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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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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关讨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治愈留言 2012年10月1日 (一) 01:07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8日 (一) 02: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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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用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治愈留言 2012年10月1日 (一) 01:09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8日 (一) 02: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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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180.219.3.19對話( )-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此為[1],請看他先故意刪除我的頁面,然後創造一個子虛烏有的惡作劇頁面,如果維基百科可容忍這樣的事情,那麼維基早晚會變成偽基,故意把兩個不相干的東西扯在一起,這不是維基用戶該有的行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ekaimeisakugekijou留言2012年10月1日 (一) 03:32 (UTC)[回复]

維基本來就比偽基更搞笑。偽基有時為惡搞而惡搞,但不是每個條目都有靈感,有時流於硬滑稽。維基嘛,卻是很多人板著臉一本正經地在做著很荒謬的事情,而且大家都不笑,且以為自己在做著正經事,這才超搞笑 :D
比如說,你在維基加上一些明明是你原創的東東,但寫得頭頭是道,煞有介事,瞞天過海,假以時日,你聽見其他裝成「這方面的專家」的人在引用你寫的原創東東,你還要忍著笑聽他講完為止,那種樂趣,你在偽基是不會得到的 XD--123.202.69.27 2012年10月1日 (一) 05:53 (UTC)
  • 請儘快在條目中加入{{afd}}或{{vfd}}(在首行加入 {{subst:vfd/auto|此為[//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用户贡献/180.219.3.19],請看他先故意刪除我的頁面,然後創造一個子虛烏有的惡作劇頁面,如果維基百科可容忍這樣的事情,那麼維基早晚會變成偽基,故意把兩個不相干的東西扯在一起,這不是維基用戶該有的行為。}}),以及通知條目創建者(在User_talk:180.219.3.19加入 {{subst:AFDNote|孤星淚大戰閃電十一人GO}}—~~~~)。-Lakokat 2012年10月1日 (一) 06:04 (UTC)[回复]
用G3好了--123.202.69.27 2012年10月1日 (一) 06:15 (UTC)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3準則,已由User:Jimmy xu wrk快速删除。--Lakokat 2012年10月1日 (一) 06:20 (UTC)[回复]

30天仍掛上{{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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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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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霹靂布袋戲人物列表#意琦行。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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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蜆仔"”——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 如果討論結果為刪除,刪除後重建一個沒編輯歷史紀錄的同名頁面重定向到--123.202.69.27 2012年10月1日 (一) 05:59 (UTC)
(!)意見,這人跟我有一面之緣,余憶童稚時我曾和大學社團一群人去中國電視台某綜藝節目的底下當觀眾,電視台還很熱心的派免費遊覽車把我們整群快30個人從大學門口載到電視台門口,去錄影現場坐下來當觀眾就是這人在底下拿口哨跟加油棒負責督導全場觀眾跟熱場炒氣氛,電視台很喜歡有大學社團參與節目的演出,會在節目中特別介紹,同時也要我們動作一致而且大聲的加油,那時候我的這群人還因為不太合群,加油不一致動作太不劃一被他跟導播喊「卡(Cut)!」並大聲喝罵,他罵起人很兇也不管我們跟他是第一次見面,所以私心希望這條目被刪除,公心則是保留,因為我找到蜆仔憶心酸 暖場王慘被潑糞-自由電子報蜆仔五分埔兼差 搬貨度小月-蘋果日報,有媒體報導顯具有關注度。--Znppo留言2012年10月1日 (一) 12:38 (UTC)[回复]
願你大仇得報 XD--123.202.69.27 2012年10月1日 (一) 12:52 (UTC)

無共識保留,但移動至劉俊峰,並修改蜆仔重定向至蜆無共識保留,但移動至劉俊峰,並修改蜆仔重定向至。--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1日 (日) 12: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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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順德佘氏"”——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8日 (一) 02: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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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1日 (一) 05:06 (UTC)[回复]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吳樂天成涛Five GirlsDiva (韓國女團)埋單計數,撤回課程,佔領政總江苏省句容监狱。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過期小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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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1日 (一) 05: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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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第8周期元素或删除理據:没有可靠来源介绍的元素,之前也有讨论。重定向比较折中,删除则可以说明目前还没有和这些元素相关的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0月1日 (一) 06:05 (UTC)[回复]
(:)回應:物理学上常有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仅仅是没有实验证据的推定不能算是有价值。还是等有了相关研究再说。--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0月2日 (二) 02:16 (UTC)[回复]

Upo刪除,其餘無共識保留Upo刪除,其餘無共識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6日 (二) 02:5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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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必要存在的条目内免责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immy Xu  ·  · 2012年10月1日 (一) 06:24 (UTC)[回复]

(○)保留理據:我是看見Template:Medical,醫學內容也在免責聲明內,我相信Template:Feng shui可以留下。

提交的維基人:㊣白菜㊣'⊙O⊙"進來吃口菜吧:D

(×)删除,因为没有相应的免责条款 囧rz……--Sakamotosan 2012年10月3日 (三) 04:21 (UTC)[回复]
(×)删除,无免责条款。-治愈留言 2012年10月3日 (三) 04:32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8日 (一) 02: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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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个人观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akecatTalkDC10 2012年10月1日 (一) 07:13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A1準則,已由User:AddisWang快速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日 (一) 22:1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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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1937年已被炸毀,無擴充意義,八和會館已有相同內容,可重定向至主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瓜皮仔Canton 2012年10月1日 (一) 08:22 (UTC)[回复]

(×)删除理據:字數太少,無其歷史。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白菜㊣'⊙O⊙"進來吃口菜吧:D 2012年10月1日 (一) 21:38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8日 (一) 02: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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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结束請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错误的重定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Ira·留言 2012年10月1日 (一) 10:47 (UTC)[回复]
(×)快速删除:R3。--广雅 范 2012年10月1日 (一) 11:57 (UTC)[回复]

广雅 范 2012年10月1日 (一) 15:3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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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百科全书内容,手册--Wing留言2012年10月1日 (一) 11:50 (UTC)[回复]

(►)移动维基文库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ream-Q 2012年10月1日 (一) 13:06 (UTC)[回复]

已有s: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8日 (一) 02: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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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破坏。Google搜索除了维基百科本身的词条外无结果。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广雅 范 2012年10月1日 (一) 12:20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3準則,已由User:Jimmy xu wrk快速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日 (一) 22:1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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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同上条。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广雅 范 2012年10月1日 (一) 12:21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3準則,已由User:Jimmy xu wrk快速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日 (一) 22:1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重複提出,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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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宣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akokat 2012年10月1日 (一) 15:42 (UTC)[回复]

並非宣傳,只是最近有人問我甚麼是皮斯可,所以上網查詢了資料。也請教過智利那邊的酒廠請他們提供我些資訊所以寫上來分享給大家。 如果這樣就讓你覺得是在宣傳,非常抱歉。 但是因為網路上有關於這東西的資訊真的很少,維基百科原本就是讓大家查資訊對各種事物的多一些了解的地方。 請你再三考慮,我的頁面是否需要被刪掉。謝謝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ustineli 2012年10月2日 (一) 10:52 (UTC 8)
看上去已经改善。--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0月2日 (二) 05:37 (UTC)[回复]
  • spam→「隱喻著飲酒歡愉的感受……〝Pisco〞代表世界上最具獨特性酒品的地位……保有原生葡萄品種的特色外,更展現了前所未見細膩酒體與濃郁的花果香氣,令人驚艷……」--123.202.69.27 2012年10月2日 (二) 06:22 (UTC)
  • 稍微改善了一下。可惜实在太懒。--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0月3日 (三) 05:56 (UTC)[回复]
  • 仍然令人驚艷,原作者都無意改善的話,就別勉強了,spam--123.202.69.27 2012年10月6日 (六) 05:18 (UTC)
  • (○)保留:已小小改善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8日 (一) 02:23 (UTC)[回复]
  • 還是不夠,仍有「像是地毯一般點綴著晴天空下的峽谷……不可或缺……家中必備的酒品……像是地毯一般點綴著晴天空下的峽谷……葡萄之后」這類述句,除了是明顯廣告,也很可能有版權問題,其實第一天就可以掛spam速刪的了,不過我也覺得有那麼多外語版本,馬上刪有點可惜,才沒有掛,還給他加wiki link。不過既然原創者不肯主動改善,你也決意要保留了,我唯有進一步給條目清理這類措辭吧(不過不覺得這有點變相鼓勵了宣傳者嗎)--123.202.69.27 2012年10月8日 (一) 06:03 (UTC)

无共识無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1日 (日) 12: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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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同人,原创研究,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Fdyh000 2012年10月1日 (一) 16:14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8日 (一) 02: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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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为什么这个条目在2008年删除后又再次恢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1日 (一) 19:32 (UTC)[回复]
  • 是不是條目的「復刻版」?討論後刪除再被恢復了是不是經過正式複核的?可以用G5速刪嗎?--123.202.69.27 2012年10月1日 (一) 19:54 (UTC)
  • (!)意見:由於編輯歷史應該是被合併過的,直接看編輯歷史會有錯誤,跟據日誌,順序應該是:
    1. 2008年8月23日 (六) 12:59 管理員A經存廢討論刪除頁面明星高中
    2. 2012年9月10日 (一) 13:53‎ 用戶B新建立明星學校
    3. 2012年9月10日 (一) 14:13 管理員C恢復頁面明星高中先前被刪除的編輯歷史。
    4. 2012年9月10日 (一) 14:15 管理員C移動明星學校頁面至明星高中
    5. 2012年9月10日 (一) 14:15 管理員C恢復頁面明星高中先前因移動被刪除的編輯歷史。(合併編輯歷史)。
    6. 2012年9月10日 (一) 14:15 管理員C移動明星高中頁面至明星學校。(3至6都屬於合併編輯歷史的動作)
    7. 2012年9月10日 (一) 14:18 管理員D刪除頁面明星學校(G5快速刪除)。
    8. 2012年9月10日 (一) 14:22‎ 管理員C有用戶新建立明星學校
    9. 2012年9月10日 (一) 14:23 管理員C恢復頁面明星學校先前被刪除的編輯歷史。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日 (一) 22:43 (UTC)[回复]
這麼說來,似乎是C和D之間的編輯爭議……
如果在這裡有公眾參與的存廢討論共識,不比少數人的個人意志一己決定,那麼……我們在這裡再怎麼討論會有用嗎?---123.202.69.27 2012年10月2日 (二) 03:24 (UTC)
也就是頁面存廢討論等於白搭,少數人只要持有如同管理員C的權限,今日頁面存廢討論如果通過,明日他就使用管理員權限偷偷把頁面復原回來,此人已經讓維基管理員陷入公眾對其的信任危機,我建議對於公然對抗刪除討論決議的明顯不適任管理員應儘速研擬退場機制,讓其離職退場方為治根之道,否則這個條目若今日又通過存廢討論,改明兒個他又偷偷復原回來了,你沒有特別注意他的行為就根本不會發現。--Znppo留言2012年10月2日 (二) 04:30 (UTC)[回复]
我最近也被這位管理員錯誤回退了幾項「维基百科积压工作」,我耐著性子,在那條目的討論頁請那位前輩「参与討论,具体給些指導和意见」看他認為應該怎辦,他都沒回應。
不過他還好,只是不吭聲。有些人在發現自己錯誤回退後,我都沒跟他說甚麼,他卻跑來怪我沒寫清楚,害他錯誤回退了(其實已經掛5年模板說要處理的了,條目的討論頁的討論也延續了一年半)
在維基,就是非得吃啞巴虧不可的?--123.202.69.27 2012年10月2日 (二) 04:57 (UTC)
(×)删除:沒有既定準則那間屬於或不屬於明星學校。--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0月2日 (二) 05:24 (UTC)[回复]

快速删除。--Jimmy Xu  ·  · 2012年10月2日 (二) 05:2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南丫島撞船事故。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与南丫島榕樹灣撞船事故内容重复,且标题错误无重定向意义。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1日 (一) 20:14 (UTC)[回复]
(:)回應:已(►)重定向南丫島撞船事故。重定向是輕的。Stewart~惡龍 2012年10月2日 (二) 04:45 (UTC)[回复]

已處理。—Stewart~惡龍 2012年10月2日 (二) 04: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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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仅含年表,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1日 (一) 20:23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8日 (一) 02:0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