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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2年10-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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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用戶頗,曾勸喻不過無效。
後續:「重新註冊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他都承認是本尊了--123.202.69.27 2012年10月4日 (四) 03:27 (UTC)
未发现人身攻击。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5日 (五) 16:18 (UTC)
此外,除了操控傀儡繞過封禁外,這項編輯更聲稱要向封禁他的管理員報復,性質屬恐嚇程度,不應只以操控傀儡的程度來處理。
南怀瑾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志
  • 這項討論中,三個新用戶,登記後第一個動作就是參與周梓鹏條目的編輯和投票,同樣沒建用戶頁,同樣不懂投票語法格式,同樣不懂簽名語法,一樣的操作方法,有理由懷疑是傀儡。
基本上,整個周梓鹏條目的內容和編輯歷史都充滿著惡搞〔有一种任督二脉被打通的淋漓畅快……讓對手陷入智商不足理解不能的苦惱……讓神的失語的男人。同時也是神最大的左膀與右臂。(兼任)〕,難以盡錄。請留意加入上述內容的編輯是不是均由上述用戶操控。
此外,Geniusy也在南怀瑾加入這種內容(「淫人妻女」云云)。
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9日 (二) 01:57 (UTC)

(:)回應:你們的版本算中立?根據紀錄,3rr的人應該是你吧!本表怎麼排列可不是管理員的權限!--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1日 (四) 07:01 (UTC)

该用户还在持续对本条目做出破坏,小修改提报IP和增加存档内容,疑似某些被封禁的熟练用户傀儡。 薰衣草毒药花瓣 2012年10月11日 (四) 09:51 (UTC)
已保护相关条目。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11日 (四) 12:09 (UTC)

屢次將之前的ip編者群所貼上的模板作惡意刪除,此外,我在編輯歷史所發現,之前的ip編者群有反應貼上的模板早已過期並且無管理員處理此事,然而反12年國教全國連署陳情學生會(現暫緩十二年國教全國學生會)早在今年的7月7日就已經恢復營運,但十二年國教學生研討會卻寫著十二年國教學生研討會被視為反12年國教全國連署陳情學生會的延續性團體(組織),顯然有所出入,請管理員或行政員立刻秉公處理。

昨天我在這兒舉報後,發現Snorri編輯到該條目,對來源於美國國會機構的兩則消息,作了認真編輯,從而阻止了A20120312和娜娜兩個ID對有效可靠來源信息的任意破壞。我昨天就想說,非常感謝Snorri編輯在該條目為維護維基編輯方針而作的努力。但當時因為我在其他事情上對Snorri編輯有誤會,而與其發生衝突,今天才發現在那件事上是我自己沒看仔細。現在誤會冰釋,故我想在此表示,謝謝Snorri編輯在該條目的公正編輯。Marvin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2:39 (UTC)

新用戶, 三項破壞, 已修復

--Johnson Lau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6:30 (UTC)

用户未獲充分警告。如已發出充分警告,请再回报。--Jimmy Xu  ·  · 2012年10月18日 (四) 06:35 (UTC)

(:)回應:這三個星期已有六、七位編輯質疑或回退你在此條目的編輯,本討論頁內與你意見相異者至少就有十餘位吧!本條目仍有諸多問題。這裏是維基百科,不是你個人的期末報告草稿。也歡迎大家前往討論頁評理比較。--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22日 (一) 04:55 (UTC)

  • 由於与这个条目钓鱼岛主权问题的诸重要可靠来源需全面较详细阅读才能较正确地理解,虽然有些编辑开始有不同意见,经提示后,极少像你这样故意坚持破坏。更重要的是,你破坏前的版本是包括两种说法,更符合维基百科的NPOV方针中平衡的要求,而你的破坏是在导言中完全剔除另一有着众多重要可靠来源支持并与内容密切呼应的观点,这就是极端排他的POV破坏性编辑。--Lvhis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01:06 (UTC)
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6日 (五) 03:24 (UTC)
建议m:SRCU--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6日 (五) 03:21 (UTC)
(:)回應:我的英文沒有很好,希望能協助幫忙處理,因為又多了一個111.246.99.236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在破壞。只有建議,管理員並沒有先封禁以阻止該員的破壞行為(今日又再持續破壞)。--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26日 (五) 07:22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志
  • 再次使用法律威胁我,上次已经是4个月之前的事了,我看他现在和黄世泽没两样了。Crazy也使用IP编辑,因此加上其使用的IP地址。
  • 发现人:东云实验室所长 博士留言/贡献2012年10月27日 (六) 03:44 (UTC)
  • 处理:未完成,未发现。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27日 (六) 04:35 (UTC)
  • 事實:早前(6月),本人有鑑於用戶User:Mraandthebigbrother於維基內外公開本人的隱私 (個人網站、電話、電郵等),此人當時受到封禁之懲處,惟昨晚發現此人最近原來變本加厲,並自創維基頁面[11]對本人以及與此人關係欠佳 (註:是指一些不認同該人所作所為的維基人,如管理員瓜皮仔)者肆意人身公擊,甚至對本人種種隱私包括現實聯絡方式、工作詳情、真實照片等以連結方式於於其頁面公開,嚴重侵犯他人隱私,此人更直言「人肉有理」,行為令人髮指,雖然此人於維基編輯次數不少,姑勿論其編輯是否小修小補貢獻是否濫竽充數,也不打算計較其「維基編輯名銜」是否名符其實,但此人多次侵犯他人隱私以自己粗暴的所為去「伸張他的正義」實對不少人造成困擾 (再者,此人已多次在站裡站外肆意以粗言辱罵他所不喜歡的人,如問候人的娘,甚至「移回繁體死全家」,對於這種言行狂妄恐怖,語氣用詞邪惡的人,對維基只有害無益),更有觸犯香港及中國大陸刑事法規之嫌 (侵犯隱私屬刑事案,而非僅僅當事人循法律申訴的層面!如今此人更含血噴人,其言行態度等更顯見此人無改過之心)。對管理員將此人永遠封禁,本人感到高興,原因是此舉絕對為是以維基及維基人的褔祉為出發點,此人的惡行也不能辜息!crazy>d留言2012年10月28日 (日) 20:30 (UTC)

(:)回應:這三個星期已有六、七位編輯質疑或回退你在此條目的編輯,本討論頁內與你意見相異者至少就有十餘位吧!本條目仍有諸多問題。這裏是維基百科,不是你個人的期末報告草稿。也歡迎大家前往討論頁評理比較。--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22日 (一) 04:55 (UTC)

  • 由於与这个条目钓鱼岛主权问题的诸重要可靠来源需全面较详细阅读才能较正确地理解,虽然有些编辑开始有不同意见,经提示后,极少像你这样故意坚持破坏。更重要的是,你破坏前的版本是包括两种说法,更符合维基百科的NPOV方针中平衡的要求,而你的破坏是在导言中完全剔除另一有着众多重要可靠来源支持并与内容密切呼应的观点,这就是极端排他的POV破坏性编辑。--Lvhis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01:06 (UTC)
  • 处理:
已解封。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3日 (六) 09:38 (UTC)
已解封。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3日 (六) 09:38 (UTC)
(+)支持 我對這個事沒有意見的啦!--娜娜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11:57 (UTC)
(!)意見 話說回來,你這個檢舉我的行為模式,怎會和這位正被封禁的老兄Marvin 2009,這麼雷同呢?我真感到很好奇啊~ --娜娜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12:05 (UTC)
(:)回應我不清楚其他人怎麼做,只要在維基百科裡打「破壞」,就會找到此頁面,我是第一次用,希望以後不要用。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09:45 (UTC)
(!)意見我注意到 user:娜娜小朋友,亦即user:Aistsana不只一次說我跟Marvin 2009雷同。藉此機會,有許多人都在,我想說清楚:「我不是Marvin」。(1)我七月加入,看了 user:娜娜小朋友的說法,我去看了Marvin 2009的留言板, user:娜娜小朋友跟他頻繁的互動,應該比我還認識Marvin 2009。(2)看了Marvin 2009的互動留言版,都還挺理性,被 user:娜娜小朋友說我像[[User:Marvin 2009|Marvin 2009],我覺得是一項讚美。(3)我進維基百科還算嫩,怎麼互動、編輯、角度,都還需要跟一些優秀前輩多學習,謝謝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05:35 (UTC)
我知道有個記錄肯定是破懷(編輯他人的用戶頁):修订版本23673921。其他的編輯記錄我還沒去確認。--章安德魯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8:07 (UTC)
Gjjitiktuiyrttireeeee 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分身又立刻出來破壞,建議那些條目變成半保護。--Outlookxp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06:57 (UTC)
現在又來了,140.112.25.6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破壞商禽。--Outlookxp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09:17 (UTC)
這裡有個破壞蔣勳的,118.174.144.130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11:51 (UTC)
又來一個是破壞蔣勳的,114.137.195.192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1:46 (UTC)
  • 強烈懷疑此人就是影武者,他的手法與此位仁兄十分相近,以下是他「輝煌事蹟」的維基頁面連結WP:影武者,若真的是影武者,不知他是單純對維基不滿還是有反社會人格傾向,總之為了自己私利而造成雙輸的局面,是不智的!Mit23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14:45 (UTC)

(:)回應:將所有台北市出生的人物條目,移除原出生地,更改成不正確的地區。--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08:22 (UTC)

警告后已无相关编辑,同时请考虑争论的解决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22日 (四) 08:29 (UTC)
  • 我想说一句,作为我的回退动作说明的扩展:此分类创建后两周又几小时便有编辑对此有异议,实难称之为已有"默认共识";就算称之有"默认共识"吧,如此也明显违反现行方针-而方针是极为明确,必须遵循的"非默认"共识.原编辑若有异议,请提请修订方针,并在征得同意后再行修改,而非在有方针约束的情况下违反方针滥加分类. - the Messenger Dr.Cravix ♬La Pluie 2012年11月22日 (四) 06:47 (UTC)
  • 北京地铁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志
  • 加入无来源支持的内容,三番五次指称本人的回退违反方针并回退至其版本,在讨论页扬言贴到客栈,同时回避提供来源,甚至出现拒绝沟通的倾向。全保护期结束后立即恢复其版本。已经给了1和2级警告,在其用户讨论页历次留言均无任何反应。如若继续全保护,则影响其他用户的编辑,望关注。
  • 发现人:达师218372 2012年11月23日 (五) 14:16 (UTC)
  • 处理:
  • 法轮功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志
  • 该用户违反方针回退具有改善性的编辑:
    • “中共政府”、“中共公安部”等并非这些机构的常用名称(“中共”底下没有“公安部”,也没有“驻外大使”,因此明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WP:NC的“名从主人”原则,如果“官方中文资料中有提供中文名称的,以该中文名称来命名”,但是该用户无视根据名从主人机构的官方名称,坚持使用一个非常用且非官方的名称;
    • 在文章首段里“佛家修炼大法,以佛家为基点讲宇宙的法”是法轮功的自称,但该用户拒绝加入“法轮功自称”等有助提高中立性的内容;
    • 在数星期前,我已不止一次地发起相关讨论,该用户在讨论中表现并不积极,且一味指责其他用户而无心讨论条目,并且回避本人提出的有关条目内容的问题(包括上文中提及的两个问题),我已经在上次被封禁前履行了WP:DR中所有可行的步骤但并未获得共识,此次该用户继续回退建设性编辑,可以视为破坏,希望管理员能够做出判断,阻止可能的编辑战。
  • 发现人:从不认为别人是小受的A20120312 2012年11月23日 (五) 18:37 (UTC)
  • 回应:A20120312此举属于再一次对我的诬告。本编辑赞成CommInt的看法。A20120312党政不分,一例统统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且A20120312把条目中现有内容,大量改成非中立中共官方口径。在没有共识、没有来源支持的情况下对现有内容作了无数原创研究(而且其仍使用根本不支持其改动的现有来源,故其实属于恶劣的伪造),完全背离维基编辑方针。比如BBC报导“法轮功电台向中国广播”,他非要把现有完全符合BBC原报告的内容,改成“进行宣传活动”,这种中共政法委在国内对FLG学员定罪时的口吻。政法委由对应的维基条目可知,本属于共产党所有,并非中国政府行政部门,他非要改成中国政府。至于其提到的FLG自称如何,参照上回在凯风网条目中列明该网站自称如何,当时有执行编辑指出不必加自称两字。本编辑考虑有来源存在,确是不必加自称这样有损中性的词。故这儿是参照旧例,不搞双重标准。在讨论页上,该A编辑上回也自己承认以前多次针对我挑起了编辑战。这一回,A编辑是在继续挑衅、扰乱维基。本编辑因为努力制止其完全破坏方针的编辑,反受其诬告。请管理员履行职责,认真制止A编辑长期来的破坏。Marvin留言2012年11月24日 (六) 15:00 (UTC)

如果雙方都同意「隸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或中国共产党党委的寫中国共产党或中共,隸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務院的寫中华人民共和国」,那爭議能解決吧? ——CommInt'l留言2012年11月24日 (六) 15:14 (UTC)

谢谢CommInt提议。对我来说,不存在问题,理性客观论点均可接受。A编辑并非只是一律把机构名称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我怀疑他是有意在挑衅。象江泽民当时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当时江是以此身份在4.25当晚给其他政治局委员写信的),现有条目中这样称呼江,但A非要改成中国国家主席。象给北京之春杂志,在毫无依据情况下,A非要加上一个反中国政府的形容词。象BBC报导没有说是宣传,他非要改成宣传。象政法委属于共产党组织,他非要把政法委三个字,改成中国政府。Marvin留言2012年11月24日 (六) 15:28 (UTC)
  • 处理:
該人是專門破壞台灣文學人士,如果見用戶回退,就會去騷擾,例如Wildcursive‎用戶的討論頁就被這樣破壞過。現在又用114.136.193.47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114.136.165.199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繼續破壞了,沒管理員看見嗎?--Outlookxp留言2012年11月28日 (三) 00:46 (UTC)
114.136.165.199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140.112.121.239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現在繼續對陳之藩吳濁流繼續破壞,不能保護或禁封嗎?。--Outlookxp留言2012年11月28日 (三) 11:09 (UTC)
應該是同一位專門破壞台灣文學人物的人。--Outlookxp留言2012年11月29日 (四) 09:03 (UTC)
該IP是專門破壞台灣文學人士,蕭蕭‎也被他以 111.71.1.63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破壞。現在只能見一個封一個。--Outlookxp留言2012年11月29日 (四) 08:59 (UTC)
謝謝提醒與幫助。--Pikake留言2012年11月29日 (四) 12:57 (UTC)
現在改以 223.139.178.80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蔣勳等條目進行破壞。--Outlookxp留言) 2012年11月30日 (五) 14
31 (UTC)
封禁1周乌拉跨氪 2012年12月3日 (一) 02:04 (UTC)
封禁1日乌拉跨氪 2012年12月6日 (四) 14:04 (UTC)
  • Talk:应试教育編輯 · 主題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志
  • 讨论内容中多次出现“应试教育”字眼的条目相关内容被维基中文版管理员Makecat重复删除,同时对我加以诬陷,使人误解我的注明充分理由的“修复破坏”之正当行为,该用户之破坏类型:“清空页面”、“回退不过三原则”、“持续对其他用户进行不文明行为之破坏(诬陷)”
  • 发现人:十年限期学位制 2012年12月7日 (五)
  • 处理:未完成:移除的理由是“与条目编写无关”,而不是“与条目内容无关”,更不是“不包含条目标题”。Liangent留言 2012年12月7日 (五) 18:56 (UTC)

Sicanlan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系列傀儡

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2月11日 (二) 01:06 (UTC)

封禁3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2月11日 (二) 01:10 (UTC)

最近警告后无编辑。如用户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Lakokat 2012年12月11日 (二) 14:27 (UTC)

  1. 置換、刪除大量具有可靠來源的內容(被和諧掉了):包括,谷歌退出中國事件、河南愛滋村、
  2. 原內容被置換為「中共政治宣傳」及其他內容。
  3. 此條目已經被「河蟹」好幾次了。
  1. 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投票討論區中,公開說「請法輪功勿再試圖利用維基作其宣傳平台」,經警告勸說之後,又惡意侮辱被討論的信仰「邪魔妖道,蠱惑人心,人人得宜誅之」
  2. 涉及「標籤化」不同意見用戶、「號召抵制」、「對某種宗教信仰的不禮貌評論」,已違反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Wikipedia:文明方針
    1. 对其他人的不尊重、辱骂
    2. 对他人的恶意否定
    3. 对宗教信仰、社会环境、或雇主等进行侮辱,如“你用残体中文”。实施侮辱者会被封,封禁时应注明理由。
    4. 性别、性倾向、种族、疾病、宗教和绰号性质的歧视。尤其是宗教,绝不允许对某种宗教信仰的不礼貌评论。
    5. 粗魯與冒犯
    6. 侮辱或對其他不同種族、族群、信仰、性取向
    7. 號召禁制或抵制

節錄如下:

相信對方指的是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当前的破坏&oldid=23931825裡我對其行為的報告。--C933103(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04:33 (UTC)

相关删除记录:2012年8月25日9月20日12月9日。建议白纸保护相关条目,并半保护马鞍山市

  1. 關於在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DYK討論頁面:
    1. 指控與事實不符,Edouardlicn在該條目刪除並有意見的內容是針對「中華民國國會決議文」內容,然後又對條目提出不實說法(說他刪除一大堆法輪功云云---他確實刪除一大堆,法輪功相關僅2~3句)我只好被迫把事情講清楚。不少編輯都表示無政治宣傳問題。
    2. 個人其他大部分回應,是針對有人在標籤化及潑墨,何來宣傳?被潑墨的正當防衛,所述也有依據(幾滴潑墨,需要更多的清水清洗),並無人身攻擊的問題--更無「單純人身攻擊」---相對地,多位編輯用不當言語人身攻擊本人,Edouardlicn毫不制止並加入標籤化本人的行列。
    3. 我本不想再爭論,Edouardlicn在該條目討論留下所謂「警告」後,又指控我「博取同情」、另一位編輯也,因此我合理回應 那來在「多次警告後」轉為單純人身攻擊?而且,後來我也的確不再說--不是我接受他的封禁威脅,而是尊重他是維友不想意氣之爭。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6日 (日) 23:23 (UTC)
  2. Iflwlou提刪Wikipedia:維基維新會討論區
    1. Iflwlou [ M { 提刪指該頁面組織,針對個別宗教社群用戶,違反中立,就「针对目标:轮子功相关编辑帐号」。
    2. 我是參與提刪投票、據實表達意見,Wikipedia:維基維新會組織--其中有幾位用戶對法輪功持負面態度並標籤化 「和他們對特定信仰持不同意見者」--我自己就是被其標籤化的用戶之一。因為Edouardlicn 把頁面組織的「針對目標」從「轮子功相关编辑帐号」 改成「各种滚啊滚啊的相关编辑帐号」,再改成「喜欢滚床单的维基人」試圖迴避提刪--但還是指法輪功。--我覺得有必要提出Wikipedia:維基維新會其中幾位用戶的言行提醒,現實上已在進行--至於我的合理評論及事實說明 是否有依據,其中一個最近的例子,請管理員閱讀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DYK討論User:RiceRiceUser:jsjsjs1111多次在多個討論區公開標籤化我為「輪子」(是標籤化?還是貶低物化?),並多次刪除我在其個人頁的留言討論--理由是「輪子」;Edouardlicn除了公開標籤化,還設立個人沙盒頁「涉嫌傾向法輪功用戶」,並把該link貼給User:jsjsjs1111--把我列入「涉嫌傾向法輪功的活躍用戶」。我說的都是事實。
    3. 最後,EdouardlicnIflwlou承認(Edouardlicn討論頁_RE:你好Iflwlou討論頁_你好)---Edouardlicn曾以「2012年8月15日註冊,9月6日被永久查封的帳號」User:鹿目圆創建Wikipedia:維基維新會條目。亦即Edouardlicn違反Wikipedia:傀儡方針---那麼,請問管理員依據維基百科該如何處置?
    4. 該條目嚴重違規,雖今天被提刪後改變內文(其已變更頁面之不當言行,雖仍保留「發正念」云云-疑似針對某特定信仰之用語);但在此之前(特別是在 以上的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DYK熱烈討論過程中及後),Edouardlicn給許多維基編輯留言,試圖招募他們加入這個違規、號召用戶抵制不同意見者 的維新會組織。
  3. 如果我這樣自我辯護、並就 反對者的質疑提出具體實質的理性回應,都要被舉報封禁!?同樣標準--那麼在DYK討論串、及在其他地方 攻擊、歧視、號召抵制 「 對特定信仰和他們有不同觀點用戶」的人,從次數及意圖說(好多次管理員都看到了),甚至還有人濫用傀儡,是否應該「永久封禁」?希望到此為止,我不針對任何人,但當有人針對我,我不能回覆澄清嗎?這是什麼道理。
  4. 再強調一次,我沒有興趣針對任何人;個人一點都不喜歡論戰、筆戰;但面對無理據的攻擊與標籤、污衊,個人至少要把話說清楚。任何人 對法輪功、對中共、對台灣或其他議題認同不認同,我根本沒興趣 ,但是 踰越 維基百科的文明底線,甚至以[[Wikipedia:]]為名 公開設置針對特定信仰者的組織、並四處公開招募,無疑是傷害維基百科的公信。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6日 (日) 23:23 (UTC)

不好意思,我认为你扰乱的理由不是政治宣传,是法轮功过度宣传,请勿自我标榜。--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山新萝莉塔 2012年12月17日 (一) 01:25 (UTC)
    • wetrace(:)回應--您這樣說,可能涉嫌誣告。(1)我是就您及反對者意見 回覆說明(2)您確實在 DYK處 多次說我「政治宣傳」。(3)您可去計算一下比例,多少講法輪功--還不是因為您刪除國會決議文等內容,我一一提出來但也表示尊重(等決議文連結出來,暫不用大紀元;回應也包括很多其他跟法輪功一點關係沒有之內容),以及幾位用戶惡意以「輪子」等標籤化 攻擊、號召抵制。只准潑墨,不准澄清?潑墨者,就有Wikipedia:維基維新會成員。(4)照您的邏輯標準,您不認為幾位用戶在進行「反法輪功宣傳」嗎?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01:44 (UTC)
  • 昨天剛剛看了《哈比人》,發覺輪子與電影中一種生物頗為類似——Trolls(中譯:食人妖)。牠們喜愛吃羊、旅行者、哈比人及矮人,接觸陽光時會變成石頭。正義之士有責任將牠們趕回黑暗,免得牠們禍害人間。--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17日 (一) 02:06 (UTC)
  • 处理: 编辑争议,考虑争论的解决。双方冷静一下就好了。--Lakokat 2012年12月17日 (一) 04:41 (UTC)

封禁3个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1:02 (UTC)

请问这个是否正在商讨,还是已经决定不作处理?--HK-King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02:53 (UTC)
封禁3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2月20日 (四) 06:27 (UTC)
  1. 原创研究 曲解无关来源[46][47][48][49][50] [说明:他所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網站在島嶼主權的文章則提到(原来他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及政協機構報說”)《中日和約》的效力……”纯属原创研究 曲解无关来源,我数次纠正他并指出“何立波的文章,如其题是“1946年收復南海諸島與‘九段線’的由來”,以正面褒义的角度讲了国民政府历史上为维护中國在南海的主权的作为,讲到1949年以后两岸(尽管不同)在维护南海主权问题上实际上是一致的,延续讲到1952年“台湾当局”(注意:这是主语)在和日本签那个“中日和约”时依然坚持了中國在南海的主权,这里丝毫没有PRC改变了对1952年的那个“中日和约”的官方立场,也丝毫没提到钓鱼岛及其主权问题包括与这个“中日和约”有什么关系。”[51],他不得以才来个“儘量不要有原創研究”之类的说辞[52]]
  2. 删除正确相关的可靠来源[53][54]、选择性腰斩重要的可靠来源[55]
  3. 11月29日就无视该条目按维基惯例原已在尾部有“参见”章节,在这个条目一开头就加贴“参见”他喜欢的条目[56],现在可断定当时就是故意破坏。
该用户如此对条目反复(多达8次以上)破坏,已给予多次警告[57][58][59]和最后警告[60]。目前该条目被全保护,但被保护在含有该用户原创研究 曲解无关来源 删除正确相关的可靠来源的版本状态,也不能随重要相关新闻动态及时更新。

台灣法律案件列表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2/28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多次被删除后仍反复创建同一模式的模板;胡乱提删扰乱存废讨论;随意移除存废讨论的留言
  • 发现人:Makecat 2012年12月28日 (五) 08:29 (UTC)
  • (:)回應:列表才做到一半就被提刪除,作為管理員應該要指引我寫作,而不是直接提出刪除,這樣子會引發編輯爭議,我的需求也只是希望管理員可以停止提刪活動而已,目前需要的是自我的冷靜,改轉快速刪除。--小藍 找我 2012年12月28日 (五) 08:52 (UTC)
  • (!)意見 (*)提醒:不是針對哪位用戶朋友,只是有感而發...(1)「條目才剛開始寫,就被提刪除」--這種待遇 我已經遇過很多次,也看到很多人被這樣對待--即便解釋了、提刪理由不存在了--提刪者也不撤回;有些甚至是「對人不對事」、「雙重標準」。我不知道「維基百科規範:不要傷害新手」等等方針...究竟是否被尊重、遵守。(2)關於此列表,給小藍 個建議,也許 您在寫列表時,先就選入的法律案件 的性質、重要性標準 做個實質說明(例如:對社會重要?對法治發展重要?)...這樣也許更明確。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28日 (五) 15:16 (UTC)
  • 处理: 封禁三日--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12月26日 (三) 12:16 (UTC)
请指明含所谓的人身攻击的编辑版本。乌拉跨氪 2012年12月27日 (四) 07:18 (UTC)

是否應封禁該用戶,或全保護條目?

我晕,就不能查一下历史。话说,未有讨论过本身就不应做任何修改吧。算了我自己贴这个历史请参详。-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5日 (二) 01:15 (UTC)
(:)回應請詳細以社群先前慣例, 指出所謂hanteng 的編輯為「大幅修訂」的主客觀認定理據,
(※)注意以下編修記錄:
  • 2012年12月25日 (二) 01:31‎ AddisWang(討論 | 貢獻)‎ . . (23,114位元組) ( 62)‎ . . (回退到由Rezabot做出的修订版本20897747 (TW)) (撤銷)
  • 2012年12月25日 (二) 00:45‎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23,052位元組) (-61)‎ . . (警告:请勿就未经讨论的内容加入已经确定的方针内,请在方针版组织讨论并达成社群共识后再行修改。如再有修改将可能提报破坏处理。) (撤銷)
  • 2012年12月25日 (二) 00:43‎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23,113位元組) (-310)‎ . . (取消由Hanteng (对话)所作出的修订 24214479) (撤銷)
  • 2012年12月25日 (二) 00:42‎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23,423位元組) (-4)‎ . . (取消由Hanteng (对话)所作出的修订 24214503) (撤銷)
  • 2012年12月25日 (二) 00:42‎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23,427位元組) (-2,800)‎ . . (取消由Hanteng (对话)所作出的修订 24217951) (撤銷)
  • 2012年12月24日 (一) 03:00‎ Hanteng(討論 | 貢獻)‎ . . (26,227位元組) ( 2,800)‎ . .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 修飾語句 Add References) (撤銷)
  • 2012年12月23日 (日) 17:01‎ Hanteng(討論 | 貢獻)‎ . . (23,427位元組) ( 4)‎ . .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 (撤銷)
  • 2012年12月23日 (日) 16:59‎ Hanteng(討論 | 貢獻)‎ . . (23,423位元組) ( 310)‎ . .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 2012 最新再版的著名教科書談學術寫作的來源) (撤銷)
  • 2012年12月23日 (日) 14:10‎ Hanteng(討論 | 貢獻)‎ . . (23,113位元組) ( 61)‎ . .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 See also, 若有不妥請刪除後在討論頁面列出不妥理據, 感謝) (撤銷)

可知有以下客觀事實 (如不對請指正):

  1. hanteng編修為分批(超過12小時)的並明白指出, 「若有不妥請刪除後在討論頁面列出不妥理據」
  2. Edouardlicn編修為短時間(5分鐘內)內, 回退所有編修, 並沒有在討論頁面列出不妥理據
  3. Edouardlicn大幅回退時留的編修警告:「请勿就未经讨论的内容加入已经确定的方针内,请在方针版组织讨论并达成社群共识后再行修改。如再有修改将可能提报破坏处理。」
  4. hanteng在其大幅回退後, 並沒有如其警告所言的如再有修改
  5. Edouardlicn不顧hanteng並沒有再有修改的客觀事實, 在此報破壞...

以上就Edouardlicn及hanteng 的編修記錄, 請大家參考。

Hanteng相關詳細回覆見User_talk:AddisWangUser_talk:hanteng, hanteng僅在此重申User:Edouardlicn誤讀WP:Primary的方針。請根據以上編修事實, 來判斷提報人所提的是否符合「必須是破壞,而不是編輯爭議」--(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5日 (二) 06:26 (UTC)

请管理员注意,用户hanteng又在警告后再次在多个版面无差别对待重复张贴个人意见本页方针版,请管理员参考是否合适。--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5日 (二) 06:54 (UTC)
(:)回應:此版判斷提報人所提的是否符合「必須是破壞,而不是編輯爭議」--(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5日 (二) 06:56 (UTC)
(:)回應:hanteng 在此編修的客觀編修言行上沒有不聽警告再次進行大幅變動的問題, 並也解釋hanteng「修改本文時請確保能夠反映共識」的相關理據,若真要實質討論方針的「正確共識」請留在相關討論頁, 若您具體有對hanteng所做的增修為更動、誤導「正確共識」的Wikipedia:破壞言行認定也請明白提出,謝謝。若您覺得無法就編修過程事實(筅不談內容)的更動來判定hanteng 在此編修的客觀編修言行是否為破壞, 那麼請您轉交此案給其他管理員先對編修過程事實的客觀有無破壞問題來處理 (先不談對你我對我的修改部分是否錯誤反映方針共識的相左意見)。--(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5日 (二) 06:56 (UTC)
起先我只是對於被莫名的回退感到憤怒(因為我不瞭解這邊生態所以...@@),後來因為知道要有申請帳號學校那邊才算分= =,所以後面幾乎都改用帳號修改了(順便一提,前輩生氣該不會是我用IP編輯吧= =?),同時再編修了部份台灣TNR實例的內容,至此這位前輩便到請求保護條目頁面去進行申訴
我每篇回文都請求前輩可以指點我或是跟我討論,看我是哪邊破壞條目,無奈前輩貌似對於搜尋我個資跟臆測我比較關心,並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這點真的讓我很無奈。
同時我也想請問前輩,TNR條目從上次被保護之後就在無重大更新,唯二的兩個更新也被回退了,這是否代表前輩已經沒什麼在關注並添加資料?那我添加資料又哪邊錯了呢?還是其實前輩只是想保護這個條目,不允許他人修改自己的編輯?如果有破壞可以正面的跟我溝通嗎?
  • (:)回應:非也,此乃幫助閣下釐清嫌疑。倘若被永久封禁卻仍新創傀儡的前提下,就已經違反維基的方針了,與閣下如何繼續編修條目自然無關。此舉無關法律當然無關恐嚇,若釐清嫌疑對閣下亦為正面助益,閣下無需以須臾贅言混淆。至於淡江校內沒人聽過閣下所提之課程,也亦無其他同學參與,抑或在清晨時間能在尚未開放的圖書館上網,甚至於日本上網,以及新手居然能如此準確掌握所有編修記錄此等奇聞軼事,就姑且擱置不論為佳。 --Esculentum留言2012年12月25日 (二) 00:18 (UTC)
  • (:)回應:關於你說得前提,我壓根就不知道你說的人是誰又何來前提,你對我是否有维基百科:善意推定?
唉....你已經人肉搜索我的所有資料,並且說我這帳號盜用他人學號(我除非貼上我的學生證要不你也不會相信的,非得我放棄個資嗎...),這不叫恐嚇嗎?
保護頁面對話你就帶我帽子,並且說法律觸法之嫌....這不是法律壓人事什麼?甚至對話紀錄裡你有多咄咄逼人就更不用說了,你自己根本就是把我當作某人攻擊之,我只是要添加資料到條目中對你們的過往沒有興::趣,試問我添加的東西哪裡有問題??我真的有做錯嗎??這點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
我甚至不知道要怎麼讓你放棄攻擊我,就像我說得,要你相信是否要貼上學生證身份證老師親筆信函等等給你審閱,並完全放棄我個資所有權?
現在是學期末,我想老師該教得都有教,編修紀錄算是新手不該知道的嗎??我實在不知道你再跟我說什麼= =....你來上上老師的課再說吧
至於圖書館就算閉館還是有值班人員的(解釋過了= =),學校怎麼會沒有這堂課?我不知前輩哪來的同學問,但是他很明顯的錯了,資圖林老師他不知道嗎?雖然....也不一定每個學生都知道學校開哪些課,但前輩你這:樣武斷太過頭了吧,至於其他同學我也不知道他們的ID,難不成我也要把他們的ID列表貼給你看?順便附上個資讓你不會懷疑??至於什麼日本IP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講了= =,不知道你在說什麼,難不成近期的修改都要算到我頭上???
最後~能否把焦點放在條目的編修上,因為你的關係我有想要加入得東西都不敢加入了,因為你不允許。
  • (:)回應:今日透過電話跟信件確定了,圖資系四位林老師都沒有要學生上維基百科,淡江圖書館半夜也沒有任何人值班。libproxy這台伺服器更是校內無法使用,透過這台代理伺服器連接的必定是校外。謊言真的越滾越大了。--Esculentum留言2012年12月26日 (三) 10:07 (UTC)
我晕,就不能查一下历史。话说,未有讨论过本身就不应做任何修改吧。算了我自己贴这个历史请参详。-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5日 (二) 01:15 (UTC)
(:)回應請詳細以社群先前慣例, 指出所謂hanteng 的編輯為「大幅修訂」的主客觀認定理據,
(※)注意以下編修記錄:
  • 2012年12月25日 (二) 01:31‎ AddisWang(討論 | 貢獻)‎ . . (23,114位元組) ( 62)‎ . . (回退到由Rezabot做出的修订版本20897747 (TW)) (撤銷)
  • 2012年12月25日 (二) 00:45‎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23,052位元組) (-61)‎ . . (警告:请勿就未经讨论的内容加入已经确定的方针内,请在方针版组织讨论并达成社群共识后再行修改。如再有修改将可能提报破坏处理。) (撤銷)
  • 2012年12月25日 (二) 00:43‎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23,113位元組) (-310)‎ . . (取消由Hanteng (对话)所作出的修订 24214479) (撤銷)
  • 2012年12月25日 (二) 00:42‎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23,423位元組) (-4)‎ . . (取消由Hanteng (对话)所作出的修订 24214503) (撤銷)
  • 2012年12月25日 (二) 00:42‎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23,427位元組) (-2,800)‎ . . (取消由Hanteng (对话)所作出的修订 24217951) (撤銷)
  • 2012年12月24日 (一) 03:00‎ Hanteng(討論 | 貢獻)‎ . . (26,227位元組) ( 2,800)‎ . .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 修飾語句 Add References) (撤銷)
  • 2012年12月23日 (日) 17:01‎ Hanteng(討論 | 貢獻)‎ . . (23,427位元組) ( 4)‎ . .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 (撤銷)
  • 2012年12月23日 (日) 16:59‎ Hanteng(討論 | 貢獻)‎ . . (23,423位元組) ( 310)‎ . .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 2012 最新再版的著名教科書談學術寫作的來源) (撤銷)
  • 2012年12月23日 (日) 14:10‎ Hanteng(討論 | 貢獻)‎ . . (23,113位元組) ( 61)‎ . .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 See also, 若有不妥請刪除後在討論頁面列出不妥理據, 感謝) (撤銷)

可知有以下客觀事實 (如不對請指正):

  1. hanteng編修為分批(超過12小時)的並明白指出, 「若有不妥請刪除後在討論頁面列出不妥理據」
  2. Edouardlicn編修為短時間(5分鐘內)內, 回退所有編修, 並沒有在討論頁面列出不妥理據
  3. Edouardlicn大幅回退時留的編修警告:「请勿就未经讨论的内容加入已经确定的方针内,请在方针版组织讨论并达成社群共识后再行修改。如再有修改将可能提报破坏处理。」
  4. hanteng在其大幅回退後, 並沒有如其警告所言的如再有修改
  5. Edouardlicn不顧hanteng並沒有再有修改的客觀事實, 在此報破壞...

以上就Edouardlicn及hanteng 的編修記錄, 請大家參考。

Hanteng相關詳細回覆見User_talk:AddisWangUser_talk:hanteng, hanteng僅在此重申User:Edouardlicn誤讀WP:Primary的方針。請根據以上編修事實, 來判斷提報人所提的是否符合「必須是破壞,而不是編輯爭議」--(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5日 (二) 06:26 (UTC)

请管理员注意,用户hanteng又在警告后再次在多个版面无差别对待重复张贴个人意见本页方针版,请管理员参考是否合适。--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5日 (二) 06:54 (UTC)
(:)回應:此版判斷提報人所提的是否符合「必須是破壞,而不是編輯爭議」--(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5日 (二) 06:56 (UTC)
(:)回應:hanteng 在此編修的客觀編修言行上沒有不聽警告再次進行大幅變動的問題, 並也解釋hanteng「修改本文時請確保能夠反映共識」的相關理據,若真要實質討論方針的「正確共識」請留在相關討論頁, 若您具體有對hanteng所做的增修為更動、誤導「正確共識」的Wikipedia:破壞言行認定也請明白提出,謝謝。若您覺得無法就編修過程事實(筅不談內容)的更動來判定hanteng 在此編修的客觀編修言行是否為破壞, 那麼請您轉交此案給其他管理員先對編修過程事實的客觀有無破壞問題來處理 (先不談對你我對我的修改部分是否錯誤反映方針共識的相左意見)。--(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5日 (二) 06:56 (UTC)
起先我只是對於被莫名的回退感到憤怒(因為我不瞭解這邊生態所以...@@),後來因為知道要有申請帳號學校那邊才算分= =,所以後面幾乎都改用帳號修改了(順便一提,前輩生氣該不會是我用IP編輯吧= =?),同時再編修了部份台灣TNR實例的內容,至此這位前輩便到請求保護條目頁面去進行申訴
我每篇回文都請求前輩可以指點我或是跟我討論,看我是哪邊破壞條目,無奈前輩貌似對於搜尋我個資跟臆測我比較關心,並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這點真的讓我很無奈。
同時我也想請問前輩,TNR條目從上次被保護之後就在無重大更新,唯二的兩個更新也被回退了,這是否代表前輩已經沒什麼在關注並添加資料?那我添加資料又哪邊錯了呢?還是其實前輩只是想保護這個條目,不允許他人修改自己的編輯?如果有破壞可以正面的跟我溝通嗎?
  • (:)回應:非也,此乃幫助閣下釐清嫌疑。倘若被永久封禁卻仍新創傀儡的前提下,就已經違反維基的方針了,與閣下如何繼續編修條目自然無關。此舉無關法律當然無關恐嚇,若釐清嫌疑對閣下亦為正面助益,閣下無需以須臾贅言混淆。至於淡江校內沒人聽過閣下所提之課程,也亦無其他同學參與,抑或在清晨時間能在尚未開放的圖書館上網,甚至於日本上網,以及新手居然能如此準確掌握所有編修記錄此等奇聞軼事,就姑且擱置不論為佳。 --Esculentum留言2012年12月25日 (二) 00:18 (UTC)
  • (:)回應:關於你說得前提,我壓根就不知道你說的人是誰又何來前提,你對我是否有维基百科:善意推定?
唉....你已經人肉搜索我的所有資料,並且說我這帳號盜用他人學號(我除非貼上我的學生證要不你也不會相信的,非得我放棄個資嗎...),這不叫恐嚇嗎?
保護頁面對話你就帶我帽子,並且說法律觸法之嫌....這不是法律壓人事什麼?甚至對話紀錄裡你有多咄咄逼人就更不用說了,你自己根本就是把我當作某人攻擊之,我只是要添加資料到條目中對你們的過往沒有興::趣,試問我添加的東西哪裡有問題??我真的有做錯嗎??這點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
我甚至不知道要怎麼讓你放棄攻擊我,就像我說得,要你相信是否要貼上學生證身份證老師親筆信函等等給你審閱,並完全放棄我個資所有權?
現在是學期末,我想老師該教得都有教,編修紀錄算是新手不該知道的嗎??我實在不知道你再跟我說什麼= =....你來上上老師的課再說吧
至於圖書館就算閉館還是有值班人員的(解釋過了= =),學校怎麼會沒有這堂課?我不知前輩哪來的同學問,但是他很明顯的錯了,資圖林老師他不知道嗎?雖然....也不一定每個學生都知道學校開哪些課,但前輩你這:樣武斷太過頭了吧,至於其他同學我也不知道他們的ID,難不成我也要把他們的ID列表貼給你看?順便附上個資讓你不會懷疑??至於什麼日本IP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講了= =,不知道你在說什麼,難不成近期的修改都要算到我頭上???
最後~能否把焦點放在條目的編修上,因為你的關係我有想要加入得東西都不敢加入了,因為你不允許。
  • (:)回應:今日透過電話跟信件確定了,圖資系四位林老師都沒有要學生上維基百科,淡江圖書館半夜也沒有任何人值班。libproxy這台伺服器更是校內無法使用,透過這台代理伺服器連接的必定是校外。謊言真的越滾越大了。--Esculentum留言2012年12月26日 (三) 10:07 (UTC)

是否應封禁該用戶,或全保護條目?

请指明含所谓的人身攻击的编辑版本。乌拉跨氪 2012年12月27日 (四) 07: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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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次被删除后仍反复创建同一模式的模板;胡乱提删扰乱存废讨论;随意移除存废讨论的留言
  • 发现人:Makecat 2012年12月28日 (五) 08:29 (UTC)
  • (:)回應:列表才做到一半就被提刪除,作為管理員應該要指引我寫作,而不是直接提出刪除,這樣子會引發編輯爭議,我的需求也只是希望管理員可以停止提刪活動而已,目前需要的是自我的冷靜,改轉快速刪除。--小藍 找我 2012年12月28日 (五) 08:52 (UTC)
  • (!)意見 (*)提醒:不是針對哪位用戶朋友,只是有感而發...(1)「條目才剛開始寫,就被提刪除」--這種待遇 我已經遇過很多次,也看到很多人被這樣對待--即便解釋了、提刪理由不存在了--提刪者也不撤回;有些甚至是「對人不對事」、「雙重標準」。我不知道「維基百科規範:不要傷害新手」等等方針...究竟是否被尊重、遵守。(2)關於此列表,給小藍 個建議,也許 您在寫列表時,先就選入的法律案件 的性質、重要性標準 做個實質說明(例如:對社會重要?對法治發展重要?)...這樣也許更明確。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28日 (五) 15:16 (UTC)
  • 处理: 将关注此用户乌拉跨氪 2012年12月29日 (六) 11:04 (UTC)
於另一維基人(此維基人「范」也看不下此人的行為,於是將條目回退了,但卻惹來滋事者跑到其討論頁滋擾他)的討論頁面已對此人作出警告[71],另外,此人更在互動客棧散播流言,可見此人沒有反省之意。124.244.210.156留言2012年12月30日 (日) 12: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