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强 (江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黄志强(1970年6月—),男,汉族,江苏常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现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分管能源部门和安全生产等)、党组成员。[1]
2023年8月,因在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黄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
参考资料
编辑- ^ 黄志强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段志强不再担任. 中国经济网. 2019-12-17 [2020-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3).
- ^ 2名中管干部因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被问责.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08-29 [2023-08-30].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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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韶春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 2021年12月- |
現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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