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提报需要管理员关注的用户不恰当行为
  1. 破坏编辑战滥用傀儡等用户不当行为应分别至WP:AIVWP:ANEWWP:SPI提报。
  2. 如果您发现了不当行为,请使用适当模板警告违规用户
  3. 如果您的警告无效或对方已经严重违反了有关方针和指引,请点击“举报不当行为”按钮进行举报,并在表单中描述被提报人有何不恰当行为,最新的报告应放在本页最顶端
  4. 请在举报不当行为时,清楚地指出用户名、发生不当行为的页面及双方争议的情况,必要时并提供页面前后的差异链接,以便管理员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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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dcurs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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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ser talk:Wildcursive编辑 | 主页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P:NOTWEBHOSTWP:TPG
  • 发现人:Kanshui0943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1:55 (UTC)[回复]
    这种没必要走其他不当行为,直接报告破坏即可。--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3:04 (UTC)[回复]
    倒也未必。《WP:破坏》虽然有提到宣传(属于破坏),但实践上一般只用于条目,用户空间宣传似乎不太会按破坏处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17 (UTC)[回复]
    cc@Wildcursive--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3:26 (UTC)[回复]
    版主(:)回应:本人参与维基已约二十年,我自己的讨论版面有何文字、如何回应、取舍,向来是本人的自由,几无人越权干涉,亦属尊重版主之传统,包括许多行政管理人员皆能分清界线并协助回退对本人讨论页的真实破坏,违反本人意志乱删乱动才是无礼。我对于符合《世界人权宣言》、台湾人民自主意志与“自己的国家自己救”理念及维基百科自由民主多元开放精神的善意留言基本上皆大致不反对、不反感、不反弹。美国法律规范的维基百科可不是独裁中国、专制共产党或其百毒等工具,也绝不容遭其可怜打手操控限制。若我不觉得留言不当,属表达意见、交流新旧条目编辑方向、及我可接受的言论自由,其实轮不到远不相干之他人管太宽任意置喙。
    我是被动回应, 说清楚、讲明白、畅所欲言、阐明理据是必要且正常的。既然远非明显破坏、亦属无害, 我自然有在个人留言版对合理言论自由沉默不作为、不采取任何行动或回撤销状的权利!我有回应或不回应的自由。之前也有较清醒开明曾多少呼吸过较自由空气的中国人来我版谈上海独立自治, 女权, 汉人杀满人等。或香港人来谈鱼蛋革命等, 具善意的邻国维基人来我版面跟我谈政治, 我通常会予以回复, 真理普世价值越辩越明。
    每个人自己的版面多少出现与条目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文字很平常, 我有本版言论方向尺度的管辖权与裁量权, 这历来皆属自主自治自理自决的心证自留地空间。事实上, 许多维基化留言提醒我出现哪些新条目可查阅或补充增删, 又有哪些我已知的主题议题可加强。这些留言者与其纯粹条列出那些条目要我关注, 不如写成短文表达意见, 更能吸引我的关注而参与编辑, 我看不出两种方式的关键字词有何太大差别, 但绝对更有效, 对维基也自然是好的。无谓与过度禁制对维基生产力只是有害而无益。
    维基百科有多少比例不是“宣传”?几乎大多数的图片文字皆可被解读为具某种宣传或反宣传之意。在某些人眼中耳里,不习惯的事物都很敏感、大惊小怪,但在早已熟悉如日常生活者看来却是如呼吸般再自然平常不过。此定义不明而极可能衍生超多重标准的思想与言论警察之例一开,徒费时间精力,如同让真理部老大哥朝阳群众管到每个人在私宅的言行、门口的对联、信箱的广告、墙上的壁画、邻居的私语、手机的通信,有人来串门子,还要被检查,实属荒谬。每个人的页面用戶框等自由编排创作就是贴在家门口的宣言标语,用户对待其个人版面的方式亦属自介自治的一部分,两者的性质、内在逻辑与适用对待应属相近。若纵容少数人企图在他人版上搞扩大文革,,将成永无宁日的浩劫。无处不在的监控只会制造更多争端,兹生更广冲突,转移消耗编者注意力,终成反噬人人而成庞大数位极权主义一九八四
    某些成群结队的反应就像裹小脚的慈禧看到奥运女子金牌说人家伤风败俗成何体统、或也许有个别极端伊斯兰教徒看到餐厅在卖猪脚火腿贡丸就呼天抢地说违逆真主要斩首、要下地狱、要烧店家般被识者讪笑为没见过世面的落伍乡巴佬。别打着维基之名,搞政治控制与信息封禁之实,成天只想着限缩别人的自由以保独裁享特权。给自己留点颜面、积点阴德﹗也别让中国迄今仍时常发生的作法自毙不久后就实现在自己身上﹗维基百科不该被某专制国拖着一起日益封闭退步。
    管理员千村狐兔[2])已表明尊重版主的态度,这基本上也是由正规编者自理其个人讨论页的传统,除非真属破坏或已被自删、警告表明不受欢迎者。企图惩处被留言者或已表明自行判断筛选者是很奇怪的事。当事人对此个案没意见、不在意、不觉得被骚扰,那就不需要再浪费时间强入人于罪。
    十多年来本版基本自在自适健康无碍,天下本无事,实不烦庸人自扰扰人。--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7:09 (UTC)[回复]
    (?)疑问阁下是不是对“自由”的百科全书的自由二字存在误解?您都成回退员了,阁下怎么连五大方针都没读?还请阁下重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7:13 (UTC)[回复]
    另:由于阁下甚至无法做到每个维基人都至少要做到的包容,鄙人强烈质疑阁下担任回退员的合理性。阁下请务必解释清楚:是什么原因让阁下认为反对您所谓台湾人民的意志的言论和行为被阁下视为“可怜打手”?阁下如果对其他不符合阁下政治立场的编辑行为,您是否能保持中立的回退?阁下在明知维基百科中立性方针的前提下,为什么不行使维基百科回退员的职责,回退您讨论页和其他编辑页的非中立方针编辑内容,而是纵容呢?如果阁下不能很好的回答这些问题,那么鄙人强烈建议阁下放弃回退员职位。您可以表达您的意见,但不应该是维基百科,更不应该将这些意见代入象征自由、开放、包容的维基百科词条里!--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7:16 (UTC)[回复]
    应注意WP:TPG,讨论页不是拿来给他人放个人想法的地方。--雨朝Talk#我要退出CRYCHIC 2024年12月19日 (四) 18:05 (UTC)[回复]
    (!)意见:在本页面仍在继续不当政治宣传。建议不限期封禁所有讨论页。——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17:28 (UTC)[回复]
  • 处理:还原。以User:Wildcursive自行决定的版本为准
态度指引WP:OWNTALK:“对于用户讨论页而言,这些方针的遵循度会比其他讨论页较为宽松”“以上方针并不限制用户在自己的讨论页移除留言”、编辑指引WP:PUT:“您可以按照您认为合适的方式将讨论串删除、存档,或者是简要地总结以前的讨论”等语可以清楚得知,用户对于自身账号的讨论页具有裁量权,保留或删除内容由账号所有者自行决定即可,其他非当事用户无须干涉。--章安德鲁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22:30 (UTC)[回复]
但是这似乎已在“合适的方式”范围之外了。同时,方针的遵循度也只是“较为宽松”,并不是没有规定可言。--WiiUf🐉 2024年12月19日 (四) 23:30 (UTC)[回复]
(!)意见:@Ch.Andrew 您的解释有不少问题:不限制用户在自己的讨论页‘移除’留言并没有“不限制用户‘还原’因违反方针而被其他人移除的留言”之意,而您又以指引导出用户对于自身账号的讨论页具有裁量权,保留或删除内容由账号所有者自行决定即可,其他非当事用户无须干涉,然而WP:PUT是指引,WP:SOAP是方针,指引和方针冲突时是方针优先,遭移除的内容是违反方针,用指引当理由说可以保留违反方针的内容根本是无效的:
  1. 用这逻辑,每个用户都可以在自己讨论页放这些违反方针的内容,因为自己的讨论页自己当然有裁量权啊。
  2. 当 A 把自己讨论页上被移除之违反方针内容加回去,那就是 A 的编辑行为了,原本加的人违反方针,A 当然也违反方针。
我并质疑,这个案子原本已有 SCP-0000 管理员介入,为何有位不常活动的管理员突然迅速处理掉这件案子。--LHD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5:39 (UTC)[回复]
“为何有位不常活动的管理员突然迅速处理掉这件案子”章安德鲁行事风格如此。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42 (UTC)[回复]
(?)异议:不认为管理员处理方案得当,被提报人宣传手法已经非常明显却依旧选择保留,管理员此举亦有部分争议,理应综合诸君意见再处理。--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23日 (一) 14:04 (UTC)[回复]

夏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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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米一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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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米一粒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该用户自2019年以来持续创建大量有关周深的宣传性爱好者内容,在其中加入大量不可靠来源以强行佐证其具备关注度(例如在draft:2024周深9.29Hz巡回演唱会中的编辑(special:diff/84285321special:diff/84285271special:diff/84272993special:diff/84303448special:diff/84303702special:diff/84285341special:diff/84303793special:diff/84305051special:diff/84306045special:diff/84315241special:diff/84316905special:diff/84318319),在客栈讨论时曲解他人本意(special:diff/85334054special:diff/85322234special:diff/85321683、)劝阻无果,持续扰乱绕轮秩序并恶意解读本人留言(special:diff/85356036special:diff/)无中生有(special:diff/85355832)、偷换概念(special:diff/85355734)、断章取义(special:diff/85358638),从用户名可知其为一望而知的纯宣传用户。
  • 发现人: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1:05 (UTC)[回复]
    @生米一粒AllervousSheltonMartin水餃喵复知各位维基用户。--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06 (UTC)[回复]
    其实为爱发电,向社群介绍特定用户的歌曲还好(本人也有创建三篇《锦鲤抄》、《赤伶》、《芒种》),凡有有效的参考来源佐证就是没问题的。但若有不当行为,还望克制。--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4年12月18日 (三) 01:47 (UTC)[回复]
    芒种还算挺有名,算不上是特定用户的歌曲。--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2:04 (UTC)[回复]
    这些还是取决于歌曲作品本身的关注度,比如同为周深演唱的歌曲,大鱼 (歌曲)就比自己按门铃自己听符合关注度指引(虽然大鱼那个条目写得也是一言难尽)。被提报者如今的方式是试图通过罗列非可靠来源(甚至拒绝提供来源)的方式证明所有周深演唱的曲目都具有关注度,并且已经严重到WP:GAME的地步,那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至于NT:MUSIC本身,欢迎各位编辑继续参与讨论。--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11 (UTC)[回复]
    该用户名为“生米一粒”,“生米”系周深粉丝自称,且结合此用户自2019年创建账户至今之贡献历史可知,此用户为一概而知的纯宣传用户,在不熟悉站内方针指引的情况下在客栈扰乱讨论、阻碍修改方针讨论通过、假定恶意本人(“哎?你前面也同意我编辑的条目是符合现有方针的啊。为了让我编辑的条目不符合维基方针,就提议修改维基方针呗。”),查看贡献历史可知此人贡献已有上万笔,不可能不知悉站内具体情况如何,经警告无果依旧我行我素。综上所述,本人认为生米一粒并不具备继续在维基百科贡献之能力,其自始至终均未对维基百科作出任何具贡献性质之编辑,故此提请社群采取无限期封禁处分。--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25 (UTC)[回复]
    对TA来说,只要禁止其编辑与周深有关的条目,效果就等同于封禁。--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36 (UTC)🤣2 [回复]
    禁制编辑相关条目可能更好一些--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43 (UTC)[回复]
    目前介于他的发言与编辑纪录,本人认为仅对此用户采取部分禁制并不足够,综合他在站务区持续扰乱讨论秩序等几点而言,本人认为应当采取无限期封禁。--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33 (UTC)[回复]
    如社群最终未能在封禁期一事得出共识,则本人会退而求其次支持对其采取禁制或部分封禁。--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45 (UTC)[回复]
    对于粉丝来说,禁止编辑其仰慕对象的条目比直接封禁他还难受效果更好。--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49 (UTC)[回复]
    嗯⋯⋯虽然说此举确实会起到部分效果,但本人注意到他的编辑范围不仅包括周深本人,还有其余包括作曲、作词、相关曲目、演唱会、周边活动等,我在思考单纯禁制是否效果不够,且我们不能预知日后还会有哪些人物跟周深牵连,倘若到时候又出现若干个相关人士,此人必定一马当先冲过去塞一大堆微博小红书百家号还有内容农场做参考来源,社群不是某几个用户的保姆,做不到无时无刻都盯着这人,故此前文提请“无限期封禁”。--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53 (UTC)[回复]
    均未对维基百科作出任何具贡献性质之编辑”并不至于,只是贡献中掺杂了太多SOAP,但这不是“无贡献”,我认为贡献是要明显大于下面我提报的Alex的。无限期封禁不至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49 (UTC)[回复]
    (-)强烈反对 如果不采取无限期封禁,假设禁制期限一到,社群又会因为他创建的一大堆爱好者内容而烦恼,既然屡教不改,那就封。--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58 (UTC)[回复]
    我认为禁制其再添加小红书、微博等不可靠来源(当然同时也得禁制添加无来源内容,否则无意义)即可。虽然即便是可靠来源也可以写出SOAP内容(参见那个《门铃》条目和beef当初的客栈提案),但至少会比现在好很多。--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12 (UTC)[回复]
    本人意见如下:
    目前就现状而言虽禁制可以促成对其之制裁,然部分封禁或禁制并无可能完全致使此君放弃编辑并加入爱好者内容,被提报人此前已有约17000笔编辑,自始至终此君从未有过为维基百科作贡献之意图,其自2019年加入维基百科时便已误解本站初衷与意义,从自身出发认为维基百科属存放爱好者内容之网站,并在约17000次编辑后依旧我行我素、死不悔改,至今仍在持续向各条目中加入大量不可靠来源与具宣传语气之爱好者内容。
    社群固然应当给予新手用户第二次机会以借此悔改增进经验,但现在被提报人业已加入中文维基百科五年有余,编辑次数达到一万七千次,故此不可能对站内事务一无所知,被提报人自账号创建起初便未改变过用户账号名称,亦可表明其最初加入维基百科之目的即为宣传偶像与添加爱好者内容。前日其与本人讨论时亦表示“既然阁下同意draft:沃特艾文儿符合现行的音乐关注度标准,可以把草稿改成正式条目吗?如果以后音乐条目标准修改了,再说以后的事情。现在还是应该按照现行标准执行吧?”,可见此用户急于求成,在面对关注度方针修订相关问题时不在乎自己条目质量如何,只关注自己的草稿是否能移动至主条目空间,故此本人可借此断定该用户并无为维基百科贡献之意愿,即为一望即知之宣传用户,其账号亦属于单一用途账号,故此提请社群对其采取无限期封禁。
    假设最终封禁处分按照上述两位维基人之提案,对其采取部分禁制(例如周深或与其相关人士等),则随时间推移必然出现更多与周深有交集之人士,被提报人亦会进一步创建更多有关条目,社群没有义务做某人的保姆,即便禁制其添加相关参考来源亦会逐步出现各种问题,本人在综合站内诸君与其他私下与我讨论之用户之意见后,决定维持现状,继续主张无限期封禁。--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7:53 (UTC)[回复]
    @自由雨日我没加过小红书的内容,微博链接倒是加了很多,但要么是官方蓝V账号的微博,要么是引用官方蓝V账号的内容或截屏信息。这些根据维基现有方针,也是可以作为参考的,只是不能用来证明“关注度”,但是可以用来验证“可查证”。还有,你们为啥对《门铃》那个条目如此执着?beef当初的客栈提案是什么,跟它有关吗?可以给个链接吗?--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1:53 (UTC)[回复]
    你那个草稿一共358个来源被我删掉四分之三,最后只剩下32个还算看的过去的,有没有小红书你觉得我不清楚么??(special:diff/85334374)
    还有,你知不知道有样东西叫做“滥用第一手来源”?--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12 (UTC)[回复]
    WP:举证:“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官方资料确实“可以”作为参考,但你将当事方来源当作了“主要”参考。--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0:10 (UTC)[回复]
    @Talimu0518 哎?你自己也承认我编辑的条目符合现有方针的啊。我也没说那条目是完美的,你觉得有不合适的地方,当然可以做出改善。互助合作,才是维基的方针。你现在是把自己放在了对立的位置,就完全是一个审判的态度,而不是合作的态度,似乎我提议你随手把条目改善一下,是很不可以思议的事情一样。,还成了罪状了,这样我觉得是你才是对维基的方针有误解,没有秉持合作态度来建设维基。--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1:30 (UTC)[回复]
    不好意思,你那个草稿符合的是关注度方针,也就是说已经满足了最低收录门槛,但是满足门槛不代表我就一定要接受你的草稿。你那篇草稿来源全都是weibo跟腾讯榜单,我打回的原因是你的草稿缺乏可靠来源外加滥用第一手来源。麻烦你不要继续曲解我的发言。--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1:55 (UTC)[回复]
    我上述发言均未提及或明确表示“我将你提议改善草稿视为罪状”,本人提报之理由系你一而再再而三在主条目空间加入各种爱好者内容,况且你要我“随手”改善一下条目,不好意思,我是中文维基百科AFC志愿审核员,我所做出的每一笔编辑都是志愿不是义务,麻烦等到给我付薪水的时候再跟我提这件事情。现在问题在于你五年来一直在主条目空间塞各种你偶像的垃圾,拜托你搞清楚好不好?!--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1:59 (UTC)[回复]
    你先平静一下,你这明显是情绪化发言,之前讨论的时候对人家女性作词人写“不缺这一两个不三不四的歌手艺人”,现在又对我写“塞各种你偶像的垃圾”,这些都是不当言论。我还是希望双方能有效沟通,寻求友好合作的解决方案,而不是陷入无意义的争吵之中。--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38 (UTC)[回复]
    你先自己读一读你的发言,然后再思考为什么我会变成这样吧。我的主张不会变,无限期封禁。--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43 (UTC)[回复]
    我现在向你提问:
    你是否曾在维基百科的任意一个页面中加入任何含宣传语气的爱好者内容
    你有没有在维基百科任何一个页面(条目、草稿)中添加并使用过不可靠来源,并用其佐证原创研究?--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48 (UTC)[回复]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提出反诉:
    1. @Talimu0518在讨论中发表攻击性的不当言论“不缺这一两个不三不四的歌手艺人”“塞各种你偶像的垃圾”。
    2. 由于其对维基音乐关注度方针不熟悉,对于作词家条目反复纠缠音乐家与音乐团体的要求条件。而且当我指出这一点的时候,他的回复居然是“天啊⋯⋯那个页面没写不代表维基百科就不需要⋯⋯--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22:58 (UTC)”
    这样的回答真的适合留在维基百科吗?综上,我要求封禁@Talimu0518。--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3:08 (UTC)[回复]
    不好意思,麻烦提报我之前先附上我具体违反了哪几条方针指引,否则我会无视。--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3:12 (UTC)[回复]
    是说你还要回避我的问题多久呢⋯⋯?--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3:14 (UTC)[回复]
    在下需要为Talimu君回应,首先WP:SOAPWP:SPAM中就提到过不要将垃圾内容添入以干扰维基百科,这里的“垃圾”并非WP:诉诸人身,而是指对阁下所在条目中添加的一系列指以宣传外部组织、个人或想法为目的,并被认为是对维基百科有害的内容。第二,Talimu君回复的那个页面没写不代表维基百科就不需要,是为了回应阁下所述的在作词家这里并没有关于可靠来源的要求,这是阁下对于维基百科方针与指引的严重误读,暴露出阁下对于维基百科的认知是不到位的,DringSim君也已经指出,WP:RS适用于维基百科的所有条目。因此,阁下应当先认识清楚自己的问题,再去指责他人。--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03 (UTC)[回复]
    (~)补充,阁下的行为已经属于WP:GAME,社群应当予以处理。--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04 (UTC)[回复]
    另外补充几点:被提报人在User_talk:SheltonMartin#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表现出对站内相关方针指引之不熟悉,Shelton君在提醒指正后依旧未对自身行为做出改变,更在事后擅自作主自行判定业已取得允许(请见special:diff/85243533,被提报者声称“经与放置者讨论,同意(或未反对)撤掉标记”)撤掉关注度与过多细节问题标记,在有关NT:MUSIC的讨论中被提报者亦不折不挠持续反对并发表有扰乱之虞的留言。至于相关编辑是否属于扰乱性编辑抑或破坏讨论进展,在下无权判定,需请Shelton阁下自行裁决了。--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2:19 (UTC)[回复]
    @Talimu0518 1. 你列出的这些引用的都是都是官方蓝V微博,本来就是可以在维基引用的呀。只是不能用来证明“关注度”,但可以验证“可查证”。 2、 至于你说的误解,你自己写的“按照现行方针指引规定其已符合关注度门槛,故此依旧可按照流程创建条目,社群必须采取足够措施以应对这种现象。”我那样理解,不算误解吧。--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26 (UTC)[回复]
    请你读完整句话再来跟我解释。我讲的“可按照该流程创建条目”是指在各方面包括参考来源全部满足创建条目的需求才可通过,你觉得你写的那篇东西符合吗?五个来源全都是weibo,你知道什么东西叫“可靠来源’吗?你再继续这样断章取义我的话我会被认为持续扰乱讨论秩序。--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31 (UTC)[回复]
    哎?仔细看了看,你要求的可靠来源是关于音乐家与音乐团体
    • 他们曾经被多份独立于该音乐家或团体以外的已出版可靠来源所提及。
    但我依据的是作词家与作曲家
    对于作曲家、填词家或编曲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关注度:
    1. 作品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2. 曾获得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
    3. 单一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月、年商业排行榜或两个周商业排行榜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组织或单位发布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
    在作词家这里并没有关于可靠来源的要求。--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52 (UTC)[回复]
    天啊⋯⋯那个页面没写不代表维基百科就不需要⋯⋯--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58 (UTC)[回复]
    “没有关于可靠来源的要求”?你难道不知道WP:RS始终适用于任何条目?--dringsim 2024年12月18日 (三) 01:06 (UTC)[回复]
    @生米一粒:既然您执着于NT:MUSIC,仅就您“在作词家这里并没有关于可靠来源的要求”一言,我想您应该再看看您依据的这一条所在的NT:MUSIC的页首的要求:“然而,编者不应以本指引作为创建条目的唯一依据,也须符合可供查证等方针。”“音乐家、音乐团体、音乐作品、作曲家和作词家之类的条目在符合本指引所列的条件,又或是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时,即具有关注度,惟所有内容须满足《可供查证方针》之要求,如果没有可靠、第三方的来源,维基百科有机会不会收纳这些条目。”因此,并不存在“在作词家这里并没有关于可靠来源的要求”的说法——您不能拿着一节里没有这个词而忽视这个节所在的整篇的提纲挈领的总要求。--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4:40 (UTC)[回复]
    那我会建议阁下你参阅可供查证通用关注度指引条件所阐述的是什么,你想要忽略规则也不是不行,请你准备好相关忽略的必要理由为何?说服社群以及面对质疑所准备的合理理由。--薏仁将🍀 2024年12月18日 (三) 04:48 (UTC)[回复]
    (+)支持。在下在与此君沟通过程中,发现此君还存在如在未沟通的情况下擅自移除清理模板、恶意曲解他人发言、试图发动编辑战等历史。此前由于觉得此君多少能够为维基百科作出点贡献,但发现其无论是进行的编辑、创建的条目还是在沟通过程中都始终无法脱离“明星粉丝”的身份。因此,建议对此君进行不限期封禁,好好阅读一下应该怎么编写条目,等学会了再回来建设维基百科。--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8日 (三) 00:43 (UTC)[回复]
    参考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c-生米一粒-20241217225200-Talimu0518-20241217223100中“在作词家这里并没有关于可靠来源的要求”,本人认为该用户并未充分了解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参考先前和过往讨论,多人指出问题但该用户始终回避问题并尝试转移话题,疑似拒绝抓住重点。综上所述,本人(+)支持提报人观点,不过建议管理员可以实施主题禁制替代,以观后效。--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8日 (三) 04:32 (UTC)[回复]
    就现状看来此君并非仅在周深相关主题存在问题,其在站务区持续不断扰乱讨论秩序,此举部分禁制并不能遏止,故此本人坚持要求无限期封禁。--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5:28 (UTC)[回复]
    • (*)提醒 @生米一粒鄙人根据社群对阁下的异议和质疑,在阁下的讨论页发起了提报答辩。还请阁下和各位维基人移玉步于此。 --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4:38 (UTC)[回复]
      现艾特目前为止所有参与此话题的维基人,可以共同决议生米一粒阁下针对鄙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的答辩。(※)声明鄙人允许任何人在不通知本人的前提下修改我提到的提报答辩话题的回复内容。@Allervous@Iming@SheltonMartin@Talimu0518@日期20220626@沈澄心@自由雨日--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5:07 (UTC)[回复]
      (?)异议:现在是搞这些形式的时候吗?你把他叫去答辩,回答一大堆乱七八糟的问题,可以促进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吗?答案是不能。你的问题的答案都在上面讨论里面,他就算真的有心陪你走形式玩一玩答辩,最后他的问题该怎么样怎么样,根本没有帮助,故此我劝阁下不要做无用功,搞太多花的没有用,老老实实在这边讨论清楚再说。--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5:36 (UTC)[回复]
      @Talimu0518阁下您好。答辩的目的并不是单纯为了形式,也不仅是要让他当场改过自新,而是通过一个结构化的方式,让问题的核心暴露得更清楚。鄙人之所以推出答辩话题,可以至少能够明确他的问题出现在哪里,甚至有可能讨论出新的可能。答辩的价值不在于强制对方承认错误,而是给予双方(社群和被提报人)更加透明和规范化的途径。尤其是,我看到有人对他提出永久封禁的指控。鄙人向来都反对轻易地将一名用户永久封禁,因此必要的程序正义是很重要的举措。至于他会不会应,怎么回应是他的事情。他若能改过自新最好,若提出合理的质疑社群也可以再探讨,或者干脆摆烂跳过步骤,甚至在此回复底下开始辱骂,那后果也是他自找的。说人话:若对方态度良好,问题自然可得到解决,该怎么样怎么样;若对方破罐破摔,反而能更加明确地反映出其问题所在,封禁起来轻松又愉快。--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6:13 (UTC)[回复]
      那就继续问吧。--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6:14 (UTC)[回复]
      感谢花开夜阁下的协助,但我的意见和Talimu君近似,即便被提报人回复了您所提及的几个问题,恐怕对是次ANM提报也无济于事。当然,既然阁下已经整理了这些问题,我倒也乐意看一看被提报人如何回复。--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8日 (三) 05:55 (UTC)[回复]
      @SheltonMartin阁下中午好。鄙人提出了一些观点在您上方,阁下可参考。--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6:19 (UTC)[回复]
      我没有明确反对答辩啦,但是现在问题是他不可能一次性顾及这两边,最终他也可以回避与己不利的问题,那还有什么用呢?--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6:28 (UTC)[回复]
      @Talimu0518阁下中午好。他可以回避任何问题,这是他的权力。但是他回避问题付出的代价就是他的答辩说服力降低甚至没人信。如果他拒绝回答或者选择性跳过重要问题,那显然社群针对他不利的票决就会显著增加,那么他如果被禁制或者封禁什么的,纯属他自找的了。--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6:42 (UTC)[回复]
    ====================我说一下吧:==============================================
    • 问题:您长期专注于与周深及相关主题的编辑,社群质疑您的编辑是否带有爱好者立场。对此,您的观点是什么?
    分支问题:如果您是周深的爱好者,您如何确保自己的编辑不会成为宣传或应援性质的文本,从而避免引起社群争执?
    如果您是周深的利益相关/有偿编辑,您为什么没有标记?您如何采取措施补救?
    如果您与周深毫无相关,阁下为什么日以继夜地只编辑周深相关的内容,且自称生米一粒?
    回复:维基百科并未禁止粉丝编辑条目。我是爱好者,但并未有利益相关或有偿编辑。我编辑的这么多条目,虽然比不上最优良的条目,但跟维基百科别的普通条目比起来,我自认为是放参考来源相对较多的,创建的条目符合“关注度”标准,文中的内容也都尽量给出了“可查证”链接。有些媒体报道有些溢美之词,我也尽可能改为中立化的用词,或加上引号,说明是媒体的用词。
    • 问题:在遇到他人质疑您的编辑偏向宣传而非中立时,您打算如何改进?
    请说明您对于维基百科中‘可靠来源’(WP:RS)的理解。您能否举例出哪些来源是可靠、哪些是不可靠?
    您在条目中频繁使用微博和小红书等来源作为来源之行为,您对此有什么看法?如果您以后写条目,打算采用怎样的来源以符合维基百科的“可靠来源”之标准?
    阁下日以继夜地只编辑周深相关内容,因此请您回答: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您对方针WP:SOAP的理解是什么?
    您能否保证未来的条目编辑中尽可能不再使用第一手来源及不可靠来源?
    回复:1. 质疑者要给出具体的说明啊,然后双方讨论。例如《Draft:自己按门铃自己听》这个条目,SheltonMartin在12月4日给挂了个两个标签(Notability和Overly detailed), 我就给他留言解释这是个获奖作品,符合音乐关注度标准,而且条目中也是有两个可靠来源的,也符合通用关注度标准,还在留言里放了娱乐广播网和中国网娱乐这两个可靠来源的链接证明符合通用关注度方针。并问他“Overly detailed标签是否可以指出具体是哪些内容”。他当时并未及时回复,然后@Heihaheihaha改成了(Notability|3=Music)标签,变成了音乐关注度问题。我就又给Heihaheihaha也解释了类似的内容。Heihaheihaha在12月5日回复“您觉得符合您撤掉就好,Overly detailed并非我放置的。”。这样我又等了三天,到12月8日,依然没有等到SheltonMartin的回复,我就把这两个标签撤掉了。然后SheltonMartin又在12月9日把这两个标签加回来了。12月10日SheltonMartin在我给他的留言那里做出了回复,说“所获奖项应为“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并质疑“半岛网、闽南网等均不属于可靠来源”。之后我回答他“阁下是忽略了娱乐广播网和中国网娱乐这两份报道吗?1 2”“阁下对音乐奖项条件的解读是忽略了后面还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吗”。而且我认为半岛网是可靠来源,给他解释了这个网站的性质。总之,这里我是认为SheltonMartin质疑该条目关注度是因为只看了一半,而忽略了另外一半。12月11日,SheltonMartin提议重新讨论NT:MUSIC,修改音乐关注度标准。
    2. 至于可靠来源,根据Wikipedia:可靠来源,我引用较多的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新浪音乐、中国网等媒体在自己的网站发布的文章都是可靠来源。而这些机构近些年也在逐步进入“新媒体”领域,会在微博等平台以经过新浪官方蓝V认证的机构账号发微博,这些也应该被认为是可靠来源。
    Wikipedia:可靠来源指引里是这样写的:
    “通常认为信誉卓著的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事实陈述足够可靠,而未被广泛认可的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事实陈述更少可靠。”
    这里其实只说了新闻媒体本身是否信誉卓著,并没有规定发布新闻的渠道。例如,人民日报发布的纸质报纸、人民日报网站、人民日报在微博的官方蓝V号发布的微博,都是可靠来源。
    3. 在维基百科:可供查证的方针里,其实也是说明了微博是可以被引用的:
    “自行出版物与可疑来源中的材料可以用作说明。。。的参考来源。。只要。。(符合多个条件)。。不是条目主要的来源。
    这一方针同样适用于社交网络上的内容,如。。。微博等。”
    而这一部分被分类为不可靠来源的原因,是因其发布者本身不可靠,而不是因为发布的途径是微博。
    Talimu0518似乎是误解了,以为所有在微博发布的内容都是不可靠来源。但是其实可靠与否看的是发布者是谁,并不是途径怎样。当然纸质媒体和官方网站更可靠一些,发在微博的相对弱一些。我引用的微博其实大多是官方蓝V发的微博,是第二手来源,也是可靠来源。而且我引用微博的时候,只是作为“可查证”来源,而不是作为“关注度”证明。
    4. 也有少数第一手来源的微博,是因为其引用了官方蓝V的微博,或者是一些官方内容的录像或截屏,例如周深_星轨记录仪转发的北京卫视新闻《都市晚高峰》报道。理论上讲,是可以把北京卫视新闻《都市晚高峰》作为新闻来源,但是这样没法查证啊,难道让人家去找北京卫视的电视节目回放吗?那么周深_星轨记录仪做了录屏,但其实真正的work那里,还应该是北京卫视,我写的work是“周深_星轨记录仪 cr. 北京卫视”,这样把真正来源北京卫视和转发者周深_星轨记录仪都写出来了。以前的执行标准是可以这样用的,如果现在有规定说不可以,那我也会遵照执行。但应该有文字说明,否则执行标准不同只会让我无所适从,不知道维基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而且对于北京卫视新闻报道这种情况,我也希望维基有相应的解决建议,怎么解决“可查证”这个问题。
    5. 关于SOAP,最近争议比较大的是《自己按门铃自己听》这个条目里演出服装的问题。这是有芭莎男士和新浪时尚的文章提及的,是可靠来源,并不是第一手来源,也不是原创研究。有质疑的是说演出服装跟歌曲关系不大,我的观点是这首歌曲是现场歌曲,而且演出服装改放在了“重要演出”章节,不知道为啥那么难以被接受?在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所罗列的各项里面,不是印刷品、不是词典、不是原创研究、不是宣传工具、不是媒体集、不是社交网站、不是目录、。。。、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不是战场,这些都不是啊。这个条目,有娱乐广播网、中国网娱乐、半岛网、新浪时尚等这么多媒体来源,还有奖项,结果还被挂上关注度不足的标签,那如果拿掉新浪时尚的这个参考文献,那不是关注度来源更少了吗?这个悖论,怎么办?
    • 问题:关于与社群其他维基人的交流问题:阁下需要阐述一下您的一些行为。
    在与其他用户的讨论中,有人批评您存在曲解发言和断章取义的情况。请问阁下如何回应这个问题?
    若有其他维基人对您的观点/行为提出争议,阁下应该怎么回应?
    有维基人指出您添加的文字有原创研究倾向,您如何回应?
    回复:曲解发言的情况,他自己在提议修改音乐关注度方针的那个讨论里写的“按照现行方针指引规定其已符合关注度门槛,故此依旧可按照流程创建条目,社群必须采取足够措施以应对这种现象。”作为支持修改音乐关注度标准的理由之一,我就回复了“哎?你前面也同意我编辑的条目是符合现有方针的啊。为了让我编辑的条目不符合维基方针,就提议修改维基方针呗。”不过我写这句话的时候其实是有些调侃的心态的。但既然大家愿意心平气和地听我的想法,那我给@Talimu0518道歉吧。
    但Talimu0518也写了“不缺这一两个不三不四的歌手艺人”“塞各种你偶像的垃圾”这种不当言论。而且当我解释我的一个条目依据的是“作词家与作曲家”的关注度条件,但Talimu0518提出需要补充的是“音乐家与音乐团体”的要求条件时,他居然回复“天啊⋯⋯那个页面没写不代表维基百科就不需要”这种对维基方针页面的不尊重话语,也是不合适的。而且我按照“作词家与作曲家”关注度条件写的条目,他说我“钻了空子”,这也是不合适的吧?
    至于原创研究倾向,我回头看了看,确实有很少一部分内容有这个问题。这一点我以后会注意的。
    • 问题:关于社群一些维基人对您的指控和答辩
    对于此部分内容,鄙人建议阁下仔细答复。阁下可以辩解、反驳、道歉、反思、解释、澄清甚至是反控诉。但最终结果取决于社群对您回应的态度。
    有维基人对您提出如下指控:阁下曾多次被提醒警告但仍多次违反方针、扰乱讨论、持久宣扬特定人物及相关内容。对此,您的回应是什么?
    有维基人对您提出阁下在编辑中滥用第一手来源,偏离中立原则且长期未改进,长期让其他维基人被迫为阁下的编辑“当保姆”,对此,您的回应是什么?
    有维基人认为阁下创建账号的动机是为周深及其相关内容服务,而非为维基百科的整体建设作出贡献。尽管有超过17000次编辑记录,但始终未能遵守核心方针,未表现出任何改善态度。对此,您的回应是什么?
    回复:1. 最近争议的一个是《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但这条目确实是符合关注度标准的,获奖作品,有可靠来源。最争议的细节是关于演出服装的部分,这是有芭莎男士和新浪时尚的文章提及的,是可靠来源,并不是第一手来源,也不是原创研究。对于是否属于SOAP,可以有不同看法,但我也可以保留我的看法吧?在这一点上,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等的,不是吗?对于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维基目前的执行标准是可以(暂时)保留,对吧?
    2. 意见最大的应该是关于引用微博作为参考来源,这个已经解释过了,发布者的身份才是来源可靠与否的最终判断标准,发布平台只是参考。对于新华网、人民日报、新浪音乐等官方蓝V微博号发布的内容,我是作为“可查证”的佐证引用的,而不是作为关注度证明。维基百科并未禁止引用微博的内容。在WP:SOCIALMEDIA方针里,也是说明了微博是可以被引用的:
    “。。。可以用作说明。。。的参考来源。。。只要。。。(多个条件)。。。不是条目主要的来源。
    这一方针同样适用于社交网络上的内容,如。。。微博等。”
    所以这里我认为不应过分关注发布平台,而应更多关注发布者的身份。
    3. 我编辑的周深相关条目最多,这点我承认,但我也编辑了不少别的条目啊,我还经常收到我创建的条目被链接的通知,12月份这十几天就有好几个:
    您创建的‪钱雷‬页面在‪雄狮少年2‬页面被人链接。
    您创建的‪亚洲流行音乐大奖‬页面在‪Supernova (aespa歌曲)‬页面被人链接。
    您创建的‪微博音乐盛典‬页面在‪刘宇宁‬页面被人链接。
    您创建的‪奔跑吧·共同富裕篇‬页面在‪章若楠‬页面被人链接。
    您创建的‪亚洲流行音乐大奖‬页面在‪BOOMERANG‬页面被人链接。
    您创建的‪亚洲流行音乐大奖‬页面在‪孙盛希‬页面被人链接。
    您创建的‪我们的歌 (综艺节目)‬页面在‪周兴哲‬页面被人链接。
    这些难道不算贡献吗?大家在维基都是各有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或自己熟悉的领域,对于我不熟悉的不感兴趣的领域,我不做编辑,才是正确做法吧?说到对维基整体做贡献,我反而想要建议一些人更应该把宝贵的时间用在创建新条目上,有那么多符合条件可以被创建的条目,没有人去做呢。--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23:26 (UTC)[回复]
    已阅。这人对自己编辑内容具体如何都搞不清楚,站内方针指引一知半解,本人不认为他已经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具备持续学习与同其他用户沟通之能力,维持无限期封禁诉求不变。--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23:33 (UTC)[回复]
    这份回应充分证明了此君完全拿维基百科的方针和指引当玩笑。
    • 指出对作词人的条目编辑应当符合WP:RS的标准,被说成是对维基方针页面的不尊重话语,真是莫名其妙。
    • 对于自己按门铃自己听和其他一系列条目的来源,仅仅关注来源本身,而不去分析这些来源内容是否符合WP:NOTWP:RSN中就提到过,部分来源存在置入性行销自媒体的因素,因此不应作为可靠来源。具体可以参见下文详述。
    • 至于WP:SOCIALMEDIA,既然你要提,那我们可以聊一下。由于自己按门铃自己听已被删除(谢谢您),我们仅以此君创建的另一条目少管我为例:
这些都是此君口中的“蓝V”,但是发布的内容却无一例外都属于置入性行销,无任何可靠来源的参考价值。如果此君仍然坚持这些内容属于可靠来源,本人对此无言以对。
  • 条目中大量包含后来“少管我”成为热梗,并被做成表情包广泛使用,被说这三个字“自带周深语音的效果”2024年5月20日,《时尚COSMO》发布了一个1:34的视频,视频中是周深在美国纽约街头拍摄《时尚COSMO》杂志封面时的各种情景,配以歌曲《少管我》作为背景音乐,特别是开头的口哨声,呈现出一副悠闲自在的风格等等一系列琐碎的WP:FAN内容。
  • 建议一些人更应该把宝贵的时间用在创建新条目,在下认为属于WP:IGNORING,属于故意顾左右而言他的恶劣行为。
(~)补充,我认为此君的行径违反WP:NOTHERE,属于WP:SPA,已构成WP:扰乱
综上所述,此君已经无药可救,建议尽快处置。同时,针对其创建的一切不符合维基百科标准的条目,能保留的进行修缮,无法保留的进行提删。--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9日 (四) 01:30 (UTC)[回复]
(!)意见:大概只有禁制相关编辑行为,并附带要求改善过往相关编辑问题后,待管理员审酌通过后再恢复相关编辑权限,不然,可能会没完没了。--薏仁将🍀 2024年12月19日 (四) 02:44 (UTC)[回复]

  • 处理: 不限期封禁:被提报人长期使用不当来源及添加爱好者内容,违反WP:RS等核心方针、在站务讨论中持续曲解他人发言、回避问题,严重影响讨论秩序、且在多次提醒后仍未见改进意愿。被提报人不但对维基百科核心方针的理解存在重大偏差,且即使经过这么多讨论其仍未能理解问题所在,因此予以不限期封禁。唯,若当事人在未来能理解相关规则、展示对维基百科核心方针的正确理解、并于封禁申诉中提出具体的改进承诺的话,到时或可考量予以解封。-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3:09 (UTC)[回复]
    感谢处置,另外( π )题外话:欢迎各位移步WT:MUSIC,共同为音乐关注度的重编修订出谋划策。--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9日 (四) 03:31 (UTC)[回复]
    (!)意见永久封禁...有点太重了。而且看此人的表述,不像是那种非常顽固的纯破坏用户。封禁只是最终手段,永久封禁则是最终手段的最终手段。此君的行为距离采取永久封禁还差得远,且既然愿意正面应对问题,就明显有沟通改善的可能。如果可以,鄙人希望改为禁制或者/和短期封禁。--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0 (UTC)[回复]
    是,确实某种程度上会打击热心用户的信心,同时本人已经向“生米一粒”送出星章。--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3 (UTC)[回复]
    就像有一个小孩犯错,大人直接脖子右拧,咔吧完事。孩子是不会捣乱了,但代价是什么呢?鄙人设立答辩的目的就是辨明是非,纠正曲直。无论如何,此君这么轻易草草地永久封禁实在是...--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6:50 (UTC)[回复]
    (-)强烈反对:他都答辩完了你还不清楚是非吗?你指责地球“轻易草草”封禁,被提报人“轻易草草”的建一大堆爱好者条目跟草稿的时候怎么没见到你们跳出来指责他、叫他不要这样做,直到自食恶果永久封禁了才出来异议是不是有点太晚了?
    “某种程度上打击热心用户的信心”,“热心用户”也要看他是如何热心,把热心与信心放在哪里。倘若此时封禁的不是周深粉丝而是一望而知的破坏用户,那我是不是亦也可以表示:
    “中文维基百科正在打击这位用户的热心!至少他克服了内心障碍,迈出了自己编辑的第一步,只是因为与你们维基百科的理念不同才被封掉,拜托不要这么做!”
    另拜托花开夜君不要偷换概念。现在情况是我们没有直接“做掉”被提报人,处理理据部分明确表示“若当事人在未来能理解相关规则、展示对维基百科核心方针的正确理解、并于封禁申诉中提出具体的改进承诺的话,到时或可考量予以解封。”,说白了如果被提报人可以悔改学习那么减刑也尚未过晚。本人强烈谴责花开夜君这条言论,甚至于可以说,就是因为会有这种言论才导致中文维基百科至今仍未出现更多敢于处理棘手封禁的管理人员。--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22:11 (UTC)[回复]
    我寻思你花开夜理解偏差可不是一星半点啊。
    而且看此人的表述,不像是那种非常顽固的纯破坏用户。封禁只是最终手段,永久封禁则是最终手段的最终手段。
    我从头到尾都没说他是“破坏”维基百科,我只有指控他持续往主条目空间跟草稿塞爱好者内容跟强行佐证具备关注度,另外还有其他扰乱站务等等,你无中生有的能力准备赶得上被提报人了。
    此君的行为距离采取永久封禁还差得远,且既然愿意正面应对问题,就明显有沟通改善的可能。
    在中文维基百科持之以恒塞了五年爱好者内容跟宣传内容、扰乱讨论秩序、企图使NT:MUSIC修例不通过还不配得上永久封禁,那我只能建议你现在就地成立维基百科废除无限期封禁协会。
    另外科普几个点好了,他有回答问题不等于“愿意”正面应对问题,回答问题不等于有正面应对问题,有正面应对问题不代表具备沟通改善的可能,更不代表它具备学习、沟通、改善的能力,更何况他到被封禁前最后一刻都没回答我提出的问题。如果你还是觉得这就是“正面面对”并且觉得罪不至死,那我会觉得可能你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也需要无限期封禁离开这里。--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22:35 (UTC)[回复]
    @Talimu0518阁下晚上好。请原谅鄙人才看到您发的这些回应,毕竟鄙人并不想太过关注这个板块。我想表达的意思可能之前没说清楚,请允许我在此更明确地表达我的观点。
    我为什么不是很赞成此人被永久封禁?说白了,还是原话:浪子回头为时不晚。我仔细看了他的答辩,自认为如果采取更温和的措施,兴许可以让他做出一些改变。而且我在答辩也看出来他有承认一些错误和忏悔之意。所以其实我更建议应该对他实施禁制,而非直接一棒子敲晕。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我更希望他早一些被提报,而不是要现在(不是埋怨阁下您和其他人,我的意思是很多维基人其实更应该秉持早发现早治疗的观点。有治之症可以趁早治好,无药可救之人直接提前封禁)。另外,鄙人注意到阁下似乎认为我说的“纯破坏用户”指的是您的言论,其实不是。这个词只是我引用方针的观念,与阁下的回复无关(我甚至并没注意到阁下参与了关于此君的封禁讨论,毕竟英文单词的签名辨识度太低了)。
    另,鄙人当时之所以认为他尚存“沟通改善的可能”,是基于此君的言辞似乎愿意继续对话,或者至少还在积极回应而不是摆烂。当然...愿意对话不代表必然能改,但,就像维基百科的核心方针“假定善意”一样,鄙人更希望能让他在一个合适的管制措施的框架下去看看他未来的表现如何。如果事实证明他仍然顽固拒绝改善,再升级到无限期封禁也不迟。
    鄙人确实明知,不限期封禁≠永久封禁,但阁下与在座的维基人都知道不限期封禁的威力和作用有多么大。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尽量提倡“再给一次机会吧?”的可能。哪怕是上一个被封禁的夏土贤,我也明确建议给两次机会(即使我嫉妒憎恶他的扭曲言论)。但很明显,他无药可救还攻击在下,那就没办法了。
    写到最后,突然看见阁下所言中提及“在某种程度上来讲鄙人也需要无限期封禁离开这里”这句话,心中不免生出几分疑惑。倘若鄙人有误解之处,还望阁下海涵。但若因鄙人之拙见未能完全契合阁下的观点,以至于阁下引申出引如此暴论,未免让在下深感遗憾和心寒。--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3:41 (UTC)[回复]
    鄙人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有必要(*)提醒阁下:请假定善意。我指的并非阁下犀利言辞是并非针对生米一粒,而是您对所有参与讨论的维基人(包括被提报者)而言。阁下的态度和言辞攻击性太过强悍,以至于我关了浏览器后还是忍不住重新打开来回复。我和生米一粒素不相识,甚至是在提报中才知道周深是一位歌手。如果阁下实在无法接受与自己观念相左的言论,还望稍作克制,避免矛盾升级。切莫让自己的态度盖过论点,不然阁下哪怕再有道理,别人也只会将您的观点丢进垃圾桶,甚至被激怒(很大程度上生米一粒在某些方面的强烈措辞就是拜阁下激烈态度所导致。阁下若心情平静后,不如回头看看您与他的完整对话。假如当初您好声好气地说话,事情有可能就不会发展到这地步)。--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4:11 (UTC)[回复]
    @Allervous本人看见阁下给被提报人送的东西了,合著您地球写的那段封禁理据还有Shelton跟我在上面举的一大堆证据是一点没看,直接无视啊。
    感谢您先前在维基百科所做的贡献,在下也理解有时为爱发电的行为并不受到社群公允,不管怎么样,愿您一切安好!
    他在上面跟自己讨论页胡扯瞎掰一大堆你不看,五年来他塞一大堆垃圾来源宣传语句爱好者内容进来你也不看,被封禁之后地球写的一大段你还是不看,到头来轻易草草丢下来一句轻飘飘的“为爱发电的行为并不受到社群公允”就直接给人洗白了。他一万七千多笔编辑我们后面还得给他擦屁股,建议阁下先掂量掂量这些东西该不该说,对不对得起自己再讲。--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22:24 (UTC)[回复]
    感谢您对此事的细心观察,当然,如果其他用户认为不当,我可以收回“不管怎么样,愿您一切安好!”前的话,祝编安。--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11 (UTC)[回复]
    有关处理结果我在此发表意见:
    “生米一粒”确实因为持续宣传周深以及违反方针被无限期封禁,这种结果可能过重,但是封禁不是处罚的手段,它应该是预防性的。我在此建议管理员:如果他提出解封请求,建议对其禁止创建或编辑周深的主题内容(即主题禁制)。在此之前就有先例,如Leehsiao就被禁止编辑蔡依林的主题内容,但他后来违反禁制了,被无限期封禁。此案例可供参考。--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2月21日 (六) 03:19 (UTC)[回复]
    (!)意见:处理的管理员也并非完全无根据的直接给与无限期,考虑的点在于“长期的错误解读方针并扰乱讨论倾向”,但处理管理员也是秉持开放原则,在语末也期待被封禁者若能查看自己先前行为并能提出改善规划,那么仍是有重返维基百科参与编辑的机会,并非完全无,端看当事者态度为何而已…--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3:53 (UTC)[回复]

夏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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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土贤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Special:Diff/85286249/85286483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继上一次在互助客栈的言论被提报后又在互助客栈发表严重的扰乱言论,大言不惭地号称“南京大屠杀中的“大屠杀”三字,主观色彩太强”、““南京事件”也是日本对此事的正式称呼方式,可以名从主人”、“所谓的“大屠杀”是否真的存在性是成疑的,有可能是被刻意编造的,并非事实”,要么就是蓄意破坏,要么就是不具备贡献维基百科的能力,加之先前此用户还有在用户页发表不当内容的情况(还诬指提删用户在搞文革),可见此人藐视维基百科五大支柱、漠视社群对用户页的相关规定,客观上已对维基百科造成了严重扰乱,建议社群封禁此用户。
  • 发现人:—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08:10 (UTC)[回复]
    @夏土贤 阁下您好,有维基人对您提出异议。请您前来说明阐释其他维基人可能的疑惑。--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8:13 (UTC)[回复]
    这算是在中文圈发表非主流观点吗?这种说法在日本那边似乎接受的人不少
    。不过他的言论有个问题,南京大屠杀是发生在中国境内,为什么日本成为了主人……--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8:20 (UTC)[回复]
    ( π )题外话我不对他是否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发表看法。但我看到说“南京大屠杀”的大屠杀被说成是主观色彩...幸亏他没被我爷爷听到,不然中维被全域锁定的账号恐怕得加他一个。(他怎么能说得出口的?)--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8:28 (UTC)[回复]
    他怎么能说出口呢?我重复上面的话:要么就是蓄意破坏,要么就是不具备贡献维基百科的能力,如果放任这种极具扰乱性的行为不管只会让这种人更嚣张。相信很多维基人都没有忘记上次东航坠毁的时候某用户发表的严重失当言论。--—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08:34 (UTC)[回复]
    那时候我还没加入维基百科(早于24.10.26),但我认为,在维基这种严肃的地方公然说这些,是对不幸者的亵渎,对生者的傲慢。(不过我也想了解当时的情况)南京大屠杀是既定事实,数十万人丧生,怎么能说是“主观色彩”呢?我很少轻易下定论,但我认为,质疑“南京大屠杀”一词的中立性还在公开场合堂而皇之说得出口,那...用客气的话来说,就是绝对的心术不正。--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8:39 (UTC)[回复]
    这种某种意义上的非主流观点一直都在,比如纳粹大屠杀否认论对亚美尼亚种族灭绝的否认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争论,反正依照非主流观点改名肯定是不会通过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8:57 (UTC)[回复]
    只要他不要在没有共识的前提下擅自修改条目名称就好。--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9:03 (UTC)[回复]
    @日期20220626阁下言之有理。不过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最好还是避免讨论一些过于“劲爆”的观点。这类言论,我更愿称之为“鲶鱼言论”,因为其刺激性往往会引发交流空间内的剧烈震荡,影响正常讨论的氛围。--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9:08 (UTC)[回复]
    只要这样就好?这种扰乱性言论不应该被制止吗?--—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09:15 (UTC)[回复]
    是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观点,不应仅凭某用户发表的观点与主流不符就禁止其编辑。--广雅 范 2024年12月17日 (二) 09:27 (UTC)[回复]
    本人认为其言论过于过激,且一定程度上确实扰乱了社群讨论环境,但同范君所述相同,不应仅因他个人观点与诸君不同便应动用封禁处理,倘若事态趋于严重则在部分页面采取有限期禁制便可。至于南京“事件”一称呼,本人认为相较于“南京大屠杀”而言某种程度上更为中立,且日方至今仍在使用该名称呼整个事件,故此为便利一部分用户检索,创建指向“南京大屠杀”的重定向页面即可,无需进一步深究。--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02 (UTC)[回复]
    @Talimu0518@感谢两位的回复。鄙人检查了被提报人的编辑记录,并未发现此人对南京大屠杀相关条目产生破坏。那么这事情就这么结了。--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38 (UTC)[回复]
    了解上面两位的意见。若被提报人只是单纯发表观点,我是不可能提报他的。但就此人近期在用户页发布的内容、在互助客栈公开谈论东罗马帝国、南京大屠杀等事来看,此人的行为绝非只是观点的表达,这是很容易从常识推得的,说南京大屠杀要改名叫南京事件倒是其次,但如何解释他声称“大屠杀”是否真的存在性是成疑的,要对日本“名从主人”?这是在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吗?现在放任他、对他的此等行为姑息纵容,他得不到惩罚,此后只会继续嚣张发表这样的言论,且不说一些言论会引起他人不适,从社群的角度这就是实打实的扰乱讨论的行为。鉴于他有过滥用傀儡而遭到封禁的历史,加之前面的种种行为我认为是严重扰乱,所以不认同两位所说的“此番言论仅仅是观点的表达”的看法。
    另外说一些私人看法,不作为提报的内容,仅是对个人如此认为的理据的补充:夏土贤的用户页历史中曾经自称自己是汉族,后来给他改成满族,我没有证据地怀疑此人的自传和言论有造假的可能,更何况一个自称“半生农民工”的人,对东罗马历史如此了解,还能如此熟练地翻墙上网、在10年前滥用傀儡大肆破坏?我对此人自我介绍的言论持极度怀疑的态度,也严重怀疑他发布此类内容的动机是否是在善意改善维基百科。当然我没有证据,因此这也不足以作为提报他的理据,只是对我提报他的动机做一个补充说明。
    --—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44 (UTC)[回复]
    介于现在情况,我会建议阁下稍安勿躁,等他本人再次发表暴论届时再提报也不是不行。--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47 (UTC)[回复]
    “大屠杀”是否真的存在性是成疑的之类的观点,这个在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争论里面就有,他能说出这句话倒不至于感到很奇怪。--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54 (UTC)[回复]
    “不奇怪”≠“没问题”,“某功能治病”“中国人是劣等民族”等等也都是广泛存在的观点。--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57 (UTC)[回复]
    大卫 (伊拉克略之子)就是他写的,这位半生农民工貌似还蛮有水平?--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3:20 (UTC)[回复]
    所以我怀疑此人来维基百科的目的不纯,虽有编辑贡献的情况,但散布谣言和扰乱的行为并不能因为他的贡献而得到抵消。--—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4:40 (UTC)[回复]
    另外留意到被提报用户移动东罗马帝国相关条目(Special:PermaLink/85335171),疑似违反禁制,但相关禁制似乎只禁止相关讨论,而非移动?--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9:12 (UTC)[回复]
  • 处理:同意范的意见。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11 (UTC)[回复]
    (!)意见:对这类言论,我只能接受两种情况:一、纯学术讨论“南京大屠杀”究竟杀了多少人。但一方面我相信目前没有维基人有资格做这样的讨论(要讨论这种学术问题,起码也得是历史学博士,至少我目前没遇到);另一方面这本身也是“原创研究”范畴,不适用于维基百科,维基百科只是反映可靠来源的观点。但至少这可以接受。二、类似综述性质地,全面地给出完整的分析过程,来论证“南京大屠杀可能存疑”等观点,何以能跟“南京大屠杀发生过”的观点相提并论,乃至于可以根据WP:比重来修改标题。如果并非这两种情况,那么就是在宣传自己的主观意见。就跟(假设)宣传“某功能治愈癌症,不用就医”等等一样,是完完全全的WP:NOT行为。多次进行宣传,当然应当给予一定的禁制或封禁处理。此外还有曲解《WP:名从主人》方针等问题(“名从主人”只适用中文名,“南京事件”是日文汉字词不是中文;“名从主人”只适用于有拥有者的事物。这两句话我最近半个月应该对着各种宣称中文要使用日韩越汉字词的人讲了有不下几十遍。不过对这位被提报用户来说这已经是小问题了)。
    除此以外,我相信对大部分中国人来说,(在并非上面两种情况下,)直接讲出“南京大屠杀可能被编造”等言论,就跟讲出“中国人在基因上就是劣等民族”等言论带来的感受类似(“中国人基因劣等”也一样是客观存在的非主流观点),我认为早已背离WP:文明。并且他恰好选择在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公祭日前夜发表该言论,更是近于对大部分中国用户的挑衅。当然,或许有很多编者认为这并未违反《文明》,那也无妨,即便这样的言论在本站得以允许,他也必然得自己承担发表这类意见所带来的“影响协作”的社交性后果。( π )题外话:中国人还是太温良恭俭让了,我无法想象他对着一群以色列人宣传“犹太人大屠杀可能不存在”会招致什么后果。--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42 (UTC)[回复]
    我身边反以的人倒是承认有纳粹大屠杀,而且说杀得好、当初就应该屠干净这种言论。--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3:08 (UTC)[回复]
    这跟我说的有什么关系吗😂他们又没在维基百科讲,如果在这里讲,那当然也是封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11 (UTC)[回复]
    再说个历史学博士,也许....Draft:橘玄雅--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3:40 (UTC)😯1 [回复]
    一个是研究清史的(假设信息均属实),一个是写拜占庭帝国的,不像。而且清史博士在民国史(南京大屠杀)方面也不专业,而且不是有学术背景的人发起的讨论或提出的观点就叫“学术讨论”,他那种提法显然不是学术讨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49 (UTC)[回复]
    他有一段时间写过清史条目的,最近写拜占庭比较多,而且Draft:橘玄雅里面很多只有当事人才会知道的信息,就感觉很怪。--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3:56 (UTC)[回复]
    夏土贤之前写的“橘玄雅”条目,我自己有存档,以下为此人所写的:
    王冕森与清朝陵寝学者徐广源的矛盾肇始于2010年。许广源认为,清初的庶妃是个单独的位份,都是没有经过皇帝册封的嫔妃,王冕森对此不以为然,认为庶妃分为福晋、小福晋、格格。王冕森还借题发挥,嘲讽许广源对满语一无所知。自此以来,王冕森与许广源的矛盾逐渐根深柢固,王冕森多次在新浪微博等社交媒体上明目张胆地嘲讽许广源的学术水平,甚至上升到人身攻击的地步。
    2013年4月14日,徐广源率领多名清朝陵寝爱好者考察了阿巴泰的坟墓。王冕森由于祖上是旗人,抨击徐广源考察地宫,是对自己族人的严重冒犯。
    敬敏皇贵妃死后,康熙帝降谕旨,将她的金棺停灵于景陵琉璃花门以内的院内。雍正帝即位后,将敬敏皇贵妃的遗体葬入景陵地宫。许广源推测,敬敏皇贵妃死后实际上葬入了景陵妃园寝,康熙帝降旨停灵于景陵琉璃花门以内的院内是雍正帝为了抬高允祥生母的地位而编造的。2019年,王冕森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找到了康熙帝将敬敏皇贵妃的金棺停灵于景陵琉璃花门以内的院内的原始文件,将这个消息公布到微博上。许广源看到王冕森的微博,立刻给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打电话,说:“我听说那个挺胖的王冕森看到了一份关于敏妃的新文件,你们赶紧的,把他看过的文件给我也看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对此表示拒绝,说:“别人看过什么文件,您无权知道,这是我们档案馆的规定。”徐广源打电话时,王冕森也在场,导致他对许广源的成见进一步加深。
    2019年,王冕森自称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找到了良妃的闺名“双姐”,将这个消息发到自己的新浪微博上,但是没有给出具体的史料出处。徐广源对此说法存有怀疑,称除非给出文件来源来,否则自己不会相信。但王冕森不仅没有给出史料的具体来源,还发文对许广源大加嘲讽,说:“粉丝们,你们以后想看我的新史料是不可能了,没看到某位学者已经开始碎碎念,想抢占我的学术成果吗?某位学者的人品简直活久见!”这条微博下有网友附和道:“关键是他没有新东西啊。”王冕森对此评论说:“嘿嘿!”王冕森对徐广源的公开嘲讽,引起网络上清史爱好者的哗然。
    许广源认为,康熙帝的老贵人的“老”是姓氏,并非是指她年龄老。王冕森则认为,老贵人的“老”就是指年龄老,而非姓氏。王冕森甚至发文大加嘲讽:“稍微有点满语基础知识的人都知道,sakda贵人就是年龄的贵人,如果老真如某位学者所说是个姓氏,在满语中会用音译,而不是意译成sakda。某位学者,你到底有完没完!”--MR.Humphrey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6:14 (UTC)[回复]
    老实说夏土贤之前创建的“橘玄雅”条目,一直散播有关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在读博士研究生王冕森先生(笔名橘玄雅)的不实消息,且没有任何可靠参考来源辅证,让我不敢怀疑此人到底有何居心。--MR.Humphrey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6:21 (UTC)[回复]
    @日期20220626固定版本中2022年1月5日 (三) 15:09 (UTC)的留言、《draft:橘玄雅》中第一个红链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41 (UTC)--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41 (UTC)[回复]
    认同自由雨日阁下或许有很多编者认为这并未违反《文明》,那也无妨,即便这样的言论在本站得以允许,他也必然得自己承担发表这类意见所带来的“影响协作”的社交性后果。的观点。如果社群大部分成员认为我不够冷静或者不应该处理被提报人,那我要求当事人@夏土贤对自己发表此类观点做出解释,并保证不再发表此类客观上具有扰乱性的议题(即使你自己或许认为不是扰乱),但我仍然保留自己的意见,我并不信任他是在以一个建设维基百科的态度在发表议题、做出贡献。
    致被提报人:虽然我不认同你,但你要清楚我要求的你的解释是解释给社群听的,不是解释给我听的,如果你要是假装视而不见装哑巴,或者继续发表不当言论、乃至觉得自己被当成文革的被批斗对象了,造成的后果你自己负担。
    --—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4:47 (UTC)[回复]
    被提报人在布告板被@两次后仍然不回应并仍在持续进行自己的编辑活动。如果被提报人在持续活跃的状态下长期不响应,我就当你拒绝解释了。--—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16 (UTC)[回复]
    提及功能并不能完全当做通知手段。除了讨论页通知外其它所有通知均可在参数设置中关闭,要确保用户知晓此讨论请在讨论页使用{{tb}}留言。--广雅 范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22 (UTC)[回复]
    有些大陆维基人被洗脑的很成功,竟然被操控意识到这番地步,把正常的条目探讨,歪曲成扰乱,让在下实在惊讶!某些大陆维基人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自己被洗脑,还要强迫别人也接受洗脑的观点,对在下是一种冒犯。--夏土贤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5:23 (UTC)[回复]
    不仅人身攻击别人,还在继续狡辩,我明确告诉你你这是在扰乱,你自己怎么想南京大屠杀和东罗马帝国我管不着,但一个正常讨论条目的善意编辑上来就喊“大屠杀”是否真的存在性是成疑的维基百科不是宣扬你政治观点的舞台,你在这里拒绝为自己的言论做出合理的解释,没认识到自己对维基百科带来的负面影响,还攻击别人倒打一耙,这就是在公然挑衅维基百科的制度,如果你认识不到自己缺乏合理的能力贡献维基百科,建议你自重。--—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42 (UTC)[回复]
    冒犯你了?好的,那你滚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6:16 (UTC)[回复]
    哈哈哈有点失望吧,“本以为必有高论,没想到竟说出如此粗鄙之语”--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3:19 (UTC)[回复]
    “粗鄙之语”指我么?一般情况下我当然是尽量不说,但面对一些装睡人,唯一的回应选择就只有粗鄙之语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19 (UTC)[回复]
    我觉得他说的是夏土贤,不是阁下。--—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20日 (五) 04:07 (UTC)[回复]
    @自由雨日抱歉啊,我指的是那个后来狂吐恶言的夏什么的--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6:21 (UTC)[回复]
    这属于WP:PA了,等了半天所谓的回应就等出来这么一个玩意,建议管理员处置。--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8日 (三) 01:47 (UTC)[回复]
    完了。我每一次说完了,就完了。 -Lemonaka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24 (UTC)[回复]
    我给过他机会了,即使我再怎么不认同我也给了他解释的机会,但这个态度显然是在映证我的观点。--—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51 (UTC)[回复]
    你说的这句话听不懂。--——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18日 (三) 02:52 (UTC)[回复]
    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啊?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本来鄙人就强忍着阁下公开场合发表冒犯他人言论的行为了,毕竟可以解释为小众观点,但你这种大范围攻击就属于自己上钩找事了。那社群也没必要给阁下机会在发表什么劲爆观点了。--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3:28 (UTC)[回复]

Alexwikix

编辑
等等等等。大部分编辑均为特意的“纯粹替换”(即并非“在改写条目时顺带使用自己偏好的风格”这种情况)。这类用词风格纯属编者个人偏好,除非是为了契合特定文体,否则替换成“复古”用词对改善条目没有任何作用,这种在“地位完全平等”的用词间大量替换的行为,我认为性质基本同繁简/地区词破坏同时请求管理员禁制其再做出这类编辑(2024年12月14日 (六) 09:40 (UTC)请求无限期封禁,见下)。并回退所有这些无意义编辑。--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3日 (五) 18:01 (UTC)[回复]
(+)支持站内管理员采取禁制或更高层级封禁。--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20:35 (UTC)[回复]
与Alexwikix没有沟通过因此不表态。我已在对应条目讨论区阐释几个翻译现实以佐证我的观点。虽然日语韩语中“非常”的意义是否一样还另当别论,但是根据“非常口”—“紧急出口”、“非常制动”—“紧急制动”的词汇性质与翻译现状,足以说明Alex的理论纯粹是一厢情愿的个人翻译偏好。--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4日 (六) 01:33 (UTC)[回复]
把“点”改为“时”似乎是正确的?(“点”是粤语口语)然而把“下午”改为“午后”则真的落入你所说的范畴了。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4日 (六) 01:34 (UTC)[回复]
“是粤语口语”不代表“不是书面语(现代标准汉语)”啊😂就我个人语感而言很常用,和“时”难分伯仲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02:02 (UTC)[回复]
我自己受的教育告诉我“点”不是书面语。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4日 (六) 06:48 (UTC)[回复]
“时”的语感比较严肃正式。“点”是口语化,但也能落于书面。--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20 (UTC)[回复]
“点”普通话口语里也有,也能落于纸面,其实也能算“为了自己偏好而删除特定用词”来着。--Jason2016426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06:07 (UTC)[回复]
(~)补充:还有这类将一至十之间、并不强调“统计值”的汉字数词替换为阿拉伯数字的编辑也匪夷所思:special:diff/85149286special:diff/85149294special:diff/85149349special:diff/85149356special:diff/85149394special:diff/85149405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04:01 (UTC)[回复]
怀疑他的理解中具体、准确的数字就要用阿拉伯数字……--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22 (UTC)[回复]
(※)注意:提报后无回应但有编辑,最近近20笔编辑仍重复上述扰乱性编辑或无意义编辑,见special:贡献/Alexwikix(如special:diff/85304580special:diff/85304590special:diff/85304602special:diff/85304638special:diff/85304662special:diff/85304693等等等等,同时正在将“惪”字替换为韩文汉字“悳”,见其更改时《韩惪洙》条目稳定版本的noteTA,该替换性质为地区词破坏)。@SCP-2000: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09:16 (UTC)[回复]
(~)补充:地区词破坏(Special:Diff/85304856)。在大量考察用户相关编辑之后,发现该用户除了这些无意义编辑之外几乎无其他建设性编辑,我改上面的“禁制”相关诉求为“无限期封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09:31 (UTC)[回复]
在达成共识前,不应该轻易改动还在讨论的问题的。此君应参与讨论而不是先行主张的。即使没讨论出什么,那也不应该贸然地采取争议行动。--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6:08 (UTC)[回复]
@Alexwikix--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1:53 (UTC)[回复]
我是alexwikix,现在才看到这则通知,我以为我只是在使维基百科语句更为通顺而已。如果这是不当行为,我会停止此类编辑。另外关于上面有言论说“在大量考察用户相关编辑之后,发现该用户除了这些无意义编辑之外几乎无其他建设性编辑”,这点我表示抗议。我翻译、创建过包括嘟嘟人尼克森冲击虚无假说魔竞娱乐仙公庙车站等页面,并非只进行无意义编辑,对此污蔑表示抗议,大家都是在为维基百科进行贡献,这样抹煞我的心血非常恶劣。再重申一次,我纯粹以为我只是在使维基百科语句更为通顺而已,如果这是不当行为,我会即刻停止此类编辑。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21 (UTC)[回复]
我随手点进一个《虚无假说》的页面修订历史(special:history/虚无假说),发现该用户的移动显然不合理(基本上判断为地区用词破坏),且仍为“与日韩语翻译较为一致”等无理理由。随手检查其他编辑(如Special:Diff/61656845)也基本是地区词破坏,不认为是建设性编辑。继续请求管理员封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0:27 (UTC)[回复]
更正一下,是对立假说为本人创建才对,并不是虚无假说。--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35 (UTC)[回复]
我已经重申过,我未来不会再进行此类“破坏性”编辑。请不要忽视我对于维基百科的贡献与心力,抓着过去的事件猛打。我只是单纯的想让维基百科更好,也提出证明表示我并非“只进行破坏、无建设性编辑”了。--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39 (UTC)[回复]
请先回退最近1个月你的所有这些无意义编辑。--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0:46 (UTC)[回复]
边讨论边改的行为显然不会示人以一种愿意讨论的态度。——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4日 (六) 10:52 (UTC)[回复]
我刚刚回应过了,我是刚刚才发现此讨论串的。我现在也是在此提出证明以示我并非只进行无建设性编辑,也澄清过我以为我只是纯粹的修改语句、文法,在得知这类行为是破坏后,也重申我会停止以上你们提及的所有编辑行为了。不知道为何会被认为是“不愿意讨论”--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56 (UTC)[回复]
无论是否知道这些编辑不当,至少你自己肯定很清楚你是在试图将维基百科变为你自己偏好的用词风格。--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01 (UTC)[回复]
我原先纯粹认为我在修饰语句、修正语病,维基百科编辑送出前亦有此选项作为编辑摘要。现在得知先前作出之编辑行为属不当行为后,会停止此类编辑。--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1:09 (UTC)[回复]
没说主语抱歉,指的是你知晓并参与《2024年韩国戒严》的有关讨论,在这种情况下依然进行删改,是显然不合适的行为。——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07 (UTC)[回复]
了解--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1:23 (UTC)[回复]
另外还有创建二十张车站汤西川温泉车站明尼亚波利斯联邦准备银行等页面。您先前先是单凭有人观点跟我相同,就胡乱指控我使用傀儡账号;现在又替我贴上只进行破坏,只进行无建设性编辑的标签,抹杀我对维基百科进行的贡献。我也不知道我这行为会是“破坏性”的编辑,所以我也重申,我不会再进行任何此类编辑了。--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52 (UTC)[回复]
请不要诽谤,我并不是“单凭有人观点跟你相同”就所谓“胡乱指控”,并且这跟这里提报的不当行为也没有任何关系。贡献也并不能抵消不当编辑。要想表现出诚意,请先做到这个。--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00 (UTC)[回复]
我并没有说贡献能抵销,只是在反驳您指称我只进行破坏,无建设性编辑的言论--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1:22 (UTC)[回复]
这不是我的原话。--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45 (UTC)[回复]
上面回复了许多次,我想整理一下:
1.首先,针对“在大量考察用户相关编辑之后,发现该用户除了这些无意义编辑之外几乎无其他建设性编辑”这项言论,我不认同。我创建、翻译过许多页面,也对许多页面做出补充信息、替内文增加佐证来源、语法修正等,花费了许多心力在维基百科上,并非如上面言论所言的几乎无其他建设性编辑。
2.起初我纯粹以为我仅是在修饰语句、修正语病,使维基百科语句更为通顺而已。没料想过我正在“为了自己偏好而删除特定用词”,也没有要抹杀其他用词,或是进行地区词破坏。现在得知先前的种种编辑行为是会被认为是不当行为后,会停止以上你们提及的不当编辑行为,也没有想要再进行这类编辑了
3.我大部分使用手机进行编辑,因此未有注意到这边的提报,我并非在被警告后执意持续进行编辑,也并非刻意不予以回应、拒绝沟通。我认为无限期禁制、无限期封禁的处分不合理。
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5:22 (UTC)[回复]
所以,为何仍不回退先前编辑?——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5:25 (UTC)[回复]
4.关于韩国总统的讨论,我有尊重讨论结果。而2024韩国戒严讨论页中,您说“既没有对我指出的“大部分可靠来源明确使用‘紧急戒严’”做出有效反驳”这部分,我是看到其他人有贴出可靠来源进行反驳,才没再参与讨论。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5:43 (UTC)[回复]
请遵循《WP:讨论页指引》,正确按时间放置留言并正确缩排。我已做调整。谢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5:52 (UTC)[回复]
回复“所以,为何仍不回退先前编辑?”。
一来我不知道您是否有权叫我做这件事。
二来,由于页面更新频繁,我不确定我直接回退多个编辑是否会使新信息或其他用户的编辑内容丢失,如果我的编辑不妥应该会有管理员或巡查员将我回退?
不管如何,我是不会也不会想再进行此类会被认为是“破坏行为”的字句编辑了。--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5:59 (UTC)[回复]
没人有权叫你做出任何编辑,回退自己的无意义编辑只是表达一种诚意,表示你认识到自己编辑行为不妥,且不需要别人帮你收拾烂摊子。
请使用“撤销”或直接编辑的方式回退,不会对其他编辑造成影响。巡查员/管理员等并没有在编辑上的特权,如果并未看到你明确“赞成回退”的意愿,直接回退属于编辑战行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6:20 (UTC)[回复]
上面颇多链接是会显示“由于编辑的修订间有冲突,此编辑不能还原。”的。--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8:59 (UTC)[回复]
请使用“撤销”或直接编辑的方式回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9:01 (UTC)[回复]
(~)补充(※)注意:见UT:E2568Special:Diff/85308813/85310659),该用户仍然在不顾中文实际使用情况,推广他的“直接移植韩文汉字”翻译偏好。且未见其对该行为做出任何解释。继续请求管理员禁制其参与相关内容的编辑、移动、讨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20:05 (UTC)[回复]
因为Special:Diff/85308813/85310659上方有人留言“并非中文”、“就有几位不顾中文实际情况”。我那边只是补充个链接,让你们参考在台湾有使用宪法裁判所一词的状况而已,也没有在那里面坚持说表示说必须使用哪种翻译。重点是,我并没有再于wiki任何页面中“直接移植韩文汉字”了,刚刚也重申过好几次,我不会,也没有想要再进行这类编辑了。难道现在是连参与讨论也不行了的一言堂吗?--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21:03 (UTC)[回复]
大家并不是不会搜索,不是你想的那样无知(“不了解中文有使用‘xx’词的状况”)。人家的理据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他说的“专业书籍”、我在之前讨论说的“几乎所有来源使用”,等等等等,你去贴个链接并没有对他们的理据提出任何有效反对,并且即便并未“坚持说使用哪种翻译”,也显然是一种有利于你的立场的推广宣传。至于“并非中文”,很显然不论他还是我等说的都不是“这个词一定不是中文”,而是“韩文汉字并非中文”(或者说“韩语来源不是中文来源”。很显然,站内确实有不少人持有“韩文汉字词属于中文”这种扭曲观念),“不顾中文实际情况”更不是你理解的意思。--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21:09 (UTC)[回复]
我只是补充个官方可靠链接,提醒一下在中国大陆或许不太使用宪法裁判所一词,但台湾的传媒是有在使用的,我并没有要去编辑或跟你们争辩该用何种用法。重点是,我说过,我不会也没兴趣再对维基条目页面进行这类编辑了,UT:E2568Special:Diff/85308813/85310659)中的留言单纯是补充资料。连这也不行吗?--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21:18 (UTC)[回复]
请再读读我上条留言的第一句,以及“推广宣传”部分。另不要将其引申至地域问题,中国大陆也会使用“宪法裁判所”一词(包括之前议题中的“非常戒严”等等),但我们的理据只字未提“中国大陆不使用XXX”。--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21:23 (UTC)[回复]
我有读你那句,我说的是我当初留言的想法跟动机,并不是现在还认为如此。--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21:25 (UTC)[回复]
总之,1. 我过去认真编辑、翻译、创建过许多维基条目,不认同我“除了这些无意义编辑之外几乎无其他建设性编辑”这项言论。
2. 本次整起争议的重点,起初我纯粹以为我仅是在修饰语句、修正语病,使维基百科语句更为通顺而已,现在得知先前的种种编辑行为会被认为是不当行为后,我重申好几次,我将不再,也不会想要再进行这类编辑了。
3. 我没有在第一时间注意到通知,并非有意在被警告后仍执意持续编辑条目,也没有拒绝沟通,更没有再提过名从主人这四个字。
4. 后来,我仅是在UT:E2568讨论页中补充可靠来源给他们参考,并没有要与他们争辩哪个用词好,也没有要去编辑条目的用词。我认为无限期禁制或封禁我的处分要求不合理。以上。--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21:53 (UTC)[回复]
然而你现在还是基本没有回退你的那些修订,这意味着你并不认为自己的编辑有问题。--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12 (UTC)[回复]
个人觉得那些编辑也许算“不受欢迎的行为”,但回退应该归入建议而非强制范畴。我不反对纳入处理方式考量,不过他也提到不打算再做此类编辑。--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17 (UTC)[回复]
(※)注意:该用户几乎完全未回退之前那些无意义编辑。且在其声称“不会再进行这类编辑”后,近日又做出类似编辑:如Special:Diff/85329628,将“是”改为“为”,在原台湾正体正常显示“路面电车”的情况下将原始码地区词“有轨电车”换为“路面电车”;special:diff/85329804special:diff/85362446,将“noteTA”的“n”改为大写“N”。此外,还有不当添加内链或WP:NOTBROKENspecial:diff/85361409给“台湾”加内链、special:diff/85361205给“电视剧”加内链、special:diff/85330154NOTBROKEN等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2:39 (UTC)[回复]
1.我在Special:Diff/85329628中是将整句文字删除重改,并非刻意替换是/为或路面电车/有轨电车。
(修改后)神户市电(日语:神戸市电/こうべしでん Kōbe shiden */?)为日本神户市一座已废止的路面电车(市电)系统,由神户市交通局所营运。
(原文)神户市电(日语:神戸市电/こうべしでん Kōbe shiden */?)是历史上由神户市交通局营运的路面电车(市电)。
可以看出原文跟我更新的文是重写过后,而非单纯替换。我照你的指示把为改成是,链接也改回有轨电车了:)
2.NoteTA是因我已将"{{NoteTA |G1=Transport |G2=Railway}}"设为键盘快捷,直接整排取代掉,并非刻意将小写n换成大写N;我完全没想过连这也会被挑惕,我根本不在乎n是大写还小写好吗,我觉得你这有点在找碴了,你喜欢小写我这就改成小写:)
3.我现在才知道原来连新增链接也不行?我点进WP:NOTBROKEN看了一下,我并没有违反‘不要“修复”链接到重定向的链接’所列的内容。--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6:10 (UTC)[回复]
1. 所以你为什么非要改成“为”?
2. 这不是挑剔,我已经说了,这是无意义编辑。一般人当然不会去挑剔这些用词,但是你会(大量替换用词),虽然这里是我误判。
3. 不要给任何人都知道的事物加链接,这是常识。[[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華民國大陆時期]] 这种代码显然不合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17 (UTC)[回复]
1.我说明过了。我是整句重打,那就是我的书写习惯,并费刻意为之。我也已经照你指示改回“是”了。没有想再跟你吵这鸡毛蒜皮的事。
3.如果你是说中華民國大陆時期變成[[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華民國大陆時期]]的部分,我是用手机ios app编辑,我将中華民國大陆時期选取后,按下方的加入链接图示,直接选取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就自动显示为[[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華民國大陆時期]]了,你应该向app开发团队反应此事才对。--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6:19 (UTC)[回复]
无论你找什么理由,总之,下次我再看到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華民國大陆時期]] 这样的代码,就会直接提报WP:VIPNOTBROKEN是可以直接永封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26 (UTC)[回复]
那请教一下,我该去何处反应app这问题呢?我相信许多人会因app的设计而无意做出如此的编辑。--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6:28 (UTC)[回复]
WP:互助客栈/技术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0 (UTC)[回复]
前面“并非”误打成“并费”,在此更正。另外,“不要给任何人都知道的事物加链接,这是常识。”那为何还找得到一堆页面内部链接连向 台湾、电视剧 呢?我添加这两个内部链接是否真有不妥?如果是,那其他页面关于这两词的页面是否也都该修正?--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6:26 (UTC)[回复]
不妥,除非这些条目的主题涉及台湾或影视剧(如影视学条目等)。是,应该修正。--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0 (UTC)[回复]
想请求WP:的来源--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2 (UTC)[回复]
MOS:OL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5 (UTC)[回复]
  • 处理:

Rasti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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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se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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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tasemic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罗西娜·兰达费阿利松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此用户会创建许多没有内链的运动员小条目或小小作品(如郑娥览张渊鹤加里克·卡拉佩强朴主孝),8/26有维基人在User_talk:Etasemic#请记得自行加上跨语言链接提出警告。目前没有改善
  • 发现人:Wolfch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5:50 (UTC)[回复]
    上次被提报纪录,看来没有改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6:17 (UTC)[回复]
    在举例的这几个条目,被提报人翻译2023年世界锦标赛,但实际上是2023年世界举重锦标赛,不实翻译误导。--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6:25 (UTC)[回复]
    这算翻译失误吗?前面已经提及是举重运动员了,那后面的运动项目就省略掉好像不是很大的问题,不存在“误导”问题吧。--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6:32 (UTC)[回复]
    我认为这不算是翻译失误。--Wolfch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6:40 (UTC)[回复]
    关于链入问题,其实在其他运动项目条目里会有链接,只不过是搬运英语没有汉化。通常@Liu116或者我会前去处理,所以各位也不必打上orphan。还请@Etasemic注意一下字数(哪怕多一两句废话)和内部链接问题。(他会自己链去wikidata,不能说完全没有改善啦)--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6:51 (UTC)[回复]
    我认为是误导了,机翻都不会省略成这样,若是是新手看到想要协助内连,不知道要如何确认呢?另外我认为应该要从错误中学习成长,上次承诺过的,这次还是便宜行事,经常性地要其他用户在后面协助确认,不是负责任的行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7:33 (UTC)[回复]
    被提报人无视问题,继续创建条目。@Etasemic请到此协助厘清,您连正确的比赛项目都没办法做出内连的原因是什么,谢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01:19 (UTC)[回复]
    你好,比赛的链接只要不是红链我会加的。我现实生活比较繁忙,只能借为数不多的时间去写运动员,而要写的运动员又有不少,因此每篇只能写这么多内容,还请各位见谅。先前写的运动员我自己检查过了,包含数字和字母在内都已经超过50字,不理解为什么还是被当做小小作品。--Etasemic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5:15 (UTC)[回复]
    个人不建议计算字母和数字,因为计算方式不同人有不同看法。如果能确保汉字是50字,那就不会有任何争议。--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5:21 (UTC)[回复]
    我看到小小作品定义里面说了外文字母和数字算半个字,我就是按照这样的定义去算的。--Etasemic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5:56 (UTC)[回复]
    社群有些人甚至觉得50字的要求过低。用外文字母来凑字数恐怕更多人有异议(小小作品定义也有提到外文单词整体算两个字,算是对这种漏洞打了一定补丁)。另外,阁下可以在条目里加入简易版信息框:{{Infobox person/Wikidata | fetchwikidata=ALL | onlysourced=yes }}(效果,只有链接到wikidata才会有效果),这样可以让条目看起来不那么单调,,还能减免10个字。--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5:34 (UTC)[回复]
    @Etasemic个人认为宁缺勿滥:慢慢写好一点的条目,而非因为能投入的时间不足就批量创建信息不足的内容。当然,如果找到同好一同协作而不需孤军作战就更好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2月9日 (一) 18:07 (UTC)[回复]
    真要慢慢写的话恐怕写不完,我能做的只有保证字数达标,还请见谅。我也希望有更多人写运动员,这样能减少我的负担。--Etasemic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4:58 (UTC)[回复]
    写不完不是问题,本人也一大堆草稿没做成条目。这有时是机缘使然。但条目因信息不足被删除就肯定是心机被白费,站在您的立场而言,这似乎更糟。--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2月11日 (三) 04:32 (UTC)[回复]
    最近存废讨论的此案例参考,虽然是英维的状况,给被提报人参考,您都创建这么多条目,即使是小条目,对自己的基本功要求应该要有。--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7:35 (UTC)[回复]
    你们大概是没见识过一两年前的佛祖西来,那可是比这位还要可怕不少的存在(一样条目比较短小而且不加infobox,但比这位更可怕的是量多到一天可以上百个,这位最多的时候也就是巴黎奥运那阵子一天三十来个),所以我当时申请剥夺佛祖巡查豁免的时候就说过,“新手像他那样创建条目绝对无法成功申请到此权限”,现在看来,当时针对佛祖西来只是申请剥夺巡查豁免都算对他客气的了,佛祖有不少条目也是贴着50字的临界,甚至有的条目严格点计算都不到五十字(都是我自行补的字数)。看现在的情况来说,我说希望能够帮忙处理下链入……似乎已经不太现实了,不过多从英文版条目里搬运并翻译分类……这点应该还是做得到的吧(人家佛祖就做到了)……--💊✖️2️⃣3️⃣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1:52 (UTC)[回复]
    滥建低质量条目后至少后续要回去编辑(打捞)修补吧,建完之后就压根不管,那不如不要滥建。--HanTsî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4:56 (UTC)[回复]
    在下曾经编辑过许多NFL球星的页面,因此我深知编辑运动员人物页面的复杂程度,有的时候一个infobox都要折腾大半天才能搞定(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在下水平不够的原因)。我想说的是,与其创建大量的小条目或者小小条目,不如尽力去写好其中的几个条目,然后再慢慢增加,这样也能让其他的编辑同侪有所参照,提高日后协同编辑类似条目的效率。
    运动员页面是永远写不完的,历史上的运动员族繁不及备载,新晋的运动员又如雨后春笋一样爆发,所以在下建议Etasemic君能够尽量保质而非保量。至于本提报本身,在下觉得既然Etasemic君并无主观故意,并且愿意沟通,无需进一步处理。--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8日 (三) 01:54 (UTC)[回复]
    中维的五大联赛以外的足球球员所属俱乐部经常不更新,其他语言的维基不知如何,英维倒是更新及时。--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2:02 (UTC)[回复]
    然而并没有任何规定限制滥建条目,而且我觉得质和量都同等重要。既然有人比较追求量那就让他建吧,毕竟没有违反任何规定。(但内容不能出现严重错误)--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2:11 (UTC)[回复]
    当初有人能够跟佛祖说这样的话就好了,我2022年7万多次编辑,估计有大约六七成都是处理佛祖西来创建的运动员条目及分类去了(包括但不限于凑字数、添加链入、调整分类等,这还是保守估计)。当时搞得我心态爆炸,以至于我现在搞Etasemic君的条目反而没那么觉得心理不适……--💊✖️2️⃣3️⃣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9:53 (UTC)[回复]
  • 处理:

Kalin8111

编辑
此用户会在我本人每次出来投稿DYK的时候都会很准时地出现投下反对票(查看编辑间隔;最近的一次为几天前的DYK),多次以不同的理由(例如是元组太少,即使在元组足够3000的时候也会以Infobox占太多元组之类作为理由)反对,并且在我本人解决后再会用不同的理由一再继续来回“打乒乓球”。除了我本人以外,这位用户也在其他用户投稿的DYK条目上投反对票而惹上争议(参见用户讨论:Kalin8111),可以见到的是这位有400多次编辑的用户有不少的编辑都是在DYK上投反对票(以及为自己做辩护)。先说一下本人一般不会很随便地把人提报到此处,我本人是在多次被影响下不堪其扰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将此用户提报到此处,而且认为此用户已经严重违反WP:STALK。这里也恳请之前有表示过此用户行为有问题的维基病夫以及派翠可夫君可以评评理,另外邀请User:Manchiu,谢谢。--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9:19 (UTC)[回复]
我想请管理员街灯电箱150号以及春卷柯南评评理,你写的DYK条目已经几多次有可供查证的问题?你说我“打乒乓球”,请问我提出的问题你真是有解决了吗?而且字节太少的问题,你真不觉得你这样是打DYK长度的擦边球?春卷柯南管理员以前说了这是合理的反对理由。还有相同理由都有用过在其他用户,不是只针对你一个。--Kalin8111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0:28 (UTC)[回复]
第一,春卷柯南的发言只是他个人的论述,并不是什么方针3000元组的规定就是规定。像在Talk:阿纳托利·克里沃诺日科,这里也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条目有10000个元组和infobox(信息框)只有1600元组的情况下你同样用这种不伦不类的论点?这里的“球”绝对是打中了吧?不算infobox也有8400个元组,这已经是3000元组的接近三倍了。
第二,你如果真的有问题为什么不一次吧问题全部提出呢?为什么要我解决完一个你又提一个完全不同的理由反对呢,你不累我也累吧?我在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塞尔希·叶克利奇克这里又何尝未有解决了呢?
第三,你已经有至少八次这样针对我的反对次数了,你自己应该也心知肚明你到底在做什么了,以防你不认账,这里查看了编辑间隔就很明显看得出你在做什么了。
另外,如果你不停止这类的行为的话我也不排除会作出进一步的行动。--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2:12 (UTC)[回复]
你在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塞尔希·叶克利奇克的动作就是“打桌球”的最佳证明。--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14 (UTC)[回复]
本人与Kalin8111并无太多接触,只知道他在DYK中颇为活跃。虽然他有时在条目获得足够票数且将要通过时投反对票,且对DYK条目的审核标准较为严格,使部分编者因此对其观感不佳。但部分投反对票的理由合理,且条目确有来源方面的改善空间。本人生活繁忙,不便作出过多评论,也不希望过多参与此讨论。--维基病夫❤️边缘人小组·签到·Donald Trump 45 and 47! 2024年12月5日 (四) 09:32 (UTC)[回复]
本人与Kalin8111(素菓琳)有太多接触,在他在DYK活跃前,在电视格式手册找麻烦。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利用三日共识漏洞,一上线就去找麻烦。有时在共识流程即将走完却反对、ping他又在7日后,甚至共识流程即将走完才上线/发言以中断共识达成流程,有WP:GAME之嫌。希望管理员可以禁止他参与WP活动,要是他继续参与WP活动,我们的WP提案及共识达成将不能提速提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6:59 (UTC)[回复]
可见此用户行为卑劣,现在包括我在内已有三位用户提到这个人在一件事即将完成之时突然出来中断或干扰推动流程,确实有WP:GAME之嫌。--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12 (UTC)[回复]
而且他的发言是挤牙膏的,先无视讨论内容,只看结果,解决完一个问题后才提出第二个问题,有拉布的感觉。--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09 (UTC)[回复]
完全同意,他在我这边也是--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13 (UTC)[回复]
@MykolaHK @SickManWP:我非常欢迎阁下阅读电视手册的讨论,其实是有人教他这样拉布。至于是谁及如何拉布,请仔细阅读整个讨论,这里不方便明言。--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29 (UTC)[回复]
“反对”票本身不是问题,只要确实有理有据。至于是否每次故意“准时”而让条目通不过DYK,善意推定,我认为还需要更多证据。另外“维基跟踪”也需要更多证据,是否有证据说明该用户一直紧跟在您的条目下投票反对?--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09:44 (UTC)[回复]
@自由雨日证据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塞尔希·叶克利奇克Talk:阿纳托利·克里沃诺日科Talk:克谢尼娅·卡列琳娜Talk:东瑞丁郡议会Talk:伦敦道(白礼顿)站Talk:莉安·蒂尔南谋杀案Talk:亚茨基夫卡Talk:尤斯顿圣潘克拉斯车站,这里已经至少有八个条目了(太多了,我也数累了),如果这个都不算的话我不知道这叫什么,有这么多次的“捧场”无论是谁也难免会生气,我觉得事情远比您想的严重。还有,是否是准时我上面已经说过了,如果查看了编辑间隔就很明显看得出。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1:55 (UTC)[回复]
@MykolaHK @自由雨日:
还有最出名的电视格式手册提案也深受他多次“捧场”影响,拖夸了方针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02 (UTC)[回复]
请问是哪一次?可以提供链接吗?谢谢。--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07 (UTC)[回复]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电视 :如阁下电脑运算能力不佳/RAM不足,不建议点进去,会当机的。--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11 (UTC)[回复]
感谢补充--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13 (UTC)[回复]
@Kalin8111撇开DYK这个不说,我想请你正面回应一下格式手册讨论“挤牙膏”(也就是所谓“打桌球”)的行为,至少可以给你自己一个解释的机会以及User:HK5201314一个交代。--Mykola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1:30 (UTC)[回复]
仲好意思怪我挤牙膏,电视那边我已经解释过,你们不是答得自相矛盾,就是讲得不清不楚,否则我都不用要问那么多次。还有我不似你们对维基那么沈迷,我隔几日得闲才会回来看。--素菓霖留言2024年12月11日 (三) 10:09 (UTC)[回复]
(!)意见:提报者的遭遇正是本人不自荐DYK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自己对自己写的条目当然会比较珍视(不然写条目干么),而自荐了就容易产生胜败心。个人认为,如果真的想“宣传”一下自己写的条目,可以考虑在自己的用户页上加上{{Dyk/auto}}模板,那就不用“看其他人的脸色”了(有关实例请参阅本人的主用户页)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2月5日 (四) 11:14 (UTC)[回复]
记得阁下也曾在该用户讨论页中讲过这段话:“纯粹路过:在条目的评选期只差25分钟才投反对票,令条目不通过评选,有点杀人一个措手不及、不让人改善的感觉。下次可以的话,早一点投。我猜MykolaHK现在对您的观感应该很差。”,我今天要针对的还有这点。--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1:45 (UTC)[回复]
被提报者有可能是思虑不周,但要证明跟踪则稍嫌不足。例如您这次强调吾等要留意被提报者的编辑间隔,可是他12月5日之前四次在间隔过后回归的编辑(10月14日10月28日11月10日11月17日)都跟您无关,部分反对票更是已经有其他用户投下反对票在先。这样的话可能比较难说服管理员。
要说被提报者有什么要考虑一下,那就是上面本人也提到过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会自荐DYK或优特内容的主编一般难以留意到自己写下的东西的问题。对任何提案(包括DYK、方针指引条文修订)提出反对前,建议预算一下对方跟进要多久、以及自己有没有时间作进一步提问。尤其是从被提报者近期的编辑纪录看,他平均一星期只有一、两天有登录。这样的话,在他有机会继续发表前,评选或者公示就会完结,不论是支持还是反对,实际上进一步互动可能性不大,那确实是要谨慎一些。如果是因为“刚好看到”而令对方可能赶不及改正,建议明言有关情况,减少误会。--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2月6日 (五) 07:02 (UTC)[回复]
是的,有少部分间隔与我无关。但是他绝大部分DYK的编辑都是关于要反对我而作出的,而只有很少部分的反对票是已经有其他用户投下反对票在先。在“杀人错手不及”的部分他也早有前科,相信User:HK5201314也在格式手册讨论中深受其害。行为确实很有问题。--Mykola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9:14 (UTC)[回复]
我只能说,我也遇过这样的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23:36 (UTC)[回复]
DYKC硬性规则确实是3000字节,包括模板(除了Infobox,还有来源)。对于涉及非拉丁字母语言的条目,很可能几个来源模板就等于一个Infobox了,至少在我看来这是滥竽充数。也不是完全不行,就是观感不好。〈阿纳托利·克里沃诺日科〉,撇除来源,用我写作家条目的体例表述他写过什么论文的话,也只是刚刚好达标。〈塞尔希·叶克利奇克〉,他说的来源2(现来源3)所说的是传主的博士论文特意以乌克兰加盟共和国为重点,探讨史太林时期的史观,但我无法查阅他的博士论文,而一本题材类似的书则鲜有提及乌克兰大饥荒("Holomodor"0结果,"famine"1个结果),我不想搞原创总结,但至少我觉得素菓霖君在这一点上不完全是乱枪打鸟。传主之后仍然有探究史太林时期,不过也有探讨别的话题,例如现代乌克兰史、冷战时期的乌克兰电影等,翻查文件他也曾经给一篇讲乌克兰大饥荒的专著撰写书评。找另一个理由反对,甚至挤牙膏式评审并不是问题,这问题许多年前我也碰过,重点是反对者是否无的放矢,胡搞蛮缠。
素菓霖君唯一能让我挑剔的地方是他有时喜欢在投票快要结束的时候才来投反对票,不给予充分的修正时间,如Talk:台铁DR2700型柴油车Talk:高雄市轮船公司平安轮铁路1君深受其害(我可以这样说吗?)。如果必须禁制他参与评审,禁制的唯一目的只可以是阻止他压线投票,而非阻止他提出其他合理的批评。副知另一名负责DYKC的管理员AT。--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12月8日 (日) 14:53 (UTC)[回复]
如果按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23年12月#提议设立:插队投票保护期的话,社群对于最后一刻投反对直接反转结果的行为是否有问题,也未能有共识,如果以此为由来禁制,恐怕引起非议。坦白说,敝人是倾向于认同User:黑暗魔君当时的说法,最后一刻投票不应该是问题,归根究底就是主编者没有在发起评选投票之前先把条目问题确认妥当,尤其本案的可供查证问题倒应该是主编者自己发现,而不应该屡屡在投票途中才由他人指正(甚至他人指正后主编者还试图捏造来源蒙混过关,最后要由管理员们加以复检才得以拦住);而主编者多次用来源和Infobox滥竽充数以致在最后被人投反对,我甚至觉得是主编者自己讨来,而不是投票者最后投票的问题。更何况翻查了近期Kalin8111君所投的票,8月以来就已经没有看到最后一刻投出直接反转结果的票(Talk:高雄市轮船公司平安轮虽然是最后投出但其实不足以影响结果),故其行为即使有问题也只可能以{{VIP|nowstale|4個月}} 报告即时但现已陈旧,用户最后破坏距今已有4个月。如用户再次进行破坏,请回报)来处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12月9日 (一) 06:22 (UTC)[回复]
话倒不能这样说。我自己的观察是社群普遍存在从众效应,在特定社群成员以较强烈的语调表达一个意见的时候,就算其他社群成员认为那个意见可能有不妥当的地方,也不太敢真的把自己的意见说出来,压线投票很可能会导致社群倾向于习非成是。比如说像Talk:社会大众党#新条目推荐讨论这种压线的不合理反对意见很容易会导致条目主编失去应有的辩解时间,这对条目主编而言是不公道的,这点在互助客栈与RFC提案里也是类似的。此外,挤牙膏式发表意见在观感上会让其他人在脑海中不当地夸大相关的负面影响,这干扰与妨碍了社群成员就具体问题给予中肯评价的能力。如果管理员考虑禁制他压线投票的话,那我建议具体的做法可以是禁止他在每段评选期与公示期的最后24小时内投票或发布任何意见(以DYK为例,是提名后的第72小时起至第96小时与第144小时至第168小时)。Sanmosa 大统领님의政变方式은 2024年12月10日 (二) 09:57 (UTC)[回复]
我有同样的观感,我也认为社群在投票时(不管是什么投票)都存在从众效应。--———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10日 (二) 10:13 (UTC)[回复]
主编者多次用来源和Infobox滥竽充数以致在最后被人投反对,我甚至觉得是主编者自己讨来”我想说“infobox指控”根本站不住脚,infobox占1000元组左右,我就顶多给你算2000,条目总元组在扣除这个后也是有规定3000的倍数之多,反对者已被多次提醒,却多次以这种低质理由累次提出反对,我也阻止不了他。但现在就连堂堂经常处理DYK的管理员都可以说出这番话来(说是我自己讨来也算了,现在连来源都可以说是用来滥竽充数... 如果还是要做这种开始变得无谓而明显无视3000元组规定的争论的话我也没话可说了。--Mykola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5:31 (UTC)[回复]
我也不明白为何这种观点会是从一个管理员的口中说出来的,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了。Sanmosa 大统领님의政变方式은 2024年12月11日 (三) 13:36 (UTC)[回复]
之前有遭遇过类似情况,也对这种临时投反对票的行为不太满意;但其实说句中肯的,Kalin8111阁下大部分的反对票并非无理据,只是时间上的仓促致使条目主编无法动手修改从而使条目在评选中落选(不包括我主编的“塔后村 (霞浦县)”的第二次GA评选,那次毕竟是我的问题,对Kalin8111的那张票我没有意见),自然会导致条目主编的不满,但我依然认为大部分反对票本身是合理的。所以如果要处理,我希望管理员此次仅针对Kalin8111阁下临近投票结束而投反对票的行为做出提醒,不必进一步处理,但我依然不认可临近结束投反对票的行为,一个是会被人认为是在游戏维基规则,一个是对条目的主编有点不尊重。
另外有个小建议,如果出现临时投反对票的情况,还是建议管理员把“提名不通过”改成“待处理中”状态,给主编宽限一些时间与反对者达成共识或解决反对者提出的问题,这或许能更充分地照顾到善意改善维基百科的两方成员。—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0日 (二) 02:36 (UTC)[回复]
然而目前并没有这个指引。--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06:57 (UTC)[回复]
( ✓ )同意FradonStar下面投票处理方案,毕竟有太多编辑太受这些压线反对的滋扰。--Mykola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5:39 (UTC)[回复]
既然上面春卷ping了我,我在这边回应一下。我认为压线投票不是问题,压线投票如果能够让DYK无法通过的话,那代表条目本身不具备足够支持,往往票数较少的条目通常也是有问题才没人愿意去投票(看上去太短等等),当然这并非必然。不过,如果条目贡献经常在压线反对的情况下未能通过的话,我想主编理应先自行检讨,而不是去检讨提出意见者。--AT 2024年12月10日 (二) 15:45 (UTC)[回复]
@AT那我也想知道你对于我上面的留言的看法。Sanmosa 大统领님의政变方式은 2024年12月11日 (三) 00:39 (UTC)[回复]
完全理解您的说法。不过,相对于压线反对,早期反对的从众效果更大,通常辩解本身也会有大量的留言,很多用户在无法判断的情况下也会选择不投票。--AT 2024年12月11日 (三) 04:44 (UTC)[回复]
@AT我不反对你说的事情,但两者也并非完全冲突。DYK的基本投票期为4日、最长投票期为7日,在第4日压线投票就会同时产生我所说的效果与你所说的效果,比如Talk:1935年丹麦人民庭选举(不只是两度压线投票,而且还牵涉到老用户配合其滥用的傀儡压线投票)就恰好是这个情况。叠加效应也是不能不考虑的。Sanmosa 大统领님의政变方式은 2024年12月11日 (三) 13:34 (UTC)[回复]
换成我是当事人的话,我只会觉得是因为自己写得不够好,因此才无法争取到足够的支持而落选,不会将责任转嫁于投反对票的用户,这篇过不了,那就下篇再努力就好。长远来说,我认为解决此问题的方法还是废除投票制,改为实施类此AFD的共识制才是上策。--AT 2024年12月11日 (三) 13:53 (UTC)[回复]
这样说吧,Talk:1935年丹麦人民庭选举的当事人就是我自己,在压线投票者作为老用户的情况下两度压线投票同一条目滥用傀儡的情况下,我没有任何正当合理的理由将事情归咎于自己身上(也因此我在User talk:Maccomcre#2023年4月一开始非常反对缩短Maccomcre的封禁期),毕竟内耗是一种精神问题。如果你给其他用户的建议有如这里一般是让他们内耗的话,那我会认为这种建议很糟糕。我本人并不反对评选共识制,然而此前在FAC(?)试行的效果似乎不太好,因此如果要再兴评选共识制的话,社群可能需要在全面查看上次试行的情况后提出全面的改善方案。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1日 (三) 13:59 (UTC)[回复]
不是说内耗,而是推卸责任的问题。遇上反对的话,一般来说应该是改正问题,而不是指责他人反对得太晚。而且,您的情况跟举报人的情况并不一样,实在没必要为此而拉低自己的水平。--AT 2024年12月11日 (三) 14:18 (UTC)[回复]
然而我并不认为他(全然)是在推卸责任,我相信他是真的到了忍无可忍的情况才会选择提报Kalin8111。这就像我当时到了忍无可忍的情况才选择提起傀儡调查,然后发现Maccomcre滥用傀儡一样。假如我当时没有果断选择提起傀儡调查,那你这里的话就会用来套在当时的我身上了。而且我自己也不是没有经历过被Kalin8111压线投票的情况(这里我只举一个例子),我认为在被压线投票这点我是能与他感同身受的。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1日 (三) 14:33 (UTC)[回复]
无论是压线反对还是被压线反对,我相信双方都是忍无可忍的。换个角度来看,合理的压线反对也有把关的作用,没有道理对此作出任何限制。上面提到的类此缓冲期或冷静期什么的,我认为都是有讨论的余地,延伸议题有需要的话,可以移师客栈继续,此举报则应以驳回作结。--AT 2024年12月11日 (三) 15:01 (UTC)[回复]

Rastinition

编辑
@Rastinition-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0:18 (UTC)[回复]
@Rastinition,请你解释一下,Special:Diff/85297076Special:Diff/85297079Special:Diff/85297077Special:Diff/85297074,这些内容到底有什么问题?你为什么要回退???????--——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14日 (六) 16:08 (UTC)[回复]
此用户可能会搬出MOS:TVINTL,然而该指引是今年11月才通过的Special:Diff/84821503,在短时间内急于铲除韩剧条目的播放讯息,毫不考虑这些讯息是在指引通过前就被添加,且大多数是可以从条目的外部链接章节去查证的(如Special:Diff/85236031秘密的女人#外部链接列出了韩国KBS官方网站、台湾东森电视官方网站,可证明被其删除的播放讯息并非伪造),管理员应警惕此用户的编辑行为是否涉嫌WP:GAME218.103.255.100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5:13 (UTC)[回复]
此用户显然长期利用社群信任实行破坏之举。如条目赵震雄,某IP用户为扩充条目增加了一百多个来源Special:Diff/82235843,此用户却在未检查过滤器是否误判的情况下将IP用户的编辑全数回退Special:Diff/82237516,这可能只是此用户藏在社群信任底下的破坏行为的冰山一角。218.103.255.100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5:13 (UTC)[回复]
版本差异@红渡厨请替我检查此笔回退是否恰当?---此条未正确签名的留言由Manchiu讨论贡献)于2024年12月18日 (三) 13:16 (UTC)加入。[回复]
  • 处理:

Hexexie、红渡厨

编辑

依据讨论页指引,此处被折叠的发言已被认定为不合适评论并标记。原因:已被永封用户的无关评论(由自由雨日折叠于2024年12月2日 (一) 01:27 (UTC)[回复]

  • 我认为该段落超出了“宣告观点”的范畴,带有人身攻击的成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14:52 (UTC)[回复]
    先前,我认为本质是一样的。先前已经有版本删除的处理,另外在存废讨论也ping被提报人了,现在就看被提报人自己能否移除并提出版本删除,以及被提报人愿不愿意改善往后不再违反指引。--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16:27 (UTC)[回复]
    又改了,现在的版本应该是“宣告观点”了吧--Hexexie 2024年11月24日 (日) 04:01 (UTC)[回复]
    所以你是承认不要把宝贵的人生时光用来没事找事,天天装理客中玩村规挂模板找存在感的职高哥们最该关注的就是自己可悲的人生。不是“宣告观点”了是吧?--———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4日 (日) 04:13 (UTC)[回复]
    代为请求删除@Hexexie能请您往后不要再写类似这样的文字了吗?即便您不同意部分的观点,有疑虑要尽量通过沟通协调,或者是远离,经过这回您应该有所感悟,就不多说了。
    既然觉得被人身了要版本删除请求,那反复张贴是要怎么处理呢各位大哥。说真的感受度来说我不觉得这句话有在说谁,这么反复张贴这句话,诉求到底是什么?--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04:22 (UTC)[回复]
    因为我本身就没有诉求,但我肯定有在用户页宣告观点的权利吧,用户页就是因为大部分维基百科读者都不会注意到,在用户页表达观点并不涉及污染维基百科的任何条目,才让用户有一定表达观点自由的地方。
    顺带回应一下红渡厨用户,本人的新改版是尊重社区意见,并不是因为你或者我的个人观点,我们也都是普通社区用户。( π )题外话印象里红渡厨用户在我写完这句话没多长时间就迅速提报至此,不知道是怎么注意到的。--Hexexie 2024年11月24日 (日) 04:37 (UTC)[回复]
    你猜。--———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4日 (日) 04:41 (UTC)[回复]
    @ATannedBurger,阁下在2024年10月28日提报中,给出的处理结果是您会关注被提报人。那这次的事我就默认您关注到了。那么,现在被提报人在1个月前由于人身攻击后被封禁1天,现在封禁完全没起到效果,被提报人仍然诉诸人身,您是不是该表个态?--———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4日 (日) 06:19 (UTC)[回复]
    首先,我正是因为在了解到维基百科社群以及维基百科方针后,删除了原来明显人身攻击的侮辱性词汇,并修改成了我个人并不觉得含有人身攻击的段落。虽然我个人认为已经没有人身攻击色彩,但我又根据社群讨论修改为了语调更友好的观点宣告。我一直在尝试与社群进行沟通并接受社群的意见,何来“没起到效果”?
    其次,这位用户虽然作为本页面的常客,但先是违反了本页面顶端的如果您发现了不当行为,请使用适当模板警告违规用户。如果您的警告无效或对方已经严重违反了有关方针和指引,请点击“举报不当行为”按钮进行举报,并在表单中描述被提报人有何不恰当行为,最新的报告应放在本页最顶端。直接进行提报。并且你上面那句请管理员对被提报人施予更长期限的封禁,以示阻吓。和引用的封锁应具有阻吓作用,以防止维基百科受破坏及扰乱,阻止当前持续的破坏行为,并避免往后再出现同类情况本人认为已经符合Wikipedia:维基欺凌#不实指控以及利用维基百科:封禁方针维基百科:游戏维基规则以多条方针作理据吹毛求疵骚扰某用户。,这条回复也是对你的一次警告。我已经配合社群对自己的用户页做出了修改,如果你对我还有什么看法,请直接与我讨论而不是再以请求管理员封禁为要挟。由于时区原因我现在要先睡觉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我应该会明天看一下回复。谢谢。--Hexexie 2024年11月24日 (日) 07:10 (UTC)[回复]
    小傻瓜,《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又不是什么积分制,非要走完“模板警告→警告无效→提报”这一套流程才能提报。你已经于2024年10月29日因人身攻击被封禁1天,而封禁本身就等同于警告。在封禁结束后,你继续于2024年11月22日发表言论:不要把宝贵的人生时光用来没事找事,天天装理客中玩村规挂模板找存在感的职高哥们最该关注的就是自己可悲的人生。你这属于板上钉钉的明知故犯,不管是我提报你或者是其他人提报你,都是天经地义。我劝你一句,千万不要学你这句话里的:把宝贵的人生时光用来没事找事,天天装理客中玩村规挂模板找存在感的的职高哥们。不然你这可就成骂你自己了。当然,如果你觉得我说的不对,欢迎你提报我。--———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4日 (日) 07:53 (UTC)[回复]
    好的宝宝,今天正好熬夜睡不着。--Hexexie 2024年11月24日 (日) 09:31 (UTC)[回复]
    能和我说句晚安吗。--Hexexie 2024年11月24日 (日) 09:33 (UTC)[回复]
    (~)补充,被提报人不仅无视自身已被封禁过的事实,在封禁后持续进行诉诸人身的行为,现在反而倒打一耙说我人身攻击,Special:Diff/85082299,此种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4日 (日) 12:27 (UTC)[回复]
    我继续要求管理员处理此人。此人在因诉诸人身被封禁后继续于2024年11月22日发表言论:不要把宝贵的人生时光用来没事找事,天天装理客中玩村规挂模板找存在感的职高哥们最该关注的就是自己可悲的人生。这是板上钉钉的明知故犯。更甚、此人还倒打一耙,反诬本人进行人身攻击。此种行为必须得到严肃处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9日 (五) 04:43 (UTC)[回复]
    被提报人在因人身攻击被管理员封禁后,持续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是绝不可接受的。我继续要求管理员处理此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7日 (六) 06:32 (UTC)[回复]
(&)建议该用户更改(或删除)用户页中的相关语句即可。若行为仍未改善,再做进一步处理。--WiiUf🐉 2024年11月24日 (日) 06:29 (UTC)[回复]
(▲)同上,究竟是固执己见还是仅是不清楚规则,目前尚不好判断。暂待存废结果为佳。--)dt 2024年11月24日 (日) 06:31 (UTC)[回复]
不清楚规则又是什么话?都已经因为诉诸人身被封禁1天了,还不清楚?--———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4日 (日) 07:06 (UTC)[回复]
目前被提报人已经将原句不要把宝贵的人生时光用来没事找事,天天装理客中玩村规挂模板找存在感的职高哥们最该关注的就是自己可悲的人生。改为了希望各位职高哥们不要把宝贵的人生时光用来没事找事,参与维基百科是一件可以获得正向反馈的有益活动。祝为维基百科做出贡献的各位获得感情顺利、事业美满的幸福人生。--———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4日 (日) 06:35 (UTC)[回复]
本人认为可以结案。--WiiUf🐉 2024年11月24日 (日) 06:54 (UTC)[回复]
  • 被提报人于2024年10月29日因人身攻击被封禁一天后,继续于2024年11月22日在用户也发表言论不要把宝贵的人生时光用来没事找事,天天装理客中玩村规挂模板找存在感的职高哥们最该关注的就是自己可悲的人生。此种明知故犯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管理员无动于衷就是对此种行为最大的纵容!——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20日 (五) 03:00 (UTC)[回复]
    封禁主要是为了防止破坏等扰乱行为,而非“惩罚”或“留案底”。该用户已一个月未做出人身攻击行为(包括最近几天重新“上线”后)。我认为可以结案,若再度出现人身攻击,再提报。--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3日 (一) 07:14 (UTC)[回复]
    被提报人于2024年10月29日因人身攻击被封禁一天后,继续于2024年11月22日在用户页发表言论不要把宝贵的人生时光用来没事找事,天天装理客中玩村规挂模板找存在感的职高哥们最该关注的就是自己可悲的人生。这已然属于再犯,所以,绝对符合《维基百科:封禁方针》所提及的阻止维基百科受到破坏或扰乱。--——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23日 (一) 11:43 (UTC)[回复]
    但是他已经一个月没做出扰乱行为了?我认为善意推定,他短期内并不会再做出用户页发表激烈言辞等扰乱行为。当然我并不是说一个月前管理员不处理一定是合理的,只是表示目前扰乱行为似乎已经停止,无需处理了。可以先关闭,若下次再出现,再提报即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3日 (一) 11:47 (UTC)[回复]
    被提报人于2024年10月29日因人身攻击被封禁一天后,继续于2024年11月22日在用户页发表言论不要把宝贵的人生时光用来没事找事,天天装理客中玩村规挂模板找存在感的职高哥们最该关注的就是自己可悲的人生。此种明知故犯的行为决不能适用于善意推定,否则是对方针的亵渎。--——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23日 (一) 12:19 (UTC)[回复]
    那个“明知故犯”的发表言论行为当然不是善意的,我不是在对那个行为做假定善意。我的意思是,(就目前的情况,我善意推定,)他短期内不会再进行类似的人身攻击行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3日 (一) 12:23 (UTC)[回复]
    被提报人于2024年10月29日因人身攻击被封禁一天后,继续于2024年11月22日在用户页发表言论不要把宝贵的人生时光用来没事找事,天天装理客中玩村规挂模板找存在感的职高哥们最该关注的就是自己可悲的人生。正是由于此人已经进行过一次明知故犯的行为,只要他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善意推定的原则不能适用本案。--——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23日 (一) 12:33 (UTC)[回复]

第一、该用户在Special:diff/85081325对本人进行明显的人身攻击“小傻瓜”,该用户也曾多次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Special:diff/84195100Special:diff/83160417Special:diff/82120302),并在用户讨论页被警告。同时,该用户长期以咄咄逼人的语气,违反Wikipedia:文明中的“轻蔑其他编辑;讥讽他人或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本页面下就有“你这不是乱讲吗你”、“没兴趣跟你扯东扯西”、“别太把自己当回事”、“那看来你真的是内心已经没有丝毫的羞耻了”、“别怪我不给你留面子”、“你真是活在梦里”、“别把自己看得太重要”等数不胜数的言辞激烈之例。

第二、该用户在提报我的过程中多次诉诸管理员封禁处罚,违反Wikipedia:维基欺凌#不实指控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关于该用户提报我的缘由、本人的回应以及该用户如何违反这些方针在下方很清楚,我就不再赘述了。详见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Hexexie。该用户最后回复我“欢迎提报”,那我只能顺水推舟了。

综上所述,建议管理员对该用户做出封禁以及提报禁制处罚。同时建议该用户给自己放一段维基假期,去做一些对身心健康更有益的事情,比如与朋友或恋人一起,把在用户页提到的“把武汉市范围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和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全部实地跑一遍”实现。

( π )题外话:在简单翻阅了一下该用户的贡献记录之后,发现其几乎不参与对条目的编写,而是长期活跃于存废讨论以及管理员提报版,其以关注度提报的很多条目最终都被证明存在关注度,这也是大多数用户与其产生争执的来源。其提报的大多数用户也未对维基百科进行破坏,而只是与该用户产生矛盾。正如该用户所言:“我,红渡厨,也只是一名维基百科的普通用户。大家不过是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在维基百科做点事情罢了。”该用户当然和任何注册了维基百科账号的自然人一样,有权在维基百科进行提删、提报,可是如果该用户的兴趣爱好就是提删、提报,是否符合Wikipedia:这里是共构百科全书之地呢?

最后,感谢该用户的提醒,由于现实学业及工作繁忙,本人也会给自己放一段维基假期(除非是编辑相关专业学术内容),在一段时间内不会参与维基百科,尤其是站务讨论,甚至可能对该提报都不会参与更多讨论。因此,只能请维基百科社群对该用户进行再度审视了

PS:在本页面能找到的该用户发言就不设链接了,可以直接用Ctrl F。

(~)补充看到该用户先说自己“没什么想说的”然后过了两小时先是说我“0又爱玩”又引用一个百度知道诡辩自己“小傻瓜”不算人身攻击实在有点幽默,网上随便一搜也能搜到“贬义词的种类繁多,常见的包括人身攻击词,如“蠢货”、“傻瓜”、“废物”等”([4]),就在该用户自己引用的百度知道里面也有“要准确理解“小傻瓜”的含义,最重要的是看它在具体情境中的运用。同样的词汇在不同的语境下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含义。因此,在理解这个词时,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境和语境。”这么一句话。本人与该用户素不相识,根据该用户自己引用的百度百科“小傻瓜”“经常出现在情侣、夫妻或亲密的朋友之间。”根据常识也只是适用于关系亲密者的调笑词,该用户过往也经常对其他用户做出人身攻击以及违反Wikipedia:文明,认为“小傻瓜”是冒犯本人的人身攻击完全合理。而且本人提出那么多提报理由,该用户只避重就轻地回复了一个点,该用户使用“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倒打一耙”等激烈言辞也违反了Wikipedia:轻率指控,并且又用“认为您完全缺乏基本的判断能力”等语句违反WP:AGFWP:文明。同时,注意到该用户在本人提报之后继续在本页面诉诸提报威胁(Special:diff/85137344)来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根据Wikipedia:禁制方针“当用户造成极端或顽固问题的扰乱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打编辑战、持续与他人产生争执,或为阐述其观点在特定页面或主题触犯其他方针指引),而其他制裁措施无法阻止有关行为,则可采用禁制作为最后制裁措施。”

该用户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此种行为必须予以严惩!”正适合用在他自己身上,请管理员对该用户做出相应处置。

PS:由于本页面进行更新,该用户在本提报第二条违反Wikipedia:文明的言论可以在Special:diff/85082299中Ctrl F找到。--Hexexie 2024年11月29日 (五) 19:32 (UTC)[回复]

你说是就是吧。--———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30日 (六) 03:00 (UTC)[回复]
同上,我认为可结案。--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3日 (一) 07:1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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