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芳(?—?),是中國清朝官員,於1744年上任台灣府儒學訓導,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境內之教育行政部分,受台灣府儒學教授制約,該官職亦通常為閩籍,語言可與台灣人互作溝通,事實上,教學上也以閩語為主,官話為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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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前任:
楊友竹
台灣府儒學訓導
1744年上任
繼任:
蕭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