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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3日 晴
今天是李轩的生日。我给他送了一块手表,在文具店买的,20块钱。他收下了,和我说他决定从今天开始写日记,问我要不要一起写。我说我写了日记又不会给你看,他一脸惊讶的样子,说好朋友之间不是会互相分享吗。我说日记是自己的隐私,只能给自己看。他说好吧,原来是这样,但还是希望我能陪他一起写,因为他怕自己坚持不下去。我吃着李轩的生日蛋糕,答应了他。
写日记应该也能让我的作文分数变高,希望我能坚持每天都写。
2013年7月20日 多云
在论坛上看到好多人推荐电影《断背山》,今天我把电影看完了。结局实在令人惋惜,不过两个男主角都已经结婚,却背叛了自己的妻子。我并不排斥同性恋,但我认为这真的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我看电影的时候李轩来找我出去玩,他正好看到了两个男主角的亲密镜头,反应特别大,立刻就跑出去了。可能他不太能接受这个吧,我也可以理解,毕竟大部分人好像都接受不了。
2014年1月1日 阴
今天放假。李轩拉着我去和他们打牌,打到后面玩成了真心话大冒险,套路也都是那些,无非是你暗恋谁、和谁处过对象、发短信给谁谁表白这种,其实不说真话也不会有谁知道。不过我还是挺幸运的,抽了一晚上的乌龟都没中过招,李轩就比较衰,好几轮都留到最后。第一次他选真心话,被问有没有喜欢的人,他说有。他们都开始起哄说是哪个女生啊,问我知不知道,我是真不懂是谁,也才知道原来他有喜欢的人。后面几次李轩都选的大冒险,很显然他不想再说真话了。
而我就更不能说真话了。
“新杰——收拾好了吗——?”
“还有几本书,”我赶忙合上日记本,一本两本三本,平放到纸箱里,“两分钟就好!”
我扯开透明胶,呲啦一声把纸箱封上,看了看表,准许自己发呆半分钟。感谢李轩,我想,我这两年多的回忆都稳当当地放在箱子里了。我站起身,抱着箱子走出房间,走出家门,把箱子交给托运公司的小哥,然后爬上爸妈的车。
“没漏什么东西吧?”爸爸吹着口哨,妈妈一边检查清单一边笑着问我。没有了。我回答。都拿上了。
汽车启动了,我看着窗外,风呼呼地刮,地上的枯叶四处翻飞,熟悉的一草一木飞快地向后奔跑。路过李轩家了,李轩的家看不见了,羊肉泡馍小店看不见了,学校看不见了,一切都在离我远去。我要去Q市了,我看了地图,Q市离X市有一千二百公里远,我还从来没去过这么远的地方,我好难过。
2
我转学到了Q市,今年就要中考了。最后一个学期换个省份中考可谓闻所未闻,我不得不把一天当做两天用,去适应这里的课程,连日记都变成了每日学习总结。李轩寄过几次信给我,说现在天天复习炒旧饭好无聊,说他在数学课上睡着了被老师用粉笔砸醒,说他想和我一起打球……每次都是洋洋洒洒几大页纸。我没有手机,收到李轩的信可以让我开心好几天,英语单词都背得更快了。晚上睡觉前也会胡思乱想,他对我有没有一点友达以上的感情,但想到他撞见我看同志电影时惊慌失措的表情,那点燃起的火苗便幻灭了。他大概真的很珍视我这个朋友,但我却没时间好好给他回信,我给自己制定的学习计划每一项都精确到分钟,很难挤出空闲,所以我只能长话短说,匆匆写下半页纸就寄回去,连我自己看着都觉得敷衍。
这是我的过错,我心怀愧疚地想着。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李轩给我寄信的频率越来越低了。感情上我认为我应该做点什么,去好好维系我们之间的友情,再这样下去我和他连友情都留不住了。但理智上我明白没有什么比考上一个好的高中更重要,这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们一个个拼命得让人害怕,我要用尽全力才能在独木桥上站稳,没有时间去社交,去维持什么关系。
我认为我不应该感情用事,因此我只能在梦里给李轩写信。不止是写信,我还给他写情书。在梦里我什么都能做到,我什么都能得到,我想牵他的手,我便同他十指相扣,我想和他在一起,他便和我说新杰我喜欢你。然后梦醒了,醒来我就变得怯懦,我甚至不敢问他喜欢的人,问你和你喜欢的人现在怎么样了,现在还喜欢吗,她喜欢你吗。我只会把自己藏在一摞摞课本和习题的缝隙里,我是一个胆小鬼。
宿舍,教室,食堂,三点一线,一个学期很快就在手表的嘀嗒声中过去。中考也在嘀嗒声中结束,我被市重点高中录取了,李轩在信里祝我脱离苦海,问我暑假是否会回X市。我知道我的前方是又一重大山,妈妈把她的旧手机送给我,告诉我他们已经给我报了补习班,提前预习高中知识,要赢在起跑线上。于是我在QQ上给李轩发消息,很抱歉我不能回去。
李轩很快回复,他发了一个流泪表情包,说好吧新杰,知道你以后肯定是要干大事的,兄弟苟富贵勿相忘。我笑了,嘴角扯起来,我知道我现在一定笑得很难看,但是没关系,反正也没人看见。我不敢说我很想他,我不敢思考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他,我的大脑控制着手指,xiacizaihenimenju下次再和你们聚。
两天后我看到李轩在QQ空间发出的聚会照片,他被一群同学簇拥着,咧着嘴开心地笑着。
我一直没能回X市,李轩也没再给我写信。
3
李轩是走读生,我是每个月只能摸一回手机的住宿生,我们之间不止相隔着12个经度48分钟的时差。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不再给对方发送信息,置顶的聊天框就这样空落落地挂着,从“16:45”变成“2016/11/20”。我点开他的头像,最新的一条说说是“新同桌看起来冷冰冰的居然还挺好相处”,我点了个赞。
我们终究是不可避免地变得陌生了。十、九、八、七……零。烟花在黑夜中炸开,耀眼的光亮呈放射状湮灭,我卡着点给李轩发了句新年快乐,然后把QQ置顶移除。我想我不要老想着李轩了,所爱隔山海,可山海不可平,一千多公里的距离和一个月的时间差是我们之间的巨大鸿沟,更何况他本来就不喜欢我,也不会喜欢上我。所以我也不再喜欢李轩了。
只不过李轩太爱在QQ空间分享日常,“同桌好厉害解出了期中考的数学压轴题”“篮球赛赢了隔壁班我们真牛逼”“给同桌带肉夹馍他居然要求加青椒”“年级主任又在年级会上血口喷人”“同桌居然记得我喜欢多加葱不要香菜不要洋葱不要青椒不要姜多放蒜多加醋他记性怎么这么好”……可能是因为好奇心,我总忍不住去多看两眼,去看看他最近在做什么。我想李轩和他的同桌关系是不是太好了,李轩最近的QQ空间有三分之二的都和这位同桌有关,我又不禁回想起从前,从前我和李轩也有这么要好吗?似乎要差上那么一点吧。怀着这样微妙的心情,我点开了那个时不时在李轩的评论区留下一串省略号的“tsubasa”,但很遗憾,这位同学的空间并不对我这个陌生人开放,我只能看到他的头像,黑色长发紫色眼睛,是我不认识的动漫人物。
不过“同桌”很快就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阿策”,这很容易推断,阿策就是同桌。李轩之前基本只发几行文字,最近倒是越来越喜欢放几张照片。《双人成行》的游戏界面、抓着手柄或者漫画书的手,又或者是模糊的高挑背影,阳光打在穿着蓝白校服外套的少年身上,青春又美好的景象。
要不是我知道李轩是个直男,我简直要怀疑他在暗恋这照片中的人了。
4
一年过去又一年,手表上的指针转了一圈又一圈,李轩换了个头像。新杰,新年快乐。他的头像弹上消息框顶部,粉发双马尾女孩对着我微笑,我花两分钟搜了一下,这个女孩叫鹿目圆。
新年快乐。我回复道。然后没有了后文,这便是我和李轩一年一度的对话。
纷杂的消息涌入,聊天框再次被埋下去,很快就看不见了。
我已经高三了,压力比初三那时更甚,为了考上心仪的医学院,我决定远离一切可能让我分心的事物,包括每月使用一次的智能手机。李轩和那个与其形象严重不符的新头像一起,被我抛之脑后。
再次打开QQ,是高考前的成人礼。我允许自己在这样特殊的日子稍许放纵,拍完纪念照后便不自觉地打开那个企鹅图标,然后点进那个黄色星标。第一条就是李轩发的,一个笑脸一个爱心,配了九张图。
凌乱的草稿纸、点着蜡烛的蛋糕、梧桐树和飘满落叶的小道、戴着耳机的侧脸、交握的双手……哦——我反应过来了,李轩这是在官宣。
我一时恍惚,这照片上显然是两个男生,李轩我是认识的,但他不是直男……吗。我甚至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手指往下划拉,刷新了两次,那几张图就在那里佁然不动,还出现了一条新评论,一个简单的笑脸emoji,来自我熟悉的id,tsubasa。
我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在一起了,原来一切都有迹可循。原来我从一开始就错了,李轩不仅不是恐同的直男,他如此胆大,竟在高中毕业前就将这样的同性恋情公之于众。
最后一张照片是两张红色的纪念贺卡,我后知后觉地发现,李轩居然和我在同一天经历成人礼。
确实很令人难忘呢……成人礼。
再次刷新页面,评论区多了一长串99以及各式各样的调侃,我的手指悬在屏幕上,最后还是选择退出了页面。我想我还是做不到给李轩送上类似的祝福。
尽管我早已不再喜欢他。
2018年5月25日 阴
今天学校给我们举办了成人礼。听校长讲话,读父母的信,拍照留影纪念,每年都是固定的流程。
发的粽子不好吃,半生不熟的,我想吃羊肉泡馍,我已经五年没吃过羊肉泡馍了,但是学校里没有这个。
我想家了。
5
“新杰——收拾好了吗——?”
我叠好最后两件衣服,抹平上面的褶皱:“两分钟就好!”我把叠好的衣服放进行李箱,拉上拉链,最后抽出抽屉里的日记本,轻轻放入背包夹层。
背上包,拉着行李箱,我深吸一口气,将房间门关上,朝屋外走去。我们准备出发,回X市处理被拆迁的老房子。
我报上了Q市本地一所大学的医学院,开学后就要去医院实习,这是我们离开六年来第一次回去。我还没坐上飞机,李轩就发消息邀请我去参加同学聚会,我们多年未联系,我只知道他和他对象现在同在X市的某所大学念书,甚至选的同一个冷门专业,平时不过是QQ空间里的点赞之交(我甚至没有加李轩的微信),也不知他怎么这么快就打听到我要回X市了。
我们那一片都要拆了,李轩说,你肯定得回来的。
那家羊肉泡馍也要拆了?
你说我们小时候经常去那家店啊?好几年前就搬走啦。
唉。好吧。我叹了口气,六年时间,沧海都变作桑田了。
那个,新杰,我到时候会和我对象一起去。李轩冷不丁地发出一句,你介意吗?他以前也是我们那个初中的。
啊……原来他们那时候就认识了吗。可是我有什么好介意的,李轩问我这个做什么。
不介意。我很快回复。
等等,李轩不会是看出来我当年喜欢过他吧?我突然想到这茬,顿时一激灵,手心都泌出冷汗。以前我以为李轩是个直男,生怕自己那见不得人的心思被谁知晓,生怕我因此被他讨厌,这是我万万不能接受的。
我一直觉得自己藏得很好,应该没露出过什么马脚。但李轩也算是个八面玲珑的人,万一他真看出了点什么……
我就这么惴惴不安地走进聚餐的包间,提前二十分钟敲开门,里面竟然已经快坐满了。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朝我看来,李轩站起来大声道:“新杰来了!”
“不是还有二十分钟……?”我有些惊讶。
“就怕你等我们,”李轩狡黠地眨眨眼,搂过旁边一人的肩膀,“其他人你都认识,这位是吴羽策。”
“你就是李轩的对象吧?”我若无其事地伸出手,唤作吴羽策的青年笑了笑,“嗯”了一声,和我握手。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吴羽策的正脸。不同于李轩发在QQ上那些照片里的朦胧和柔软,他长相十分锋利,面部轮廓清晰,眼尾狭长向上挑起,是令人惊艳却攻击性极强的一张脸。
“这是张新杰,我邻……朋友。”李轩又介绍道。
“原来你就是张新杰啊,”他说,“久仰大名。”
我有点疑惑:“你知道我?”
“李轩提到过。”吴羽策笑了笑就松开了手,李轩倒是清了清嗓子,看起来有些不自在。
“开饭吧,”李轩招呼服务员上菜,“你们要喝点什么?”
大家都是老相识,觥筹交错间,难免喝得有些多。我也喝了几杯白酒,感觉脑袋有点昏沉,离开包间准备去厕所洗把脸,进门便看见吴羽策从隔间走出来。
我们并排站在洗手台前,水龙头是自动感应的,我把手平放在出水口下三寸,温凉的水流下来,润湿我的掌心,又从我的指缝中溢走,落在白瓷水盆里,哗啦声试图掩盖这一片沉默。
两重水声重叠着此起彼伏,吴羽策的声音穿过水流而来:“明天和我们一起回初中看看吗?”
明天是星期日,我记得我们当时周日是不用上学的,学校只有一两个保安在门口守着。
“要怎么进去?”
“偷偷溜进去。”
我讶异地偏过头看他,他喉间发出一声哼笑:“李轩的主意。”
那倒是不奇怪。我点点头:“几点过去?”
“回去问李轩吧,我只是替他来邀请你,”吴羽策把手放在烘干机下,风声呼呼作响,“你也知道他这人,有时候关键的两句话囫囵半天也蹦不出来。”
李轩是这样的人吗?我搓着洗手液,细细回想,却觉得自己的记忆不甚清晰了。“我知道了,”于是我只能回答,“谢谢你。”
“别客气,”烘干机停了,吴羽策的声音很轻,“其实我初中那时候就认识你,还有李轩。”
我顿住了,水再次冲下来,争先恐后地带走我手上的泡沫。吴羽策笑了笑:“看样子你们当时都对我没什么印象。”
“抱歉。”我有些尴尬。
“没关系,”吴羽策转身挥挥手走了,“我刚刚说的话你别告诉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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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午两点,发生了两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其一,我以为昨晚聚餐的同学都会过来,实际上站在校门口的只有我和李轩、吴羽策三个人;其二,李轩说的“偷偷溜进去”,指的是踩着垃圾桶,翻学校侧门的围墙。
“我们不能跟保安说清楚让他放我们进去吗?”吴羽策一脸无语。
“哎呀,那个大爷倔得跟头驴似的,”李轩一脚踏上垃圾桶盖,“我以前在这翻过很多次了,保证万无一失。”
噢,我现在终于知道了,原来他当年逃课就是这么回来的。
李轩已经翻上墙头,朝我们勾勾手:“快上!”
吴羽策和我对视一眼,看上去颇为无奈,但最后我们还是一前一后踩上了垃圾桶。在墙头上俯视地面的感觉还挺新奇的,我从没想过自己还能有这种人生体验,二十年来第一次翻墙,双脚落地的时候心跳得飞快,仿佛真做了什么亏心事。
“好啦,”李轩笑得很开心,“我们偷偷从操场绕进去。”
“明明可以光明正大地进来,有人偏要偷鸡摸狗。”吴羽策揶揄着递给我一包湿巾。
学校不大,我用湿巾擦了擦手,环视四周,似乎和我记忆中的模样相差无几,塑胶跑道在那里,大榕树在那里,荣誉榜也在那里——只是上面换了一批青春的面孔。
李轩指了指榜上的照片:“新杰,我记得你以前可是这里的常客。”
“我以为你不看这个。”我说。
“这么大个照片怎么可能看不见,”李轩笑道,“上教室看看吗?”
我们以前的教室在四楼,推开后门走进去,墙角的书柜还立在那,旁边摆着两盆绿萝,黑板上写着几行字“语文:作文两篇;数学:模拟卷三套;英语:完成阅读专项练习,并批注生词……”。
“还真是没什么变化啊,”李轩感慨着,“阿策,你们班教室在哪里?”
“楼上。”
李轩和吴羽策齐刷刷转头看向我,我连忙开口:“我自己逛逛就行,你们不用顾虑我。”
李轩点点头:“那我们有事电话联系。”
其实也没什么好逛的了。我站在从前坐过的座位旁,望着墙上的挂钟,深蓝色的秒针嘀嗒转动着,一圈又一圈,我突然想起来我们那时的挂钟指针是纯黑的。
所以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我轻轻叹了口气,朝教室后的图书角走去,我记得我在这里放过几本书。
我一眼就看到了《玛格丽特小镇》和《局外人》的书脊,我将其抽出来翻看,扉页上果然写着我的名字。还有一本《百年孤独》,我自上而下仔仔细细巡视着书架,没找到它的身影。或许是有人拿了书没还,又或许是大家不爱看这本,于是它慢慢就被埋到了书柜深处。我没再多想,伸手将书架上摆得参差不齐的书推平,未料到我这一推,书架后传来“啪”一声脆响,有什么东西被我弄掉在书架后面了。
我顿时有些头疼,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将书架往外挪,将手伸进缝隙里摸索着,摸出一个沾满灰尘的笔记本。我皱着眉甩了甩这本子,试图将上面的灰尘抖落,灰尘洋洋洒洒,内页也随之翻开,熟悉的字体和熟悉的名字在我眼前闪过,我当即僵在原地。
这好像是李轩的……日记本。
我刚刚到底看到了什么?“喜欢”“喜欢”“喜欢”……我简直要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喜欢”的宾语是我的名字吗?这怎么可能?
我深吸一口气,忍不住又看了一眼,2014年1月11日,白纸黑字。新杰,我拿走了你的百年孤独。他写。
原来我曾经的梦境也不全是妄想。
风穿过窗户而来,飞快掀过一页页泛黄的纸,我合上笔记本,把它放回书柜最深处。脚步声由远及近,迎着风,李轩又跑了回来,从前门探出头。
“你现在还写日记吗?”我攥着湿巾,紧紧盯着他的脸。
“啊,”李轩愣了愣,摸了摸鼻子,“好多年没写了。”
他随后露出疑惑的神情。“没什么。”我说。
2020年7月31日 晴
……我没敢问他有没有弄丢过日记本。
说不可惜不遗憾那都是骗人的,但那些都已经不重要了。他和喜欢的人感情很好,我也早就放下了,我们都正朝自己希冀的方向走着,这样就很好。
就让那往事随风而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