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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个挺冷的、对于英国人而言又挺适合散步的无雨天气,柯克兰先生邀请我去一条僻静小道上走走。这条路我之前走过,没有什么人,终点是个很漂亮的小教堂,从彩窗上看,我估摸这是个天主教的教堂。
他的确是个会把故事讲完的人,记忆也很好,能精准地想起上次的聊天断在了哪里。他顶讨厌拖拖拉拉,到死都没写到结局的作家。“I've started so I'll finish.”柯克兰先生老这么说。他接着讲他与跟他不大对付的王春燕的关系。在19世纪,一个最常见不过的雨夜,一个过了一百多年的现在也能见着的雨夜,他把她小心包在他的大衣里,像包着赃物那样,不让她因为一滴雨水惊醒过来,就这么带去英格兰;在那,他强行把她变成他的一个情妇。他一直期待奇迹可以出现在她的肚子里,但终究没有结果。再然后,她逃走了,就这样。“她从来不是自愿的。她那样的女人最讨厌的就是逼着她去做什么。我不打算在这方面上骗你。”
他顿了顿。“你认为我是个英俊的人吗?”
“这......”
“得了!”他粗暴地打断道,“别劳神去想谎话了!我不是非要靠外人才能了解自己的蠢材,我知道我不漂亮。打我们第一次见面的一刻起,我就明白她不喜欢我,因为我十足不是一个好看的人。但我那份沉睡很久的热情因她而醒,把我烧得渣子也不剩,现在我也不否认。这没有撒谎的必要,你见过她,是不是?除去她的性格,她的确是个让人到死都会回忆起来的美人,可不是所有人都有见到美人的运气。这些不幸的人永远只会一句话,‘我不信你说的这种美人会存在于世。’我真不知道该为他们感到同情,还是无奈。我一直都对这样的女人有着莫大的passione;我呢,一般是喜欢男人的,但我也很软弱,我逃不过这种女人的魔爪,她们一贯有这个本事(她们居然还都是朋友!)。能让我一直很有兴趣的女性或多或少都有些共同点,绝世的美丽是其中之一。任何一个男人都会给我作证的。在我看来,如果条件允许,他们也会做跟我一样的事情——我没有特意在说你,冒犯到你的话,请原谅——这是本能。化身除了体质非人外,其他方面(该死的!)都和人没什么差别。”
我们站定,权当休息。我们就快走到一个小坡上了,地平线的那边依稀可见一些切割规整的石块,应该就是那个教堂。不远处的荒原上,开着大片大片的某种紫色的花草,错落有致,是这里的唯一亮色。我并不懂植物,但我觉得很有意思,这种花草竟然可以长成印象派画家笔触的样子,实在是神奇极了。“我没想到这里也有薰衣草。”我说。
柯克兰先生看了一眼。“不,这是欧石楠,你凑近点就看出来了。”
就在这时,我见到了他的眼睛。他的绿眼睛因为周边的草地更加深沉,眉眼稍稍低垂,倒显得他像个温良到没有脾气的年轻牧师。眼尖又嘴利的人总说,就是这双眼让他勉强挤进了英俊男子的队伍,但也就如此了。他的视线一直在欧石楠丛里流连,好像任何一根在场的草都值得他这么直勾勾地观察一番。不过,有件事情我一直很奇怪。浅色眼珠的人通常一睁眼,一谈话,他们的感情就从眼睛里跑出来了,而深色眼珠的人表露起感情来就没有这么明显,让人说不准他们到底在想什么。而柯克兰先生那没有杂色的浅绿虹膜,还有不知为何比一般人更小一些的瞳孔里所流露出的一切,却又让人下意识生起疑心,下一秒又认为他当下或许真心实意。他从来不是个一望见底的人,比如现在,我说不准他到底是不快,麻木,平静,还是别的什么。总之,我说不通,大部分人和化身也不大愿意猜他的心思,毕竟猜错了准会引来他的一通嘲讽。
“先生,”我问,“我们刚刚聊到哪里了?——我们似乎还在聊王小姐的事情。”
“噢,王小姐。”他宛若从什么短暂的梦里醒过来,又重复了一句,“王小姐……!你不说我还把她忘了。我们快走到教堂了,我争取在那之前,把事情都给你讲讲清楚。——她逃走以后,我很长时间都没有办法见到她,都是她哥哥出面受理事务,或者说,受难,没人把他当一回事。真可笑,如今轮到他不把我当一回事了。再一次见到她,已经是二战的时候了。我一开始没有认出她来。她那时候头发短的跟这里的草一样,满脸都是火药粉末和泥土,衣服也旧得连当伤员的床单都像在虐待他们,四肢消瘦,很少吃饭,但力气意外地大得惊人。我跟上帝发誓,我本来恨她恨得要死,我到现在也很恨她,但那时候,我的确心软了。我意识到我还是有些爱她。”
柯克兰先生说到“爱”这个字眼的时候,他的面部下意识地痉挛了一下,本来就抿着的嘴角更加往下拧了,眉头也带点憎恶地皱起来,一副遭受神经性痛苦的模样,仿佛他在正式场合说了不该说的脏话。
“你知道我刚刚看着欧石楠,在想什么吗?白玫瑰。阿尔弗雷德·卡里埃夫人玫瑰、哈迪夫人玫瑰、布兰奇弗勒、约克与兰凯斯特、雪球玫瑰、穆里纳伊斯伯爵夫人玫瑰和谢勒白苔玫瑰,我散布在全英国的花园里,有这么多品种的白玫瑰!她被我关着的时候,只要是白玫瑰的时节,我早上起来,就会去剪下一朵当日开得最美丽的花,放到她的枕头边,而又因为可怜这些花儿,她捏够了,闻够了,就把它们放到花瓶里去,它们最后也死在她身边。我那时候像个随处可见的痴情汉,生怕花刺会伤到她,所以每剪下一朵花,我就站在雾气里,用银剪刀一根一根把花刺剪掉,剪完后我抬起头,太阳通常还躲在早雾里。有一次我的确是割伤了——我前一晚对她发了火,那时候还怒气冲冲——血流了下来。我想了很久,要不要把我的这滴血染到花心那,她经常亲吻的地方,但我最后没有这么做,我舍不得这朵花。我把血擦到我的白手绢上。”
我担忧地望着他,总以为他的脸色一定是激动无比的。他面容冷硬,神色肃穆,就像我们脚下这片荒原。
“你倒是说句话啊。”他拿出一根雪茄,点燃,吸了起来。
“先生,你在二战的时候见着了王小姐,然后呢?”
“你的记忆也不坏嘛。好吧,自打我发现对春燕还有点旧情,我就想对她示好。有一次,我把她从死人堆里抱了出来。大家都说这里除了死人外,什么都没了,我们身为化身的某种第六感却告诉我,‘她在这,她活着!’事实果然如此。她醒来后,完全不知道是谁救的她,除了我,也没几个人清楚。在他们看来,她跟凭空出现在战地医院里似的。过后,我暗示她,等战争结束了,她要想回到我这里,我随时欢迎,我们就当过往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当然,她不回,之后也有办法让她回)。她拒绝了。事情就这么进入了僵局,我找不到法子接近她。我至今不记得到底过了多久,反正,过了大概一段日子,总算有了转机。另一个人也发觉到,只要去掉春燕脸上的脏污,她还是个有些姿色的女人,意识到这一点后,这人立刻爱上了她。说来也有意思,这个人是我的兄弟,我叫他阿尔弗。你平时听到的‘阿尔弗雷德’和‘琼斯先生’都是他。说是兄弟,他更像我儿子,我是以父亲养育儿子的标准把他养大的,那时候的人们也把他当成是一个英国贵族的私生子,因为我很少见他,但我花大钱雇佣当地的英国牧师给他上课,让他衣食住行都像个英国上等人。我这么做很熟练了,我所谓的私生子多如繁星,哪怕我其实一点都不享受做父亲。阿尔弗长大后,身形像野牛那么壮实,比欧洲任何一个化身都要高,长得也像匹纯种公马那么俊。他并不是一般的漂亮公子;他那时候特别年轻,有种青春的激情,像那句话说的,‘青涩的魅力’,谁见了都不会忘记他。但他毕竟跟我有关系,哪怕他一开始分了家,发誓不想成为我这样的人,日子越往后,他也无可避免的与我越来越像,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命运就是这么爱捉弄人。”
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柯克兰先生在这里发出了一声冷笑,但看看他,他好像又没做什么。
“我不知道阿尔弗怎么做到的,但他得了手,日后还脑子昏了,想着要和她结婚,做没有名头的夫妻。当我发现的时候,他们差不多就在一起了。在战争快结束的时候,我亲眼见着他在一个角落里搂住春燕,跟抓着猎物的棕熊似的,恶狠狠地吻起她来,完全不在乎抓挠在他背上的手,他不在乎她反抗。过了一会儿,她就跟断了气那样屈服了,让他随便吻。他就这么往下亲,亲到扣紧的第一个扣子那才停下。‘春燕。’他用情人的口吻说,‘今晚让我进去吧,求你了。别把我关在门外,好吗?之前你要的,我会给你更多。让我进去。’两个人都没有看到我。我也懒得再听她会说什么,很快走掉了。”
我们就要走到教堂那里了,他也加快了语速。
“呀,我们的速度这么快吗?那我可得快点了。你说我不嫉妒,那是不可能的,我当时完全不把阿尔弗当成我的什么亲人或熟人了,我把他当成一个情敌,当成另一个碍事的年轻男人恨着。他怎么可以这样做?——他知道我对她的意思!他明摆着在炫耀。不过,等我离开,离得远远的,把我泡在河水里好长时间后,我才清醒过来。‘这儿不就有个绝佳的工具吗?’我想,‘我难道不能使点手段,利用阿尔弗雷德把王家这两个肥羊引到我的羊圈里来?行,他们要爱,就给我往死里爱去吧,随他们怎么缠绵去!反正他们也逃不出我手掌心。’然后,我又记起了春燕,我对她更轻蔑了。她不是讨厌我吗?她喜欢的这个漂亮家伙,不处处都有我的影子?兜兜转转,她某种意义上还是无法摆脱掉我。”
他来到教堂的门前,话语也戛然而止。刚刚我们离教堂很远,从未发现旁边居然有一个打理得很不错的小花园,种着些我不知道名字的、但生的很美的花草。我也不大敢问柯克兰先生,怕我浅薄的植物学知识让他烦躁。蠢蛋!你平时到底在读什么书?我仿佛可以听到他这么骂我。
“洋地黄种的不错嘛。”
他嘟哝着,抛下我,径直走到一丛长势漂亮的白玫瑰那里。他不明所以地扭了扭手杖,往上一拉。我一瞧,手杖内部似乎有些银光,但很快又合上了。柯克兰先生转过身,对我摆了摆手,然后从白玫瑰的身边走开;我似乎听见他对它们说了一句“晚安”。
“走吧,天色不早了。”他对我说,也不等我,自己先迈开了步。“让这些花儿留在枝头上睡下吧,别打扰她们了。”
我应了一声,回到荒野上去,将这个教堂抛在身后。