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長樂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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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跋長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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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王 | |||||||||
前任:無 繼任:元詮 | |||||||||
國家 | 北魏 | ||||||||
時代 | 南北朝 | ||||||||
族裔 | 鮮卑拓跋部 | ||||||||
世系 | 文成帝五王系 | ||||||||
出生 | 不詳 | ||||||||
逝世 | 太和三年(479年) 代郡平城 | ||||||||
谥号 | 厲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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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跋長樂(450年代—479年10月21日),一名真[1][2],魏文成帝拓跋濬次子,生母李夫人[3][4],北魏宗室、官员。
生平
[编辑]皇兴四年(470年)五月,魏献文帝拓跋弘封弟弟拓跋长乐为建昌王[5][6][7],延兴五年十二月丙寅(476年1月17日)改封安乐王[8][9]。拓跋长乐性格庄重,魏献文帝对他器重而爱护。承明元年六月戊寅(476年7月27日),征西大将军拓跋长乐出任太尉[10][11][12],十一月戊子(476年12月4日)外任定州刺史,加开府仪同三司[13][14]。拓跋长乐在定州鞭打豪强,侮辱士族,许多行为不遵循法令,为人们所厌恶。百姓前往朝廷控告拓跋长乐的罪过,魏孝文帝元宏处罚杖打拓跋长乐三十下。拓跋长乐此后更加的贪婪暴虐,太和三年因为犯罪被征召回京城,之后与内行长乙肆虎图谋作乱,事情败露,九月己未(479年10月21日)被赐令在家中自杀[15][16][17],以王的礼节下葬,谥号厉[18][19]。
家庭
[编辑]子女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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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编辑]- ^ 《魏书·卷一百·列传第八十八》:琏奉表,云女已出嫁,求以弟女应旨,朝廷许焉,乃遣安乐王真、尚书李敷等至境送币。
- ^ 《北史·卷九十四·列传第八十二》:琏奉表云:女已出,求以弟女应旨。朝廷许焉,乃遣安乐王真、尚书李敷等至境送币。
- ^ 《魏书·卷二十·列传第八》:李夫人生安乐厉王长乐。
- ^ 《北史·卷十九·列传第七》:李夫人生安乐厉王长乐。
- ^ 《魏书·卷六·帝纪第六》:五月,封皇弟长乐为建昌王。
- ^ 《北史·卷二·魏本纪第二》:五月,封皇弟长乐为建昌王。
-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二》:五月,魏立皇弟长乐为建昌王。
- ^ 《魏书·卷七上·帝纪第七上》:十有二月丙寅,建昌王长乐改封安乐王。
-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三》:冬,十二月,丙寅,魏徙建昌王长乐为安乐王。
- ^ 《魏书·卷七上·帝纪第七上》:戊寅,征西大将军、安乐王长乐为太尉;尚书左仆射、南平公目辰为司徒,进封宜都王;南部尚书李䜣为司空。
- ^ 《北史·卷三·魏本纪第三》:戊寅,以征西大将军、安乐王长乐为太尉;尚书左仆射、南平公目辰为司徒,进封宜都王;以南部尚书李䜣为司空。
-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四》:戊寅,魏以征西大将军、安乐王长乐为太尉,尚书左仆射、宜都王目辰为司徒,南部尚书李訢为司空。
- ^ 《魏书·卷七上·帝纪第七上》:戊子,以太尉、安乐王长乐为定州刺史,京兆王子推为青州刺史,司空李䜣为徐州刺史,并开府仪同三司。
-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四》:十一月,戊子,魏以太尉、安乐王长乐为定州刺史,司空李訢为徐州刺史。
- ^ 《魏书·卷七上·帝纪第七上》:己未,定州刺史、安乐王长乐有罪,征诣京师,赐死。
- ^ 《北史·卷三·魏本纪第三》:己未,定州刺史、安乐王长乐有罪赐死。
-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五》:己未,魏安乐厉王长乐谋反,赐死。
- ^ 《魏书·卷二十·列传第八》:安乐王长乐,皇兴四年封建昌王,后改封安乐王。长乐性凝重,显祖器爱之。承明元年拜太尉,出为定州刺史。鞭挞豪右,顿辱衣冠,多不奉法,为人所患。百姓诣阙讼其过。高祖罚杖三十。贪暴弥甚,以罪征诣京师。后与内行长乙肆虎谋为不轨,事发,赐死于家。葬以王礼,谥曰厉。
- ^ 《北史·卷十九·列传第七》:安乐王长乐,皇兴四年,封建昌王,后改封安乐王。长乐性凝重,献文器爱之。承明元年,拜太尉,出为定州刺史。顿辱衣冠,多不奉法,百姓诣阙讼之,孝文罚杖三十。贪暴弥甚,以罪征诣京师。后谋不轨,事发,赐死于家,葬以王礼,谥曰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