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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acters: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tats:
Published:
2024-08-11
Words:
13,683
Chapters:
1/1
Comments:
4
Kudos: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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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its:
340

【主明】诅咒与毒素的谜底

Summary:

人鱼一族一般不把爱称作诅咒;他们把它称作毒素,用途正如人类社会的麻醉药。

 

人类主人公和人鱼明智,全文1w5,一个人鱼吃人但是没吃成的故事。

预警:ooc/人鱼设定大量魔改/可能引起不适的食人血腥描写,感到不适时请立即退出。

Notes:

(See the end of the work for notes.)

Work Text:

相遇是在涩谷车站,俗套的开场。天公不作美,一场大雨拦住二人去路。或者,确切来说,是一条人鱼,以及一个人类的怜悯之心。

作为人鱼,他实在没有什么对天气的感知力,但多亏昨晚的天气预报,明智吾郎其实带了伞,此时就好端端躺在他的手提箱里。他是否踏进雨幕的犹豫,来源于这场雨太大,仿佛头顶上不是天空而是倒转的海洋,此刻正在遵循重力法则砸在地上。简直像是灾难。对他来说也的确是灾难:如果淋了这样大的雨,他身上的魔药恐怕会暂时失灵。诚然,族群为他准备的药剂作用稳固,药效持久,但经过这么长时间,药效失灵的情况近期偶有发生。目前的情况是,泡水半小时,他的腿就会变回鱼尾。这样大的雨,比起浸在水里也差不了多少了。

正在他出神的时候,身旁递来一把伞,伴着声音,在询问是否需要捎他一程。他侧头去看,是个青年,黑色卷发有点蓬松,戴黑框眼镜,穿黑色外套,配白色内搭。看上去是个烂好人。明智吾郎冒出这一无关想法;得出这一结论以后,又为此在心里发笑:他居然会怀疑一个愿意在这样大的雨天与陌生人共享雨伞的人类不是好人。烂好人先生还在等待他的答案。明智吾郎说:“谢谢你,”看着对方的眼睛,拒绝的话到嘴边还是拐了个弯,“那就拜托你了,请把我带到附近的便利店就好。”只是几分钟,应该没有大碍。

青年点头,撑开他那把……小伞。站一个人刚刚好,两个人就实在勉强了。明智吾郎把这看在眼里,坚定了自己对他的评价,又额外补充了定语,一位力不从心的烂好人。谁知道呢,难道对于人类来说,淋湿大半边身体要比全被淋透更好?但是要被淋透的是没带伞的自己,而不是带了伞的他,没有自己的话,对方完全可以只被打湿裤脚。青年没有意识到短短几秒间,身旁的陌生人已经对他做出了相当确切的评价,还在试图以一种微妙的姿态,努力为明智吾郎让出伞下的大部分空间,尽管收效甚微。最后,他暂时放弃,站定不动,看向还在等待的明智吾郎,似乎正在等他也挤进去再进行调整。但最终,人鱼还是拒绝了,以这把伞的大小为措辞,诚恳地表达感谢并请青年离开就好,自己完全有时间等待雨停。他的声音惹得自己都要发笑,也许在人类社会生存太久,连人鱼也染上了多变的陋习。但他没有继续想下去。明智吾郎是个不擅长审视自己的家伙,今天也一样。

青年听了,倒是没有坚持;点点头,径自离开了。明智吾郎则继续待在车站里等雨停,或者,至少等它小一些,小到不会让他原形毕露的程度。如果不是今日有任务在身,他早就原路返回了。幸好约的时间很宽松。明智吾郎想。他在人类社会沉浮了一百年或者两百年,从最初的那个小渔村里的一张床铺,一直到能够在东京租住一间单身公寓,当然不是靠所谓的沉船宝藏:那种东西就算有,也并不在他手里。他能体面生活到现在,全靠自力更生。他换过的工作不少,此时,正靠写些美食推广的宣传文章赚稿费,不多不少,堪堪够一条人鱼维持体面生活,因为只是消遣,真正的存款都已经兑成保值的金属放在身边。同样是兴趣使然,他偶尔也在个人主页发些个人偏好的相关内容,积攒了一些粉丝。他们大都认为他这位博主偏爱甜食,虽然他其实只对海鱼情有独钟,再次也是带血丝的生肉。甜食控人设是互联网社交的某种面具,无往而不利,却也是某种无奈的刻板印象,因为见到他这张脸的人都会认为他偏好这个。明智吾郎只是顺其自然去伪装此事的正确性。

几分钟后,去而复返的青年再次坚定了明智吾郎的这一想法。他的身影在雨中复现,撑着他那把小伞走得踉踉跄跄,最后终于走到人鱼面前,递出一把直柄伞,看得出是从便利店刚买来,比他手中和明智吾郎箱子里的都要大很多;还有一瓶零食布丁,用塑料袋装着,看标识也来自便利店。他同时说:“送给你。”

明智吾郎没有接,推辞道:“这让我怎么好意思。”况且,他也不喜欢这个。

青年又说:“没关系,你就收下吧。……明智。”

哦,原来不是陌生人的烂好心。明智吾郎想。他报出了我的姓。“你认识我?”

青年笑了笑,笑容甚至有些腼腆:“嗯,我是你的粉丝。”又解释,“你的手提箱很显眼。”

他然后也许是觉得自己唐突揭穿对方的身份很不礼貌,就又做了补救式的自我介绍,说自己叫雨宫莲,正在四轩茶屋经营一家咖啡店。

现在烂好心变成了早有预谋。不过没关系,他很擅长利益交换。这样想着,明智吾郎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那么,需要我帮你们店面写一份推广吗?就当这把伞的报酬了。”顿了顿,他接过了青年——雨宫莲手里的东西,“还有这瓶布丁。”

雨宫莲微愣了一下,大约是没想到他会这么爽快,但很快点头答应了。交谈到此为止。明智吾郎和对方互换了联系方式,并约好下一次见面的时间,在刚刚被提到的那家咖啡店里。

 

归功于雨宫莲的伞,明智吾郎只迟到了十分钟,被店家宽容谅解。反而是手里拎着的布丁,被店主玩笑似的抱怨,说了些明智君竟然带着零食布丁来甜品店,店里的布丁大概要伤心了之类的话。“既然如此,”明智吾郎只是笑道,没有对手里布丁的来源做出解释,“那我一定要好好认识一下它们,这样才能弥补我的过错啊。”

勉强算是皆大欢喜吧。明智吾郎编辑好着重介绍了店里招牌布丁的推广文章,点击发送,但没有立刻关闭社交软件。他点进自己的主页,大约一年前,他开始使用现在这个姓名,没有什么不在网络上暴露真实信息的需要,因此账户昵称同样是Akechi_Goro。但他不是特意要来感慨这个。手指上滑,他翻找露出A字标手提箱的照片所在的博文。只有一张,来自七个月前。图片安安静静躺在屏幕上。明智吾郎再次看了看,又浏览了一番近期的露脸自拍,随后按灭了手机屏幕。

 

一周后的早上十点,明智吾郎准时到达四轩茶屋的车站口。

不同于上一次,这天是个彻彻底底的大晴天,太阳烧得他有些口渴。那把黑色长柄雨伞被他戳在地上,另一只手上拎着为了顾全人类的礼节而带来的伴手礼。他知道这样做是没有任何错处的,尽管也会有人评价他死板,但他仍然保持这种固执至今,因为这可以绕进人类思维的盲区:他们不会怀疑一个死板的“人”不是人。擅自把对自己有好处的归到自己这一类,再把对自己造成坏影响的归为异类。又是一大陋习。犹豫着要不要去便利店就近买瓶水的时候,雨宫莲来了。

“上午好。”明智吾郎说,因为喉咙里的焦灼感,随口抱怨道,“天气很热呢。”

“上午好。”雨宫莲看上去对明智吾郎手里的伞充满困惑,“……今天应该不会再下雨了吧?”

“对,但我是准备把它还给你。”说罢,明智吾郎把伞递过去。这一递,他又看出雨宫莲一定很常接过别人手里的东西,因为对方在极为顺手地接过去以后,才迟迟提出了这样做的必要性。没关系,接过去了就行。明智吾郎随便找了个理由,笑着抛过去:“毕竟是花的你的钱,所有权在你,能借给我用一天已经很好了,还是还给你吧。”他又拎了拎另一只手里的袋子,“我还准备了伴手礼。”

“喔。”雨宫莲接受了,于是拎着两样东西的人变成了他,他们一前一后走去名为“卢布朗”的咖啡店。明智吾郎落后对方半步,从街区一直走进小巷,最后停在一扇不大的门扉前。门上的挂牌翻着“营业中”的一面,明智吾郎指了指它,询问:“没关系吗?”

雨宫莲摇摇头,为明智吾郎推开门,也为他解答了疑惑:屋子里空空荡荡,只有他们两个站在门口。哪怕店面设在住宅区里,这也简直称得上萧条。

“现在也的确不是什么喝咖啡的黄金时段。”明智吾郎默了默,安慰了店主一句,“下午就会有客人了吧?”

不过他很快就发现自己的安慰是多余的,店主走到吧台后,听到这话抬起了头,脸上完全没有任何消极情绪。明智吾郎观察情绪的眼力在以百年记的时间里练就,虽不至于炉火纯青,至少让他少吃了不少苦头。因此,此刻要么是这位店主情绪深沉到他看不出来,要么是对方完全没觉得店里空无一人是件让他伤心的事。他很快确认的确是后者,因为店主否认了他的说法,极为平静地介绍说一天的客人数量用两只手就能数得清。那为什么会不惜在大雨天来回奔走,也想要自己来推广他的店面?明智吾郎有些警惕。半小时后,这样的警惕变成了惋惜。无他,这家店的咖啡的确很好喝,他以后漫长的人生里一定会时不时想起的程度;如果先前想要好好介绍的欲望只有五分,现在已经变成了八分左右。他屈起手指,轻轻敲起咖啡杯,思考起润色文字的方式。但在得出结论之前,他很乐意和这位泡出美味咖啡的店主再多交谈几句;他掏出了钱包。

“这样的美味,不为之买单实在问心有愧啊。”明智吾郎感慨,从夹层里抽出纸币压在咖啡杯下,“请收下吧?”

雨宫莲看上去并不为此意外的样子,大约是对自己的技术有绝对的自信,因此只是在微笑,也并未拒绝明智吾郎支付的咖啡钱,只是请他再多留一会儿,也尝尝店里的咖喱饭。明智吾郎当然没有拒绝。

 

接下来等待用餐的时间里,他们聊了很多话题,大都是明智吾郎在讲,雨宫莲附和几句,穿插自己的事。明智吾郎于是了解到,对方在大学毕业以后就一直在经营这家咖啡店,客情不温不火,好在店主人是个好人,仍然会按时支付工资。对方是他父母的朋友,接纳了从高中时就转学来东京的他,并把全部的手艺传授给了他。“他人很好,一直愿意把这里的阁楼借我来住。看到这份鲷鱼礼盒,应该会很高兴吧。”雨宫莲说。说的是明智吾郎带来的伴手礼。

“原来是这样,你很幸运啊。”明智吾郎评价道,又轻飘飘地叹息道,“我就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长辈呢,尤其是我的父亲,简直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烂人。”这是真话。

雨宫莲则露出为这一形容词感到难过的神情,不过明智吾郎并不需要对方的同情:这只是一种拉近关系的策略,适当袒露自己的伤疤,塑造亲近的氛围。所以他话里也没有什么悲伤的情绪,只是坦率而真诚地讲:“所以我有点羡慕你呢。”

这也是真话,他有时候的确会羡慕人类。这种短生的物种,哪怕生命中尽是痛苦,也仅需忍耐短短几十年就可以阖眼。而他已经走过二百多年,接下来的路却也没有变得不那么煎熬。何况。他低头,视线放在自己的腿上。雨宫莲注意到他的动作,大约是误以为他在因为不慈的父亲而感伤,于是关心道:“没关系吗?”

明智吾郎谢过他的关心,笑着摇头,很快找到下一个话题与雨宫莲继续畅谈。这大约是他的某种天赋,能在说很多话的同时藏起很多事。当然,也是生存的需要,毕竟如果见人就吐露自己并非人类的事实,他恐怕早就被抓走做实验了。

 

虽然明智吾郎原本只计划在卢布朗待半个上午,但最后和雨宫莲道别时,天色都已经擦黑。鉴于季节处于夏天,时间的延长成为他们彼此的笑容中心照不宣的部分。就连“下次见”的语句都带着同样的笃定。回程的电车上,明智吾郎调整起食物照片的色调,并分心打起博文的腹稿。另有额外的,他与雨宫莲的合拍,自己笑得很熟练,雨宫莲则与他隔着咖啡和虹吸壶,系着围裙努力微笑,相对来说,不那么擅长看镜头。但是没关系。明智吾郎决定把它一齐放进博文内容。

@Akechi_Goro:今天到访了四轩茶屋的一家咖啡店,品尝到的时候立刻决定成为回头客。不过店里没什么客人呢,真是咖啡香也怕巷子深呀。住在附近的大家如果想度过一个悠闲的下午,很推荐把这家店列入选择范围。我和店长做了交易,他会像招待我一样热情招待你们的^^[图片][图片][图片][地址]

博文发出以后,明智吾郎反而少在白天拜访卢布朗了。毕竟从雨宫莲发来的短讯里可以看出,客人多了不少,几乎到了一种他快要忙不过来的程度。对方然后提到,店主给他涨了工资。以此为契机,他想要好好感谢明智。感谢的方式是,请他在涩谷看电影。明智吾郎欣然赴约,事后回馈,请他去自己觉得还不错的甜品店喝了一顿下午茶。事项逐渐叠加,他们了解彼此的程度也越来越深,比如双方都很擅长丢飞镖,对书籍与音乐的偏好也相似,会为电影里的同一段情节落泪,哪怕是一部恐怖片。再如,雨宫莲得以知晓明智吾郎真正的饮食喜好,明智吾郎也受邀旁观过雨宫莲参加汉堡店的大胃王挑战。面包与肉饼堆叠在一起,佐以番茄片、生菜叶、酱料,臃肿得让他难以忍受,竟然能就这样被全部嚼烂,穿过某个人的食道,掉进胃液中彻底溶化。人类真是可怕的生物。欲望的动物。不,或许都等不到彻底溶化的时刻,胃部就会因为机体的死亡而停止工作。过盛的欲望是根本死因。人被自己的欲望撑死,成为尸体,胃袋里是人类的食谱上据有一席之地的动物肉,可死去的人类自己也是一种动物肉,能够被人鱼食用。食欲。某种酸苦在舌根下泛开,仿佛又有筋膜缠上牙根。明智吾郎用力一咬——咬烂了奶茶的吸管,只好撕开封口再饮用。对面正在用汉堡进行自杀行为的青年投来询问的目光,明智吾郎摇摇头,示意自己无碍。相较而言,此时更需要被担心的似乎反而是雨宫莲本身。明智吾郎舔舔闭合的前牙,比人类要尖利许多。他突然想要呕吐。

雨宫莲最终挑战成功,在众人赞叹的目光中从店员手里接过一枚工艺精美的钥匙扣与奖励汉堡。临别时,雨宫莲叫明智吾郎伸出手,然后,作为一个不令任何人惊讶的惊喜,这枚钥匙扣在临别时被放在明智吾郎的掌心。为什么?明智吾郎平静地问问,视线聚焦在手心平躺的小物件上。既没有要把它丢在地上的动作,也没有握拳收下的意思。

“因为,明智刚刚看着它出神了吧。”雨宫莲收回手,“所以不管喜不喜欢,还是请收下吧。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那我就得回礼了啊。”明智吾郎慢慢说,“这一次,雨宫君想要什么?”

“啊……那就请明智好好照顾自己吧?从刚才开始,你的脸色就不太好。”雨宫莲说,“……然后,明天傍晚,请来一趟卢布朗,好吗?”

这种事,为什么不在SNS上和我说呢。明智吾郎略有出神,他并未听漏掉雨宫莲的前一句。原来被看出来了。他想说,今晚休息一下就没事了,不用担心。但一张口,舌头仿佛吊着海底的石头,怎么也伸张不开,最后只好也任由两片嘴唇扮演紧闭的蚌壳。他胡乱点头,被雨宫莲当做是在认同哪句话都无所谓。

雨宫莲是怎么做的呢?也许是把这同时当做了对两个问题的回答,他的语调变得活泼:“那么,再见了?”

明智吾郎勉强勾起嘴角同他道别,眼看着雨宫莲转身离开,背影消失在一个转角。接下来的路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的,回过神时,他已经蜷缩在公寓的浴缸里。没有开灯,昏暗的环境里,温暖的水环抱他。像是妈妈一样。在这里,什么都可以得到谅解。妈妈。明智吾郎闭上眼。我刚刚想要吃掉一个人,像是吃掉父亲那样。

 

人类的味道并不好,甚至称得上恶心。虽然至今为止只品尝过一位,但明智吾郎觉得自己有发言权。至于被他吃掉的那唯一一个人,是他的血缘父亲。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明智吾郎的身上的确流着对方的血。他并不是一条纯血的人鱼。

故事讲起来很简单,一条人鱼被纸醉金迷的人类世界吸引,饮下魔药走上岸,误以为人类会因为自己的声貌善待她,误以为某个男人可以托付终身,误以为那里就是自己的归宿。种种误会,让明智吾郎的母亲差点没能回到大海。她的族群宽容接纳了这个糊涂的孩子。至于她的子嗣,尽管混杂着肮脏人类的血脉,他们也为他选择了应有的道路。在他的母亲去世以后,一瓶交换双腿的魔药立刻被摆到他的面前;没有什么脚踩刀尖的副作用,相反,它的药效稳固持久,代价是此生再也不能回到族群。好在,明智吾郎也对那个地方没什么归属感,靠着在浅海扮演溺水者,被渔民救上岸,就此割断了与族群最后的联系。

然而时至今日,明智吾郎仍然记得母亲在海草丛中随水波一同摇曳的长发,憔悴的歌声萦绕耳畔。自己就卧在她身边,仰望头顶天空一样的海面,同他的鱼尾一样灰沉。他继承了母亲的面容,继承了母亲的歌声,却没能拥有一条同样漂亮的尾巴。这也许是某种宿命,就像他也没能从母亲那里学会更多的歌谣。她吟唱的曲调都太破碎,明智吾郎没有能力把它们重新编撰成一首歌,他也不打算这么做。声带震颤传递出的歌声的确能迷惑他人,但真要彻彻底底杀死一个人,还是要靠牙齿。这是明智吾郎最庆幸的一点:他的牙齿很尖利,像他的母亲,像他的族人,能够撕碎像是困境一类的困扰自己的东西。没有什么复杂的步骤,用从母亲那里得知的父亲的名字,打探父亲的消息,混入父亲的宅邸,挑选一个雨天,把屋宅里正在赏雨的老爷拖进池塘,他引以为傲的池塘。被雨水扰乱的池塘。而宅邸中谁都知道,老爷平素不喜雨水打湿衣角。他的父亲眼睁睁在水底看着檐廊下来寻找自己的其他仆从遍寻他不见,脚步从单调变急促,之后杂乱如雨声。可惜,后半段就只有明智吾郎自己能听见了。

如果现在还能找到那个时代的报纸,他这位死鬼父亲的尸体大约能有篇报道,至于是时事版块里实事求是的“某地一中年男子惨遭杀害”,还是轶闻版块添油加醋地去描写此人被找到时残缺的身体和死不瞑目的恐惧神情,这就不是明智吾郎所关心的了。他做的只是,在水下吃掉了他父亲的一部分。背叛的心脏当然不会遗漏,手指全部咬断,然后是傲慢的眼珠。接着、一些肌肉,还有血,混在水里喝下几口。其实他是想要完全消化掉这个人的,为了母亲,也为了被迫在人类社会寄生的自己,可是他虽然遗传到母亲的牙齿和优秀的咬合力,连指骨都能毫不犹豫地咬断,却没全然遗传到人鱼的味觉;况且,哪怕是对于人鱼来说,人类也仅仅是能够被食用的范畴。生肉的腥味、掺着长久不流动的塘水一同咽下,不断滴落的潮腥雨水干扰嗅觉。吃到即将无法从血水里看清岸上,明智吾郎放开了手里的食物,用重石压住它。再见了。他最后和它道别,趁着这间屋宅无人经过,登上水面,在淋漓的雨水里绞掉头发里的血水,换上湿透的衣服,混进已经开始在雨中混乱的人群。最后一瞬间,几乎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他以为自己已经把人的味道同那段昏沉往事一起扔掉了。这唯一一次越矩行为的象征意义,其实也远大于实际意义,不是吗?可是。可是。想要吞吃入腹,强烈地。不是为了大仇得报的欣悦,说到底那是从心灵深处榨取的蜜汁;此刻升腾翻涌的进食欲望,是身体的本能。想要吃掉一个异族同类。想要进食。想要吃。

明智吾郎知道:无论多么珍惜,人类都会把伤过人的动物杀死,因为它们的余生都会记得人类血肉的味道,把人类视作猎物的一种。他现在好像也成了人类眼中亟需被杀死的动物,唇舌忠实地记住了肉的酸腥。雨宫莲站在他面前,被他逐步拆吃入腹,先是皮肉破损,然后手指脱落,直到最后的心脏残缺。可他一直活着,保有说话的权利,声带震颤间发出比母亲的歌声更惨烈的质问:——

一片黑暗中,明智吾郎醒来了。

周身的水已经凉透了,失去了母亲怀抱的含义,此刻包裹他如讨厌的海水,水面外是深沉的昏暗,给他此生只能被囚禁于此的错觉。好在,不似海洋,这里的水面很浅很轻。他试探着动了动腿,果不其然变回了鱼尾,在狭窄的浴缸中动弹不得。他用胳膊撑起上半身,半条鱼尾甩到浴缸边缘,弯下去,借力把自己摔到浴室的地板上。水花四溅。明智吾郎躺着的地方换成了浴室的防水砖。他每次这么做,都觉得自己仿佛干涸在沙滩上的鱼,死不瞑目,因为没有眼睑。临死前,它们会想什么?总之不会是在祈祷自己的鱼尾能快点变成人腿。明智吾郎努力抻胳膊够来手机。防水袋真是21世纪伟大发明。

雨宫 莲(卢布朗):[你回去了吗?]

:[明智?]

二十分钟前发来的最新消息。虽然明知对方看不见,明智吾郎还是抱歉地笑了笑,仿佛自己真的对此感到抱歉。

明智吾郎:[抱歉,刚刚在浴缸里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水都凉透了……]

:[不过现在已经从浴缸出来了,不用担心。]

雨宫 莲(卢布朗):[……好危险]

明智吾郎:[没关系哦,或者说,比起溺死在洗澡水里,更该担心的是明天会不会感冒。]其实都不用担心。

雨宫 莲(卢布朗):[那今晚请一定要好好休息]

明智吾郎:[嗯,谢谢关心。]

:[比起这个,雨宫君说的明天傍晚找我去卢布朗,是要做什么事?]

雨宫莲却没有再回复。

聊天过程里,鱼尾已经重新变回腿。裹上浴巾前,明智吾郎去照镜子。的确,如雨宫莲所说,自己的面色很难看。但明智吾郎心知肚明,这种憔悴并非是母亲那般的生命力枯萎的具象化。相反,某种欲望正在他的喉管里流淌,叫嚣饥饿,渴望某种珍稀食材。明智吾郎捂住嘴巴。食欲与胃酸一同上涌。

 

第二天。大雨天。与初见那日如出一辙。不过这一次,明智吾郎已经购置好了自己的大伞,来自同一个便利店品牌。他撑着这把伞到了卢布朗门口,牌子仍然翻着open的一面。他推门。门没锁,但雨宫莲不在。店里也空无一人。毕竟下着这样大的雨。

他把雨伞放到伞架里,久违地环顾四周。闷暖干燥的空气,木色的陈设,昏黄的顶灯,制作手磨咖啡的一整套器皿,正在熬煮咖喱的汤锅,明黄色老式有线电话。在淡淡的咖啡香气里,明智吾郎坐在有线电话旁,对照通讯录,拨通一个号码。他取来话筒搁在耳边。

很快被接听。

“喂?您好,卢布朗咖啡店,店主马上就……”雨宫莲的声音。对方似乎正在赶路,嘈杂的雨声中夹杂着急促的呼吸。

明智吾郎打断他:“是我。”

“……是明智啊,我还以为是来的客人……”雨宫莲的话里带着断断续续的笑音,也许确实是在不好意思。“不过他们也不知道我的电话号码……抱歉,虽然是我约你来的,我却迟到了。”

“没关系。你还在外面吗?”明智吾郎说,“雨下得这么大,你注意……”

开门的声音。明智吾郎循声看去。连挂断电话后的忙音也没有听见。

雨宫莲站在门口,全身上下简直没有一处不在滴水,包括他怀里那捧玫瑰。花瓣被洇湿,红色狼狈到发黑。水珠聚集到尖角。滴答。滴落的水惊醒了明智吾郎。他掩饰般把话筒放回原位,无所适从地站起。雨宫莲已经走到他面前,伸出手把花束递给他。就如同送给他钥匙扣的昨天,等待他接受或者拒绝。

 

“……我原本想买其他的花,”雨宫莲说,声音略微有些含糊,“可以委婉一点。”

“但是今天去花店的时候,能用来表达、我的感情的,只剩下玫瑰了。”

“明智,可以收下吗?”

明智吾郎看着这束花,问出口的却是:“你没带伞吗?”

雨宫莲点点头,又摇摇头:“在便利店被其他人拿走了……啊。”他解释,“我想去买第一天见面的时候买的布丁,但是没有找到。”

“结果我出来的时候,伞已经不见了。”雨宫莲笑笑,发丝沁下水珠,“今天有点背运。”

他笑着,心却缓缓沉到了地底:明智到现在都没有接过他的花。是在思考拒绝吗?雨宫莲失落地发现,即使发现了这样的端倪,自己的心跳还是很快。如此,等待最后的通牒……

在几乎实体化的凝寂里,明智吾郎伸出手,接过了雨宫莲手里的花。

然后,把它放在了一旁的桌子上。

……几秒钟的时间,花的边缘已经蓄出了一小摊水。……那其实是我的眼泪吧?雨宫莲平静地想。明智吾郎说出口的却不是什么拒绝的话,他只是请他先去洗个澡,至少换身干净的衣服。

“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对你说,”明智吾郎解释起缘由,“但不是这样的你,可以吗?”

雨宫莲一时没有说话。

明智吾郎低头,和他脚底深色的地板对视:“你现在不太方便上去吧。需要我帮你拿身换洗衣服吗?”

没等雨宫莲拒绝,他已经转身走上了楼梯。

 

这到底是接受了,还是拒绝了?这个问题伴同水汽一同在浴室里氤氲,蒸得雨宫莲晕晕乎乎。门后,另一个更大的震荡向他砸来。为了省时间,也为了早点得到答案,他没有选择附近的大众澡堂。推开门,明智就坐在吧台边,但错开了他常坐的位置,见他出来,他拍了拍身边的座位。雨宫莲坐过去,他做梦都能想起明智吾郎坐在这张吧台椅上同他言笑晏晏的样子,但是现在轮到他坐在这里。

“你有没有观察过自己的牙?”明智吾郎率先开启的,却仿佛是一个完全无关的话题,“或者,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你有没有看见过我的牙?”

他接着露出了一个坦诚的笑,不闪不避,正对着雨宫莲。于是一副尖锐的鲨鱼牙,完好地揭露在对方面前。

“不用五秒,我就可以把雨宫君的脖子咬断哦。就像咬坏一个易拉罐一样轻易。”

“而且,我也对雨宫君有食欲,所以我们……”剩下的话被明智吾郎截断丢回肚子里,因为雨宫莲缓缓伸手到他嘴边,竟然试图碰一碰这副牙齿,同时询问:“明智,难道是吸血鬼吗?”

相处的时间太多,明智吾郎听得出来他竟然完全是认真在问。并且不等他回答,雨宫莲就自己否定了自己:“不对……第二次见面就是大晴天,那天太阳好大。”

“明智……平时很喜欢吃鱼。”下一句,雨宫莲就已经接近了正确答案,“是变成人的鱼……还是说,根本就是人鱼?”

真是的,强行拉开的距离就这样被完全拆毁了。但明智吾郎既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反而露出从昨晚到此刻的第一个真心笑容,牙齿在唇边一闪而过:“你猜?”

 

“是人鱼啊。”雨宫莲最终还是得到了正确答案,并获准近距离观察一番明智吾郎的牙齿,以反驳他“我是不是在做梦”的言论。不过,在他伸出手试图真的摸一摸的时候,明智吾郎拦下了他,也闭上了嘴巴。雨宫莲也就正经坐回去,他当然知道,明智吾郎说了这么多是为了什么。但是:“但我还是很喜欢明智。”

主导权又被夺回去了啊。“你不怕我有一天真的吃掉你吗?”明智吾郎问。“就像你吃掉那个汉堡,我也可以像那样把你吃掉。我做得到。”

雨宫莲却用问题回答了问题:“明智,你有对其他人说过这些话吗?”见明智吾郎摇头,他收敛了神色,认真回答,“那就没关系。”

想了想,他又补充,“但我会在明智嘴下努力求生的。”

明智吾郎没忍住,笑了一下。但是。“可我还有一个问题,放心,最后的了。”他侧头看去,那束玫瑰静静躺在吧台上,明确告诉他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他把花束取来。水珠洇在他的裤子上,晕开一片深色。目前来说,这点水不足以让他显形。所以他镇定自若,一点一点理开卷曲的花片。“你还记得我们第一天见面吗?和今天如出一辙的大暴雨。”

“当然记得。”雨宫莲回答,“……所以我才选了和那天一样的今天。”

“结果把自己淋成落汤鸡了啊。”明智吾郎话里带了点鲜薄的笑意,在下一句丢了踪影,“其实那天我带了伞,只是不敢撑着它走进雨里。”

“因为那把伞太小,没法在雨里完全挡住我。只用半小时,我就会在雨里变回一条挣扎的鱼。”明智吾郎笑了一下,见雨宫莲神色紧张地盯着他裤子上的水痕,心情不错地安慰他,“所以不管怎样,感谢你那天的伞。”

“但是我的腿并不一直是这样。”明智吾郎继续说,“你知道吗?我在人类社会待了很多年,每隔几十年就会换一个名字。现在用的这个,是我妈妈起给我的,唯一的名字。”

雨宫莲有些愣怔,他听懂了:“明智……”

明智吾郎没有理睬他的打断,只是片刻不移地注视他的眼睛:“即使如此,你还是坚持要把这束花送给我吗,雨宫莲?”

 

屋外仍在下雨。雨幕,一位不被欢迎的顾客,始终在门外徘徊。

门里的灯灭了。

 

阁楼太狭小,明智吾郎的住处也大不到哪里去。他们最终决定租下一间大一点的公寓。搬家只花了半天,他们两个的行李都不多,似乎都不太会过日子。但明智吾郎后来知道,和他不同,雨宫莲有能力把生活过得温情,只是不知为何,一直没有在阁楼上施展。这一认知来源于搬家的半个月以后,明智吾郎推门而入时,竟然会一瞬间错觉他已经同雨宫莲在这里共同生活了很久:他们各自的个人物品摆放融洽,又都能完美融入环境,成为整体温馨陈设的一部分。另有新添置的其他小物件,明智吾郎认得出其中几个,因为家居店是他与雨宫莲一起去的。见他回来,正在厨房忙碌的雨宫莲依旧念出了那句经典台词:“欢迎回来。是先吃饭,还是先洗澡?又或者,先吃我?”

明智吾郎往衣帽架上挂外套的动作停滞了一下,再一次再一次再一次忍不住笑出来:“你也不用每天都问一次吧?”

“毕竟我一直没有忘记明智想要吃掉我啊。”雨宫莲依次从厨房里端出餐盘,“虽说我对我的手艺很有自信,但是想要抓住一个人鱼的胃,大概真要靠自己了。”

顿了顿,又多出几句之前没有的话,“不过,虽然不愿意被吃掉,但是如果明智对我不再有食欲了我也会伤心。所以,你要每天咬我一口吗?”

“……试吃装吗你是?”

“真要说的话,我是正装才对。”雨宫莲端出最后的味增汤,“尝尝看,今天试着做了西京烧。”

 

饭后,由明智吾郎负责洗碗。合理的家务分工。餐具并不多,只是几分钟的事。——但雨宫莲还是被他从客厅叫去厨房。后者正在挑选今晚的电影碟片,手里还捏着圆形的光碟。于是碟片光滑的镜面,无措地反照出明智吾郎手背上显现的灰色鳞片。相对的,现实的蜃境就此被打破。一时无人出声,直到明智吾郎摆手示意雨宫莲回去。看着那道如梦方醒的背影,明智吾郎说服自己,他只是想让对方做好心理准备。仅此而已。

可是。明智吾郎把碗筷放进橱柜,一切恢复如初,好像他们没有共进这顿晚餐。你应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像是复原这些餐具一样抹平现实,只有一无所知的人才最快乐。心底的一个声音在叫嚣。很难想象居然没人说过你很残忍,说过的话仿佛刀背,一刀一刀剁在那个人的心脏上。也许等你有朝一日撕开他的胸腔,看见的只会是曾经为心脏的一摊烂泥:你在杀死他之前就把他碎///尸了。可是。另一个声音反驳。你别无他法,浮雕一般爬在身上的鳞片,鱼尾显形的时间,一切不好的都在得到验证,何况分别的日子本就不远;何况最开始,本就是对方愿意接受一切。可是。明智吾郎擦干净手。可是。

你在害怕对方动摇。你在为对方的不安而不安。所以,你说这些话,做这些事,以便你在对方露出退缩的端倪以前及时逃开。

明智吾郎坐到雨宫莲身边,问他,今天选了哪一部电影。

雨宫莲答非所问:“没关系,明智。……我会接受的。”

明智吾郎回答:“那就好。”

这之后,雨宫莲报出电影名称,他们就电影的导演与剧情展开讨论,又纷纷在第一句台词之前停口。靠在一起的手交叠在一起,忽略犹如杂质一般膈在两手之间的坚硬鱼鳞。这是个同过去与未来的许多个自己别无二致的宁静夜晚。

 

明智吾郎想,差不多是时候离开了。

浴室镜子上,水雾被他揩去,露出脸颊上的斑驳鳞片。很快又是薄薄一层,模糊不清地盖住面容。浴室里太潮湿了。然而,同时却又很温暖。他取来毛巾,用力擦拭脸上的水渍,几乎要撬动面上生长着的异物。不再接触水,鳞片渐渐消退下去,正好够明智吾郎套上睡衣。轻薄的、柔软的。他推门出去。尽管是夏天,屋子里却很凉爽。托空调的福。雨宫莲正在挖食冰淇淋。初夏时他就已经囤了很多,现在仍然在慢慢消化。明智吾郎走过去,坐到对方身边,宣布,自己下个月就要离开。

这个消息,大约比冰淇淋和室内的温度都要更冷一些吧,对眼前这个人来说。他的动作逐渐放缓,本来是正准备挖一勺冰淇淋送进嘴里的动作,胳膊却在半空中停住。时间却并不如他所愿得到暂停,仍然残忍地流动。明智吾郎拉过他的手,弯腰低头,抿掉那勺冰淇淋。柠檬味的。他不喜欢这个味道。明智吾郎边等嘴里的固体化开,边问:”你不说点什么吗?“

雨宫莲没有选择先说话。他侧过脑袋,凑过去舔掉对方嘴里剩下的尚未化进喉咙的液体,然后才说:“明智,嘴巴好冰。”又皱着眉头,“好酸。”

毕竟刚吃了冰淇淋啊。而且,这是你选择的口味吧?为什么现在又要抱怨呢。反驳的话一瞬间就想好了,明智吾郎却没有把这种种回答扔进雨宫莲的耳朵里。也许是因为对方的嘴唇同样很凉,但是手指的温度要比嘴唇更凉一些。在这样的默不作声里,雨宫莲困扰地把手里的包装盒举得高了一点:“冰淇淋还没有吃完呢,冰箱里也还有很多……”

明智吾郎知道雨宫莲是什么意思,雨宫莲也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于是,沉默变成他们留给彼此的答案。谁也不肯作出更改。最终,雨宫莲败下阵来,或者说,他从来都没有取胜过。他问明智吾郎,语气很平静,至于其含量,他和明智吾郎双方都心知肚明:“那么,具体的日期呢?”

明智吾郎说,他会选择一个下雨的日子。

雨宫莲深吸一口气:“好。你要吃吗,冰淇淋?”

“你明知道我不喜欢这个口味吧?”明智吾郎抱怨,但还是低头去吃了雨宫莲挖给他的下一勺冰淇淋,也接受了下一个贴在唇边的亲吻。雨宫莲和他鼻尖碰鼻尖,喊他的名字,剩下的话湮灭在体感24℃的空气里。

 

天气预报说,今天夜里会下起大暴雨。雨宫莲捏着手机叹气,说居然又是雨天。从今天开始,他要讨厌雨天。

“那你也太迟缓了。”鱼鳞挂在明智吾郎的脸侧,不过这次他没有去管,把手头书本的最后一点看完,合上书页。就这样吧。他凝眉看着镶嵌在手腕上的鱼鳞。社交账户已经宣布停更,正在走注销流程,存款全部汇进雨宫莲的账户。他的换季衣物也已经全部卖给旧衣店,至于点数卡,被他放在门口的鞋柜上,上面压着公寓的钥匙。他问雨宫莲,闲谈一般:“你准备退租吗?”

雨宫莲一愣,点点头,又泄气般垂下脑袋:“这种事,明天再说不可以吗?”

“毕竟是一起住过这么久的屋子。”明智吾郎教育他,“你也好歹有点前置的计划啊。”

雨宫莲抓着手机看过来:“明智也太冷静了。”

明智吾郎默了默,回击他:“你也差不多吧。”

“因为明智很平静啊,我也就不愿意对你造成困扰了。”雨宫莲抓了抓头发,终于显露出几分烦躁,“而且,总觉得像是在做梦。”

“虽然很不乐意,但如果你愿意把我当成梦境的话也好,”明智吾郎说,“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你就当作自己梦醒了吧。而且你也免去被我吃掉的困扰了,祝贺你。”

“……可是明天会下雨啊。”雨宫莲说。“我更讨厌雨天了。”

明智吾郎低头笑了笑,又问他,是否真的确定要送他去海滩边。雨宫莲点头。

“那走吧。”明智吾郎看向窗外。雨宫莲顺着他的视线看向窗外。雨已经开始它今夜的喋喋不休。

到海边的时候,挡风玻璃似乎随时都会被雨滴打出洞。雨刮器终于得以停下。明智吾郎拿着他们初见时候雨宫莲买给他的那把伞,说:“我走了?”

雨宫莲从内视镜里和他对视,声音有些发涩:“……再见……”

明智吾郎就推开车门,陡然增大的雨声鼓动他的耳膜,似乎很不满他手里的伞,誓要把它砸穿。他用力关上车门,清晰感受到飞迸来的雨珠已经沾染出他脸上的鳞片。好在,海滩只有几步远。就在他快要迈进海面的前一刻,有人从背后拉住他。雨宫莲靠在他的耳边,声音阻断了层层叠叠雨落地的声音:“明智,你把我吃掉吧。”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雨宫莲感到久违的平静。自从得知明智吾郎是人鱼,自从目睹他脸上非人的鳞片,自从一次一次被出现在眼前的非人景象打破认知,那股干涸的火,被这从天上浇下的雨给淋灭了。原来是这样。雨宫莲想。原来我需要的是这个。

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吗?最开始。虽然曾经在社媒上见过照片,但真正喜欢上他,是在自己向他递伞,而他诧异回头的一瞬间。这个人,刚刚是出神正在想什么事情,虽然伪装得很好,但他的神智是游离的,即使此刻正在和自己说话,也正在神游天外。想让对方的目光完完全全放在自己身上,想让对方出神是想到自己。雨宫莲一直都在为此努力。直到后来,他知道自己的努力没有意义。一股焦躁,取而代之,这个人,从一开始就告知他自己随时随地都会抽身离去,既不存在留住他的方法,即使能够留下,他也不会开心。某一次,搬家之后,明智吾郎躺在洗澡水里睡过了头。雨宫莲去看的时候,他正睡眼惺忪地撑起上半身,闪着暖光的灰白色鱼尾几乎要从浴缸里溢出去。他解释说,是因为泡在温水很舒服,才会不小心睡过去。那么,就一直留在这里吧,我会为你准备好温水,也会为你换一个更大的鱼缸。雨宫莲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因为对自己能掌控的时间副词自惭形秽。自己当然能够在有生之年照顾好他,但要明智吾郎在剩余的漫长年岁里,泡在一缸冰冷的、静止的、腐坏的冷水里。雨宫莲做不到。

所以,留不下对方,就跟着他一起走吧。明智吾郎一直没有提起表白当天说到的食欲,雨宫莲也就只当那是一种恫吓的手段。直到晚上,对方提起吃与被吃,雨宫莲才恍然想起,原来明智对我有食欲。下定决心需要一点时间,好在他渐行渐远的身影最终冲破了矛盾的防线。他开门,冲到对方身边,宣布,自己愿意被吃掉。

四处很昏暗,下车之前他已经给车子熄了火。但明智吾郎的眼睛,在这样的黑暗里亮得惊人,目光里全然是他的身影。至少,愿望实现了一半。雨宫莲想,直到剧烈的痛感咬住他的肩膀。对方松口,问:“真的吗?会比这个更痛。”一双眼睛似乎已经把自己看透,“你说不定在我吃掉你的要害之前,你就会痛到死。”

雨宫莲闭上眼睛。他点点头。

 

海面并不平静,似乎被雨水砸疼,掀起不满的潮涌。只是,雨宫莲觉得自己比它要更痛一些。毕竟相比大海,他是如此渺小,痛感又如此真实。

他勉强睁开眼,是明智吾郎撕下他小臂一块肉,唇边的血迹新鲜到都未来得及被雨水冲掉。注意到他的眼神,明智吾郎凑上来,雨宫莲以为他是要给自己脖子上来一口,因此偏了偏脑袋,明智吾郎却正好附在他的耳边,闲聊似的开口:“你知道吗?人鱼一族也有自己的麻醉药。”

又是这种语气,总是这种语气,似乎他们一直是在闲聊。初次见面的那天也好,交往的那天也好,给自己看他身上的鱼鳞的那天也好,宣布自己将要离开的那天也好,他总是这样,仿佛事不关己,可是嘴里甚至沾着和他对话这个人的血。割裂感。雨宫莲心中蒸腾起些许不满,不过他很高兴自己还能聚集起情感,他说:“是吗?”质疑的口吻。只是声线痛到飘忽,几近只能发出气声。

明智吾郎就也用气声回答他的质问:“是啊。你爱我吗?”他突然问。

雨宫莲点点头。

“那种麻醉药,名字就是爱。”明智吾郎撑在他身边,他已经没有腿了,鱼尾拖在礁石上,“很奇怪吧?明明人类会把它称为诅咒,对人鱼来说,却是让他们心仪的对象心甘情愿无视痛觉的毒素。”他的手指拂过雨宫莲颤抖的面颊,继续说下去,“只是,这药的药效好像不是很好。很痛吗?”他明知故问,却又俯身,贴上了雨宫莲失去血色的嘴唇。

然后,顺着刚刚的伤口,再次咬下一块肉。像是突然想起什么,“我有没有对你提起过我的母亲。”明智吾郎说,他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再一块。“她的最后几年,脸色就像你一样苍白。”

雨宫莲摇摇头,不知是没有想起还是已经痛到忘记。明智吾郎的进食事业已经进行到手掌。他咬断雨宫莲的指骨,清晰感到掌心的躯体一阵剧烈的颤抖。片刻后,他察觉到什么:“这是戴戒指的手指吧?”左手无名指。他爱怜地吻上断口。雨宫莲却不再有回应。不知为何,他丧失了对手指的兴致,转而对向胸口。那里,雨宫莲的心脏正拼命跳动着。

解开衬衫,露出皮肉,用牙齿开拓,吞咽漫进口中的鲜血。露出白骨。心脏近在咫尺,此情此景却让明智吾郎想起自己吃过的第一个人。他停下动作,问道:“你还记得我父亲吗?”

雨宫莲没有说话。

“我很恨他。”明智吾郎自顾自地说,“他抛弃了我的母亲,还让我来到这世上受苦。所以我杀了他。拖进池塘里。吃掉了他的一部分。”

雨宫莲没有动作。

“我很恨他,所以我想让他死。所以我想吃掉他。”明智吾郎喃喃。他的手指抵在白骨上。心脏一步之遥。他竟觉得温暖,雨宫莲的骨头都比他的指腹更温暖。

“……”

明智吾郎盯着雨宫莲的脸,片刻后,再次俯下身体。

 

昏昏沉沉中,雨宫莲恢复了一点意识。雨似乎已经下小了,打在身上比上次醒着时要轻柔,虽然同样很痛。周围仍然很黑。他动弹不得,身体四处都又烫又痛。他一定是发烧了,如果他还有命活着。

有人撑开他的眼皮。雨宫莲勉强集中视线。是明智吾郎的眼睛。对方盯着他,喃喃说了不知道什么话。

有东西递到嘴边。

雨宫莲轻轻咬一口。咬不动。他松开嘴。

之后,冰冷的柔软的肉贴在唇边。滚烫的肉探进嘴里,一直蔓延到喉咙深处。烫。并非烫到昏迷,是要把他烫到死去的烧法。一团火在他腹中灼烧。那本被大雨扑灭的火又重新开始燃烧。

 

雨宫莲惊醒。

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躺在公路附近的海滩上。雨已经停了,一种朦胧的黑暗笼罩他,让他错觉此世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有些恍惚,不自觉伸手摸了摸额头:他有命活着,所以正在发高烧。

他一瘸一拐地站起,因为疾病而有些踉跄。

这时,东边有亮光泼到他面前。他抬头去看。在一片目眩中目睹太阳从层云后升起。他想起明智吾郎,想起明智吾郎的话,像是要证明什么似的开始检查身体。只是第一步就止住,他刚刚抬起双手:左手无名指上新生的白嫩的皮肉,格格不入的肤色。

还有,指根附近,一圈断裂伤痕。他凝视着。

牙印状。

Notes:

明智最后喂给雨宫的是自己的肉,人鱼肉可以让人类长生不老。不过明智是混血,所以有多少作用就请自由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