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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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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主要領導
院長金銀牆
機構概況
上訴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業務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組織上級機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高級人民法院
行政級別副省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福建省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環北路58號
對外官網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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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設立司法組,負責籌建省人民法院;10月9日正式成立福建省人民法院,內部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和行政處。

1955年2月22日,依據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福建省人民法院改稱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內部分設刑庭、民庭、辦公室、司法行政處(同年3月撤銷,1959年3月重設)。1956年7月增設研究室(1962年5月併入辦公室)。

文化大革命」期間,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福建省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所取代,至1972年10月15日恢復。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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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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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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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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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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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副院長

知名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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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中級人民法院/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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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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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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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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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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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機構:
中華民國 福建高等法院
福建省最高級地方國家審判機關 現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1949年至1955年名為福建省人民法院)
中華民國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