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栓
消防栓是一种消防用设施,与自来水管道或其他水源连接,为消防员在救援过程中提供灭火用水。
外观
[编辑]不同颜色的消防栓,在全球各地均代表不同的意思,但普遍都有使用红色标识,为使消防员容易找到,大多以红色或黄色等显眼的颜色涂装。
香港
[编辑]在香港,消防栓一般被称为“街井”或“消防龙头”。香港的消防栓由水务署建造及维修,消防处使用及检查。香港的消防栓供水主要为淡水或海水,颜色多为红色(淡水)及黄色(海水)。部份供应淡水的消防栓上会髹白色条纹,以示该等消防栓在限制供水(制水)期间仍可如常运作供水。另外,如果消防栓为新设置但未使用,或是消防栓因损坏而无法使用,其出水口会暂以蓝色的管口盖套上。
除红色或黄色外,也有一些绿色或银色的消防栓,当中绿色代表使用经处理的污水,而银色则代表该栓未能交由消防处使用。
香港机场禁区范围约有306个地下消防栓。每个消防栓装有4个出水口,能在最少1.7巴(170000帕斯卡)流动压力下每分钟供应超过8000公升水。[1]
南京
[编辑]江苏南京的消防栓主要分为红色及黄色,红色代表该栓仅供灭火用,不得作其他用途;而黄色则代表该栓供应非消防用水,可用作道路清洁、植物灌溉等。
台湾
[编辑]供消防人员使用之消防栓分为公设消防栓及私有消防栓。公设消防栓为自来水事业机构负责设置、维护、保养,并负责管理权责,为公设消防栓之主管机关。消防机关仅于火警发生时使用,属使用单位。公设消防栓分为单口地上式、双口地上式、单口地下式及双口地下式消防栓,由自来水事业机构配合自来水管线于道路上设置。其设置规定系依“救火栓设置标准”设置之。
另大楼内部或工厂厂区内之室内外消防栓属大楼或工厂依照“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设备设置标准”设置,与自来水事业机构设置之消防栓不同,属建筑物内部之消防设备。其产权使私人产权,由该单位管理权人负责保管维护。其目的在于火警发生初期,提供住户初步救火使用,必要时,消防人员可选择使用。室内消防栓以白色或红色箱子为主,箱外必须有明显消防栓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