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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朝鲜半岛用语 § Module:CGroup/Korea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4年7月27日 (六) 01:04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根据调查修改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朝鲜半岛用词。

  • 南韩→韩国
  • 北韩→朝鲜
  • 南北韩→朝韩
  • 韩语,暂时不变

--Kethyga留言) 2024年6月24日 (一) 03:44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朝鲜半岛用语 § Module:CGroup/Korea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4年7月27日 (六) 01:04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根据调查修改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朝鲜半岛用词。

  • 南韩→韩国
  • 北韩→朝鲜
  • 南北韩→朝韩
  • 韩语,暂时不变

--Kethyga留言) 2024年6月24日 (一) 03:44 (UTC)

Wikipedia talk:快速删除方针 § 規範化快速刪除方針O4款的規定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4年8月2日 (五) 03:10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其實社羣此前已經多次討論過現行O4款的規定的合理性問題(過寬的比如兩年前的討論上面的討論,過窄的比如三年前的討論),雖説我自己對於現時O4的規定沒太大的意見,但顯然地社羣的總體意見並非如此,因此我認為或許有必要規範化O4款的相關規定。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4日 (日) 00:36 (UTC)

Wikipedia talk:快速删除方针 § 修訂G15以將不存在註冊使用者的使用者討論頁一併納入速刪範圍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4年8月2日 (五) 03:10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7/18#User_talk:User_talk:Cryberghost,這種頁面理論上其實可以直接速刪的(雖然其實原本不在速刪範圍卻被我提速刪然後還被刪掉就是了 囧rz……)。--SunAfterRain 2024年7月19日 (五) 15:22 (UTC)

Wikipedia talk:快速删除方针 § 調整快速刪除方針R7款的用詞

現提議調整快速刪除方針R7款的用詞。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0日 (六) 00:51 (UTC)

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 § 建議微調「在首段註明所有這些名稱」

現行Wikipedia:命名常规#先到先得當條目描述的主題在中文圈有多個名稱時,應使用地區詞轉換根據使用者設置的轉換模式而變化,且應當在首段註明所有這些名稱(如果是單純異體字所產生的命名差異,則依異體字相關規定處理)。不過,實際在首段堆砌所有中文名稱,時常涉嫌違反格式指引MOS:首句注意不要在第一句话中加入长长的括号来填入拼写、发音等,这样会使句子难以真正读懂」/「第一句應盡量把冗餘的東西縮到最小」,也不便於新手編輯字詞轉換進而可能導致過度轉換以至傳遞錯誤資訊。例如马铃薯#名称移至首段將嚴重失衡,極不得體。而從立法初衷而言,「注明」意在令讀者知曉,注明於資訊框、首章節或序言其他段落亦可令讀者知曉,反而更加美觀。 因此,建議其中:

應當在首段註明所有這些名稱

增修為:

應當在資訊框、首段、序言或首章節註明所有這些名稱

由於不分章節的條目不存在「章節」(甚或「序言」),所以仍保留「首段」一詞。--— Gohan 2024年7月29日 (一) 11:04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 talk:字詞轉換處理/公共轉換組 § 交集板塊:減少重複、節省資源

不少轉換規同時存在於兩個或多個公共轉換組,浪費資源,對此更新修正疲於奔波、亦浪費人力。不如設置可容多個公共轉換組嵌入的「交叉板塊」——相當於次級的公共轉換組。例如,Movie組、迪士尼組、Pixar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迪士尼-Pixar長片」,Movie組、迪士尼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迪士尼非Pixar長片」,Movie組、Pixar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Pixar非迪士尼長片」;如此,任何一個迪士尼或Pixar出品的電影長片的轉換規則都應收錄在以上三個「交集板塊」之一,而移出Movie組、迪士尼組、Pixar組頁面本身,最終轉換效果不變。另外,在提交公共轉換組編輯時,亦可警告不應增加已收錄在屬於本公共轉換組的「交集板塊」的字詞或要求復查。希望儘早提出此想法,以免導致上節「預儲」設計細節日後大改。--— Gohan 2024年7月10日 (三) 07:05 (UTC)

提議英維指引en: MOS:TVINTL經本地化後引入中維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

[编辑]

目前,英維en: MOS:TVINTL有限制維基百科應收集怎樣的播放資訊,但中維沒有相關限制,導致各電視節目(包括劇集及日本動漫)均記錄了世界各地每一地區的播放資訊或重播資訊,本人認為條目內記錄每一地區的播放資訊或重播資訊是非常冗長而沒經篩選,更甚有條目的播放資訊比例佔整個條目一半或更多,有機會違反WP:SOAPWP:NOTTVGUIDE。對此,引入en: MOS:TVINTL也許可解決問題。
en: MOS:TVINTL: Broadcast
This subsection should cover broadcast and release information about the series or season. This can include: the original network or streaming service of release in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g. the British network for a British series such as Doctor Who); a change in network throughout the run, such as with Futurama; start and end dates; and discussion of technical data such as picture and audio format, accompanied by critical commentary. Days or timeslots are not inherently notable, but if covering a series that switches these during its run, it may be helpful to note them for each season. If episodes are released all at once on a streaming service, it may be more appropriate to title this section "Release" rather than "Broadcast". Any syndication deals can also be noted.

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 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special cases such as an American series airing its finale first in France; or a mass international distribution deal, such as Netflix acquiring the international rights for Riverdale and Designated Survivor. If reliable sources exist for English broadcasts in other countries, a talk page discussion should decide whether these are notable.


可以這樣本地化: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個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 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料;其餘地區除了特殊情況外,包括如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否則不應被記錄。

下列資料不應記錄:

  • 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
  • 電視重播資訊
  • 電視延後播放資訊(只記錄該地區最先出現的資訊)
  • 馬拉松式播放資訊(例如在一天內連續播放5集電視節目)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相關串流平台官網、其他可靠來源均沒有記錄相關節目的準確播放地區且相關播放平台設置了IP限制 (特別注意:Disney 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關節目於中文地區有「代理發行」資訊,則只可記錄可在該播放平台清淅辨認相關代理資料的網路播放平台。(特別注意:日本電視動漫)

由於此條文適用於所有曾於電視廣播的節目,故在此提案。部分字眼可改,只求盡快通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16 (UTC)[回复]

个人感觉:“值得注意的”是重点,但不十分明确。短期内或频繁的重播可能琐碎,得到有效来源介绍的则可考虑。“除了特殊情况外”后面的语句可能仍需润色,不好懂。“播放时间”如果有来源我觉得可以,但可能很多是查证不足。“下列资料不应记录”第三条及之后的含义和用法我不太明白,或许应补充例子。建议邀请活跃编者,可预期存在反对声音,另外它是指引,强制力在短期内可能不会很高,只能作为理由依据。--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56 (UTC)[回复]
  • 「值得注意的」段落可以extend,但應如何extend則交由社群決定。
  • 「頻繁的重播」當然是瑣碎,難道要準確收錄何時重播?
  • 「播放時間」見下方解答
  • 「第三條及之後的含義和用法」,不是電視節目條目編輯者不明白是正常的。
最後那點,請參閱在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日本動漫遊戲 § 提議將WP:MOSACG跨媒體部分提升為指引的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26 (UTC)[回复]
那之前疫情的时候部分作品由于制作原因推迟播出,算不算电视延后播放信息?而且这一段(如相关节目于中文地区有“代理发行”信息,则只可记录可在该播放平台清淅辨认相关代理资料的网络播放平台。(特别注意:日本电视动漫))应该要加上特摄作品的信息。(有部分特摄作品也会标注其代理信息)--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07:58 (UTC)[回复]
第一點:想法是只記錄該集數最先出現的播放平台,例如「A節目在B平台的播放時間是0900,在C平台的播放時間是0930,在D平台的播放時間是1200…」,這樣寫實在太冗長及無謂。想法是「A節目於B、C、D平台上架。」
第二點括號內的是我個人想法,當然是不會加入條文之中。--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04 (UTC)[回复]
第一个的话这个不反对(反正超级战队系列特摄作品条话一般都是按散文方式写在哪一个平台上架不大受会受影响,但是假面骑士和奥特曼系列的话有可能会受到影响删内容。)第二点的话就是说所有电视类条目都得遵守该规范吗?--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11:22 (UTC)[回复]
總之曾在電視廣播的節目條目也適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4 (UTC)[回复]
MOS:CHINA,修改為「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8:21 (UTC)[回复]
下一版本會更正。--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3 (UTC)[回复]

版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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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個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料;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
  • 電視重播資訊
  • 馬拉松式播放資訊(例如在一天內連續播放5集電視節目)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下列資料必須曾被播放平台官網或第三方可靠來源記載方能保留:
  • 誇地區網路播放平台上架影片的準確上架地區 (特別注意:Disney 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關節目於中文地區有「代理發行」資訊,則只可記錄可在該播放平台清淅辨認相關代理資料及相關代理公告了的網路播放平台。(特別注意:日本電視動漫、 特攝作品等)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07 (UTC)[回复]
另ping @PexEric、@BlackShadowG、@Cdip150、@U:Skiate--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12 (UTC)[回复]
「下列資料不應記錄」之後的內容,不是英維既有的內容,不少看起來過於一刀切,個人認為相關條文有些不合實際操作:
第一條,日本動畫作品的時刻表通常使用三十小时制,不記錄「播放時間」,只記錄日期很容易出錯
第二條的實際操作預計會刪除很多內容,需要更多人參與討論,以減少潛在的編輯衝突,以還珠格格#電視節目的變遷舉例,要刪掉「复播」的內容。一些記錄特定電台的播放節目模板,如{{中視八點檔}}《還珠格格》幾輪重播都有記錄,這些又如何處理。
第三條個人認為有記錄必要,一來是平台發佈方式的不同,如Netflix是一次性全部發佈的,二來中國大陸節目播放是有政策限制的,2014年之前是「一劇四星」,之後是「一劇兩星」([1]
可靠來源才加入內容,這應該是一般的內容要求。「下列資料必須曾被播放平台官網或第三方可靠來源記載方能保留」的描述十分累贅,完全可以合併成一句話概括:「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
PS:錯字「地區」。--Nostalgiacn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8:49 (UTC)[回复]
1. 編輯者有責任將日本30小時制轉換至中文地區的24小時制,這樣可提高條目可讀性。(註:近期日本動畫條目已停止記錄30小時制播放時間表,僅列出24小時制首播及完結日期。)
2. 不記錄重播資訊,只記錄首播資訊是英維要求。節目模板可以保留。
3. 可以刪除,反正第二條有相同功用。
4. 下一版本會更正,並放在首段。
整個句子可能是「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播放資訊。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0:24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6:00 (UTC)[回复]
对于日本动画的话,电视播放途径会有一手来源(官方本身有类似onAir的来源),可以考虑保留时间。网站播放途径不确定其发布时间是不是确定的,可以不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1:10 (UTC)[回复]
整頓完TV後就該整頓TV anime,電視聯播網也不知道是什麼…英維已有部分條目採用電視聯播網歸納全日本電視台,與中維日劇條目差不多處理方法。
況且播放時間能證明什麼?
時段可以,但準確時間萬萬不可。試想想,如果上一節目時段因為緊急直播10分鐘而導致此節目延遲10分鐘結束節目,編輯者通常在條目解釋為何延遲播放此節目,唯解釋普遍沒有來源且與節目條目無關,備註長度碪比節目介紹,香港電視條目正深受其害。--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3:25 (UTC)[回复]
往常处理也是不考虑临时的延时、改期情况,如果需要的话,是有来源引述时在动画节目章节内导言中提及。时间的话,需要多精确?onair来源中来精确到“23:00”的话,就按照这个时间描述则可。电视联播网现在ja都不提及的,电视播放渠道只需要按照来源说明哪个电视台播放基本足够。——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6:02 (UTC)[回复]
  • 這裏該處理整體電視條目,而非單指日本電視動畫…
  • 「臨時的延時、改期情況」在日本條目實屬少見,唯香港條目是普遍。
  • 「23:00」時段即可,免得又說因為xxx事而延誤xx分鐘播放。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13 (UTC)[回复]

版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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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個廣播或串流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播放資訊。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電視節目即日延誤播放資訊(包括為何延誤播放及延誤時間)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21 (UTC)[回复]

那包含在特定节目内的应不应该记录准确播放时间?(例如目前在翡翠台播出的小书痴以及东电在某些时段冠其他名称的动画)--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6日 (五) 07:13 (UTC)[回复]
準確播間是類似香港TVB晚上八點檔愛回家,電視節目時間表寫20:00播放至20:30結束,但實際播放時間是20:03-20:27。
故寫播放時間時只需提及「此節目逢星期一至六晚上八時正首播。」--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7:43 (UTC)[回复]
與原有時段嚴重不符的特殊偶發延誤資訊應可記錄,例如延誤半小時以上。亦即經常延誤的節目不宜記錄,例如習近平時代的央視新聞聯播其後的電視劇等節目;據稱胡錦濤時代的央視新聞聯播延誤極少,由此導致的節目延誤應容許記錄。--—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2:09 (UTC)[回复]
如何符合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
請提供相關記錄的例子,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6:06 (UTC)[回复]
與本問題無關(即不應因部分内容無來源而全面禁止以至牽連有來源的内容)。但有例子:フジテレビは地震発生時……映画『ヲタクに恋は難しい』を放送……報道特番に切り替わり、深夜1時25分ごろに続きの放送が再開された。その後、2時間15分押しで深夜1時35分から『さんまのお笑い向上委員会』……--—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9:33 (UTC)[回复]
只限于临时的节目时间改动,有来源(例如报道)的情况就可以作为描述文段提及。至于其原有的周期性播放时间点,也按照已有来源参照描述则可。例如[2]这种,每个播放电视台的周期播放时间是可以引述来源上描述的,如果当时的播放时间有偏差(例如上面提及的《愛回家》的时间)或者突然的变动,有来源提及就描述,没就不管。——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8日 (日) 02:06 (UTC)[回复]
建議第2點改爲: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再者,一個節目若在滲透率二成的衛星電視或收費有綫電視頻道首播,而後在滲透率九成的地面電視頻道重播,後者應容許記載。故建議第3點改爲:
  • 重播資訊,除非傳播媒介不同而使該重播頻道滲透率倍增於此前任一已播出頻道
此外,「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文法不通,難以理解,應予修改;「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個廣播或串流資訊」中,「系列」顯然是機械翻譯,亦應修改。
另外,建議條文可能致使編者以爲跨國播出只能在「播出國家/地區」欄目列出原產國或中維六地(例如以爲GEM TV ASIA的此列法違規)而令所示播出範圍小於實際,需要澄清;「廣播」一詞有歧義,在部分地方僅意味大氣電波播出,亦需更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7:48 (UTC)[回复]
  • 第一點(+)支持,下一版本會更正。
  • 第二點有點麻煩,畢竟以「滲透率」作標準有爭議。
  • 第三點是英維要求,應如何改善?
  • 第四點(+)支持,下一版本會更正。
  • GEM TV ASIA是採用內嵌字幕,除了香港是嵌入中文外,其餘東南亞地區是嵌入英文,故列出東南亞地區其實是不符合最後一點原則。
  • 英維是採用「廣播」,中維可用「播放」,下一版本統一至「播放」。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43 (UTC)[回复]
更正一点:GEM TV ASIA实际使用的是DVBSUB形式的隐藏式字幕并非是内嵌字幕。(部分运营商会将外挂式字幕转为内嵌式字幕)--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08:47 (UTC)[回复]
「等主要中文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复]
同一頻道同一時間播出何必作出區隔?省去幾個字國名?如此致使讀者以爲GEM TV ASIA在此時段香港才播出此節目,在其他地方不然。因此主張在任一地方滿足條件即可;同樣,在任一地方屬於首播即可,而不應刻意遺漏同一頻道同一時間播出同一節目而非首播的地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复]
這是英維「English licensee」所主張的。在英維,同一頻道列A地區不列B地區是常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9:33 (UTC)[回复]
查無相似主張。英維的Release章節並不規定:若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英語、非英語國家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英語國家;或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國家或地區。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應視爲單一行爲,不宜片面陳述,正如可標識跨國流媒體「全球」播出。--—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4 (UTC)[回复]
當然是查無主張啦,因為這僅是實際操作。
個人是反對「全球」一詞,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媒體可以全球通行,以 「全球」作結表示該名編輯者沒有進行資料搜集、原創研究、發放錯誤訊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2:59 (UTC)[回复]
若在該串流媒體的任何任務區可看,「全球」無可厚非;或許只需一個自訂或變態的「 全世界」模板作解釋或tooltip。--—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2 (UTC)[回复]
服務地區(Service Area)--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50 (UTC)[回复]
按照您的说法那b站本身也不能作为可靠来源。(B站本身限制海外地区浏览中国大陆的影视内容只能通过B站以及代理商社交媒体查询。)--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8:42 (UTC)[回复]
外維是直接禁止引用播放清單(不論英維還是其他維),但我的條文中卻只要求該播放清單全球任何一地均可閱覧及能清楚辨認屬地即可。
bilibili應該是不受影響,而YouTube, Netflix, Disney , Viu OTT,愛奇藝等全球性平台才是影響較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8:56 (UTC)[回复]
虽然因为确实没有主张,但是确实是有这么做的(在WP:共识中有提到在维基百科,共识是一种典型但往往含蓄无形的过程。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类似于J2更名为TVB Plus英语社群这边鉴于该频道只是更名并增加财经节目并不符合独立关注度所以没有跟现在中维一样建立新条目而是将条目进行移动。(要是真按照英语的共识那高清翡翠台J5应该要合并到無綫財經 體育 資訊台并删除大量琐碎细节内容。以及按照命名常规将無綫財經 體育 資訊台更名为更常用的無綫財經體育資訊台)--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回复]
雖然二位都未明指「主張」是什麽,但是在下意會有關主張後隨機搜尋思緒中首先浮現的電視節目,竟就足以駁倒「確實是有這麽做的」:英維「如懿传」條目國際播出章節列出:Star Chinese Channel在Hong Kong and Southeast Asia播出、三個越南電視臺播出三次越南語配音的版本,無論如何設想都不符合「若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英語、非英語國家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英語國家;或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國家或地區」或「不應記錄」「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英)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此外,毫不認同有關英維J2的評論,離題不贅。--—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1 (UTC)[回复]
然而相关方针指的是原生英文的节目。例如瑞克与莫蒂汪汪队立大功这两个条目都是以散文的形式标注具体提供的配音版本以及配音版本的播出频道。(实际就是要求跟英文一样尽量使用散文和信息框的形式,而不是纯信息框。)--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11:35 (UTC)[回复]
日後希望您在提出有關方針或指引的説法,請明示依據或直接引述。至少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Television查無有關「原生英文的節目」的條文,否則請指明;版本3至今所有人的提案中亦無「原生中文的節目」一説,您提出「原生英文」所爲何故?不免懷疑您在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下屬的一串討論中的近兩次留言已離題,也難以猜測「确实是有这么做的」(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到底是指怎麽做?--—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4 (UTC)[回复]
看了一下,确实没有直接写明禁止非英语但是提到英语系国家优先。(对应段落en:MOS:TVINTL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6:43 (UTC)[回复]
要是真在某特定区域播出,直接写对应的地区就行(例如无职转生在东南亚地区曾在ANIMAX播出就直接写东盟就行了。)--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10:37 (UTC)[回复]
你要說「東盟」或「東南亞」的話,請證明此動畫可在泰國以Animax觀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14:41 (UTC)[回复]
该频道本身在泰国已经于2017年停播,但是部分节目仍可在TrueID以点播的形式提供。类似于ANIPLUS在香港的情况。(而且在无职转生的英语条目中对于该台播出的地区描述用的是模糊的东南亚地区而并未精准到国家)--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0:05 (UTC)[回复]
如無滲透率作標準,而全面禁止重播資訊,則會導致一個電視節目若在幾乎沒人會看(例如滲透率低於百分之一、收視率低於萬分之一)的頻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滲透率九成八)的頻道第二次播出,而後者不得記述,違背情理。--—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6 (UTC)[回复]
真要按渗透率台湾的无线五台(台视、中视、华视、民视以及公视)与第四台(有线电视)的基本频道渗透率相当(台湾的无线五台在第四台是必传频道)那怎么算呢?(香港这种被TVB和政府垄断而不能自由收视的地方真是令人悲哀。)--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7:08 (UTC)[回复]
滲透率相當,顯然不符合我所提議的條文中的豁免條件:「除非傳播媒介不同而使該重播頻道滲透率倍增於此前任一已播出頻道」。--—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11:51 (UTC)[回复]
若要用滲透率作標準,則大大提高編輯難道或引起編輯爭議。
「我認為A媒體滲透高些,B很少人看。」
「我認為B媒體滲透高些,A沒有人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3:02 (UTC)[回复]
相較收視率或其他數字,滲透率穩定、透明、標準一致,最爲可取。若無更佳標準、不取滲透率,可以改爲禁止「同一收視方式或受衆更狹窄的收視方式的頻道重播之資訊」;若仍有爭議,恐怕只能改成禁止「同一頻道重播資訊」;以免「一個電視節目若在幾乎沒人會看(例如滲透率低於百分之一、收視率低於萬分之一)的頻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滲透率九成八)的頻道第二次播出,而後者不得記述」。此外,或許需要括注「(惟特有中文名稱可標注相應電視臺或頻道)」。--—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6 (UTC)[回复]
這個世界有基於廣告的「電視覆蓋率(TV Overlay Rate)」。--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36 (UTC)[回复]
依據目前資料理解,在任何框定區域內,A頻道與B頻道的滲透率的比率、A頻道與B頻道的覆蓋率的比率,是一致的(因爲A頻道與B頻道的滲透率的分母一致,A頻道與B頻道的覆蓋率的分母亦一致;A頻道的滲透率、覆蓋率的分子一致、B頻道的滲透率、覆蓋率的分子亦一致)。所以滲透率、覆蓋率孰優孰劣,在我的提議條文(「滲透率倍增」)中沒有差異。--—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复]
他願不願意願意到相關地區收看是他個人決定,總之這個台在該版權地區是有提供服務。
以日本為例,TVer的覆蓋範圍與ABEMA一致,可觀看人數達124,090,000人。
TVU福島覆蓋全福島縣,可觀看人數達 1,817,228人
TBS電視台覆蓋整個關東廣域圈,可觀看人數達43,191,414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49 (UTC)[回复]
「滲透/覆蓋不到」即循此種方式無法觀看,外乎意願。--—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复]
我想探討一下「範圍」,以上面的全球和東協為例,難道要為了幾個沒有營業國家/地區而特地列出實際有播出的國家/地區嗎?這對串流節目、大型賽事可是一大麻煩(例如歐洲歌唱大賽特地把俄羅斯以外的歐洲國家寫出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1日 (三) 03:46 (UTC)[回复]
至少英语社群相关方面都是直接写模糊的地区而不是写对应国家。--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3:51 (UTC)[回复]

版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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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的播放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播放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覆蓋比率/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覆蓋比率/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5:08 (UTC)[回复]

你的文本內容越來越累贅,有些內容不妨說得再直白一點,修改一下部分描述:「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產地之外的播放資訊。編輯者在有來源可靠的情況下,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非原產地的播放資訊,如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還有原生中文節目在還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者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來源是否可靠請通過討論協商。」

英維原文可沒有「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這段,而是建議討論來源是否可靠,因為條目使用可靠來源本身就是「內容指引」,需要的是討論來源是否可靠(WP:RSP)。--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5:55 (UTC)[回复]

第一段不反對,第二段僅重申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只是外部連結,並非來源。更什有編輯者直接扔了Netflix連結出來,當開啟連結時發現是Error。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 重新解䆁WP:可供查證WP:外部連結方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3 (UTC)[回复]
而如直接使用WP:RSP,bilibili及Youtube已經不給使用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5 (UTC)[回复]
WP:RSP描述是,官方內容作為一手資料可靠,也符合可供查證的自身說明(WP:ABOUTSELF)。bilibili及Youtube也適用,不過結合「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的描述。更建議使用官方在官網、社交平台、或bilibili及Youtube上預告節目播放的日期動態/公告。--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22 (UTC)[回复]


現行條文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的播放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播放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產地之外的播放資訊。編輯者在有來源可靠的情況下,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非原產地的播放資訊,如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關於個別播放平台節目連結是否可被直接引用,請在本指引討論頁討論協商或評選,唯討論重點應放在著作權法可供查證原則。

曾經有編輯者把盜版連結放入播放平台區域,故希望藉此指引提醒編輯者著作權法的重要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34 (UTC)[回复]

上方讨论太长未看全,就该版本的疑问(如已有结论,希望加脚注):原产地之内的播放信息似乎被暗示可“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产地的准确定义,范围,联合制作、外包、仅外销等。很多字句应修饰,如“在有来源可靠的情况下”等,由于非定稿我暂时不全部列出。“网络电视节目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听上去有点奇怪,有点像某个来源非公开可用(需登录/部分地区/线下来源)就不适合作来源,可能意思需改善,比如不能访问现象本身、无法存档的网页内容,不适合作来源。--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9:36 (UTC)[回复]
@YFdyh000:
歡迎任何具建設性的修飾句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1:07 (UTC)[回复]
改為「原產地的首播資訊」就行,上面《還珠格格》就是限制播放資訊在「首播」。
YFdyh000提到的情況,我想起了近期一個例子《食草老龍被冠以惡龍之名》,日本輕小說,由中國大陸瀾映畫製作的動畫版在bilibili上首播(2022年7月),2023年1月才在日本電視台播出([3])([4])。這種涉及跨國版權的節目,「原產地」算中國大陸,還是日本。
早年中港港台合拍劇也不少,不過都屬於「中文使用地區的」,所以反而沒有這些記錄爭議。--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35 (UTC)[回复]

版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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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是最終版


標題:播放資訊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OTT播放平台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非原創研究原則。

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除外。)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26 (UTC)[回复]

“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语序希望优化;地区性或可能失效的视频的网络播放源,有时是有用的,作为某些信息的一手来源,{{Cite AV media}},但提供者唯一且无法存档的确实不宜用。“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被运用时如何区分,我担心存在理解差异。
“个别”是“特定(某个)”吗。“直接引用”,所以有间接引用吗。建议可在、协商或评选、唯应,感觉语意重复。“关于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链接,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和可供查证原则”。
“准确播放时间”指的是实际播出时点、时长吗,是否与下一条有重复。
“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指什么,已宣布的推迟播放不宜记录?--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51 (UTC)[回复]
  • 對不起,不能使用「視頻」字眼,因實際應用場合不同,放在繁體字地區,意思截然不同。
  • 網路電視是IPTV,網路播放平台是OTT。
  • 「關於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和可供查證原則」,這個可以。
  • 沒有重複。
  • 意指不應收錄恆常延誤播放資訊。如果每一集也記錄為什麼延遲播放,那麼與電視指南有什麼分別?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31 (UTC)[回复]
@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饭:
如沒有特別大的問題,3日後將按照版本5進行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9:55 (UTC)[回复]
我發現有些概念有待釐清,網絡電視目前英維對應是Streaming television,IPTV也可以翻譯做「網絡電視」。搞清楚條目內容和概念,可以更準確描述內容。Streaming television在描述上包括IPTV和OTT等情況。--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0:54 (UTC)[回复]
沿用中文解釋及例子,因為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中文社群均認為OTT是類似Netflix, Disney ,甚至有播放平台以OTT自居,如myTV SUPER。更什台灣有OTT協會,大部分台灣網絡播放平台也加入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33 (UTC)[回复]
換句話說,除非有人重新整理該兩個條目至英維內容,否則再改也沒有意思。但是在中文社群而言,英維對OTT的理解是錯誤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47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5:36 (UTC)[回复]
——
3日內無反對聲音,現就版本5進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20日星期一止。--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3:25 (UTC)[回复]
(+)支持版本5。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16日 (四) 14:33 (UTC)[回复]

方針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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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衹能(-)反对,僅僅「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就不能作為來源的話,未免過嚴。舉例說:西遊記 (無綫1996年電視劇),那個年代TVB還沒有網站,這樣的規定豈不是不能引用首播前的廣告(廣告裏有說明首播日期)作為來源?(那個廣告衹在香港播出,理論上衹有香港地區才能看到)[當然有人在FB上傳了那個廣告而可能非法地突破了地區限制,故也因此將來可能隨時會被移除]--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17日 (五) 18:24 (UTC)[回复]
  • 我有合理懷疑閣下並沒有仔細閱讀清楚條文,僅意氣用事。
  • 請望淸楚「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是針對那些媒介。
    • 針對那些媒介提及的例子,請問閣下可否拿出連結?
  • 既然閣下不打算改可供查證,不看得出對閣下提及的例子有任何影響,因條文建議編輯者依靠可供查證為個別媒體進行協商。
  • **條文並無要求傳統電視內容提供來源**
  • FB已被可靠來源方針定為不可靠(不是我改的)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4:01 (UTC)[回复]
@Cdip150--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4:07 (UTC)[回复]
問題不是出在針對哪些媒介,也不是是否要求傳統電視內容提供來源的問題。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地區限制的連結本來就是可供查證允許的東西,所以根本不可以「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為由去說「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換句話說,在現有可供查證方針下,這些連結本應就不需要經過協商便能使用,但您這樣一改變成把它預設為不適當、而需要額外的協商才能用,有僭越可供查證方針之虞。另外,由於有關問題需要繼續研討,恕敝人要先把公示中止。--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4 (UTC)[回复]
@Cdip150:
首先,我希望閣下可以看清楚到底是什麼需要什麼的來源。 該句的首句是「可觀看地區」需要來源,如果堅持是反對,看看閣下有沒有違反WP:非原創研究方針。換句話說,你要用一個網路電視播放清單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
然而,運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的 「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1:13 (UTC)[回复]
為了你,再改。但下次可否不要在公示完結當天反對?其實我可以因公示完成而無視閣下的反對。
———
節目的OTT播放平台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非原創研究原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1:37 (UTC)[回复]
應該是描述有歧義,需要更準確的描述,現在的條文是可以理解成限制地區訪問的連結不能作為來源,這個思路會出現Youtube中國大陸不能訪問,所以不能用。
而你想限制的是來源不能用於說明可觀看地區。如,Ani-One Asia的Youtube頻道,過去的視頻簡介是沒有寫明可觀看地域([5]),近年有了「播放地區:孟加拉、不丹、汶萊、柬埔寨、斐濟、香港、印度、印尼、寮國、澳門、馬來西亞……」([6])--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20 (UTC)[回复]
對,沒有錯!這是呼應其他維(不限於英維)的實際做法,但稍微放寬。其他維是完全禁止使用播放清單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而我的提案只需符合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即可。
.
以下是個人見解,與新提案可能有關。
Netflix, Disney , Amazon Prime Video, YouTube, IQIYI, Viu OTT 的播放清單是肯定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
friDay, KKTV, LiTV, Hami Video, myTV SUPER, now E 的播放清單可能違反是非原創研究方針中的「綜合已發表材料」 ,因播放清單中沒有說明可觀看地區,只在平台使用條款說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56 (UTC)[回复]
「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如果「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記錄了可觀看地區,能否記錄?--Ghren🐦🕑 2024年5月24日 (五) 06:23 (UTC)[回复]
是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8:22 (UTC)[回复]
由於@Cdip150在本人回答及更正部分用詞後3天沒有進一步回覆。根據WP:共識#一般公示基本規定,現視播放清單不能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問題已經獲得解決。
————
現就版本5 V2進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31日星期五止。--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5:53 (UTC)[回复]
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可以注明是在哪個地區下瀏覽(事實上cite模板還有location參數可以註明是哪個區的),自然也不會有原創研究的問題。還有搞清楚「綜合已發表材料」的前提——是將多個內容作出綜合才會觸法,也即是說如果從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作為來源去證明香港區可以觀看及香港區的播放時間,是不會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中的「綜合已發表材料」,因為根本不是在多個內容中綜合出來的資料,而衹是取自一個內容。閣下上面的理由足見閣下對於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的見解並不正確,故此上述問題並未合理解決。而且,閣下在恢復公示後,Ghren君拋一個問題出來才又修改(公示後才將「不合適」改為「不建議」,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加上有關條文還是基於閣下對於非原創研究的可能不正確之見解,故此恕敝人還是要把公示中止,有關問題需要繼續研討。(還有請閣下說話前查明事實——我早在公示結束前3天已經提出反對,而非您說的在公示完結當天才反對)--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27日 (一) 19:44 (UTC)[回复]
@Cdip150:
首先,如何證明你從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作為來源去證明香港區可以觀看?按Netflix,除了網絡限制區不能瀏覽外,全世界也可瀏覽,你要如何證明特定播放清單內的特定集數可在特定區域成功觀看?這個見解請在及後的商議自行發表,而非在此發表。
其次,請看清楚「 「綜合已發表材料」」是針對哪些例子?
第三,請看清楚該段首句「 以下是個人見解」,如閣下認為Netflix可以基於版權及非原創可被引用,閣下應待通過後自行與其他編輯者商議。
回應@Ghren在上方述「 「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如果「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記錄了可觀看地區,能否記錄?」,既然該播放清單有提供所需資訊,為何不能遭引用?
——
另外,公示繼續,因提案提及對於非原創研究的理解是以集體商議為主,而非個人見解。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33 (UTC)[回复]
承Ghren君在下面所說的:「就算是借閱,也是有指定圖書館的(地區限制)」,意味讀者衹需親身前往指定圖書館便可查證得到;換成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的話,就是讀者親身前往香港並瀏覽Netflix便可證實得到「香港區可以觀看」;注意Ghren君也說的「『需要註冊、付費、特定區域、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網站』……也無損於來源的可靠性」。既然是維基制度內允許的東西,本應就是不用事先商討就能用的東西,「這個見解請在及後的商議自行發表」根本無從談起,不然您這樣有僭越方針之虞。
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針對的是「因為A和B,所以C」的情形,而編者直接瀏覽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後將香港區的播放資訊寫在條目裏,明顯就不是「因為A和B,所以C」的情形(這是看到來源說了A,條目裏照寫A);所以直接引用Netflix播放清單並不違反非原創研究。(是故閣下所說「運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的『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本身就是錯誤的說法,況且讀者可以親身前往A,B,C地區瀏覽有關資訊來進行驗證)
那麼既然一開始就不可以認定引用Netflix播放清單是違反非原創研究,何解還要「應待通過後自行與其他編輯者商議」?當本身就沒有違反非原創研究時,從何談起「對於非原創研究的理解是以集體商議為主」?也就是說,「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這種規則本來就不該訂出來,這是變相預先假定引用特定OTT平台是在進行原創研究。
另外我是說「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何解您會理解為「不能遭引用」?我根本沒有這個意思,衹是想說您公示後才改為意義不同的內容,根本不宜繼續公示。不過我也要指出的是:「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並非「不建議作為來源」的合理理由,原因如前述——讀者可親自前往所指的可播放地區瀏覽該網絡電視平台進行驗證。
基於上述指出的問題仍然有討論必要,本人中止此公示,在沒有得到明確結論前不應恢復公示,還望閣下留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28日 (二) 19:51 (UTC)[回复]
首先,針對Netflix,實際是違反「 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在維基百科裡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綜合或總結,並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以上意味著維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段落,而非綜合已發表段落。
Netflix有這樣的播放清單,但隻字不提哪裏可以看。如編輯者單憑一個Netflix播放清單就可判定哪些地區可以看,此僅是「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27 (UTC)[回复]
這邊的人沒人接觸過Netflix等以外的早年OTT平台?夠Yeah在互聯網檔案館上的存檔隨便點一部動畫[如一騎當千第二季]的立即播放按鈕進去會顯示「此片只在香港地區放映」。相信這難以說是原創研究。--S叔 2024年6月27日 (四) 06:30 (UTC)[回复]
問題是這個是一個編輯者自行測試的一個過程,如果閣下可在不用轉換ip的狀況下獲得該影片的可觀看地區,那應該沒有人會質疑是這是原創研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1:18 (UTC)[回复]
網路檔案館就是以其服務器及其IP地址存儲某一網站在某日子的存檔,然後再開放給大眾閲覧存檔。因此在上面是能夠在夠Yeah服務範圍[如香港]的情況下顯示上述語句,這不會因為改IP而出現變動。同樣,若一個只服務中國大陸的OTT服務由港澳台用戶使用也可能顯示「此影像只供中國大陸地區的用戶」使用。為何你會認為需要別人改IP才能試出?--S叔 2024年6月27日 (四) 11:46 (UTC)[回复]
如果閣下可在不用轉換ip的狀況下獲得該影片的可觀看地區,那應該沒有人會質疑是這是原創研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1:55 (UTC)[回复]
假设您在中英街接收香港的移动信号或者是在厦门接收台湾的移动信号。应该不算是原创总结吧?--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7日 (四) 11:59 (UTC)[回复]
如果是香港,是原創研究,因為香港電訊商不公佈流動網絡的街道覆蓋範圍(這是他們的內部資料)。而台灣不算,因為他們三家電訊商有主動公佈覆蓋範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2:09 (UTC)[回复]
另求管理員@Ericliu1912,希望我是對非原創研究方針的理解是沒有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30 (UTC)[回复]
「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這句明明就是閣下說的,所以您現在是反口嗎?不過也不緊要,請注意方針開頭的序言實際上是下面段落細節的濃縮版,條目內容實際有否違反方針,當然要依方針後面段落的明細來判斷,而非僅拿方針的序言就算,也就是說條目內容有沒有犯「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經驗或爭論的場所」,當然還是要看回相關段落(這裏也就是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的詳細解釋。您現在僅僅引用方針開頭的序言就片面去說違反,怎麼可能恰當?
假設某人在香港,從播放清單觀看得到某節目,然後該人在該節目的條目中寫香港區可以看,這是一個非常直觀的描述,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30日 (四) 23:57 (UTC)[回复]
這個是其中一個笑話:PUI PUI 天竺鼠車車
「木棉花授權地區以外地區:Netflix」,意指公眾可在北韓俄羅斯等網絡限制區開Netflix即可查證…
還有的是「亞洲:Netflix」,意指公眾可在北韓中華人民共和國等網絡限制區開Netflix即可查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1:58 (UTC)[回复]
我需要行政員@AT看看街燈的這個表述有沒有錯,畢竟之前有管理員以此進行封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2:00 (UTC)[回复]
您這樣相當於是說用Netflix作為來源表示北韓可看會是原創研究,繼而去說用Netflix作為來源表示美國可看也是原創研究,您這樣無疑是在以偏概全。還是這句:「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2日 (日) 17:43 (UTC)[回复]
一個Netflix播放清單,配上播放地區,請問如何寫才不算原創研究?
文章沒有表述的而強行配上個人見解不是原創研究,這個「管理員」說法我一定會大規模推廣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0:26 (UTC)[回复]
另外,格式手冊的精神不是防止人治嗎?
「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這句在不少編輯者視為「如有任何爭議,依管理員決定為最終依歸」,而不是「如有任何爭議,依白紙黑字為最終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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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此提案只有閣下一人反對,其他人也支持,顯然閣下希望擾亂共識。此外,本提案參與者普遍即日互相討論交換意見,顯然提案有迫切需要,而閣下也在我每次回應後臨近「一般公示基本規定」臨界點才提出回覆,顯然有「拉布」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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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知是哪位管理員(不點名批評曾被我ping過而默不出聲的管理員),更改了公告欄的標題,原標題已無法反映當前討論的內容,故本人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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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煩請希望@Cdip150表達意見前ping一ping提案所有參與者,讓他們知道閣下的看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11:28 (UTC)[回复]
「編者直接瀏覽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後將香港區的播放資訊寫在條目裏」這句我想已經說得很白;
文章沒有明確表述,但若文章本來就有所指的意思,則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或個人見解,很明顯您這樣的理解是在斷章取義。
「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從來就不是由管理員一個來決定,這是您個人猜想出來的見解,無從稽考。事實上也是要各人依照現有的規則去認定,談不上任何「人治」。
注意共識不是點票,況且其他人表示支持時敝人仍未指出問題,坦白說如果您不是另外又發起#提議外部連結指引WP:ELNO同時編入WP:可供查證,我也未必察覺到上述提案與現有的方針不相配,所以我才出手,並不是要希望擾亂共識。還有我除了一次是隔八天和一次是隔兩天半回覆外,基本上自閣下最後回應後不足兩天就回覆閣下,何來每次回應後臨近「一般公示基本規定」臨界點才提出回覆?另外本人因現實生活繁忙不太可能每天都上來回覆,隔幾天才上來這種事在參與本討論前已經出現,並非刻意拉布。再一次提醒閣下在說話前查明事實,勿輕率作出指控。@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饭--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5日 (三) 00:17 (UTC)[回复]
試說明下列影片的完整可播放地區及說明閣下是基於甚麼證據會有這個見解? https://www.netflix.com/hk/title/81771389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0:54 (UTC)[回复]
參考「文章沒有明確表述,但若文章本來就有所指的意思,則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或個人見解,很明顯您這樣的理解是在斷章取義。」,請問文章本來所指的意思是什麼?如果閣下可根據Netflix的播放清單說明播放地區,那看來閣下才是「斷章取義。」--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3:48 (UTC)[回复]
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個地區,每個地區都各瀏覽一次該網址便可查驗。日本區看到這是WIND BREAKER—防風少年—,其他區均顯示404信息。
儘管網站沒有表明香港可以瀏覽,但您在香港確實可以瀏覽該網站的話,如果僅因為網站沒有明確表示香港可以瀏覽,所以不能說香港可以瀏覽,就是在斷表面之意,而未取可以一望而知的實際意義(真的可以在香港瀏覽)。--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9日 (日) 04:01 (UTC)[回复]
  • 「一望而知」概念僅適用於本地OTT平台,如一看到KKTV就想起只有台灣可以觀看。
  • 「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個地區,每個地區都各瀏覽一次該網址便可查驗。」難道閣下不是花了4天才得出完整可觀看地區?如果可透過「一望而知」就知道可觀看地區,那還需要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個地區,每個地區都各瀏覽一次該網址便可查驗?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07:37 (UTC)[回复]
不懂你们说什么,但自己试出限制显然不可靠、原创研究、非可供查证。网站可能屏蔽代理、云主机等,校园网、家宽IP或网站防火墙等都会干扰结果。--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1:04 (UTC)[回复]
既然日本限定的難不到閣下,可挑戰台灣限定的。
這個是村裡來了個暴走女外科於Netflix的播放清單,當使用台灣代理器(大品牌)進入此播放清單,應被跳至(重路由至)南美洲,從而得出404。
在這個情況下,閣下提出的「就是在斷表面之意」就更不成立,因為測試過程可以被干擾。
https://www.netflix.com/hk/title/81592470--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1:26 (UTC)[回复]
「一望而知」並非「合計衹望一次而知」啊,是在說前往各地區進入一次後即可知道當前的地區能不能看,而非立即從播放清單的表面就知道哪裏能看。
事實上最正確的查驗方法是親身前往各個地區進入一次該網站,我用代理衹不過是盡量模擬真實情況來節省時間,不然我要花更長更長的時間才能答得到您(我切換到台灣區後是可以在Netflix看到村裏來了個暴走女外科),即使代理可能會因上述一些因素而未必準確,但不應因此也要認定親身前往特定地區瀏覽也是原創研究。另須注意花很久時間才能查證不代表不可查證,如果我旅行往日本在Netflix的播放清單看得到WIND BREAKER—防風少年—,然後當我說在日本可以用Netflix看也要被視為原創研究,我覺得有些不合情理。其實上面Nostalgiacn君已經指出了一點:英維對應的規則其實並沒有禁止或不建議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已經可見一斑。還是這句:「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11日 (二) 06:39 (UTC)[回复]
回應「英維對應的規則其實並沒有禁止或不建議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
本人於6月9日到英維互助客棧求助區查詢Netflix播放清單可不可以證明可觀看,結果有2名編輯者回答,一名有名編輯者表示會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一名IP用戶表示如引用則會被封鎖,即使是管理員也如此。--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1:31 (UTC)[回复]
回應「即使代理可能會因上述一些因素而未必準確,但不應因此也要認定親身前往特定地區瀏覽也是原創研究。」,
請問哪條方針指引容許「維基人到現場目測後在維基內記錄所見所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1:35 (UTC)[回复]
@HK5201314Cdip150我看了最近的一大串討論,Cdip150的觀點大概是來自英維的en:WP:SOURCEACCESS,本地可供查證尚缺乏這方面的討論。
就實體書而言,這個規則是默認的。簡而言之,編者在A國圖書館能找到這本書,B國編者在當地找不到,不能以此為由認為這個書「不存在」。你們上面的討論算是互聯網版本,除了一般的付費墻攔截問題,Netflix的國別限制訪問又出現新的問題。
我認為上面討論混淆了「能否訪問網頁」和「網頁上內容」兩個概念,後者容易理解,和「各地圖書館藏書」的例子一樣,B國無法訪問網站,不等於A國訪問看到的內容不算數。
前者就是現在爭論的點,網絡技術讓A國編者可以用VPN換地區一個一個試能否訪問,以得出「那些地區能訪問」的結論。這個行為,個人認同YFdyh000的說法试出限制显然不可靠、原创研究、非可供查证。--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5:55 (UTC)[回复]
@Nostalgiacn:
街燈管理員的例子應是:
編者A在A國圖書館能找到這本書,編者B在B國圖書館找不到這本書。於是編者A用該書本的「ISBN編號」說明A國圖書館能找到這本書。
.
然後不斷強調:
「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
換做例子,應是:
「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引用ISBN編號證明該書本可於某地閱覽)就一定是原創研究。」
.
然而,可供查證方針僅指出內容本身,而非透過該內容的標題及其內容而說明可在哪個圖書館獲取相關書本。--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1:10 (UTC)[回复]
這就是我說的混淆了「能否訪問網頁」和「網頁上內容」兩個概念。Cdip150說的是後者,你其實是想針對的是前者。為了避免前者的情況,限制「平台的連結」。造成他憂慮是變相限制「網頁上內容」的利用。
需要在描述上釐清兩者差異,避免可能的誤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1:47 (UTC)[回复]
原句:「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
.
我針對的也是後者呀!「能否訪問網站」是可供查證本身規管的(現已放棄相關句子),而「網頁上內容」是原創研究規管的(此公示的句子)。網站本身沒有提及的要誣蔑它有說的是原創研究,對嗎?
原案也提及播放連結只是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而不是不建議作為「正式標題」/在「??平台上架」的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2:08 (UTC)[回复]
我明白你的意思,畢竟2024年5月22日我就在用Ani-One Asia的例子說明這種情況。請循其本Cdip150質疑的文段是「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單從這個描述,是可以簡單解讀為「B國無法訪問網站,等於A國訪問看到的內容不算數」這個結論。
然後你們討論開始歪樓到「能否訪問網頁」這個議題上了。說到底還是在條文上釐清兩者差異,避免可能的誤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3:16 (UTC)[回复]
(?)疑問: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電視節目重播資訊。」這是不是指大時代 (香港電視劇)#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內容全部都要刪除?--素菓霖 2024年6月15日 (六) 12:45 (UTC)[回复]
如果是「大時代 (香港電視劇)#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內容」,一半準確。事件的重點應放在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及萬千星輝頒獎典禮上,而非節目的播放資訊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4:55 (UTC)[回复]
只針對@Kalin8111提出的疑問給出思想實驗
  • A是一個全球/區域性的作品,從上映到現在已經10年以上,也有至少多個系列作(含翻拍、重製、重剪輯或電影版)產生,一或多個區域每年重播。假設有帳號有能力針對每次重播提出來源,頁面增加將近1000個來源。在這個情境,是否適合記錄。
  • B是一個區域性的作品,從上映到現在大約將近1年,因為當地有多種平台(包含單一公司有數種播放平台),除了在首映的平台重播外,也在其他數個平台重播,假設有帳號有能力針對每次重播提出來源,頁面增加將近20個來源,在這個情境,是否適合記錄。
  • 第二項的情境,B每年固定增加同樣數值的重播資訊及來源,在這個情境,是否適合記錄。
  • 第三項的情境,B可以使用的來源幾乎全部是第一手來源,是否WP:關注度不足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20:17 (UTC)[回复]
「 第一手來源」通常即指@Cdip150最關注的「播放清單」問題。如果他沒有其他反對論點的話,3日後即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5:20 (UTC)[回复]
@HK5201314我個人認為你如果一直沒辦法公示完成,調整方向,同時分項公示,先把已經結束且沒有異議的用討論關閉的方式處理,隨著時間經過,你的主題和討論的方向會無可避免的瑣碎/複雜/肥大混合些許離題。
可以關閉/通過的,即使只有少數或小部份,能關閉就能避免過度增生。其他還不能關閉/通過的留著繼續處理。--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2:08 (UTC)[回复]

基於Cdip150對條文的異議並本人因他的異議而作出了用詞上的修訂(目標與原第五版一致)。在修訂後7日內,共有3名編輯者均對他提出見解及例子表示了其結構性問題,而他並沒有對相關問題有任何回應,根據WP:共識,Cdip150提出的疑問已獲得解決。 因此,本提案(版本5)將繼續公示,由2024年6月18日公示7日至2024年6月25日。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3:58 (UTC)[回复]

(-)反对:大時代的情況如果不能記錄播放日期,怎樣帶出因那次重播而引生的現象: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和TVB的廣告大賺和頒獎典禮等?這樣會令一些重點資訊變成半天吊,規則要再修改。--素菓霖 2024年6月23日 (日) 18:22 (UTC)[回复]
然而重播时发生的股市相关事件跟大时代这个电视剧本身是没关系的,纯粹就是巧合并且相关效应有独立条目压根就没必要在电视剧自身的条目里写。--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3日 (日) 21:44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他說的是大時代 (香港電視劇)不是大时代,而且有一點倒是很值得留意的——「這段時間的廣告時段比往常的長」,那次重播吸引了很多商家買TVB那個時段的廣告,這點又不能說沒有關係。--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24日 (一) 00:42 (UTC)[回复]
目前暂时发现没有发现TVB在重播该剧时广告商购买的广告数量明显增多的相关来源。(所以相关言论属于观众自行观看节目得到的原创总结。)--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4日 (一) 01:54 (UTC)[回复]
找到有來源:東方日報獨立媒體。--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07:56 (UTC)[回复]
「 重播而引生的現象」,即「迴响」段落,而非「 播放資訊」段落,而目前「迴响」段落還沒有規定,故只要將重點放在「 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和TVB的廣告大賺和頒獎典禮等」並記錄於「迴响」段落即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1 (UTC)[回复]
正如相關段落放在影響段落,而非「播放資訊」,故看不到有影響。--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9 (UTC)[回复]
@Kalin8111--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2:11 (UTC)[回复]
回看整個對答過程,我問「大時代 (香港電視劇)#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內容全部都要刪除?」,你答「一半準確。事件的重點應放在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及萬千星輝頒獎典禮上,而非節目的播放資訊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如果相關段落放在影響段落就沒有東西要刪除,那連「一半準確」都沒有。然而你說「一半準確」,即就算放在影響段落,有部分內容還要刪除。而因為「而非節目的播放資訊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這句話,那麼要刪除的部分內容就是當中的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而只能留下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和TVB的廣告大賺和頒獎典禮的內容。那麼依照你的「一半準確」的回答,就算放在「迴响」「影響」段落怎可能沒有影響?你的第一次回答和第二次回答自相矛盾。--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19:06 (UTC)[回复]
這個僅是重點問題,如該重播沒有關注度,理應刪除。
但閣下的例子有關注度,繼而應放在 「迴響」「影響」段落,重點描述其重要事件,而非「播放資訊」段落。如果 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和TVB的廣告大賺和頒獎典禮的內容 放在「播放資訊」段落,這是離題。
至於一半準確論則視乎閣下如何理解,閣下說「是不是全部都要刪除」,我會說如果該段落放在「播放資訊」,應刪除,因離題。如該段落放在「迴響」「影響」段落,僅應刪除過份仔細的句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0:02 (UTC)[回复]
又發現了其實是沒有可靠來源記錄該段落所有論點,刪除(除廣告商大賺外的所有)是正常不過。
P.S. 不怪得要掛模版啦!--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0:08 (UTC)[回复]
另外,獨媒的那個是blog,而非報導。而東方的沒有證據支持論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3 (UTC)[回复]
由於出現新的反對理據,有關問題需要繼續討論,恕敝人中止公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24日 (一) 00:42 (UTC)[回复]
出現問題的原因是源於提問者選擇來源有誤。--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23 (UTC)[回复]
另外,該提問者已錯失提問時機,在其他編輯者回應8日有多才有進一步回應,與現有公示程序條文有衝突。根據WP:共識,問題已獲得解決,另無需再回應,因此不影響公示。如有任何問題,請另提出更改WP:共識議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28 (UTC)[回复]
你的回應前後矛盾,已經不是正當合理回應,問題未解決,公示應當中斷。--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19:10 (UTC)[回复]
這個來源可以吧[7]--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47 (UTC)[回复]
這個是應放在影響,而不是播放資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51 (UTC)[回复]
(-)反对,這個討論好像完全沒有嘗試通知經常編輯這類條目的用戶前來參與討論,甚有疑慮。--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5:34 (UTC)[回复]
無效反對(沒有針對提案作出實質意見),此討論已維持3個月又3日,足夠引起社群關注度。而且路西法人的共識議案不包括此方針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5:53 (UTC)[回复]
經常編輯的用戶不一定會注意方針討論,不贊成你這樣在後面閉門造車,再要求在前面實戰的遵從。--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33 (UTC)[回复]
請針對下方所有提案也這樣說--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48 (UTC)[回复]
以往看見很多討論在某個階段都召喚活躍編輯者,原則上我認為每個方針討論都應該這樣,但我比較專注自己感興趣的範疇。其實討論拖得久,或者像上面那樣糾纏在有沒有來源,其中一個原因,正是熟悉此話題的人士參與不足。例如你們在討論大量內容缺乏來源的大時代條目,而我就是曾為此條目添加唯一學術性來源的人。--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58 (UTC)[回复]
「熟悉編輯者」:有啊,大部分熟悉議題的也在公示前已表達意見及潤色條文,你可以看到版本5的支持程度。但因為管理員Cdip進行無限拉布行為,導致拉布產生的回應多於完善條文產生的回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7:06 (UTC)[回复]
  • 第一眼印象,「不分青紅皂白地」在這裡絕非合適用詞,可用「不經篩選地」一類字眼。
  • 我反對將這些資訊視為沒有價值的東西。我的觀念是,它們很多時候價值不那麼高,若情況是不加以限制,它們的數量就會過於龐大,則唯有作出取捨。中文維基是指以中文寫成,並不是只收錄和中文地區有關連的內容。如果英維的方針也基於上述精神,大致可以接受。但我覺得英文地區的人因近代的長期主導地位總有點自大,不重視外文外事,往往只視作一種獵奇,反而變得眼光狹隘,相反我們需重視外文外事,更懂海納百川。文化不同,做法也可不同。
  • 不能寫準確的播放時間,但能夠寫時段,那麼時段具體來說是什麼?沒有數字的「深宵時段」、 「黃金時段」?有數字的「月九」、「十點檔」?如來源所寫的就是具體時間,那麼是否會變成原創研究一個時段名稱去描述它?時段與具體時間的字元相差不多,有如此限制的必要?
  • 說起大時代的重播迴響,我想起自己曾在亞洲電視外購劇集列表的編輯。雖然亞視末期在黃金時段重播舊節目,淪為笑話,但該台其實曾在1990年代中在黃金時段播放1970年代日劇配音版,並獲得正面迴響。現實中出現過的情況是千奇百怪的。
  • 我認為條文應明確指出:「當節目的重播曾被二手來源作為主題介紹,可寫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這情況下可在該段落提及日期與時段。」不必研究這一半和那一半可不可以,這種情況下寫多一點點,能有什麼不良影響。
  • 關於一般(沒有迴響記載)的重播情況,我想起無綫電視多年前所拍的金庸劇,在其傳統的翡翠台的重播次數,二十至四十年來可能平均就只有兩三次,就算是平均五六次上下,如果全世都是這種情況的話,我會覺得在內文以一兩句散文概述,只提及重播年份,無傷大雅;然而,那些舊金庸劇至今還在中國內地各衞視時有重播,恐怕沒有誰有興趣一一列出來。因此,我猜這種差異形成了有些地方的人熱衷記錄重播資訊(因為較「珍貴」也並不那麼瑣碎),有些地方的人不習慣這樣做(重播太常見太瑣碎了)。研究重播也未必只有電視迷才有興趣,《文艺生活》2010年第12期《我国电视剧重播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视听》2019年第6期《新媒体语境下经典电视剧重播的价值》、《电视研究》1996年第8期《谈优秀国产电视剧重播的价值》 。
  • 大致看了一遍第5版本,如果沒理解錯,非中文地區作品在產地以外的非中文地區的播出資訊,是被禁止收錄。如上,我傾向如有二手來源支持內容寫成迴響、影響一類章節,不應受此限制。
  • 記得@JuneAugust君在擴編白色巨塔 (2003年電視劇)選dyk時曾引用重播報道;當時我也加了此劇在台灣因太受歡迎,首播後立即重播之先河。有否意見?
  • 關於串流播放平台的討論較為複雜,我想仔細再看一遍,想想有沒有意見。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2:37 (UTC)[回复]
這個是一個優質論點,請容我連同這個「關於串流播放平台的討論較為複雜,我想仔細再看一遍,想想有沒有意見。」一併回答。--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2:52 (UTC)[回复]
首先回答論點2,在我翻譯英維前研究所有維基專案,發現只有中文維基百科非常好人地點列世界各地不同媒體的播放資訊。即使是韓維、日維、法維及英維也只專注自己地區的播放資訊,不記錄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即使是他們的節目賣至中文地區,也不記錄,而英維也明文禁止這個行為。
但考慮到中文維基很喜歡無限放大中文節目迴響,以證明節目對中文社群的重要性,故在翻譯時考慮放寬中文節目在非中文地區的播放狀況。--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05 (UTC)[回复]
说到这个日维这边有部分作品的话,是有标注中文地区的播出信息。(例如爆旋陀螺系列、爆丸这种玩具广告类动画。)--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3:49 (UTC)[回复]
數量是極少,差不多每一萬條就有一條這樣操作。--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04 (UTC)[回复]
美英日是傳統的作品輸出「大國」,韓國現在也成頂流(韓維規模很小),他們的作品在各地播出,以至被譯成各地語文,是習以為常之事,當然不覺得列出來有什麼意義,但中文地區作品能在其他語言地區播出,尤其能反過來輸出至英美日那些「大國」、尤其被配譯為外語,這情況仍時被視為可貴之事,能引起來源特別提及之事,這不是中文維基的風氣,而是中文地區的風氣。這正是文化差異。--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49 (UTC)[回复]
但是有部分中文维基人把这个习惯带到了其他语言社群的非中文作品中就不大好。(之前就有在日语维基看见过在日本动画条目中写大中华地区播出情况的)@Factrecordor--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3:55 (UTC)[回复]
例如某部以新干线为主题的动画。提及的内容如下(这段内容像是中文这边的动画爱好者写的。):

香港 2018年11月22日から2019年8月15日まで無綫電視翡翠台にて、『新幹線戰士』のタイトルで毎週木曜、金曜の17時20分-17時50分に放送。広東語 & 日本語二ヶ国語放送、繁体字字幕あり。 台湾 2019年3月31日から2020年9月13日まで東森幼幼台にて、『新幹線變形機器人』のタイトルで毎週日曜日、10時30分に放送。 --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4:00 (UTC)[回复]

新幹線変形ロボ_シンカリオン#日本国外での放送(第1期)日语新幹線変形ロボ_シンカリオン#日本国外での放送(第1期):看完這個描述,覺得很羞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09 (UTC)[回复]
也有不醜的時候,如香港首播《大拇指姑娘》,早於日本首播。播映《美少女戰士》時原作者武內直子訪問無綫配音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6:56 (UTC)[回复]

版本6(分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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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經篩選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Underconstruction00:「等中文使用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08 (UTC)[回复]
另外,這4個items不是規範重點,因為規範主體是下方的「限制收錄」部分,基本上,如馬來西亞的播放資料若不是中文(轉播),其收錄次序將大大降低。
至於指定的6個地區,是中維中文支援地區。基本上,如欲質疑這6個地區的正當性,只能前往元維基反映意見,包括可能新增「英國繁體」、「美國簡體」等。
至於「馬來西亞」及「新加坡」,這邊提及的並不是「官方語言」,而是「通用語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17 (UTC)[回复]
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為相關平台及播放清單通常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如編輯者對於個別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有疑問,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節目的播放時間應以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為準,如來源使用其他報時制式,請轉換至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報時制式。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32 (UTC)[回复]

*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例子:如節目時間表列明節目的播放時間是06:00-06:30,但實際的播放時間是06:03-06:12及06:15-06:27。編輯者應記錄播放時間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了解,沒意見。--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09 (UTC)[回复]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想明确:推迟指起播,延长非推迟。a或b的延误播放信息。本次《新闻联播》需要xx分钟,若作案例,算偶发吗,是以前少见现在常见。判断偶发是否偏主观。--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33 (UTC)[回复]
我不相信會有可靠來源記錄一節目每集延播的原因。況且,如果是因為上一節目或上一大事而造成的延播,應放在上一節目或上一大事條目記錄,因為與本節目無關。
新聞聯播自偉大領袖上台至今,已經算是恆常。不過,不知道有哪間媒體敢質疑下一節目因偉大領袖的講話而導致延播。--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53 (UTC)[回复]
不需要每集,一集的也能写。不理解,如果电视剧因晚会延播一次,在晚会条目写它导致电视剧播出延迟/取消,恐怕过于不重要。电视报可能叙述,或者按常识?我说的是,新闻联播因某项大事延长,如何算定数还是偶发;下一节目里是否提,我感觉意义小,类似突发的不可抗力。--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3:25 (UTC)[回复]
按常識即可,因為這些延播通常沒有可靠來源記錄。即使有,但維基百科可不是電視EPG,恆常記錄延播會導致文章比例出現問題,如果條目來源一半是關於延誤播放,餘下的是其他部分,顯然出現了問題。但若只有少部份的來源是關於延誤播放,那問題不大且顯得偶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6日 (六) 11:28 (UTC)[回复]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
**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記錄
**如節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獨立可靠來源引用重播資料並作主題介紹,請記錄相關主題介紹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這情況下編輯者可在本章節簡單提及重播日期、時段及引起主題介紹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除外。)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Factrecordor:這句是英維中English license 定義,封鎖了非英文播放平台。
為確保中維指引與全球對接,避免認知落差(畢竟現時只有中維這樣恆常操作)及公平對待每一節目(避免只有中維過份詳細地列出鎖碎/全部資料)。換句話說,閣下的論點1不能對接世界各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6:57 (UTC)[回复]
換言之,如按照英維指引精神,應這樣記錄
範例:一套美國劇
曾在德國、法國播映:不記錄(與中文社群有什麼關係?)
曾在德國、法國、義大利、瑞士播映:不記錄(與中文社群有什麼關係?)
曾在台灣、香港、德國、法國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包括台灣XX頻道(2000年),香港XX頻道(2002年)等。」
曾在台灣、香港、澳門、中國內地、馬來西亞、德國、法國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包括台灣XX頻道(2000年),香港XX頻道(2002年),澳門XX頻道(2002年),中國內地XX頻道(2003年),馬來西亞XX頻道(2004年)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7:10 (UTC)[回复]
說一下一些看法:一種語言的維基百科裡,看似之於某語言社群沒關連的項目實在多的是。例如我以為中維中充斥著本來自英維的內容,與英維中本來自中維的內容,本質是不同的。在中維,很多人是自發性從英/外維翻譯成與中文世界沒有關連的條目。但依我看來,在英維不少跟英語世界沒有關連的條目,則都是懂英文的其他語言維基人前去編寫。若不是個維基百科,說不定英語世界的人已經會在大量提刪這些條目。以我理解這就是上述所謂的文化不同。--Will629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2:22 (UTC)[回复]
據我自己的見聞,在中維裡如果一個條目全部都是英文來源不會受到「歧視」,但在英維一個條目全部都是中文來源的話,會大受質疑。正如最初所說,我認為在這些方面,中維的態度更正確,我們不必跟他們看齊,更不應出現以眼還眼的想法,是英維應當學習我們。--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3:42 (UTC)[回复]
Wikipedia:是英文维基说的!Wikipedia:誠如英文維基所說,雖然只是論述,不是方針,但足見全球對接不是必需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3:51 (UTC)[回复]
假設有兩套沒有在中文地區播映過的德國舊電視劇,一套只在德國本土播映過,一套在歐洲很多國家都播映過,如果它們的條目對中文讀者是有意義的,我相信對於這些讀者來說,兩者在歐洲的差別也是有一點意義的,值得中維僅僅多用一兩句去記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06 (UTC)[回复]
如果放寬至中文來源記錄相關播放資料,可以嗎?
因為如果該節目對中文讀者是有意義的,應該有中文來源記錄,從而知道該節目對中文社群的重要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17 (UTC)[回复]
如上文所說,中維沒有「歧視」全外文來源的風氣,中維也對翻譯條目樂此不疲,原則上我(-)強烈反对以來源語文作為判斷準則,甚至擔心這種觀念若蔓延,他朝條目主題本身的關注度都要按來源語文來判斷。--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10 (UTC)[回复]
留名等看之後會在中維看到非洲、南美洲的播放資料,反正我手上是有這些資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28 (UTC)[回复]
不過如果之後看到 非洲、南美洲的播放資料,會不會被批評WP:NOTIINFO就令一回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31 (UTC)[回复]
如上,只要有限制數量的規則,瑣碎內容不能無限制大量羅列,不是什麼大問題。--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1日 (一) 10:56 (UTC)[回复]
中文字幕配音/其他語言(原產地)—>無要求
其他語言(非原產地)—>請@Factrecordor建議一個可行可量化數字限制收錄。(初步我打算extend這句「 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日 (一) 11:15 (UTC)[回复]
同上,3個,如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3日 (三) 18:25 (UTC)[回复]
  • 中文及原產播放資訊:無限制,可使用播放清單。
  • 如沒有中文播放資訊:3個(大至小),但必須曾被第三方可靠來源記錄。
    • 跨洲份優先(跨洲份數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歐洲跨美洲
    • 以整個洲份為主要「可觀看地區」
    • 當地在地化(如該節目曾於當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不包括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單純轉播及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單純轉播
——
這個可以嗎?@Factrecordor--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0:57 (UTC)[回复]
沒問題。--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15:45 (UTC)[回复]
我認為最大3個太死板,如果有4個外國地區的播放資訊真的很受關注的,也要強迫刪除其中1個?這樣似乎又不合理。--素菓霖 2024年7月9日 (二) 09:46 (UTC)[回复]
「 我認為最大6個太死板,如果有7個外國地區的播放資訊真的很受關注的,也要強迫刪除其中1個?」
「 我認為最大7個太死板,如果有8個外國地區的播放資訊真的很受關注的,也要強迫刪除其中1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12 (UTC)[回复]
雖然全球只有中維 「沒有「歧視」全外文來源的風氣」,但如果編輯者認真起來,把全球國家及地區的所有播放資料連來源一併列出,在文章比例上有一定問題,而且顯得資料不經篩選,過分詳細。如單計首播平台,也有超過100個來源也是關於播放資料,還不計個別重播資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2:18 (UTC)[回复]
最主要應concern是假設我寫了YouTube TV可以看A節目,但不幸地,Youtube TV的服務地區只有美國,對於常用中文社群地區,應透過什麼途徑使用Youtube TV收看此節目,相關方法是否符合平台的著作權法?另外,YouTube TV只有英文配音及英文字幕,對於常用中文社群,是否會故意利用YouTube TV收看此節目也成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27 (UTC)[回复]

集中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我對串流平台的討論沒有意見。--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11 (UTC)[回复]
經過一天,我認為以散文簡述及限制數量,比起全禁,更能平衡需求。初步提案如下:
  1. 非中文地區作品在產地以外非中文地區的電視播放資訊,不能列於資訊框,可在內文以散文形式簡述。限制如下:數量只限三個(但中文地區不受此限制);如曾播放國家/地區只有一至三個(包括中文地區),則可以全數提及國家/地區、電視頻道與首播年份;如曾播放的國家/地區多於三個,為免陷入何地可以作為例子的爭論,列出中文地區之餘,其他地區只能以「自XXXX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一類的語句簡單概括;如中文地區已有三個或以上,其他地區亦只能以「自XXXX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一類的語句簡單概括。
    範例:一套美國劇
    • 曾在德國、法國播映:「此劇2000年曾在德國XX頻道播映,2002年曾在法國XX頻道播映。」
    • 曾在德國、法國、意大利、瑞士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
    • 曾在台灣、香港、德國、法國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包括台灣XX頻道(2000年),香港XX頻道(2002年)等。」
    • 曾在台灣、香港、澳門、中國內地、馬來西亞、德國、法國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包括台灣XX頻道(2000年),香港XX頻道(2002年),澳門XX頻道(2002年),中國內地XX頻道(2003年),馬來西亞XX頻道(2004年)等。」
  2. 原產地的重播資訊,不能列於資訊框,可在內文以散文形式概述。限制如下:只可收錄編者所知(按照來源)的最早一次重播及最近一次重播的具體資訊,包括播放頻道及時間。最早一次及最近一次重播年份對了解重播情況有參考作用,但由於未必能確定是否最早及最近,最近的重播也需要更新,建議避免在文中直接使用「最早」「最近」這類字眼。若重播次數超過兩次,其他重播可概括為曾於XX頻道(若不止一個,可寫「多個頻道」一類字眼)重播多次(若有來源統計次數,可具體寫「X次」)。時間方面,若重播頻密程度達一年多次,可精細至重播首天的日期,否則只可提及重播年份。若節目的重播曾被二手來源作為主題介紹,可寫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則不受上述限制。
    範例:此劇曾在不同頻道重播多次,較早期的有1999年在XX頻道的重播,較後期的有2018年在XX頻道的重播。
  3. 非原產地的重播資訊,一般沒必要收錄,有二手來源証明具特別迴響除外。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07 (UTC)[回复]
舉例:七十二家房客:到目前為止,此節目逢星期一至五下午3-5在大灣區衞視(包括之前的南方衛視)重播,連續重播了十年有多,按照閣下的理據,應如何記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6:38 (UTC)[回复]
對於這種情況,最好當然是找到來源視之為非常見情況,作出特別介紹,最理想的描述就是直接採用你上述的描述(但未必需要仔細至時段),連具體年份也變得不重要。若來源未能支持寫得那麽仔細,也可簡述為「此劇經常重播」。但若對引用來源及非原創持絕對嚴格的態度,但手上實際又只有電視節目表的話,那麼我建議寫:「此劇在XXXX年已有重播(如有舊節目表証明,如沒有則可不寫這句),2020年代仍有重播。」我主張的理念是一旦情況複雜,數量過多,就盡量簡略概括,而不要因噎廢食,因有些條目情況複雜,就要那些簡短的也一起陪葬。--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11 (UTC)[回复]
但是如果是换到另外的频道首播(实质仍是该公司范围内的频道重播)类似于翡翠台的橘色荣耀!(該節目是重播同公司另外一個電視頻道的電視節目)--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9日 (二) 12:06 (UTC)[回复]
可觀看人數一致(740萬人可以收看),媒介一致(免費電視),配音也不是在翡翠台優先發放(J2有粵配先),故應放棄翡翠台資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22 (UTC)[回复]
但除非能證明TVB Anywhere版本的翡翠台有播橘色榮耀(觀眾群由香港變成全球),這個就可以記錄(J2沒有TVB Anywhere版本)--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25 (UTC)[回复]
该节目只在香港地区有版权,所以海外不会播出。--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11日 (四) 06:49 (UTC)[回复]
@PyruvateStevencocoboyCyrussKK1230Ckh3111Apple vTw dramaNickiceYau Sze LongBosco64Will629Ricky36SeoTaeRedmi123465BenkwokmarsTanqrsucks任晏延紅軍28HkmjaiWiKilover022Underconstruction00Achanhk各位,這是關於電視劇條目格式的指引修訂,旨在對一些瑣碎的播放資訊進行限制,主要着眼於重播資訊、非中文地區播放資訊、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資訊,請看看有沒有意見?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35 (UTC)[回复]
沒有意見,Factrecordor大的補充條目我覺得可以寫進去。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6月27日 (四) 16:12 (UTC)[回复]
沒有意見--WiKilover022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04:46 (UTC)[回复]
@Cdip150@Kalin8111請問兩位對後續討論有沒有意見?--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24 (UTC)[回复]
中文好像不是馬來西亞的官方語文,如何定義它屬於中文地區?近數十年加拿大是華人熱門移民地點,我也可以說那裡的華文華語市場不容忽視。參考漢語國家和地區列表 ?--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1:25 (UTC)[回复]

版本7(分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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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爭議/爭議已在版本6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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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題: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2.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經篩選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3.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4.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5.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6.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7.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8.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9.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為相關平台及播放清單通常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0.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1.如編輯者對於個別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有疑問,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2.節目的播放時間應以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為準,如來源使用其他報時制式,請轉換至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報時制式。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3. *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4.*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例子:如節目時間表列明節目的播放時間是06:00-06:30,但實際的播放時間是06:03-06:12及06:15-06:27。編輯者應記錄播放時間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5.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6.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
**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同一媒介)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同一媒介)的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記錄
**如節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獨立可靠來源引用重播資料並作主題介紹,請記錄相關主題介紹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這情況下編輯者可在本章節簡單提及重播日期、時段及引起主題介紹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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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不在此限。
    • 如相關節目因該播放平台的播放而對當地社群引起重大迴響,則不在此限。
    • 如相關節目的所有播放平台不設中文字幕或配音及未能引起重大迴響,編輯者可以選擇從下列序列中選擇最多3個其他語言的播放平台,唯相關資料必須曾被第三方可靠來源收錄。
      • 跨洲份播放平台,跨洲份數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歐洲跨美洲。
      • 以整個洲份為主要「可觀看地區」。
      • 當地在地化,如該節目曾於當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但不包括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轉播及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轉播,並沒有任何後製工作。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Factrecordor--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26 (UTC)[回复]
不反對--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17日 (三) 16:39 (UTC)[回复]
基於已清除所有反對意見,此版本將在3日後開始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0日 (六) 06:43 (UTC)[回复]
(?)疑問家有兒女先在香港J2台播出,然後在澳視澳門台播出。因為澳門可以收看J2台,所以在澳視台播出之前澳門觀眾已經在J2台看過一次。這種情況,家有兒女可不可以收錄澳視的播放資訊?(就這樣看好像不可以?)--素菓霖 2024年7月21日 (日) 19:05 (UTC)[回复]
這個反倒是先收集TDM的信息吧。(當時TVB的授權只有香港地區直到TVB Anywhere上線澳門為止。)--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21日 (日) 21:32 (UTC)[回复]
澳門可以雖然收看J2台,但是在收費有線電視及OTT 平台 TVB ANYWHERE,與免費電視TDM的媒介不一,根本比較不到,所以樓上說的沒有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00:35 (UTC)[回复]
我換個例子:賈神探,先在TVB明珠台播出,然後在澳視澳門台播出。翡翠台和明珠台在澳門一直都是可以免費收看的,所以在澳視台播出之前澳門觀眾已經在明珠台看過一次。這種情況,賈神探可不可以收錄澳視的播放資訊?(就這樣看好像不可以?)--素菓霖 2024年7月23日 (二) 05:20 (UTC)[回复]
然而TVB播出的贾神探只有香港地区的授权并没有在澳门地区的授权所以依旧只能收录TDM的资讯(实际上澳门合规传输香港台的途径就只有公共天线、澳门有线电视以及TVB Anywhere并且TVB Anywhere因播出节目版权仅限香港的原因并未上架明珠台节目)--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23日 (二) 07:17 (UTC)[回复]
如果明珠台在澳門公共天線合規傳輸,那麼TVB放在明珠台的節目應該也要有澳門的授權,如果TVB沒有賈神探的澳門授權,TVB是不可以把賈神探放在明珠台播放的,只能放在只有香港合規看到而澳門合規看不到的頻道。既然賈神探可以在明珠台播放,應該可以合理推斷TVB也有澳門的授權,否則TVB這樣會侵犯版權。--素菓霖 2024年7月25日 (四) 09:38 (UTC)[回复]
所以首段先說「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如果需要改至「節目的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我無任歡迎,不過大家有沒有聽過「訊號溢出」這個名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5日 (四) 11:38 (UTC)[回复]
讯号溢出这个词我还真的没听说过,但是无线电有一个类似的词叫溢播。补充:有线电视以及公共天线的话通常会买转播权所以提供点播、回看服务容易侵犯著作权的但是转播没问题。(前几天深圳天威视讯与TVB打了官司,结果TVB胜诉要求深圳天威视讯禁止对TVB旗下频道提供回看功能。[8])--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7月25日 (四) 23:57 (UTC)[回复]

提议修订著作权验证模板与提报侵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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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我重新看了下著作权验证模板的一些问题(在之前的讨论中提及过,不再重复具体描述),发现到此模板还是只能按全文处理。至于英文版,这个模板已经于2023年8月-10月进行了改版讨论,同时发现到该模板可以按全文或段落处理。相比而言,英文维基对著作权验证的处理更为灵活,而中文维基依旧按全文处理,显然过于死板,以至于某些人会觉得这是“过度使用”。尤其是涉及到影视类条目,过去一段时间看到涉及“剧情”部分侵权,还是按全文处理,确实是不灵活的。特别是2024年2月因为我写的大江大河之岁月如歌“剧情”一节涉嫌侵权,一开始就说提报人不合理,之后就被无限期封禁,到现在看还是相当无辜,如果当时发现到模板有问题就可能不会有后来的事。

因此,我提议对著作权验证模板进行重大修订改版。主要的修订要点:参考英文版的模板设计,采用条目消息框的样式,更直观、更清楚地传达这是一个与删除相关的问题,重新排列层次结构;根据实际情况,保留“如何解决”和“提示”部分,删除提报人的签名(在“疑似侵权”列表已有签名,不必要在模板重复使用此栏,其他删除模板也未见提报人的签名栏)。与此同时,我将对提报侵权流程进行修订(主要增加涉及新创建条目段落文字侵权的处理步骤)。

提议新模板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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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提议的新模板设计:


用字调查:是用“验证”好还是“调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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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了下英维对应模板使用的是“调查”(investigation),而中维用的是“验证”。在此我做一个调查,就是问下新模板是用“验证”好还是“调查”好。

提议修订提报侵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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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模板的改版,本人提议对提报侵权流程作修订,建议的程序如下:

疑似侵犯版權條目的處理步驟
條目有 未侵權的歷史版本
  1. 回退頁面到未侵權的版本。
    侵犯版权的內容仍然會保留在页面历史,如果最新版本不侵权但历史版本侵权,可直接执行第3步。
  2. 在張貼侵犯版權內容的貢獻者對話頁中加入以下的文字:
    {{subst:Uw-copyright|條目名稱}} -- ~~~~
  3. Wikipedia:修订版本删除请求 提报修订版本删除。
如果 当前的修訂版本 某一段落侵犯了版權
  1. 将下面的模板放置在侵权文本上方。将下面模板中的“来源”改为相应的原文本的网址或其他的来源。(注意:搜索引擎結果不能作为来源)
    {{subst:Copyvio/auto|url=
    * 来源1
    * 来源2
    }}
  2. 将下面的模板放置在侵权文本下方。
    {{subst:Copyvio/bottom}}
  3. 今天的疑似侵权部份加上:
    {{subst:CopyvioVFDRecord|條目名稱}}
  4. 在張貼侵犯版權內容的貢獻者對話頁中加入以下的文字:
    {{subst:CopyvioNotice|條目名稱}}
如果 所有的修訂版本 都侵犯了版權
  1. 如果原頁面内容符合其他快速删除的标准的同时又侵犯版权,则应当先按快速删除处理。
  2. 如果該頁面是一個主頁面侵權後建立的草稿頁面,請直接提交快速刪除(G16)。
  3. 将原文全部移走,用下面的模板取代。将下面模板中的“来源”改为相应的原文本的网址或其他的来源。(注意:搜索引擎結果不能作为来源)
    {{subst:Copyvio/auto|url=
    * 来源1
    * 来源2
    }}
  4. 今天的疑似侵权部份加上:
    {{subst:CopyvioVFDRecord|條目名稱}}
  5. 在張貼侵犯版權內容的貢獻者對話頁中加入以下的文字:
    {{subst:CopyvioNotice|條目名稱}}

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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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此模板是可以用Twinkle提报的,所以修订就涉及技术上的问题了:整篇条目侵权可以用Twinkle提报,那如果引入段落侵权机制的话,Twinkle如何提报?如何定位我所需要的侵权段落?希望能有精通技术的人参与讨论。--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6月21日 (五) 16:36 (UTC)[回复]

用户界面层面应无问题,可以列出和选择章节,或者给章节加按钮。另就上一节,调查可能比验证更深入,比如复制自网页但文字是公有领域,或者来自维基百科但未正确署名。--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22日 (六) 06:38 (UTC)[回复]
也是,我之前就碰到过某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工作报告条目,文字来源是中国政府网,但其网页记录的是政府工作报告全文,严格来说这属于公有领域。因此根据阁下意见,称呼调查比验证更准确。--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6月22日 (六) 14:53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是否計劃公示此案?Sanmosa 蚌埠 2024年6月29日 (六) 15:31 (UTC)[回复]
可以的。--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6月29日 (六) 15:33 (UTC)[回复]
現公示提案7日。Sanmosa 蚌埠 2024年6月29日 (六) 15:37 (UTC)[回复]
因應下方意見中止公示期。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5日 (五) 07:33 (UTC)[回复]
我提一个技术上的小问题:不应该直接替换{{Copyvio}}的功能(保留原有功能),也就是将段落侵权的新代码另外新建模板,如{{CopyvioSection/top}}和配套的{{CopyvioSection/bottom}}。——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2日 (二) 02:35 (UTC)[回复]
url参数应该单列一行,而不是作为行内部分。可能存在列出多个侵权来源信息,需要列项显示。用语方面,原有是“页面正在进行版权验证”,所以对应段落的版本应该也是类似“本段落正在进行版权验证”而不是“有编者已就此条目发起著作权调查。正在调查的文本目前已隐藏,”。——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2日 (二) 02:39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5日 (五) 07:32 (UTC)[回复]
技术上的问题我并不是太懂,希望能有其他精通技术的人前来讨论。--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7月5日 (五) 07:41 (UTC)[回复]
(不好意思,最近才稍稍有時間處理一下這邊的問題)@Cwek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3日 (六) 01:31 (UTC)[回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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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针对段落的侵权,现时做法是直接删掉 RDD,没有考虑过按段落重写的问题。或者在这个原有逻辑上,添加额外的段落标识 草稿重写来处理。原有的全文流程还是保持不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22日 (六) 00:43 (UTC)[回复]

我只是來發泄一下。話說《黃飛鴻傳》是我初在維基最早期建立電影條目,當時受友人所託對百部不可不看的香港電影進行遺補。但當時我不熟悉方針,還傻傻的擔心劇情簡介「原創」不好,所以按照來源──香港電影資料館出版的實體書籍《香港影片大全》系列逐字逐句打出來,哪知影片大全系列的很多內容早被電子化至康文署的網上資料庫,又被各網站複製,條目被指為侵犯那些網站的版權,需要整個重建。然而,整個條目中,只有劇情簡介是一字一句完全與來源一樣,其他內容包括人物簡介,均是自己消化後創作出來。後來,我發現一些電視劇的劇情介紹常被放入複製自作品官方的文字,處理方法有的是掛上一個章節可能侵權的模板(連內容也沒刪),有的是刪除該章節內容。換言之,出現一個疑問,為什麼我當初的條目沒被這樣處理?自此,我對侵權處理印象極差。順帶一提,後來我曾在討論指出,正如我當時想法,其實有些人無意侵犯什麼,也不是懶,只是覺得依從作品官方或具權威性的出版物之介紹,比自己原創更好。當然,如果照搬的文字不是來自官方,是其他有版權的作品,像我當初那樣抄《香港影片大全》,侵權問題確需注意,但是如果照搬的是作品官方公開宣傳用的文字介紹,你願意免費替官方把他們的介紹宣揚開去,他們可能還會多謝你,試問天下間除了維基人,誰會擔心作品官方會控告這樣的所謂侵權。官方介紹的問題反而是宣傳性過高,有時不中立,甚至有時與真實劇情相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4:13 (UTC)[回复]
“他们可能还会多谢你”是说不好的,维基百科的协议允许商业化和修改衍生,需要为版权状态做更多努力,避免后患。剧情介绍的编写着实麻烦。--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7:02 (UTC)[回复]

重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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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上次公示時有意見提到應“将段落侵权的新代码另外新建模板”,但由於沒有人提出任何有關方案,我認為現階段以原案重新推進比較適合,因此依據WP:7DAYS的規定(其實已經隔了8日)重新公示原案7日。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1日 (日) 09:32 (UTC)[回复]

所以技術上是打算怎樣處理?--SCP-0000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10:58 (UTC)[回复]
@SCP-2000Shwangtianyuan在上方有提議一個Uw-copyright模板的更新版本,我計劃直接以之替換既有版本(也就是條目侵權與段落侵權都是用同一個模板),此外提報侵權流程也會按Shwangtianyuan上方的提議修改。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3日 (二) 11:20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由於前者亦屬頁面評級,可以併入後者為部分有效之章節,毋須置獨立頁面。此提議不涉及指引實際內容變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23日 (日) 01:57 (UTC)[回复]

不反對合併。不過能否詢問下您會怎麽設計合併之後页面评级的章文結構,如果可以的話能否參考下Temp君的意見。--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6月23日 (日) 08:37 (UTC)[回复]
我應該會在最後面開一章「通用評級」,併入相關內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1日 (日) 08:42 (UTC)[回复]
@Temp3600不知有何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日 (二) 04:20 (UTC)[回复]
合併比較好。不過也要注意通用評級指引指引本身還有其他需要修改的地方,所以上一次討論時就沒有提出合併的單獨請求。--Temp3600留言2024年7月2日 (二) 14:47 (UTC)[回复]
好,之後準備公示(抱歉最近比較沒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2日 (五) 16:35 (UTC)[回复]
應該可以合併--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7月2日 (二) 14:52 (UTC)[回复]
公示七日,至2024年7月28日 (日) 08:42 (UTC)結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1日 (日) 08:42 (UTC)[回复]
(+)支持,我建议把整个Wikipedia:条目重要度评级标准也并进去。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7月21日 (日) 13:52 (UTC)[回复]
(*)提醒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君在编写Draft:页面评级草案,如对内容有其他需求且不着急,可考虑等草案的完全版本再来商议。否则现阶段版本的合并也是问题。--PexEric💬|📝 2024年7月22日 (一) 14:13 (UTC)[回复]
先合併,等他寫好了直接整頁更新(我預期舊版本也沒有保留必要),未見扞格之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2日 (一) 14:46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議清楚定義何謂「正當合理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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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WP:共識的公示條文:


另外,為確保討論的連貫性,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已獲解決的意見若被任何使用者重複提出,可提示該使用者相關意見已獲解決,除此以外無須另作回應。


假設提問者在提案討論提出一個具建設性的問題給提案人,而提案人為了希望該提案盡快獲得通過,以解決當前指引的漏洞,故提案人選擇坐在電腦前,當提問者提出意見後,提案人秒回提問者的意見。3天後,提問者並無進一步回應。

根據上述條文,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且不需再回覆。

可是,在7天後(即回答問題後10日),也是公示期結束前一天,提問者認為提案者的回應不正當合理,於是強行終止公示。


個人認為這是一個拉布的行為,嚴重影響共識形成。


1.首先,何謂「正當合理的回應」?誰有權在3日限時以外可以judge這個回應?

2.其次,理論上,共識應解決所有合理的問題,唯提問者在提案者回答後3日不回應相關答案,算不算已解決相關問題。

3.如果這裡有4名編輯者參與討論,當提案者回答提問者(這裏已有2人)問題後,其餘2位編輯者也發表與提案者類近回答及補充。4日後,提問者可不可以認為提案者的回應不正當合理而當提案者的回應不算數?


以上!(希望在條文中清楚定義何謂「正當合理的回應」,可以是其他編輯者投票或第三方管理員進行判定,以避免因此而造成拉布的理由。)--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1:20 (UTC)[回复]

不要墨守成规,以讨论而非流程时限去判定。
是否已解决,提问者最有发言权,视为已解决是一种假定(类似自动评价),当事人始终有权在公示前后再度表态,不能以流程堵嘴说来晚了、已视为已解决,且“共识可以改变”。
问答是否正当,参与讨论者均可表态与附议,不清晰可以直接问。
恶意拉锯请考虑游戏维基规则的警告、举报,可附注之前回应或者更广泛的意见。但执意推进不成熟的提案同理。--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4:24 (UTC)[回复]
「提問者最有發言權」,難道我可以在問題被回答後十個月後提出該回答是否合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2:01 (UTC)[回复]
视作新问题?是否打破之前共识,倾向按常识个案讨论处理。视作已解决不代表失去未来资格,可能要看是否应当解决。--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6:14 (UTC)[回复]
顯然是祇能個案判斷。雖然本人一向認為近來若干討論有擴大解釋的不良傾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26日 (三) 04:16 (UTC)[回复]
離題的當然就不可能是正當合理意見。若有違基本邏輯,能被指出邏輯漏洞甚至是邏輯謬誤的意見,客觀及字面意思上不符合「正當合理」,因存在邏輯謬誤的論點本來就是客觀認定的「invalid arguments」(某大學資源人文作家GPT輔助解釋另一大學資源)。若並無明顯違反邏輯或存在邏輯謬誤,則以是否與其他方針指引牴觸為考量因素,確實與其他方針指引相違背的不可能視作有效意見考量。另外,共識方針也指明過往已獲回應,而並未提出新觀點,僅僅重複過往觀點的留言不需重複回應。其餘絕大多數情況都是正當合理的意見。--西 2024年6月26日 (三) 08:01 (UTC)[回复]
「共識方針也指明過往已獲回應,而並未提出新觀點,僅僅重複過往觀點的留言不需重複回應。」:
甲人:我認為論點A是十分重要 —> 1日後—> 乙人:基於論點A,這是見解B ;丙、丁、戍人:見解B所言正解—> 3日後 —> 開始公示 —>6日後—> 甲人:我認為你沒有回答問題,見解B的論點完全不合理,所以我還是認為論點A是十分重要,於是強行終止公示。
——
換算是閣下的共識議案,我套用這個邏輯找閣下提案的不足,閣下肯定會覺得非常不滿。--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1:49 (UTC)[回复]
因為這個邏輯,本人的提案已被拉鋸足足2個月(討論及完善條文僅使用1個月),而對手是管理員,根本無從入手解決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1:57 (UTC)[回复]
單單說「沒有回答問題」而沒有論證則同樣為無效,除非能夠論證如何沒有回應問題,否則都不能說對方的回應不合理。--西 2024年6月27日 (四) 06:54 (UTC)[回复]
條文沒有這樣寫…
而且隔這麽久先質疑回應的正當性會不會有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1:20 (UTC)[回复]
如果重複為了拖延提案而選在公示將近結束前才發表反對意見,就是遊戲共識形成過程的行為。況且,缺乏論證的觀點本來就不屬於可供參考的意見,缺乏論證或論證明顯有誤的「沒有回答問題」也同樣不會是有效的程序質疑。--西 2024年6月28日 (五) 02:42 (UTC)[回复]
比較想不用頗主觀性的遊戲維基規則,如管理員參與了戰爭,一切最終決定權還是管理員。
—-
打算這樣改
另外,為確保討論的連貫性,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如編輯者欲質疑相關回應是否正當合理,必須於問題被回應後3天內提出,並詳細說明該回應有什麼不足),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已獲解決的意見若被任何使用者重複提出,可提示該使用者相關意見已獲解決,除此以外無須另作回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03:34 (UTC)[回复]
不認為有必要限制必須在三天內提出,但確實有必要規定述明有何不足。--西 2024年6月28日 (五) 09:41 (UTC)[回复]
但應同時避免無限期等待或最後一刻先發表重復的意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14 (UTC)[回复]
這是當然,但這樣寫就會變得相當模糊,還不如直接將其視作玩弄社群建立共識的程序處理更好。--西 2024年7月3日 (三) 01:48 (UTC)[回复]

另外,為確保討論的連貫性,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如編輯者欲質疑相關回應是否正當合理,必須於問題被回應後儘快提出,並就每一不足論點詳細說明該論點的不足之處及提出可接受的建議。),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已獲解決的意見若被任何使用者重複提出,可提示該使用者相關意見已獲解決,除此以外無須另作回應。

我相信管理員在調查破壞者是否玩弄社群時會參考破壞者的貢獻記錄,看看是否達到「儘快」要求。--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3日 (三) 15:14 (UTC)[回复]
@Ericliu1912@Factrecordor@LuciferianThomas@YFdyh000:三日後無反對意見的話就開始公示這個版本。--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2日 (五) 11:05 (UTC)[回复]
您不能只要求「質疑者」詳細說明該論點的不足,還要提出可接受的建議這樣子。「提案者」和「質疑者」兩者的責任並不相稱。而且「可接受的建議」也太主觀,也不合適。質疑者沒有必要教提案人如何寫好方針好嗎。--Ghren🐦🕛 2024年7月12日 (五) 16:52 (UTC)[回复]
遊戲維基社群也屬於主觀規條。
正如路西法人道「 缺乏論證的觀點本來就不屬於可供參考的意見」,不能單單一句「我不同意這個回覆」而影響整個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3日 (六) 01:18 (UTC)[回复]
請問Ghren在說天秤兩邊重量不成比例,導致共筆版本傾斜於提案方的問題嗎?即使想釐清正當合理的狀況,但要其他人質疑來決定正當合理與否,此舉潛在默認了沒有受到質疑的回應。 -- 月都 2024年7月14日 (日) 16:10 (UTC)[回复]
  • 上方兩名用戶都將「質疑者」定性為「反對提案的人」,但這個條文寫的是「編輯者」,同樣可以套用於「正方質疑反方提出的回應」,正方的質疑同樣需要詳細論證論點的不足。
  • 「可接受的建議」確實過於主觀。
  • 上方用戶指出質疑者沒有必要教提案人如何寫好方針好嗎,同樣可以還一句「提案人沒必要教反方如何提出真正有力的論述」。現在很多時候是反方恃着自己是反方,然後不論自己意見是否合理,就硬打說提案有反對意見不應通過;演變成「反方說自己的反對意見有效就行,不論正方怎樣有力的反駁、反方自己的意見如何無力,反方的反對意見依然自稱有效」,和「反方不同意自己意見被認定非正當合理或已被回應,但同時卻在認定正方的回應並非正當合理,令自己的意見維持有效」。現在的釐清顯然是將天秤從偏向反對方拉回中間而已。
--西 2024年7月17日 (三) 04:47 (UTC)[回复]
「可接受的建議」—>「改善建議」
這個可以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7日 (三) 10:20 (UTC)[回复]
不太行。指出對方說法有問題後並無原因要協助修正對方的說法。指出對方錯誤後推翻其提案/意見難以構成「改善建議」,但確實仍能合理推翻對方意見。--西 2024年7月18日 (四) 08:32 (UTC)[回复]
「,並就每一不足論點詳細說明該論點的不足之處及提出可接受的建議。」—>「,並就每一不足論點詳細說明該論點的不足之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10:34 (UTC)[回复]
Version 2:

另外,為確保討論的連貫性,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如編輯者欲質疑相關回應是否正當合理,必須於問題被回應後儘快提出,並就每一不足論點詳細說明該論點的不足之處。),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已獲解決的意見若被任何使用者重複提出,可提示該使用者相關意見已獲解決,除此以外無須另作回應。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0日 (六) 06:41 (UTC)[回复]
不行,不一定要詳細才能指出對方不足,有時簡短的兩三句話就已經足夠說明不足之處。相對的,詳細也不一定可以說明不足之處,如果論點本身有錯,再詳細也沒有用。--素菓霖 2024年7月23日 (二) 05:42 (UTC)[回复]
同。說一百句但言之無物也沒用,指出對方說法邏輯謬誤三五句也可以足以駁回對方論點。--西 2024年7月23日 (二) 09:15 (UTC)[回复]
「詳細」:沒有列明字數,但不相信一句就能反駁,你們的對我的反駁也至少兩句啦。--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5:06 (UTC)[回复]
這是模糊與否的問題(--西 2024年7月24日 (三) 02:36 (UTC)[回复]
但如果是玩規程問題或模糊表達,當然與「詳細說明」有很大落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5日 (四) 13:52 (UTC)[回复]
我們在編輯某些條目,察覺一些方針需要制訂或修改,卻不一定常涉足所有受該方針影響的範疇,先反思影響範圍,再看看哪些用戶經常活躍於箇中話題,邀請討論,所有潛在疑問可能在兩三星期內就能被大家想出來了,可以集中解決。若不這樣做,往往有個人偶爾路過,又放下一個疑問,自然無休無止。就算你曾經順利通過提案,也只是你的一時幸運,而你的幸運不一定是維基之福。--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01 (UTC)[回复]
「偶爾路過,又放下一個疑問」,這個絕對支持,唯該路人是不是應該負起責任,主動跟進自己問過的疑問,如有需要,應儘他能力以最快時間進行追問,避免社群其他成員無限的等待,這對提案者絕對是一個折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13 (UTC)[回复]

原文重定向的可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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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刚刚细读才发现WP:RFAL有这么一句“创建者应在重定向页面加入证明外文名称的可靠来源,除非外文名符合以下豁免条件之一:”。请问能在重定向里放来源的吗?如果不能要怎么执行这一句?还是当初制定方针时写错了?@自由雨日--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3:58 (UTC)[回复]

起因可见: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7/09#批量提刪--——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9日 (二) 14:00 (UTC)[回复]
技术上可能,编辑摘要或HTML注释,重定向语法后面印象中也可行。不曾注意到该方针的存在,我怀疑这是否“反映社群共识”。Special:Diff/55642771,提案可能未获充分讨论。--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4:41 (UTC)[回复]
但實務上較困難吧?我也不覺得有人會特別注意重新導向有無來源,最好是能直接附在重新導向目標頁面中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0日 (三) 12:20 (UTC)[回复]
@微肿头龙自由雨日YFdyh000Ericliu1912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我建議把“创建者应在重定向页面加入证明外文名称的可靠来源”改為“创建者应在條目本身或重定向页面的討論頁加入证明外文名称的可靠来源”。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3日 (六) 01:37 (UTC)[回复]
(+)傾向支持,甚至“在讨论页”就是我一开始(错误)理解的(见WP: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07/09#批量提删。不过如果只是在编辑摘要中加入也未尝不可,至少只要某编者在建立时提供了来源,就不能说他是“未遵守方针滥建外文重定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13日 (六) 01:47 (UTC)[回复]
放在編輯摘要並非不可,但遇上失效連結的時候不好處理,放在討論頁至少還能存檔來源。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3日 (六) 01:49 (UTC)[回复]
(+)支持,不过我不觉得会有多少人加来源。--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13日 (六) 04:37 (UTC)[回复]
建議改為「條目本身或重新導向頁面的討論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3日 (六) 18:12 (UTC)[回复]
不反對,已調整。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4日 (日) 22:34 (UTC)[回复]
公示修訂提議7日。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1日 (日) 07:39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有關公布管理人員任免案投票人數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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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管理人員任免案,均採行安全投票,且不提供投票者名單,僅投票管理員(監督員、監管員)可以查閱。鑑於安全投票制度之初衷,暨當事人安全及隱私等疑慮,不公開具體投票者尚能理解。然而,或許應考慮定期公布投票人數(情況允許者,並應先行公布有資格投票者人數),俾便社群追蹤任免案之整體動態。另不確定相關方針與指引本來是否有明文規定應提供投票者名單?一併請社群討論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3日 (六) 12:30 (UTC)[回复]

支持公布具投票資格人數,個人建議可在開放用戶投票前15日公布具投票資格的用戶人數;至於用戶名單是否一併公布、是否有任何安全或隱私等疑慮,可視具體情況調整,或是有任何疑慮也可直接提出。--Kriz Ju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21:08 (UTC)[回复]
開放用戶投票前先行公布有資格投票者人數與名單應可行(說實話現在不都有MMS發送名單了嗎)。但「定期公布投票人數俾便社群追蹤任免案之整體動態」個人尚看不出必要性,望進一步闡明?-Peacearth留言2024年7月19日 (五) 03:24 (UTC)[回复]
技术上投票前,投票权人名单必定会在phab公布,增设方针明文要求我不反对。反而我认为应该关闭隐藏已投票人名单的功能,方便社群查核,毕竟投票选项已经保密,保密已投票人名单有意义吗,别人只能知道谁投了票,又不知道投了什么。--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7月19日 (五) 11:41 (UTC)[回复]
保密已投票人名單有意義,不排除有人威脅特定用戶必須或不能投票的情況,前者會使投票滿足最低票數要求,後者會使投票無法滿足最低票數要求。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9日 (五) 12:03 (UTC)[回复]
看来还是有点意义,不过我仍然认为应该公开已投票名单,或者在投票完成之后公开已投票者名单。--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7月22日 (一) 09:19 (UTC)[回复]
考慮到近期的事情,我不認為短期內我們可以這樣做。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3日 (二) 04:47 (UTC)[回复]

現行條文

此外,维基百科编者不能为了解决非中立争议而使用标新立异的条目名称。

提議條文

此外,维基百科编者不能为了解决“不中立”争议而使用标新立异的条目名称。

避免阅读断句为“非‘中立争议’”——既中立性以外的争议禁止原创名称,中立性争议则隐含允许。--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YFdyh000討論貢獻)於2024年7月16日 (二) 10:01 (UTC)加入。[回复]

英文維基百科早於2010年10月淘汰有關條文。與其小修小補,中維應全面重新檢討是否應跟隨英文維基百科更新《中立的觀點》方針條文。--西 2024年7月17日 (三) 04:14 (UTC)[回复]
如果考虑修葺中立的方针和命名常规的问题的话,参考这些: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7#关于WP:命名常规与WP:POV的冲突User:Cwek/工作室/关于条目常规的一些备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17日 (三) 05:37 (UTC)[回复]
支持此修訂。另外,由於本站原創命名問題特別嚴重,且漢語命名格式本較英語多樣,更易孳生爭議,故現階段不建議取消條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7日 (三) 08:21 (UTC)[回复]
首先何謂「標新立異」已經極度模糊,更易產生爭議。--西 2024年7月18日 (四) 08:22 (UTC)[回复]
很明顯指脫離命名常規等一般命名規則的標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8日 (四) 15:34 (UTC)[回复]
這裏我倒是認同LuciferianThomas的説法(這也是我下面說“短期內”的原因),畢竟隨著社會觀念的轉變,一些以前被認為是「標新立異」的東西在現在已經不被認為是「標新立異」,那可想而知一些現在被認為是「標新立異」的東西在未來也有可能會不被認為是「標新立異」,或許社羣對命名常規等一般命名規則的理解在未來也會有一定程度上的轉變。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8日 (四) 15:39 (UTC)[回复]
此處僅為概括規範,主要是得為社群發起相關討論提供法源,其實踐自然是由社群個案探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2日 (一) 14:45 (UTC)[回复]
我的理解是原创或者仅少数来源使用的罕用命名。“在未来”常见就留到未来再改,不然有维基百科影响传媒的问题。--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16:24 (UTC)[回复]
如果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类似的具有争议事务中,为了达到所谓某些人的主观中立,而排除一些该事物已有(并且有可靠来源彰显的)的直接专有名称(排除一些来自其他语源的来源并翻译后的中文名称),而在本项目另行创造的名称,作为条目命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19日 (五) 01:30 (UTC)[回复]
所謂「為達致中立而自行創造名稱」反而是英文維基百科容許的標題取法,非「奇」非「異」,更是當前中維條文對應的英維條文在2010年被汰除後容許的行為,而「常用但不中立」的標題則只是「可以」(may)而不是「必須使用」。光從這一點已經展現「標奇立異」的說法存在極大模糊和操作空間,應從方針中移除此等模糊不清的描述。--西 2024年7月22日 (一) 09:33 (UTC)[回复]
但en中立方针对于命名的方面,列出允许的模式就是:常用但不中立的名字,或者描述性名字(en举例为“Restoration of the Everglades(大溪地的恢复)”、“Political impact of the Boston Massacre(茶壶山丑闻案的政治影响)”)。后者可能针对一些非实体事物时的一种概括性“虚”体的命名方法。现时一些针对主观性“中立”的命名争议上,会可能根据编者的主观思想,另外草拟一些非描述性或者尝试对实体事件一个定向定性,而且并不是具有实际来源的名称,我认为如果要完善或者避免这种类型的情况,可以考虑将en中立与命名常规这部分相互照应的部分引入,来解决这类的命名争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22日 (一) 09:54 (UTC)[回复]
所以說「標奇立異」的表述過於模糊,限制就該明確而非模糊不清。--西 2024年7月23日 (二) 04:24 (UTC)[回复]
可能这个说法最核心的观点就是:排除已经存在专用用名的情况,在没有来源直接支撑下,为了“中立”而原创命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23日 (二) 05:37 (UTC)[回复]
(+)支持。--BigBullfrog𓆏2024年7月17日 (三) 13:43 (UTC)[回复]
不反對這個修訂,至少在短期內是有作用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7日 (三) 14:04 (UTC)[回复]
會不會把「非中立」三字刪去更簡單?所有命名爭議都應該先尋求共識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19日 (五) 01:17 (UTC)[回复]
確實,什麼是中立的爭議啦 囧rz……--SunAfterRain 2024年7月21日 (日) 10:33 (UTC)[回复]
此处无关寻求共识,是说共识不该走向原创或非常用名称。有些条目是会使用非常用名称的。例子暂时想不起。--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6:05 (UTC)[回复]
@YFdyh000(抱歉習慣不訂閱討論,過了一星期才看到)所以索性說「維基百科編者不能為了解決爭議而使用標新立異的條目名稱」就好啦--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30日 (二) 03:17 (UTC)[回复]

前情提要:Wikipedia:特色列表评选/提名区#美国总统列表

我跟U:Y. Sean阁下认为表格中使用“色块”(考虑到有争议,暂且先这样称呼)来表示所属政党不合适,另有U:深鸣阁下和U:Sanmosa阁下提出了不同意见,特发至客栈以寻求共识。

关于本次讨论我觉得需要强调一点,就是我们不应该把讨论的重点集中在对于条文的理解上,而是应该着重于哪种做法能够对读者(这里主要是视障或色觉障碍读者)更有利,若现行条文不足以满足读者利益,也许我们应该考虑完善该指引。我们不能把这个讨论方向搞错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7月18日 (四) 13:42 (UTC)[回复]

重新说一下我的看法吧。我认为添加合适的背景颜色是没有问题的。
  • 首先,滥加饱和度过高的背景颜色是不合适的,例如此例,颜色达不到WCAG 2 AA标准([9])。
  • 其次,合适的背景颜色能够为色觉正常的读者更快地传达信息。以“岩手縣行政區劃”条目为例,此处的颜色是符合WCAG 2 AAA标准的([10])。原条文中请避免单独地使用背景颜色来表达某一含义,而应适当地同时以文字方式表述,就是针对视障或色觉障碍读者的。而我认为“以文字方式表述”有些狭隘,只要以非颜色形式传达同等的信息即可。像是岩手縣行政區劃中的符号,我认为也是可行的。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使用灰度颜色滤镜模拟色觉障碍的情况,该特色列表中添加的背景色对于色觉障碍者而言,丝毫没有干扰。
  • 最后回到“美国总统列表”这个条目,当前列表中存在的问题是:副总统的党籍以及时间线模板仅以颜色表示,对于视障或色觉障碍读者来说无法得到对应信息。除去该问题,这里的色块对于视觉正常者而言,更有利于快速找到党籍信息;对于色觉障碍读者而言,打开灰度颜色滤镜后,对阅读也没有影响。
--深鸣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14:08 (UTC)[回复]
現代美國政黨的顏色相當廣為人知,以色塊表示現代政黨問題不大。然而撇開民主、共和兩黨,其他政黨顏色對多數讀者來說一點幫助也沒有。舉個例子好了,其他列表(如印度總理列表)的政黨顏色,對不熟悉印度政治的讀者(即絕大多數的中文讀者)來說只會擾亂視覺而已,對讀者來說並沒有什麼便利性,既然列表裡面已經提到政黨的話,大可不必填上許多花花綠綠甚至刺眼的色塊。
我還是澄清一下,我不反對以色塊表示黨籍,但依我對方針的理解,這是不合適的。
這次的問題癥結應該是MOS:NOCOLOR只有在背景顏色可幫助闡釋條目內容,且沒有其他更佳的表達方式時,才可對表格或其他的內文元素加入背景顏色背景顏色定義為何。我堅持背景顏色定義即是表格內除圖片及文字的顏色,畢竟方針說表格(而非文字)可以被加入背景顏色。而另外兩位則堅持顏色前一定要有其他元素才叫背景顏色。既然這段方針解讀有歧義,或許是時間修改一下了。--Y. Sean 2024年7月18日 (四) 14:56 (UTC)[回复]
如果不纠结于“背景颜色”的定义,阁下的意思是否是说,表格中可以添加背景颜色以及色块,但是需对多数读者有益。--深鸣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15:28 (UTC)[回复]
我維持我的主張:討論共識不能推翻一個詞彙的實際詞義,所以社羣無法也無權通過“討論共識”來推翻一個詞彙的實際詞義,因為這屬於對規則條文的超譯,而且這樣做犯了訴諸群眾訴諸不相關領域的權威的謬誤。我認為現行條文只表達了“表格與其他的內文元素都是技術上可被加入背景顏色的對象”這點,而並沒有任何定義一切通過背景顏色的mechanism形成的顏色資料格均應用了「背景顏色」的意思。此外,我並不認為視障或色覺障礙讀者會因為通過背景顏色的mechanism形成的顏色資料格(或此處红渡厨所稱的“色块”)的存在而使致其任何利益得不到必要的滿足。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8日 (四) 15:05 (UTC)[回复]
這裏我也引述一下我在FLC打的比方:红渡厨與Y. Sean的主張的謬誤相當於聲稱由於所有女嬰都是她們的母親十月懷胎生下的,而所有男嬰同樣都是他們的母親十月懷胎生下的,故而所有男嬰都是女嬰,而红渡厨現在在客棧這裏開討論串的行為則相當於試圖尋求“討論共識”以滿足其強行把一個男嬰說成女嬰的個人主觀意願。我只想問一個問題:這真的能把一個男嬰在實際意義上變成女嬰嗎?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8日 (四) 15:09 (UTC)[回复]
我前述的加粗文字正是回应了阁下的该观点,本次讨论的重点并非是争执谁对条文的理解是正确的,而是应该着重讨论哪种做法更有利于读者。--———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7月18日 (四) 15:21 (UTC)[回复]
不,我的意思正是無論“討論哪種做法更有利於讀者”這個理念如何地崇高,這仍然不構成逾越“討論共識不能推翻一個詞彙的實際詞義”的限制的理由。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8日 (四) 15:29 (UTC)[回复]
我没理解阁下的意思,因为“讨论哪种做法更有利于读者”这件事情,已经无关于“词汇的实际意义”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7月18日 (四) 15:40 (UTC)[回复]
這樣説吧:假設A與B都是X國人且都位於X國,X國司法獨立且有死刑。A認為B做了一些他認為十惡不赦且必須要處以死刑的事情,於是他謀殺了B,A在之後就因為謀殺罪而被處死了,因為雖然X國有死刑,但在X國只有司法機關才能決定是否對B處以死刑,而這權限並不是A所擁有的。因此,無論A謀殺B背後的理念如何崇高,A不能逾越法律給予他的權限。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8日 (四) 15:51 (UTC)[回复]
當然,你或許也會説施劍翹也是一模一樣的情況,但她一開始的時候只被判7年監禁,後來更是被特赦了,然而那時候ROC的政治環境非常複雜,她的有期徒刑判決與特赦的政治色彩都是非常濃厚的,因此我認為不能作準。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8日 (四) 15:57 (UTC)[回复]
还是不懂。--———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7月19日 (五) 02:54 (UTC)[回复]
如果情況真的是這樣的話,那我認為你其實也並不知道自己正在做甚麼。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9日 (五) 04:45 (UTC)[回复]
为什么我觉得讨论已经完全离题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19日 (五) 04:51 (UTC)[回复]
我想,Sanmosa阁下仍然是拘泥于已有指引。未能跳脱出已有框架。您不愿清晰明确表达自身观点,那我也只能这样猜测。--———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7月19日 (五) 05:37 (UTC)[回复]
我愿再次表明我的观点,本次讨论的重点并不在于方针指引怎么写的,然后我们要如何执行方针指引这件事,而是在于我们应该讨论一下哪种做法是符合读者利益的,如果现行方针无法满足读者利益,那么我们可以依据讨论后的结果修改方针指引。--———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7月19日 (五) 05:46 (UTC)[回复]
這不是「拘泥」,而是遵守應有的約束。既然條文並沒有任何定義一切通過背景顏色的mechanism形成的顏色資料格均應用了「背景顏色」的意思,那「背景顏色」一詞就不能如此擴張解釋,因此就算真的有一個所謂的「討論共識」做了擴張解釋這種如此荒謬的事情,這種「討論共識」是必然無效的,因為「背景顏色」這個詞語的實際含義本來就不是由社羣決定的。我最擔憂的事情正是任何人在以後會藉著「滿足社羣利益」或類似的由頭來恣意曲解方針指引,這種後果並不是社羣能夠承受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9日 (五) 10:14 (UTC)[回复]
至於修改方針指引的事情,我認為很顯而易見地這裏不太可能會形成這樣的一個共識。這裏容我重複一次我在上方說過的話:我並不認為視障或色覺障礙讀者會因為通過背景顏色的mechanism形成的顏色資料格(或此處紅渡廚所稱的「色塊」)的存在而使致其任何利益得不到必要的滿足。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9日 (五) 10:17 (UTC)[回复]
维基百科:特色列表评选#云南省县级行政区列表此評選來看,相關格式手冊(MOS:NOCOLOR)有應用過當之虞,導致即使顏色較淡、已搭配圖例之類,仍然有違反規定之可能,或須考慮調整行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3日 (二) 22:59 (UTC)[回复]
不要擋到正文顯示,一般都沒問題。目前多數純色塊使用都會搭配文字解說,已經十分足夠。社群特別需要注意的,其實不是背景顏色使用,而是顏色本身是否過於花哨刺眼,甚至違反某些網頁使用規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8日 (四) 15:57 (UTC)[回复]
  1. 我理解的背景颜色应当只是纯粹的指html和css中所指的背景色,即background-color、bgcolor这种,参考[11]
  2. 具体到该列表条目中的色块,我一直不确定这种形式的色块在深色模式下如何处理为妥?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7月19日 (五) 07:35 (UTC)[回复]

可否訂明繞過存廢討論,自行清空分類,屬於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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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時或看別人討論時,偶有發現有人繞過存廢討論,自行清空分類,讓分類在其他人難以察覺的情況下被自動刪除。相比條目被刪除,可恢復及查看編輯歷史知道以前的版本是什麼面貌,分類中本來曾有什麼條目,更難追尋,我認為自行清空分類這行為非常惡劣,希望能在方針訂明是不當行為,必須先提交存廢討論。--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15:22 (UTC)[回复]

(+)支持--———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7月18日 (四) 15:28 (UTC)[回复]
毋須明定,此類行為通常屬於遊戲維基規則。另外,我推薦大家使用追蹤分類變更的小工具,很方便抓出分類趨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8日 (四) 15:31 (UTC)[回复]
@Ericliu1912那麼可否在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加入這種行為作為具體例子?--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15:51 (UTC)[回复]
我相信你們三位會想參與這個討論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8日 (四) 15:32 (UTC)[回复]
@Factrecordor红渡厨Ericliu1912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8日 (四) 15:32 (UTC)[回复]
我对管理员怎么删O4的规程并不了解,因此我想就不班门弄斧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7月18日 (四) 15:49 (UTC)[回复]
btw我自己一般會點進去,用小工具及編輯歷史、日誌等(有時候是因為移動導致清空)確定分類變更是否合理,然後再決定是要保留(加條目進來)、重新導向還是刪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8日 (四) 15:54 (UTC)[回复]
原则上支持,但具体细则需商榷。例如,未经讨论且无共识,更名分类而修改大量(>5个)条目的行为,使原分类事实上废弃、提升改回难度,我也认为不妥。--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16:19 (UTC)[回复]
O4好像是机器人自动清理的。或者需要指定完整的流程来避免这种情况:暂停或者废止O4,将清空分类引用和删除行为转到存废讨论;需要一些机制检查分类清空前的编辑(好像只能通过RC机制(最近编辑、页面监视)检查分类的成员增减操作历史)。主要问题是,只有RC机制才能记录分类的成员增减操作历史,分类页面本身没记录,只有分类成员的页面编辑历史有记录但会很分散,可以利用RC机制的时限性(好像设置了90天清空RC表旧记录)逃避检查。或者利用机器人,在O4删除分类后,立即对RC机制下的最近更新表查询,检查最近一段时间内是否存在该分类的成员大量减出,然后预警提醒检查是否故意清空成员来诱使分类删除的情况(可能是提报页面存废或者存废复核,来讨论)。——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19日 (五) 01:45 (UTC)[回复]
我有詢問Jimmy Xu此問題,他的回覆見討論頁。若社群達成共識,可以請他修改機器人設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0日 (六) 17:30 (UTC)[回复]
O4不是机器人删除的话,可以写一个API工具查删除前最近更新中有没大量成员减出记录。——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19日 (五) 02:01 (UTC)[回复]
其實白磷的小工具也還是能用的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0日 (六) 17:30 (UTC)[回复]
请大家协助检视一下分类Category:定海人的清空和删除(O4)操作,是否需要回退相关操作。--Kethyga留言2024年7月20日 (六) 12:16 (UTC)[回复]
Yumeto分幾批清空了該分類。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0日 (六) 13:30 (UTC)[回复]
已经有人(包括我)多次提醒Yumeto不要这么干了,仍然我行我素的话我只能建议提报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7月20日 (六) 13:38 (UTC)[回复]
@红渡厨我這樣說有點幸災樂禍、煽風點火,不過與其「等」,不如直接幹下去。查過那個用戶名,「來頭不小」,搞不好對方「我行我素」是這個原因。--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20日 (六) 15:34 (UTC)[回复]
閱讀本站的定海定海区镇海区 (宁波市)即知原分類設計有何問題,遂將其下頁面逐一閱讀後改為更適切的既有分類。管理員AT都是這樣處理的(株札撈金魚流觞曲水投壺雙陸樗蒲)。 紺野夢人 2024年7月20日 (六) 15:51 (UTC)[回复]
能消歧義就消歧義、能重新導向就重新導向,成本向來不高,確實需要立即刪除者為少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0日 (六) 17:30 (UTC)[回复]
這個議題需要考慮建立的分類本身是否合理,而不是單純追究整理分類的用戶。例如母分類本來收錄頁面就不多,卻有多個子分類、缺乏跨語言版本且無細分必要的孤立分類或重複分類等等。--AT 2024年7月21日 (日) 07:24 (UTC)[回复]
我認為任何涉及完全清空及導致分類被刪除的行動,都應有機制通知其他人正有此行動,不宜由一個帳號(尤其不是管理員)自己判斷是否合理。這樣反而就不會有事後追究。對於YFdyh000君指出的大量修改,我則不置可否。--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12:56 (UTC)[回复]
阻止被隨便O4速刪顯然更合理。--SunAfterRain 2024年7月21日 (日) 10:31 (UTC)[回复]
若能做到這兩點,我就沒什麼意見:
  • 有工具協助找回本來加到分類中的條目。
  • 取消自動速刪,讓其他人能察知。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12:38 (UTC)[回复]
@Factrecordor1現有技術是可以找出誰最近被移出分類,但要自動移回去我覺得不可行;2廢除自動提刪就更沒人會察覺到這個問題了,不符合的人手復原就好。--SunAfterRain 2024年7月21日 (日) 16:15 (UTC)[回复]
你不如說,「收回所有移動分類的權利(包括機械人)」,又或者「清空分類需要有強共識」。--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13:25 (UTC)[回复]
@Yumeto现在依然在试图清空存废讨论中被保留的名人故居相关分类。--Kcx36留言2024年7月26日 (五) 05:38 (UTC)[回复]
有哪個被清空了?--紺野夢人 2024年7月26日 (五) 05:39 (UTC)[回复]
近几日您明显有意地将几十个条目移除名人故居分类,所以我认为您在试图清空分类。--Kcx36留言2024年7月26日 (五) 05:57 (UTC)[回复]
主要是增加建築物類型、時代、地域、作為文物保護單位之地域及批次分類等。並無任何分類被清空。--紺野夢人 2024年7月26日 (五) 05:58 (UTC)[回复]

提议修改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音乐)

[编辑]

現行條文

使用中文

  • 命名音樂條目時,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對於擁有官方譯名的外文音樂作品,可優先考慮使用該中文名稱;如果作品擁有不同官方譯名的作品,則以常用名稱為主。鑑於華語各地區音樂作品譯名往往不同,條目命名地域歸屬由編寫者「先到先得」,並通過地區詞轉換解決譯名差異問題。
作品在不同地區擁有不同中文名稱,依據「先到先得」處理。例:型 (歌曲)榮耀強襲
作品在單一地區擁有不同中文名稱,按照「最早的中文名稱」處理。例:駭到爆炸金黃耀眼
作品在單一地區擁有不同中文名稱,但不同地區擁有相同中文名稱時,則以「常用名稱」為主。例:不會是我
  • 關於作品的官方翻譯,可參考各地唱片公司和媒體平台。
中國大陸可以參考星外星與新索唱片
台灣可以參考索尼、環球、華納唱片
  • 沒有官方中文名稱的音樂作品,優先使用常用中文名稱命名。當音樂作品的原文名稱比中文翻譯名稱更為常用,或其不存在中文翻譯名稱,依據「外文規範」處理。
例:電子遊樂場 (歌曲)四季 (單曲)向夜晚奔去
  • 原生中文音樂作品因各地代理而產生的名稱不同「不視為譯名差異」,條目應以唱片公司最初定名為準,名稱不設轉換。台灣、港澳地區命名使用繁體中文,中國大陸、新馬地區使用簡體中文。除技術限制外,條目命名應與轉換後名稱之一相符。
例:光点 (单曲)舞孃 (專輯)
  • 除非作品擁有正式中文暱稱,否則不作條目名稱命名。
正确:當一個小兵(當一個小兵加入了戰爭,他就會像個國王般去思考,他所知道的就是在戰爭時奮力出擊,這樣他一旦加入了戰爭就會獲得全面性的勝利;在你的信念成為你所持有的武力時,就沒有人能打倒你;所以如果你是一個人獨自奮鬥,你要自己堅持下去,記住深度是最崇高的,如果你能認清你的立足點,你才會看到你應該要在哪裡降落,如果你掉下來了也沒關係,因為你知道你是對的)
错误:浦西(濕濕小可愛)、盲光(Blinding Lights)、小詩(敬微小事物的詩
提議條文

在中国大陆与台湾使用中文

  • 命名音樂條目時,在中国大陆与台湾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對於擁有官方譯名的外文音樂作品,可優先考慮使用該中文名稱;如果作品擁有不同官方譯名的作品,則以常用名稱為主。鑑於華語各地區音樂作品譯名往往不同,條目命名地域歸屬由編寫者「先到先得」,並通過地區詞轉換解決譯名差異問題。
作品在不同地區擁有不同中文名稱,依據「先到先得」處理。例:型 (歌曲)榮耀強襲
作品在單一地區擁有不同中文名稱,按照「最早的中文名稱」處理。例:駭到爆炸金黃耀眼
作品在單一地區擁有不同中文名稱,但不同地區擁有相同中文名稱時,則以「常用名稱」為主。例:不會是我
  • 關於作品的官方翻譯,可參考各地唱片公司和媒體平台。
中國大陸可以參考星外星與新索唱片
台灣可以參考索尼、環球、華納唱片
  • 沒有官方中文名稱的音樂作品,優先使用常用中文名稱命名。當音樂作品的原文名稱比中文翻譯名稱更為常用,或其不存在中文翻譯名稱,依據「外文規範」處理。
例:電子遊樂場 (歌曲)四季 (單曲)向夜晚奔去
  • 原生中文音樂作品因各地代理而產生的名稱不同「不視為譯名差異」,條目應以唱片公司最初定名為準,名稱不設轉換。台灣、港澳地區命名使用繁體中文,中國大陸、新馬地區使用簡體中文。除技術限制外,條目命名應與轉換後名稱之一相符。
例:光点 (单曲)舞孃 (專輯)
  • 除非作品擁有正式中文暱稱,否則不作條目名稱命名。
正确:當一個小兵(當一個小兵加入了戰爭,他就會像個國王般去思考,他所知道的就是在戰爭時奮力出擊,這樣他一旦加入了戰爭就會獲得全面性的勝利;在你的信念成為你所持有的武力時,就沒有人能打倒你;所以如果你是一個人獨自奮鬥,你要自己堅持下去,記住深度是最崇高的,如果你能認清你的立足點,你才會看到你應該要在哪裡降落,如果你掉下來了也沒關係,因為你知道你是對的)
错误:浦西(濕濕小可愛)、盲光(Blinding Lights)、小詩(敬微小事物的詩

在香港、澳门、新加坡与大马保留原文

  • 由于在香港、澳门、新加坡与大马地区,英文、葡萄牙文等语言仍是当地的官方或常用语文,且这些地区在引进相关音乐唱片时往往不对外文作品做出翻译。因此创建非中文的音樂條目時,除非有常用的中文译名,否则在这些地区应当保持该作品的原名(非拉丁字母的名称需要罗马化处理)。对于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已有中文译名的条目,需要通過地區詞轉換解決命名差異問題,请务必使用单向转换,以防参考文献过度转换。

如上述修改所述,原始版本根本没考虑到中国大陆和台湾以外的地区。我认为这些地区应该保留原名,而不是跟着陆台使用中文。@Milkypine还请帮我多ping一些人讨论一下这个修改。--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12:31 (UTC)--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12:31 (UTC)[回复]

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在命名時需以「中文」為核心,閣下的提案中提出「香港、澳門、新加坡與大馬保留原文」,本人認為沒有必要性。香港及澳門有「粵語維基百科」、「英語維基百科」及「葡語維基百科」;馬來西亞有「馬來語維基百科」;而新加坡也同樣有「英語維基百科」覆蓋當地。
WP:命名常規總方針也提到「使用中文」作為命名主要規範之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13:35 (UTC)[回复]
歌曲原名我倾向于认为属于常用名称。使用Spotify或AM等检索的时候,听众会检索的是原名,而非中文翻译。况且除了大陆和台湾,其它地区根本没有引入中文翻译,这时候名从主人已经不适用了。再说中国大陆和台湾没有翻译的条目,目前也大量保留了原名。使用原名并无不妥,我认为唯一需要界定的是何时使用原名。--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13:48 (UTC)[回复]
當有作品中文名時,觀眾就會以中文名搜尋。以團結Band (專輯)作例,只要在wikidata做一些動作,Youtube Music 就會自動索引專輯名字至維基簡介。不信?自己試試看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1:00 (UTC)[回复]
日音和西音不太一样吧,罗马字母和非罗马字母还是不同的。话说你这个例子逻辑循环了啊,相当于Youtube用了维基的原创研究了--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5:54 (UTC)[回复]
所以首先應要避免原創研究先,這個時候又要談WP:列明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59 (UTC)[回复]
支持修改方向,不止歌曲、乃至歌手都需如此——西洋歌曲、歌手在任何一地若無中文譯名而有地區詞轉換時,應預設為當地中文文本常用的拉丁字母文字,這也符合命名常規通則「惟若原文名称比中文翻译的名称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如果不存在中文翻译的名称,則应使用原文名称」。例如drivers licenseOlivia Rodrigo硬用中文只會徒增不解。但是章節標題「在香港、澳门、新加坡与大马保留原文」建議改爲「在香港、澳门、新加坡与大马使用中文文本常用語詞」以免誤解。— Gohan 2024年7月21日 (日) 23:53 (UTC)[回复]
人名我持保留意见,因为人名可以用译音表译出,在中文维基上很少有人名保留原名的例子。--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23:58 (UTC)[回复]
歌曲和艺名或可保留原文名,歌手则不应保留原文名。难道其他领域的人物中文名会比原文名更常用?--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6:08 (UTC)[回复]
我其实一直非常想吐槽您维对外文人名的处理。虽然中国大陆科技术语完全与你们“以英语为纲”相反,但人名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原文出现的(在科技文献几乎不翻译,在普通文献有时也不翻译,牛顿、爱因斯坦等除外)。但是您维连人名都要翻译成中文……标题我支持,但是正文一堆译名实在是看得眼花缭乱……我觉得纯属画蛇添足。--——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2日 (一) 17:05 (UTC)[回复]
正常来说一篇文章的译名要统一,另外没有条目的译名第一次出现的时候需要括号内附上原文--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21 (UTC)[回复]
不需要另立章節,直接移到「使用中文」章節最底作為特例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2日 (一) 14:43 (UTC)[回复]
我擔心自己對這個討論有誤解。假設有一首英文歌,香港地區的銷售平台與媒體並沒有提供譯名,都是直接展示英文名稱,各位的想法是不是以下這樣?
  • @Scarsnevergoaway版本:一個香港維基人可以直接用英文名稱建立條目,其他中文地區常用譯名設NoteTA轉換。若一個台灣維基人先以當地譯名建立條目,設NoteTA轉換時香港地區採用英文名稱。
  • @唔好阻住我愛國版本:縱使香港沒有常用中文名,也要創造一個或移植一個其他地區的譯名作為香港版本譯名。(另外,用維基相關手段試圖影響Youtube/Google,讓某一個中文名稱看似更廣泛認可,是不是一種有違中立、原創的行為?甚至近似編輯一段內容試圖製造循環引用?)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5:47 (UTC)[回复]
你说的是对的--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5:57 (UTC)[回复]
所以這個命名應要更小心,避免出現「循環引用」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5:01 (UTC)[回复]
请务必使用单向转换,以防参考文献过度转换”是没有必要的吧?参考文献在正常情况下章节、标题等参数就是停用字词转换的,如果参考文献被转换了说明它本身就没有写好。而且,不用双向转换而使用单向转换,这并不能防止很多过度转换吧?反而正文该转换的部分会无法转换,即必然导致某一字词模式下一会儿中文一会儿英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2日 (一) 15:53 (UTC)[回复]
你说的有道理,我觉得可以把这句删掉--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5:56 (UTC)[回复]
婀...,請問這個問題Wikipedia:命名常规_(音乐)#外文規範沒有辦法解決嗎?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7月22日 (一) 16:02 (UTC)[回复]
那我觉得最好声明一下在哪些地区默认使用原名,作为一种规范比较好。另外我认为这一段应该加上禁止全大写活全小写的规定,以适应WP:命名常规的总方针,例如GUTS应该改为Guts--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6:08 (UTC)[回复]
而且目前我在音乐条目几乎没有看到在港澳新马转为原文的情况,我认为必须要把这个作为指引才行。--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6:11 (UTC)[回复]
命名常規跟轉換是兩回事,哪有這樣擴權的?另外沒特意寫大小寫也是當時的反對意見,至少有人一律當成專有名詞來命名。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7月22日 (一) 17:39 (UTC)[回复]
转换也是命名的一种,转换是因为条目只能有一个命名,如果是港澳新马人建立的歌曲条目,那么明显可以使用原名命名。把这个明确是为了将原名命名条目正式合法化。现有条文给人的感觉是原名不能命名音乐类条目,区别在这里。--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00:49 (UTC)[回复]
我不清楚中國大陸的譯名情形, 但以台灣來說, 有些歌曲的英文名稱知名度比中文要高, 例如Yesterday、Yellow Submarine等。--Wolfch (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6:11 (UTC)[回复]
上个世纪的歌曲基本都这样,中国这边也是如此。而且上个世纪的歌曲基本找不到官方的翻译,所以我最近把很多上个世纪的歌曲都移动到原名了。但上个世纪的专辑基本都有官方中文翻译,作为对比,我也把一些使用原名的专辑移动到了中文名去了。--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6:18 (UTC)[回复]
大陆也一样,比如几乎所有人都知道《You Raise Me Up》但几乎没有人知道《你鼓舞了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4:31 (UTC)[回复]
在大陆,谈到歌曲和专辑的时候基本上都会直接用外文名,很多歌曲和专辑的中文译名都是“为了取而取”的。--BigBullfrog𓆏2024年7月23日 (二) 12:53 (UTC)[回复]
是的,我也是大陆人,就我个人所知,哪怕是环球音乐国际部,他们在自己的文宣里面也是保留原名的。但是中国大陆的特殊在于星外星新索在引进专辑的时候会使用中文译名,根据名从主人和使用中文的原则,我倒不反对使用译名作为条目名称。但台湾保留中文的争议应该不那么大,因为环球台湾索尼台湾在宣传的时候基本都是用歌曲和专辑的中文名去宣传的,从常用而言都理应保留中文。--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3:39 (UTC)[回复]
但是无论陆台如何处理,港澳星马用中文是毫无道理的,他们引进的时候根本就不翻译这些歌曲啊。陆台有官方翻译,这些地区可没有--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3:41 (UTC)[回复]
这也不能这么说,毕竟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使用中文有一定的道理。以马来西亚为例,大部分的外国事物都是英语名更普遍,但不代表地区词处理时需要把马来西亚的故意转成英语。而且相当部分的马来西亚网友根本不会来看中维,英维更香。马来西亚的“官方”翻译基本随中国大陆。(严格上不存在具有影响力的官方翻译,事实上如果有使用中文的需求就跟大陆)还有,导言部分就已经会给出原文名,纵使会不熟悉也不会存在看不懂的情况。--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31 (UTC)[回复]
强烈赞同微肿头龙的说法。新马多地日常口语可能都是中英(或其他语言如马来语)混杂,除非在纯中文语境下常用原文,否则不应将中外混杂语境中的外文视作中文语境下常用。包括在中国大陆,在很多经常需要接触英语的场合(比如科学研究)也常中英混杂,对英文科技名词比对中文熟悉得多,这些英文不应视作是中文的一部分。只有“X光”“CD”等字母词和少数“Bug”(程序错误)、“Boss”(游戏头目)等外文单词这类词语可视作“准中文”。对音乐作品来说,若在中文可靠来源中明显几乎都以外文形式出现,这可视作“准中文”(“准中文”我这里指被部分学者认为可归属于中文的“字母词”,以及极少数总是以原文形式出现在中文语境的外文词;“中文”则特指完全汉字书写的汉语词),即可以(甚至应该)以原文形式直接在中文维基百科出现,但标题我仍倾向使用中文(如果有译名的话)——就像CD条目正文大量使用“CD”纯字母词,但标题仍使用中文,尽管中文显然远不如字母词常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4:42 (UTC)[回复]
新马我不完全清楚,但是香港的中文媒体在介绍这些音乐作品的时候通常会保留原文的,我认为可以视作一种在中文语境下常用原文的例子。--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49 (UTC)[回复]
这种情况我支持在该地地区词模式下使用原文,包括地区词模式下的标题——但不包括标题本身,甚至即便有证据表明所有地区可靠来源都常用《You Raise Me Up》而非《你鼓舞了我》,我仍倾向保留《你鼓舞了我》中文标题,只在正文使用原文(具体到地区词模式下,则是引进了《你鼓舞了我》译名的地区使用中文标题并正文使用原文,其他地区均使用原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4:54 (UTC)[回复]
是的,我认为这是合理的。大陆我认为应该用中文,因为我记得媒体会把这些作品翻译成中文,我记得这是政府的规定。这属于在中文语境下也使用中文的例子--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57 (UTC)[回复]
况且大陆本身也有名从主人的翻译。--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59 (UTC)[回复]
政府规定不一定所有媒体都会遵守,并且可靠来源也不只有媒体,例如这篇硕士论文就使用《You Raise Me Up》原文(不讨论硕士论文被用于条目时的可靠性问题)。若事实上可靠来源中使用原文更多,那么大陆模式仍可使用原文(标题除外)。--——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5:04 (UTC)[回复]
雖然離題,但〈You Raise Me Up〉台灣最早翻〈鼓舞我〉,而大陸引進版稱為〈一切因你〉(沒找到引進專輯《忆游红月》的資訊,只有缺乏英文對照的相關報導[12]),可能是中維影響,因為後續發行作品和相關報導都稱為〈你鼓舞了我〉。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7月24日 (三) 12:51 (UTC)[回复]
希望这名字别是您维原创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6日 (五) 05:54 (UTC)[回复]
讲真,如果我来到中维看到满屏的拉丁字母我还不如去看英维,内容丰富也熟悉。--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50 (UTC)[回复]
那其实很简单,你看下新马当地的媒体怎么处理这些歌曲名称的,如果是翻译成中文,那我建议跟随大陆也用中文。如果是维持原名,那我建议也维持原名--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58 (UTC)[回复]
我对这些文艺类的东西不怎么感兴趣,平时也不关注,可能不能提供特别有用的意见。但能提供一个在地普通人的视角吧。马来西亚(新加坡不知)的中文媒体是有故意使用中文的倾向,比如各大新闻都会使用“马哈迪”,但在口语中不会有人这么叫,都是叫Mahathir的。甚至不怎么常见的人物媒体也会特意转写成中文(本地人物不存在规范,外地人物随大陆)。可见,即便马来西亚媒体真的用中文也不能反应民间实际情况。不过娱乐圈是否有故意用中文的情况我也不清楚,毕竟我很少关注。赞同新马随大陆,大陆用中文就跟着用,大陆用原文也跟着用。--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5:08 (UTC)[回复]
為甚麼要這樣區別對待?命名也要地域中心?有譯名時給出來源,沒譯名時用原文啊。。。--Abcet10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16 (UTC)[回复]
因为这个译名只能代表部分地区,例如环球台湾的翻译对港澳星马没有意义,因为环球台湾不能代理这些地方的唱片,只能代理台湾本土,译名也只适用于台湾。大陆的星外星和新索亦然,他们的译名对台港澳星马没有意义--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19 (UTC)[回复]
因为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我个人倾向于命名时尽量使用中文,即如果“陆港澳台新马有任意一地常用中文”的情况,不论其他各地是否常用原文,均使用中文命名,这对每一地都是等价的,并不会有地域中心之虞。但可以通过标题和内容字词转换让每一地地区词个性化显示,类似《赛博朋克2077》在香港繁体模式即显示为《Cyberpunk 2077》。--——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4:26 (UTC)[回复]
我觉得字词转换应该至少以某种方式写进音乐条目的格式指引内,现有的音乐条目几乎没有将陆台以外的地区改用原名,这是不太合常理的事情。--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30 (UTC)[回复]
字词转换方面我赞同。甚至很多歌曲我认为大陆简体模式可能也应该用原文,比如刚刚前面提到的《你鼓舞了我(我日常感觉绝对是英文常用得多,当然主要应根据可靠来源频率来判断)。--——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4:33 (UTC)[回复]
是的,在大陆我的观感也是英文用得多。但正规的媒体一般会把歌曲和专辑翻译成中文,况且大陆这边很多歌曲有官方翻译,所以我对中维在大陆使用中文没太多意见。港媒好像一般不把歌曲翻译出来,也没一个官方的中文翻译,建议按照Cyberpunk 2077一样,改用原名显示。--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39 (UTC)[回复]
另外,已經有「沒有官方中文名稱的音樂作品,優先使用常用中文名稱命名。當音樂作品的原文名稱比中文翻譯名稱更為常用,或其不存在中文翻譯名稱,依據『外文規範』處理。」所以也沒必要再寫一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4日 (三) 15:10 (UTC)[回复]
我較為傾向於完全重寫相關規定。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6日 (五) 03:15 (UTC)[回复]
你觉得具体哪些要改呢?--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7日 (六) 09:10 (UTC)[回复]
我認為“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這條本身就該廢除,並由“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名稱命名”取代,而且還應該規定只要有任何一個地方(陸港澳臺星馬)不給出官方中文名稱,而且在中文文本上都直接以原文名稱來稱呼該歌曲,那條目也應該直接以原文名稱來命名。雖説主命名常規有“使用中文”的原則,但實務上“使用中文”的原則在很多情況下並不適用,比如電子科技與流行音樂一類的條目。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8日 (日) 05:54 (UTC)[回复]
那我建议总结一下,进行讨论和投票。--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9日 (一) 09:30 (UTC)[回复]

WP:布告板en:WP:Noticeboards)非常容易让人误会成WP:公告欄,这在WP:各地布告板的实践中已经是如此。新手估计很难正确理解,出现提报特定问题不知去往何处的局面。提议将“布告板”更名为“留言板”,{{布告板連結}}的标题或可修改为“留言与请求”之类。因为此类页面多为“请求”、“申请”或“报告”等,所以应该只需移动WP:管理员布告板→管理员留言板、WP:行政員布告板→行政员留言板即可。--PexEric💬|📝 2024年7月23日 (二) 03:48 (UTC)[回复]

感觉作用有限,留言板也有歧义,显得比较随意。--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04:02 (UTC)[回复]
名為站務板塊更簡單直接。您維是時候重組一下這些模糊不清的概念了(還有方針指引的分類)。--西 2024年7月23日 (二) 04:59 (UTC)[回复]
布告板不止有留言,真的布告也不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3日 (二) 13:08 (UTC)[回复]
“布告”主要的问题是会让普通用户误认为不能发表内容。“留言”的话就可以规避这一问题。--PexEric💬|📝 2024年7月27日 (六) 16:10 (UTC)[回复]
可以用解释来解决?“管理员留言板”是否也能理解为管理员专用的留言(讨论)板,“用于讨论与协调管理员相关事务之布告板”看不出是给谁用。--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27日 (六) 16:46 (UTC)[回复]
各地布告板可以改为各地公告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7月23日 (二) 20:20 (UTC)[回复]
改成“站务布告板”。--BigBullfrog𓆏2024年7月24日 (三) 12:08 (UTC)[回复]
我看见Wikipedia:模板請求Wikipedia:更改用户名Wikipedia:机器人/作业请求这些都挺冷清的,趁机会不如把他们加上去。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7月26日 (五) 06:06 (UTC)[回复]
阁下可以自行修改{{布告板連結}}。--PexEric💬|📝 2024年7月27日 (六) 16:1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