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书
韵书是中国古代按韵编排的字典。记录了每一个字的意义之馀,还用反切记录了它的读音。韵书和韵表不同之处,在于韵表依照一个既定的格式,把字按着音、韵、调来排列。
最初,韵书编纂的目的是为文学创作,方便诗人依韵写诗。同时,韵书也具有字典的作用:可以按照字的读音查询其意义。
官方韵书历史
[编辑]中国最早的韵书是三国时期李登编著的《声类》,今已佚失。唐封演《闻见记》说:“《声类》十卷,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字。以五声命未,不立诸部。”
晋代吕静编著有《韵集》,《魏书·江式传》载:“忱弟静别仿故左校令李登《声类》之法,作《韵集》五卷,‘宫、商、角、征、羽’各为一篇。”但此书亦已佚亡。修订《切韵》的颜之推在《颜氏家训·音辞篇》里批评吕静:“‘成、仍、宏、登’合成两韵,‘为、奇、益、石’分作四章。”这说明《韵集》跟《切韵》分韵存有分歧。
官方韵书胎于唐代,孙愐修隋代陆法言之《切韵》,改为《唐韵》。王仁昫之《刊谬补缺切韵》也是《切韵》的一个增修本,较《唐韵》更早。但孙愐曾利用朝廷扩大《唐韵》之影响,故《唐韵》虽为孙愐私著,命名却带官方性质,为当时押韵之标准。《唐韵》有206个韵,其中定某些韵可同用,故实仅112个韵。孙愐《唐韵》之后还有一种《广唐韵》[1][2]。
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陈彭年等人奉诏,据更早之《切韵》、《唐韵》等韵书修成《大宋重修广韵》,即《广韵》。此亦使《广韵》成为中国古代首部由官方主修之韵书。宋仁宗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即《广韵》颁行后29年,宋祁、郑戬给仁宗上书,批《广韵》多用旧文,“繁省失当,有误科试”。另据王应麟《玉海》记载,贾昌朝亦同时上书批评宋真宗景德年间编之《韵略》为“多无训释,疑混声、重叠字,举人误用”。故仁宗令由丁度等人重修此二部韵书。结果景祐四年当年即完成《礼部韵略》,二年后于宝元二年(公元1039年)完成《集韵》。《集韵》为《广韵》之修订本,而《礼部韵略》则为《韵略》之修订本。因《礼部韵略》于收字及字之注释方面皆为科举应试考虑,较《广韵》、《集韵》都简略,故称作《韵略》。又因其为当时科举考试用之官韵,而官韵从唐代开元以来就由主管考试的礼部颁行,所以叫《礼部韵略》。《广韵》《集韵》《礼部韵略》又将某几个韵同用,虽仍有206个韵,但合并可同用之韵后仅剩108个韵。
金代平水书籍(即山西平水地方管理图书印刷之官员)王文郁作《新刊韵略》并旧韵为106个韵,后来刘渊刻书刊行新的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共107韵(此书已佚,仅能从元初黄公绍、熊忠的《古今韵会举要》一书了解到一些概况)。与宋仁宗景祐四年发布之206韵之科举考试用官韵《礼部韵略》不同,新的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和王文郁的106韵的平水《新刊韵略》是一致的。106韵和107韵之区别只在于上声“拯”、“迥”二部合并与否。元初阴时夫著《韵府群玉》定名106韵的版本为“平水韵”。明代以后文人则沿用106韵。
《洪武正韵》为明太祖洪武八年(1375年)乐韶凤、宋濂等11人奉诏编成之明代官方韵书,共16卷。《洪武正韵》在明代多次翻刻,影响很大。《佩文诗韵》则于康熙四十三年(公元1704年)至五十五年(1716年)期间编辑成书,共106韵,为清代科举用之官方韵书,完全取代了《洪武正韵》。
如非格律诗,词依《词林正韵》押韵,散曲则依《中原音韵》押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