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英文:conducting)係各種管弦樂團、合唱團等集體性音樂表演嘅時候,喺樂團或或合唱團前面透過身體語言指示點樣演奏或者演唱。指揮嘅時候右手主要表達速度同節拍,如果有需要可以用指揮棒;而左手主要表達強弱等樂曲表情。面部表情、頭部同埋身體嘅動作,都係指揮嘅一個部份。
巴洛克時期(大概18世紀中),嗰個時期之前樂團嘅規模好細,音樂編排非常簡單,喺一個單獨嘅樂章裏面冇乜太大嘅節奏變化,樂團唔需要指揮,只需要由主小提琴手樂弓嘅速度嚟帶領演奏。後嚟因為樂團規模不斷擴大,樂章亦越嚟越複雜,令到樂團嘅成員不斷增加,就極需要喺音樂嘅合成作出統一,指揮就係噉樣出現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