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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議:依據學術規範修正語音學術語,避免直譯英語 | 77 | 9 | 魔琴 | 2024-12-16 09:18 |
2 |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 86 | 5 | HK5201314 | 2024-12-17 21:07 |
3 | 韓國人漢字「正名」、WP:BLPNAME以及NC:名從主人 | 10 | 7 | HanTsî | 2024-12-13 00:04 |
4 | 建議把東羅馬帝國條目標題改回拜占庭帝國 | 37 | 13 | 自由雨日 | 2024-12-18 21:33 |
5 | 人物立場分類 | 9 | 4 | YFdyh000 | 2024-12-10 17:23 |
6 | 是時候在阿富汗條目及模板掛上塔利班的旗幟了吧? | 18 | 10 | Ericliu1912 | 2024-12-20 05:22 |
7 | 沒有目標條目的獨立消歧義頁 | 68 | 8 | 自由雨日 | 2024-12-20 01:48 |
8 | 建議把南京大屠殺的條目標題移動到南京事件 | 27 | 9 | Ericliu1912 | 2024-12-19 03:21 |
9 | 電影上映日期 | 3 | 3 | HK5201314 | 2024-12-14 12:14 |
10 | 提議:規範部分鐵路條目站名的譯法 | 1 | 1 | Sanmosa | 2024-12-17 23:40 |
11 | 騎脖子的wikidata重覆了 | 5 | 3 | Sanmosa | 2024-12-17 20:28 |
12 | 有關輕武器條目中「流行文化」章節的問題 | 9 | 5 | Yage Wu | 2024-12-18 19:10 |
13 | 誤用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惡作劇內容的書籍 | 5 | 3 | Ericliu1912 | 2024-12-20 04:49 |
14 | 建於西夏的建築物歸為「宋朝建築物」是否合適 | 13 | 8 | Happyseeu | 2024-12-20 02:35 |
15 | 關於「西安市市長列表」一條目的名稱問題 | 1 | 1 | Nishino Asuka | 2024-12-20 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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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江歌案 § 提議討論:關於「江歌案」引用網絡參考文獻的筆誤或失當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Vuelta Abajo一開始的翻譯是「大阿瓦奧」,2008年7月18日被IP使用者改為「下布埃爾塔」(Special:diff/7362653/7525810)
「下布埃爾塔」英文和西文讀音都不像,所以找了一下資料。
到底哪一個才是準確?--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2:07 (UTC)
Talk:島嶼國家 § 建議把「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建議把引言的「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因為「相對」一詞很容易被讀者理解為「相反」,而「相反」又容易被理解為互斥,然而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並不是互斥的概念。
邏輯上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是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比方長野縣如果是一個國家,那麼它就是一個島嶼國家(因為它全部的國土都位於本州島上),而它也是內陸國家(因為它完全沒有海岸線)。
雖然目前世界上尚無兼為兩者的國家,但邏輯不容混淆,維基不應暗示或誤導讀者這兩類國家是互斥的,所以我認為行文應作變更。(內陸國家的引言也應把「相對」改成「相關」,但為避免重複討論內容,就不在那裡發起討論了)---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32 (UTC)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於10天前開始大幅刪減本條目的內容之前本條目的內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穩定,期間並沒有人對本條目的內容提出大幅刪減的意見。
向史公哲曰在發起第一條大規模刪減編輯時留下這段編輯摘要:
「也不知道是誰胡編的,我只能告訴你:在中國大陸,太平洋島國的研究範圍不包括紐西蘭,包括巴布亞紐幾內亞。另外這個注釋太自以為是了,覺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聰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後,這個條目充斥大量原創研究,包括將自治政區劃為屬地,刻意忽略了紐西蘭的聯繫邦,我認為條目編者沒有資格質疑譯名。」
很明顯,向君是以PRC的定義為標準來編輯的,但維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使用者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況且我們都知道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是被禁的,大多數中文維基的使用者都不是中國內地的使用者,維基百科向來沒有以中國內地的定義為唯一標準這一說。
另外他說「這個條目充斥大量原創研究,包括將自治政區劃為屬地,刻意忽略了紐西蘭的聯繫邦」,這完全顛倒了黑白。首先,該條目是從作風嚴謹的德語維基翻譯過來,其所描述的區域其實跟地質學和人文地理學里的Remote Oceania區差不多,屬於大洋洲海洋性島嶼聚集的區域,跟大陸地殼覆蓋的Australia-New Guinea區完全不一樣,這在外文維基上已有大量學術資料支持,並非原創研究。其次,紐西蘭的兩個聯繫國也是主權國家,並沒有被原條目忽略。再者,原條目對該區域的國家、境外屬地和境內領土(即普通的一級行政區)有著精準的劃分,並沒有所謂的把自治政區劃為屬地的問題,反倒是向君明顯搞不太明白後兩者的差別。
也就是說,從向君的第一條編輯開始,他的方向就是錯的,既沒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貢獻,也沒有對條目進行改良,只是憑一己之見就認為該條目無價值,因此肆無忌憚地進行刪減,將好好的一個條目刪減成只有兩句話的小作品。目前該條目除了列舉了十幾個大洋洲的國家外無任何有用的資料,著實可惜。
當然,在通過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種討論頁交流後,我相信他並不是惡意刪除本條目的大量內容,只是他並沒有對原條目各位編輯的貢獻給與足夠的重視,犯了先入為主的錯誤,在沒有充分了解原條目內容的情況下對條目進行了大幅刪減。我請求將本條目恢復到之前穩定的版本。
連結: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太平洋島國&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近日,Leoshuo於漢族條目進行了一筆爭議性的重大改動:他在原編者被封鎖的時候,立即將原有的趙孟頫(唯一的元代漢人和畫家代表)和蔡倫(影響人類歷史進程的100名人排行榜中的第7名)換成了岳飛和史可法這兩位具有民族主義意識形態色彩的武將,打破了圖組的選人平衡,過於傾斜軍政人物。 我雖是一位新使用者,但也認為Leoshuo的改動有不妥之處,於是便恢復了穩定版本內容。但Leoshuo仍舊不帶任何理由,違反中立方針恢復了爭議性編輯。經本人查明,此人曾因為具有民族主義色彩的擾亂性編輯,獲得兩次警告,並曾被封鎖3日。 根據WP:CAUTIOUS的說法,「應謹慎作出重大改動。請在重大修改前先在條目討論頁得出共識,以避免出現編輯戰。不同編輯對如何改善條目的看法或有不同。如您決定大膽作出修改,則應在討論頁詳細解釋。」;根據WP:BRD的說法,「「修改、回退、討論循環」是維基百科上達成共識的一種方法。」所以我便發起此次討論,力求能夠解決問題。--一心掃盡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2024年12月7日 (六) 05:28 (UTC)
關於波蘭第三級行政區劃單位,從現有的中文及英文條目來看,應該譯為「市鎮」更好。誠然中國外交部使用「鄉」的名稱,但這層行政區劃單位有三種類型:城鎮鄉、城鎮鄉村結合鄉和鄉村鄉,聽起來怪彆扭的!況且縣級市也是一個「鄉」!但如果稱為「市鎮」的話就明了了。市鎮有三種類型:城鎮型市鎮、城鄉結合型市鎮、鄉村型市鎮。而縣級市既是一個縣,也是一個市鎮。
歐洲(至少是歐盟)各國的基層政權單位都應該譯為「市鎮」,因為在歐盟檔案各語言互譯里都會採取英文municipality在各語言裡對應的單詞(參見之前Talk:希臘行政區劃里的討論)。類似的討論還有Talk:烏克蘭行政區劃、Talk:丹麥市鎮、Talk:市鎮 (亞美尼亞)、Talk:市鎮 (喬治亞)。中文來源里至少《歐洲時報》採用「波蘭市鎮」的說法。
波蘭有近2500個市鎮,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個市鎮都有自己的條目。另外還牽涉到分類等。因此影響範圍很廣,希望能在社群內取得共識後統一更新。--萬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20:12 (UTC)
兩本地名詞典給出的譯名是「喀爾巴阡山麓省」。新華社歷史資料庫里沒有資訊。但此譯名確實使用度不高。現條目名有絕對高的常用度,且中國外交部也在使用。另外新華社及央視網也使用「喀爾巴阡省」,但總體用法不多。請社群討論一下條目名該採用那個譯名。--萬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09:30 (UTC)
兩本地名詞典給出的譯名都是「希隆斯克省」,在網上找到一份應該是地圖出版社出版的地圖也是用此譯名。谷歌搜尋比「西里西亞省」少,但「西里西亞省」有可能包括歷史上相關地名的結果。個人覺得應該根據譯寫導則的精神來採用根據該國官方的標準地名的譯名。另外這個討論結果也適用於下西里西亞省 (波蘭),就不再另外提出來討論。@BigBullfrog @Kethyga--萬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23:26 (UTC)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數學、科學與科技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媒體、藝術與建築
Herbertman認為天作創意官網提及只是Lolly Talk推廣發行代理,並不從屬其唱片公司;CD封面及包裝只提及由Lolly Management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可是根據各大音樂平台,如Apple Music、Spotify等,顯示著作權℗ 2024 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應該是經過授權才正式出版。照這種說法,但應該依靠於可靠第三方來源的支持。2001:D08:2932:155D:1806:8A18:4128:5BEC(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05 (UTC)
Talk: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 中華民國的選舉條目不應記述當選人日後死亡、辭職、被停職、被解職、被罷免,或其他人補選當選、遞補的資訊
如題。
具體實例: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條目不應記述立法委員游錫堃、洪申翰任內辭職,並分別由王正旭、王義川遞補的事項,這些記述在模板{{立法院第十一屆立法委員}}或條目立法院第十一屆立法委員名單中就已經足夠。
理由是,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記述的主體之一應是「立法委員當選人」,而不應是「立法委員」。「立委當選人」不等於「立委」,立委當選人需經過宣誓就職才能成為立委,而日後立委的變動已經不是立委選舉條目所應該著眼的範圍了,選舉條目就應該僅止於選舉結果。
請問各位先進認為如何?---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09 (UTC)數月以前我給「社會主義國家」加了{{需要第三方來源}}模板,後被U:The Puki desu移除,U:向史公哲曰傾向認同我的編輯而U:Flyinet不認同。我認為用某國憲法來佐證某國性質實在有悖《WP:可靠來源》指引中的「使用第三方來源」要求。並且這並不是沒有爭議的問題。建議參考英維,直接寫為「國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7日 (三) 15:26 (UTC)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於10天前開始大幅刪減本條目的內容之前本條目的內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穩定,期間並沒有人對本條目的內容提出大幅刪減的意見。
向史公哲曰在發起第一條大規模刪減編輯時留下這段編輯摘要:
「也不知道是誰胡編的,我只能告訴你:在中國大陸,太平洋島國的研究範圍不包括紐西蘭,包括巴布亞紐幾內亞。另外這個注釋太自以為是了,覺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聰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後,這個條目充斥大量原創研究,包括將自治政區劃為屬地,刻意忽略了紐西蘭的聯繫邦,我認為條目編者沒有資格質疑譯名。」
很明顯,向君是以PRC的定義為標準來編輯的,但維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使用者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況且我們都知道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是被禁的,大多數中文維基的使用者都不是中國內地的使用者,維基百科向來沒有以中國內地的定義為唯一標準這一說。
另外他說「這個條目充斥大量原創研究,包括將自治政區劃為屬地,刻意忽略了紐西蘭的聯繫邦」,這完全顛倒了黑白。首先,該條目是從作風嚴謹的德語維基翻譯過來,其所描述的區域其實跟地質學和人文地理學里的Remote Oceania區差不多,屬於大洋洲海洋性島嶼聚集的區域,跟大陸地殼覆蓋的Australia-New Guinea區完全不一樣,這在外文維基上已有大量學術資料支持,並非原創研究。其次,紐西蘭的兩個聯繫國也是主權國家,並沒有被原條目忽略。再者,原條目對該區域的國家、境外屬地和境內領土(即普通的一級行政區)有著精準的劃分,並沒有所謂的把自治政區劃為屬地的問題,反倒是向君明顯搞不太明白後兩者的差別。
也就是說,從向君的第一條編輯開始,他的方向就是錯的,既沒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貢獻,也沒有對條目進行改良,只是憑一己之見就認為該條目無價值,因此肆無忌憚地進行刪減,將好好的一個條目刪減成只有兩句話的小作品。目前該條目除了列舉了十幾個大洋洲的國家外無任何有用的資料,著實可惜。
當然,在通過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種討論頁交流後,我相信他並不是惡意刪除本條目的大量內容,只是他並沒有對原條目各位編輯的貢獻給與足夠的重視,犯了先入為主的錯誤,在沒有充分了解原條目內容的情況下對條目進行了大幅刪減。我請求將本條目恢復到之前穩定的版本。
連結: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太平洋島國&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2024年韓國戒嚴 § 「非常戒嚴」?「緊急戒嚴」!
@Alexwikix以「機翻」為由將全文「緊急戒嚴」改為了「非常戒嚴」(見版本差異1、版本差異2)等數筆編輯(2024年12月4日 (三) 11:11 (UTC)補充:方才又寫入了注釋)。首先(!)強烈抗議將「緊急戒嚴」稱作「機翻」,不僅新華社、中央社等通訊社均使用「緊急戒嚴」一詞,Google搜尋中,「緊急戒嚴」也比「非常戒嚴」多了不止一個數量級。在此申請將全文「非常戒嚴」復原為「緊急戒嚴」。--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1:09 (UTC)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Talk: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建議更名:「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
「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習近平對廣東珠海市駕車衝撞行人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新華社通稿且是總書記指示,應該會有較多來源轉載使用該名稱,符合NC:常用名稱。--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2:35 (UTC)
有資料可以證明「小沈阳」的繁體是「小沈陽」嗎,我記得他曾經在歌中唱過「沈是沈阳的沈哪,阳是沈阳的阳」。參見Wikipedia:字詞轉換/修復請求/存檔/2017年5月#小瀋陽。--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28 (UTC)
參考資料
提議:依據學術規範修正語音學術語,避免直譯英語
編輯背景
編輯目前中文維基百科中的語音學術語,特別是音素名稱,多數是按英語直譯而來。然而,這種做法並不符合漢語學術規範,也可能導致概念理解的偏差。為了提高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我提議將這些術語根據最新的學術規範進行修正。
權威依據
編輯本提議主要參考了《方言》2007年第1期第1頁刊載的國際音標中文版。該版本由中國語言學會語音學分會翻譯,並於2011年被國際語音學會在《國際語音學會會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第41卷第2期正式收錄承認。這無疑是目前最權威的中文版國際音標。
以下內容引用自 unt 在知乎發佈的國際音標表(官方中文版) 一文:
國際音標的最權威中文版當屬《方言》2007 年第 1 期第 1 頁所刊載的版本,這一版本由中國語言學會語音學分會翻譯,之後被國際語音學會在《國際語音學會會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2011 年(第 41 卷)第 2 期收錄承認。表格如下:
語音學術語小組成員
顧問小組:鮑懷翹、曹劍芬、黃泰翼、林茂燦、呂士楠、鄭秋豫、王洪君、王嘉齡、王理嘉、徐雲揚
工作小組:胡方、孔江平、李愛軍、麥耘、陶建華、王蘊佳、熊子瑜、朱曉農
該圖片為 unt 提取自國際語音學會官網 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 里 The chart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in Chinese (2007) 的 PDF。這個收集各語言翻譯版國際音標表的專案「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正是受上面中譯版的啟發而設立的。
表中有一些術語值得注意,人們常常會誤用,或者使用過時術語:
- p、b 一行叫爆發音(plosive),不叫塞音(stop)。塞音可以包括爆發音(「簡單塞音」)和塞擦音(「擦除阻塞音」),而爆發音是更精確的術語
- 拍音(tap)或閃音(flap)是兩個術語,略有不同:拍音的主動調音器官的運動方向垂直於被動調音器官,閃音是平行於。通常 ɾ 是拍音,ɽ 是閃音
- ʋ、ɹ 一行叫近音(approximant),其舊稱無擦通音(frictionless continuant)已過時。原則上,無擦通音包括近音和元音。通音(continuant)是在此基礎上再包括上擦音,是含義更寬的概念
- s、z 一列叫齦音(alveolar),其舊稱齒齦音已過時。現在,「齒齦」可以指齒音或齦音。特別注意,t、d、n、l 等輔音橫跨三列,它們可以表示齒音、齦音和齦後音
- ʃ、ʒ 一列叫齦後音(postalveolar),其舊稱舌葉音已過時。現在,舌葉性(laminal)描述的是主動調音器官(見附加符號部分),而不是調音部位
- ʘ、ǀ 一列叫嘖音(click),舊稱搭嘴音(但仍然通行),後來朱曉農又改作喌音(但尚未推廣開)
- pʼ、tʼ 一列叫噴音(ejective),其舊稱擠喉音應當過時
- ʍ、w 作唇–軟齶音(labial-velar),ɥ 作唇–硬齶音(labial-palatal),ɕ、ʑ 作齦–齶音(alveolo-palatal)。特別注意,ʍ 是擦音而不是近音
- 描述輔音的順序是調音部位 (送氣) 清濁 調音方法 「音」。語言學愛好者常常說清濁 (送氣) 調音部位 調音方法 「音」,這是中文維基百科上機械照搬英文語序的結果,不提倡使用
- 氣聲(breathy voice)和嘎裂聲(creaky voice)兩個發聲態的譯名確定了(表中是「voiced」所以是「聲性」),嘎裂聲的舊譯緊喉音、喉化音等已過時
- rhotic 譯作 r 色彩(更直接對應的英文是 r-colored),也有人作 r 音色,其舊稱捲舌(性)、帶 r 意味的、r 化、兒化等已過時
- no audible release 譯作無聞除阻,也有人作無聽感除阻,其舊譯唯閉音已過時。語言學愛好者常常說「不除阻」,是不正確的,因為爆發音不除阻的話人就憋死了。有人譯作無聲除阻也不妥當,因為「無聲」易被誤解為不帶聲(voiceless)。特別注意,漢語入聲韻尾並沒有必要加無聞除阻符號,因為漢語的鼻音韻尾也是無聞除阻的
具體修改建議
編輯基於以上資訊,以下條目名稱可作以下修改:齒齒齦音建議修改為 齒齦音;濁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塞擦音」;濁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爆發音」;濁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擦音」;清小舌內爆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內爆音」;清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塞擦音」;清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爆發音」;清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擦音」;
技術方面的考量
編輯為了實現這些修改,似乎可以考慮利用Wikipedia:字詞轉換功能?這不僅可以保證術語的一致性,還能兼顧不同讀者群體的閱讀習慣。
結語
編輯採納這一提議將顯著提升維基百科語音學相關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這不僅有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相關概念,也能夠使我們的內容更加符合當前學術界的規範。我懇請各位編輯者認真考慮並支持這一提議。讓我們共同為提升維基百科的學術品質而努力!--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19日 (六) 18:13 (UTC)
- (+)強烈支持:很多年前就在知乎拜讀過unt的這篇文章,一直想提議大幅修改……中文維基百科學科術語的原創翻譯向來也十分猖獗,只是我最近暫時只將推進到限制專有名詞原創翻譯上面……不過,「最權威中文版」不排除可能有大陸地域中心的問題,對其他地區詞來說還需要確認一下。另外,個別名詞雖然存在學術規範,但也有其他常用名稱(比如雖然「爆發音」可能更規範,但「塞音」也顯然很常見、尤其是在和「擦音」對舉的時候),這些也可能需要額外考慮。——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0日 (日) 02:04 (UTC)
- 塞音雖然是常用名稱,但既然已經過時了,在不涉及歧義時似乎就應該儘量替換。我覺得不用太考慮和擦音對舉的問題,爆發音和內爆音還可以對舉呢。--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8:44 (UTC)
- 我是說(僅在)對舉/並列時使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19:00 (UTC)
- 塞音雖然是常用名稱,但既然已經過時了,在不涉及歧義時似乎就應該儘量替換。我覺得不用太考慮和擦音對舉的問題,爆發音和內爆音還可以對舉呢。--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8:44 (UTC)
- (!)意見:直接轉換要慎重。以及有些舊稱的確更加通行到無法忽視。不過,將新譯名作為標準條目名是合理的。--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10:24 (UTC)
- 很需要注意地區詞轉換及常用名稱原則等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0日 (日) 13:23 (UTC)
- (&)建議&(~)補充:
- 權威性和準確性:國際語音協會所接受的術語名稱應被採納,以確保術語的一致性和準確性。同時,對於常見且通用的俗稱,如生物分類學中提供學名和俗稱一樣,或許可以考慮在條目中提及或設定重新導向,以幫助讀者更好理解,例如學名「齦顫音」俗稱「大舌音」;而俗稱「小舌音」可能指「小舌顫音」或「小舌擦音」,或許可以考慮重新導向。
- 尊重歷史事實:為尊重歷史上廣泛使用的通用名稱,或許當將規範名稱作為標準條目名稱,但在內容中提及這些通用名稱;同時或許可以提及舊稱及已廢除術語並加以解釋,使讀者了解學術知識和思想的發展變化。
- @自由雨日@The Puki desu@Ericliu1912--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21 (UTC)
- @Ryanlo713:台灣等地地區詞我不確定,不好說。就中國大陸地區詞而言,我完全支持這一做法。我強烈地認為,在名稱常用度沒有數量級差異時,(學科術語方面)「規範性」原則應高於「常用性」原則。——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0日 (日) 18:47 (UTC)
- 如果其他地區沒有相應規範,應該可以直接按大陸規範統攝。而且這似乎也不是大陸部門的規範?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1:36 (UTC)
- (~)補充:根據現有的討論,我有一些疑問,包括:
- 是否需要設定正式投票程式讓更多編輯參與表決?
- 是否需要組建一個專門的工作組來推進這項修改?工作組可以進一步研究各地區的學術規範,整理出一份詳細的修改清單,制定具體的實施計劃等。
- 是否需要採取分階段實施的策略?例如:
- 第一階段:修改爭議較小的術語
- 第二階段:修改有一定爭議但多數人支持的術語
- 第三階段:處理存在較大分歧的術語
- 是否需要設定過渡期?比如過渡期內保留舊稱的重新導向,並在條目中註明新舊稱謂,以便讀者適應。
- 如何將措施落到實處?可能包括:
- 需要指定一位主要負責人來協調整個過程?
- 需要制定詳細的時間表和里程碑?
- 需要利用機器人來協助大規模修改?
- 需要加強與語言學專業人士的合作,確保修改的專業性?
- 需要定期在社群中通報進展,保持透明度?
- 是否還有其他方面需要考慮?
-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2日 (二) 17:09 (UTC)
- 沒必要投票。我們幾乎都不使用投票來確定共識(而是討論),只有在涉及面非常廣的重大爭議性問題上才使用投票的方式快速徵求意見?(且最終也並非會以投票結果決定。)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這裡討論已經是涉及面非常大的討論,我覺得足夠了。如果還要繼續擴大的話,可以用{{RFC}}和{{公告欄}}。
- 也許可以進一步請對該問題感興趣的編者討論,比如語言學專題編者。
- 視爭議情況而定,確實可以這麼做。
- 重新導向應該長期保留;舊稱/別稱視情況而定,單純譯法語序問題(如「清小舌塞擦音」)應該可以直接不寫,但「塞音」等別稱應該(長期)寫。
- 應該不用這麼複雜吧……大家都是志願者,有空就可以作「負責人」協調者(比如您);時間表/里程碑我想就不必了;和專業人士的合作,如果可以做到的話,我想也一定是好事兒。機器人修改的問題,如果是「清小舌塞擦音 -> 小舌清塞擦音」這類改動應該沒問題,不過有些術語(比如「塞音」)可能不適合全盤改掉(因為和「擦音」對舉時仍常稱「塞音」而非「爆發音」)。
-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2日 (二) 17:21 (UTC)
- 我對技術實施方面不太瞭解。什麽時候方便開始?--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21 (UTC)
- 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系,沒這麼多繁文縟節,要改就改。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08 (UTC)
- 已通知語言學、語言兩專題,並邀請Unt Phesoca。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1 (UTC)
- unt您是怎麼邀請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9 (UTC)
使用者討論頁——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46 (UTC)- 😱她居然在這裡!--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58 (UTC)
- unt您是怎麼邀請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9 (UTC)
- 謝謝!我非常支持修改。在十幾年前,維基百科採用的術語翻譯確實是比當時大陸學界更先進的;但是近年來,大陸學界的語音學學者越來越多採用這個中譯版國際音標表里的術語了,維基百科的一些術語就顯得過時了,尤其還有齒齦音vs齒齒齦音這種腦筋急轉彎。2021年我那篇知乎文章釋出後,就曾有人提議過修改條目術語(當然,當時也有人反對),但最終未能進行。我想,此時不改,更待何時--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41 (UTC)
- 關於「塞音」和「爆發音」,現在中英文學界在一般行文里仍然多是用「塞音/stop」專指「爆發音/plosive」的(即,不包含塞擦音),但是如果是專門提及音素名稱,那就要說「爆發音/plosive」而不說「塞音/stop」了,這樣顯得嚴謹。我想音素的條目名還是應該用「爆發音」,正文裡面用「塞音」倒是問題不大--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1 (UTC)
- @Unt Phesoca:謝謝大佬回復!我曾多次在其他平台以不同身份和您有過幾次小互動,在這裡見到您是最開心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14:03 (UTC)
- 已通知語言學、語言兩專題,並邀請Unt Phesoca。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1 (UTC)
- @書畫晝盡告訴我其曾給中文維基百科增加過多個音素條目,或能協助修改。--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7 (UTC)
- 慚愧,我註冊維基帳號後最早一批編輯(2020年12月)就是對IPA表「查缺補漏」,補上實際語例或翻譯新條目。巧的是,包含建立條目在內的工作恰是在UntPhesoca的知乎文章釋出(2021年2月2日)前夕完成的😂😂,是很難立刻回頭大改,於是也是成了「歷史遺留」。
- 新條目的條目名,當時是比照現有條目名譯的,而「現有條目名」本就是字字直譯,於是有了en:voiceless velar lateral fricative -> 清軟齶邊擦音等等。至於內容,現在看來實在是草草而成,也是可以藉此機會潤色、改正。
- 書畫晝盡(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1:59 (UTC)
- (+)支持 但我認為denti-alveolar consonant譯為「齒-齦音」更好,以避免譯為「齒齦音」會出現的幾個問題:①新舊術語混淆導致不必要的誤解;②後人會很難判斷近年的文章/論文中的「齒齦音」具體表示什麼;③避免使用反直覺的名稱(也能防止非專業人士望文生義),畢竟現代漢語以雙音節詞為主,「齒齦音」明顯更容易被理解為與「齒齦」有關而非與「齒和齦」有關。--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3 (UTC)
- 另外希望可以在比較顯著的位置保留保留「清…」「濁…」的譯法,而非僅僅重新導向,畢竟這種命名已經廣泛應用多年了。--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8 (UTC)
- 「清」「濁」的位置含義自明,或許不必盡標。而且一些非語言學來源的用法是鬆散的,如加逗號作「軟齶,清,不送氣,爆發音」,似乎不當作是成詞--物靈(浪跡江關嗟路淺,周流天地覺風頻。請向我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0:53 (UTC)
- 關於連字元的使用,我認為需強調與雙重調音術語加以區分。
- 這類術語的構成是兩個形容詞的結合,應該由 「–」 (U 2013, En dash) 分隔。例如,圖表中的「唇–軟齶」指代的是 en:Labial–velar consonant,而 「denti-alveolar consonant」則不涉及雙重調音,且其構成涉及詞根併入,含義是其調音部位位於齒與齦之間。
- 另外我看圖表中的 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 中文譯名「齦‐齶音」中的連字元和雙重調音術語的有所不同,可能是 「‐」 (U 2010, Hyphen) 或 「-」 (U 002D, Hyphen-Minus)--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53 (UTC)
- 哈哈,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用的是en:Hyphen-minus,明顯是錯誤的,竟然一直沒人發現。我舊號丟了,現在沒有移動頁面的權限,誰有空可以改一下。
- Alveolo-palatal consonant和齒-齦音都應該用en:Hyphen。--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10 (UTC)
- (補充:我不確定英維中Hypen-Minus是不是acceptable的)--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24 (UTC)
- @Sihjee:英維要求使用hyphen-minus,禁止用hyphen,見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Hyphens。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4 (UTC)
- 中維我記得也是禁止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6 (UTC)
- 明白了,一直誤解了。--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7 (UTC)
- 另外我發現一文:MOS:連接號--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8 (UTC)
- 連接號區分了多個排版符號--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40 (UTC)
- 就是Hypen和emdash,中文不用endash有點可惜…--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58 (UTC)
- 連接號區分了多個排版符號--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40 (UTC)
- 另外我發現一文:MOS:連接號--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8 (UTC)
- 另外希望可以在比較顯著的位置保留保留「清…」「濁…」的譯法,而非僅僅重新導向,畢竟這種命名已經廣泛應用多年了。--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8 (UTC)
- 以下內容與語言和其分類命名相關,雖然與語音學術語無關,但或授權一同解決。
- 我想或許能邀請黑之聖雷和H Zhang加入討論(如果可能);兩位都曾提及過一些小語種的命名問題,例如(不一一列舉):
-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8:09 (UTC)
基本有共識,建議再討論一下「denti-alveolar consonant」是「齒-齦音」還是「齒齦音」。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4 (UTC)
- 個人無條件聽從Unt Phesoca的意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9 (UTC)
- 確實有一點討論需要。用新術語的教材對於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加不加連字元也並不一致:
- 江荻譯《國際語音學會手冊》(2008)齦-齶(該書未出現denti-alveolar)
- 張維佳譯《語音學教程》(2011)齦齶(該書未出現denti-alveolar)
- 朱曉農《語音學》(2010)齒-齦、齦齶
- 張維佳、田飛洋譯《世界語音》(2015)齒-齦、齦-齶
- 按我的理解,英文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的連字元僅僅是起到分隔語素的作用,不具有特別的語義,也有零星著作使用的是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用漢字書寫不存在「分隔語素」的必要,單從這個角度看,就沒必要加連字元。不過,從實用的角度看,如上面Sihjee所說,「齒-齦」作為條目名更明確,我個人是贊同加連字元(另外,中譯版國際音標表alveolo-palatal也譯成帶連字元的齦-齶,按這個體例denti-alveolar也要帶連字元)--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47 (UTC)
- 確實有一點討論需要。用新術語的教材對於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加不加連字元也並不一致:
一週無新意見,可認爲有共識。建議先移動各輔音條目,以及涉及的發音頁面、發音方法條目,並修改IPA條目和相關模板。至於其他頁面提及、連入的舊術語的替換,經過站外(ac羣)討論,建議手動修理,而且這次沒有新舊術語衝突,應該不會造成太大問題。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6 (UTC)
- 至於其他地區的地區詞,仍然沒有編者提出其他地區有相關標準的證據,可以暫時認爲跟從IPA官方中文版的用詞(用詞按照正常繁簡轉換)。如果後來發現其他地區使用不一樣的用詞,建議再討論使用字詞轉換。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8 (UTC)
執行修改
編輯(一)音素
?
(二)調音方法和調音部位
現標題 | 建議標題 |
---|---|
塞音* | 爆發音 |
閃音 | 拍音與閃音 |
齒齦音 | 齦音 |
齒齒齦音 | 齒-齦音 |
齒齦後音 | 齦後音 |
搭嘴音 | 嘖音 |
擠喉音 | 噴音 |
唇軟齶音(重新導向) | 唇-軟齶音 |
唇硬齶音 | 唇-硬齶音 |
齦齶音 | 齦-齶音 |
日化元音 | R色彩 |
無聲除阻 | 無聞除阻 |
- 其中塞音應該儘快改寫為包含爆發音和塞擦音的術語。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5:06 (UTC)
- 「r色彩」似乎是小寫?--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42 (UTC)
- 不區分連字元的類型嗎--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7日 (四) 19:57 (UTC)
- 肯定是短橫線啊(另外漢語叫連接號)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4 (UTC)
- Wikipedia:格式手冊/標點符號#連接號,構成複合名詞,均用連字暨減號(U 002D)。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2 (UTC)
- 意思是 labial–velar 和 denti-alveolar 的處理方式都一致?如果按複合名詞的話後者不算複合名詞,因為 denti- 是不成詞語素。--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9日 (六) 18:24 (UTC)
- 唇軟齶音 唇硬齶音 齦齶音 應該不需要用連字元,望斟酌。
- 另外,拍音或閃音作標題似乎有些奇怪,拍音/閃音是否更好?這樣在中文語境裡更像個標題,也不影響實際意思。--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21:07 (UTC)
- 為何不用?這裡討論的就是依照官方中文版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5 (UTC)
- 2.我寫的是拍音與閃音。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4 (UTC)
- 還要修改Module:IPA_symbol/data。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3日 (三) 11:20 (UTC)
- 我已經處理(二)中的頁面。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2月2日 (一) 19:12 (UTC)
- 塞音這樣寫可否?
塞音(英語:stop)廣義上指氣流受到阻礙的音,可能包括爆發音、塞擦音、噴音、嘖音、鼻音、內爆音等。
狹義上,塞音指爆發音(plosive)。
(參照楊新璐《新疆維吾爾語方言語音類型比較實驗研究》p.73-74)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2月2日 (一) 19:21 (UTC)
- 塞音已由重新導向改為以上文本。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8日 (日) 10:21 (UTC)
- 關於(一)的操作,{{輔音}}並沒有列出所有輔音,也許應該按照輔音列表來處理?大概不會有遺漏,也有條理可循。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01:15 (UTC)
次閉元音
編輯- 又發現了一個問題,「次閉後圓唇元音」明顯存在錯誤,似乎應改為「次閉次後圓唇元音」,其他此類條目同理。--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0:46 (UTC)
- 我沒有移動頁面的權限,只能拜託大家改了。--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0:48 (UTC)
- @Sihjee:能否給用例?《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2021年版)》寫的是「後近高圓唇元音」(p.23),林燾、王理嘉《語音學教程》對/ɪ/的描寫是「前、次高、不圓唇」(p.40)。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0日 (三) 06:37 (UTC)
-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 (1999), pp. 13, 170, 180.」 與它不同的表述都應該看作錯誤的或過時的。
- 另外,其他語言(如英語)的維基百科都是同樣的描述。--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8:54 (UTC)
- ping移動ɪ、ʊ、ʏ到現名的@TongcyDai詢問移動原因。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6日 (二) 12:18 (UTC)
關於術語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讀」的分歧
編輯- 在語言學中,術語術語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讀」常常引起混淆。以下是對這兩個術語的定義和區別的探討。
- 以下例子來自《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百科全書詞典》
重音 stress 語音學術語。指相連的音節中某個音節發音突出的現象。重音有通過增加音強來表示的力重音和通過音高的變化來表示的樂調重音。重音還可以分為詞重音和句重音。❶詞重音,指具有區別詞彙意義的重音。多音節詞中各音節的輕重往往確定不變。例如,英語begin[bɪˈgɪn]中,第二音節必須讀重音;英語中,ˈrecord表示名詞義,reˈcord表示動詞義。輕重音有時候和語法也有關,在以多音節為主的語言中,重音的作用較為明顯,可以分為固定重音和自由重音。固定重音指有的語言中重音總落在詞的同一位置上,如捷克語重音總在詞的第一個音節上,波蘭語總在倒數第二個音節上,法語和維吾爾語的大多數詞則在最末一個音節上。自由重音指有的語言中重音不限定於落在詞的某一個音節上,不同的詞重音位置各不相同,稱為自由重音,如英語中的詞重音。根據詞重音的突顯程度,詞重音可以分出主重音和次重音。主重音的突顯程度最高,次重音低於主重音但高於非重讀音節。英語次重音一般只在詞單說或在句尾才比較明顯,在語流中和非重讀音節差別不大。❷句重音,指在一個語句中突顯程度最高的重音。句重音的分類在研究界沒有統一意見,但一般至少有語法重音和邏輯重音兩種。語法重音是指由句法結構和語義特點決定的重音,即不表現特殊的思想感情的自然重讀。常念語法重音的如一般短句的謂語,名詞、動詞、形容詞的修飾語,動詞後由形容詞或其他動詞充當的補語,表示指代、詢問或任指的代詞等。邏輯重音是表現特殊的思想感情的強調重讀。邏輯重音重於語法重音。有的學者認為邏輯重音是對比重音,有的學者認為邏輯重音是強調重音,有的則認為邏輯重音包括對比重音、強調重音等。參見「音高重音」。
重讀 accent 語音學術語,亦稱重音。一種語音現象,指在語流中對某些語音或語段以明顯的偏高音調、較大音量和較長發音時間的方式進行強調。重讀既可指單詞發音中的重讀音節。例如,英語名詞import的重音音節落在第一音節上,讀作/ˈɪmpɔːt/,而動詞import的重音音節落在第二音節上,讀作/ɪmˈpɔːt/;也可以指一個句子中被突出強調的詞,即句重音。例如:She was waving a yellow handkerchief. 此句中,重音落在不同的詞上會對句子語義產生一定的影響,如果重音落在yellow上,說明她所揮動的是一塊黃色而非其他顏色的手帕;如果重音落在handkerchief上,則說明她揮動的是一塊手帕而不是其他東西。重音也經常用於節律學中對重讀度的描寫。例如,在對政治家的演說中進行相關分析時可以發現其重讀度較一般話語強。
音高重音 pitch accent; musical accent 語音學術語。通過音高變化體現差異的一種單詞重音形式。這種變化一般分布在多個音節上。在音高重音的語言中,音調的變化可以是詞的結構的一部分,用以區分不同的詞義,塞爾維亞和瑞典語中就是如此。例如,瑞典語中的tanken一詞,如果第一音節讀成降調銳重音時,則為英語tank的意思;如果第一音節讀成降升調鈍重音時,則為英語thought的意思。參見「聲調重音」。
樂音重音 chromatic accent 語音學術語。參見「音高重音」。
音調重音1 chromatic accent 音系學術語,亦稱音高重音(pitch accent)。指語流中某一部分的音高與其周圍的音高不同,從而形成了音調重音。
聲調重音 tonic accent 語音學術語,亦稱音調重音或音高重音。指在一個由相連的聲調所組成的聲調群中,使其中某一部分的聲調突出從而形成的重音。在一些語言中,聲調重音可以存在於某個詞的發音中,並用來區分不同的詞義。譬如,瑞典語tanken,若將第一音節發成降調銳重音,則表示「坦克」;若將第一音節發成降升調鈍重音,則表示「思想」「想法」。
搭配重音 collocation accent 語音學術語。指對於具有相同詞項的結構區別意義的不同的重音模式。例如:[1]ˈthree-hundred-meter-wide walls(寬三百米的牆) [2]three ˈhundred-meter-wide walls(三堵寬一百米的牆) [3]three hundred ˈmeter-wide walls(三百堵寬一米的牆) 三個例子中,分別通過重音確定了walls的定語,從而消除了歧義。
逆行重音 recessive accent; recessive stress 語音學術語,亦稱詞首強重音。指音節的強重音由詞尾向詞首第一音節移動的過程。在歷史音變過程中,逆行重音是英語名詞的顯著傾向。例如detail、cigarette、magazine、research等詞原先的重音都在詞末,但現在為詞首重音。
重讀力 accentual force 語音學術語。指發音時形成重讀音節的空氣動力。
重音系統 accentual system 音系學術語。指一種語言中有關重讀的全部體系,包括重音級別、重音模式和重音的語義功能等。因重音在大多數情況下與語調結合而起作用,故亦稱「重音語調系統」。
重音音位 accentual phoneme 音系學術語。超音段音位的一種。當重音成為區別詞義的唯一手段時,重音模式就成為語義上的區別性特徵,即起到音位的作用。例如,suspect一詞,當重音在第一音節上,其為名詞,意即「嫌疑人」,而當重音在第二音節上,其為動詞,意思是「懷疑」「猜想」。
重音模式 accentual pattern; accentuation 音系學術語。指一個語段中輕重讀的結構型。有語言學意義的重音級別一般有三級:主重音、次重音、弱音。在英語單詞的發音中,單音節的詞無重音標記,含有兩個音節的詞會有重音,含有三個音節的詞會有主重音,含有三個以上音節的詞可能會有次重音。例如,work是單音節詞,其讀音中無需重音標記;begin和apple是雙音節詞,重音模式分別為「輕—重」和「重—輕」;超過三個音節的詞一般會涉及次重音。例如,transformation和nationality的重音模式都為「次重—輕—重—輕」。
動力重音 dynamic accent; dynamic stress 語音學術語,亦稱為吐氣重音(expiratory accent)、加重重音(stress accent)或音勢重音(intensity stress)。指以音強強調出來的重音,也就是以呼氣強度強調出來的重音,如英語的詞重音。現代語言中動力重音型語言比較普遍,如英、俄、德、法等語言皆是。廣義上的重音(stress;accent)包括動力重音和音調重音(pitch accent)兩種基本類型。音調重音指因話語中某一部分的音調和緊密相臨的部分音調不同而造成的該部分的突出,如瑞典語和古希臘語。
重音轉移 reverse stress; stress shift 語音學、音系學術語。指某些單詞或合成詞在用於連續話語時所發生的重音變化,這一變化取決於該單詞或合成詞後是否緊跟有重讀名詞。一般而言,此類單詞和合成詞都有一個次重音(secondary)和一個主重音。例如,indeˈpendent。在連續性話語中,如果該單詞或合成詞帶有語調重音,則該單詞或合成詞保持其原有的重音模式。例如:[1]Frank was ˈvery independent. [2]This window is ˈplate-glass.如果independent和plate-glass後面的名詞帶有主重音,或者帶有語調重音,那麼independent第三個音節上的主重音和plate-glass上的主重音就會失去,第一個音節上的次重音就會變成主重音。例如:[3]Frank has ˈindependent means. [4]It's a plate-glass ˈwindow(↘)
重音移位 stress shift 參見「節奏規則」。
固定重音 fixed accent;fixation accent;fixed stress 音系學術語。指語言中所有的詞的重音總是落在固定音節上的現象。如法語的重音總是落在最後音節;匈牙利語通常重讀單詞的第一個音節;波蘭語和威爾斯語是在倒數第二音節上重讀;拉脫維亞語和捷克語的重音落在第一音節。固定重音可以用來以音節為單位劃分詞的界限,如捷克語重讀音節標誌詞的開始,波蘭語每一重讀音節後再隔一個音節標誌詞的結束,但當詞末輔音與後一個詞的首元音連讀而組成一個音節時,詞的界限就難以按固定重音準確劃分。與自由重音(free accent)相對立。參見「自由重音」。
詞末重音 final accent 語音學術語。指落在單詞最後音節上的重音。
——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百科全書詞典
- 英語維基詞典將 unstressed 定義為 not stressed or accentuated;stressed 又能翻譯為「帶重音的」和「重讀的」。
- 但就單詞 stress 在語音學的用途而言,具有兩個不同含義,一個寬鬆一個嚴格。
6. (countable, phonetics, loosely) A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word or word group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duration or pitch;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Synonym: accent
Some people put the stress on the first syllable of 「controversy」; others put it on the second.
7. (countable, phonetics, strictly) The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and/or duration;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phonetically achieved by means of dynamics as distinct from pitch.
Synonym: stress accent
Antonyms: pitch, pitch accent
——Wiktionary
- 在這兩種意義中,前者與 accent 同義,而後者則應視為 accent 的一種,前者有時被翻譯為「力重音」。
- 使用「重音」和「重讀」哪個更為合適?或者兩者有不同分工?或者有其他更具體的翻譯建議?--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10日 (日) 19:54 (UTC)
- 就這兩個詞而言:重音通常是語音層面的、結構性的,表示語音單位的突出。而重讀更多是語用層面的,與說話者的意圖有關(主觀性較強)。二者的側重點有所區別。
- 如果你要編輯條目的話,我的建議是條目名使用重音,可以在詞條內分出力重音。重讀重新導向即可,可以在條目內描述一下二者的區別。--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20:39 (UTC)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編輯是這樣的,U:SunAfterRain在較早前於本人討論區討論這件事,大約內容是 「B公司的社群媒體明言,他是屬於A公司𣄃下的。而C節目的代理發行一欄,SunAfterRain提倡寫B公司,因為沒有證據證明A公司(也即B公司的母公司)有C節目的代理權。」由於討論有點長,歡迎到我的討論頁瀏覽。
在討論後的冷靜期,我翻看了其他有類似例子的條目,如
- KKBOX風雲榜寫的主辦單位是品牌名稱KKBOX,而非公司名稱科科世界
- YouTube Premium寫的擁有人是Alphabet,而非Youtube LLC 或 Google LLC (LLC是有限公司)
- 九廣鐵路寫的擁有人是九廣鐵路公司,而九廣鐵路公司寫的擁有人是香港特區政府
- 文匯報 (香港):同時列出品牌上級企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及再上級機構香港中聯辦。
有見及此,現希望就規範列出上述三項變數的條件
1. 如在條目或模版需要列出負責專案的品牌公司名稱時,請列出至負責這個專案的「品牌名稱條目」。
2.如相關品牌名稱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相關品牌的「上級機構條目」。
3. 如「上級機構」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至相關品牌的「總公司條目」或 「佔最大股份的公司條目」
換句話說,提案最終效果應像九廣鐵路及KKBOX風雲榜一樣以層遞方式按步列出責任權。
而YouTube Premium的擁有人應寫Youtube LLC。Youtub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Google LLC。Googl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Alphabet。
假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條目不存在(包括沒有名稱的重新導向),則可以大公文匯這個名稱,定向至香港中聯辦。類似這樣[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l香港中聯辦]
關於母公司一欄,如沒有來源證明某公司佔股超過51%,則不應使用「母公司」一欄,只可使用「主要股東」一欄。
由於是次討論影響所有涉及公司的條目,故放在這裏討論,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09 (UTC)
- (!)意見:
-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
KKBOX(科科世界)
) -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即只寫
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
或九廣鐵路公司
),但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如香港中聯辦擁有的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
、香港特區政府全資擁有的九廣鐵路公司
等)。
-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
- ( π )題外話:@SunAfterRain:ChatGPT是不可以拿來當來源的。您跟@HK5201314君討論的是應該怎樣納入資料,這是需要可供查證的,不論ChatGPT是否基於大量已發佈可靠來源來回答您的問題,它本質上是生成式AI,用它給答案就是原創研究。另外本人想點您給HK5201314君的連結進去,結果甚麼都看不到。
-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2 (UTC)
- @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
- 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
- (節刪)--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1:48 (UTC)
- 那本人也沒有用GPT去幫自己構建留言或者證據啊……(不過更重要的是本人不懂得用)--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9 (UTC)
- 又,本人就真的只是針對那一段話(以及HK5201314君在其下的問題)去回應,哪一部份讓您認為本人否定您整個立場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51 (UTC)
- (節刪),我只是想問您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而已,--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55 (UTC)
- 那本人就完全不明白那個溫馨提示的用意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5 (UTC)
- 因為一堆人喜歡話中有話或是往奇怪的地方解讀(沒有要批評您的意思,但這真的是你維目前的通病)所以才打上去的 囧rz……--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3 (UTC)
- 那本人就完全不明白那個溫馨提示的用意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5 (UTC)
- (節刪),我只是想問您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而已,--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55 (UTC)
如果您有更好的解方[指不是理論層面的解方]還請您指教一下方便日後改進,但如果無法有效破局法雖然知道GPT可信度不高但我也只能用GPT處理。
- (節刪)--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1:48 (UTC)
- 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
- @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
- 你是否在說商業名稱?營運實體和商號,其實並不衝突。一堆上市公司註冊地是「開曼群島」之流,他們並不會視為開曼群島公司。
- 有些情況,品牌是以部門的方式運作(事業部制),也可以視為一個營運實體,只是沒有公司化營運。例如你討論頁裡面提到的Ani-One,既是一個品牌,又可以視為羚邦的日本動畫部門,--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05:29 (UTC)
- 如果按照@Patrickov的倡議,關於我討論區例子,可以這樣表達?
- 1.資訊框「Ani-One(羚邦集團)」
- 1.條目內文「Ani-One(羚邦集團)」
- 2.資訊框「回歸線娛樂」
- 2.條目內文「智寶國際集團旗下的回歸線娛樂」
- 那麼,如果以KMB巴士公司作例的話,那句子將會很長
- 資訊框:「九龍巴士公司」
- 條目內文:「新鴻基地產旗下的載通國際旗下的九龍巴士公司」(當中新鴻基及載通也是上市公司;如果是需要講述九巴路線與龍運巴士、皇巴士的轉乘優惠 KMB會員系統The Point)
- 簡單來說,如果欲就資訊框達成共識,首先是需要確保 「所有權者」及「營運單位」等可列出公司名稱的變數於同一公司架構只可以列出一間公司或機構。如果是非公司品牌負責專案,則品牌與上級責任公司名並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16:34 (UTC)
- 澄清一下:本人的看法是「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
」以及「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
」。具體一點說的話,本人是認為如果母公司對主題有重要性才需要提及。舉例來說,九巴的巴士路線就不需要提及載通和新鴻基,除非是像九龍巴士268M線那種明擺著是為新鴻基旗下物業(峻巒)服務的,但即使是那樣也需要可靠來源報導或提及此事才能寫進去。--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2日 (二) 02:12 (UTC)
- 澄清一下:本人的看法是「
- @Nostalgiacn:大概以我的論點解釋一下原始的爭議是怎麼來的
- 因為木棉花、Ani-One等品牌從容易取得的資料來看其實無法確定屬於哪間公司(可能財報有但我並不清楚,並且羚邦也沒有一間名為Ani-One (公司)的公司),也無法從公開資料確定是由哪家公司向日方取得代理權(就算知道也沒有寫進來維基百科的意義,你維也不太可能出現木棉花動漫、木棉花創投、羚邦動畫、羚邦娛樂之類的公司的單獨條目),所以寫集團沒什麼問題
- 但智寶先是成立了回歸線娛樂,而且從7月開始的動畫上面的著作權浮水印都是「智寶國際集團的回歸線娛樂」,最新集團的代理貼文(Archive.is的存檔,存檔日期2024-10-24)也未有再提及智寶國際開發,與上方無法明確確定的情況完全相反,基於不能臆測智寶國際開發到底有沒有拿到代理權(有其他內部消息告訴我其實沒有),如果要寫公司應當寫回歸線娛樂而非如同其他代理商一樣寫智寶國際開發
- 當然我是覺得人家品牌寫什麼就寫什麼上去就好了就是了,不過要寫公司的話回歸線代理的實在不適合寫智寶國際開發--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2:14 (UTC)
- 寫 「智寶國際集團」可以,但萬萬不能寫「回歸線娛樂」。論關注度,「回歸線娛樂」在智寶國際集團體制下可不可以獨立成一條條目?除了那個隨時可被刪走的動畫列表及股權檔案外,你可以找到一篇單獨介紹「回歸線娛樂」業務的文章嗎?
- 所以回應下方@Milkypine:3M公司本身既是條目(即符合關注度要求),又是一個公司實體,所以不用寫「 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3:52 (UTC)
- 現在沒有,不代表近一兩年就沒有機會出現足夠關注度成條,但我舉的那四個(以及類似狀態的公司)我是不太相信五年內有機會獨立成條--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9 (UTC)
- 部門(事業部制)有關注度,可以寫成條目,如騰訊遊戲,品牌的話,中維有很多遊戲品牌條目,如Key (遊戲品牌)。羚邦我不熟,但是品牌、部門作為獨立條目,在遊戲專題是很普遍的。--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
- Ani-One基本上沒有什麼獨立成條的機會啊...
- "Ani-One" -site:wikipedia.org -site:wikidata.org -site:youtube.com -site:youtu.be -site:facebook.com -site:instagram.com -site:threads.net -site:x.com -site:twitter.com -site:medialink.com.hk -site:ani-mall.asia -site:ani.gamer.com.tw -site:acg.gamer.com.tw -site:catchplay.com -site:hamivideo.hinet.net -site:kktv.me -site:linetv.tw -site:litv.tv -site:mytvsuper.com -site:myvideo.net.tw -site:ofiii.com
- --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9:04 (UTC)
- 所以之後是要寫成3M公司(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嗎?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0月22日 (二) 16:18 (UTC)
- 3M已是有知名度的公司,不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58 (UTC)
- KKBOX和內文講的幾家公司也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怎麼他們需要,3M不用。不是很懂這突然跑出來的「知名度」又是啥標準。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0月23日 (三) 20:45 (UTC)
- 重點應該是公司,上面本人也說過本身是公司就不需要寫,但本人在舉例時KKBOX好像被說是品牌而不是公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6 (UTC)
- KKBOX和內文講的幾家公司也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怎麼他們需要,3M不用。不是很懂這突然跑出來的「知名度」又是啥標準。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0月23日 (三) 20:45 (UTC)
- 3M已是有知名度的公司,不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58 (UTC)
- @HK5201314:我想問一下「不被收錄」的定義,是「連重新導向都建不了」[譯著:品牌不夠有名導致連列在母公司的條目裡作為一個章節存在都做不到]嗎?還是一定要有條目存在?--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27 (UTC)
- 拋多一個例子出來,大欖隧道資訊框。
- .
- 業主
-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營運單位
-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
- 要以可讀性來說,寫三號公司好還是其母公司新鴻基地產好?
- 即
- 「三號公司」
- 「三號公司(新鴻基地產旗下公司)」<—針對非條目公司,提案預期效果。
- 「三號公司」
- .
- 這樣說實際上是避免因為白紙保護而產生紅色連結,從而對向上查證造成一定困難。重新導向可建又如何,只要改一改分段標題,重新導向連結即時失效,到最後就連連結哪也不知道。關於所有權者,使用重新導向只會讓讀者難以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定向。--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09 (UTC)
- 沒記錯的話目前是有機器人在修正這種斷鏈,而且我不是很懂您說的難以理解重新導向是什麼意思,我不認為Ani-One重新導向到羚邦集團#Ani-One這樣會有什麼奇怪的誤會,希望您可以細說一下。(順帶一提,「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這種也算是建不了重新導向的,建了重新導向後你要重新導向到主條目的哪個章節?)--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41 (UTC)
修訂
編輯- 看來討論僵住了,補一個修訂草稿好了。
- 現提議對Wikipedia:格式手冊/資訊框新增一小節「所有權者、母公司與營運單位」,內容如下:
所有權者與營運單位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非原創研究方針,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
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
- 若該公司/品牌存在獨立條目,抑或是不存在獨立條目但所屬母公司與其同名並存在獨立條目,則僅列出公司/品牌,例如:「KKBOX」應列為「KKBOX」、「Google」應列為「Google」。
- 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例如「Google APIs」應列為「Google APIs(Google的產品)」。
-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例如:「Ani-One」應列為「Ani-One(羚邦集團)」、「回歸線娛樂」應列為「回歸線娛樂(智寶國際集團)」。
基於書籍及專輯的資訊框已有相類變數達至本指引的目標,故此規則不適用於書籍或專輯的資訊框,即使已被官方當成品牌看待。編輯者只需參考書籍及專輯的資訊框的模版檔案指示,填上相應變數即可。
- @HK5201314、Patrickov、Milkypine、Nostalgiacn--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1:38 (UTC)
- 7日無人反對,現 公示此提案7日至2024年11月29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29 (UTC)
- (註:此段會加入成格式手冊指引,雖然不加這句應該不會造成誤會但還是補充一下)--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53 (UTC)
- 由於有文句解讀爭議,故暫停公示直到確認該爭議實際上不存在或是需要修正條文而重計公示期--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8:02 (UTC)
- 根據要求明確寫出書籍不適用規則--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29 (UTC)
- 第二次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8 (UTC)
-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若官方通常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使用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WP:非原創研究原則,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
- 第三個例子改一改,不應使用動漫主題。
-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2:06 (UTC)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4:40 (UTC) 那您舉一下例子好了,我一時之間想不到;前面那個修了--
- 辛苦了。暫時沒有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03:58 (UTC)
- 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首先{{Infobox animanga/Novel}}是文庫(label)和出版社分別列出的。
- 正常來說是KADOKAWA(出版集團)旗下角川書店(出版社)的角川文庫(品牌名)。
- 出版社也是母公司的一部分,但是品牌要給出母公司名諱,我覺得更應該探討這列出母公司到底意義何在?--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6:16 (UTC)
- @Nostalgiacn:前提是該品牌/責任公司是沒有獨立條目且母公司有獨立條目。如果是角川,根本不需要括號母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1 (UTC)
- 上面說得不太清晰,用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角川的產品整個鏈條都是一體的,由條目,方便理解。不同文化產品上,專輯有廠牌和發行商,書籍有叢書/文庫和出版社。起碼在圖書出版時,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出版集團)。個人認為,起碼在圖書出版上,列出母公司意義不大。--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4:50 (UTC)
- 角川書店和角川文庫都是獨立條目,所以根本不會列到母公司,而且我不認為角川如果明天突然建立一個ABCDEF書店之類的出版社,列出版社會有人知道是哪個集團就是了(而且出版社也是公司吧,有出版社條目的也會走到第二條就終止吧?)--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12日 (二) 05:14 (UTC)
- 角川書店是KADOKAWA其中一個出版社,KADOKAWA還收購了很多出版社。我上面的問題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給出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都有條目,方便說明理解。--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6:07 (UTC)
- OK! 換一個說法,假如這裡有一本書,叫「他的名字」,由 ABCDEF書店 出版。
- 問題來了!ABCDEF書店 是什麼的書店?為什麼他出的書在社群間的影響這麼大,ABCDEF書店還有什麼書?
- 翻查資料,原來是 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這個ABCDEF書店在網上的資料只有「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沒有其他了,所以沒有可能為ABCDEF書店建立條目。
- 接下來,按照正常做法,ABCDEF書店會被重新導向至KADOKAWA,因為有這個來源「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
- 你說「他的名字」是KADOKAWA出的?又不是。所以不可能是使用「重新導向」功能把ABCDEF書店連結至KADOKAWA,但要確保讀者知道ABCDEF書店是與KADOKAWA有關。故有選項2及3。--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1:20 (UTC)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2日 (五) 05:56 (UTC)
- 列出「作品(出版社)」是非常普遍的,只要按規範指引列出來源,只有是出版刊物,在使用cite系列模板時都有參數publisher,讓你填出版社。
- cite系列模板其實是根據傳統論文引用來源格式,無論是美國的《芝加哥格式手冊》,中國《資訊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則》,引用來源要求,只求出版社,根本無需出版社的所屬集團。
- 換句話,你建議的這個規則,在出版刊物範圍上,是違反既有習慣。--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07 (UTC)
- 我要重申,「建議的這個規則」主要針對缺乏關注度的出版單位,並在資訊框顯示,而不是在cite模版顯示。你維又真的可以確保所有在維基資訊框的出版單位也有條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4:06 (UTC)
Wikipedia:格式手冊/資訊框
,沒有要更動cite系列模板啊,您是不是誤會了什麼?--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6 (UTC)- 上面我是以來源的格式,來證明「所屬集團」並不是強制要求,以此來支持inbox模板出版社不標記「所屬集團」。我指出的依舊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這個觀點。
- 你們就算說「你維應該是不太可能」和「出版社這麼不有名以至於根本沒有條目」,不妨礙出版刊物傳統上根本不注重「所屬集團」的做法。--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02 (UTC)
- 你有這個見解是因為前人已做了重新導向工作,例如把那個ABCDEF出版商定向至KADOKAWA。但是,顯然地,那個作品不是KADOKAWA出版,那在說明責任權時為什麼會關連至KADOKAWA?在關於責任權方面,我是反對使用重新導向功能強行把缺乏關注度的出版商連結至 所屬集團,因為你說不清兩者的關係,為什麼會這樣連結,當中有沒有原創研究成分,會不會窒礙讀者辨別重新導向關係。
- Let’s say如果改成「在責任權方面,嚴禁使用重新導向功能把責任定向至其他公司或品牌」 沒有第二及第三,我是接受的,唯會不會影響條目的觀感是另一個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1:41 (UTC)
- 你是否誤解我的觀點?
inbox模板出版社不標記「所屬集團」
,我反對的是提案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
。 - 我的意思就是,就算有「出版集團」(母公司),也沒有列出的必要,這不符合既有做法。KADOKAWA的例子是為了說明,出版集團、出版社、公司和品牌之間的層級關係。與你說重新導向與否無關,我上面說的是,出版刊物,無法發行商哪一個層級是否存在條目,列出「出版社」就可以了。沒必要因為「出版集團」(母公司)存在,出版社或者叢書自身無條目,而要同時列出「母公司」。--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0:00 (UTC)
- 問題是,真的會有出版刊物被視作品牌,然後因為沒有條目所以走到第三條嗎???--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6日 (二) 14:52 (UTC)
- 僅以出版刊物而言,「叢書」(品牌)就是作品這個情況,如《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
- inbox標記項目是「文庫」{{Infobox animanga/Novel}}或「系列」{{Infobox book}}的方式,如果以你現在
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
,就會出現「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商務印書館)」,這種情況。 - 上文我已經KADOKAWA的情況舉例,請仔細看一下
出版集團、出版社、公司和品牌之間的層級關係
。 - 下面不妨再展開一下,音樂專題最近就「label」指什麼展開討論,事關到底指出品方、發行方、出版方、還是廠牌。這個提案既然想一刀切大一統,也請留意一下音樂發行上相關概念和標記傳統。--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06:15 (UTC)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7:59 (UTC)
- 你是提議在Wikipedia:格式手冊/資訊框增加的內容,現在說這不適用,那不適用。那麼是不是你提議「增加的內容」本身有問題,有不清晰的地方。
- 如果建議的內容只適用於特定的內容,就不要加到通用的「格式手冊」,而是「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6:23 (UTC)
- 建議的內容只適用於資訊框,然而閣下扯至條目內文,是在哈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6:30 (UTC)
- {{Infobox album}}label:此欄僅需填入最初發行專輯的唱片公司即可。
- xxxx
- 換言之,那間唱片公司缺乏關注度,用第二及第三說明這個是什麼公司,也沒有與專題抵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6:37 (UTC)
- 音樂的討論,建議到音樂專題討論,謝謝。--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5:30 (UTC)
- 我很想吐槽,一般人會把出版刊物和音樂全部當成是品牌的一種嗎,這難道不是閣下聯想力太豐富了嗎...?--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3日 (二) 18:48 (UTC)
- 還有Wikipedia:格式手冊/資訊框本來就是一個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了,謝謝您。--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3日 (二) 18:53 (UTC)
- 我引用的「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是指{{Style}}上的分類方式,也就是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子遊戲一類。
- Wikipedia:格式手冊/資訊框是屬於「內容」,就是面向所有條目的格式指引。我不妨把話說明白點,就是因為你的方案處理不了出版刊物的問題,所以不適用於通用的「格式手冊」。
- 希望你真的認真看一下相關內容,不要倉促回應。這樣只會顯得你的提案考慮不足。--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0 (UTC)
- 如果閣下堅持這樣理解,那只好建議閣下提出把資訊框拆分至不同的「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按照每一專題量身打造各至的資訊框手冊。在現行架構,所有專題的資訊框是under 資訊框手冊規管,無一例外。單按照上方由閣下提出的三中商例子,「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商務印書館)」,這個就是預期效果。正確來說,除了中國文學愛好者外,沒有人認識「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唯一般人也認識商務印書館(因為達關注度要求而有條目)。這個動作是一個便民措施,而不是沒有列出的必要。這個提案顯然是變更既有做法(擺明這個舊有俗成有明顯問題-我如何準確知道這是什麼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8:14 (UTC)
- 此提案從頭到尾都沒有要解決出版刊物的問題,您現在這是雞蛋裡挑骨頭嗎?往規範品牌與公司的條文鑽出版刊物的漏洞,很好玩嗎?提案要規範的是資訊框裡的欄位,幹嘛放到別的地方去?還有那幾個欄位什麼時候可以放出版刊物了......--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7 (UTC)
不,其實我很想說出版刊物跟音樂其實根本不算品牌,哪有東西既算產品又算品牌然後還要扯到條目問題的....(而且既然發展到轉變成品牌來看待了,我不覺得還需要用那種模式看待,而且我真的不相信都變成品牌還能寫進條目了還會出現尷尬到必須走到第三條的情況)--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7:59 (UTC)
- 問題是,真的會有出版刊物被視作品牌,然後因為沒有條目所以走到第三條嗎???--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6日 (二) 14:52 (UTC)
- 你是否誤解我的觀點?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51 (UTC) 如果您要堅持這個觀點,我更想請您舉例在這次變更通過後,什麼時候infobox會需要做到註記「書名(出版社/母公司)」的情況,並且真的有條目受到此次變更波及。我覺得假設有條目將會受到波及實在不是個好做法,既然連現在都用不到了,那未來更不可能出現這種用法。--
這個修訂只有要規範資訊框,修訂的頁面我寫得很清楚了,是
我認真思考了一下,你維應該是不太可能出現需要列出「作品(出版社)」的情況吧?如果是什麼改編動畫的條目那也是要主條目過長才會拆分,所以一定符合第一條規則。而列出出版社的情況大概也只有兩種,「出版社」和「出版社(集團)」,如果那個出版社這麼不有名以至於根本沒有條目,讀者看了出版社名字大概也不認識,我覺得這時候列集團應該算是一個適當的行為。--
你舉的例子, - 角川書店是KADOKAWA其中一個出版社,KADOKAWA還收購了很多出版社。我上面的問題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給出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都有條目,方便說明理解。--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6:07 (UTC)
- 角川書店和角川文庫都是獨立條目,所以根本不會列到母公司,而且我不認為角川如果明天突然建立一個ABCDEF書店之類的出版社,列出版社會有人知道是哪個集團就是了(而且出版社也是公司吧,有出版社條目的也會走到第二條就終止吧?)--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12日 (二) 05:14 (UTC)
- 上面說得不太清晰,用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角川的產品整個鏈條都是一體的,由條目,方便理解。不同文化產品上,專輯有廠牌和發行商,書籍有叢書/文庫和出版社。起碼在圖書出版時,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出版集團)。個人認為,起碼在圖書出版上,列出母公司意義不大。--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4:50 (UTC)
- @Nostalgiacn:前提是該品牌/責任公司是沒有獨立條目且母公司有獨立條目。如果是角川,根本不需要括號母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1 (UTC)
- 想問一下,所有權一半一半的該怎麼寫?以JW Anderson、Fenty Beauty為例,我該寫成原作者(JW Anderson、Fenty Beauty)還是持有另一半股權的公司、集團(JW Anderson、Fenty Beauty)?當然還有像梅賽德斯AMG車隊這種3人、公司、集團持有的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1月8日 (五) 14:37 (UTC)
- 其實我較為主張「絕對控制權(超過51%股權或體制內的企業/品牌」才可使用第3項的括號部分。啟動目的是讓讀者知道誰作出這些決定 知道為什麼會連結至那個條目。如果是各一半的話,正常也無法確定相關決策是誰負責,情願不寫括號會較合適。況且如那個品牌/公司有條目的話,根本不需要有括號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5:13 (UTC)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8日 (五) 15:53 (UTC) 沒有過半應該連子母公司都說不上,所以我覺得這個應該沒什麼爭議--
我建議提案者,重新審視提案內容的在不同範疇的可行性,在修訂出更好版本後,再繼續進行討論,謀求共識。我指出的一些範疇使用上存在問題,辯倒我是沒意義的,這只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問題依舊沒有解決。--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
- 然而閣下沒有就每一範疇提出確實例子,很難判定閣下的回應是正當合理還是為反對而反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7:58 (UTC)
- 然而閣下這是在條文本身就沒有要觸及的地方鑽牛角尖,從頭到尾都沒有真正對條文要規範的地方發表有意義的意見。--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9 (UTC)
- @SunAfterRain:
- 不如這樣,公示結束、通過並結束討論吧!在這樣持續被他拖延也不是辦法。那個反對者只是玩程序問題,而且相關發言不是有助改善提案,而且沒有任何改善建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6:52 (UTC)
- 自11月9日,個人提出「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到現在差不多一個月,你們沒有作為任何修訂。現在又要強推共識結束,我真的無語了,我舉例KADOKAWA各個層級都有條目,證明理論上各個層級都可以寫成條目,但是其他出版社並不具備這個條件,或者說大部分都沒有條目若干環節有不存在條目的情況,以提案的處理,就是會出現一些奇怪的狀態。
- 由始至終我都認為「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的做法,違反了出版刊物的常用習慣。{{Infobox animanga/Novel}}是同時存在label/文庫/叢書(品牌)、出版社的欄目,日本輕小說大部分都有文庫,明明是一個很常見的情況,上面居然說是「鑽牛角尖」、「雞蛋裡挑骨頭」。KADOKAWA的文庫有條目,不代表其他日本出版社的文庫都有條目。而且小說模板已經有出版社的欄目,列出相關出版社就行了,無需在品牌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1 (UTC)
- 我們僅接受維基百科:建設性意見格式的意見,即如何改善提案。而不是單單為了一個專題而無視其他沒有這個問題的專題。
- 針對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一看而知,同時列出即可,後方是只是其中一個列出格式例子。如果上面有,下面也有,那不是同時列出還能什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8:51 (UTC)
- 我上面
在修訂出更好版本後,再繼續進行討論,謀求共識
不就是維基百科:建設性意見的「建議作為指引/再修改一下某段/先討論一下某問題已取得共識」。我個人的觀點很明確,就是對「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你們完全可以擱置第三點,通過第一和第二。--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0:35 (UTC)
- 我上面
- 這個提案根本沒有在規範出版刊物,是在違反什麼常理?這不是「鑽牛角尖」、「雞蛋裡挑骨頭」不然是什麼?您覺得有需要可以另外開一個討論串,而不是自己在心中擴大別的提案的解釋然後再說提案違反常識。--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6日 (五) 11:55 (UTC)
- 提案原文是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
。 - 我上面重複說了好幾次,叢書/文庫就是「品牌」,如日本角川(KADOKAWA)旗下輕小說品牌「電擊文庫」([5])。叢書/文庫具有雙重屬性,既是出版刊物系列,也是品牌。提案就是會影響到相關infox(如{{Infobox animanga/Novel}})上欄目的填寫。--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0:44 (UTC)
- 試說明如何影響,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2:54 (UTC)
- 例如label寫「電擊文庫」, 出版社寫「KADOKAWA」,這個效果及目的是與提案預期效果及目的也是一致,按照WP:常識,也沒有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2:58 (UTC)
- 你可以去看看既有的輕小說條目裡面,是怎麼填的(如電擊文庫#作品一覽)。出版社並不是填「KADOKAWA」。--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1:57 (UTC)
- 那顯然那些編輯者在填寫變數前沒有看清楚技術檔案,閣下貴為資深編輯者,有責任跟進及指導初級編輯者須跟從技術檔案指示填寫相應變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3:35 (UTC)
- 你可以去看看既有的輕小說條目裡面,是怎麼填的(如電擊文庫#作品一覽)。出版社並不是填「KADOKAWA」。--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1:57 (UTC)
- 電擊文庫」和「電擊文庫(KADOKAWA)」這兩種寫法有什麼太大違反常識的問題。--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9日 (一) 07:04 (UTC)
- 「范軍將出版品牌定義為出版社所擁有的品牌,包括單本書品牌、叢書品牌、類別書品牌和出版社整體品牌」[1]。
- 出版社的自身的描述多得是:人教「品牌叢書」、「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是商務印書館最為知名的社科學術叢書品牌、大型品牌叢書《21世紀作家精選文叢》組稿啟事、廣西師大社知名品牌「文學紀念碑」叢書又推新品、中國有話說多語種系列叢書 品牌啟動儀式在海南舉行
- 你認為沒問題,請見上面我說的
引用來源要求,只求出版社,根本無需出版社的所屬集團。換句話,你建議的這個規則,在出版刊物範圍上,是違反既有習慣。
,列出「出版社」就可以
,小說模板已經有出版社的欄目,列出相關出版社就行了,無需在品牌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
。--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1:53 (UTC)- 好,等下我把叢書加進例外;
你現在還在偷換概念是吧,資訊框≠引用來源,有什麼好違反習慣的?你從頭到尾都在說不符合引用來源習慣,但我根本沒看見洽當的理由為什麼資訊框得尊重你講的習慣。--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22 (UTC) - 資訊框是給一般讀者讀的,你講的引用是要字數少但能表達清楚,自然不能直接把引用的習慣直接套來資訊框。--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39 (UTC)
- @Nostalgiacn--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4日 (六) 14:54 (UTC)
- 好,等下我把叢書加進例外;
請給出你的來源證明叢書一定是品牌;文庫還請您舉出不存在同名公司的例子,不然我不覺得「
- 提案原文是
- 由於上面提出異議者過了將近七天都沒有再發表反對意見,依照共識方針認定其對修正後的版本無異議。就修正過後的版本重新 公示7日,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6 (UTC)結束--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7日 (二) 04:46 (UTC)
- 已就上方討論補充內容,因為書藉及專輯有相類變數達至提案目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07 (UTC)
參考資料
- ^ 饒廣祥,李佳遜.出版品牌:基於出版溝通的符號進路[J].現代出版,2024(2):66-76
韓國人漢字「正名」、WP:BLPNAME以及NC:名從主人
編輯
一年多以來,有一名來自韓國的使用者,不斷使用帳號(Dkg00000)以及多重IP(太多IP,只列一個,121.159.61.135),將至少二十多位韓國人條目的漢字「正名」,使用論壇文章或圖片託管平台等來源,內容為不知從何處來的「族譜」截圖。
- 不知從何處來的「族譜」截圖,是否有相關使用者可否協助查證內容真偽,這讓人想起請留意:現已有大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被添加了無來源出生日期。
- 編者自行使用族譜將漢字「正名」,是否符合NC:名從主人以及WP:BLPNAME,或是否要等相關所屬機構「正名」,維基百科才能進行「正名」,如[6][7][8]。
假設上述族譜截圖為真,此使用者同時還以族譜在條目中寫出傳主家人的姓名,做出有違WP:BLPNAME的編輯,還請各位留意。--HanTsî(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24 (UTC)
- 族譜非公開出版物,亦不符合WP:可供查證。憑我個人在中國大陸地區的認知,「族譜」也不見得有多大的參考價值,大多都是某個/某群宗族觀念較強的人群搞些身份認同感(順便斂個財)的把戲罷了。韓國的情況不清楚,但是不符合維基百科方針是必然的。(+)支持對其編輯回退並予以禁制。--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47 (UTC)
- 基本同意上方說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18 (UTC)
- 以主動對公眾公開的漢字為準,如果是私人未公開的族譜,就按照外界約定俗成的中文名為準--航站區(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06:55 (UTC)
族譜這事,真的有必要一刀切嗎?個人的經驗中所謂「族譜非公開出版物」這不見得為真,有些只不過是沒有管道取得,若那些少數可供驗證、比方說具體哪本書哪一頁的參考資料,應該還是應該保留,說完全沒有參考價值也過於武斷。比方說,《孔子世家譜》是有ISBN的出版物,兩岸各有一套官方圖書館收藏可以調閱。韓國一些本貫的族譜在FamilySearch上也能找到,仁濟大學族譜圖書館也有相同功能,韓國政府也已經朝鮮王室(韓國皇室)的古族譜掃描到每一頁都能在網路上直接查閱了。——George6VI(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0:37 (UTC)
- 還要區分自費出版,學術價值及可靠性吧?--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4:56 (UTC)
- 正名及族譜要分開討論。旗譜不涉及名從主人。按個人經驗,至少本人沒見過族譜的第三方來源。正名的話,就算第三方來源,所謂的正名也不一定全對且現時新聞媒體不會逐一查證,過往亦有媒體用錯名字及音譯不註解的情況。最準確的來源肯定是由本人親自說的一手來源,一般都是綜藝節目上、粉絲見面會公開才會知道的。但上述來源在維基百科視為不可靠來源。如要強制統一,只能全部統一為藝名,但藝名亦有多個藝名同時使用的情況,如IU。--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5:43 (UTC)
- 當然族譜中跟其他文獻相衝突的是可以斟酌不加入,畢竟Wikipedia:晝飲夜溺的謬誤該避免我也知道,有些譜系很明顯有問題不能直接當成事實引用。不過我更關心的是,上述提及的這幾個來源能不能用,就算只是非主要來源、作為補充(比方說一句話帶過這種),難道也不可靠?——George6VI(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1:05 (UTC)
- 很明顯就直接回退了,其他來源就和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有關了。etoday應該還好,但最好在Naver查一下有沒有一手來源,另一個我不太清楚。--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4:13 (UTC)
- 開眼電影網那篇是《與神同行:最終審判》在台發行商采昌的新聞稿[9],第二個ETtoday來源也只是把采昌的新聞稿進行改寫而已。--HanTsî(留言) 2024年12月12日 (四) 16:04 (UTC)
- 很明顯就直接回退了,其他來源就和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有關了。etoday應該還好,但最好在Naver查一下有沒有一手來源,另一個我不太清楚。--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4:13 (UTC)
建議把東羅馬帝國條目標題改回拜占庭帝國
編輯
東羅馬帝國就是個不倫不類的偏僻怪異標題,該帝國最廣為人知的名稱就是拜占庭帝國,查愛德華·吉本的《羅馬帝國衰亡史》:「The nations of Europe and Asia were mingled by the expeditions to the Holy Land; and it is under the Comnenian dynasty that a faint emulation of knowledge and military virtue was rekindled in the Byzantine empire」,用的也是Byzantine Empire。大家提到這個帝國,只會用拜占庭,沒人會用東羅馬指代。現行的東羅馬帝國就是個偏僻標題,建議將該條目標題,改成拜占庭帝國。夏土賢(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2:40 (UTC)
- 不是,上面的討論還沒完,你還開一個新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06:08 (UTC)
- @Ericliu1912、Zhxy 519、Dewadipper、George6VI、Dkzzl、Nostalgiacn。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07:41 (UTC)
- 匪夷所思的奇談怪論,這人所引用的書籍文獻都是支持他想法的,存在嚴重的摘櫻桃問題,(-)強烈反對是次提案。—-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3 (UTC)
- 而且還有一點,就是「拜占庭帝國」一名本身可能存在西歐地域中心的偏謬。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08:03 (UTC)
- 匪夷所思的奇談怪論,這人所引用的書籍文獻都是支持他想法的,存在嚴重的摘櫻桃問題,(-)強烈反對是次提案。—-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3 (UTC)
- (-)強烈反對:很像引戰的言論,一本英國的書怎麼說,就能當聖旨了?外國如何稱呼都還不一致,拜占庭帝國最多就是一個別稱,沒有改名必要。——George6VI(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0 (UTC)
- 雖然這個問題本身我並不反對以「拜占庭帝國」命名,但我認為你提出的理據完全不成立,且已經在擾亂邊緣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08:30 (UTC)
- (-)強烈反對。東羅馬朝廷一直都自稱「羅馬帝國」,「拜占庭帝國」這種說法是在君士坦丁堡淪陷之後才出現的。📕📙📒📗📘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12月7日 (六) 01:00 (UTC)
東羅馬帝國就是個不倫不類的名稱,該帝國最正規的稱呼方式就是拜占庭帝國。東羅馬帝國涉及原創研究。夏土賢(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4:31 (UTC)
- 兩者都有一些常用性,未細查哪個更常用。建議指明原創研究的內容。如果序言屬實,目前名稱可能為了貼合原意,但這與名從主人要求的官方中文名似有偏差;以及,使用古代正式名而非後世常用名,可能不貼合易於識別、防止歧義?@Iokseng--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3:08 (UTC)
- 如果以名從主人來說,他們的自稱是「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和拜占庭帝國都是他人賦予的名稱,「東羅馬帝國」不是原創研究。--Iokseng(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5 (UTC)
- 東羅馬帝國更貼近其自稱,他人在稱呼上有所矯正註明。拜占庭帝國則是綽號比本名更常用?就像汪精衛國民政府的各稱呼。--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4:39 (UTC)
- 如果以名從主人來說,他們的自稱是「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和拜占庭帝國都是他人賦予的名稱,「東羅馬帝國」不是原創研究。--Iokseng(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5 (UTC)
- @Dewadipper、George6VI、自由雨日:我是否可以以夏土賢上面的這個言論為由認為他是在公然造謠?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0:45 (UTC)
- 可以看看不管中文還是英文的拜占庭現代研究著作,有幾個叫東羅馬帝國的?--夏土賢(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1:07 (UTC)
- 根據google scholar,中文文獻大概一萬五千篇,英文文獻有260萬篇,請停止扯淡。——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6日 (五) 17:26 (UTC)
- 可以看看,拜占庭和東羅馬,哪個用的最多?東羅馬的使用數量,完全無法和拜占庭比。--夏土賢(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0 (UTC)
- 還是根據google scholar,拜占庭帝國的中文文獻3100篇,英文文獻50萬篇,整體大概是東羅馬的五分之一,「完全無法和拜占庭比」是你在哪天晚上夢到的?——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7日 (六) 04:14 (UTC)
- scholar.google.com "東羅馬帝國" 1,440 條結果,"拜占庭帝國 "1,690 條結果。--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4:49 (UTC)
- 然而這與「原創研究」完全是兩回事吧?Sanmosa 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 2024年12月7日 (六) 04:15 (UTC)
- 還是根據google scholar,拜占庭帝國的中文文獻3100篇,英文文獻50萬篇,整體大概是東羅馬的五分之一,「完全無法和拜占庭比」是你在哪天晚上夢到的?——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7日 (六) 04:14 (UTC)
- 可以看看,拜占庭和東羅馬,哪個用的最多?東羅馬的使用數量,完全無法和拜占庭比。--夏土賢(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0 (UTC)
- 根據google scholar,中文文獻大概一萬五千篇,英文文獻有260萬篇,請停止扯淡。——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6日 (五) 17:26 (UTC)
- 我覺得已經完全屬於擾亂了。至於是否造謠我不確定……維基百科有關於「造謠」之類的方針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1:11 (UTC)
- 維基百科並沒有關於造謠之類的方針,但這種程度的造謠意在使維基百科背離其作為百科全書須力求準確的原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2:44 (UTC)
- 我贊同這個說法,並支持任何人以「擾亂」和「造謠」為由將其提報至ANM。--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7:31 (UTC)
- 維基百科並沒有關於造謠之類的方針,但這種程度的造謠意在使維基百科背離其作為百科全書須力求準確的原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2:44 (UTC)
- 我沒理解您的指控。上面討論的主題不相同的樣子。另外,目前討論遞進機制不是建議移到條目討論頁嗎,怎麼反向移。--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1:21 (UTC)
- 可能是「東羅馬帝國」一詞會涉及大量頁面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1:25 (UTC)
- @YFdyh000:主要是因為上面有一個關聯討論的緣故,我認為放在同一頁面便於相互參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2:36 (UTC)
- 這顯然不算造謠擾亂之類,Byzantine Empire 在英語學界是絕對的通用名稱,在我所知道的德法學界也是一樣,國際研究會與會議也基本全用「拜占庭」。大陸有關研究機構也是以「拜占庭」命名的(不知台灣香港如何,我估計也是一樣)。我個人也更喜歡用「拜占庭帝國」。但這個名稱基本是後人的發明確實不假……(當然「東羅馬帝國」本身也是東魏西魏一樣的後人稱呼)。Dkzzl(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4:21 (UTC)
- (+)支持。台灣也是用「拜占庭」使用較多。同意的Dkzzl的看法,且「拜占庭帝國」盡管是後人史家對東羅馬的稱呼,但依據WP:COMMONNAME原則,應該更名為「拜占庭帝國」--Djhuty(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01 (UTC)
- 另外提醒一下諸君,依據命名方針,【命名原則】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因此WP:COMMONNAME優先於NC:名從主人。--Djhuty(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05 (UTC)
- (+)支持。台灣也是用「拜占庭」使用較多。同意的Dkzzl的看法,且「拜占庭帝國」盡管是後人史家對東羅馬的稱呼,但依據WP:COMMONNAME原則,應該更名為「拜占庭帝國」--Djhuty(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01 (UTC)
- 可以看看不管中文還是英文的拜占庭現代研究著作,有幾個叫東羅馬帝國的?--夏土賢(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1:07 (UTC)
- 我同意「拜占庭帝國」多有人用(尤其是西方研究),但「東羅馬帝國」顯然亦不至罕見。無論如何,斥之為「偏僻怪異標題」並不理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2:32 (UTC)
- 個人印象當中羅馬帝國剛剛分裂以及東羅馬帝國還橫跨三大洲的時候,東羅馬的稱呼還算比較多,越到後期疆土越來越小的時候,拜占庭的稱呼貌似要多一些。--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05:27 (UTC)
- 我國統編版義務教育教科書《世界歷史·九年級上冊》,(48頁)上半頁還在用「東羅馬帝國」的稱呼(介紹查士丁尼),下半頁(介紹7世紀以後歷史)直接無縫使用「拜占庭帝國」😂另外普通高中教科書《歷史·必修 中外歷史綱要(下)》中,(第18頁)除了首句接續「羅馬分裂」時使用「東羅馬帝國」外,後文均使用「拜占庭」(包括查士丁尼內容)。--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22 (UTC)
- (-)反對。東羅馬帝國乃人家的正名(更嚴格來說是羅馬帝國),且說法並不罕見,怎麼僅能因為拜占庭說法多一些就把人家正名給改了呢?--花開夜(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7:22 (UTC)
- 我不是很贊成「正名」之類的說法。百科全書本身就是從第三方客觀中立的角度描述事物,而不是「自傳」——過度的「名從主人」反而有不中立之虞。那麼現在的歷史學者如何稱呼這一國家,就應當採用現代歷史學者的常用名稱。只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情況下,我會認為在並非最常用名稱的情況下仍應「名從主人」:①現在依然存在(未成為歷史)的事物、②該名稱雖非最常用,但仍較常用。只要不滿足任一條件,我一般就認為不必考慮「名從主人」(例如「白羅斯」就不滿足第2個條件,故仍命名為「白俄羅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7:33 (UTC)
- 我認為移動到常用的「拜占庭帝國」是可以的,現使用的「東羅馬帝國」也不罕見,維持現狀也不是不行。但我反對所謂「名從主人」的說法,真要名從主人的話應使用「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和「拜占庭帝國」都不符合「名從主人」吧。——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11:42 (UTC)
- 完全同意。其實我也更傾向命名為「拜占庭帝國」。一方面我認為提案者完全是在造謠擾亂,另一方面我有其他理據認為確實應當以「拜占庭」命名,這兩者並不矛盾。--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13:33 (UTC)
人物立場分類
編輯有些人物的分類有反共主義者、支持統一、持不同政見者等立場的分類。那些分類是的根據和原因?-- 菜國人 ※聊天 2024年12月8日 (日) 23:19 (UTC)
- 「是的根據和原因」?部分此類分類可能有原創總結和非中立成分。條目內容及來源應該顯著支撐分類,有爭議的劃分交由條目討論頁決定。--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04:33 (UTC)
- 原因是之前的分類:支持台灣獨立的藝人被提刪而相關的分類主要依賴中國大陸官方對於台獨活動的定義。(參與過相關活動就被視為台獨。)----甜甜圈向資瓷韓國戒鹽的台灣政黨致敬! 2024年12月9日 (一) 11:14 (UTC)
- 除非有明確且一致的表態或學界認同,不然實際是「被xx指」,用此分類名不妥。如果是曾因某事被批評,更是有分析或觀點成分,看上去違背斷言及生者傳記。--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1:22 (UTC)
- 那如果是定義模糊的話,那是不是只能使用被中國大陸指控參與台灣獨立活動的藝人。(因為站內有支持兩岸統一的藝人分類,那相對應的也應該有支持台灣獨立的藝人分類以平衡兩方立場。)以及支持兩岸統一的分類,會不會因為模糊定義為由刪除。(有部分人會隨時轉換立場。)----甜甜圈向資瓷韓國戒鹽的台灣政黨致敬! 2024年12月9日 (一) 11:37 (UTC)
- 「中國大陸」無法「指控」,可能需要更具體,但分類意義變小、特定例子會出現爭議(不同級別,非正式地指控或批評,以及轉變,無法區分),可能更適合列表?--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2:12 (UTC)
- 還有我有製作關於反共網紅的模板,我所做的分類是有根據這種資料判斷的 菜國人 ※聊天 2024年12月9日 (一) 13:04 (UTC)
- 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指控支持台灣獨立的藝人?--糯米花(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09:08 (UTC)
- 我不確定各種部門、人員或官方報刊上的批評能否都歸類到指控、代表中國政府。依舊感覺列表會更清晰。--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09:23 (UTC)
- 「中國大陸」無法「指控」,可能需要更具體,但分類意義變小、特定例子會出現爭議(不同級別,非正式地指控或批評,以及轉變,無法區分),可能更適合列表?--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2:12 (UTC)
- 那如果是定義模糊的話,那是不是只能使用被中國大陸指控參與台灣獨立活動的藝人。(因為站內有支持兩岸統一的藝人分類,那相對應的也應該有支持台灣獨立的藝人分類以平衡兩方立場。)以及支持兩岸統一的分類,會不會因為模糊定義為由刪除。(有部分人會隨時轉換立場。)----甜甜圈向資瓷韓國戒鹽的台灣政黨致敬! 2024年12月9日 (一) 11:37 (UTC)
- 除非有明確且一致的表態或學界認同,不然實際是「被xx指」,用此分類名不妥。如果是曾因某事被批評,更是有分析或觀點成分,看上去違背斷言及生者傳記。--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1:22 (UTC)
- 原因是之前的分類:支持台灣獨立的藝人被提刪而相關的分類主要依賴中國大陸官方對於台獨活動的定義。(參與過相關活動就被視為台獨。)----甜甜圈向資瓷韓國戒鹽的台灣政黨致敬! 2024年12月9日 (一) 11:14 (UTC)
是時候在阿富汗條目及模板掛上塔利班的旗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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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布爾陷落已經三年了,而民族抵抗陣線的聲音也已經消失了三年,可以確認的是塔利班已經基本掌控整個阿富汗地區,是時候讓阿富汗的旗幟換上塔利班的了。--糯米花(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09:03 (UTC)
- 應該清點阿富汗旗幟模板使用,並統一執行替換。另外,敘利亞部分也可以開始考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0日 (二) 12:03 (UTC)
- 其他領域暫不清楚,但體育領域暫且不能換,塔利班不讓女性參與體育運動,是不可能受以國際奧委會為首的國際體育界認可的。當然換塔利班旗幟的時候也要考慮塔利班政權不受國際大部分國家及聯合國承認的事情。--💊✖️2️⃣3️⃣(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12:35 (UTC)
- 體育、國際組織明確保留旗幟的部分繼續使用舊旗幟?--糯米花(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39 (UTC)
- 基本上明確使用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名義活動的繼續使用塔利班攻占喀布爾之前的旗幟,三年了也沒看到有什麼國際組織承認塔利班政權。--💊✖️2️⃣3️⃣(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14:29 (UTC)
- 感覺在表示地點的地方可以用上塔利班的旗幟了。--糯米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10:21 (UTC)
- 其實中維基本濫用旗幟……英維是規定除了體育比賽、軍事衝突、行政區劃等極少數情況之外其他情況一律禁止使用國旗的(我說的就是資訊框)。我認為大部分情況不使用任何旗幟即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1日 (三) 10:46 (UTC)
- 目前為止全世界暫時還沒有任何國家承認塔利班政權,所以我不認為有任何改動的必要。--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24年12月16日 (一) 16:58 (UTC)
- 「維基百科為保持中立觀點,在描述事件、地理特徵、建築物、政治體制、法人、成員資格,及某地的法律規範時,儘量以事實論述(de facto disclosure)為主,任何政權若事實上存在具備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等條件,應客觀描述其存在事實。法理論述(de jure disclosure)若與事實論述相衝突時,需優先採用事實論述,並可以內文或註腳詳細描述衝突情境,避免地域中心。」--東風(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7:05 (UTC)
- 感覺在表示地點的地方可以用上塔利班的旗幟了。--糯米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10:21 (UTC)
- 基本上明確使用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名義活動的繼續使用塔利班攻占喀布爾之前的旗幟,三年了也沒看到有什麼國際組織承認塔利班政權。--💊✖️2️⃣3️⃣(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14:29 (UTC)
- 體育、國際組織明確保留旗幟的部分繼續使用舊旗幟?--糯米花(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39 (UTC)
- 其他領域暫不清楚,但體育領域暫且不能換,塔利班不讓女性參與體育運動,是不可能受以國際奧委會為首的國際體育界認可的。當然換塔利班旗幟的時候也要考慮塔利班政權不受國際大部分國家及聯合國承認的事情。--💊✖️2️⃣3️⃣(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12:35 (UTC)
- 話說目前有國家明確承認塔利班政權為阿富汗國的合法代表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0日 (二) 12:49 (UTC)
- 幾乎沒有,雖說有少數接受其「大使」者。所以我想應慎重一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0日 (二) 14:27 (UTC)
- 目前阿富汗是地區條目,和中國一樣,放著無妨。阿富汗國家數據確實應該考慮改旗幟,主要是沒人清理舊連入……還有兩個酋長國應該分開立條目,明顯不是一個東西,現狀是永封使用者Ptk某主張的。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12日 (四) 21:55 (UTC)
- 可以先將適用伊斯蘭共和國又不適用全名的場合替換為
{{flagcountry|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
(效果為「 阿富汗」),2004年至2013年間有必要的話亦可使用{{flagcountry|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2004}}
(效果為「 阿富汗」),填英文也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5日 (日) 12:54 (UTC) - 不予置評,但是只想提醒要小心仍然應該使用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旗幟的地方不要也替換為塔利班(例如聯合國席位,歷史條目等)-某人✉ 2024年12月16日 (一) 17:15 (UTC)
- 這幾年來都沒替換,想必是編者忌諱如此,所以固不用太過擔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18 (UTC)
- 體育方面先別動。雖然像男足之類的專案今年實質上已經是塔利班派出的隊伍(今年出征五人制足球世界盃時還有塔利班寫的賀詞),但是各網站官網上目前還是 阿富汗。--Jason2016426(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48 (UTC)
- 倒是好奇實際比賽都掛什麼旗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9日 (四) 21:22 (UTC)
沒有目標條目的獨立消歧義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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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Wikipedia:消歧義,一般獨立消歧義頁,應該列出存在和消歧義名相同的目標專案的連結,例如「XXX」為名,則存在「XXX (AAA)」、「XXX (BBB)」的列項和目標連結,但@Sdf:建立了若干不屬於這種情況的獨立消歧義頁,主要是虛構作品內姓名相同的角色名(秋山美月、三千院帝),這些角色至少暫時不太可能建立符合關注度的獨立條目,是否視為類似全紅色連結的獨立消歧義頁不保留?——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28 (UTC)
- 反對刪除,參見w:MOS:DABMENTION。英文版有類似的:w: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49 (UTC)
- en這個例子,至少有兩個「消歧義名相同的目標專案的連結」,並不是單單針對虛構角色的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3日 (五) 03:20 (UTC)
- Wikipedia:ENWPSAID。存在目標條目再根據情況建立。——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3日 (五) 00:40 (UTC)
- (-)強烈反對刪除,理由見此。--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5日 (日) 12:56 (UTC)
- 明顯具有消歧義的意義,也並無明文規定不能這麼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2月15日 (日) 13:30 (UTC)
- (×)刪除:參閱Wikipedia:消歧義#消歧義頁的意義:
- 「消歧義頁面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讓讀者可以選擇同名不同義的條目。」
- 「如果消歧義頁面包含不存在的條目,這時要小心,因為條目可能根本沒人會寫,因此也就沒有消歧義的必要。例如很多歌曲都重名,但是大多數情況下我們不會去為一首歌曲建立一個單獨的條目,因此根本沒必要建立消歧義。如果你一定要建立一個消歧義(當然這也是你的自由),請至少包含一個存在的連結(條目)。」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12月15日 (日) 23:31 (UTC)
- 我認為你誤讀了該條文。該條文指的「條目」並未要求整個條目都必須是對消歧義項的介紹,而只要有對消歧義項(即某個概念的描述)即可。還是那句話,如果不允許建這樣的消歧義頁,那麼{{章節重新導向}}、{{列表重新導向}}、{{關注度重新導向}}也就沒有任何存在的意義,因為會導致「概念無歧義時存在重新導向頁面,出現歧義時將可能被刪除」的荒謬情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5日 (日) 23:36 (UTC)
- 我反而覺得你太理想化了,Wikipedia:消歧義#效果和Wikipedia:消歧義#頁面格式給了這類獨立消歧義頁的範例,就是消歧義同名至少有對應同名的連結(也可以是重新導向過,甚至放寬到允許章節內部連結了),Wikipedia:消歧義#消歧義頁的意義「消歧義頁面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讓讀者可以選擇同名不同義的條目。」,並且「頁面格式」章節上也提議存在目標藍色連結的話就避免多餘的其他藍色連結。現在,目標詞沒有連結(又不是重新導向(甚至弄一個帶消歧義的重新導向?),又不是章節內部連結),說明中才有多餘的連結到對應作品元素列表,怎麼看都對不上指引允許的情況。至於提en的指引,親,提醒一句,我們是中文維基百科,不是英文維基百科中文版,這麼喜歡en,去en玩去。——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02:15 (UTC)
- 同U:Cwek的意見。綜觀WP:D的內容,很清楚地是存在同名不同義的條目時「才考慮」建立消歧義頁面。在這個基礎上,我認為{{章節重新導向}}、{{列表重新導向}}、{{關注度重新導向}}仍有作用。假如,我是說假如,這三個功能真的實在沒有存在的意義的話,我認為廢除是沒有關係的。--CaryCheng(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05:19 (UTC)
- 我認為你誤讀了該條文。該條文指的「條目」並未要求整個條目都必須是對消歧義項的介紹,而只要有對消歧義項(即某個概念的描述)即可。還是那句話,如果不允許建這樣的消歧義頁,那麼{{章節重新導向}}、{{列表重新導向}}、{{關注度重新導向}}也就沒有任何存在的意義,因為會導致「概念無歧義時存在重新導向頁面,出現歧義時將可能被刪除」的荒謬情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5日 (日) 23:36 (UTC)
- 一個連結都沒有,其實可以刪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6日 (一) 03:41 (UTC)
- @Ericliu1912:百科全書用於為讀者服務而不是為讀者設定障礙。當某一概念指代的a事物無關注度不能獨立成條時,可以使用重新導向的方式將這一概念重新導向至A條目介紹a的內容({{章節重新導向}}、{{列表重新導向}}、{{關注度重新導向}}等等),這一做法長期在社群踐行;結果你告訴我當這一概念出現歧義,也能指代(不能獨立成條的)b事物時,不是將重新導向改為消歧義,卻是把這一頁面直接刪除??@微腫頭龍來評評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08:37 (UTC)
- 我想我在存廢討論那裡說清楚了,關於這種類型的重新導向/消歧義,我本人是連重新導向都不贊同建立。但若允許建立重新導向則消歧義也應當被允許建立。允許建立重新導向但當出現歧義時卻禁止消歧義顯然不合理。--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08:58 (UTC)
- 重新導向,可以;章節內部連結,可以。目標語都不連結(連紅色連結都沒有),只靠輔助連結的話,按照WP:消歧義的獨立消歧義頁範例來看,不好。我也給可以改善的方法,你弄就是,不弄就放存廢討論看看就是。——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00 (UTC)
給可以改善的方法
[哪裡?]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03 (UTC)- 「重新導向,可以;章節內部連結,可以。」,別顧著懟人,有沒理解人家說的?你自己舉例「姜萍」已經有一個這樣弄了,我都沒說什麼。——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3 (UTC)
- 「重新導向」顯然不恰當(因為一般來說完全平等的概念需要平等消歧義);「章節內部連結」,沒看出你在這條回復之前有允許的意思啊,只是在講「應該刪除」(《姜萍》你一開始也並不是因為「章節內部連結」才「沒說什麼」,而是聲稱前面有同名條目紅色連結所以可以保留),所以我難道不應該論述「不應刪除」?並且我已經在論述「不應刪除」的同時,表示可以參考英維的方式進行章節內部連結(《姜萍》我就是參考英維格式鏈的),然後你又說是ENSAID。--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9 (UTC)
- 「章節內部連結,可以」,你真沒看出?存廢討論「就算是「姜萍」至少有一個關聯的藍色連結「姜萍事件」和兩個近似的紅色連結消歧義。」當然我也後來看到內部連結內實際是指向不同名條目的對應章節,就算了這種可以考慮。或者你能按照「姜萍」的邏輯改善一下,而不是趁機挖舊帳。——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02 (UTC)
- 我說的是「在這條回復(即你說出『章節內部連結,可以』這句話前)前沒看到你『允許章節內部連結』的跡象」。
- 以及,所以我目前改成這樣(任選一種),你認為可以保留嗎?
- 至於所謂「
趁機挖舊帳
」,那不是在「挖舊帳」,而是跟你「算總帳」,我對你之前的行為均沒有計較,你卻一次次挑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18 (UTC)- 是在存廢討論上引述你的例子時「就算是「姜萍」至少有一個關聯的藍色連結「姜萍事件」和兩個近似的紅色連結消歧義。」,你沒理解我的意思,我在這裡再點明:可以考慮。至於之前的討論,颱風引號顯然我找到更合適的依據,你不認同罷了;書名號重新導向,我也不追加意見,也得到保留了;消歧義這次,連在本地規則都找不到補的情況,找一個en規則,而且en的例子(en: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本身就有符合要求的部分做替補,這樣不太好吧。——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39 (UTC)
- 「可以考慮」的意思是指「可以保留」嗎?因為你在提《姜萍》(包括下面繼續舉的例)依然是在強調必須有「同名條目」(即必須某個概念具有關注度,可以獨立成條),所以我會認為你一直在論證「應刪除」而不是在考慮「如何改善」。消歧義頁我已說明,我認為你仍舊是曲解了《消歧義指引》,即便「我自己的理解」不正確,也不意味著目前的消歧義指引「不允許」這樣的頁面存在。en的例子我只是用來參考「如何為這種章節內部連結撰寫消歧義項」,並非支持保留的唯一依據(甚至不是主要依據)。只有沒有任何其他論述地單單拋出一個英維方針指引、且該方針指引並不明顯適用於中維,才可能構成ENSAID。--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58 (UTC)
- 如果不想保住這個消歧義頁的話,我一個都不考慮(主要是不應該放開這樣的例子,虛構角色同名但不同作品不算罕見情況,可以看萌百的消歧義頁分類)。但非要保住的話,我覺得是[[条目#章节|消歧义名]],说明略好(格式相近些),傾向一和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56 (UTC)
- 還是那句話,百科全書應為讀者服務而不是為讀者設定障礙。我有時對一些內容有較強的刪除意願,那是因為我認為這些內容對讀者有害(不滿足可供查證、疑似原創研究、比重失調的非百科內容,等等),而不是「為刪而刪」「為不放開而不放開」。像這種消歧義頁對讀者百利而無一害,對維基百科系統也僅占用極小的空間,我看不出需要「不應該放開」的理由。--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2:01 (UTC)
- 是在存廢討論上引述你的例子時「就算是「姜萍」至少有一個關聯的藍色連結「姜萍事件」和兩個近似的紅色連結消歧義。」,你沒理解我的意思,我在這裡再點明:可以考慮。至於之前的討論,颱風引號顯然我找到更合適的依據,你不認同罷了;書名號重新導向,我也不追加意見,也得到保留了;消歧義這次,連在本地規則都找不到補的情況,找一個en規則,而且en的例子(en: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本身就有符合要求的部分做替補,這樣不太好吧。——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39 (UTC)
- ENSAID是因為你還舉了en: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這個例子,en的消歧義是允許「不連結同名條目 輔助連結對應」的例子(舉例就是「作品和角色」),但本地沒有這條規則,反而有類似說法但不允許的「如果消歧義頁面包含不存在的條目,這時要小心,因為條目可能根本沒人會寫,因此也就沒有消歧義的必要。……因此根本沒必要建立消歧義。如果你一定要建立一個消歧義(當然這也是你的自由),請至少包含一個存在的連結(條目)。」en這個例子好歹連了兩個同名條目。——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10 (UTC)
- 我前面已經說了我不認同你對中維《消歧義》指引的理解,且主要理據一直都是這一點,ENWIKI只是用來參考如何對這種均為「章節重新導向/列表重新導向」的專案進行消歧義,我實在看不出ENWIKI的格式不能拿來參考的理由。--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20 (UTC)
- 這句話應該也是你自己的理解,而且主要針對重新導向的使用,而不是獨立消歧義頁的使用。你說三千院帝這個角色名重新導向到對應條目的角色列項,或者可以,而且實際上有很多這樣的重新導向。但像現在用消歧義的方式,而且是考慮對應en的MOS:DABMENTION的原則,本地沒有這種情況,就算是en: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也是已經有兩個存在條目的連結可以作支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44 (UTC)
- 這句話應該也是你自己的理解,而且主要針對重新導向的使用,而不是獨立消歧義頁的使用。你說三千院帝這個角色名重新導向到對應條目的角色列項,或者可以,而且實際上有很多這樣的重新導向。但像現在用消歧義的方式,而且是考慮對應en的MOS:DABMENTION的原則,本地沒有這種情況,就算是en: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也是已經有兩個存在條目的連結可以作支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44 (UTC)
- 我前面已經說了我不認同你對中維《消歧義》指引的理解,且主要理據一直都是這一點,ENWIKI只是用來參考如何對這種均為「章節重新導向/列表重新導向」的專案進行消歧義,我實在看不出ENWIKI的格式不能拿來參考的理由。--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20 (UTC)
- 「章節內部連結,可以」,你真沒看出?存廢討論「就算是「姜萍」至少有一個關聯的藍色連結「姜萍事件」和兩個近似的紅色連結消歧義。」當然我也後來看到內部連結內實際是指向不同名條目的對應章節,就算了這種可以考慮。或者你能按照「姜萍」的邏輯改善一下,而不是趁機挖舊帳。——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02 (UTC)
- 「重新導向」顯然不恰當(因為一般來說完全平等的概念需要平等消歧義);「章節內部連結」,沒看出你在這條回復之前有允許的意思啊,只是在講「應該刪除」(《姜萍》你一開始也並不是因為「章節內部連結」才「沒說什麼」,而是聲稱前面有同名條目紅色連結所以可以保留),所以我難道不應該論述「不應刪除」?並且我已經在論述「不應刪除」的同時,表示可以參考英維的方式進行章節內部連結(《姜萍》我就是參考英維格式鏈的),然後你又說是ENSAID。--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9 (UTC)
- 「重新導向,可以;章節內部連結,可以。」,別顧著懟人,有沒理解人家說的?你自己舉例「姜萍」已經有一個這樣弄了,我都沒說什麼。——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3 (UTC)
- @Ericliu1912:百科全書用於為讀者服務而不是為讀者設定障礙。當某一概念指代的a事物無關注度不能獨立成條時,可以使用重新導向的方式將這一概念重新導向至A條目介紹a的內容({{章節重新導向}}、{{列表重新導向}}、{{關注度重新導向}}等等),這一做法長期在社群踐行;結果你告訴我當這一概念出現歧義,也能指代(不能獨立成條的)b事物時,不是將重新導向改為消歧義,卻是把這一頁面直接刪除??@微腫頭龍來評評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08:37 (UTC)
“ | 若允許建立重新導向則消歧義也應當被允許建立。允許建立重新導向但當出現歧義時卻禁止消歧義顯然不合理。 | ” |
——微腫頭龍,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c-微腫頭龍-20241216085800-自由雨日-20241216083700 |
- 暫時來看,社群對於獨立消歧義頁的目標連結項,是傾向嚴格上同名(但包塊正名、別名(同期建立明智十兵衛,因為提及別名,我也沒針對過)、翻譯名差異(電影會多見這種情況)的情況),條目存在的;「章節內部連結」產生的同名不確定會不會斟酌(姜萍,有兩個紅色連結、一個章節內部連結);重新導向可能來源於「別名、翻譯名差異」的情況。至於en的允許「相關主題沒有同名條目但另一個條目提及的情況,『前提是該連結可以為讀者提供價值』,允許『不連結同名條目 輔助連結』」的情況,本地指引沒說明這種情況。按照獨立消歧義頁排除輔助連結後,(三千院帝、秋山美月)這就變成沒有目標連結的情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32 (UTC)
- 同U:Cwek意見。若是採用秋山美月 (布基烏基)及秋山美月 (青春灰姑娘)的形式,我的立場是非常不滿意但現階段願意妥協接受。若是這個版本,啊就不符合中文維基百科WP:D的條文與精神呀,還是刪除吧。
- 題外話,姜萍頁面中的姜萍 (1921年)及姜萍 (編劇)違反了WP:DABSTYLE:「若該項消歧義項目尚未建立條目(紅字連結),可加入適量的藍字連結,且所連結的條目中應有提及該項消歧義項目(紅字連結)而又有可靠來源支持的內容」。等這次討論結束後,我會刪除這兩個項目。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3:44 (UTC)
- 然而你一直沒有回應這個問題。--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3:58 (UTC)
- 咦,閣下沒看到我說的這句話嗎?:「
若是採用秋山美月 (布基烏基)及秋山美月 (青春灰姑娘)的形式,我的立場是非常不滿意但現階段願意妥協接受。
」--CaryCheng(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7 (UTC)- 那你這就和「是否刪除消歧義頁」無關了,而是「如何編寫消歧義頁」的問題。這完全是不同性質的問題。(當然,我不贊成另創重新導向的編寫方式。)--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9 (UTC)
- 不符合WP:D的消歧義頁面,應該刪除呀。--CaryCheng(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46 (UTC)
- 照這個邏輯,格式不對的消歧義頁也不符WP:D,也應刪除?強烈抗議。違反《WP:刪除》:我們應該儘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書目標的頁面,刪除應該是最後的選擇。——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5:00 (UTC)
- 另外,我不認同你的「不符合WP:D」的認知。--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5:11 (UTC)
- 格式不對的消歧義頁面,就盡力改到對呀;盡力改還是不對的消歧義頁面,就刪除呀。
- 我也不認同閣下對WP:D的解讀唷。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8:29 (UTC)
- 只考慮表面上「對不對」而不考慮重新導向/消歧義本質作用的「刪除主義」做法是要不得的「維基政客」思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21:41 (UTC)
- 不符合WP:D的消歧義頁面,應該刪除呀。--CaryCheng(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46 (UTC)
- 那你這就和「是否刪除消歧義頁」無關了,而是「如何編寫消歧義頁」的問題。這完全是不同性質的問題。(當然,我不贊成另創重新導向的編寫方式。)--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9 (UTC)
- 咦,閣下沒看到我說的這句話嗎?:「
- 然而你一直沒有回應這個問題。--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3:58 (UTC)
- 我還有一個問題,布基烏基 (電視劇)有一個角色叫做「秋山美月」,這個陳述的可靠來源在哪裡?內文引用在哪裡?條目中沒有呀。同樣地,青春灰姑娘中有個角色叫做「秋山美月」,有可靠來源以符合WP:V嗎?能做內文參照以符合WP:CS嗎?--CaryCheng(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3:57 (UTC)
- 動畫條目,通常動畫本身可以當一手來源。當然有第三方來源肯定更好。--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3:59 (UTC)
- 布基烏基 (電視劇)是電視劇不是動畫,要求WP:可靠來源算合理的要求吧?
- 青春灰姑娘條目裡的2個參考資料都是推特推文,可不可靠還要社群討論判定,然而這2個推文都沒有寫「秋山美月」呀,閣下是不是順手補個第一手來源,讓我們接下來的討論至少符合WP:V再繼續展開?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45 (UTC)
- 哦抱歉我沒細看,不過我的意思不止動畫,我是說,所有作品條目,作品本身都能當一手來源。
- 至於可供查證,那是與「這類消歧義頁面是否保留」完全無關的問題。如果「秋山美月」內容因可供查證等問題在《青春灰姑娘》裡被刪除,那當然不必保留這個頁面。但這裡討論的主題是「當某個概念所指事物均非條目而是指向章節、列表時,是否保留消歧義頁」的問題。
-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59 (UTC)
- 參閱WP:NOT#內容:「單單真實及有用並不等於可以收錄入百科全書。維基百科條目毋須收錄每一個細節,而是應該總結經過評審及得到認可的知識。條目內容須可供查證,亦應附有來源」
- 為什麼中文維基百科會出現秋山美月及三千院帝這兩個消歧義頁面?為什麼我們現在必須花時間討論「這類消歧義頁面是否保留」?根本的原因其實是「秋山美月」及「三千院帝」違反WP:NOT。即便這兩個名詞真實存在(得先符合WP:V),可能對某些讀者有用,但顯然它們不是「經過評審及得到認可的知識」。真正有關注度的人、事、物,在發生「一詞多義」而建立消歧義頁面之後,不會引起現在討論中的問題。而這兩個名詞顯然缺乏關注度無法建立條目,就沒有消歧義的必要。如果有不清楚方針指引的使用者建立相關頁面,就引用方針指引刪除,協助參與的使用者熟悉方針指引的要求。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9:09 (UTC)
- 我已經做了這麼多論述,我不明白你為什麼還是在強調「必須獨立有條目」和NOT的問題。為什麼微腫頭龍第一句就看出了問題的核心所在。--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13:16 (UTC)
- 動畫條目,通常動畫本身可以當一手來源。當然有第三方來源肯定更好。--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3:59 (UTC)
- 不應該也無必要為所有條目內文提到而可預見不能獨立成條的虛擬角色建立消歧義頁面。消歧義的本質是處理百科全書條目標題衝突,並非內文概念之索引。此種頁面若未能舉出數個有條目的主要義項,應一律提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7日 (二) 10:30 (UTC)
- 這不是內文的索引,而是對有歧義的章節重新導向、列表重新導向、關注度重新導向的必要處理(單純「內文提到」當然不應該建消歧義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0:32 (UTC)
- @Ericliu1912:或者我就問得具體一點(雖然我早就已經多次明確表達了下述內容):你刪了《三千院帝》這個頁面,然後有人讀到《亂馬½角色列表》,看這個列表中「三千院帝」這個專案沒有重新導向,於是建了{{列表重新導向}}到亂馬½角色列表#原作、動畫登場;然後又有人發現旋風管家角色列表#本家也應有個列表重新導向,請問現在怎麼辦?必須改成消歧義頁,但按你的邏輯消歧義頁應該刪除。然後就會陷入建立重新導向—改為消歧義頁—刪除的無窮迴圈。要想避免無窮迴圈,要麼就是允許這種消歧義頁,要麼就是禁止{{章節重新導向}}、{{列表重新導向}}、{{關注度重新導向}}。請給出解決方法,不要只破不立。--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0:38 (UTC)
- 其實還有一個方法,就是刪除後白紙保護,這樣其他使用者想建重新導向也建不了。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8日 (三) 11:52 (UTC)
- ??????這是我認為最離譜的做法……我之前就心想會不會有人真的提這樣的方案,但沒想到是您這樣向來建設性意見極為豐富的資深使用者,我非常震驚……還是那句話,百科全書為讀者服務而不是為讀者設定障礙。消歧義頁和重新導向頁面有內在的統一性,概念A達到了可以建立重新導向的標準(「在某一條目的某一章節具有對A的能為讀者提供有價值資訊的描述」,或「A是某一列表的一個專案」——因為理論上方針不允許純專案無任何描述的列表,所以列表重新導向也一定有對A的有價值描述),那麼當它出現歧義時,也就必須允許對其消歧義。我實在想不明白為什麼有人會反對這種常理。(當然如果這種消歧義頁中的專案本身也不符合重新導向的建立標準,那當然應該刪除這一專案,刪後若只剩一項或以下也就不必保留消歧義頁,但這和這裡提出的問題的前設條件「消歧義頁必須有獨立條目」並無關係。預設每一項消歧義都達到了建立重新導向的標準的情況下,有不少人以「無法獨立成條」為由反對對他們消歧義,這令我覺得匪夷所思。)--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13:13 (UTC)
- 當然,如果有人提出禁止任何建立無法獨立成條的虛擬角色的重新導向頁面,我並不會反對這個提案,若通過當然也應該刪除這兩個消歧義頁(總之,重新導向和消歧義必須達成統一)。但其他的不涉及虛構角色的章節/列表重新導向依然必然存在這個問題,依然不可能踐行「達到重新導向建立標準的概念出現歧義時反而禁止消歧義」這種反常理做法。--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13:52 (UTC)
- 先不談這種消歧義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這個問題只有兩種解決方法而已(自由雨日閣下也提及了)。既然相當數量編者認為不應該建立消歧義,那白紙保護就是第二種方案(防止無窮迴圈)。但還是沒解決可不可以建立重新導向的問題(無歧義的重新導向),如果連重新導向都需白紙保護,那應該會有數萬個標題需被保護。所以我覺得Sanmosa的方法有點治標不治本。
- 另外,我大略看了一下Category:列表重新導向,有一大半都是寶可夢的重新導向,其中還有奧利瓦 (寶可夢)這種的。我個人是非常懷疑它們存在的意義,因為這種列表會有很多,可以建立的重新導向可以說是無窮的。而它們顯然不會有助於連結(我想不出需要特意連結某一(不是非常知名的)角色的情況),用於搜尋的話去各種fandom網站是不是更好?同自由雨日的提議,我們不妨可以討論這類重新導向在什麼情況下才應該建立,什麼情況應該被限制。--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13:55 (UTC)
- 那就不是目前討論的這個問題了。看似有聯繫,實際上本質上完全是兩個問題。一個是「虛構角色無法獨立成條時,能否建立重新導向和消歧義」,一個是「無法獨立成條的章節/列表重新導向存在歧義時,能否建消歧義頁」。目前討論的是第二個問題,應另開討論討論第一個問題;對第二個問題,我認為毫無疑問答案應當是「是」,消歧義和重新導向顯然必須統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14:16 (UTC)
- (另外我提及的針對第二個問題的兩種方案一是「允許這類消歧義」二是「禁止列表/章節重新導向」,我可沒提及「白紙保護」這種離譜的辦法……)--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14:20 (UTC)
- 如果回到最一開始的提問(見標題),我認為即便一個消歧義里的所有專案都沒有獨立條目,但其他條目里有足夠的介紹,那這個消歧義應該存在。因為可能會有頁面需要連結,而且歧義專案也很有可能在未來被擴充至一個條目。(也肯能是某一概念其實是可以建條目的,但放在其他條目內一併介紹更合適)。但這裡討論的例子都是虛擬角色,我想這是大多數使用者都要求刪掉的原因。--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14:39 (UTC)
- 那我和你的觀點幾乎完全一樣——我也是認為對這類虛擬角色,無論重新導向還是消歧義都傾向刪除;對其他事物,則無論重新導向還是消歧義都應保留。然而這一問題從提出的方式到下面不少人的論據都不是在針對「虛擬角色」問題而是在針對「獨立條目」的問題(見此),這也是我為什麼要強烈抗議。--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14:47 (UTC)
- 如果回到最一開始的提問(見標題),我認為即便一個消歧義里的所有專案都沒有獨立條目,但其他條目里有足夠的介紹,那這個消歧義應該存在。因為可能會有頁面需要連結,而且歧義專案也很有可能在未來被擴充至一個條目。(也肯能是某一概念其實是可以建條目的,但放在其他條目內一併介紹更合適)。但這裡討論的例子都是虛擬角色,我想這是大多數使用者都要求刪掉的原因。--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14:39 (UTC)
- 不僅是「
治標不治本
」,而是根本就不可以用「白紙保護」。因為白紙保護只能用於保護被反覆刪除的頁面,但按我上面的「無窮迴圈」邏輯,被刪的是消歧義頁,而不是重新導向頁面。使用者建立重新導向頁面並不構成任何刪除條件、並無任何不當行為(無論是「歧義」——注意「歧義」和「涵蓋主題更廣泛」的區別——還是「列表重新導向」均不適用於R7,這一列表重新導向在現行方針下無法構成任一刪除條件)。這也是我為什麼一直強調「重新導向和消歧義頁必須統一」的一種技術上的原因(當然這是「表面上的原因」,實質上還是我說的考慮讀者編者權益的常識問題)。當然如果一定要說它可以符合「白紙保護」(畢竟白紙保護似乎也沒有規定被反覆刪除的頁面「內容」必須相同,姑且算「標題」相同也可以),我不會反對,但這種思路顯然是我下面說的要不得的「暴力」做法。--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21:38 (UTC)- 然而在「無窮迴圈」的process重複了若干次的時候,「被反覆刪除」這個條件就能得到滿足了。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55 (UTC)
- 你這個說法我在上條留言的最後一句已經預先回應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47 (UTC)
- 那我認為應當思考的事情也包括為何社羣會被迫走到白紙保護這步。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53 (UTC)
- 然而目前情況離「被迫」還遠得很。GZWDer、紅渡廚、我都認同保留這個消歧義頁,微腫頭龍和我都強烈認同「消歧義頁和重新導向頁面」標準得一致(實質上我對這個消歧義頁本身並無保留意願)。尤其是只要做到標準一致,就永遠不會有我說的「無窮迴圈—白紙保護」發生。--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59 (UTC)
- 我提「無窮迴圈」的重點是為了說明「消歧義和重新導向標準不一」將帶來的荒謬結果,包括(的確容易令人聯想到的)「白紙保護」措施正是邏輯將導出的最終荒謬結果(這是用來歸謬論證「不能標準不一」的),怎麼您還真考慮成解決方案了呢🤒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17:48 (UTC)
- 那我認為應當思考的事情也包括為何社羣會被迫走到白紙保護這步。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53 (UTC)
- 你這個說法我在上條留言的最後一句已經預先回應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47 (UTC)
- 然而在「無窮迴圈」的process重複了若干次的時候,「被反覆刪除」這個條件就能得到滿足了。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55 (UTC)
- 如果不是虛構角色的列表,我覺得建立重新導向應該是不會有特別大的爭議的。比如某個人如果關注度不太足夠可以重新導向到相關的列表里,如果有歧義需消歧義時我相信爭議會遠小於虛擬角色。(畢竟虛擬角色的數量實在太多了)--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14:12 (UTC)
- 然而Ericliu1912、CaryCheng、Sanmosa的論點都表示或將推出「任何無法獨立成條的章節/列表/關注度重新導向出現歧義時都無法再存在頁面」的荒謬結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14:25 (UTC)
- 你這個説法(對我而言)未免有失偏頗了。關注度重新導向是一個比較複雜的情況,理論上只要是關注度重新導向,那就不能直接刪除,就算被改成不合要求的消歧義頁面也一樣。章節重新導向或消歧義指向的章節如果是有效的,我認為指向章節的連結可以視為指向獨立條目的連結,具體的處理可以參考吳耀宗 (消歧義),那個指向章節的連結就是我弄的。列表重新導向或列表項消歧義比較麻煩的一點是列表項一般來説不會有anchor機制(除非特意弄上去,比如我寫的那11個日本年號FL),如果列表重新導向或列表項消歧義連結上的處理能像章節重新導向一樣,那我也不反對將之視為指向獨立條目的連結,但前提是那個anchor本身要真的有存在的意義。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10 (UTC)
- 我的重點是,當《吳耀宗 (消歧義)》頁面的「吳耀宗 (學者)」不是獨立條目而是章節/列表/關注度重新導向時(準確地說是構成建立重新導向的條件),(即消歧義頁中沒有一個義項是獨立條目,但都有有價值的描述,)也應保留。否則和重新導向邏輯不匹配。但是你認為《三千院帝》這個消歧義頁應刪除(這算兩個都符合列表重新導向要求的專案),所以我會做上面那樣的說法。當然我完全不反對「禁止虛擬角色重新導向」等規定(那也就不應有這個消歧義頁),我的重點只是消歧義和重新導向標準得一致。——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53 (UTC)
- 「三千院帝」嚴格意義上來説不符合,我會期望連結能直接導向粗體的「三千院帝」那行。這樣説吧,如果亂馬½角色列表#原作、動畫登場裏「三千院帝」並非排在首位,那我仍然會期望連結能直接導向粗體的「三千院帝」那行,而不是僅導向章節標題。除此以外,我不反對你上面的説法。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58 (UTC)
- 我的重點是,當《吳耀宗 (消歧義)》頁面的「吳耀宗 (學者)」不是獨立條目而是章節/列表/關注度重新導向時(準確地說是構成建立重新導向的條件),(即消歧義頁中沒有一個義項是獨立條目,但都有有價值的描述,)也應保留。否則和重新導向邏輯不匹配。但是你認為《三千院帝》這個消歧義頁應刪除(這算兩個都符合列表重新導向要求的專案),所以我會做上面那樣的說法。當然我完全不反對「禁止虛擬角色重新導向」等規定(那也就不應有這個消歧義頁),我的重點只是消歧義和重新導向標準得一致。——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53 (UTC)
- 你這個説法(對我而言)未免有失偏頗了。關注度重新導向是一個比較複雜的情況,理論上只要是關注度重新導向,那就不能直接刪除,就算被改成不合要求的消歧義頁面也一樣。章節重新導向或消歧義指向的章節如果是有效的,我認為指向章節的連結可以視為指向獨立條目的連結,具體的處理可以參考吳耀宗 (消歧義),那個指向章節的連結就是我弄的。列表重新導向或列表項消歧義比較麻煩的一點是列表項一般來説不會有anchor機制(除非特意弄上去,比如我寫的那11個日本年號FL),如果列表重新導向或列表項消歧義連結上的處理能像章節重新導向一樣,那我也不反對將之視為指向獨立條目的連結,但前提是那個anchor本身要真的有存在的意義。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10 (UTC)
- 然而Ericliu1912、CaryCheng、Sanmosa的論點都表示或將推出「任何無法獨立成條的章節/列表/關注度重新導向出現歧義時都無法再存在頁面」的荒謬結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14:25 (UTC)
- 用更本質的角度說就是:為什麼一個概念能存在重新導向和消歧義頁面,是因為它能給讀者帶來有關這個概念的有價值資訊;為什麼一個概念應刪除重新導向和消歧義頁面,是因為它不能給讀者帶來有價值資訊,同時也能提示編者:描述這一概念的文句在維基百科任何條目/列表都還不存在。所有重新導向和消歧義都是為達成這個目的(尤其是為讀者提供有價值資訊)而服務的,而不是為了「滿足消歧義頁的格式」或「滿足消歧義頁的建立標準」而服務的——後者那種思路純屬本末倒置。要提高消歧義的建立標準,那也必須提高重新導向的建立標準——換句話說,核心問題是社群對於「什麼樣的描述才夠得上是能給讀者帶來足夠豐富的有價值資訊」的理解——是必須有條目,還是章節或列表中的有價值資訊,還是單純提及(目前對重新導向的理解是「章節或列表中的有價值資訊」,那麼消歧義也當然應保持同步)。「白紙保護」則是最暴力的「純粹為僅單純考慮存廢的『眼不見為淨』的編者服務,對想讀到有關這一概念有價值描述的讀者百害而無一利,對要(在獨立條目,或某一條目的章節/某一列表的專案處[注 1])補充這一概念有價值資訊的編者也百害而無一利」的做法。--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14:38 (UTC)
- 其實還有一個方法,就是刪除後白紙保護,這樣其他使用者想建重新導向也建不了。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8日 (三) 11:52 (UTC)
- @Cdip150。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7日 (二) 02:08 (UTC)
參考資料
- ^ 因為編者在搜尋前往往並不清楚到底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且幾乎不可能若無獨立條目就不選擇擴充。故這些都可能是編者輸入某個概念檢索的動機
建議把南京大屠殺的條目標題移動到南京事件
編輯
南京大屠殺中的「大屠殺」三字,主觀色彩太強,不如換成立場中性的「事件」二字。「南京事件」也是日本對此事的正式稱呼方式,在下認為可以名從主人。而且所謂的「大屠殺」是否真的存在性是成疑的,有可能是被刻意編造的,並非事實。用大屠殺三字,會導致讀者先入為主的信以為真,以為真的曾經在南京發生過所謂屠殺,有欠公允。夏土賢(留言) 2024年12月12日 (四) 14:03 (UTC)
已關閉:顯然不可能通過的提議。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12日 (四) 14:25 (UTC)
- 這種雙方分歧極大的我不太贊成名從主人,1.誰是主人?2.會不會偏向一方?(否則中越戰爭不就可以稱「對越自衛反擊戰」?)當然我同意這條目命名中立性可以討論,例如「大屠殺」的大怎樣定義?「大」是否有主觀感受?--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12月17日 (二) 17:18 (UTC)
- 強烈抗議重啟已關閉的討論(Special:Diff/85351978)。另①「名從主人」只適用中文名稱和有「擁有者」的事物;②「南京大屠殺」是專有名詞,與「大韓民國」同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7:39 (UTC)
- 補我在2024年12月17日 (二) 17:53 (UTC)(Special:Diff/85353639)的編輯摘要:「我有詢問User:魔琴,其沒有反對(Special:Diff/85347863),抗議關閉已重啟的討論(但歡迎您在下方參與討論)」--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17 (UTC)
- 補我的這筆編輯摘要。雖然你這次沒有移除魔琴的留言且我不打算再回退,但我仍認為重啟討論應該在框外進行或新開討論(除非「關閉討論」這一操作明顯為擾亂性質),否則無論如何或多或少都會造成留言的歪曲(比如魔琴的那句話本身是寫在Archive Top的,移除存檔框後就變成「回復」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22 (UTC)
- 補我在2024年12月17日 (二) 17:53 (UTC)(Special:Diff/85353639)的編輯摘要:「我有詢問User:魔琴,其沒有反對(Special:Diff/85347863),抗議關閉已重啟的討論(但歡迎您在下方參與討論)」--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17 (UTC)
- 「屠殺」的定義如Merriam-Webster:"The act or an instance of killing a number of usually helpless or unresisting human beings under circumstances of atrocity or cruelty." en:Massacre: "A massacre is an event of killing people who are not engaged in hostilities or are defenseless." 稱呼「大屠殺」還是「屠殺」依常用原則決定。--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32 (UTC)
- 強烈抗議重啟已關閉的討論(Special:Diff/85351978)。另①「名從主人」只適用中文名稱和有「擁有者」的事物;②「南京大屠殺」是專有名詞,與「大韓民國」同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7:39 (UTC)
- 以第一輪討論被關閉、第二輪討論事實上重啟來論。我重複一下前面我說過的話:對所有認為「南京大屠殺」名字不中立的使用者,我想問一下諸位怎麼看待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期間發動的「布恰大屠殺」命名之中立性,以及如何評價俄羅斯官方始終否認大屠殺之存在,以及中國大陸官方把這事情叫做「布恰平民死亡事件」。請所有參與討論、認同命名不中立的使用者都回答一下這個問題。—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06 (UTC)
- (原我的留言效果見此。因為Cmsth11126a02重啟討論刪除了魔琴的留言,因而我①做了回退並②再次關閉。不過我的第②個「關閉」操作有爭議,那FradonStar的做法應當是合理的,不過最好將原留言的效果連結一下。)說回正題,「南京大屠殺」是學界和各國普遍公認的事實,所謂「刻意編造」一說性質同「地平論」「某功可治癒癌症」一樣,顯然不可以此為由移動至所謂「南京事件」,否則請把《地球》條目標題的「球」字給改掉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15 (UTC)
- @自由雨日:我認為「刻意編造」這種荒謬的說辭沒有反駁的意義,再加上我認定他如此行為是擾亂,所以這個討論我主觀意願上甚至覺得沒有重啟的理由,但我尊重非惡意的重啟討論。我認為現在應該重點和重啟討論、似乎真的認為「南京大屠殺」不中立的使用者溝通。--—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22 (UTC)
- 我在2024年12月17日 (二) 17:18 (UTC)已說了我不太贊成「南京事件」,我認為爭議更多在「南京大屠殺」和「南京屠殺」之間。--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27 (UTC)
- 閣下似乎在討論命名問題時不曾留意WP:NPOVHOW和WP:NC已經對閣下認為尚需要討論的問題作出了解答——專有名詞,請使用「在可查證的可靠來源中找到的常見中文名稱」,而不是因為你覺得有爭議,就改成一個你認為可以「更好地中立」的名詞。--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30 (UTC)
- 這裡已回復,「南京大屠殺」是專有名詞。就像「法國大革命」不應命名為「法國革命」、「長江」不應命名為「江」一樣。--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31 (UTC)
- 這裡是維基百科,不是學術論壇,一個在歷史上已經被反覆強調且運用的專有名詞不是僅用「認為不中立/帶有主觀情緒」就可以推翻的。--—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41 (UTC)
- 在看了一會兒網絡後,我回覆一下User:FradonStar:同一種句式也可以說「對所有認為『南京事件』名字不中立的使用者,我想問一下諸位怎麼看待通州保安隊的中國保安隊員於1937年7月29日發動的武裝暴動以及攻擊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和居住在通州城內日本僑民、官兵、浪人的『通州事件』命名之中立性,以及如何評價中國官方(1949前或後)把這事情叫做『通州事件』及始終否認是屠殺⋯⋯」([10]、[11])。畢竟都是一方稱屠殺平民(數量不同)、一方稱只是殺軍人(最多過程中對平民造成附帶損害)⋯⋯甚至按同一說法通州事件命名一致性更值得討論。--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40 (UTC)
- 請注意《WP:非原創研究》。--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42 (UTC)
- 我就是注意了,才貼來源證明我沒有原創研究,還是我貼得不夠大?(認為「通州事件」是「無差別屠殺婦孺的反人類罪暴行」、真實有日本人觀點認為國際在「通州事件」和「南京大屠殺」不一致)--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54 (UTC)
- 你並不理解《非原創研究》。--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57 (UTC)
- 我就是注意了,才貼來源證明我沒有原創研究,還是我貼得不夠大?(認為「通州事件」是「無差別屠殺婦孺的反人類罪暴行」、真實有日本人觀點認為國際在「通州事件」和「南京大屠殺」不一致)--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54 (UTC)
- 日本人自己都叫通州事件,沒有不中立的問題,爭議也只是在事件具體問題上,和本議題關聯不大,而且中國人從來沒有否認這件事,日本也不會有人到處說「通州事件是編造的」云云。--—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46 (UTC)
- 提醒一下:User:夏土賢改條目的論點之一正是日本稱「南京事件」。按同一邏輯您是不是支持稱「南京事件」?--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54 (UTC)
- 人家是用「日本也叫通州事件」用來論證「沒有不中立的問題」,不是用來論證「條目標題應跟隨日本命名」。請理清邏輯好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01 (UTC)
- 提醒一下:User:夏土賢改條目的論點之一正是日本稱「南京事件」。按同一邏輯您是不是支持稱「南京事件」?--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54 (UTC)
- 既然您「問一下諸位」,那麼在下謹就此回覆:這已經離開了本件的議題。我向來不贊成「對比」式論理——任何資訊差別都會使得對比淪為強行攀附,Fradon Star閣下提的例子是這樣,您提的例子也是這樣。如果您與Fradon Star二位對此類問題有更深入交流的欲望,根據現今試行的討論頁推進討論機制,似乎應到對應條目討論頁或您二位的討論頁去討論才是。--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49 (UTC)
- 還有,我從來沒說過「南京事件」不中立,雖然我反對該名稱。閣下自己也反對這個名字,就不要在這個事情上浪費時間了。言歸正傳,不管是中華民國政府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從來都是叫「南京大屠殺」的,現在有人出來說這一專有名詞裡面的「大」字不中立,這反而有原創研究的嫌疑。--—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50 (UTC)
- 同意銀色雪莉的話,不再在這裡說離題的內容。前面的論點我相信足夠多了,這是專有名詞,不應該憑部分編者主觀推定的「不中立」而改成原創研究的名稱。--—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58 (UTC)
- 請注意《WP:非原創研究》。--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42 (UTC)
- (原我的留言效果見此。因為Cmsth11126a02重啟討論刪除了魔琴的留言,因而我①做了回退並②再次關閉。不過我的第②個「關閉」操作有爭議,那FradonStar的做法應當是合理的,不過最好將原留言的效果連結一下。)說回正題,「南京大屠殺」是學界和各國普遍公認的事實,所謂「刻意編造」一說性質同「地平論」「某功可治癒癌症」一樣,顯然不可以此為由移動至所謂「南京事件」,否則請把《地球》條目標題的「球」字給改掉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15 (UTC)
- 我覺得基於WP:COMMONNAME,此案沒有什麼好討論的。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17日 (二) 21:43 (UTC)
- 同上,而且好像也只有日文才用了「事件」這個表述,日文以外的所有語文的表述毫無例外地一概稱之為「(大)屠殺」。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8日 (三) 11:44 (UTC)
- 此種事件標題,本來就無甚「中立」可言;尤其特就「南京大屠殺」稱呼問題,使用「事件」一詞,實有附和日方部分看法、隱含「淡化」屠殺之意味,亦難稱中立,故此處應純粹以常用名稱原則解決命名爭議。事實是,中文語境壓倒性常用「南京大屠殺」,僅有少數右派或承襲日方稱呼之來源使用所謂「南京事件」稱呼。至於「大屠殺」一詞之若干感性問題,亦不應由編者自身評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21 (UTC)
電影上映日期
編輯查了一下似乎有討論是否顯示要旗幟的發文,那這邊我想提另一個問題,有鑑最近電影重映有增多的趨勢,那重映的日期要寫嗎,其他非生產國國家的上映日期也要寫進去嗎?--Fglffer(留言) 2024年12月12日 (四) 18:20 (UTC)
- WP:列明來源、WP:NOTSTATS。看重映本身是否值得新聞和條目關注,如果關注低,寫的文字和註腳篇幅也適當降低。--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2:08 (UTC)
- 你可參考WP:格式手冊/電視 應該可以解答閣下的那2個問題,唯不要引用這個進行任何維護工作,因為還未cover 至電影類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04:14 (UTC)
提議:規範部分鐵路條目站名的譯法
編輯請看看如何合併https://www.wikidata.org/wiki/Q2646130 (piggy back)及https://www.wikidata.org/wiki/Q116786505 (piggyback ride)--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2月15日 (日) 16:16 (UTC)
- 曾被拆分、復原合併,如要合併可能需要去維基數據聯繫他們確認原因。AI說前者是騎上去的行為,後者是騎(背)著走的經歷。前者的維基數據屬性、英文條目,部分內容與中文維基條目相異。可能中文條目該獨立分開寫兒童遊戲、雜技、背著人等多種概念?德語條目也可參考。--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5日 (日) 16:35 (UTC)
- @Factrecordor:暫時對合併有所保留,Q2646130(piggyback ride)專指運輸方式,Q116786505(piggy back)專指動作本身。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09:49 (UTC)
- @Sanmosa各種語言維基分別連去兩邊,似乎內容上根本沒有注意過兩者分別。--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10 (UTC)
- @Factrecordor:剛檢查過一遍,主要是itwiki與trwiki的連結有問題,trwiki的連結應連至Q116786505而誤連至Q2646130(已修正),itwiki的Piggy back説的則是一種生產協定,與Q2646130、Q116786505兩者均無關(已移除連結),其他wiki的連結的分類似乎並沒有問題。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28 (UTC)
- @Sanmosa各種語言維基分別連去兩邊,似乎內容上根本沒有注意過兩者分別。--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10 (UTC)
有關輕武器條目中「流行文化」章節的問題
編輯本人近期在這些條目發現在記載相關槍械與流行文化的章節有下列問題:
- 內容大多過於瑣碎而繁雜
- 不正確地使用「奇怪地/的」一詞,當條目記述的槍械與遊戲等作品有不一致的地方時被使用
- 大多語句或欠通順(上述情況也是)
希望有關章節可按照相應的社群規範修繕有關內容,並在此邀請各路編者參與討論,謝謝。--5-6-7-0-9(dial - #sign)A new beginning 2024年12月17日 (二) 06:27 (UTC)
- 說是流行文化,實際就是出現在了xx電影電視遊戲中,純粹無價值垃圾內容,應當全數移除。除非有明確的可靠來源指出條目主體在對應作品中產生的影響。->>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39 (UTC)
- 有道理,有瑣碎和原創成分。不知道這種做法怎麼來的。--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01 (UTC)
- 那我的性別是武裝直升機這種知名度比較高的謎因是不是也不能保留啊?(雖然謎因起源的小說在英語有條目en:I Sexually Identify as an Attack Helicopter並且該小說入圍了雨果獎。[12]但不符合中文的關注度。)----甜甜圈向資瓷韓國戒鹽的台灣政黨致敬!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10 (UTC)
- 取決於這個迷因您打算寫在哪裡…--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30 (UTC)
- 那我寫在武裝直升機條目中行不行啊?(因為小說在中文圈沒有關注度)----甜甜圈聽說台灣停用Chinese New Year是真的嗎?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45 (UTC)
- 不行,沒有知名到那個程度。在性別認同的爭議相關條目中提及且僅寫一次就夠用了。類似Wikipedia:消歧義#部分題目相符。--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03 (UTC)
- 那我寫在武裝直升機條目中行不行啊?(因為小說在中文圈沒有關注度)----甜甜圈聽說台灣停用Chinese New Year是真的嗎?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45 (UTC)
- 取決於這個迷因您打算寫在哪裡…--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30 (UTC)
- 感覺或許可以考慮分拆搬運到維基學院。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4:46 (UTC)
誤用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惡作劇內容的書籍
編輯
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自2007年就開始以不同傀儡在中文維基條目對歷史、宗教、民俗偽造內容。若被刪除他也會加回,被質疑則作擾亂與人身攻擊言論。等外界誤用,他就加上作循環認證。
維基外面已多有誤用,甚至包含有一定學術地位的書籍,恐怕中文維基哪一天消失了,這些惡作劇也會繼續散播下去。其破壞時間、範圍、程度、惡質人品遠超User:折毛,但受關注度卻相反。我將目前(2024年12月19日為止)發現受其惡作劇內容的書籍整理如下表,因本人精力與程度有限,以下恐是冰山一角。
偽造時間 | 偽造項目 | 誤用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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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偽造謝安稱呼「謝聖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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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偽造孫中山化名「品蘭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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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偽造鍾離權稱為「正陽開悟傳道重教帝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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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捏造古書名「異蹟略」、「異跡略」與假原文、捏造宋高宗、宋孝宗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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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捏造古書名「稱謂雜記」與假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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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偽造古書名「蓬萊小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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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偽造李贄稱呼「溫陵先師」與民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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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偽造林本源家族、林維源、李春生、洪騰雲資產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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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偽造古書名「如來淵源攷」與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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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張巡稱呼「尊武尊王」移花接木至王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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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偽造王潮稱呼「泉安尊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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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偽造部分八家將稱為「四季帝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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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捏造羅清字號「思孚」、又名「羅思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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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捏造文昌帝君稱呼「文昌武烈梓潼帝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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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柳修因稱呼「普渡真君」移花接木至面燃大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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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捏造面燃大士稱呼「面燃大士普渡真君」 |
|
2011年 | 捏造骷髏杯稱為「首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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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捏造古書名「佛名釋典傳略與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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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捏造大院君別稱「雲峴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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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偽造蒯祥字號「香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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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偽造鍾馗等合稱「三伏魔帝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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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偽造鍾馗稱為「鎮宅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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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偽造玄天上帝稱為「北極蕩魔天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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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偽造面然大士稱呼「面燃大士羽林監齋普渡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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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偽造謝安稱呼「廣惠靈應顯濟尊王」 |
|
2013年 | 偽造李鴻章說「白銀更勝白米,錢根即是命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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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偽造劉海蟾稱為「廣陽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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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偽造王重陽、呂洞賓、劉海蟾、王玄甫、鍾離權合稱「五陽祖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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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被周武王追封為「壟神(國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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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謝安稱為「謝府太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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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守財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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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財祿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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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文財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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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偽造比干稱為「增福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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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偽造蓮池祩宏、紫柏真可、憨山德清、蕅益智旭合稱「蓮柏椒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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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偽造宗教術語「海德堡探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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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偽造宗教術語「路德小探題」、「路德大探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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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偽造宗教術語「天主教探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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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偽造黃阿祿嫂稱呼「艋舺大檀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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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偽造熟語「要生意,找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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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虛構歷史人物「公沙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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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偽造張仙稱為「桂宮廣應善利育嗣賜子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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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偽造管輅稱為「觀相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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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偽造李白稱為「太白先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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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偽造孫思邈稱為「天醫妙應廣援善濟真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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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偽造文昌帝君稱為「七曲山雷澤神龍濟渡大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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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偽造玉皇大帝稱為 「太上開天執符御歷含真體道金闕至尊無上至尊自然妙有彌羅至真玉皇大天尊昊天玄穹高上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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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偽造玉皇大帝稱為「昊天玄穹上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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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偽造六福是「名、利、健康、長壽、善終、多子多孫」、「名、利、壽、安康、善終、多子多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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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偽造宗教術語「結盟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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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偽造宗教術語「盎格魯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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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偽造朱衣神稱呼「文選帝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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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偽造呂洞賓稱呼「文尼帝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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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tlookxp(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7:52 (UTC)
- @Outlookxp:或許你可以考慮建一個專門的頁面來説明?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2 (UTC)
- 我有建了,放在只是為了增加google能見度。--Outlookxp(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03 (UTC)
- 最好是能知會原作者或出版社,並提醒他們慎防誤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9日 (四) 20:49 (UTC)
建於西夏的建築物歸為「宋朝建築物」是否合適
編輯西夏與宋朝同時期。建於西夏的建築物,如建於西夏晚期的宏佛塔,歸為「宋朝建築物」合適嗎?--紺野夢人 2024年12月19日 (四) 05:31 (UTC)
- 我認為歸類為「建於宋時代的建築物」應該合適(畢竟國務院就是這麼表示的),但「宋朝」可能不太好。--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5:35 (UTC)
- 上級分類就叫「宋朝」,沒有「宋時代」這種分類。--——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05 (UTC)
- 維基百科分類?沒有可以建啊。--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2 (UTC)
- 之前有人把「X代」的分類統一改成了「X朝」,比如Special:Diff/61855120。--——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5 (UTC)
- 為什麼不新建一個「西夏建築物」,這樣不是更直觀、更簡潔、更不會產生其他衍伸問題?--Djhuty(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8:11 (UTC)
- 分類:西夏建築,已經有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2月19日 (四) 08:31 (UTC)
- 維基百科分類?沒有可以建啊。--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2 (UTC)
- 上級分類就叫「宋朝」,沒有「宋時代」這種分類。--——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05 (UTC)
- 《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
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在維基百科裡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綜合或總結,並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
維基百科編者不負責、也不應該負責對來源進行分析、綜合或總結。來源寫西夏,條目就寫西夏;來源寫宋朝,條目就寫宋朝。就這麼簡單。--——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29 (UTC)- 來源寫的好像不是宋朝,而是宋時代?--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3 (UTC)
- 我個人認為這與說「愛因斯坦出生於光緒五年」類似,如果能接受這種說法,「西夏建築物建於宋朝」就可以,如果不能接受,就不可以。-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12 (UTC)
- 西夏在後期甚至已經不是宋朝的藩屬,這種描述顯然是不合適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52 (UTC)
- 類似地有:南詔—唐朝,大理國—宋朝。--Kcx36(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2:31 (UTC)
- 「宋朝建築物」有歧義,我認為指「宋朝統治地區內建造的建築物」較好。若此分類指「時期」而非「地區」,那是否美國白宮也要列入「清朝建築物」分類?後者違反直覺,要分類也應該稱「與清朝同時代的建築物」。--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8:35 (UTC)
關於「西安市市長列表」一條目的名稱問題
編輯
雖然本條目標題為「西安市市長列表」,但實際上列出的內容不僅包括歷任(民國和人民共和國時期的)西安市市長,還涵蓋了1930年至1944年西安市政府廢立期間的西京籌備委員會委員長、西安市政處處長,以及1949年中共接管西安後的西安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和文革時期的革命委員會主任。所以本條目到底是更名為「西安市行政首長列表」,還是保留現有名稱,我希望社群能在這裡討論一下。--Nishino⭐Asuka 2024年12月19日 (四) 21:1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