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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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个人宣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Zetifree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2:58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14日 (三) 00:1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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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维基词典,若不符合词典收录条件,可(×)删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Zetifree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3:00 (UTC)[回复]

转移至维基词典。--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5月14日 (三) 01: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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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angfl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4:21 (UTC)[回复]

(=)中立除原創研究嫌疑外,經查「世界放鬆日」僅為音響公司OZAKI於2014年所進行之宣傳企劃,已違反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之理念,宜刪除。然而後段之「企業紓壓日」為董氏基金會自2012年所提出之概念,已被部份台灣企業所接受(2014年為19家),且有相關媒體報導來源可驗證,紓解上班族職場壓力 董氏訂立企業紓壓日逾40萬人 因工作而憂鬱,若全盤改寫,並將條目改名成「企業抒壓日」,應可視為有存在價值之條目--Alane留言2014年5月8日 (四) 01:02 (UTC)[回复]

(:)回應:既然連名稱也不同,那就應(×)删除這個,然後直接在企業抒壓日寫董氏基金會那個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4年5月8日 (四) 04:42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5月14日 (三) 01:3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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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实际内容,无分拆必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angfl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4:23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14日 (三) 00:1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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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angfl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4:24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14日 (三) 00:1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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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廣告宣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uneAugust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5:22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14日 (三) 00:1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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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廣告宣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uneAugust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6:18 (UTC)[回复]

(:)回應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5/02--LesleyLai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6:24 (UTC)[回复]

(:)回應,仔細查閱歷史記錄后發現,該條目是在未到侵權驗證截止時間下被移動至新名稱下,多謝LesleyLai指正,建議將此兩處存廢討論合併。--JuneAugust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6:55 (UTC)[回复]

(:)回應:本人在此嚴正警告各位針對TFBOYS組合的人,請停止一切針對性活動!本人在此再此重申,這一個組合是國內知名的組合,本文內並沒有存在任何廣告或包含宣傳性內容、愛好者網頁、過多或不當地使用了受版權保護的文字、圖片或/及多媒體檔案,而這篇是一篇中國內地爆紅組合的資料,如果你們認為有違反之處,請遂點在此列名,方便維基使用者修改!而如果無證據卻在此提此,或提出指控後卻不了了之,這是一個無恥之徒的行為,是值得被人鄙視的!!! 請記住,要搜尋TFBOYS的資料,內地各大網站應有盡有。本人在此希望我們編輯TFBOYS的人得到公平的待遇,並不是被人處處為難,只會投訴,卻說不出實質證據。本人在此聲明本人從沒有針對過任何一個人,也沒有貶低任何一個人。但本人認為你們的行為十分無聊,也十分令人煩燥。有道理的,請在此提出,方便修改。無道理的,希望你們為自己做的事致歉!請不要為反對而反對,這是一個無腦的人的行為,對嗎?--謙仔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8:59 (UTC)[回复]


重复提出,无效。--广雅 范 2014年5月7日 (三) 09:3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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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廣告宣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uneAugust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6:49 (UTC)[回复]
(:)回應您好,我是最近負責編修的人員,剛開始編修維基百科,目前也期待能讓編修的條目質量符合維基百科的標準。關於此條目,如果以存廢來看,導演張毅應是具有足夠關注度,他對於台灣新浪潮電影、以及文化產業的貢獻與知名度,在相關論文、報章期刊,都有提及與研究。是否可以協助告知被認為是廣告宣傳的部份,會依照維基百科標準修改。--atonny留言2014年5月9日 (五) 02:29 (UTC)[回复]
(:)回應補充,因為人在上海,因為GWF而暫時無法進入討論頁面,故至今天才加入討論。不過,適才發現存廢討論仍未完結(依照: 頁面存廢討論有七天討論期),該條目已被刪除。不過因為該條目並未被掛上「快速刪除」模版,自提出討論至刪除,意見有正有反,僅以兩天時間決定條目去留,是否會較倉促?請問是否仍有可能復原原本詞條?或者,如果欲繼續編修,並修改舊有的版本,應如何處理?Atonny留言2014年5月9日 (五) 02:49 (UTC)[回复]
(:)回應 另外,引用原本回應在琉璃工房詞條存廢討論的發言:根據我的理解,條目的存廢是處理詞條的最終手段,是否應在討論該條目之關注度、正確性後,咸信其在維基百科無存在必要,才給予刪除。如果只是需要修正,似乎掛上「待清理」模版即可。雖然身為被討論條目的編輯者,但我還是覺得,提出存廢討論似乎屬於稍嫌激烈的手段,因此在這裡也提出個人看法。懇請大家再拿捏。Atonny留言2014年5月9日 (五) 05:36 (UTC)[回复]
(:)回應 條目於5月7日及8日兩次掛上速刪模版,有關通知請參考User talk:LIULIGONGFANG--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9日 (五) 09:30 (UTC)[回复]
(:)回應 應該不是連續兩次掛上速刪模版。不知道是否有誤解,依照User talk:LIULIGONGFANG的紀錄,本條目5月7日由JuneAugust提出存廢討論,討論正反皆有。但討論仍在進行中,即由M940504於5月8日掛上速刪模版,並由管理員於掛上速刪模版後3分鐘刪除。覺得這樣似乎略顯草率。該條目5/7日的修改,已進行刪修,減少宣傳用語,我想應不符合| 速刪標準。因此,我對此條文遭刪,在這些細節能否合於維基百科的規則感到疑惑。而且,看起來似乎是仍嫌過於倉促。是否仍請刪除詞條的管理員先協助復原詞條,讓討論繼續,並給予七天討論期呢。也請求大家繼續協助檢視是否有需要修正的部份。非常感謝。Atonny留言2014年5月9日 (五) 10:16 (UTC)[回复]
(:)回應:如果閣下希望管理員復原,請至WP:DRV申請。--M940504留言2014年5月9日 (五) 13:38 (UTC)[回复]
(:)回應:感謝指點。已提出存廢覆核請求Atonny留言2014年5月10日 (六) 04:52 (UTC)[回复]

快速删除。--J.Wong 2014年5月10日 (六) 15:00 (UTC)[回复]

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编辑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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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羽月莉音的帝國"”——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有两则书籍出版新闻,关注度基本满足。——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7日 (三) 06:59 (UTC)[回复]

保留。--Lanwi1(留言) 2014年5月14日 (三) 00:1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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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幽靈什麼的我看不見!"”——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参考满足关注度。——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7日 (三) 06:58 (UTC)[回复]
(○)保留:有參考來源。--Tgbyhn123 2014年5月7日 (三) 08:35 (UTC)[回复]
  • (○)保留,您們對於關注度有非常重大的瑕疵,可供查證」以及「非原創研究」方針並未規定出版商新聞稿、出版品、小說、動畫、漫畫以及遊戲本身的設定資料集以及作者的設定等等不能納入參考文獻,在WP:NOR當中的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的敘述:『對第一手來源的任何解釋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相同解釋加以支持。如果沒有第二手來源,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這樣的斷言應使得一名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能夠加以驗證。例如,一篇關於小說的條目可以引用小說的段落來描述情節,但對這些段落的任何解釋都需要第二手來源支持。』,也就是說也在沒有第二手來源的參考文獻的條目是可以有條件使用第一手文獻,並非虛構內容不准寫入維基百科,這點我認為是您們解讀方針與指引的謬誤,但是維基百科的協作計畫並不是只追求關注度,而是完善這個計畫,因此我對這次的存廢討論表態保留。--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5月7日 (三) 15:59 (UTC)[回复]
    • (:)回應维基百科:关注度要求的是「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因此「出版商新聞稿、出版品、小說、動畫、漫畫以及遊戲本身的設定資料集以及作者的設定」等都不合作关注度的證明。「內容的來源」與「关注度的證明」是針對兩種特性的要求,故第一手文獻可以作虛構事物條目內容的証明,但不能同時滿足關注度的要求。不然一個作家天天寫自己便符合關注度了--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8日 (四) 10:09 (UTC)[回复]
  • (○)保留:有第三方新聞網站報導其動向,關注度足夠。—Sega7131留言2014年5月8日 (四) 04:47 (UTC)[回复]
  • (○)保留:目前已知的來源足以證明此條目之關注度。--M940504留言2014年5月8日 (四) 09:55 (UTC)[回复]
(○)保留,--A. Schenberg 2014年5月8日 (四) 17:18 (UTC)[回复]

保留。--Lanwi1(留言) 2014年5月14日 (三) 00:1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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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豪廣房屋"”——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14日 (三) 00:1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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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個人教育計畫"”——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Lanwi1(留言) 2014年5月14日 (三) 00:1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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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狩野茉莉"”——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Aoke1989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21:0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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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固拉多"”——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重定向神奇宝贝列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7日 (三) 06:56 (UTC)[回复]

保留。--Gakmo留言2014年8月15日 (五) 16:0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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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暫時保留,并改掛其他維護模板。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波加曼"”——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重定向神奇宝贝列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7日 (三) 06:56 (UTC)[回复]
(○)保留,作为初始神奇宝贝,有足够的关注度。--Leiem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00:31 (UTC)[回复]

暂时保留。--Gakmo留言2014年8月15日 (五) 16:40 (UTC)[回复]

「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提报(×)删除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7日 (三) 06:52 (UTC)[回复]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 馬如龍 (清朝)布穀鳥的蛋是誰的假面飯店想變成宅女,就讓我當現充!不完全神性機關伊莉斯YF-77。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 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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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問只列出Google图书的引述足够吗?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7日 (三) 06:54 (UTC)[回复]

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5月14日 (三) 01: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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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7日 (三) 07:24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14日 (三) 00: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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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7日 (三) 07:24 (UTC)[回复]

保留:已超过小小作品标准--Lanwi1(留言) 2014年5月14日 (三) 00: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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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7日 (三) 07:24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14日 (三) 00: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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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廣告宣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uneAugust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8:55 (UTC)[回复]
  • (○)保留:已按照指引修改疑似广告宣传。版面公司介绍简洁明了,也无广告宣传之可疑。--xinzi2010 2014年5月8日 (四) 04:51 (UTC)
  • (○)保留:目前條目內容沒非刪不可的大問題。--M940504留言2014年5月8日 (四) 10:11 (UTC)[回复]

保留:未发现过度的宣传性语调。--Lanwi1(留言) 2014年5月14日 (三) 00:2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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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尚未開拍資訊不完善,等資訊完善之後在建立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u Zhe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9:26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5月14日 (三) 01: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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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二〇〇八年二月互助客棧論及應否逐章節而介紹,其後二〇〇八年三月八日為所提刪,近日有案於存廢覆核,以其共識未明而為所刪除。今發還再議,請再評其去留,且論及應否逐章節而介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Wong 2014年5月7日 (三) 13:00 (UTC)[回复]

保留。--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5月26日 (一) 08:4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討論無共識,以上页面暫時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全文多為主觀評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8]](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13:21 (UTC)[回复]
首句為不實內容?事實是:「國共內戰的軍事戰早就結束,雙方逐漸達成『外交休兵』默契,想要停止爭奪邦交國的外交戰;但是民進黨似乎不肯罷休,想要延續國共內戰,捍衛並且擴大中華民國外交版圖,不惜替國民黨充當已經過時的『外交義勇軍』。……綠營不檢討烽火外交,反而百般辯護;例如張炎憲說『陳水扁政府的外交政策被稱為烽火外交,這是不公平的說法』,錯了,烽火外交是邱義仁自己取名的。」(蔡百銓〈漫談「山寨版外交休兵〉,發表於《台灣守護周刊》第113期)--220.137.8.235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13:27 (UTC)[回复]
什麼是事實?民進黨「想要延續國共內戰」也能叫事實嗎?--Kolyma留言2014年5月10日 (六) 02:18 (UTC)[回复]

无共识。--Kuailong 2014年8月4日 (一) 02: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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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维基百科内容,无来源,排版混乱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 Schenberg 2014年5月7日 (三) 16:23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5月14日 (三) 01: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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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關注度成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ssrn45 | talk 2014年5月7日 (三) 23:07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5月14日 (三) 01:3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