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貫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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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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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陝西道監察御史 |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從化縣 |
字號 | 字一卿 |
出生 | 成化十九年八月初十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八年 |
配偶 | 娶李氏 |
親屬 | (子)黎民表、黎民衷 (孫)黎邦琰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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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貫(1483年—1549年),字一卿,號韶山,廣東廣州府從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廣東鄉試舉人。曾任直隸建平縣學教諭,六年(1511年)辛未科會試中副榜[1]。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進士[2]。選翰林院庶吉士[3]。十四年(1519年)八月改授陝西道監察御史[4],任巡城御史,十五年(1520年)刷卷福建,兼查盤有司倉庫軍衛器械,劾奏鎮守太監尚春,追還官銀十三餘萬兩、糧二十六萬石。嘉靖三年(1524年)巡按江西等地,赴任五月,因父黎元昌去世歸鄉守制。九年(1530年)起復原職,十一月因爭論不該去孔子王號,改稱先師,觸怒明世宗,被革職為民,罷免歸鄉[5],二十八年(1549年)卒於家,贈尚寶司少卿。
家族
[编辑]曾祖黎仕珍;祖父黎珪;父黎元昌,鄉人稱為翠峰先生。母李氏。具慶下。
長子黎民表,戶部員外郎、河南參議;次子黎民衷,嘉靖丙辰進士,廣西參政;孫黎邦琰,江西右參政。
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十二》,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二百〇八》,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六十五》:監察御史韶山黎公貫墓誌(黃佐) 公諱貫,字一卿,同郡從化人。……正德丁卯舉于鄉,辛未始計偕中乙榜。
-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軍籍,治《詩經》,年三十五歲中式正德十二年丁丑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進士。八月初十日生,行一,曾祖黎仕珍;祖黎珪;父黎元昌;母李氏。具慶下。妻李氏,兄宗潤;德善,弟寬;厚;實;質;貞;貿。由直隸建平縣學教諭中式廣東鄉試第二十七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八十七名。
-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七》:正德十二年三月甲辰 授一甲進士舒芬為翰林院修撰,倫以訓、崔桐為編修。選進士汪佃、余敬勛、黃易、江暉、王廷陳、汪應軫、劉世盛、曹懷、儲昱、葉桂章、葉式、馬汝驥、汪思、王三錫、史於光、陳沂、鄺灝、史道、劉穆、楊士雲、張星、廖哻、蕭與成、林時、鄭自璧、劉世揚、曹嘉、閻閎、李芳、湯惟學、黎貫、席春、王邦瑞、許宗魯三十四人改為翰林院庶吉士,同舒芬、倫以訓、崔桐讀書,命掌詹事府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毛紀、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學士顧清教之,其餘分撥諸司辦事。
- ^ 明實錄:武宗實錄 ,177卷
- ^ 《明史》(卷208):黎貫,字一卿,從化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御史。刷卷福建,劾鎮守內官尚春侵官帑狀,悉追還之。世宗入繼,貫請復起居注之制,命詞臣編類章奏備纂述,從之。登極詔書禁四方貢獻,後鎮守中貴貢如故。貫上言:「陛下明詔甫頒,而諸內臣曲說營私,希恩固寵。其假朝命以徵取者謂之額,而自挾以獻者謂之額外,罔虐百姓,致朝廷之澤壅而不流,非所以昭大信,彰君德也。」嘉靖二年,帝從玉田伯蔣輪請,於承天立興獻帝家廟,以輪子榮奉祀。貫言:「陛下信一諛臣之說,委祀事於外戚。神不歆非類,獻帝必將吐之。」不聽。尋疏言:「國初,夏秋二稅,麥四百七十一萬,而今損九萬。米二千四百七十三萬,而今損二百五十萬。以歲入則日減,以歲出則日增。乞敕所司通稽祖宗以來賦額及今日經費之數,列籍上聞。知賦入有限,則費用不容不節。」帝嘉納焉。出按江西,父喪歸。久之,起故官。會帝從張孚敬議,去孔子王號,改稱先師,並損籩豆佾舞之數。編修徐階以諫謫。御製改正祀典說,頒示廷臣,而孚敬復為祀典或問以希合帝意。議已定,貫率同官合疏爭之。帝震怒,曰:「貫等謂朕已尊皇考為皇帝,孔子豈反不可稱王,奸逆甚矣。其悉下法司按治。」於是都御史汪鋐言:「比者言官論事,每挾眾以凌人曰『此天下公議也』,不知倡之者止一人。請究倡議之人,明正其罪。」帝然之。已而刑部尚書許讚等上其獄,當贖杖還職,帝特命褫貫為民。久之,卒於家。
- 黃佐,《監察御史韶山黎公貫墓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