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雄飞(?—?),字鹏举元朝沂州临沂县人。

至元二年(1265年),廉希宪推荐他担任同知平阳路转运使司事。张雄飞建言立太子,设立御史台元世祖准奏,授侍御史。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安抚司为总管府。张雄飞为达鲁花赤。为荆湖北路宣慰使。又商人逃税和伤人者,贿赂张雄飞的部属,张雄飞加重了惩罚。说是为了除去宋朝的蔽政。至元十六年(1279年),为御史中丞,行御史台事。阿合马的儿子中书右丞忽辛有罪,御史台拿问,忽辛问诸御史,是不是都使过他们家的钱,众人不语。只有张雄飞反问,忽辛说惟公独否。于是张雄飞治罪忽辛。因为得罪了权臣阿合马,改为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使司。阿合马死后,回朝为参知政事。他的儿子张师野宿卫东宫,荆湖行省平章政事阿里海牙想请张师野为荆南总管。张雄飞为副相,不愿儿子出任地方官。张雄飞刚直清廉,元世祖赐给他白银二千五百两,黄金五百两,宝钞二千五百两和金酒器。他被阿合马余党陷害,又矫诏夺回。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罢官。至元二十三年(1285年),为燕南河北道宣慰使。卒于任上。五子:张师野,张师谔,张师白,张师俨,张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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