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鸿绪
王鸿绪(1645年—1723年),初名度心,中进士后改名鸿绪,字季友,号俨斋,又号横云山人,江南松江府华亭县张堰(今上海市金山区)人,清朝政治人物、史学家,康熙帝亲信。
生平
编辑康熙十一年(1672年)壬子科江南乡试举人,康熙十二年(1673年)癸丑科一甲第二名进士(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康熙十四年(1675年)任顺天乡试正考官,充日讲起居注官,康熙十六年(1677年)升左春坊左赞善,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升侍读,任《明史》正总裁,撰写列传,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升左春坊左庶子,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升户部右侍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任会试正考官,同年改户部左侍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擢左都御史,同年丁父忧,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服阕返京,遭左都御史郭琇弹劾其与少詹事高士奇“互相勾结,表里为奸,植党营私,招权纳贿,蒙蔽视听,扰乱朝政”,又收受嘉定县知县贿赂银五百两,康熙帝令其休致回籍。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因大学士王熙、张玉书的推荐,康熙帝以《明史》“自开局纂修以来,岁久未告竣,事预期速,蒇宜专责成”,责成王鸿绪开始编修《明史》。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升工部尚书。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明史》列传刚脱稿,尚未订正,万斯同即逝于王鸿绪寓所,《明史》的编纂进入了另一个阶段。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参与纂修《佩文韵府》。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四月改户部尚书。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正月,王鸿绪被免职,以原官解任回籍,他私下带走史稿,经五年的删改润笔,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史稿撰笔初成,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进呈。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十七日,王鸿绪进呈《明史稿》310卷,体例均备,七月十八日内阁将之交明史馆收藏。不久王鸿绪将《明史稿》刻为己作,此即《横云山人明史稿》,不具万斯同之名。同年八月十五日,王鸿绪卒于金山张堰家。明史的第二次修稿至此终点。
著作
编辑王鸿绪工书法,“奄有魏晋以来诸家之长,挥毫落纸,人争藏弆”。兼通医学,有医著《王鸿绪外科》。著有《横云山人集》27卷[1]。
家族
编辑评价
编辑黄云眉《明史纂修考略》谓:“王鸿绪目睹同馆凋谢,史事阑珊,遂生攘窃他人成稿之奸心。......岁月愈邈,公然以多人心血之结晶,归诸一己之笔削而无所忌惮矣。......鸿绪于此事既非内家,而分合有无,妄自立异;又假手于刻薄无知之馆客,任意颠倒,是非毁誉,漫无准的。”梁启超亦曾批评王鸿绪是“白昼行窃的偷书贼”。
傅斯年认为武英殿本《明史》的纂修,距离原来史料时间较远,政治忌讳更深,应不如王鸿绪的史稿;他并不认为王鸿绪完全抄袭自万斯同稿,十分肯定王鸿绪的个人努力。曾参与纂修的杨椿说,王稿不一定全出于万稿,他说:“万稿与王稿颇有异同,是王稿亦不尽出万稿,且时预修《明史》者,多博学宏词,如汤斌、倪灿、尤侗、黄虞稷、朱彝尊、潘耒、吴任臣等亦皆有所著述,如汤斌文集中亦有明史稿若干篇,朱彝尊有史馆上总裁书多通,究修史义例,是稿亦不必尽出万氏,惟稿悉经删定,盖不容否认。”[2]肯定王鸿绪对编纂列传所作出的努力。
延伸阅读
编辑[编]
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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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徐潮 |
户部汉尚书 康熙四十七年四月己酉-康熙四十八年正月乙未 (1708年5月22日-1709年3月4日) |
继任: 张鹏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