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汝欽(1539年—?),字子敬,直隸保定府定興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胡汝欽
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直隸保定府定興縣
字號字子敬
出生嘉靖十八年(1539年)三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馮氏,继娶張氏
出身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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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順天府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三名,三甲第二百八十七名進士[1][2]。萬曆元年(1573年)十二月选授工科给事中,四年正月升怀庆府知府,八年正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延安兵备,九年五月被陕西总督郜光先弹劾識暗才疏,詔汝欽冠帶閒住。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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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胡榮;祖父胡俊;父胡滋,母耿氏。慈侍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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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