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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咸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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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咸(?—?),九池,又字貞吉浙江杭州府仁和县(今杭州市区)人,清朝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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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元年(1723年)中癸卯科進士乾隆十年(1745年)任巡視台灣監察御史,並再重修編訂臺灣府志。該志逾一年成書稱《重修臺灣府志》,乾隆十二年(1747年)刊行(通稱《范志》)。

1747年,福建巡撫上奏朝廷1739年-1747年間同巡視臺灣戶科給事中六十七,在其歷任巡臺御史除了養廉銀之外,強索各縣輪值供應。而巡臺出巡南北兩路,所有夫車等項均強加各縣措辦。又復濫准差拘,多留胥役,滋擾地方等語。因此,他以「積習相沿,因循滋弊」罪名被革職查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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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前任:
熊學鵬
巡視台灣監察御史(漢)
乾隆十年(1745年)上任
繼任:
白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