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一年(1498年)举戊午科浙江乡试,弘治十二年(1499年)联捷己未科进士,授南京兵科给事中。曾论救宣府都御史雍泰,又公开上疏请求罢免道士出身的礼部尚书崔志端等,均未得到批准。正德元年,奉命与都御史吕镗清查御马监,因陈滥役滥费等弊病,得罪太监李棠,被廷杖罢免。此后恢复官职,升任广西参议[1]。
- ^ 《明史》(卷188):牧相,馀姚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授南京兵科给事中。论救宣府都御史雍泰,又公疏请罢礼部尚书崔志端等,皆不听。正德元年奉命与御史吕镗清查御马监,因陈滥役滥费之弊,及太监李棠捍诏旨营私罪。至是,受杖归,授徒养母。后复官,擢广西参议。命下,相已前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