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式步枪(英语:Chiang Kai-shek Rifle),为毛瑟1924年式步枪英语Mauser Standardmodell中华民国授权生产版本,使用7.92×57mm尖头毛瑟步枪弹。1935年由巩县兵工厂(兵工署第十一厂)生产,成为国民革命军的制式步枪。后来逐渐取代各兵工厂生产的汉阳八八式步枪

中正式步枪
类型栓动式步枪
原产地 中华民国
服役记录
服役期间1935年-1980年代
使用方 国民革命军
中华民国国军
参与战争/冲突第一次国共内战
第二次中日战争
缅甸战役
第二次国共内战
朝鲜战争
法越战争
越南战争
生产历史
研发日期1935年
生产商巩县兵工厂金陵兵工厂汉阳兵工厂广东兵工厂
生产日期1935年-1950年代
制造数量60万-70万支左右
基本规格
重量4.08千克(9.0英磅)
长度1,110 mm(44寸)
枪管长度610 mm(24寸)

子弹7.92×57毫米毛瑟弹
口径7.92毫米
枪机旋转后拉式枪机
发射模式连发
枪口初速810 m/s(2,700 ft/s)
有效射程500米(1,600呎)
供弹方式5发弹夹条,内置弹仓
瞄具机械瞄具

历史

编辑
 
加上HY1935刺刀的中正式步枪

中正式步枪的制造起源要自1933年的国军制式武器会议所做出的决定。这场会议主要是解决当时国民革命军中武器五花八门的严重问题,在会议中决定采用毛瑟公司的标准型M24步枪,相较当时的传统长枪管步枪而言,是在毛瑟Gew 98式步枪基础上,用600mm短枪管的卡宾枪概念代替740mm的全长枪管),子弹则沿用国内长期稳定量产的7.92×57毫米毛瑟弹降低后勤负担;1934年国民政府财政部为税警总团军备需求向德国毛瑟公司订购一万支M24装备,兵工署借此透过当时财政部部长孔祥熙向毛瑟索取技术资料。在1934年时,财政部取得了M24步枪的全套工作图、用料表、检验样板、对板图,这批生产资料随即交给生产四年式步枪巩县兵工厂进行试制,但因为检验样板为使用过的旧品,因此产制的试作品有部分误差。[1]

1935年,国民政府兵工署技术司向德国兵工署索讨M24步枪的全套技术资料,德国政府同意让渡这批资料,中国方面派遣曾经在德国学习兵工的毛毅可赴德国将资料带回。1935年7月,新型步枪开始试产。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8月,国民政府将新枪定名为“二四式步枪”,最初在枪身机匣上打上“二四式”印记。得名于当时的军事委员长蒋中正,因此之后又定名为“中正式步骑枪”,枪身机匣打上“中正式”印记。

中正式与原版毛瑟M24步枪不同之处,是它配赋刃长19寸(484.5毫米)、全长575mm的刺刀,当时主流刺刀长度多在17寸以下,中正式配备的刺刀尺寸是因应枪支尺寸缩短后必须弥补的长度劣势,在白刃战与日本三八式步枪有一搏之余地。1935年双十节后,该枪正式开始大量生产。1937年兵工署在署长俞大维的领导下还制定《中正式步枪应用材料规范》,将制造图、需求材料规格、加工技术完整记载,这是在洋务运动以来中国第一款生产不需仰赖外国技师协助即可制造的步枪,因此后人将中正式步枪当成是中国第一种采用统一规格的制式步枪,军阀混战期间中国军队武器繁杂的局面开始发生改变。到抗日战争爆发,巩县兵工厂因日军入侵迁厂而中断量产为止共生产了11万余支,有三间兵工厂迁往四川与广西后调整制枪机械改制中正式步枪。截止1949年停产时,中正式步枪产量达到70万支左右。在军队急需大量武器装备的战争期间,这个产量远不及其他主要参战工业化国家的产能,反映当时中国工业基础薄弱,外加上战乱兵工厂一再搬迁的影响。

到抗战结束前中正式步枪成为国民革命军陆军的重要装备,在抗日战争具有一定贡献。国共内战时国军虽然武装中有大量从投降日军中缴获的日制步枪及美国援华的步枪/冲锋枪,但该些军械因弹药未能国产,因此使用上有诸多局限,中正式步枪仍是国军重要的步兵装备。国军撤台时,其部队多半为重建多次的残军,操作军械五花八门,中正式步枪因此失去国军主力军械地位。随后因恢复美援,美制M1加兰德步枪M1卡宾枪统一步兵武器规格,缺乏弹药产线的中正式步枪退出第一线部队,用于军训出操。

国共内战后解放军除了在战场上缴获以外还完整接收西南地区的军工设备,因此有不少数量的中正式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服役。朝鲜战争时,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前,以第五十军为例仍配备有中正式步枪6,111支,在解放军部队退役后大批转入民兵部队中服役至1980年代,拨交民兵的中正式因弹药全面苏联化之故,因此被改膛使用7.62×39mm子弹。

生产厂

编辑

中正式步枪初期仅有第十一厂(巩县兵工厂1938年改称)量产,但十一厂在抗战初期因第二次迁厂期间遭空袭,步枪生产机具遭到重创,因此从湖南迁入四川后被迫停产中正式步枪,导致后来十一厂在步枪量产业务上消失,由其它兵工厂继续承接中正式步枪量产任务。但因为兵工厂拆迁中进行机具交换,导致后世研究中正式步枪生产厂的混淆。

1937年6月的抗战前夕,第二个量产中正式的兵工厂是两广事件后被收入南京政府管理的四一厂,它们将原有产制元年式步枪的制枪机具改制中正式,随后四一厂内迁广西,至1944年为止都持续中正式步枪量产。

接着第一兵工厂第二一兵工厂在拆迁至西南地区后也逐步修改制枪机组改制中正式,但是它们的生产机具在内迁四川的过程中已进行调整,因此产能与战前产制步枪能量相较有所差别。

第一兵工厂的机具在1938年6月武汉会战前奉命拆迁至湖南辰溪,拆迁过程中,在1938年9月兵工署下令其制枪厂运往四川与先行迁入四川重庆二一兵工厂合并,自1939年起二一厂开始量产汉阳八八式步枪,直到1943年10月才完成机具改造量产中正式。而一厂后续也因战争内迁四川,但机具因枣宜会战导致湖北与四川之间的航运中断而分散,此时兵工署将十一厂的运入四川残余机具拨交给一厂,与一厂已迁入四川的生产机具拼整后在1942年7月开始量产中正式步枪。由于一厂和二一厂的机具调整,因此会有战前不造步枪的二一厂却成为抗战期间的主力步枪生产厂,战前以汉阳造为名的一厂产能区居二线的状况。

为了使中正式步枪的制作标准化,国民政府在重庆二一厂下特成立二一厂技校(今重庆理工大学),对外化名“世继公学”,专门培训中正式步枪的研发制造管理人员。

抗战后,国民政府将位于西南地区的兵工厂进行生产整理,将原先分散于三处的制枪厂通通并入二一厂。其他曾生产中正式步枪的厂家还有浙江铁工厂以及在台湾的六十厂(今205厂),此外各战区的修械所或是游击队经营的小型兵工厂也仿制过中正式外形的步枪,但是其性能、作工与正规兵工产量产的中正式步枪相去甚远。

弹药问题

编辑
 
7.92x57mm毛瑟步枪弹

德国军方的射击试验表明,在短枪管的毛瑟标准型步枪上使用原有的采用154格令(9.98克)尖头弹的7.9mm S弹由于发射药(3.2克)过多会导致过大的枪口焰和冲击波,而采用198格令尖头弹的7.92mm sS弹(发射药2.85克)的枪口焰和冲击波只是比旧的长枪管标准步枪略大,适合在短枪管的标准型步枪上使用。因此7.92mm sS枪弹后来成为德军的标准步枪弹用于毛瑟Kar98k步枪。由此可见,同样使用7.92×57mm尖头形毛瑟枪弹的中正式步枪也存在引进与之配套弹药的问题,配套弹药的问题使它在战场上的表现受到影响。

使用国

编辑

相关条目

编辑

备注

编辑

参考来源

编辑
  1. ^ 國造中正式7.92公釐步槍. museum.mnd.gov.tw. [2021-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9).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