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找到我们
在早期,企业管理尚未受到重视,HORIBA以“公开、公正”为企业宗旨,以对股东的责任为中心,制定了改善企业管理的方针。
为了避免内向型经营,HORIBA一直从公司外部聘请董事和监事。这种管理方式始于1953年公司成立之初,一直延续至今。
HORIBA是1974年第一家开始按派息率支付股东股息的日本上市公司。自2013年以来,HORIBA将股息政策的目标从非合并净收入的30%改为股东总回报,再加上股息支付和股票回购的金额,目标是合并净收入的30%。
自1972年首次上市以来,HORIBA一直鼓励所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于星期六举行,方便公众出席。
为了防止董事会执行效率低下,避免激烈争论,HORIBA减少了董事人数。此外,HORIBA于1998年引入了企业执行人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