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李沂 (萬曆進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沂
大明
籍貫湖廣武昌府嘉魚縣
出生乙卯年三月初三日
逝世萬曆三十三年
配偶任氏
親屬(子)宙標;宙極;宙樞
出身
  • 萬曆元年癸酉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李沂(1555年—1606年),字景魯,號太清湖廣武昌府嘉魚縣人,站籍。

生平

[编辑]

乙卯年三月初三日生,行七,治《詩經》,由國子生中式癸酉鄉試八十四名舉人,年三十二歲中式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二百六十五名,第三甲第八十六名進士。刑部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1]。十六年十月选授吏科给事中。东厂中官张鲸横肆,御史何出光马象乾弹劾。张鲸任职如故。马象乾一度下狱。李沂拜职刚刚一月,上疏言张鲸之罪恶百倍于冯保,万倍于宋坤,流传张鲸广献金宝,故得无事。萬曆帝震怒,立下诏狱,廷杖六十,斥为民。家居十八年卒。明光宗立,赠光禄少卿,著作有《中秘草》[2]

家族

[编辑]

曾祖李承聰;祖李敻;父李寶愈;母周氏;繼母高氏。具慶下,妻任氏,兄渭;漢;瀾;湛;泓;漙,弟汶;淶(庠生)。

延伸阅读

[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三十四》,出自《明史

参考资料

[编辑]
  1.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
  2. ^ 明史》卷二百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