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世民(1929年10月—1958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员,安徽省寿县人,1957年5月6日受中共特训后派遣由香港入台,以反共义士名义投奔自由,实则进行暗杀、渗透、破坏、分化,1957年7月被保密局以逃离匪区经过启人疑窦传唤审讯后侦破,1958年8月20日判处死刑,1958年10月23日枪决于台北新店安坑刑场[1][2][3]

聂世民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29年10月
 中华民国 安徽省寿县
逝世1958年10月23日(1958岁—10—23)(28—29岁)
籍贯安徽省寿县
国籍 中华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学历
经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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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世民,1929年生,安徽省寿县张李乡韩店村人,出身农民家庭,由于韩店村位在寿县、霍邱、颍上三县交界,日军、国军、汪军都在此处活动,属于三不管地带,1941年,中共发展的董完白游击队经常在此活动,12岁的聂世民聪明机智,担任游击队交通员。

1946年七月,曾在寿县余家圩引诱国民党一个团进入中共游击队伏击圈歼灭。1947年聂世民加入董完白游击队,与游击队员王永珍假称姐弟,在霍邱县附近刺探敌情。王永珍假意接近色诱国民党驻霍邱县黄营长,聂世民趁机混入营区将黄营长击毙,并与游击队里应外合制服并接收该营。1947年7月,皖北游击队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1948年11月,聂世民任第三野战军第四纵队侦察员,参加淮海战役,因战功卓著被提升为小队长[2][3]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成立后,聂世民为华东军区司令部直属通讯排排长。1949年4月聂世民伪装成渔民,刺探侦查江阴沿岸,强行掳走国军巡逻艇,杀害全艇人员。1949年9月21日聂世民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解放后,聂世民配合土改工作,1950年,聂世民担任寿县瓦埠区干事,兼大顺乡乡长,负责督导长岗、上奠、小甸、兴隆四乡行政工作。1951年担任寿县瓦埠区政委,兼任中共瓦埠区支部书记和大顺等5乡指导员,1953年6月组织安排聂世民到六安工农干校学习,由于表现良好被推为学生代表,前往北京参加1953年国庆典礼,受到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1955年11月培训结束,聂世民担任安徽六安专署治淮指挥部指导员,兼河东水闸党支部书记,带领300多名民工积极参加治理淮河[4]

1956年8月聂世民被组织安排到北京参加潜台前三个月的培训,称亲见高饶事件、匈牙利事件、发表不当言论、被共产党停职、禁闭、审讯、开除军籍,心生愤怒和不满,伺机逃往香港。受训完毕聂世民在中南海获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的接见,并勉其“此行任务非常艰巨繁重,要做好思想准备,祝你胜利归来。”。为了顺利潜入台湾,中共组织为聂世民一行准备假口供,如何利用深圳进入香港。1957年3月19日深夜,聂世民带领地下党员47人由深圳边防检查站检查员引导,从宝安县福田乡赤尾村游泳偷渡到香港,1957年4月,聂世民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两次与中共地下党驻香港人员邹予香会面,商议到台湾后的联络方法,1957年5月6日,聂世民等以“反共义士”身份,由台湾大陆灾胞救济总会安排,乘坐客轮从香港抵达台湾[4][1]

聂世民以共军干部来降受到中华民国政府重视,以“号召共军起义来归”在中央日报上大肆报导[5],1957年5月中,中华民国政府刻意聂世民安排访问金门,过程中聂世民趁机描绘金门地图及军事设施位置。1957年7月1日在基隆海滨唱红色歌曲,被国家安全局所侦悉指示警备总部详加侦查。经过疲劳轰炸审讯后,聂世民坦承是中共派来进行秘密情报工作,包含暗杀、渗透、破坏、分化,甚至趁机刺杀美国访台要员制造矛盾。1958年8月20日,47年度覆高昭字第68号判处聂世民死刑,1958年10月23日枪决于台北新店安坑刑场 [1]

中华民国政府特意于1958年3月6日宣传聂世民假意投诚经保安司令部侦破,并称“对于自己接受匪命来台,甚表后悔,对匪党将其作为牺牲品,尤为痛恨。”,在处刑情形称其“遣返”中国大陆[6]

由于中共认定聂世民通敌叛国,家人成黑五类遭受种种迫害。文革时期,红卫兵深夜到家翻箱倒柜,搜查证据,加扣反革命家属之帽。其父聂盛德遭批斗受尽折磨而死;其母张家兰哭瞎双眼精神失常去世,其妻刘本英远走他乡,下落不明,其女聂英儿缺乏营养,不幸夭折;其弟聂世荣民兵队长被开除,在生产队里被批斗;其侄聂传龙、聂传凤因历史不清,当兵当不了,入党入不了,无人敢提亲。整个家族蒙受极大责难[4]

2019年一位寿县民众聂士乐去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参观无名英雄纪念碑。记得儿时村里一位精神失常老太太经常喊着要找儿子聂世民,说他去台湾执行任务去了。聂士乐在纪念碑上找到了聂世民的名字并向寿县老家的地方有关部门寻求协助。透过热心人士取得当年的判决书联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证明聂世民光荣牺牲。2021年5月6日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给遗族聂世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书[4]

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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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 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聂世民铭刻于纪念碑上[7]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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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国防部. 聶世民叛亂案 檢呈聶君叛亂案覆判判決情形「47年度覆高昭字第68號」.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8-10-09 [2022-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23). 
  2. ^ 2.0 2.1 国防部后备司令部 台湾省保安司令部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 聶世民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7-06-01~1959-06-24 [2022-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23). 
  3. ^ 3.0 3.1 国防部. 聶世民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5-11-28~1958-12-26 [2022-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04). 
  4. ^ 4.0 4.1 4.2 4.3 聂士乐. 易面事敵英雄膽,血灑臺灣為使命. 中共党史教育网. 2021-05-16. 
  5. ^ 四十七位反共義士返抵祖國懷抱 各界昨集基隆熱烈歡迎 全體義士今將遊行北市. 中央日报. 1957-05-07. 
  6. ^ 匪諜聶世民假意投誠經保安司令部偵破 自港來台圖謀暗殺破壞. 中央日报. 1958-03-06. 
  7. ^ 陈辉. 中共臺灣隱蔽戰綫千余名烈士尋踪紀實. 新华澳报. 2021-04-10 [2022-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