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陈春平 (1970年)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陈春平
性别
出生1970年1月(54歲)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湖南祁东
民族汉族
头衔全国人大代表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网站全国人大代表数据库

陈春平(1970年1月),湖南祁东人,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代表[1]

生平

[编辑]

199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统计学院统计学专业,1995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贸易经济学专业硕士。曾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为时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主任贺光辉的秘书。后调任财政部,且外放新疆任职。

2017年3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2021年5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2]。2022年6月,当选为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同时兼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3]

2018年,陈春平被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

2024年1月27日,因在宁夏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陈春平被中央纪委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

参见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赵永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
2022年6月-
現任
前任:
张苏安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2017年3月-2021年9月
繼任:
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