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机处

清朝中后期中央机关
(重定向自军机房

辦理軍機事務處满语ᠴᠣᡠᡥᠠ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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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轉寫coohai nashūn i ba),簡稱軍機處,前稱軍需房軍機房。是清朝康熙雍正年間創立的一個中央最高輔弼機搆,也是中国历史君主獨裁發展到最高階段的標誌[1]。學術界大部分觀點認為是始創於雍正七年(1729年),在隆宗門內率先成立的臨時軍事指揮機構[2]準噶爾之役後,進一步擴大其職責範圍令其成為處理朝廷軍政機要的常設部門,轉變為常設乾清門外,作為專門服務皇帝的參議諮詢及秘書機構[3][4],從而取代議政王大臣會議,並令由秦漢沿襲下來的廷議就此實質廢除[5]。該機構實際作為皇帝的機要秘書班子及奉旨經辦機構[1],直到宣統三年(1911年)責任內閣成立後撤銷。

 清朝政府機構
办理军机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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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文)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雍正七年六月初十日(1729年7月5日)
前身機構军需房
军机房
解散時間宣统三年四月初十日(1911年5月8日)
後繼機構庆亲王内阁
机构驻地北京故宮內廷乾清門外西側
僱員數目無定員,最多時6、7人,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京堂充任。
机构首长军机大臣慶親王奕劻世续张之洞那桐鹿傳霖戴鴻慈吳郁生貝勒毓朗徐世昌(末任)
上级机构大清皇帝
乾清门外西侧内右门以西,隆宗門内北侧,坐北向南的庐房面阔十二间,进深两间,自东向西分别为:侍卫值宿房(东四间)、军机处大臣值房(中四间)、内务府大臣办事处(西四间)。现东四间的原侍卫值宿房内设有“军机处史料展”,中四间的军机处大臣值房为原状陈列。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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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内部陈设简单,只有桌、椅、炕、砚等设施和物品。军机处人员精干,有官而无吏,办事效率高。

军机处有非常严格的保密制度,使外人不能窥视其活动及文件等。即便是王公大臣,没有皇帝的特旨,也不准出入军机处。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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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清门外西侧内右门以西,隆宗門内北侧,坐北向南的十二间庐房的最东端,也是原来侍卫值宿房的最东端,现在侍卫值宿房内设有“军机处史料展”。
 
隆宗門(图右侧建筑)内南侧周庐五间(图左侧建筑),为军机章京值房,其东侧还有一座井亭(图左侧小型亭式建筑)。
 
隆宗門内南侧周庐五间(图右侧建筑),为军机章京值房,其东侧还有一座井亭(图中央小建筑)。

康熙十六年(1677年)十一月,在內閣外另設立南書房,「揀擇詞臣才品兼優者充之」,直接起草諭旨與處理機密奏議。軍機處主要作用與南書房相同,為皇帝召對單位,起草由皇帝主動發布之諭旨(上諭,明代以前稱中旨),取代清代被廢除的知制誥等職務。

雍正四年(1726年),籌劃用兵西北,為求保密並削弱內閣、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密旨兩路軍需由怡親王允祥、大學士張廷玉蔣廷錫、總督岳鍾琪於內廷密籌辦。之後二年餘,各行省尚不知出師西北之事。隸屬於戶部,亦稱戶部軍需房,滿文檔案軍需房、軍機房、軍機處曾同時存在。雍乾時人葉鳳毛在《內閣小志》:「(軍機房)即內中堂,即內中堂辦事處也。凡內外大臣摺奏有不交部即令中堂議覆者,洎廷寄各省諭旨,始皆園值人為之。有滿舍人舒赫德、雅爾哈善,漢舍人吳元安、蔣炳,願不換班,長侍內中堂。時西北兩路出師征策妄,戶部別立軍需房,司官翁藻主之,於是襲其稱,亦曰軍需房,漸易為軍機房,又以房為處」故軍機處的產生與西北用兵並無直接關係,僅借用其名稱,亦非削弱內閣,而是內閣在內廷的值房[6]。其位置常在圓明園出入賢良門外御河南軍機堂,只有冬季在隆宗門內或西苑門北作為值廬。而與西北用兵相關的戶部軍需房以戶部軍需局,一直延續到清季。巨量的清代內閣大庫檔案也顯示一般性、經常性的奏摺,有清一代仍由內閣票擬,軍機處並未全面取代內閣。

清史稿·職官志》載:「雍正十年,用兵西北,慮儤值者洩密,始設軍事房,後改軍機處。」

雍正七年(1729年),清軍大舉征伐西北兩路,六月初十(7月5日)正式設立軍需房隆宗門內北侧[7]乾清门外西侧),公佈密辦軍需人選,选内阁中谨慎縝密者入值,以处理紧急军务。旋即改稱辦理軍需處軍需處,再改稱辦理軍務處[8]軍機房[9]。但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研究員莊吉發查閱歷史資料,指出「軍機房」一詞在雍正時期的文件中並不存在。

雍正八年(1730年),始稱軍機處[10],以張廷玉、蔣廷錫、馬爾賽入值辦理一切事務[11],成為定制。

雍正十年(1732年)三月,正式定名辦理軍機處,简称軍機處,並由禮部鑄造印信,用「辦理軍機印信」字樣,「并行知各省及西北兩路軍營」。

由于军机处本是一个非常的临时机构,自诞生之日起就摆脱了正式官僚体系的壅滞、繁琐的毛病,非常适合皇帝加强皇权的意愿,所以,在准噶尔战事平定之后,按理应裁撤军机处,但结果非但不将其撤销,反而进一步扩大了军机处的权力,使其超越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成为最主要的政治核心。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乾隆帝即位後,以西北軍事底定,撤除軍機處,改設總理事務處兼理軍機事務,簡稱總理處,以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保和殿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為總理事務王大臣,原軍機大臣訥親徐本班第索柱豐盛額海望莽鵠立納延泰改在總理處「協辦總理事務」或「差委辦事」。

乾隆二年十一月廿八日(1738年1月17日),准總理事務王大臣解職,復設辦理軍機處,以鄂爾泰、張廷玉、訥親、海望、納延泰、班第入值。

咸豐十一年(1861年)成立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后,军机处之決策权渐移。但在奕訢失勢後,軍機處又重掌大權。

宣統三年(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后撤销。

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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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機構作為皇帝秘書顧問,具體職掌[3][4]

  • 接收由皇帝閱後下發附帶意見的密摺,依據皇帝述旨將意旨撰述成諭旨,輔助皇帝處理奏摺及起草上諭,
  • 保管授權保管的機要文件:抄錄皇帝閱後下發的奏摺題由及處理意見,形成檔冊,即《隨手登記檔》,而奏摺在發下前,還須由供事(即軍機處專供抄胥之人)抄錄副本即 《錄副奏摺》;
  • 議大政,議後提出處理意見,奏報皇帝裁奪;
  • 讞大獄,參與重大案件審擬;
  • 參與對重要官員的任免和考核;
  • 隨侍皇帝出巡,奉旨出京查辦事件等。  

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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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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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主要成员为军机大臣军机章京。军机大臣员额无定,最少时以三员为度,最多不超过十员,通常为四至七员,尤以五至六员为最常,由亲王[註 1]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註 2]充任军机大臣,通称“大军机”。设首席军机大臣,或称领班军机大臣,一般由满族亲王或大学士担任。

其他任职者,按各人资历分别被任命为军机处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军机大臣须每天值班,等候皇帝随时召见。另选内阁中书等官[註 3]军机章京[註 4],通称“小军机”,满汉各半,负责抄写、记载档案、查核奏议[註 5]。军机处具体职掌为:撰拟谕旨和处理奏折;议大政,议后提出处理意见,奏报皇帝裁夺;谳[註 6]大狱,参与重大案件审拟;参与对重要官员的任免和考核;随侍皇帝出巡,奉旨出京查办事件等,用字寄[註 7]上谕的名义对各地各部官员发布指令,凡特旨简放大员,如大学士六部九卿督抚将军提督学差主考及驻外使臣,皆由军机处开单请旨

《清史稿》载,嘉庆四年一月,上命成亲王永瑆在軍機处行走,十月,以“非祖制”罢值。谕曰:「自设军机处,无诸王行走。因军务较繁,暂令永瑆入直,究与国家定制未符,罢军机处行走」。不过在雍正皇帝執政時军机房创设之初,雍正皇帝的怡亲王允祥即是重要成员之一,乾隆、嘉庆、道光三大朝皆能遵親王禁入軍機處的制令,自咸丰三年十月,上任命恭亲王奕䜣在军机大臣上行走之后,此一禁制遂废。奕䜣于咸丰五年七月免。嗣后,自咸丰十一年十月至宣统三年四月裁军机处止,其间除光绪廿七年七月至廿九年三月间无亲王任军机大臣外,俱以亲王为军机处领班王大臣。

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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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没有专官,军机大臣、军机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职,皇帝可以随时令其离开军机处,回本衙门。军机大臣既无品级,也无俸禄。军机大臣之任命,并无制度上的规定可供遵循,完全出于皇帝的自由意志。

军机大臣的职务也没有制度上的规定,一切都是皇帝临时交办的,所以军机大臣只是承旨办事而已。“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这些都说明军机处是皇帝集权的最好的工具。

军机处实际上是皇帝的秘书机构,军机大臣职责是向皇帝提出建议,执行皇帝的政策,决策权完全在皇帝身上。因此军机处并不是中央的最高行政机关,充其量只能说是皇帝用作行使权力的执行机关。

乾隆朝,設置「議罪銀」制度,在軍機房設置密記處管理《密記檔》[12],全由內務府滿人擔任,乾隆二十八年起,第一宗議罪銀由軍機處查催,和珅掌權後,議罪銀方經軍機查催交內務府。

駐地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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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紫禁城乾清门西侧内右门以西,坐北向南的庐房面阔十二间,进深两间,自东向西分别为:侍卫值宿房(东四间)、军机处大臣值房(中四间)、内务府大臣办事处(西四间)。后来东四间的原侍卫值宿房内设有“清代军机处史料展”,中四间的军机处大臣值房为原状陈列。对面周庐五间则是军机章京值房,其东侧还有一座井亭。[13][14]

2014年12月1日起,“清代军机处史料展”暂停开放。2015年,经改陈后恢复开放[15]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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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初,有亲王不得入值军机处的禁制。《清史稿》载,嘉庆四年一月,上命成亲王永瑆(还有大学士董诰和尚书庆桂)在军机处行走,十月,以“非祖制”罢值。上谕曰:“自设军机处,无诸王行走。因军务较繁,暂令永瑆入直,究与国家定制未符。罢军机处行走 。”不过军机房创设之初,怡亲王允祥即是重要成员。乾隆、嘉庆、道光三朝皆能遵此禁制。自咸丰三年十月,上任命恭亲王奕䜣在军机大臣上行走之后,此一禁制遂废。奕䜣于咸丰五年七月免。嗣后,自咸丰十一年十月至宣统三年四月裁军机处止,其间除光绪廿七年七月至廿九年三月间无亲王任军机大臣外,俱以亲王为军机处领班王大臣。
  2. ^ 京堂为清代院寺等衙门(都察院、通政司、詹事府、国子监及大理、太常、太仆、光禄、鸿胪等寺)的长官。一般为三品、四品,亦有五品京堂。亦可用作虚衔。
  3. ^ 军机章京常选自具以下本职者兼任(满汉略异):“汉章京以内阁中书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由进士举人(或拔贡)出身者兼充。满洲章京以内阁中书,六部及理藩院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帖式兼充。”(梁章鉅《枢垣纪略》卷七)
  4. ^ 雍正八年,始添设军机章京。早期无定额,视事务之简繁由军机大臣选用,后改为请旨候补。乾隆上定为满汉两班,各八员,嘉庆四年增为四班三十二员。但实际上军机章京员额常超出此定制。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变通章京缺额章程中规定满章京十六员,汉章京二十员。
  5. ^ 自乾隆时傅恆任领班军机大臣始,军机章京亦同时负责撰拟谕旨,参预军机处新承办案件之审理,随军机大臣或单独奉命前往各省查办和处理政务。
  6. ^ 谳,音“雁”。
  7. ^ 字寄,或传谕。均为由军机处直接寄发给有关官员的寄信谕旨。因其寄自内廷(不经由内阁),故称廷寄。“寄信,外间谓之廷寄。其式:行经略大将军、钦差大臣、将军、参赞大臣、都统、副都统、办事大臣、领队大臣、总督、巡抚、学政,曰军机大臣字寄;其行监政、关差、藩臬,曰军机大臣传谕。”(梁章鉅《枢垣纪略》卷十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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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军机处. 新加坡清史研究学会.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9). 
  2. ^ 原軍機章京梁章鉅憶述:「雍正年間,用兵西北,以內閣在太和門外,儤直者多,慮漏泄事機,始設軍需房於隆宗門內,選內閣中書之謹密者入直繕寫,後名軍機處」。引自梁章鉅,樞垣記略卷二十七·雜記一
  3. ^ 3.0 3.1 军机处. 故宫博物院.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2). 
  4. ^ 4.0 4.1 李, 文杰. 日暮乾清门:近代的世运与人物 (PDF). 上海人民. 2020. ISBN 978-7-208-16446-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9-22). 
  5. ^ 曹国庆. 明代的廷议制度[J]. 江西社会科学, 1989(S5):p.27
  6. ^ 另見赵翼《薝曝杂记》卷一:「軍機處本內閣之分局」
  7. ^ 梁章鉅《樞垣記略》卷廿七「(雍正七年),以内阁在太和门外,儤直者多虑漏泄事机,始设军机房于隆宗门内。」
  8. ^ 莊吉發《清代奏摺制度》:「自從雍正七年設立軍需房後,先改稱軍需處或辦理軍需處,旋稱辦理軍務處。」
  9. ^ 《歷史檔案》1990年4期載趙志強〈軍機處成立時間考訂〉:「至七年六月始改為軍機房。」
  10. ^ 《光绪会典事例》載乾隆帝上谕:「第自雍正八年设立军机处以来五十余年,所有谕旨、批奏事件,未经发钞者尚多。」
  11. ^ 錢實甫 編《清代職官年表》一冊,頁一三六
  12. ^ 《密記檔》保存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文獻叢編》亦有公布
  13. ^ 刘北汜:《可爱的北京系列:故宫春秋》,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1991年1月,ISBN 7-5301-0201-X
  14. ^ 乾清宫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9-08-07.,故宫博物院,于2014-06-01查阅
  15. ^ 故宫军机处做改陈后将开放 佛堂咸若馆也将开放. 新华网. 2015-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2).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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