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鳳
外观
孫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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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右布政使 | |
籍貫 | 河南河南府洛陽縣 |
字號 | 字鳴和 |
出生 | 成化二年(1466年)闰三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杨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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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鳳(1466年—?),字鳴和,河南洛陽人,軍匠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治《易經》,行五,由國子生中式河南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年四十三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二十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一名進士[1][2]。累官兵部郎中。明武宗南巡之爭中,孫鳳進諫勸阻,被施杖刑,謫貶外地为德安府同知。明世宗即位后,復官,正德十六年(1521年)五月升湖广按察使司副使[3]。嘉靖四年(1525年)五月升陕西行太仆寺卿,十一年正月升湖广右布政使。
家族
[编辑]曾祖孙谦。祖父孙震。父孙浩。前母王氏;母张氏。慈侍下。兄礼、智、鉴、信[4]。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9):“孫鳳,洛陽人。陸俸,吳縣人。周敍,九谿衞人。林大輅,莆田人。蔣山卿,儀真人。皆由進士。山卿遊顧璘門,以詩名於時。既杖,鳳、俸並謫府同知,敍縣丞,大輅州判官,山卿前府都事。世宗立,悉召復故官。鳳終副使,俸知府,敍工部尚書,大輅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山卿廣西參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