太過自我了,所以已將先前留言刪除。當然還是尊重上傳者的自由,是否刻意處理,在維基百科立場而言,此方面仍屬自由,旁人只能建議罷了,頂多拿出「避免不必要麻煩」此類理由向上傳者勸幾句。-36.232.222.7(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7:27 (UTC)
- 這是正常現象,因地制宜,不同國情與民族,所生長環境與重視隱私程度是大不同,仍然多數人會將圖片保持原貌地上傳,當然無論在個人意念或整個國情教育,若重視隱私就會處理掉,反之就會無所謂地保持原貌,並沒有一定非得因為隱私或其它理由而刻意處理圖片,在現在維基百科而言,這方面仍是自由行為,是否處理車牌人像,見人見智。話說那麼多,我總覺得這議題討論起來沒什麼意思,只是在兜圈子,前人發起相似的討論都不知幾次了,這正是所謂「老生常談」-36.232.222.7(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7:19 (UTC)
拜占庭還是東羅馬?
這個條目雖然條目名是拜占庭帝國,裏頭卻放了轉換模板把拜占庭轉為東羅馬帝國,於是顯示出來的全是東羅馬帝國,但內文有些沒轉換到的詞彙仍然會跑出拜占庭。這種欲蓋彌彰的方式我覺得很神奇,不知道是誰想出的點子?有經過討論嗎?
雖然拜占庭帝國是西方人自己發明的稱呼,不是東羅馬帝國自己的正式國名,可能有觀點不中立的問題。但東羅馬帝國滅亡快六百年,拜占庭帝國這個稱呼也成為廣為接受的普遍用法,所以目前刻意遮掩拜占庭似乎是一種中文維基的新發明。無論對該帝國要叫拜占庭帝國或東羅馬帝國我都支持,但條目內的詞彙應該統一,這樣以後書寫相關條目(比如拜占庭(東羅馬)軍事或拜占庭(東羅馬)文化)才有可根據的標準。--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9月19日 (三) 05:14 (UTC)
成語卡片那些條目好像一年多了也沒解決吧?
如題--Stdp093(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0:02 (UTC)
- 不知道現在轉移的事情怎麼樣了?到學院beta上搜索沒結果--Stdp093(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7:29 (UTC)
非盾徽式之徽章不應以「盾徽」描述之
常見非盾徽形式之國徽條目中,側欄以「盾徽」甚至「護盾獸」描述之(舉例:蘇聯國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朝鮮國徽、韓國國徽、蒙古國國徽、中華民國國徽)。個人(-)反對這種表示法。因為「盾徽」或者說「紋章」是歐洲的概念,這種稱呼不宜套用到所有徽章上面。在此提出此問題,以期達成共識。--Young0715(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09:37 (UTC)
- 的確不是全都呈盾形,有少部分呈圓盾形--123.202.69.27 2012年9月16日 (日) 10:32 (UTC)
- 閣下舉例與問題無關。我指的是很多國徽根本跟西方的「盾徽」扯不上關係,卻以盾徽術語描述。不知如何修改呢?--Young0715(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3:55 (UTC)
為了保持各國國徽條目格式一致,我認為此模板照用可也,但應該加入一個叫「中央元素」或「主要元素」的參數,用以描述非紋章格式的徽號(如蘇聯國徽中的地球和鐮刀鎚子);又或者乾脆把「盾徽」改成「中央元素」或「主要元素」。而其他物體(如蘇聯國徽中的麥穗)則應歸入「其他元素」。-Hinto(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4:00 (UTC)
小弟才淺,還待熟稔維基語法之高人修改呀!--Young0715(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1:48 (UTC)
單一事件關注度
最近Special:用戶貢獻/Sgsg創立了數十條保釣人物的條目,參見殷敏弘條目中,一次保釣活動,人人有條目(當然有些確實已有關注度比如立法會議員等),又比如方曉松這樣只是靠一次活動出名的,不知大家怎麼看。--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5:26 (UTC)
- 就算只是靠一次活動出名,媒體報道照樣能挖出各種延伸的不痛不癢的信息。--Stdp093(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7:23 (UTC)
- (!)意見:個人覺得這種收錄方式不恰當。基本上這種狀況應該以事件作為主要的收錄題目,而不是人物。因為如果不是發生那件事,這些人根本與日常的販夫走卒沒啥不同。講得極端點,說不定此間還有不少維基人的重要性與知名度,還比這些張三李四高哩!--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9日 (三) 07:28 (UTC)
- 現在只要是個人,報道的時候基本都會說哪兒的某某人,已經屢見不鮮了。--Stdp093(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7:31 (UTC)
- (!)意見,我覺得這些人物條目可以提刪要求併入釣魚台相關抗議事件條目裡面。--Znppo(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4:47 (UTC)
- 現在只要是個人,報道的時候基本都會說哪兒的某某人,已經屢見不鮮了。--Stdp093(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7:31 (UTC)
被加入大量宣傳文字,請注意--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4:50 (UTC)
軸丘條目問題
求專家修正。--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6:38 (UTC)
再次建議將王立軍事件併入海伍德死亡案
目前,隨着各個案件參與者的審理結束,王立軍事件的真實情況也已經逐漸由中國政府公開,並在大部分細節上與外媒的報道吻合。王立軍事件作為海伍德死亡案的一部分,大量的內容和參考資料相同。我建議將王立軍事件併入海伍德死亡案條目。--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1:43 (UTC)
- 沒有人有意見我就合併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03:44 (UTC)
- 我覺得是不是王立軍事件改名為王立軍案更合適一些?合併到海伍德死亡案不太確定是否合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0日 (四) 05:06 (UTC)
- 現在好像比較廣泛的名字是叫事件。--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05:48 (UTC)
- 還有薄熙來事件,全是同一事件的不同角度--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05:10 (UTC)
- 喵的,原來還有一個啊......--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05:46 (UTC)
- 我覺得是不是王立軍事件改名為王立軍案更合適一些?合併到海伍德死亡案不太確定是否合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0日 (四) 05:06 (UTC)
下面我說明一下我的構思:
請各位儘快提出意見建議。--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05:48 (UTC)
- (+)支持。--小烈 (找我?) 2012年9月20日 (四) 06:08 (UTC)
- (+)支持併入。--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20日 (四) 06:12 (UTC)
- (!)意見,怎麼變投票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06:22 (UTC)
- 相關的審判無意合併。--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4:37 (UTC)
此條目鏈接24 已失效
本人暫停對該條目的進一步改進,希望各位維基人以以上共識繼續合作編輯。--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13:38 (UTC)
- 已有用戶完成大部分工作,因無法清空後重定向,提刪薄熙來事件。或請其他管理員協助清空後重定向。--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3:48 (UTC)
- 似乎mifi兔對此有異議,再討論。--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6:52 (UTC)
譯名統一
我發現亞蘭、阿拉米人與亞拉姆語都是指同一個族和他們住的地方以及使用的語言。因為這個古老的民族在聖經中有出現,而且到現在仍然存在,在西方語系中沒有混淆的問題,但在中文中他們的譯名卻亂的讓人難以適從,有些相關條目如阿爸 (阿蘭語)則又使用不同的譯名,這讓我不知道要怎麼翻才好。是否有人可以給個建議,討論怎麼整理這些譯名。--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9月15日 (六) 08:26 (UTC)
- 透過重定向頁解決如何?
- 不過我更擔心的是目前在維基有179個條目提到「阿爸」,但當中只有馬可福音和和子說裡提到的「阿爸」,才是阿爸 (阿蘭語)所採用的意思。既然如此,以阿爸作為阿爸 (阿蘭語)的重定向頁,置其他177個條目提到的「阿爸」(比如說大愛電視劇或羌族裡提到的「阿爸」)於何地?--123.202.69.27 2012年9月15日 (六) 10:05 (UTC)
- 是否需要一個公定的翻譯,依地區來轉換(比如在中國大陸似乎常用阿拉米人,但在台灣或香港受聖經影響,用亞蘭或阿蘭居多),其他在重定向?至於阿爸(abba剛好也是某瑞典著名樂團的名稱),目前似乎沒有其他的阿爸條目,所以要做分歧頁也比較麻煩。--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9月15日 (六) 11:04 (UTC)
依地區來轉換
這個我不反對。不過哪個地區用哪個稱呼比較多?有沒有確切的數據?--123.202.69.27 2012年9月15日 (六) 12:30 (UTC)
至於阿爸(abba剛好也是某瑞典著名樂團的名稱),目前似乎沒有其他的阿爸條目,所以要做分歧頁也比較麻煩
其他的「阿爸」條目是不多,不過「阿爸」消歧義頁只照顧使用率較低的阿爸 (阿蘭語),而置「阿爸」更普遍更簡單的本義(父親)於不顧,這實在有點問題--123.202.69.27 2012年9月15日 (六) 12:30 (UTC)
- 與其一直空談不如動手做了。我花了十來分鐘順手將阿爸改寫成一個小消歧義頁,自認為讀者看到後應該稍稍能認識「阿爸」這詞彙被使用的一些情況。但比較詳細實際使用例子,就得由大家幫忙補充了--123.202.69.27 2012年9月21日 (五) 07:45 (UTC)
主義與運動
合併與否?或哪個跟哪個合併?
毀壞聖像運動條目說該運動
是指726年至843年期間,東羅馬帝國中數位皇帝所推行的政策,從726年皇帝利奧三世頒布禁止崇拜偶像法令為開端,至公元843年幼帝米海爾三世統治時期,攝政皇后提奧多拉頒布反對破壞聖像的尼西亞法規為止,持續了117年
而破壞偶像主義條目則說iconoclasm是
指一種對宗教偶像或其它象徵或紀念物的刻意摧毀的行為……該術語也包括更為具體的行為:統治者死後或被推翻後,對其形象的摧毀,如古埃及國王阿蒙霍特普四世死後接連發生的活動
竊以為毀壞聖像運動可以移動到毀壞偶像運動,專指中世紀毀壞偶像運動(Medieval Iconoclastic Controversy);而破壞偶像主義可繼續保持對應iconoclasm。
唯反圖像爭辯和聖像破壞之爭一詞本來要指稱的,是哪個觀念?前者按字面意思,好像是iconoclasm(「爭辯」,好像只關乎觀念、思潮和主張),後者則好像是Iconoclastic Controversy(「聖像破壞之爭」,好像已涉及具體行動),不知對否?--123.202.69.27 2012年9月14日 (五) 07:12 (UTC)
- 我個人以為:運動是以事實性陳述為主,主義以支持方觀點性陳述為主,爭辯以支持方和反對方觀點性陳述為主,因此現分工並無不十分不妥之處,如果說唯一欠妥的,就是可以將反圖像爭辯合併至毀壞聖像運動。另外,反對將毀壞聖像運動移動至毀壞偶像運動,在現中文語境中,在很多時候偶像並不專指宗教內容,而聖像則專指宗教內容,從目前毀壞聖像運動條目內容來看,此運動的目標是專指宗教類的,因此將其易名至毀壞偶像運動極為不妥。——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4日 (五) 08:42 (UTC)
- 我之前未注意前因後果,造成所述有歧義,錯在我。我的意思是,我傾向於將兩者合併,但現狀也可以理解。——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4日 (五) 11:58 (UTC)
哪個重定向到哪個好?
網上可找到的其他譯名:
大家以為又應該如何劃分?--123.202.69.27 2012年9月14日 (五) 07:12 (UTC)
- 額~~當初那個模版是我加的。沒想到有人這麼認真地探討Cccmm002(留言)一開始只是簡單地覺得內容有重複,也跟英語的跨語言連接有衝突,所以就順手加了這個模版。我覺得,既然條目長度這麼短,這樣的分類毫無必要。個人觀點,僅供參考。--Cccmm002(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06:46 (UTC)
- 其實你的合併建議是好的,有其道理。不過當其他維基人想落實執行合併前,就得先考慮合併後,是反圖像爭辯重定向到毀壞聖像運動,還是相反等很多具體問題。為免到時才發生編輯爭議,所以先徵詢一下公眾的意見囉
- 不過通常這種諮詢是問不到太多意見的,到真正進行合併時,卻有時會湧來一大票維基的守護者來一味回退 :P--123.202.69.27 2012年9月16日 (日) 09:56 (UTC)
- 我讀到的歐洲歷史翻譯書也有用反聖像主義或反聖像運動。說到iconoclasm,照字面的確是破壞沒錯,這種運動經常伴隨文革式的破壞行為,不過目的不是要毀壞聖像,而是不在宗教場合使用任何有聖像裝飾,以避免膜拜偶像的行為,因此翻成反聖像似乎也沒錯。至於icono應是專指聖像(基督教聖人的畫像),跟偶像(單純弄個擬人化的像給人拜)無關。--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9月19日 (三) 12:08 (UTC)
- Thx!暫且合併了,相信必有未盡善之處,有勞大家看看哪裡有問題再修正吧,辛苦了。
- 畢竟,修正一條條目,總比修正一對雙胞胎好 :P--123.202.69.27 2012年9月21日 (五) 12:30 (UTC)
- 我讀到的歐洲歷史翻譯書也有用反聖像主義或反聖像運動。說到iconoclasm,照字面的確是破壞沒錯,這種運動經常伴隨文革式的破壞行為,不過目的不是要毀壞聖像,而是不在宗教場合使用任何有聖像裝飾,以避免膜拜偶像的行為,因此翻成反聖像似乎也沒錯。至於icono應是專指聖像(基督教聖人的畫像),跟偶像(單純弄個擬人化的像給人拜)無關。--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9月19日 (三) 12:08 (UTC)
韓國音樂團體條目之編輯戰問題
例如在4minute、Miss A、Wonder Girls、After School、2NE1、BIGBANG、Sistar、Kara、Secret (組合)、Rainbow、少女時代、少女時代-太蒂徐……等等諸多韓團條目。
上述條目每天都有IP用戶跟維基用戶User:Onlyqueen、User:Keung6717彼此在條目裡互改成員資料裡面的隊中職務,你今日改完我明日登入維基百科後再改回來,如此日夜往覆永無終日,其中你可以細看維基用戶Onlyqueen的編輯歷史(請點此進入),這用戶幾乎登入維基百科就是忙著把各條目之成員資料改成他想要的,彷彿就是專門來固守各條目成員資料之隊中職務而存在似的,除了改這些東西之外他好像無事可作,不知對於這種韓國音樂團體條目之編輯戰問題,管理員是否都是清一色的以全保護當作處理手段?
我之前看到的情形為,管理員對於這類型條目的編輯戰採取不告不理的對應手段,因為日前曾有維基用戶User:Fanglongzong在客棧提出討論,少女時代、少女時代-太蒂徐兩條目才獲得管理員關注,被施以全保護一個月處理,我不想看到條目老是因為有人在客棧抗議編輯戰才被全保護一個月處理,這種處理方法貌似治標不治本,等到全保護一個月到期後,又會冒出一堆用戶繼續改,好像條目之前被全保護沒有發生過似的,這些用戶完全不會因條目被全保護而因此檢討自己的編輯行為,不知道能不能有不影響條目正常編輯又可以杜絕這些用戶愛改隊中職務的方法?
我想到一種解決辦法,但是這個辦法淪於我個人的乾綱獨斷,必須在此處跟各位討論看能否得到社群共識,我的解決辦法為在這些韓團條目之成員資料裡,隊中職務都不要加,只要有用戶列出隊中職務就移除,這些用戶因為沒得改自然也不會每天在那邊方興未艾的掀起編輯戰,這是在我腦中的一個想法,想跟各位先進討論看看。當然如果各位先進對於這類編輯戰有其他更好的解決辦法也歡迎提出來討論跟指導。--Znppo(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9:39 (UTC)
- 除非找得到明確的官方資料或可靠來源證實真的有這種隊中職務,否則當然是砍了先。(原創研究不可取)--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21日 (五) 13:47 (UTC)
- 還有電視劇改演員順序的。現在多改幾次機器人就去報告了。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14:08 (UTC)
- 上述韓國團體條目已完全處理及監視,請提供其他存在這類問題的條目一併處理與監視。烏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1:52 (UTC)
- A Pink、Chakra (組合)、SPICA (組合)、東方神起、A-JAX (組合)、BEAST、SS501、Super Junior。--Fanglongzong(╯3╰) 2012年9月22日 (六) 12:53 (UTC)
- 完成。烏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4:23 (UTC)
- 對忙內的搜尋結果--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2年9月22日 (六) 20:32 (UTC)
- 這邊還有一些條目請多加關注:Super Junior-M、MBLAQ、F(x) (組合)、Brown Eyed Girls
還希望各位先進多多關照這些條目,以免這些愛好者原創內容又被加回去,不然這些用戶一天到晚在條目裡邊掀起編輯戰,老是在改條目的隊中職務,沒完沒了。--Znppo(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23:16 (UTC)
- 這邊還有一些條目請多加關注:Super Junior-M、MBLAQ、F(x) (組合)、Brown Eyed Girls
- 對忙內的搜尋結果--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2年9月22日 (六) 20:32 (UTC)
申請將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易名至班禪額爾德尼·卻吉堅贊,將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易名至達賴喇嘛·丹增嘉措
按名從主人原則,第十世班禪和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方文件中,分別被命名為「班禪額爾德尼·卻吉堅贊」和「達賴喇嘛·丹增嘉措」,故申請將兩人的條目易名移至這兩個稱呼中,具體文件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和歷任政協全國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名單 --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8日 (二) 08:02 (UTC)
- 班禪額爾德尼·卻吉堅贊是當時名單的稱呼。十世班禪已經作古多年,而且後繼有人,按照世代排為十世班禪額爾德尼倒也無妨。--Inhorw(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08:31 (UTC)
- 另外闡明一點,前幾天在英國貴族稱號討論中舉出的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這樣的稱呼是極不規範的。官府對西藏活佛的稱呼,一般只呼其封號,如「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某某呼圖克圖」等,不加世代。如需指明其世代,則用「十三輩達賴喇嘛」字樣,前面並不加「第」字。不論如何,正式文書中絕對不會出現「第幾世達賴喇嘛·某某嘉措」不倫不類的字樣,這種稱呼似乎是中文維基人創造的。--Inhorw(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08:48 (UTC)
- 名從主人不是低於最常見名優先麼?有任何人查貝利的文章的時候會去搜索埃德遜·阿蘭德斯·多·納西門托這個名字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kyfiler(對話|貢獻)於2012年9月22日 (六) 07:11加入。
- 但是這兩個名稱在中國大陸地區,也算是經常用的,所以按照「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而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這一規則,應該易名。——Langer Lee 2012年9月23日 (日) 05:10 (UTC)
「市」和「城市」的區別
又是一個鑽牛角尖的問題。但是我不知道北京歷史是要寫「北京市行政區劃範圍內的歷史」還是寫「北京城市發展史」。估計重慶這方面的問題更大一些。以上。--達師 - 218 - 372 2012年9月23日 (日) 05:30 (UTC)
個人以為,如果只是單純的描寫其管轄範圍的變遷,那麼就用第一個,如果內容還可能包括城市建設等其他方面,則用第二個。——Langer Lee 2012年9月23日 (日) 05:32 (UTC)
- 個人覺得,這是city proper與metropolitan area的差別了,通常metropolitan area的面積、人口會比city proper更大、更多,卻有可能互不包含;東京都會圈儘管比東京都更大,然而橫濱市不屬於東京都,卻屬於東京都會圈,小笠原群島不屬於東京都會圈,卻屬於東京都。那麼所謂「東京歷史」包不包括橫濱市呢?包不包括小笠原群島呢?但是中國似乎沒有這個問題,因為它的行政區劃很特別,city proper比metropolitan area更大,很多一點都不都市的郊區地帶也被劃入某個市的範圍內("市轄市"也就算了,居然還有"市轄縣"、"市轄自治州",這我很難接受),根本整個省全部都是由「市」所組成的。中國東半部沒有人不是某某「市民」---只是地級市或直轄市的區別罷了。
- 所以敝人的建議是,你應該寫北京的city proper,而不是metropolitan area,如此「很"北京"的北京」、「不太"北京"的北京」、「很不"北京"的北京」全都顧及到了。克勞棣(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06:45 (UTC)
這麼樣討論,似乎也有種混淆,單字一個「市」就有很多解釋,相對城市就沒有這麼模糊了,可以廣泛運用在人口密集地帶發展出的都會圈,鬧區、市街、大樓群、廣場、住宅商業區……等等,這些都存在於城市,若是單純只提單字一個「市」,運用在某城市當中,有人會誤為是某市的行政體制,比如北京市、重慶市這些之類的。-36.232.211.240(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12:13 (UTC)
- 我覺得凡是歷史上曾經屬於北京的地方,無論是行政區劃還是傳統意義上,都可以寫進去。--耶葉爺 2012年9月24日 (一) 04:05 (UTC)
雖然不是小小作品[7],但內容有點離題。如何處理?--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2:29 (UTC)
- 仍然太短了,既然沒人願意改的話,按章程刪掉算了——Sakamotosan 2012年9月21日 (五) 04:59 (UTC)
- 按章程已過50字,不能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6:23 (UTC)
- 不會呀,仔細看就會發現50個字裡面有兩句是重複的。把重複的部分去掉之後就不滿50個字,可以刪除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21日 (五) 07:50 (UTC)
- 在那之前已經不超過50字了,因為有兩句文不對題的被處理掉了 ^_^--123.202.69.27 2012年9月21日 (五) 12:21 (UTC)
- 有英文版對照,為啥要刪啊--Scoooooorpio(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00:42 (UTC)
- 沒人願意譯,掛了也沒用………………現在的人,其他大語言區多着可以翻譯,卻沒人願意,有用嗎?——Sakamotosan 2012年9月23日 (日) 04:02 (UTC)
- 對,所以篆刻條目別說日語版的規模比中文版大,就連英語版的規模都比中文版大。
- 現在的人都是在找好玩的人或條目來開涮,一味抓蟲子回退提刪,十幾個外語版本的條目都說是「疑似」原創研究,沒查證就說沒有來源(舉證責任應該在指控者,不應沒證據先指控,然後讓無罪的人證明自己無罪);條目討論頁已有共識要做的動作都說成是破壞並加以回退;對不了解的事物,就憑猜測和個人感覺去下判斷,進行缺乏邏輯、理據和論證的炮咀舌戰(充斥著「你無法證明神不存在,所以神存在」這種形式的推論),正正經經關於條目改善的討論就擱下幾年都沒有人理會,這就叫貢獻,這就叫維基守護者。肯花時間詳細研讀條目並找資料的人,比起以前,是減少了,惶論錯了肯認錯的--123.202.69.27 2012年9月23日 (日) 04:34 (UTC)
- 沒人願意譯,掛了也沒用………………現在的人,其他大語言區多着可以翻譯,卻沒人願意,有用嗎?——Sakamotosan 2012年9月23日 (日) 04:02 (UTC)
- 一個值得收錄的條目應該至少要能寫出條目主題為何重要到值得百科全書收錄,如果條目內容並不足以做到這點,這種如雞肋般的資料說真的砍掉也好,好歹變成紅色空條目之後還比較引人注目、更有機會被有心貢獻的人撿去從頭寫好。以本條目來說,我甚至不太確定有其他語版的連結就能證明此內容的真實性,因為看過英文版的內容後完全無法確定條目名『客觀規律』真的就是指英文中的『Objectivity』,如果屬實,那只能說中文條目中的那短短一句話寫得實在太爛了,看了之後還是不知所云,完全不具有百科全書內容該有的水準。百科全書的內容就是要讓不懂的人看了之後可以瞭解事物大致的意義,而不是寫句玄學般的莫名敘述讓大家去猜到底有沒有足夠重要性,其收錄價值簡直是趨近於零。--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23日 (日) 16:26 (UTC)
- 有關來源,舉證責任必在加入內容者,不論是關注度或其他問題,在維基上加入的內容都應該是有來源的。同時,要提出一個條目是原創研究或沒有關注度,除了「找不到有來源之外」,還可以有甚麼證明?當然提案者有義務小心,但也不可能要求提案者博覽天下所有資料才有資格提刪。討論便是讓所有編輯參與,互補及取得共識的制度--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24日 (一) 05:43 (UTC)
- 一個值得收錄的條目應該至少要能寫出條目主題為何重要到值得百科全書收錄,如果條目內容並不足以做到這點,這種如雞肋般的資料說真的砍掉也好,好歹變成紅色空條目之後還比較引人注目、更有機會被有心貢獻的人撿去從頭寫好。以本條目來說,我甚至不太確定有其他語版的連結就能證明此內容的真實性,因為看過英文版的內容後完全無法確定條目名『客觀規律』真的就是指英文中的『Objectivity』,如果屬實,那只能說中文條目中的那短短一句話寫得實在太爛了,看了之後還是不知所云,完全不具有百科全書內容該有的水準。百科全書的內容就是要讓不懂的人看了之後可以瞭解事物大致的意義,而不是寫句玄學般的莫名敘述讓大家去猜到底有沒有足夠重要性,其收錄價值簡直是趨近於零。--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23日 (日) 16:26 (UTC)
關於警告模板的樣式
近期我修改了部分警告模板的樣式,比如說模板:Uw-vandalism2,在此之前它是這樣的[8],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使警告的目的更加突出同時顯得更加美觀一些,不知道各位的意見是什麼?如果將其他的警告模板都改成這樣是否能夠接受?--Jack No1(留言) 什麼樣的節奏是最呀最搖擺?什麼樣的歌聲才是最開懷? 2012年9月22日 (六) 18:35 (UTC)
- 個人認為維持修改之前的原狀就行,不用變更格式。--鐵鐵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11:42 (UTC)
- 同樓上,之前的版本比較好,語句跟敘述比較官式官腔,放置警告模板講求語氣鋪陳莊重不戲謔,改成現在這樣子,被放置模版的討論頁主人看到後,鮮能產生告知效果,他一看到還以為你跟他開玩笑或是邀請他去你的討論頁一遊。--Znppo(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11:48 (UTC)
- 同意維持修改之前原狀。弄個框很難看,不過語句倒是可以修改,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懂文言文。--CHEM.is.TRY 2012年9月23日 (日) 13:34 (UTC)
如果都不同意就該回去吧,我沒什麼意見,但是我沒有加文言文進去啊???--Jack No1 2012年9月23日 (日) 20:24 (UTC)
- don't panic,化學君說的是"之前原版"的措辭.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24日 (一) 00:00 (UTC)
- 話說怎麼又開了一個一樣的主題....--耶葉爺 2012年9月24日 (一) 06:04 (UTC)
- 文言文不用看歷史就知道是誰家的…… 囧rz...--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24日 (一) 08:56 (UTC)
三個不知名人士組成的消歧義?--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11:30 (UTC)
- 難得三人都名不經傳,出現了連消歧義都可以掛關注度模板的罕見情況 :D--123.202.69.27 2012年9月25日 (二) 11:42 (UTC)
- 我認為沒有作這種消歧義的必要,可以提刪。--Znppo(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14:52 (UTC)
關於超重元素的原子量以及一系列沒有來源的內容的問題
記得以前第8周期以後的條目都做重定向了,現在不知為何又出現。在詢問處問了也沒有答覆。是掛上{{fact}}一段時間還是直接WP:BOLD就行了?
另外,建議把Elements.predicted.rare模板修改一下,只包含infobox即可,不然修改不方便。--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9月26日 (三) 03:18 (UTC)
總結「最早的XXX……」算不算是原創研究或者原創總結?
之前在萬戶條目添加了一句「和萬戶相關的最早描述出現於1909年10月2日《科學美國人》的243頁……」不過好像沒有什麼學術來源說1909年這個就是最早。看到前面有曹沖的討論,這個也問一下。--124.172.170.233(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2:23 (UTC)
- 沒來源且有爭議的內容其實直接幹掉都行……--鐵鐵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11:43 (UTC)
- 怎麼樣確認是沒來源且有爭議?如果沒來源且不知是否有爭議呢?--124.172.170.233(留言) 2012年9月24日 (一) 07:16 (UTC)
- 比較簡單的方法是掛{{Fact}},然後看其他人的意見。--鐵鐵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24日 (一) 07:49 (UTC)
- 我就去掉「最早「直接改成簡單並列了。是不是真的最早就讓讀者思考吧。--124.172.170.233(留言) 2012年9月26日 (三) 07:04 (UTC)
- 比較簡單的方法是掛{{Fact}},然後看其他人的意見。--鐵鐵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24日 (一) 07:49 (UTC)
- 怎麼樣確認是沒來源且有爭議?如果沒來源且不知是否有爭議呢?--124.172.170.233(留言) 2012年9月24日 (一) 07:16 (UTC)
很多美國女歌手的條目都有亂加上去的教育程度
隨便舉兩個例子吧[9]和[10],經查是一位IP段為218.172.x.x的用戶於2012年5月11日加入的(如:[11]、[12])。目前還有很多條目都沒刪,請各位注意。--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26日 (三) 09:37 (UTC)
雖已不是小小作品,但內容有改善的必要……--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02:19 (UTC)
- 讀起來仍然覺得跟小小作品差不多.....而且沒太讀得懂。--耶葉爺 2012年9月27日 (四) 06:05 (UTC)
- 主要是條目連定義都沒有……--鐵鐵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06:09 (UTC)
發現問題條目
儒字條目有翻譯粗劣的文字,請查驗。-- ──★── 2012年9月27日 (四) 10:03 (UTC)
雖已不是小小作品,但內容有改善的必要……--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02:19 (UTC)
- 讀起來仍然覺得跟小小作品差不多.....而且沒太讀得懂。--耶葉爺 2012年9月27日 (四) 06:05 (UTC)
- 主要是條目連定義都沒有……--鐵鐵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06:09 (UTC)
發現問題條目
儒字條目有翻譯粗劣的文字,請查驗。-- ──★── 2012年9月27日 (四) 10:03 (UTC)
薄瓜瓜有中華民國大陸淪陷區的國籍?
薄瓜瓜的國籍到底是哪裡,中立的百科怎麼知道的,事實根據?Wuchigf(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0:27 (UTC)
- 實在不行就挨個地找中、美等各國的有關部門問一下不就一勞永逸了嗎?到時候還請盡情質疑這些資料的中立性。--124.172.170.233(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2:29 (UTC)
- 又來鬧了?不是的話,參見上面那位。——Sakamotosan 2012年9月21日 (五) 04:24 (UTC)
- 管理員封人。--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4:32 (UTC)
- 又來鬧了?不是的話,參見上面那位。——Sakamotosan 2012年9月21日 (五) 04:24 (UTC)
薄瓜瓜在英國,美國居住的時間超過他在中華民國大陸淪陷區居住的時間。你們這個自稱中立的百科根據什麼可以確定,他沒有外國護照?電影演員鞏俐她也和薄瓜瓜一樣,大陸淪陷區出生,長大。她卻不是大陸淪陷區的公民了。同理,請你們提供證據,否則你們的百科不就成為一個沒有事實根據胡說八道的百科了嗎?--Dadaogf(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1:06 (UTC)
進士的關注度
發現某一兩個老是喜歡亂給進士條目掛關注度和提刪,無語。有相關的方針嗎?另外將余兮說的某句話送給某人:「也許您腦子裡面少得可憐的那點知識都能用谷歌搜到,但這不代表您可以據此指手畫腳。」--CHEM.is.TRY 2012年9月20日 (四) 18:14 (UTC)
- 進士算是頂尖人才,數量有限,有保留價值。--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10:47 (UTC)
- 是應該澄清和量化必要的標準,比如說什麼是「有效介紹」,如何判定關注度可能會增長。不然總是噴着也不是辦法。--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9月26日 (三) 03:04 (UTC)
- 你覺得關注度夠的話就去找來源,而不是在這指手畫腳呀,下面的人都說了舉證責任在作者。再說進士的關注度比跑龍套的還要低,合併為一個列表尚有閱讀價值,每個都收錄不是百科全書的任務。Foodprice(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10:44 (UTC)
- 小馬甲您好~回到這個話題,反正最終結果都是保留,提刪的人不覺得蛋疼嗎?--CHEM.is.TRY 2012年9月27日 (四) 14:13 (UTC)
- 參與過數次未發現元素存廢討論,和其相關討論,甚至為了這個再回到維基的笑了。--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9月28日 (五) 01:55 (UTC)
我們反共救國人士強烈抗議親共小人為殺人犯的兒子欲蓋彌彰,掩蓋事實!
薄瓜瓜文章中有關他學費來源的內容,發表很久,但是最近被親共小人惡意刪除,他們是不是五毛黨,不清楚。但是他們將事實真相全部刪除,完全違反了你們這個百科的規定。為什麼你們的管理員看見他們搞破壞,還不馬上糾正?
另外,你們這個百科而且對於大紀元的內容為什麼有偏見?為什麼中共人民日報,新華社胡說八道,你可以全盤接受。而大紀元的內容卻要刪除?什麼道理?現在找到法國國際廣播電台的內容,你們管理員就沒有理由反對再次將如下的正確內容加入了!
學費來源
民國101年4月,他在哈佛大學校報上聲稱他的學費和生活來源來自他的獎學金和他母親的當律師和作家的收入。[about gua 1]而其父薄熙來對中國大陸新聞媒體卻說:「我兒子都是全額獎學金」,「我的夫人開來...20年前就是個很成功的律師了,但她擔心有人造謠生事,早早就關掉了正辦得紅紅火火的律師事務所。這麼多年來,就是看看書,搞些藝術,做做家務,默默地陪伴着我。」[about gua 2]二人的說法完全不同。
美國《華盛頓郵報》報道, 薄熙來倒台前,年薪只有2萬美元。薄瓜瓜在倫敦哈羅公學,每年學費約1.6萬美元。牛津大學海外學生的學費每年至少是2.5萬美元。美國哈佛大學的肯尼迪學院,每年的學費和生活費約需7萬美元。哈佛的學費和生活費,四年下來要數十萬美元。[about gua 3] [about gua 4]
而據BBC報道,薄瓜瓜英國留學之學費為大連商人徐明所支付[about gua 5]。--Dadaogf(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1:08 (UTC)
專用的參考表
- ^ An Exclusive Statement from Bo Guagua to The Harvard Crimson
- ^ 薄熙来:夫人担心有人造谣关掉律师事务所 做家务陪伴我. 龍虎網站. 2012-03-11 [2012-06-07] (中文).
- ^ 习近平女儿旁听哈佛大学薄熙来案研讨会. 大紀元. 2012-05-19 [2012-05-19] (中文).
- ^ 美國媒體追逐太子黨後人在美行蹤
- ^ 徐明为薄瓜瓜留学英国支付费用. BBC. 2012-04-24 [2012-06-23].
-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並不是大紀元或人民日報一類都會全盤否定或接受,只是如果內容過於偏激或激進會有損中立性的,可能不予收錄,我的理解大概這樣,其他繼續補充——Sakamotosan 2012年9月28日 (五) 04:01 (UTC)
請加入薄瓜瓜「英國十大華人傑出青年」造假的新聞報導事實真相!
如果你們支持中共的人認為大紀元的內容不可以相信,那麼下面公佈對新聞報導中每一句話的證據。如果連事實你們百科都不加入那麼我們這些反共愛國人士只能認為你們維基百科已經被中共牢牢控制,你們的百科已經成為中共的宣傳機器了。另外,請親共的管理員不要說這篇內容是「搞破壞」,也不要將這個內容給和諧了。事實真相,不容否定!
題外話,中共的洗腦宣傳機器中央電視台居然也報導了這個騙子獎的頒發。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rD8Za_5FuY&feature=related
- 原來不反共,不支持輪子一類的就是共匪,就是五毛,好極端的理論啊,長姿勢了 囧rz...--Sakamotosan 2012年9月28日 (五) 04:33 (UTC)
- 跟他認真就輸了。—Ai6z83xl3g(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4:53 (UTC)
- 不明輪子為何會對一個紈褲子弟如此有興趣。--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28日 (五) 05:03 (UTC)
- 他想把人搞得和他一樣,然後再用經驗取勝。--2001:DA8:4001:9020:95D7:255E:FB05:7D90(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5:57 (UTC)
- 越是這樣寫就越讓人反感。薄氏家族的收入來源不明誰都清楚,好像就你輪子一人知道似的。但是至於是不是徐明出錢,請你拿出足夠證據證實。首先,徐明沒承認,其次,薄瓜瓜沒承認。那誰知道是誰出的錢,說不定是薄熙永出呢。如果有中共媒體證實是徐明自己承認出的錢,或者BBC和徐明訪談他親自承認,那就沒有問題。--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6:17 (UTC)
- 至於那個什麼獎是真是假,現在的版本不是已經說明了?貼那麼多證據幹嘛?--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6:26 (UTC)
- 關於封禁問題,我覺得先讓他說個夠,一味地封(如果沒做太多太出格的行為),只會加深偏見 。facebook的內容略看過,雖然可笑但也很可憐——Sakamotosan 2012年9月28日 (五) 10:10 (UTC)
- 反對綏靖政策。光使用傀儡繞過封禁這一點就應該封了。--CHEM.is.TRY 2012年9月28日 (五) 10:17 (UTC)
- 問題是,條目已經基本上按他意願改了,他還在嘮叨什麼?徐明那個問題我覺得堅決不能改,甚至我懷疑薄熙永給他交學費,那我這個怎麼解釋?還有就是,經過對護士長事件的資料查證後,我覺得外間媒體很多的報導是有問題的,包括CNN和BBC。雖然據說他們跟某些高層人士有聯繫,但是直接採用他們的報導並不完全可靠。--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10:27 (UTC)
- 關於封禁問題,我覺得先讓他說個夠,一味地封(如果沒做太多太出格的行為),只會加深偏見 。facebook的內容略看過,雖然可笑但也很可憐——Sakamotosan 2012年9月28日 (五) 10:10 (UTC)
- 至於那個什麼獎是真是假,現在的版本不是已經說明了?貼那麼多證據幹嘛?--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6:26 (UTC)
- 越是這樣寫就越讓人反感。薄氏家族的收入來源不明誰都清楚,好像就你輪子一人知道似的。但是至於是不是徐明出錢,請你拿出足夠證據證實。首先,徐明沒承認,其次,薄瓜瓜沒承認。那誰知道是誰出的錢,說不定是薄熙永出呢。如果有中共媒體證實是徐明自己承認出的錢,或者BBC和徐明訪談他親自承認,那就沒有問題。--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6:17 (UTC)
- 他想把人搞得和他一樣,然後再用經驗取勝。--2001:DA8:4001:9020:95D7:255E:FB05:7D90(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5:57 (UTC)
- 不明輪子為何會對一個紈褲子弟如此有興趣。--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28日 (五) 05:03 (UTC)
- 跟他認真就輸了。—Ai6z83xl3g(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4:53 (UTC)
三種魚四個條目五個名
目前有三種魚,在金魚、鯽魚、鯽和黑鯽四個頁面裡,經年地資料互混。
魚是下面這三種(學名):
- A. Carassius carassius,食用魚
- B. Carassius auratus,似乎是觀賞魚
- B1. 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觀賞魚
其中,B1是B的亞種。
「鯽」頁面
鯽頁面一開始就是談B魚,也有旁及牠的亞種B1魚。
「鯽魚」頁面
鯽魚頁面由2006年創始之初,一直是在談A,條目中的圖裡面的魚也是A魚,直至這個版本後,才被改成B1。之後就繼續有人在這條目加添B1的資料。
期間也曾有人察覺問題,刪除了錯誤的wiki link,不過至今目前條目仍有些述句在談A魚,有些述句在談B1,比較混亂。
「金魚」頁面
金魚頁面創始之初也是用Carassius auratus這個學名(B魚),直到這個版本才被改成B1。
「黑鯽」頁面
至於黑鯽頁面,則由創建至今,都一直在談A沒變過。
如何整理
如果要重新整理幾個頁面,
「黑鯽」這名稱應繼續對應A魚 (Carassius carassius)不變。
不過其他應該如何處理?
- 「鯽」和「鯽魚」這名稱,除了可以指稱鯽屬下個別的魚種名,其實應該也可以指稱整個鯽屬。上面提到的混亂情況,應該就是因此而來的。繼續用「鯽」或「鯽魚」來專指金魚,會不會延續上面的混亂?
- 「金魚」這名稱應該可以應對應B或B1(也許兩者都可以),不過中文名稱上,如何顯示B和B1的分別?--123.202.69.27 2012年9月25日 (二) 11:31 (UTC)
- 先把這四種中文名稱的魚所對應的拉丁學名是什麼搞清楚,就好辦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6日 (三) 01:27 (UTC)
- 現在的問題正是無法對應清楚,因為有些資料顯示,普通食用的野生鯽魚,和觀賞用的金魚(goldfish),的確都是在用著同一個學名Carassius auratus的 @_@ --123.202.69.27 2012年9月26日 (三) 10:04 (UTC)
- 查了下英文wiki相關的項和相關條目的一些引用的參考資料,B(Carassius auratus)是一個物種,下面包括了好幾個亞種。而相關品種和亞種也有些爭論。
- [14][15]和英文wikien:Carassiusen:Goldfish的部分文字表示B1(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是B的指名亞種,是各亞種在中國國內最常見的亞種:B1的野生型就是中國國內作食用魚的鯽魚。B1經人工馴養得到作觀賞魚的金魚,但金魚沒有被認為是一個新的亞種,學名依然是(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
- 然而英文wiki條目en:Prussian_carp和en:Goldfish部分文字卻認為金魚(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是由(Carassius gibelio)(原名Carassius auratus gibelio)馴化而來。
- 關於修改的個人意見:「鯽」「鯽魚」條目應該合併,內容描述B(Carassius auratus),B1(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新建條目「鯽指名亞種」(或者兩者更合適的中文學名);「鯽屬」(Carassius)應該新建條目;金魚條目個人覺得應該保留,在內容里指出兩者皆是學名為(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的物種,但區分為野生型的「鯽魚」和人工馴養後的「金魚」。 --Agomd(留言) 2012年9月26日 (三) 09:03 (UTC)
- 似乎英語維基那邊的情況都有點混亂 ^^"
- 那麼,原金魚頁面應該對應en:Goldfish還是普通金魚en:Common goldfish?--123.202.69.27 2012年9月26日 (三) 10:13 (UTC)
- 看了下,en:Common goldfish的原文是描述體型沒有變異只有顏色變為金黃色的金魚,按我理解,應該是金魚下面的「草種」。--Agomd(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14:16 (UTC)
金魚條目個人覺得應該保留,在內容里指出兩者皆是學名為(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的物種,但區分為野生型的「鯽魚」和人工馴養後的「金魚」
- 很同意。
「鯽」「鯽魚」條目應該合併
- 暫時鯽屬會重定向到鯉科#鯽屬(Carassius),其實已經有某程度上的消歧義作用。而現時鯽頁面枚舉了Carassius auratus其下的亞種,其實也有消歧義的作用。
- 有沒有哪位夠耐性和夠細心的朋友,想一起參與這項工作? ^_^--123.202.69.27 2012年9月27日 (四) 18:55 (UTC)
我拿不定主意,左思右想,暫時還是這樣處理吧:
- 鯽已合併並重定向到鯽魚
- 鯽魚條目主要談食用魚,也涉及Carassius auratus的亞種
- 金魚條目只談觀賞魚,不談食用魚(其實很多外語版本都把Carassius auratus、Carassius auratus auratus、Goldfish都放在同一個條目)
- 鯽屬暫時仍為鯉科#鯽屬(Carassius)的重定向頁
- 已把部分本來放在鯽魚頁面,但是是談黑鯽的內容,搬了些到黑鯽,不過可能不夠,因為上面幾個條目,有些資料我無法確定是否正確(比如說鯽魚和黑鯽都超過半公尺長?)
如果將來幾個頁面的分工不再被搞混,即使現時條目內容不周全或不準確,希望也能在未來慢慢完善吧--123.202.69.27 2012年9月28日 (五) 10:29 (UTC)
五羥甲基胞嘧啶未有翻譯
五羥甲基胞嘧啶求翻譯。--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6:39 (UTC)
- 這個我接手了,其他人不要和我搶……--CHEM.is.TRY 2012年9月21日 (五) 08:41 (UTC)
- Wiki精神不是越多人一起搞越好嗎?--Reke(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8:49 (UTC)
- 開玩笑而已:D--CHEM.is.TRY 2012年9月21日 (五) 09:02 (UTC)
- Wiki精神不是越多人一起搞越好嗎?--Reke(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8:49 (UTC)
- 大哥,是5-羥甲基胞嘧啶好不好……--CHEM.is.TRY 2012年9月28日 (五) 12:05 (UTC)
這算不算原創研究或原創總結?
三國志條目中的
「不過這一質疑主要依據是清代、近代較片面的自然地理、生物學常識,就直接質疑成書與事件相距僅幾十年的《三國志》正文的記載。現代歷史地理學、生物學研究並不支持陳寅恪等人的這一理論。現代自然科學研究說明亞洲象在公元前200年至公元580年的活動北界在秦嶺淮河一帶,公元580年至1050年間的北界仍在杭州灣、錢塘江,即使晚到1450年其活動北界仍可以包括福建省內的武夷山。孫權接掌江東時就被朝廷封為會稽太守,東漢會稽郡轄境南括今天福建省三明市、漳州市、龍巖市、南平市等地區,發現大象是完全正常的。」
,同樣的內容也出現在曹沖條目中,我認為這屬於對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當中的「已發表材料的總結並提出立場」,不知對否?這是第二次發討論了,希望有編輯者參與討論,否則會陷入編輯戰。——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13:15 (UTC)
- 我認為現有表述方式確實屬於原創研究。尤其是開頭的幾句完全是在陳述自己的觀點,而不是在表達一個事實。基於中立性,可以引用進行反駁的證據,但並非以這種方式。」發現大象是完全正常的「,這完全是作者自己的觀點。--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13:45 (UTC)
- 「不過這一質疑主要依據是清代、近代較片面的自然地理、生物學常識,就直接質疑成書與事件相距僅幾十年的《三國志》正文的記載」、「發現大象是完全正常的」這些都是自己的觀點,注釋中任何一個學者都沒這樣說,何業恆和文榕生的觀點確實提到了古代亞洲象的活動範圍,但是沒有第三方用這個材料去質疑陳寅恪和季羨林的觀點,這分明就是編輯者原創總結,我要移除這段話,該用戶卻一套一套的空話。——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3:00 (UTC)
3國才夠原創呢 :D--123.202.69.27 2012年9月22日 (六) 14:19 (UTC)
- 那就移除吧,也算是經過討論了理直氣壯嘛。--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8:50 (UTC)
- 這個話題仍舊在talk:三國志當中進行,請諸位參與。——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8:33 (UTC)
條目"王晨(亞洲小姐)"
本人是本條目的作者,但是現在已經被管理員貼上了"不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的模版。本人也已經搜尋過資料,並澄清資料正確無誤,並已經加上了參考資料。這個人物既是亞洲小姐,也是體育記者。Oapbtommy(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06:28 (UTC)
- 哪我應該怎樣修改呢?--Oapbtommy(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10:31 (UTC)
- 已改寫。--Kolyma(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3:54 (UTC)
待撰頁面禁止更新?
待撰頁面 當前禁止對此頁面進行更新。此處的數據將不能被立即刷新。Asiaworldcity 2012年9月29日 (六) 00:04 (UTC)
- 就是所有紅鏈的列表吧,有用麼?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4:42 (UTC)
- 反對更新,浪費數據庫資源。--CHEM.is.TRY 2012年9月29日 (六) 13:53 (UTC)
南京的維基人請進
最近看到路牌模板{{Infobox China Road}}里新增了不少城市的路牌樣式,但是並沒有南京的路牌樣式,不知道有沒有南京的維基人願意做一個?(我目前不在南京,路牌的樣式有些忘記了)--Jack No1 2012年9月25日 (二) 14:46 (UTC)
- 好像是藍底白字或者綠底白字吧,似乎不統一。--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9月26日 (三) 03:11 (UTC)
- 北京東西和南北還不一樣呢。--達師 - 218 - 372 2012年9月26日 (三) 11:05 (UTC)
還是用藍底白字的比較好,因為南京的路牌大多數都是這種樣式,諸如 龍蟠中路 之類的綠底白字的路牌畢竟還是少數。--Jack No1 2012年9月26日 (三) 15:15 (UTC)
- 很多城市都是藍綠混用的.....很難統一安排。--耶葉爺 2012年9月27日 (四) 06:06 (UTC)
- 南京的路牌底色分藍綠二色,凡南北走向為綠底白字,凡東西走向為藍底白字。
我倒覺得別着急做路牌,先考慮考慮南京的路牌式樣是準備沿襲現實中的東西南北顏色不同,還是只選其中一色。--SyaNHs 2012年9月27日 (四) 10:07 (UTC) - 看到「青島路牌模板」就是用雙色顯示的,看來這方面倒是沒什麼問題了。--SyaNHs 2012年9月27日 (四) 10:12 (UTC)
- 我看還是按現實中的的來做,反正技術上應該不存在問題。不過我還真沒注意到南京的路牌顏色是按道路走向區分的,現在去驗證也不可能了。--Jack No1 2012年9月29日 (六) 22:25 (UTC)
- 南京的路牌底色分藍綠二色,凡南北走向為綠底白字,凡東西走向為藍底白字。
請問這張圖上面寫的漢字是「珠玄」還是「朱玄」?
- 此討論結束後請直接存檔,不須要轉存到相關頁面。
只是純粹好奇而發此問,無其他意思,我曾看過一張韓國藝人在節目中公佈自己身分證的螢幕截圖,在這網頁(請點此進入),的這張照片(請點此進入),雖然韓國人已經捨棄漢字好幾十年了,但他們身分證上面還是會保留自己姓名的漢字,我遇到的問題是在這張圖片上面的中文姓名太過模糊,我的眼睛只能辨識中文名字的第三個字為玄,第二個字是「珠」還是「朱」實在很難辨別出來。有人說把圖片複製到桌面上逆時針翻轉成90度,也就是擺橫著看,即能清楚看到筆劃的分布,不知道各位先進看到這張圖片的第二個字是「珠」還是「朱」?我想藉此調查一下各位先進用眼睛解讀這張圖片上漢字的程度,由於這張圖片的本人在維基百科裡面也有相關條目存在,所以我才在互助客棧之條目探討裡詢問,請勿把此討論轉至互助客棧之求助或詢問處。--Znppo(留言) 2012年9月30日 (日) 12:01 (UTC)
新店救護車阻擋事件的討論頁
最近某個開分身的編輯者又開始活動,把一些被刪去的條目內容放到討論頁。這裏頭有些侵犯個人隱私(比如把別人祖宗十八代貼出來),又有些無關但有針對特定人作文章的內容(比如蕭師言的文章評論),這些東西是不是該刪除呢?該帳號也該查下ID,如果與之前的分身帳號皆為同一人,請封禁吧--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9月30日 (日) 12:25 (UTC)
蕭師言經多次討論仍有異議. 這情況應該交存廢覆核還是再在存廢討論商議? -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30日 (日) 12:22 (UTC)
- 我建議直接(±)合併。蕭師言除了他兒子的事件外,有何重要性?這點條目從沒寫明過,而且之前提保留的人沒做出任何解釋,只說他還要討論。但現在新聞報導根本沒了,其唯一存在的基礎也消失了,除非十年後有人在部落格講到他的名字也要算進討論。--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9月30日 (日) 12:3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