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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黄金年代

Summary:

* 双警察AU,1.7w 一发完。
* 灵感来自Golden Hour-JVKE

Notes:

Extract: 当我遇见兰多,这些自我设限都逐渐破解,成为往日孤单生活的黯淡痕迹;窗外是寒风刮骨,可我却感受到春天,感受到爱如温暖的潮水涨过坚固河堤,破开冰封孤寂荒原。
PS 这是我一直很想写的题材,也是觉得要给554写的文。喜欢的话可以多多和我评论互动,谢谢!

(See the end of the work for more notes.)

Work Text:

【554】黄金时代

 

* 双警察pa,主554,有75 6323提及。

  • 55第一人称视角。灵感来自歌曲Golden Hour-J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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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兰多是在警局,我还很清楚地记得,那时是周三上午,马德里下暴雨,暴涨的雨水漫过了人行道,泡湿了我新买的皮鞋。

其实一周前,莱科宁就告诉过我们局里要来新人,但这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因为警校毕业生总是一茬接着一茬地冒出来,无穷无尽。这些年轻的面孔来了又走,走了又来,能坚持个五年十年的人并不多。当然,警察毕竟是高危职业,也有可能来了,就在某个时刻再也走不出某个案子。

在这行待了五年,我见过不少年纪轻轻就因公殉职的同事和朋友,但这就是做条子的命,人是逃不出命数的。

言归正传。当听到莱科宁宣布这个消息时,我其实没有别的想法,满脑子都是怎么处理湿透了的鞋。但乔治对此很兴奋,因为兰多是他在伦敦警校的学弟,和他还有亚历克斯都是老相识。据说他跳过级,年纪挺小,但毕业时的考核成绩很优秀,还拿了金盏花奖章。

听这个描述,我本来以为会迎来一个满脸胡茬,四肢发达的新同事,就算不像史泰龙,那也跟詹姆斯·邦德大差不差。但事实是我错了,而且错得离谱:兰多比我见过的大多数同行都要小巧:不到一米八的个子,薄薄的肌肉贴在身上,像只矫捷的豹猫;发给他的制服不算合身,衣服太宽,裤管晃晃荡荡,裹不住两条纤细的竹竿。

说实话,当时我觉得他看上去不像警察,说是贵族高中里的养尊处优的小少爷还差不多。

按照警局里的规矩,新人入职考核期间会被分到外勤组巡逻打杂。那段时间里,兰多的工作不过是每天在街上巡逻,遇上违停车辆就给车主开开罚单。这活看似简单,其实吃力不讨好,熬得过去就能转正,熬不过去通常就走了。可兰多果然没让人失望,他表现不错,所以很快就从外勤组转正到调查组继续考察,一段时间后就正式入职,被调到了重案组。

如此节节高升,不到半年,他就成了我的同事。

后来每当我想起和他初次见面的情景,我都会忍俊不禁,因为那时候我年轻气盛,还没爱上他,更不知道这是我这一生中黄金时代的开始。说实话,我甚至对这位年轻的新同事相当防备,不仅平时在办公室里爱答不理,连在走廊遇见他也不打算展露友好的一面。

我们第一次说话就是在走廊。那个时候,兰多刚从档案室里查完资料出来,手中抱着很厚的蓝色卷宗,低着头眉头紧锁,脚步匆匆。我跟他打照面时多看了一眼他手中的卷宗,果不其然发现了端倪。而我也并不打算客气,上去就把他手中的案本抽走,还敲了一记他的额头。

你拿错了啊,小朋友,我皮笑肉不笑地说,这案本的编号是CI-1987,重大刑事案件,我负责的。

他惊慌地“啊”了一声,羞愧让整张脸都涨红起来,随后便语无伦次地连声道歉,很好欺负的样子。我欣然接受,拍了拍他的肩膀给予宽慰,脸上假惺惺地挂着笑容,自然没一点苛责。但他不知道,在我看似和善的态度下,实则隐藏着幼稚而好笑的生疏敌意。

至今我仍在为这种敌意而感到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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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多刚开始并不和我搭档,而是跟费尔南多一起跟进“伊比利亚之春”跨境贩毒案,给他当副手。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费尔南多在办案时找人搭把手。老头子虽然很讲义气,但脾气很爆,而且习惯单打独斗。他总说搭档无法跟上自己办案的效率,更不愿带新人。但在半年前“银箭”行动收网时,他在混乱中被混混用土枪打伤,进ICU后差点没能走出来;好不容易捡回条命,又在病床上躺了小半年,而等他终于痊愈复职,身体素质明显差了很多。

我们匍匐许久,“伊比利亚之春”终于迎来收网的时刻。原本莱科宁想把行动移交给我,但费尔南多脾气倔,不亲手抓到害他躺了大半年的根本罪魁祸首,他绝不罢休。两人在办公室吵了一下午的架,木桌子砸得砰砰响,最终还是以费尔南多妥协,莱科宁将兰多调到他手下协助而告终。

“臭小子,你最好别拖后腿。”初次见面时,费尔南多的脸色阴沉,“这个案子不能完美收网,我先给你头顶开花。”

兰多明显被他的威胁吓到,连声保证,腰挺得比电线杆还直,而我躲在暗处笑,只能假装喝咖啡来掩饰上扬的嘴角。

那时的我爱找乐子,从兰多进组第一天我就等着看他的笑话。可他心思缜密,头脑灵活,不仅没给费尔南多添麻烦,还帮了不少忙。

收网日当天,重案组和特警小队全体加班,要在凌晨出警去码头截货抓人。晚上九点多,我在准备室换防弹衣和装枪,兰多走进来,身上的防弹服穿戴整齐,腰间枪套紧扣。

“呃,有没有对讲机?”他问,脸上写满窘迫,“我的好像找不到了。”真是个粗心的家伙。

我把手中的对讲机抛给他,又拿了个备用的。兰多拿到东西,却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他在两步开外的地方犹豫了一瞬,突然问道:“你是不是不讨厌我?”

这么明显的吗?

我说没有,但兰多很善于察言观色,大概也看出了我心里的小九九。他没说什么就低着头推门离开了,我则继续做准备,直到集合广播通知响起才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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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的码头一片寂静。一点三十八分,我们藏在集装箱后,静待从意大利来的货轮靠岸卸货。

“Alpha小队,码头西边有动静,蛇出洞了。”费尔南多的声音在在对讲机中响起。我们兵分两路往码头西跑,准备包抄这些毒贩。没走几步,我的身后突然响起枪声,带队的人低喊:找掩体!话没说完就倒了下去。

身后有突然人冲上来,把我扑到地上。枪林弹雨中,我们一起滚到了集装箱的角落。等我反应过来,兰多已经趴在我身上攥着手臂,让我千万别动,更别出声。我们靠得很近,急促的呼吸在黑夜中交缠相融。

等小喽啰巡逻的脚步声渐行渐远,他对我说:“我吸引他们注意力,你上去。”我很犹豫,狐疑地盯着他的眼睛一动不动。他急得拉住了我的手用力一握,催促道:你相信我呀!

不知道为什么,我信了他。事后想来,幸好我相信了他。在黑暗的掩护下,兰多敏捷地游走在集装箱和守货的混混之间,给我开出一条路。我紧随其后,一路很顺畅地到了码头西边,和Delta小队汇合。

接下来的过程很顺利,这群药贩子外强中干,掏枪跟他们比划两下就跪在地上哭爹喊娘。费尔南多指挥特警将他们押到装甲车上,又让人清点违禁品,根本没时间管我们。直到天蒙蒙亮我们才清理完现场,在工人来上班之前返回警局。

伊比利亚之春的秘密就这样被锁在夜里,只有我们知道。

我单独开车搭着兰多。车刚启动,他就靠着车窗迅速睡了过去。我在开车间隙偷瞄他的脸,看他紧闭的双眼覆着卷翘的睫毛,嘴唇因吐息而微张。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他的太阳穴下有处细长的伤口,已经凝了血痂,藏在凌乱的卷发中。

我很想去碰碰那道伤疤,但我没有,只是趁红灯间隙伸出手,又放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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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局浸润多年让我很难相信什么人,更别提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收网行动后,副局长维特尔斯湖挺看好兰多,就又安排他跟着我继续在重案组积攒经验,给我到处打杂。

即使我千万分不愿意,也不能违抗上级的命令。于是我便装出严厉的样子,每天把兰多当多余的小尾巴到处使唤。从打扫卫生到分析案情,从买咖啡到出外勤,所有脏活累活杂活,我一个不落地全给他安排了一遍。但兰多比我带过的任何新人都要靠谱,不仅在头脑和工作效率上丝毫不输经验丰富老同事,就连买的咖啡都很好喝。

事后连我自己都觉得很惊讶:到底是什么让我对兰多这么心软?

当他的工作逐渐步入正轨,我们的交集就迅速多了起来。除了给我当助手,在伊比利亚之春收网后,我们又一起出过几次外勤。每当费尔南多和莱科宁在行动结束后要单独出去讨论案情,兰多就被塞到我的车里,跟我一起回警局。我的小尾巴成了搭便车的乘客,这倒是给我创造了很多了解他的机会。外勤尤其耗费人的精力,每次回程兰多都要在我车上昏昏欲睡,但即使非常疲惫困倦,他也要强打精神跟我聊天。

车载电台里在播绿洲乐队的经典现场版,他会突然睁大眼睛,从椅背上弹起来,神情肃穆而期冀地跟着唱完整首歌;

我们路过小吃街附近,他便眉飞色舞地给我说在西班牙吃到的路边摊,可怎么都发不对弹舌音;

要是回程的路上下大雨,他就安静地将手掌贴上玻璃,感受水汽氤氲出的冷气和雾,在玻璃窗上花下一朵金盏花。

……

然后我发现,兰多·诺里斯,我年轻而充满活力的新同事,虽然看似傻乎乎而养尊处优,其实性格好得让人实在讨厌不起来:他发自内心的快乐与真诚蚕食着我的心理防线,甚至颇有越界的势头;尽管我们还算不上朋友,但这种莫名的亲密感和疏远时的不适感,远比肢体接触要来势汹汹。

可我却惊讶地发现,自己其实很依赖这样的亲密感。

每次大案结后,重案组都要出门聚餐,庆祝工作告一段落。每次聚会,给醉鬼们司机的活最后都会落到我头上,因为我不太喜欢喝酒,更不喜欢喝醉的感觉。在饭桌上,同事们就喜欢逮着新人起哄,兰多被乔治和费尔南多灌了不少白兰地,打烊时连路都走不直。

夜黑风高,送他回家的任务自然就落到了我头上。凌晨两点,我不知道该把醉的不省人事的小孩子往哪送,就把他带回了我家。一路上我们都很安静,狭小的车厢内飘着浓重的酒气,兰多在副驾驶上偶尔从唇里漏出两句醉话。他在我开得摇摇晃晃的车上总是睡着,好像完全不提防我,事实上我也并不讨厌这种感觉,因为这让我感到很平静而安全,让我想起了很久未归的家。

兰多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过来,起来后先是嚷嚷头疼,然后又抱怨自己全身都是酒气,又脏又臭。我把自己的衬衫找给他去洗漱,又给他做午餐。等他从浴室里出来,穿着我的衣服却没穿裤子,两条细腿在外面晃荡,竟被我看出点暧昧。

或许是我的目光太直白,他被我盯得不好意思,脸颊烧了起来,像昨晚喝醉了那样。我把手里的沙拉碗递给他,让他将就着填填肚子,晚上再去吃正餐。

“你这其实离我家很近。”他突然说,“我家就在两条街外,帕克森公园旁边。”

你是想邀请我去你家做客吗?我问他,心里有点期待。

他笑起来,弯弯的眼角像月牙:是……又不是吧!话刚说完,突然羞得连耳朵都红了。我假装没听懂这话,微笑着收走他的衣服,混着我的脏衣服一起塞进了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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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次误打误撞的宿醉后,我们在工作之外也迅速熟络起来。他的公寓确实离我家很近,就在两个街区开外,十几分钟的车程而已。从那以后,我开始在上班时顺路把他捎上,这样他就不用费老大劲跑到几公里外的车站搭地铁,能省下不少交通费。

自从我开始捎他一程,我们俩几乎是同一时间打卡上班,又是同时下班离开。久而久之,这种关系在别人眼中发酵出了别的意味,就连乔治看我们的眼神都变了。有一次我从会议室回办公室,路过二楼的茶水间,竟听见他在里面和人打趣,说“连我和亚历克斯都没这么亲密”。这句玩笑话很快就从茶水间传出去,在警局里传得沸沸扬扬,以至于好事的同事看到我俩并排走在一块还会开玩笑地吹起口哨,眼神里的调笑不言而喻。每当这时候我就会搂住兰多的肩膀,嗯嗯啊啊的,皮笑肉不笑地瞪回去。我对着开玩笑的同事凶巴巴,却假装没感觉到臂弯里兰多僵硬的身体,看到小朋友迅速烧红的耳尖,这种无形中的逗弄和调戏让我心情愉悦,而兰多的反应更给我留下了希望的种子。

我想,他或许也喜欢我。

我们一起上班,一块吃饭,偶尔还会在下班时一块出门找乐子,形影不离中是心照不宣的暧昧。马德里的夜生活挺丰富,酒吧风情街有不少年轻人很青睐的刺激活动,但兰多似乎并不感兴趣,反而更愿意到我家过电影之夜,或是陪我打打FIFA。他的足球游戏玩得很烂,所以我总是赢,但当我们开始玩悬疑和fps联机时,局势就会彻底反转,每次不出十分钟我就成了他的手下败将。

放松的时间很难得,但只要我们一连上手柄,夜晚就变得转瞬即逝。兰多不是个夜猫子(对他这个年纪而言很难得!),我们常常在床上玩着玩着就昏睡过去了,醒来时他在我的手臂里,而我缠着他。刚开始我们都有些不好意思,但次数多了也就逐渐习以为常。有时我甚至觉得,我们本来就该这样,像亲人,像兄弟,像一对紧密连接的连体婴。

穿着外出的衣服打游戏和睡觉并不舒服,于是我把自己的睡衣借给他。但兰多说穿我的衣服不好意思,就在我家放了套睡衣。

睡衣放进衣柜里就意味着分享亲密空间,意味着可以更进一步。我对兰多说,我的衣柜很空,实际上就是为你准备的。于是紧接着,他的卫衣、衬衫,还有备用的制服都放了进来,占据的领地也由衣柜蔓延到了浴室、书房和卧室……他的东西很快就占满了我有限的空间,正如某种从未感受过的情绪逐渐入侵包围,在不经意间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成为我的一部分。可我并不觉得拥挤,只觉得刚刚好,和兰多的一切都发生得刚刚好。

我们在不经意间分享了公寓,而吻也开始得莫名其妙。

等我反应过来时已经为时已晚。兰多气息急促,湿润的舌头在我的唇上辗转轻舔,笨拙地想要撬开我的牙齿。我放松齿贝,引导他慢慢加深这个吻,跟我一起跌落沉溺,手掌在他细嫩的脖颈后抚摩揉按,让他放松下来,再教他慢慢在吻中呼吸。

等到我们都气喘吁吁地结束这个吻,兰多的紧攥的手指才放开我胸前的布料,退开几厘米的距离,眼神茫然。在我直勾勾的注视下,他的双颊逐渐变得绯红,不知道是因为这个吻还是刚才喝过的酒。我着迷地伸出手去捧住他的脸,他意料之中地没有躲,而是勾起嘴角微笑着,慢慢闭上了眼睛。

柔软的情绪像蜡烛火舌卷过手指,滚烫迅速却不致命,我被这种依恋所吸引,心甘情愿沉沦,于是我也闭上了眼凑过去,开始了我们的第二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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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底,我们在一起了。

我以前总是以为,爱上另一个人或是确定关系会给我现在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事实却与之相反。我们还是和从前一样上下班,在临近午休时间提前溜走吃饭,或是下班到马德里附近开卡丁车,再去酒吧和朋友聚会,寻欢作乐。

在一起后我才发现,兰多的酒量是真的很差,两瓶啤酒下肚神志就开始迷迷糊糊,再多喝点连路都走不直了。他醉了之后会说胡话,嘟嘟囔囔抱怨警局老旧的电脑系统,街角做得太油腻的中国菜,但到最后都会红着脸你爬到我腿上来,搂着我的脖子和我咬耳朵。他神志不清,但搂着我的手臂却收得很紧,连话术都是迷糊而重复的:好爱你,好爱你。我乐不可支,搂着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亲回去,耳旁是酒吧客人一浪高过一浪的起哄声,偶尔还夹杂着随行同事的窃窃私语。

“西班牙人都是这么热情开放的吗?”他贴着我的脖子咕哝。

我说,我只对你。

我喜欢他喝醉,因为他醉酒后会变得更加甜蜜而黏人,而我也从来不介意将小醉鬼带回家。午夜的路灯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在寂静的街道上,我们的倒影亲密相贴,在模糊之中融为一体,好像生来如此,完美契合。兰多的体温很高,他的身体暖烘烘地贴着我的背,在我耳边嘀咕着他小时候的事情,比如和爸爸去开卡丁车,还有在杂志上关注的F1车手。

其实叫醒兰多我的行动会更方便,但我才不愿意放弃这种甜蜜的负担。我背着他困难地从裤兜里找到钥匙开门,又费劲地给他换睡衣抱上床,期间还要忍受他突如其来的,很可爱的发酒疯。而在喝醉后,我最喜欢的部分就是洗过澡后挨着他躺到床边,把人揽进怀里,趁他毫无知觉时亲亲他的脸和鼻尖。

我的爱人有着很可爱的鼻子,还有尚未完全褪去一点软肉的脸颊,软软的触感像在触碰毛绒小狗。他在沉睡时呼出的气息平稳,带着迷醉的酒精味,我亲过他带酒渍的嘴唇,最后竟把自己也给熏迷糊了。

我之前总是在想,警察该不该喝这么醉,因为我见过不少醉酒闹事的酒鬼。我不想失态,更需要控制自己,可莫名其妙的,我们之间的故事总少不了酒,或许正是因为爱情像酒一样令人迷醉。当我遇见兰多,这些自我设限都逐渐破解,成为往日孤单生活的黯淡痕迹;窗外是寒风刮骨,可我却感受到春天,感受到爱如温暖的潮水涨过坚固河堤,破开冰封孤寂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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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多跟着费尔南多跟进了不少重案,在我坐办公室时经常出外勤。虽然他聪慧过人,但也总免不了带有年轻警察毛手毛脚的毛病。有时为了顺利完成任务连个人安危都不顾,回警局述职时身上总是带伤。

有一天中午,我正在准备室和卡在齿轮中的螺丝钉斗智斗勇,砰的一声门开了。兰多连防弹甲都没脱,一瘸一拐径直走了进来。我皱着眉头上去替他取下腰间的枪和弹夹,拽下最外层的背心,发现在防弹甲的内部和手臂上都有不少疤痕。

“怎么回事?”我皱着眉,感觉心都揪到了一起,“为什么有这么多伤?费尔南多让你带队了?”

“哎,不是……”他摇摇手,心虚地别开眼神,“就是不太小心……?”

我狠狠叹了口气,把兰多拽到一边,从我的医疗箱中拿出消毒的器具。我很少对他发火,平时也只想宠着他,但这不意味着我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为工作不爱惜身体,豁出自己的性命。

当我揭开在打斗中被撕碎的警服和衬衫,鲜血淋漓的伤口和血痂混在一起还流着脓,将脏兮兮的布条黏在了身上。我撕开破碎的织物,带起一片发硬的痂,疼得他倒抽一口气,抬头用无比委屈的眼神看我。

“谁让你不小心?”我忿忿地咬牙骂他,手下的动作却不由自主地放轻,在将沾着消毒水的棉签贴上创口时低下头轻柔地吹气,带走一点痛感。

“下次不会了,我保证。”他看我冷着脸给他吹伤口,肯定是知道我不舍得凶他,于是便凑过来讨好卖乖地亲亲我的脸颊,轻声说,“相信我。”

我叹了口气没回答,替他缠上纱布。我帮他处理完手臂上的伤口后抬起头,看到他侧脸的伤疤,已经凝了血痂,藏在凌乱的头发中。

我伸出手,轻轻碰了碰那道沾着灰尘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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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难得有放松时刻。每次重案组结项,莱科宁都会给我们放个小短假。本来我们制定了不少出游计划,但等到真正放假时总是太累,回家后倒头就睡,再醒过来,这些计划也通通抛诸脑后。

2005年12月也和往常一般忙碌,月中时,我们终于将手头最重要的案子了结,用好几个月的辛苦换来了一个没人打扰的,平静的周末。

睡着的记忆已经彻底模糊,我醒过来时脑子发懵,盯着电子钟看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已经到了中午。兰多还在睡,但他睫毛轻颤,这是要转醒的预兆。于是我凑上去亲他,用胡茬扎他的脸颊,直到他皱着眉缓缓睁开眼睛才下床去换衣服洗漱。

家里没剩什么食材,我用没吃完的生菜和火腿肉做了三明治,一半给他,一半给我。我们坐在吧台前吃着冷饭,享受难得的悠闲时光,但兰多的眼睛总是瞟向窗外,我就知道,他想出门了。

天气很好,正午的阳光烤得落地窗都暖洋洋。出门前兰多给我围上围巾,是他织的红黄相间的那条。我总是嫌弃他针法不好,歪歪扭扭,心里其实很喜欢,但我不想让他知道。

周末的街头很热闹,车水马龙交织出生命的活力,我们牵着手沐浴在阳光中,慢悠悠地散步,从阿尔巴尼街一直走到河堤教堂广场。在路上兰多还买了束绣球花,说要带回家插在阳台的盆里养起来;等到春天,断枝发芽,我们的阳台上就会开出一片姹紫嫣红。

可是这种花早就被剪了根,哪里养得起来?我想打破他美好的幻想,但兰多很高兴,抱着花兴致勃勃的样子,我就不忍心告诉他真相了,因为我喜欢看他笑。

河堤教堂广场一直是马德里的热门景点,也是天主教徒到西班牙来的必经之地。我们沿着河堤走,身旁是各色行人,金发碧眼的孩子拿着风车互相玩笑追逐,游客靠着河堤栏杆拍照留念;一群鸽子咕咕的,从我们脚旁成群结队经过,突然又发疯般冲着手里有鸟食的老人扑过去。

我们站在广场中间,感觉被晒得有些头晕,但很快就又适应了。

河堤广场历史悠久,久到数不清它见证过多少西班牙教皇的生死,只知道脚下的大理石砖已经被磨得凹凸不平,硌着鞋板。

我拿出拍立得,想要拍天上的渡鸟,河里的轮船,还有孩子的笑容,这是我难得想要记录什么的时刻。身旁的兰多突然抱住我的手臂,轻轻蹭了蹭袖子,然后说:卡洛斯,我想跟你拍一张合照。

我不是喜欢拍照的人,要拍也只拍风景,所以家里的相片寥寥无几。但现在,我愿意为了兰多抛下我的拘谨。

我们随便抓了个路人,把拍立得交给她,又带着她找刚好能拍到教堂与河的位置。兰多一直紧挨着我,和我十指相扣,把手心都捂得滚烫。河面波光粼粼,浮光与碎金倒映在他眼中,漂亮得让我挪不开眼。

小姑娘让我们摆好姿势,可我不知道要摆什么,只好绷直了身体杵着。兰多让我笑我就笑,让我侧身就侧身,我板着脸,紧张得掌心都湿了一片。

“三,二,一……cheers。”

我听见相机咔嚓的声音。

教堂的钟在整点响起,河面突然刮来大风,呼啸中裹着冬日的冷,吹得我眯起了眼。身旁的兰多突然踮起脚尖,在我脸颊旁蜻蜓点水地落下一个吻。他额前的卷毛刮擦着我的脸侧,仿佛天使挥动翅膀,羽毛拂过水面,又在风中消逝。

咔嚓,咔嚓,咔嚓。

我当时的表情大概很蠢,像块不开窍的木头。兰多接过拍立得,抽出相片迎风轻轻地甩,等照片显影后盯了一会儿便哈哈大笑。在照片中,我毫不意外地看到了自己笨拙的模样,兰多侧着脸吻我,嘴角上扬的弧度自由而热烈。

我们的头发都被大风吹得乱七八糟。

“太丑了,要不再拍一张吧。”我提议,不想让这么蠢的照片成为我们第一个美好的回忆。可是兰多抢过照片,左躲右闪地避开我的手,很宝贝似的,嚷嚷着就要这张,就要这张!他蹦跳的模样像灵巧的猫,张牙舞爪,轻轻挠着我的心脏。

我拗不过兰多,只好抓住他的手腕把人拉到怀里,亲他的脸、额头和卷发,用很多个吻把他冻得红彤彤的鼻尖捂热,然后一如既往地纵容他。

“你为什么喜欢这张照片?”我好奇地问。

“大概是因为它很普通吧。”他回答。

我摸着照片上的日期,2005年的12月19日。

2005年12月19日,星期六,万里无云,晴空灿烂。我看着我的爱人,心头突然有一群飞鸟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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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很有趣的时间理论:年纪越大,越感到时间飞逝。这个理论在我和兰多相处的时光中得到了很好的验证。他入职仿佛在前天,似乎昨天也才刚搬到我家里来,然后一眨眼,我们就突然坐在马德里最出名的英国家常菜餐厅中,为兰多庆祝入职警局五周年。

兰多坐在我身边,我只要微微侧过头去就能看到他的脸。在我记忆中,他入职时才二十二岁,挺翘的鼻头带着雀斑,眼角只有在大笑时才有细纹。五年时间白驹过隙,岁月在他脸上逐渐留下深刻的痕迹,也给我刻上了更多年轮。早晨时我在洗漱台刮胡子,猛然瞥见镜中的西班牙人乌丝中藏着白雪,毛发下的肌肤浮出纹理。他眼神平和得像一潭水,但只有他的爱人知道,这潭死水之下还埋着怎样为他燃烧的火焰。

我是买了张单程票的旅客,义无反顾又毫无选择地跳上名为岁月的列车,马不停蹄地逃离我的黄金年代。我不恐慌,更不后悔,因为有人见证了它的消逝,却找到了我留下的宝藏。

兰多长到了我初遇他时的年龄,而他在警局中的工作和事业远比我当时要辉煌得多。他已经连续三年担任重案组跨境组织犯罪案件侦查负责人,立过不少功,出差次数也逐年增加。我依旧负责马德里本地的刑侦案件,这是我熟悉的领域,而我也已经过了带着勃勃野心满世界乱飞的年纪。所以突然间,聚少离多成了我们生活的主调。

随着兰多参与的案件越来越棘手,面临的处境也愈发危险。每次听到他向警局汇报工作,我的心都会不由自主地揪成一团,只希望他赶快搭上最快的班机,回到马德里,安全地待在我身边。我曾在电话里委婉地询问他的意见,但他很敏锐,不出几句话就发现了我的目的。面对我的担忧,他似乎并不在意,只是草草安慰了我几句就挂掉电话,继续在无尽的卷宗和证据中寻找侦破案件的蛛丝马迹。

久而久之,连这样的担忧我也不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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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的夏天,西班牙警方和南非政府联合调查的跨国走私案终于收网。这个案子影响很大,牵连了不少人,欧洲这边派了不少专家和特警去配合行动,跟踪了大半年才有把握收网。兰多在南非出差了三个月的时间,忙起来连电话都不能打;而马德里一到旅游季就很不太平,总要我们加班。

七月十八号下午,我到马德里机场接他回家,或许是太兴奋,我甚至提前一个小时就开车到达了航站楼外。侯客区到处都是旅人来往,我怕他找不到我,还做了很大一块写着他名字的纸牌。我给纸牌涂上橙色,用荧光绿笔厚厚地涂上“兰多·诺里斯”,有点俗气又显眼的搭配准不能叫他认错。果不其然,当我熟悉的小身影从自动门后出现,疲惫眼睛刚瞄向等候区最前方就亮了起来。我拼尽全力举高瘦中的板子,几乎要跳起来,而他拖着行李箱脚步急促地往我的方向走,最后干脆把手中的箱子不管不顾地一扔,大笑尖叫着跳进我的怀抱。

“瘦了。”我搂着他的腰身掂量,一点一点收紧力道。

“你胖了。”他的手臂环住我的脖子,熟悉的肌肤触感按压我的肩窝,“警局食堂有那么好吃吗?”

“至少比你做的菜好吃那么……”我捏了捏他挺翘的鼻尖,装模作样,“一点点吧!”

他翻了个白眼,甜蜜又带着点凶巴巴的意味,吻上我的唇。

晚上我们躺在一起看电影,片子是投骰子选的,可惜选的并不怎么样。我们无趣地盯着屏幕里用尽浑身解数扮丑的主人公,越看越觉得困倦。兰多突然一翻身,顺势趴到了我的身上,靠着我的耳朵轻笑,声音像猫咪般又细又软。我捧着他的脸颊从善如流地凑上去,刚开始只想亲亲他,后来却一发不可收拾地发展成唇齿相依的深吻。

衣服被一件件脱下,甩到地毯上,我双掌张开握紧他的腰,挺身啃上他胸前的茱萸。兰多身体很敏感,仅仅是啃一下他就开始低低地喘起来,身子不老实地在我腿上扭动。我们等了太久,仅仅是接吻就能勾起连绵不绝的情欲。兰多把脸埋在我的肩窝里,乖顺地撅着屁股让我扩张,咬着嘴唇发出隐忍而尖利的鼻音。我的手指滑进后穴,在敏感点勾芡过后又退出来,湿滑的肠肉如他的主人般温吞地咬着我的手指,放松又收紧,无声地催促我快点进来,准备好了。

我把兰多搂在身上,慢慢将性器推入他的身体。兰多汗津津的身体随着入侵猛然绷紧,他仰起头,我就去啃他的喉结,在大动脉侧留下很深的齿印。我一下下发力顶弄,手指紧掐着他那大腿根白嫩的软肉,留下深红的指纹,而他被我逐渐放肆的肏弄逼得几乎哭出了声,嘴里喊着我的名字,说不要了,太深了,过一会儿又语无伦次地让我再快一点,再深一点。

我的性器越插越深。阴茎重重滑过栗子大小的敏感点时,他高昂的呻吟声突然变了调,身下的小嘴绞紧了根部,全身紧绷着不住地发抖。在我们腹部间磨蹭的阴茎流出透明的液体,沾湿了一片皮肤,他被干得高潮了。

别急啊……我啃一口他的脸颊,假装很委屈的样子说,诺里斯先生,你倒是等等你男朋友呢。

他咬紧嘴唇,喘着气开始自己慢慢摆动腰,将我性器吞得更深。不应期的抽插更为难熬,每动一下他的身子都要发抖很久。等熬过强烈的快感,他边喘边和我湿漉漉地咬耳朵,喃喃道:什么男朋友……唔……明明是老公。

这回轮到我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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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多回到马德里后,我们的生活又回归了正常。莱科宁要给他放半个月的假,对我时不时摸鱼早退的行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候下班早,午后太阳的余温都没消散,我就开车绕远路到马德里最受欢迎的西点店给他买甜点,然后一起在阳台躺椅上晒太阳。兰多在南非独居的日子竟然学会了不少做饭技巧,他承包了好几天的晚饭,味道意外的还可以,不过以我对他的了解,估计不出两个星期他就要厌倦了做饭的活,我又要重新担任起掌管厨房的工作。

放满半个月的假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在兰多回国的第七天,乔治一通电话就把他叫回了警局上班,说是在马德里发现了很几个很蹊跷的案件,似乎冥冥之中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他尽快复工参与调查。我很不高兴,本来想替兰多拒绝,但他第二天甚至都没喊醒我,把早餐放在保温炉中就早早出门上班了。

我真的很不高兴。

直到临近午休,我才知道这次的案件性质到底有多严重。起因只是马德里两个知名红灯区暴死了两名妓女,她们在街头揽客时莫名其妙地发了病,等送到非法诊所时已经七窍流血,不省人事。

如果死因只是突发疾病或滥用药物,这案子根本不会送到重案组来。可在尸检时,法医在她们的胃部都发现了类似的缝线痕迹;而剖开胃部后,残留的摇头丸和塑料颗粒足以证明案件另有蹊跷。

“很可能是人体贩毒。”兰多总结道。如果事实如此,那说明这桩见不得人的生意背后早就有了成熟的产业链。可目前看来,警局没有任何其他证据供我们深入调查,而重案组能做的只有对死者做社会背景调查,但不可以到处声张。

这大概是我入职以来最严重的刑事案件。莱科宁召集我们下午开会,分别布置任务。前期我们最重要的任务是顺藤摸瓜,收集证据,并尽可能找到更多受害者。我们在车站和机场都加强了警戒,公共场合到处都是保持着警惕四处走动的便衣警察。

马德里日报负责社会事件报道的记者动作很快,没出几天就把这妓女离奇死亡的事情登上了报纸头条。这让我们很恼火,因为犯罪团伙一旦察觉到警方介入,肯定会迅速加强警戒,行事更加小心。这对我们毫无进展的调查进度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我们开始没日没夜地加班,把咖啡喝茶水当水喝。想要在海量监控镜头中查到犯罪团伙的证据好比大海捞针,更可况我们还不能声张。案件调查第一个月,警方毫无进展,甚至差点暴露调查行踪;第二个月,费尔南多在地下枪支走私案中意外发现了参与人口贩卖的罪犯,一番拷问后他交代了和他达成交易的所有大宗生意,其中就包括参与人体贩毒的生意链。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我们越接近骇人的真相,就越感到收网行动将会面临重重困难。人体贩毒案从召集携带者、手术藏毒,到跨境避免检查、贩卖毒品都有周密的计划,作案交易时不仅有线人接头,还在周围安排警卫盯梢。在作案时当场抓获有可能反而被倒打一耙,我们讨论好几次,终于决定直接突击工厂,将整条产业链和组织者一网打尽。

这个收网的方式是费尔南多和兰多共同决定的,我相信他们的决策,但心里总有不好的预感。虽然已经逐渐摸清这犯罪组织的老底,但谁也不能保证他们的火力储备和规模仅限于此,更何况我们并没有太多应付这样复杂而庞大的案件经历,所以每向前走一步都如履薄冰。

兰多还太年轻,有时年轻气盛,我很担心他在这次行动中吃亏。但我的立场和工作不足也不应该影响他的判断,我们目前最重要的工作,也只是将这个案件成功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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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次案发四个半月后,马德里人体贩毒案终于迎来收网时刻。

每次重大收网行动里,重案组都会照例分成三个小组,和特警同事配合,在行动中相互接应。兰多和费尔南多带领Alpha小队从正面突破,我则跟随Delta组先在后方等待,再从废弃工厂后部悄悄进入。几个小队相互配合,将他们的据点——废弃工厂前后包抄,最后再将他们全部拿下。

刚开始我们有不小的把握,因为废弃工厂周围的已经被我们里里外外搜索了一遍,所有狙击点都布置了我们的狙击手,所有视觉盲区都安插了特警原地待命。可当特警先遣队刚向工厂范围内推进三百米,局势便突然发生了改变。原本寂静的废弃工厂突然冒出了不少守卫,黑黝黝的枪口在楼顶和破碎的水泥窗中探出来对准我们,毫不犹豫地开枪火拼。

人体毒品运输生意果然利润丰厚,虽然人手不算多,重火力很充足。我们吃力地打着掩护,一遍从正面和两端慢慢突进。我跟在打头阵的特警身后相对安全,心里却特别担心正面进入工厂的alpha小队的安危,尤其是兰多的安危。

眼看着离工厂越来越近,马上就要进入这些毒枭的老巢内部,我们头顶突然不知从哪儿冒出一群民兵,开始朝我们开抢。

“小心,快趴下!”

我话音刚落,一颗子弹便擦着我的脸颊划过,击中了我身后的同事。他惨叫着应声倒地,但所幸穿着防弹服,不会有生命危险。我跟着前方开路的特警继续猫着腰推进,杀到门口,突然从水泥墩子后冒出几个蒙面的家伙,散弹枪毫不犹豫地瞄准了我们。

“躲开,躲开!”开火的那一刹那,我拖着一旁的乔治仓皇躲闪,逃过一劫,可手臂和大腿还是被四处溅射的子弹击中。我一个趔趄摔到地上,乔治眼疾手快地抓住我,把我拖到后方。

“不知道Alpha小队进去了没有。”乔治担忧地说。我被安置在一旁,随同的急救员七手八脚地把我扶起来,想要将我推上车包扎休息。我挣扎着甩开他们的手,死死攥着乔治的衣服,让他把我背到总控制区。

腿部的剧痛和失学带来的眩晕让我几乎要休克,可我知道我不能,我要看着兰多,我要把他安全地带回家。

“你……”莱科宁看到我狼狈的模样,刚想破口大骂让到旁边待着,对讲机中却传来费尔南多的声音:“Alpha小队潜入成功,我们在第一层,但是情况很危险。”

“请说。”

“里面构造很复杂,我们无法判断是否有杂兵,也不知道是否有第二条路通往楼上。”

真是糟糕。

兰多在另一头接话道:“我们可以兵分三路,第一组在一楼把守,二路和三路分别上楼搜寻毒品人质,再看看有没有什么证据。”

“分开行动会削弱你们的防御能力。”我皱着眉阻止道,“太冒险了,兰多,我们甚至摸不清楚里面的构造,不要铤而走险!”

“但总比盲目又低效地在一楼晃荡要好吧?”他急得声音都拔了起来。

我心中火气上涌,太阳穴突突地跳,刚想继续反驳,却听见那头传来交火声和惨叫声。“事不宜迟,早点把人质救出来,早点撤离!”费尔南多吼着,留下一串急促的脚步声。

我再也坐不住了。

“维特尔、莱科宁,我请求带领Delta小队进入废弃工厂支援!”

莱科宁看着我,仿佛在看路边一条发疯的野狗。维特尔皱着眉抓住我的胳膊,眼神在腿部被血液浸湿的裤子上反复打量。“你现在伤成这样,确定进去了不会给兰多添麻烦?”他严厉地问。

“可是他们需要支援,我必须……”

维特尔叹了口气,拿起对讲机。“乔治,你带Delta小队进去支援兰多,切记要小心埋伏,不要恋战。”

“收到。”

十五分钟后,两个小队在废弃工厂内汇合。Alpha组的特警动作很快,基本将一层的房间都清扫检查过,组织雇佣的民兵基本上都击毙或是缉拿归案。两个队伍相互掩护着向二层进进发,企图搜寻毒品和被卖到工厂中的人质。

二层似乎并没有什么追兵,这让我们送了口气。对面陷入沉默,只有急促的脚步声和特警的窃窃私语声。随队医疗兵替我趁着我稍微放松,上前来替我的伤口消毒包扎,又给了我两粒止痛药。

可对讲机对面似乎实在太安静了。安静的时间或许有一个世纪这么长,长到让人不安,让人心生恐惧。

“……呼叫控制中心。”费尔南多突然出声。

“控制中心。”

“两个消息,一个好的,一个坏的。”老头子深呼吸一口气,“好消息是我们在三楼发现了人质和毒品,在二楼最里面的角落发现了存有流水账单数据的计算机。坏消息是我们已经触发了炸弹,在进门时,这个炸弹就已经开始倒计时了,估计两分钟后爆炸。”

“撤离绰绰有余,但如果要营救人质和传输数据,恐怕时间来不及。”

还没等我们做出决策,兰多在对讲机中就出声了:“我到二楼去传输文件,费尔南多和其他人去三楼解救人质。二楼基本已经清扫干净,不会有太大危险,我一个人去就行。”

“兰多,不能一个人行动!你……”

莱科宁回头厉声道:“医疗兵呢?把这个人扔到车上去!”维特尔把与兰多单独对接的对讲机扔给我,没说什么,只是让我继续注意消息。

我的手开始不住发抖,背后涔涔地冒冷汗。这个决定简直大错特错,错的离谱,因为在这样危险的行动中,单打独斗是最坏也是最后的选择。谁也不能保证他的安全,不能保证不会有人偷袭,不能保证这是否值得,不能保证兰多……

“控制中心,我已经进入计算机控制室,开始破译密码。”

“怎么他妈的还要破译密码?”我崩溃地大喊,“兰多,快出来,这不值得,里面实在太危险了,你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卡洛斯,冷静!”兰多迅速而清楚地掐断我的话头,声音无比坚定,“相信我。我会回来的,为你。”

我的话梗在喉头。

每分每秒都无比煎熬,秒针每向前移动一步,我的心就往地狱最底端掉落一层。60秒过去,对讲机中并没有汇报新的情况,接着是离引爆时间还有50秒、45秒、40秒……

“人质可以撤离!”费尔南多吼着,“兰多那边怎么样?”

“在传输了!”

“快出来,你不可能在10秒钟内跑下二楼……”

“只需要15秒!15秒就好!相信我!”

我几乎要给感受不到自己的呼吸,浑身上下都是蚂蚁在爬,视觉甚至都开始变得模糊,所有感官都在随着时间流逝而剥离……

“人质和特警小队全部撤出建筑。”

“兰多!!!”

“文件拷贝完了,三秒后同步上传云终端备份完成;Delta三号,现在我该从哪个口出……”

震耳欲聋的爆破声贯穿了我的耳膜。

废弃工厂爆炸了,大楼轰然倒塌。

兰多的话还没从对讲机中完整地传出来,信号就彻底中断,只有刺耳的刺啦声。我终于明白,这份重要的文件才是诱饵,一旦计算机内软件检测到异常传输行为,就会在拷贝时加速炸弹引爆时间,在拷贝结束后迅速爆炸。

这个工厂不仅是赌窝,还是牢笼,更是为我们准备的坟冢。

可心甘情愿堵上自己生命的只有兰多,他再也出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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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行动让我们元气大伤,而从前坚持这个案件要警局内部解决的费尔南多在行动结束后,黯然退居二线,没干几天便主动辞职,彻底消失在了马德里。我不知道他的去向,但或许成为一个幽灵正式他所希望的结局,于是我便不再问。莱科宁和维特尔将案件收集的证据交给联合国维和部队,马德里警方和以前那样,派了专人对接,重案组不再负责这个案件。

而兰多的葬礼在一个阴湿的雨天举行。

我穿着和兰多一起订制的西装,胸前口袋扎着白玫瑰。所有人都打着伞,除了我。细密的雨丝打湿了我的头发和外套,让我看上去像条丢了家的落水狗,在街头晃荡后跑到墓园来,看这场本来不应该与我有关的葬礼。

他们让我站在队伍最前头,直面湿漉漉的石碑。但我其实并不在乎站在哪,因为无论站在哪,我的爱人都永远躺在了同一个位置。我终于见到了兰多的父母。他的母亲头发花白,在妹妹怀中抽泣;父亲苍老的脸麻木而疲惫,一言不发。

我想上前去告诉他们,我是想要你们将儿子托付给我的人,但犹豫到最后,什么也没说。出于工作安全考虑,在入行后我们总是很少联系亲人,而兰多也曾说过,想在一个“更合适的场合”把父母介绍给我。

而我们谁都没等到那一天。

二十一声枪响震耳欲聋,但和我忍住某种冲动而极力克制的呼吸声相比还是太安静。我和同事朋友拥抱寒暄,接受他们善意的劝慰,又把他们送走,好像这就是我该做的事情。直到晚上我才空出时间,独自在墓前坐下。

墓地并不让我觉得毛骨悚然,因为从今天起这就是我爱人安眠的地方,是他的家。我说不出话,也无法觉得更难过了,多余的情绪起伏是无用功,而这种平淡麻木的基调将会成为我今后人生的主旋律。

小雨又开始下,草地迅速被降水打湿。我坐下来,慢慢用小铲子抛出很深的土坑,埋下了我的狗牌,还有刻着我名字的对戒。

我埋葬了我的黄金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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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又回到了某种循环之中,一个人上下班,睡去又醒来,而兰多只是个做得太久的梦。

不知什么时候起,马德里就变得特别冷,这种冷和孤寂跨越整个冬天,甚至延续到了六七月的夏季。连将近四十度的大晴天,这种感觉都刺着我的身子骨,根本看不到尽头。

2008年年初,莱科宁问我要不要转到后勤组,我没犹豫就答应了。我不想再过提心吊胆的生活,也没精力再跟着重案组的工作四处跑动,而局里新来的警察年轻气盛,履历很优秀,足以接管我手头所有棘手的工作。

调到后勤组后,我的事情并不算多,每天的工作无非是管理物资、填写表格和安排会议之类的杂活。以前在重案组中的紧张感被规律的工作迅速剥离,在多出来的时日里,我也不敢想以前的事,只能装出很忙的样子麻痹自己的神经。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去看旧照片,所有和兰多有关的东西也都锁进了箱子和客房里。几十平米的公寓不大,但突然有了个房门紧锁的区域,就像我心上被挖走一块肉般,疼痛伴着巨大的不适感。我就这样忍着,熬着,熬过无数个冷清又失眠的晚上,迎来同样寒冷孤单的白天。

我甚至不知道这日子除了白天和黑夜,还能有什么区别。

终于有一天,我在匆匆洗完脸后抬起头,看着镜中的自己,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个陌生人。这个人神情疲惫,明显的纹路早就爬上粗糙的双颊,发间斑驳白雪再也藏不住,连眼神都迟钝而空洞。

我才想起来这是兰多离开我的第五年。五年时间里,四季依旧轮回,日夜依旧流转,线性的时间像缝合伤口的线,将皮肤修复完整,却留下了很深的疤痕;脆弱的伤疤之下,我的血肉依旧因想念他而疼痛抽搐,最后连血色都逐渐褪去,只剩下黑白。

我变老了,但我对生命的流逝坦然处之,因为没有谁的黄金年代是不会褪色的,除了我的爱人。他的生命在人生最璀璨的年华戛然而止,永远留在了春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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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小半个月就是西班牙新年,今年安娜要带两个宝贝回家探亲,而一大家子也免不了来我家吃饭做客。趁着天气晴好的周末,我开始打扫屋子。我从客厅一路仔细扫到卧室,将每个角落都打扫得一尘不染,虽然其实并不需要这么仔细。但我知道,我现在认真的样子,只是为了拖延整理那间锁着兰多所有物件的客房。

临近中午十二点,我终于打开了房门的锁。

装满了衣服和生活用品的箱子都原封不动地放着,木箱表面积满厚厚的灰尘。我原本计划将箱子挪到杂物间藏好,给孩子们腾出地方,但怎么也下不去手,好像把东西挪走就打破了某种习惯似的。

我甚至经不住诱惑,打开了封尘已久的木箱。在各种衣物的最上方,放着一本相册,而册子中的第一张老照片,就是我们在大教堂前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合影。

我摸着相片,指尖下是逝去已久的时间,莫名的情绪冲动终于在我盯住兰多弯弯的嘴角时突然爆发,从胃部翻涌到喉咙,从喉咙蔓延到眼眶。灼烧的痛感几乎耗尽我肺部所有氧气,流眼泪带来的窒息感无情又直白,倒是提醒我这样孤独的日子过了多久,而我又活了多久。

所有相安无事都是掩饰的粉墨,我总以为我能释怀,但我从来没有。

我总以为我能忘记痛苦,爱上其他人,但我早就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最后,我取出照片,小心翼翼地折起来,放进了钱包的夹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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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很好,我站在阳台浇花,不一会便觉得被晒得头晕。冰箱里的东西吃完了,再不去买,今天中午就没饭吃。我不太想点外卖,虽然年轻人们很喜欢,但我总觉得装在纸盒子与塑料碗里的食物不是滋味。

浇过花后,我便拿上手机和钥匙出门。

今天是节假日,街上人并不少。两年前几条街外的公园被改成了商业中心,更是让这附近一片区域拥挤不堪。这里的交通一只不是特别好,由于人行道和天桥修得太远,街道两旁的建筑规划又恨走高,所以每天总是有趁机横跨马路的行人和横冲直闯的飞车党。前几年这儿还出过重大交通事故,死了好几个人,血迹大半个月都擦不干净。

我站在花坛旁等待绿灯,身旁是一对闹腾的双胞胎,棕色的卷发,碧绿的眼瞳。这让我想起了以前兰多总爱问我的问题:如果我们有孩子,她/他会更像我还是像你?

绿灯闪烁,还没有通过十字路口的司机都不由自主加速,把车开的飞快。我无奈地叹口气,往后退了一步。身旁的孩子不知怎么地就挣脱了姐姐的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朝着马路中间冲去。

我脑子一片空白,下意识跟了上去。在远处,一辆全黑的,开的飞快的改装摩托车逼近,朝着乱跑的孩子撞去。

而这样的速度,即使刹车也为时已晚。

我扑上去,紧紧抱住了那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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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喧嚣迅速放大,又逐渐回归平静,我全身很热,又迅速变得越来越冷。头很疼,阳光也很刺眼,突然有个人影就这么在我的余光中出现,然后慢慢走了过来。这人在我面前靠近蹲下,全身轮廓被阳光勾勒出黄金般闪烁耀眼的光。他年轻的脸上荡漾着盎然春意,生命的气息灵动流转,让我记忆中逐渐暗淡的人都鲜活起来,散发久违的色彩。

“怎么迟到了这么久呀,mi amor?”兰多勾住我的小指头,语气很轻快,眼神中是我熟悉的调皮和依恋爱意。

哎,是呀,怎么会等了这么久呢。

我站起来握住他的手,和他十指相扣,相互依偎着走进这灿烂的春天。

END

 

 

Notes: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脑洞从22年的12月就逐渐成型,只是一直找不到写下它的机会。三月底,我终于开始动笔,在平板上敲下第一个字时,耳边正好放着Golden Hour,而在最后一个字落笔,这首歌也正好结束。

很难形容写下这个剧情后我是什么感觉,大概只是希望爱能留得更久一点,黄金年代也持续得更久一点,但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也没有什么是永恒的。承载爱的方式有很多种,也有很多事情比爱重要,但我仍然希望它能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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