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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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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怀疑侵权,而且内容混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4月19日 (四) 03:40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請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疑似宣傳(見首段),不當用戶頁內容。 (同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4/18#User:電腦節、User:平板電腦、User:公益、User:雜誌、User:佛學、User:軟體、User:下載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5:17 (UTC)[回复]

已經不需要刪除了。--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3日 (一) 15:12 (UTC)[回复]

30天仍掛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條目

[编辑]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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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拓網交友"”——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 就像異性戀會使用愛情公寓 (網站)一樣,同性戀則使用拓網交友,且該網站自2005年開始運作,在時間上,已值得保留。—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3.192.200.89對話貢獻)加入。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保留

  1. 這個網站是台灣活躍的男同性戀社群網站,對台灣LGBT社群是有意義的。
  2. 英文版亦有 http://en.wikipedia.org/wiki/Fridae http://en.wikipedia.org/wiki/Gay.com 等條目。

Ken留言2012年4月25日 (三) 10:27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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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追查国际"”——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 關注度不足,掛上模版已達30日。且條目來源自我提及追查國際明慧網法輪功均有明顯的利益衝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Iamchenzetian對話貢獻)加入。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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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2年4月19日 (四) 05:27 (UTC)[回复]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南山中學模擬聯合國。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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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4月19日 (四) 05:31 (UTC)[回复]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移動布氏烧瓶。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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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意义条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Tusooa Zhu -- Tusooa Zhu 2012年4月19日 (四) 06:50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3準則,已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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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来源,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10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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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来源的个人负面评价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14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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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16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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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来源,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28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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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29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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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29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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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29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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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1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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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1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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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2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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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2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3準則,已由User:T.A 白河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3日 (一) 15:0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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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来源的外号,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5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3準則,已由User:T.A 白河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3日 (一) 15:0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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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5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12準則,已由User:T.A 白河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3日 (一) 15:0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7 (UTC)[回复]
  • 如果你有細讀內容,你會發現應該是「不知名人物」--123.202.64.17 2012年4月19日 (四) 08:13 (UTC)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3準則,已由User:Mys 721tx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0日 (五) 02:5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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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8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A1準則,已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8:1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无来源,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8 (UTC)[回复]

这个是根据各种网络事件确立的。出处就是各类年度总结。不太能理解,保护版权,不能随便引用,但是自己组织,又说没有出处。这个是我觉得难做的地方。安格留言2012年4月19日 (四) 23:39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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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词解. (►)移动维基词典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42 (UTC)[回复]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4月26日 (四) 01: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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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由IP用戶判斷為虛構內容(參見Talk:亚历克斯·奥斯本)以破壞之理由提送快速刪除,為求謹慎,轉送存廢討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50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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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由IP用戶判斷為虛構內容(參見Talk:迈克尔·帕内斯)以破壞之理由提送快速刪除,為求謹慎,轉送存廢討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51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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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與Category:澳大利亞人重複建立的分類(Category:澳大利亞人較早建立),會影響繁簡轉換無法正確顯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8:00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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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中国人民大学的一大堆非知名人士之一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4月19日 (四) 08:40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12準則,已由User:Wing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0日 (五) 02:5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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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知名人士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4月19日 (四) 08:41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A1準則,已由User:乌拉跨氪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0日 (五) 02:5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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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同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4月19日 (四) 08:42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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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WP:not,不是列表集,怀疑侵权,若要保留,建议(±)合併几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4月19日 (四) 08:54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A2準則,已由User:乌拉跨氪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0日 (五) 02:5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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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dota。Google搜索指引为魔兽3的地图dota,内容也与dota重合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4月19日 (四) 08:57 (UTC)[回复]
(×)删除。重复内容,而且无此中文翻译。-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2年4月19日 (四) 13:21 (UTC)[回复]

(×)删除:无此中文翻译。--Zhengqian zhang留言2012年4月23日 (一) 12:53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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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怀疑是[1]的翻译版本,疑似侵权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4月19日 (四) 09:01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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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名人士的英文傳記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4月19日 (四) 11:35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12準則,已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12: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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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軟廣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某生留言2012年4月19日 (四) 14:07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11準則,已由User:Mys 721tx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0日 (五) 02:4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