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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1
我认识崔倍那天,也是他搬来隔壁的第一天。
彼时他沉默地蹲在电梯角落里,像一尊落魄的石像;一旁站着惊慌失措的维修人员,面前是十秒钟前方被撬开的电梯门。墨墨的云浸在头顶,拉杆横空折断的行李箱斜在身后——他与周围的一切都那么格格不入,因此,也不能责怪我的视线过于热切。
维修工人冷汗直流,忙问他状况如何,唯恐因此次事故招致赔偿。他却习以为常似地摇摇头,只言片语把工人打发走了。随后,他一边抬手要摁关门键,一面扬起头,平静的目光在五米之外的距离与我的眼神轻轻相碰——他稍提音量说,那个......你也最好别乘这台电梯。
眼看电梯已经恢复运转,方才漆黑的显示屏上也跳出了数字,我对他不知是善意还是恶意的阻拦并不以为意,隔壁另一台电梯还慢条斯理地停在顶楼,手上拎着刚去超市买的两大包东西,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踏进了电梯里。
“这电梯又不是你家的,想乘就乘,管那么多?”
他有些无措地看向我:“接近我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长得倒讨人喜欢,怎么神神叨叨的——再不按楼层,一会儿就错过了。”
“......我和你同一层。”
他依旧一动不动地缩在电梯角落站着,好似唯恐自己身上携带了什么细菌。见到电梯门爽利地打开,他竟露出一副如释重负的神情,微微欠身说,你先走吧。
真是怪人。
我拎着东西刚跨出门,就听到那人在后边吃痛地倒吸一口大气。转过身看——哎呀,这下确是脑子给门夹了——物理层面。尽管场面悲壮,我还是没忍住笑了出声,一个人可以衰到如此地步,也不失为人中龙凤。
“兄弟,我看你真够倒霉的。”
“天生的,我早说过。”他好不容易从二度失控的电梯门里逃脱,两条耷拉的八字眉看着更趋滑稽。
我看见他有气无力地把行李箱拽到我隔壁的门前,在口袋里摸索半天,旋即疲惫地阖上了眼睛,说,钥匙又丢了。
好吧。这下我倒能笃定那句“你最好别乘这台电梯”多半是善意提醒了。
好歹算是咫尺邻居,送个顺水人情也未尝不可。于是我开口:“我这有最近的开锁人的电话。他来之前,你要不先在我家坐会儿等着?”
他对开锁电话一事表达了谢意,但回绝了我进屋等待的提议。他说不想给我添麻烦,我于是也不再邀请:毕竟我本不是什么热衷雪中送炭的好心人,何况只是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邻居。眼看肚子已经饿得发出第三次警告,我毫不犹豫地合上了房门。
2
崔倍搬到隔壁两月有余,我们倒是鲜有交集,只是时常听到隔壁传来重物的闷响,偶尔附上几声低沉的叹息。生活依旧在既定轨道上照常运转,每天除了上班最大的烦恼无非是三餐选择——这样简约如白水的日子止于我从路边捡回了一只野猫。
我给他取名为王小孬。坦诚来讲,它的眼神看上去并不很聪慧,但因为长相实在神似我的公司老板,出于一种恶趣味与怜悯心交相混杂的情感,它几乎是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我家庭的一员。
循规蹈矩对于这个年纪的小猫显然存在理解难度,何况僭越也许本就是猫的性格底色。在某个风和日丽的工作日,王小孬突发奇想顺着阳台溜进了崔倍的客厅。在我下班后四处不见猫影急得头顶冒汗时,我听见有人按响了门铃。
“这是你的猫吗?”他面色平静地站在门外,脸上还带着两三道浅浅的血色抓痕。而王小孬却神清气爽地呆在崔倍的外套领子里,伸出一颗毛茸茸的头,用那双睿智的大眼睛得意洋洋地盯着我。
猫闯祸了——这是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道歉态度要诚恳——这是第二个。
于是我悲痛欲绝(当然是假装)地向他鞠了一个标准的直角躬,随后声情并茂地传达了歉意,表示狂犬疫苗的费用我会承担——可以的话请拒绝吧,我在心里用力地祈祷着——毕竟攒钱实为一项不易的事业......
似乎是未曾料到我如此大阵仗,他显得有些惊讶,摇摇头说不必在意,还说他上周刚打完第五针疫苗,抗体大概还能挺一阵。
把抗体当成生活消耗品,敢情这家伙被挠是家常便饭吗?我一边为赔偿一事松了口气,一边又有些同情起他来。我问他,你上次是因为什么事打针?
他答,之前和我家旺财散步的时候,狗磨牙磨得起劲,把我也给啃了几口。
到底怎么做到用这般风轻云淡的语气说出如此血腥的事的?磨牙磨得都啃上人了真的不是故意伤害吗?我听得心里直犯嘀咕,又问,没见你养狗,因为搬家不方便养么?
死了。他依旧挂着那副无欲无求的表情,长叹一口气:靠近我的,无论是人是鬼,都会变得不幸……我家就只剩我一个活口了。
常人也许会同情。但听完他一番话,我却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些兴奋:这颇有些棋逢对手的意味。毕竟,我王七的命数自小便是远近闻名的硬。从小到大三番五次在地府的钢丝行走,皆是有惊无险,茁壮成长至今,而生命力愈发顽强:上周在阳台晾衣服一不留神跌了出去,结果正好扎进小区楼下刚灌好的泳池……
谁又知道,高台跳水一直是我积压多年的心愿!只是始终无法大试身手。谁料老天这般善解人意,让我好好过了一把极限运动的瘾!
看我得意于铺天盖地的狗屎运,崔倍显得有些无话可说,但他的表情不再那么生硬,甚至坠出一毫米的激动:之所以说是一毫米,是因为崔倍的表情系统的确和激动一词不甚兼容,要不是本人察言观色本领高超,这一像素级别的情绪实在难以察觉。我想,大概是因为崔倍数不胜数的阴暗回忆在此刻终于得到了某种调和,所以才令他看上去有了一丝活人的气息。
不谙人事的王小孬还呆头呆脑地插在这位邻居的衣领上,再加上漂泊在他头顶的那朵小心翼翼的乌云……突兀,太突兀了。崔倍活像个猎奇电影里刚刚登陆地球的外星人。横空生出了不着边际的荒唐想法,我忍不住噗嗤一声,没由来得对着他笑了起来。
他就在门外静静地站着,怀里兜着我的猫,尽管对我突如其来的发笑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弯了弯嘴角,抖出一个稍显腼腆的笑容。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笑,心里却立马冒出一个稍显肤浅的想法:崔倍这人,阴气是重了点,但客观来讲......
脸很不错。
3
某日百无聊赖地看着王小孬大朵快颐,思绪不由得又黏到那倒霉的邻居上去。只是我越想越觉得,“被隔壁养的猫抓伤”实际并非属于能轻而易举化解的邻里纠纷。常人脸上被素不相识的猫挠了两道,自然不太可能就此忍声吞气善罢甘休。我们之间所以能和和睦睦地就当无事发生过,并非我运气好,而有赖于崔倍运气实在太坏。
过多了坎坷曲折的日子,他便习惯性地把所有的不幸都揽到了自己身上,期待崔倍去指责别人,似乎反倒有些强人所难……当然,作为猫主人,遇上如此便利事,自是喜笑颜开了。工资本就轻薄,再赔上一笔,囊中岂不是更为羞涩?只是转念一想,可不能期待邻里上下皆像崔倍一样通情达理,若王小孬再捅出什么篓子,动辄道歉赔偿——人与财都吃不消。
看来,将王小孬散养家中实在并非长久之策。
冥思苦想一番,终究无计可施:偷偷带去上班?若被老板发现,必是同类相轻,甚至可能连人带猫拎出公司,饭碗不保矣。送去托管班呢?王小孬骨瘦如柴,一看便是校园霸凌的最佳猫选,何况托管班漫天要价,钱包不保矣!
唉,宇宙的终极无非是钱财、钱财!
踱步到阳台,看到隔壁漆黑一片,静得有些瘆人,不免让人诧异。继崔倍登门拜访不过半小时,也未听到出门的动静,难不成这么早就睡下了?当代真还有这么修身养性的年轻人?
似是老天犯闲帮我解惑,隔壁屋内下一秒便响起咚咚两声,随后又是微弱的一声叹息。我忍不住从阳台伸出头,朝着隔壁喊了两声:崔倍!你没事吧?
崔倍趿着拖鞋揉着胳膊站到阳台上,无精打采地对我说,还好,谢谢关心。
“天都黑了,怎么不开灯?”
“停电。”不难听出有些郁闷。“白天还停气了,现在也没来。”
“……你上一次吃饭是什么时候?”
“二十四小时前?……又或许是三十多个小时。”
真逆天。
这种似是而非的答案让我怀疑是不是他家所有的钟都停摆了,否则怎么连“几时吃了”这种问题都答得如此糟糕?
对于他这身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霉气,我实在难以置评——但,一个念头突然钻进了我的脑袋,尽管在这种悲情时刻稍微有些不合时宜,且有些卑鄙无耻:崔倍,似乎在工作日的白天,也在家。
或许,他是成为王小孬养父的好人选……
崔倍对我计上心头一事并无所知,见我沉默良久,正打算转身进屋,我大喝一声叫住了他:
“或许有些唐突……崔师傅,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4
“崔倍崔倍,你在家吗?我下班啦!”
上次厚着脸皮将我方请求全盘托出,崔倍显然有些犹豫不决。一是担心王小孬落在他手里会惨遭不幸,稍有不慎或成阴阳两隔;二是毕竟非亲非故,这样的不情之请始终让人为难——对此,我王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三下五除二就(用诡辩)劝服了崔倍,达成了如下合意:王小孬在工作日的白天交由崔倍管辖,崔倍在工作日的晚饭及周末自动并入我家吃饭编制。至此,两人一猫三结义,以碳水化合物为纽带,结成了基本稳固的联盟。
听到崔倍应了一声,我便回到屋内,把防盗门敞开一个缝,再把久违没有使用的电煮锅请出厨房的柜子——我们计划今晚吃火锅。
王小孬安然无恙地被崔倍抱进屋里,即便看到它本来的主人,仍无动于衷地缩在崔倍的怀里。直到我痛心疾首地开了一罐豪华猫粮,王小孬才不情不愿地赏脸,让人揉一揉那颗尊贵的猫头。
真是世风日下,连小猫也如此!本以为会迎来热情相拥的动人画面,最终却只能被这份自作多情所灼伤,可见冷漠的现实世界并不是美好的迪士尼童话,我不禁黯然神伤。
崔倍看到此情此景,摸了摸猫的下巴,说,看来小孬还是更黏我一些。
这算什么?“更爱爸爸还是妈妈”的二选一?我最终没忍住笑,崔倍也似乎被自己拉踩语录震惊,他略带尴尬地收回了摸猫的手,说,呃,不是雄竞……
我点点头,说,人之常情,理解理解!见他沉默,我又拍了拍他的背,说,都是朋友,何必那么拘束?猫嘛,一起养;日子嘛,一起过呗。
像是被朋友这个字眼冲击,崔倍有些愣神。朋友朋友,我琢磨着这个在大多数人看来都是无比平常的词汇,也有些出神。回想过往,我浑噩但又轻松地长大,细细想来原来是没有亲密朋友的那类。自小不管不顾的父母、永远目中无人的兄弟,当自娱自乐成为常态,朋友竟然也成为一个甜蜜的名词。
在往锅里丢牛肉卷时,门铃响了。我端着盘子腾不开手,便支使崔倍去开门。
“哎?七哥?”陈拾在门口探头探脑,看到我时才松了口气,“俺还以为敲错门了!恁是七哥的……啊,对象吗?”
崔倍面色惶恐地立在门口,听到这话更是直摇头,只得自报家门:“我叫崔倍,是王七的邻居。”
“陈拾你吃了吗?要不进来一起?”
“不了不了,俺在门口说完就走。”陈拾摆了摆手,又抱歉地看了崔倍一眼,“对不起啊崔哥!眼神儿不好,失礼了。话说俺跳槽到一家大公司了,这周六想请大家吃饭庆祝下,七哥和崔哥恁都一块儿来吧!”
“祝贺你啊陈拾!但我那天恰好有点事,你们玩得开心啊。”
“嗯…恭喜。我周六也有事,就不添麻烦了。”
“唉,还想约你们喝几杯呢!”陈拾有些低落地挠挠头,“啥事儿啊,饭都不吃……”
“画展。”哪想和崔倍异口同声报出同一个答案,对上崔倍略显迷惑的眼神,我差点被这稍显戏剧化的默契逗笑。我又转向陈拾解释起来,“哎,一年可就那一天!不是不想来,是实在非去不可啊。”
“好嘛,那咱们下次再聚!”话已至此,陈拾满脸遗憾地告辞,“崔哥,恁也一定一块儿来啊!”
“哎!牛肉牛肉,都要老啦!”看到锅里缩水一半的肉片,我和崔倍手忙脚乱地进行大规模抢救,画展一事在火锅咕嘟咕嘟破裂的泡泡里被抛到九霄云外。
【下】
5
那大概算是我和王七第一次在小区楼外的相会:读作画展,实为漫展的大型亚文化爱好者聚集活动——不约而同拿画展当幌子属实是意料之外,陈拾,实在抱歉。
忘了介绍,我的职业其实是一名自由插画师。只是业余也会画一些让人们心甘情愿自掏腰包的成人向小众艺术作品,以作生活补贴。人类生生不息的欲望在更新换代中并没有消弭,这是好事——毕竟我多少依靠这个赚钱。钱,能让我在生活的余震里不至于那么狼狈:隔一天得购买酒精绷带、隔三天得修理地板门窗、隔十天又得开锁配钥匙,这些都是生活必要硬支出。
还需补充的是,尽管我将之称为“相会”,但我和王七压根没有预见这次惊悚的会面。送走陈拾后恰逢牛肉卷危机,我们似乎都在肉片的捕捞和咀嚼中迷失了好奇心,没有人在那份诡异的默契上多想一毫。
因此当我们在摊位前四目相接时,各自的面部表情都比被家长发现了床底的黄碟更胜一筹——何况王七还挂着如瀑黑发、穿着长裙高跟,瞪圆的眼睛上沿甚至能窥见闪闪发光的金粉,弯月似的眉毛蹙出一个好看的弧度。
这不是在cosplay本人代表作里的主角吗?不得不说还挺还原…但当下似乎并不应该纠结于此。我回过神来继续和我这位一墙之隔的邻居面面相觑,他脸上的表情惊奇得宛如第一次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握住我的手说这不是崔……欢喜散人老师吗!久仰久仰!——差一厘米呼之欲出的大名似乎为了保住本人最后一丝体面而急速转弯,装作初见的姿态自然地糊弄过去,不愧是王七……
你好,承蒙喜爱!我也不迭地回握,陪着他装模作样,只是嘴却不听使唤般地抛出莫名其妙的邀约:一会儿结束之后,我得去趟南市。你要不要一块?
为什么非要压低声音?又不是做贼。我自己也糊涂起来。
行啊!王小孬的猫粮正好该补货了,嘿,还能把肉菜蛋给买齐,正好一块儿搞定。王七倒未在意这突兀的邀请,如出一辙地学着我悄声窃语,望着我在包边色纸上笔走如飞,啧啧两声不知是夸是贬。拿起签绘端详一阵,他满意地长叹口气,与我点一点头,说,那我一会儿在门口那块墙根等你,随后便步履轻盈地拂袖而去了。
自然,太自然了。此人哪怕淡妆浓抹,然而惊奇之余却并无惊慌,男扮女装也好,成人绘本也罢,三言两语方能相约菜市场也是闻所未闻之事。就在我还沉浸在方才的奇遇之中时,后一位等待的女士突然一个趔趄紧紧扶住签售的桌子。她不知所措地环顾一周后问我,欢喜散人老师……你有没有感觉到,刚才好像地震了?
我茫然地停下了手中的笔,尚未察觉到危机将至。没过两秒,伴着她的尖叫声,我被展览中心坠落的灯砸得昏倒在地。
是祸躲不过。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我就已经认命地闭上了眼睛,缴械投降对我来说早就不算稀奇事。在生活千方百计和你作对时,坚持搏斗并不是明智之举。虚与实的缝隙里,我听到高跟鞋的笃笃声,以及那句伴着叹息的“能不能让人省点心”。随后袭来的便是一片一片混沌的痛感,剥离出我的意识,逐渐在全身蔓延开来。
6
再一次醒来的时候,面前签售的队伍已经无影无踪,消毒水的气味滑进鼻腔,伴随着一种无法言喻的心安:和很多人不同,我对独属于医院的这类清冷无情的气息并不排斥,因为早已习以为常。我想,只要一个人足够倒霉,他并不会觉得医院的墙聆听了自己更多的祈祷——毕竟在哪里,都一个样。
我大概昏迷了很久,因为此时夜色已经把病房浸渍个遍。我的一条腿还能动弹,另一条已经被石膏紧紧环抱;头部被包扎得严严实实,但好在记忆都还健全:至少我能清楚地记得此刻身旁那个人的来路和脾性——甚至他那只猫的来路和脾性。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王七如此安定沉静的样子。不似白天那样张牙舞爪能说会道,而是皱着眉头趴在病床的床沿上,平时总是收束起来的头发肆意散漫开来,样子看起来尤其哀伤。
这是怎么了?看惯了他涎皮赖脸,这般神情不禁让人生出好奇之心。
嘟囔了两声,他突然揉着眼睛清醒过来,看到我已经坐起来,不可置信伸出手掐了我的胳膊一下,问,崔倍,你痛吗?
我说,有点。过了两秒又补充道,但不如头痛、腿痛、腰酸背痛……
他笑了,随即又摆出一副严肃的脸,说,我刚刚做梦了,梦见你受了重伤,但还是一意孤行地骑马走了……直到仓促临行那一刻我才知道你要走。话音未半,他倒吸一口冷气,你知道最可怕的是什么吗?最可怕的是,我王七竟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
“我不会做那种事的。”我对他说。
坦诚来讲,我这话说得并没有底气。尽管不知道他梦见了什么,我却有些心虚地觉得我正是那样的人,虽不至于不告而别,但出于某些自以为是的考虑,最终炮制出一场让人伤神的戏码,这样的情况也并非不可能。
“我还对你说了很伤人的话。”他敲了敲自己的脑袋,若有所思地盯着我,“哎呀,要不是因为这个梦,我指不定现在还会重蹈覆辙。”
“可那只是个梦。”
“你还给我留了字条,压在枕头底下,看得我好生伤心……”
“上面写:‘但使残年饱吃饭,只愿无事常相见’。”王七一字一顿地念完了诗,脸色依旧没有转晴。
“……现在什么也不缺,我们也天天见面,不是吗?”看到他难得那么郁郁寡欢——甚至只是因为一个梦,暗觉有几分滑稽的同时,却也徒增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心堵。尽管听上去荒谬离奇,但这怪梦总归让人似曾相识,指不定是另一个时空传来的感应。谁能说得准呢?
“也是!不过要是能继续把这个梦一直做下去,总觉得你有朝一日会回来的。”他打了个声势浩大的哈欠,恢复了正常,眉飞色舞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望向床头的呼叫铃按钮:“你醒了,是不是该叫人来啊?”
“不必了。我现在没什么大碍,况且已经很晚了……饶了医务人员吧。”
只不料,一声尴尬的异响划破静谧的夜色。
“哈,依我看,你的肚子似乎不打算饶了你。”王七翻了个白眼,“也是,毕竟不省人事那么久。医院隔了两条街就是夜市,我去给你带点病号能吃的回来。”
出门没两步,他又煞有介事地折回来,说你一个人待着没事吧?一会儿医院天花板塌了怎么办?仪器漏电了怎么办?病床的腿断了怎么办?丧尸危机了怎么办?
我都懒得吐槽他是真心还是假意,但最后王七还是留了下来。他盘着腿和我挤在病床上,对着外卖软件划拉半天,找到家粥店,字正腔圆地朗读起宣传语来:“清晨的酒不如深夜的粥——请永远珍惜那个深夜陪你一起喝粥的人。”
分明是怪诞无比的一条广告词,我却郑重其事地向王七点点头。
“我会的。”
我望向他,他正专注地点着餐,屏幕的光打在他脸上,在安静的夜色里显得格外温暖。我很想告诉他,其实你完全可以当真的——我当然会珍惜,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作为其他身份。
只是,对于我,你会怎么想呢?
7
对于常人,“生命力顽强”也许是一种美好的品质,然而对于我这类连算命先生遇见都要退避三舍的人而言,这本就是一种绵延不绝的诅咒。无论如何,我总归是要出院了。在病房度过了几个日夜,带着同样遭受创伤的账户余额回到了公寓,连曾经凶神恶煞的电梯都显出几分亲切来。
几乎在我刚刚摁开灯的同时,一道黑影轻巧地降落在阳台边缘。在我住院的这段时间,王小孬横跳阳台的能力可谓步步高升,以往总是伴着三两趔趄,如今已是一气呵成了。我推开阳台门,王小孬盯我半晌,扭扭捏捏地摇起了尾巴。
嗨,好久没见了——语毕再附上一串撮撮撮和咪咪咪之类的奇怪拟声词。我也弄不清为何要对猫这么说话,大概是因为无论怎么胡言乱语猫总是不以为意。它娴熟地跳到我怀里,毛发显出光泽,可见被王七照顾得不错。
“.......摆着一副面瘫脸对猫‘撮撮撮’,你也挺深不可测的。”王七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阳台上,撑着下巴好笑地看着我,“恭喜你出院啊!”
“谢了……你吃晚饭了吗?”让奇异举动被他瞅见非我本意,我有些窘迫,脑子里条件反射抛出一句邻里寒暄的万能问候——“吃了没”,信手拈来却能续上话题,确为好使的快捷用语。
“这不等你一块儿吗?”他对着空气做了个碰杯的动作,“出院了不得庆祝下?”
他在一旁笑得坦荡,即便冷淡如我,也很难不以笑意回报。
那我们门口见?
他洒脱地朝我挥了挥手,说,门口见!
几乎是同时推开了房门,清脆统一的嘎吱声回荡在楼道。怀里的王小孬歪过头和王七对视一眼,难得愉快地喵了两声。
9
人们总是习惯于在各类庆祝仪式上与酒作伴,无论拿酒精当做吐真剂或是保健品,还是把它与浪漫情调或者深厚情谊捆绑,说实在的,都与我无关。但是,王七比一杯倒更夸张的指甲盖般的酒量,多少还是让人有些伤透脑筋。
兴致勃勃喊着要举杯cheers的是他,如今在桌上呼呼大睡的也是他。王七菜没吃上几口,酒一下肚就哐当一声枕着盘子靠着桌子进入梦乡了。叹气是必然的,但好歹不能浪费:大概是习惯了替他解决碗里从来不吃的萝卜,此刻我也尽职尽责地扮演着某人的回收站角色——我端起那杯泡沫全都逃遁得无影无踪的啤酒,正犹豫着是直接上嘴还是倒进自己的杯子,王七突然回魂般地立起身子,目光烁烁地盯向我,说,嗨!我真喜欢今晚,今晚的一切都喜欢。
话音刚落,王七又重新蜷回了那副不省人事的半液体状,让人不免怀疑刚才发生的一切是否是大脑捏造出来的幻想。
……
我也很喜欢这个夜晚。或者说,没有人能抗拒这样的夜晚。
真的非常感谢你,王七。
我至今也未曾弄清对一个醉鬼道谢到底需要何种缘由,恰如不明白人在遇到猫猫狗狗时性情大变的原因——只是我当时还是那么做了,用那轻柔得令自己都匪夷所思的的声音,不知道也不在意对面的人是否听进了耳朵。
自与阴霾相伴而生,我身边的亲密关系从来便是支离破碎,更别说在夹缝里求得什么机缘去结交朋友。然而当下,老天显得格外慈悲,对个中缘由刨根问底倒显得不知趣。要知道,有时真正重要的正是这些云里雾里的瞬间,万事太过门清不免乏味,这是我过了很久才明白的道理。
该如何形容这个夜晚有多贴心?一切似乎都那么恰到好处。我并不讨厌喝酒,不如说反而有些享受热烈的液体逐渐在血液里冷却的过程。今夜,没有从天而降的不明物体,没有突然倾盆的大雨和罢工的电器,对坐的你我都安然无恙,某处熟悉的伤口也好像在无知无觉中渐渐愈合。
奢侈的安定和闲暇,我久违地发起呆来。良久,那团姑且称得上是生命体的人形物终于又恢复了动弹,环视了一圈桌面,再把灼灼目光转向我,随后满意地发号施令:“嗯,打道回府咯!”
只是不料酒精施下的咒语依旧强劲,对面那人嘴皮子虽重振威武了,腿脚却依旧无力似摆设,最终只得委屈自己摇身成为代步工具。他倒好,把下巴顺理成章地硌在人的肩膀上,趴在背上叽叽喳喳地指手画脚,寄人篱上也丝毫不觉得羞愧。只能庆幸平时多灾多难造就了一副还算不错的体魄,不至于落到撂挑子走人的地步。
王七摇摇晃晃好不安分,手臂却环得紧紧实实,“崔倍,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明明酒意未消,却还是坚持不懈地在我耳边嘟嘟囔囔,“我梦到神仙对我说:被乌云降下诅咒之人,倘若能和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接吻,诅咒就会消失。”
我努力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毕竟这不大礼貌。神神叨叨的到底是谁?接吻云云,未免有些太刻意。下一步我该深情款款地扭头、顺水推舟地送出那个虚无缥缈的吻吗?接下来诅咒烟消云散,革命伟大友谊会节节高升吗?等王七酒醒,是不是该提醒他爱情小说看多了会令人智昏?
“梦话和醉话,都是不可信的话——而你两个都占。”
“我可没醉。”
“醉鬼都这么说。”
“嘁,真没意思……你明明喜欢我吧?”
“……”
“那不就得了。”
“……可我还什么都没说。”
10
负重前行终于临近尾声,在距楼栋大门一步之遥时,恰逢陈拾从里边出来。似乎是被我和王七的诡异叠加态吓了一跳,他的嘴欲言又止地翕动了几下,又发现什么似的,诧异地向我开口:
“话说崔哥,恁啥时候把那乌云甩掉的?”
甩掉?我倒求之不得......但望向玻璃门映出的倒影,几度眨眨眼睛,竟确实是查无此云。
稍稍等下......神仙说,和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接吻?
“和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接吻,诅咒就会消除。”
王七依旧挂着那副笑嘻嘻的模样,趴在耳边小声絮叨:
“看吧!说了你还不信。”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